兽药市场分析范例6篇

兽药市场分析

兽药市场分析范文1

一、加强领导

兽药监督管理工作是保障兽药质量,维护合法生产企业和养殖户利益,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的大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兽医体制改革中,要强化兽药监管职能,加强兽药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兽药监管到位;要逐步建立市、县(市)区分级管理与联合执法监管相结合、主管部门监管与企业自控相结合、畜牧部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兽药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兽药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市畜牧局重点负责我市范围内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各县(市)区畜牧部门负责辖内区动物诊疗机构及养殖场(户)的兽药使用环节监管。

(一)加强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

对兽药生产企业实行五个方面的监控,国家、省、市兽药质量抽检情况、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用户投诉核实情况等,每年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综合汇总分析,每年确定一次监控级别,不同监控级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尤其对列入农业部、省畜牧局重点监控企业和有生产假兽药行为的企业,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GMP执行情况以及对伪劣产品的处理情况等。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暗访相结合,检查人员要深入生产企业,对照GMP规范的要求,核查企业是否规范生产和管理,发现违法生产行为现场处理,检查结果要向企业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每次检查情况要记入企业质量管理和信用档案,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GMP规范,做好质量自控,建立质量档案,完善各项制度,真正成为质量控制的主体。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各县(市)区畜牧部门要加大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经营假劣兽药、金刚烷胺等违禁药物、非法经营生物制品及非法制售假兽药窝点。对举报、投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制假售假线索,要及时立案、认真排查,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假劣兽药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和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产生的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今后的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所有涉案人员的责任追究不彻底不放过的“五不放过”原则,对假劣兽药坚决打击,一查到底。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进货、销售等记录,健全可追溯制度。

(三)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县(市)区畜牧部门要加强对兽医诊疗机构、养殖场(户)兽药使用情况的监管,要从使用环节入手,规范用药,合理用药,养殖场要建立进药、用药记录档案(包括疫苗、消毒药品等),诊疗机构要健全处方、用药记录等管理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发现假劣兽药要追查进药渠道,层层追缴,直至源头。同时要建立兽药残留超标产品追溯制度,监督养殖场(户)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三个畜牧业重点县市,要制定规章制度,率先规范兽药等投入品管理。新建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完善养殖档案,提高养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监管

(一)加强兽药集中监督检查。按照省畜牧局兽药监督管理的整体安排部署,我市至少每季度对兽药经营企业开展1次集中监督检查活动,县(市)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监督检查。集中监督检查活动要制定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二)加大对兽药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对上级业务部门督办的兽药违法案件、监督检查中查获的案件以及群众举报的兽药大案要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查处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违法案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密切协作,加大对兽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要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通过对大案要案的查处,达到震慑制假售假行为的目的。

(三)加强兽药监督抽检。按照省局兽药年度抽检部署,制定我市年度抽检计划:市辖区内生产企业、县(市)区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每年抽检2次。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要进行跟踪抽检。及时掌握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生产、销售兽药的质量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给予解决。

突出重点,加强对兽药市场的监管。要针对兽药违法制售活动特点,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打假整治效果。

要建立健全案件举报制度,案件查处督导机制、案件查办通报制度和案件查办责任制,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兽药市场分析范文2

[关键词] 首要监督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51.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2-0251-01

兽药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千家万户,兽药残留能够直接影响到人体的生命健康安全。虽然国家高度重视兽药的用药安全,已经建立了相应法律体系加强对兽药的监督,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兽药在监督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广泛的范围,其监督管理的难度很大,一些地方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烂使用兽药,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就需要我们及时的探讨解决兽药监督问题的有效对策。

1 当前兽药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 执法力度不足

当前在很多地区的兽药监督管理机构中,特别是在基层的兽医兽药监督机构,很多地方将监督权放置于县级的兽医站中,导致成立的兽医兽药监督部门形同虚设,而有的还将兽医站和兽医兽药监督部门合并,但是却因为经济效益等问题导致了内部组织不统一,形成不了一支强大而有力的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执法能力不足的现象。

1.2 经销商存在无证经营的现象

在兽药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少无证经营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农村地区的动物防疫人员开起了小商铺,将诊疗的地点由家中搬到了路边开始了兽药经营。同时还有很多养殖大户,在没有经过授权经营的前提下,私自购买兽药销售使用。此外,基层的很多兽医兽药监督部门人员的亲戚都在从事违规的经营行为,而在上级部门的庇护之下,这些违法的行为很难被发现。

1.3 超出经营范围

对于已经取得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来说,其经营范围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经销商已经超过了许可证允许的经营范围之中。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文件,要求经营特许经生物制品的经销商必须取得省级部门合法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才具备经营的资格,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几乎是所有的兽医兽药经营部门都在违规经营各种兽药生物制品,其中包括了各种疫苗和特许兽药的经营,有甚者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自进购未经国家批准生产的生物制品,并将这些制品推广到本地区养殖大户使用和销售,给当地的畜牧安全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

1.4 兽药检测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兽药检测机构主要设置在省级部门,要想进行一次兽药检测需要很多程序才能进行。此外,在市级和县级还没有专业的兽药检测这就导致了在工作过程中,省级兽药检测机构承担了繁重的检测任务,而市级和县级兽药存在问题之后又不能得到有效的检测,导致了双方困难的出现。

1.5 兽药监督人员不足

在基层的兽医监督管理部门,专业从事兽药监督管理人员较少,而且要做好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外的其他工作,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远远不够,这就给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不便。此外,监督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同样是导致兽药监督不能有效开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2 兽药监督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2.1 加强法律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我国的关于 兽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条款已经出台了十几年的时间了,但是其在熟知程度上还不是很全面。在社会大众中,其普及程度还不是很高。因此,就需要我们及时的采取措施,加大对法律条款的宣传力度。在宣传过程中面向部门领导、面向社会大众、面向养殖户,保证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从而对养殖户和兽药经营商家的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提高全社会对兽药监督管理条例的认知水平。

2.2 加强相关法规建设,理论部门之间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我国的兽医兽药法律体系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时展的需求,需要我们及时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加快对兽药监督管理条例的更新,将新形势下,兽药监督管理的新趋势纳入到兽药监督管理法律体系中,同时,还需要尽量减少与其他部门的交叉而产生的管理死角,规范各个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各个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统一。

2.3 注重对执法队伍的建设

在部门内部要加强对兽药监督管理人员思想意识、业务素质以及执法水平等多方面的培训教育。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在工作过程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意识,不断完善自己的法律专业素质,学习和使用好各种法律条款,真正做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执法必严、违法比较的方针。此外,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专业培训教育,让其全面掌握鉴别真假兽药的本领,保证其能够更好适应时展的需求。

2.4 完善兽药检测机构职能

应该及时改变省级兽药检测机构独大的现状,应该将权利下方到市级和县级的兽药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还需要为这些人员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提高市级和县级兽药检测的能力。省级和市级财政部门还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层兽药检测设备的建设工作,保证地方能够顺利的开展兽药监督工作。此外,基层的兽药监部门还应该抓好兽药源头的监督管理,防治假冒伪劣的兽药流入市场中,切实做好每一批兽药的审批和质量检测工作。

参考文献

[1]高迎春.关于兽药管理和研制开发中的几个问题[J].山东畜牧兽医.2011(03)

[2]谷瑞敏,黄玲利,郭x吉,王玉莲,袁宗辉. 美国兽药管理机构简介[J]. 中国兽药杂志. 2010(11)

[3]谷瑞敏,王玉莲,王大菊,黄玲利,袁宗辉. 美国兽药管理法的演变[J]. 黑龙江畜牧兽医. 2010(03)

[4]萧晟,杨艳丽.兽药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10(01)

兽药市场分析范文3

[关键词] 九台市 兽药饲料 问题 措施

[中图分类号] S851.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201-01

一、前言

近些年来,九台市对兽药饲料市场提高了管理力度,并对售卖假药饲料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兽药饲料市场秩序,能够推动九台市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了人们所食用的食品安全。但是,九台市的兽药饲料市场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应该予以重视。

二、九台兽药饲料行业管理现状

九台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非常适合发展畜牧业,是兽药饲料的主要消耗地。兽药饲料在三十年的发展期间中,如今已经在全市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兽药饲料市场从最初的混乱情况渐渐发展到了如今比较正规的局面。在不久的将来,必将会步入规范化管理。当前,我国规定兽药制造公司必须通过GMP认证,兽药的经营公司必须经过GSP认证,这就促使了兽药饲料市场进入正规化。

九台兽药饲料市场所经营的产品来自于吉林、陕西、河北、山东等多个省市。各个省市都把积极地目光投入了这片潜力巨大的市场,兽药饲料行业一片欣欣向荣之景,可以满足众多养殖户的需要,推动了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为科学养殖、增加肉产品产量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兽药饲料行业实际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强化兽药饲料行业的管理,预防假药、假饲料进入市场中,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兽药饲料管理部门应该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与九台市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实施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兽药饲料行业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九台市全面落实了动物产地登记、屠宰定点、经营环节有效管理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动物卫生安全,确保人们能够买到放心肉。但是,想要彻底防止问题肉进入市场,应该面对根本性问题,也就是兽药饲料监管中的不足。

1.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管理能力较低

很多人看出了兽药饲料行业的发展前景,纷纷投入这块市场。但是成立的企业多数处于小规模、水平低的局面。兽药制造公司都必须通过GMP认证,饲料制造公司也必须经过审核才能正常经营,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产环境,可是在公司管理、制度化生产和对产品的质量检测方面,还达不到国家规定。还会有少数公司故意掺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贴牌生产等状况出现。

2.兽药饲料管理部门管控力度不够

近些年来,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如雨后春笋般陆续出现,产品的种类更是各式各样,增加了了管理工作量,提高了监管难度。另外,由于各地医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难度大、进度慢,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致使工作措施很难落实到位,管理工作难免出现瑕疵。

3.群众对兽药饲料管理认识不足

近些年来,尿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问题相继曝光,群众逐渐认识到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却忽视了引起这些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人们普遍以为肉产品质量监管是工商部门的工作职责,动物卫生防疫是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职责,兽药饲料管理是兽药饲料监督部门的职责,忽视了群众自己监督义务和责任。兽药饲料的管理问题只靠一个部门、一个机构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涉及到养殖、加工屠宰、运输、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但是人民群众没有起到监督检举的作用。

4.兽药饲料市场混乱

依靠国家的扶持和鼓励,养殖业近些年来得到快速的发展,城乡饲料、兽药市场也随之火爆起来。但是,火爆的背后却是各种问题的出现,一般农村养殖户对兽药、饲料知识根本不了解,都是经销商说哪个好就哪个好,导致一些不法经销商把违禁兽药换装更名卖给养殖户、饲料中添加违禁化学药剂等问题出现。我市每次抽查兽药饲料市场都会发现不合格产品,严重干扰了动物疾病治疗效果,极大的损害了养殖户的利益。

四、有效对策

兽药饲料管理工作和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人们身体健康都密切相关。所以,探寻兽药饲料行业管理的有效对策已经是兽药饲料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九台市兽药饲料行业出现的问题,总结出了以下对策:

1.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管理

加大对生产制造企业的资格审核力度。更严格地审查兽药制造公司的GMP认证和饲料加工公司的资格,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制造公司要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之后还是不符合规定,应该严厉查处。

2.加强质量控制管理

饲料兽药监督部门应该根据各个区域具体情况,制定出具体的质量控制规定、质量信息公开规定、质量安全事故追溯规定,制定应急措施。全面施行对生产加工、销售、宰杀环节的质量控制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工作,并把信息公布,保证市民享有知情的权力。

3.加大宣传力度

应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让人们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兽药饲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作用,同时宣传各项法律规定,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分辨能力,提高生产者、销售者的自觉性,形成一个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违法案件的惩罚力度

应该加强兽药饲料违法案件的惩罚力度。对于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兽药饲料监督部门应该加强惩罚力度,对于影响恶劣的行为,例如生产假药的企业绝不姑息,按照国家规定从严处理。

五、结束语

兽药饲料管理关系到全社会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有关部门应该敢于面对问题,完善各项措施,提高兽药饲料管理水平。同时,也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科学的、规范的兽药饲料市场。

参考文献

兽药市场分析范文4

一、猪肉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介绍

在生猪的养殖过程中,兽药是必不可少的一种物质。兽药可以有效提高生猪的存活率,但是由于很多养殖户并没有对兽药的危害性有正确认识,所以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大量使用兽药,最终导致猪肉中兽药残留严重,近年来猪肉中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的问题时有发生。人们若经常食用这种兽药残留超标的肉类,会对身体健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时甚至致畸、致癌。不过,随着我国技术的进步,畜牧养殖行业也在不断朝着集约化、规模化、自动化方向发展,肉制品中药物残留问题也在慢慢减少。猪肉中最常见的残留兽药有磺胺类、四环素类、佛喹诺酮类以及各种抗生素类药物。目前,我国已经将兽药残留检测作为猪肉流通前的重要一环,通过专业的检测不仅能够及时发现猪肉中存在的问题,还能最大程度保证猪肉的安全性。下面,笔者简单介绍一下猪肉中兽药残留的相关检测技术。1.免疫分析法。我国用于检测猪肉中兽药残留的技术有很多,大多都是对猪肉中一些元素成分的含量进行分析,免疫分析法就是我国最常见的猪肉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免疫分析法主要是利用了抗原和抗体,能够进行特异性结合和可逆性反应的特点而进行兽药残留检测。这种检测方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快速筛选,同时还有很高的选择性,且操作简单。常见的免疫分析法主要包括酶免疫测定法、荧光免疫测定法、胶体金免疫测定法。其中酶免疫测定法是运用范围相对较广、操作步骤也比较简单的测定方法,这种方法的具体原理是用特定的酶标记猪肉兽药残留中的一些元素以及同位素。酶联免疫吸附法就是其中被大力推广的检测方法,它可以很好地测定猪肾脏中残留的镇静剂、氯丙嗪、β阻断剂卡拉洛尔等的含量,是我国目前猪肉兽药检测的主要方法。另外一种比较常用的免疫分析法是荧光免疫测定法,这种方法的主要原理也是通过标记,只不过酶免疫测定是通过检测观察酶与猪肉中成分的反应进行标记,而荧光免疫测定法是通过一些荧光物质来标记猪肉中的兽药残留。这种方法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通常情况下灵敏度较低。胶体金免疫测定法,顾名思义就是利用胶体金颗粒对猪肉中的兽药残留进行标记,这个方法同样具有操作简单、快速起效的特点,这项技术主要是用来检测猪肉中的卡那霉素和妥布霉素。2.理化分析法。如果说免疫检测法是相对比较注重各物质之间的反应的话,理化分析法则更注重猪肉本身的一些特性。与免疫分析法相比较,理化分析法的操作步骤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最终得出的结果也更加精确。常见的用于检测猪肉中兽药残留的理化分析法有气相色谱法、高压液相色谱法、色谱质谱联用法等。气相色谱法的原理是利用气体作流动相的色层分离,它能够快速检测出猪肉中的兽药残留,具有灵敏度高、稳定性好的优势,所以常用来检测复杂的样品。但是近几年来,随着兽药的种类越来越多,很多兽药是极性和沸点很高的化合物,这就使得在进行气相色谱法检测之前先对检测样品进行衍生化,但衍生化的过程很繁杂,与气相色谱法原来的操作简单的优势相悖,所以近年来的应用并不是很广泛。高压液相色谱法与气相色谱法相比,具有适用范围广的优点,能够更好地进行极性和沸点较高的化合物成分的分离,这种优势使得它能够轻松胜任多种兽药残留分析问题。色谱质谱联用法综合了色谱和质谱的优点,既具备色谱的高效分离,又具备质谱的灵敏和定性分析的能力,所以它在现阶段的猪肉兽药检测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可以检测磺胺类、大环内酯类兽药,霉素类等常见的兽药残留成分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快速检测出来。

二、猪肉中兽药残留相关防控措施

兽药市场分析范文5

春耕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局的关键,目前已进入春耕备耕时期,农资产品步入销售、使用旺季。为营造农村放心农资消费环境,为今年农业生产有个好的开局保驾护航,根据省农业厅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年之计在于春,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季节观念,充分认识抓好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抓好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实现全年农业生产目标,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要加强对春耕备耕期间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把领导精力和执法力量集中到春耕生产上来。市政府组织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经贸、物价、供销等有关部门,成立农资打假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工商、经贸、质监、物价、供销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农资市场现状,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春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力量,切实保证人员、措施和经费的到位,加强春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确保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顺利开展。

(一)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春耕备耕期间,从实际出发,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面向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农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增强农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努力创造农村的放心农资市场环境。一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培训活动,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墟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科技和法律知识咨询和培训,积极向农民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品种与产销信息,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二要积极引导行业监督和自律,推介一批重质量、讲信誉、严守法、优服务的农资企业,予以正面宣传,发挥其带动、示范和引导作用。三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或公益宣传,监管信息,曝光典型案件,为春季农资打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狠抓种子市场巡查整治

要把种子市场巡查作为重中之重任务,以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和蔬菜种子为重点,对辖区内种子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巡查,加大对种子审定、经营档案和标签标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审先推、不按法律规定制作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以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种子的行为。

(三)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管

切实加大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对农村兽药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行为,及时清查各种非法兽用生物制品。要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核查其疫苗订购、供应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是否粘贴防伪标签,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整改,发现经营非法产品要依法严处。

(四)开展农资质量抽检

开展以杂交水稻种子为主的种子质量抽检活动1批次,肥料质量抽查1批次,农药有效成份抽检2批次,兽药质量抽查1批次。

(五)加强农资市场巡查

要下移监管重心,加大对农村农资市场的巡查整治力度。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经营产品标签严重不符合法律规定、未取得经营资格等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其纠正或予以处罚,查获非法产品的要及时追溯查处。结合农资市场巡查活动,深入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防止毒鼠强投毒中毒事件发生。

(六)加大禁用、限用兽药和农药的清查打击力度

以农药、兽药为重点,加大对违禁药物的打击力度,突出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兽药和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以及违法销售和使用兽用原料药、兽用生物制品、人用药品的行为,查获违禁农资产品要及时追根溯源,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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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调督促,确保国家扶持生猪发展一系列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要把《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明电[2007]53号)中的各项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养殖场户。总结推广全省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20**年能繁母猪每头增加到100元的补贴及时到农户;加强与保监会、保险公司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推进全省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继续扶持生猪规模养殖,积极会同省发改委和财政部门,抓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加强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原(良)种猪场项目建设,抓好全省原种猪场、资源场和扩繁场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抓好生猪良种补贴县的良种补贴,把好供精种猪质量关,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狠抓生猪疫病防控,强化生猪强制免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的防控工作,完善生猪防疫扑杀政策,确保因疫病被扑杀投保能繁母猪的补助和保险赔付足额到位;积极与金融机构、土地管理部门等进行沟通,改进生猪生产的金融服务,争取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

同时,高度重视肉牛、肉羊、奶业和禽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国家扶持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做好农户奶牛饲养、保险补贴工作。利用家禽业发展空间潜在优势,加强地方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加快适宜贵州生态环境和市场需求的新品种(系)的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品牌。发挥生态畜牧业优势,充分利用草地资源,积极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家畜。确保畜产品有效供给。

二、整合畜牧业投入,着力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进养殖小区和规模场(户)建设,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规模养殖比重。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增强对畜牧业发展的拉动力。按照龙头基地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联动的路子,构筑更加完善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大力推进养殖小区建设,集中规划建设一批“五统一”的畜禽养殖小区;大力推进畜牧科技进步,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畜禽优良品种在畜牧业增产增收、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动物防疫在健康养殖中的作用。深入开展畜牧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各产业链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与各类规模场、养殖小区和专业村的联合,发展规模养殖,创新管理模式,引导养殖农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遵循“整合资源”、“产业带培育”和“龙头企业带动”原则,继续投资建设45个优质畜产品基地,进一步打牢现代畜牧业发展基础。通过基地建设把调整畜牧业结构、优化畜产品区域布局、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养殖小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工业饲料推广、牧草种植、投入品管理、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发展生态养殖等项目融为一体,促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展养殖场(小区)养殖档案建立和备案工作,积极推行畜禽良种化,增强防疫意识,严格质量监管,规范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抓好规模场和养殖小区的排泄物处理,推行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推进农村深坑圈舍改造,实行“圈宅分离”,“人畜分离”。

三、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继续全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省、地、县三级兽医行政、执法、技术三大体系。突出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健全村级防疫网络,解决好村级防疫员报酬,稳定基层畜牧兽医技术队伍。今年,在全省开展一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摸清全省各市(州、地)及县(市、区)动物防疫机构情况,为全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依据。

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地方性法规,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程序。进一步加强W病、猪蓝耳病、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强疫情监测,突出重点区域和规模养殖场的免疫。在10个县(市)启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工作,以适应新时期畜牧业发展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免疫效果监测力度,计划完成20万份畜禽血清监测,探索建立我省重大动物预警机制和疫情风险评估制度。继续抓好15个规模猪场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收集,实现全省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实行信息上报。

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从动物标识、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和动物防疫条件许可抓起,通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管,减少疫病传播机会,提高动物及产品质量卫生水平,各地产地检疫面要达70%以上,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上市产品持证率100%。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积极推行家禽定点屠宰,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今年将在市(州、地)所在地推行白条鸡上市行动,并逐步向县级市场推进。加强畜禽饲养场(小区)、屠宰场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管理,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制度,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颁证工作。

四、推进畜禽良繁体系建设,夯实畜牧业发展物质基础

制定20**-2015年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和方向,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重点种畜禽场和畜禽改良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全省相对完备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对种畜禽场实行分级管理。制修定主要畜禽品种标准,逐步实现种畜禽标准化生产。严格引种管理,搞好良种引进、保护与开发工作,杜绝“引种—退化—再引种”的资源浪费。抓好部省级保种项目和畜禽良种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扩大地方畜禽良种保护范围和开发利用工作,大力发展特色养殖。加快畜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牛羊改良坚持以杂交改良与本品种选育相结合,冻配改良继续以提高单灌输配数和受胎率为突破口,进一步巩固改良成果,培育适宜贵州生态条件的优良肉牛、肉羊品种(系);生猪改良重点加大人工授精改良力度,力争猪人工授精普及率达55%以上。完善现有品改点的基础设施,规范各项技术规范制度。制定输精员考核评定办法,推行品改点及输精员等级证书制度。

五、加强草地建设,促进种养业协调发展

抓好岩溶地区草地植被恢复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德江县、晴隆县、威宁县退牧还草工程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项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加强对20个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完善草原监理体系建设,配合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在贵州开展喀斯特山区草原生态监测工作。做好牧草病虫危害监测点工作,定期发送监测情况通报。加强牧草种子的质量监测和管理。推广引草入田种植和利用技术,开展以一年生黑麦草为主的优良牧草冬季农闲田土种植,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集中连片推广多花黑麦草种植试点示范工作。加快人工草地建设,向农户推广科学用草、草畜平衡、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等关键技术。推广优良饲用玉米种植示范,增加优良牧草比重,今年将在全省不同区域建立示范基地,大力推广优良多年生牧草苜蓿、菊苣等,辐射带动全省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工业饲料产品质量和推广普及率。

六、继续强化饲料兽药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要求,加大对中小饲料企业整改力度,坚决取缔整改不合格企业,提高保障畜产品安全能力。积极推行健康养殖,加强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对“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苏丹红、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的专项整治,加强饲料安全监管,依法强化饲料质量检测监督,逐步开展国家饲料卫生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与检测工作,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农业部公布的重点监控兽药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加强兽药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兽药GSP认证试点工作,提高兽药经营管理水平,加大对经营假劣兽药的打击力度,提高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加强兽药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建立用药记录,加大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的监测力度,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一些销售覆盖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兽药饲料品种,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快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鼓励养殖、加工企业申报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和产品一体化认定认证,实现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的有机统一。

七、切实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努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高对统计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畜牧业正处在从传统的家庭副业向现代产业快速转变的关键时期,行业经济运行状况的变化越来越快,与其他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关联度越来越强。构建相对独立、完整,能更快捷、更准确、更科学反映畜牧业经济运行状况的统计监测体系势在必行。切实把统计监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狠抓畜牧业产销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关于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精神,重点在生猪主产区建立生猪产销动态监测,实施畜禽生产月度监测计划。加强调查研究,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畜牧业生产的基础数据、资料及信息,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强化信息分析,增强信息的权威性,建立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机制,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要把猪、牛、羊、家禽、奶牛、草地、饲料等相关基础数据纳入系统统计范围,认真负责,切实做好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大力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牧

继续贯彻实施《畜牧法》、《草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草种管理办法》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地要认真做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完善修改与《动物防疫法》不相适应的管理规章及制度,完成《贵州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贵州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程序》、《贵州省畜禽良种繁育规划》的制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