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管理范例6篇

购销合同管理

购销合同管理范文1

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生产的产品和需求的物资大都由国家统一调配,价格由国家制定,因此企业对价格的管理并不显得重要。而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因此原来旧的管理方法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国家对物价的逐渐放开和买方市场的形成,现在市场中各类商品的价格差异极大,而且形成价格的因素相当得杂,在价格问题上的投机及欺诈行为也无处不在,所以企业对购销环节如果不加以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由此所造成的资金浪费和效益下降可能要比由生产制造环节的浪费更大,并且还难以及时发现,更难以补球。许多曾经辉煌过而最终走向衰落的企业,大都栽在物资的"进"和"出"这两个"黑窟隆"里。为此,企业必须要在物资"进"和"出"这两个字环节上下功夫、做文章、挖潜力。目前,国有企业实施比价管理的条件已经具备:首先,从企业外部来看,各类生产资料的买方市场经济形成,企业需用的物供大于求,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其次,从企业内部来看,只要建立严密的控制网络,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并按照科学的程序操作管理,那么市场上混乱的价格是完全可以被企业相对控制的。

购销比价管理的基本做法,概括起来说,就是控制网络化,管理制度化、运作程序化。

一、 控制网络化

建立控制网络是比价管理的组织基础,这个网络纵横交叉,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建立控制网络应遵循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合理分工与相互制约原则;二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三是协调原则;四是责任原则。亚星集团公司建立的网络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领导到位。按照责任明确的原则,成立由总经理亲自挂帅任组长、有关副总经理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价格监控领导小组,形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

二是机构到位。首先在审计处增设了专职的物价科,让其独立行使物价管理职能,不受外界及任何人的干扰。其次,按照合理分工与相互制约的原则,明确了计划、购销、质检、仓储、审计、财务、考核和服务等职能部门在购销比价管理中各自的职责范围,其中: 

信息中心主要是为审计处和经营公司提供准确及时的价格变化信息、政策信息和市场预测信息。

计划处是采购和销售计划的制定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编制采购和销售计划。

经营综合处主要职责是进行市场调研和信息处理等服务工作。

销售处是销售价格的执行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实施销售业务并提出销售价格建议,严格执行和控制产品的最低限价。

供应处是采购物资价格的执行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实施采购业务,并提出采购价格建议,严格执行和控制采购物资的最高限价。

设备处是成套和大型设备及备品件采购价格的执行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采购询价和招标投标,控制采购设备的质量和价格。

质检处是购销物资的质量检验部门。主要职责是准确和及时地提供客观公正的质量检验报告,对物资的价值进行评价。

物管处是物资人库前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对购销物资进行数量、质量的综合监督控制,防止超储积压和资金不合理占用。

审计处是购销比价管理的常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并对购销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控制。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产品销售价格、收费标准和采购物资控制价格,对超出控制价格的采购行为有否决权;检查、处理违反公司价格规定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参加各种物资订货会,建立价格监控台账,将大宗物资的采购价格和产生销售价格输入微机网络进行追踪管理,开展价格信息服务;每月将公司的物价执行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财务中心是购销比价管理动态控制的最终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购销业务的全过程实施财务管理。

企管处是购销比价管理的综合考核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据价格执行情况对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并落实奖惩措施。

三是人员到位。在审计处物价科配备了对购销比价管理业务十分熟悉的人员。在其它关联的职能部门也配备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优良思想品质的工作人员。

二、管理制度化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在企业内部,搞好制度建设是实施购销比价管理的工作基础。亚星集团公司制订的《物价管理条例》是购销比价管理的基本法,对产品销售价格和采购物资价格的管理以及奖惩办法进行了规范,它明确了价格的审计方法,包括权力、责任、范围、内容和考核办法。对产品销售和物资采购的价格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是"集中权力分散化"的具体表现。

《条例》规定:产品销售最低限价的制定程序和权限,首先由销售部门于每月25日提出价格建议,并在经营公司调度会上讨论,由经营经理在月末再提议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确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30日下达次月产品销售最低限价表,转发有关副总经济和经营公司、财务、审计等部门,由经营公司执行;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外经处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表,送发有关副总经理和外经、财务、审计等部门,由外经处执行;残、损、废次产品物资的处理价格权限,由物管处、审计处、设备处联合提出价格评估建设,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有关部门的收费,都要建立收费标准,并经审计处物价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发有关部门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无条件执行销售价格表中确定的最低限价,不得超过权限擅自降低价格;各销售部门掌握的市场商品价格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为制定下期产品销售价格提供依据;各销售部门的年度销货合同及执行情况报审计物价科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同样,《条例》也对物资采购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主要生产消耗性物资最高控制价格权制。首先由物资采购部门于每月25日提出价格建议,并在经营公司调度会上讨论,由经营经理在月末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最高控制价格表,发有关副总经理和供应、财务、审计等部门,由采购部门执行;对主要生产消耗性原料,应签订购销合同,并标明质量标准,严格进厂检验。审计处物价科在接到发票及质量合格证明后,开具《采购物资审核通知单》,到财务中心进行结算。对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但尚可使用的,须按商定的下浮价格结算。生产消耗性辅助材料最高控制价格权限,由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审批;设备、机电、建材、备品各件、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的最高价格控制权限,每种单价五千元以下物资的定价权由部门处级负责人审批;五千元至三万元物资的定价权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物资的定价权由总经理审批。对超出价格审批权限范围擅自采购的,审计处物价科对此采购行为可以否决。凡采购单项三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和成套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除向审计处物价科提供完善的主合同外,还应提供由生产、技术、设备等中门参加制订的"技术要求附件",以及定价依据即货比三家的询价情况,以加强物价监督;物资采购部门必须设立采购物资台账,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名称、商品名称、质量和价格情况,以供备查;计划处要把月义物资采购计划,信息中收要将掌握的即期物资价格信息及时提供给审计处物价科存阅和备查。

除了《物价管理条例》以外,还需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其中《定点采购物资办法》明确规定大宗原材料物资都要定点采购,定点单位应是在质量保证体系中确立的"合格供应商",两次验收质量不合格即否定定点供应商供货资格;《可追溯责任的比价管理台账制度》明确规定可随时或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关联部门为适应比价管理有秩序地开展,也都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原材料检验办法》、《经济责任考核办法》等。

 三、运作程序化

购销比价管理有一套科学、严密、规范的运作程序,运作程序可分为"五个"阶段。

一是下达计划。所有物资的采购,首先由各分厂、车间、基建处等物资使用部门每月23日前,根据其生产经营和基建维修的实际需要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报计划处进行汇总,与此同时物管处也每月填写《物资储备定额补库计划表》提交计划处。然后计划处进行分类初审,并在两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库存核实和价格交流。将各部门提报的物资采购计划价格与市场实际价格差异额控制在10%。经审计处复核后的物资采购计划由报告总绐理进行审批,然后正式下达(月度物资采购计划),交物资采购部门执行。

产品销售计划由计划处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市场供求合同,按照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在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份的产品销售计划(草案),上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正式下发执行。 

二是比较价格。经营部门根据《物价管理条例》,对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每月都制定一个最低销售限价和最高采购控制价格表,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发有关部门执行并进行控制和监督。

产品销售价格的制订程序按照"三级管理"进行控制。集团公司负责制订最低限价,经营公司负责制订调剂指导价,各销售部门负责制订执行价。各销售部门在批准的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状况,按照不同地区和用户,对直供户、合同户、大用户和零售户分别细分,并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凡出现低于各级制定价格标准的,须按分级权限层层进行相应的审批。对产品销售价格的监督,由财务中心执行。对不经批准低于规定限价销售的产品,财务中心拒绝开票和结算。

 

对采购物资价格监督由物价科执行。主要是通过审核采购业务员填报的《采购物资价格申报表》来完成的。物价科在收到《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后,根据掌握的价格信息对价格进行比较,如果申报的价格符合市场价格,则签署同意采购的意见;如果高于市场价格,则予以否定。

三是质量监督。采购物资到库后,由物管处填写《检验通知单》书面通知质检处取样检验。要求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进行"封闭式"检验,不准许采购、供货商和车间三种人员进行分析室,避免人为的因素干扰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以保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对凡能留样或规定必须留样的物资检验后,都必须留样备查。《检验报告单》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达供应处、审计处、物管处等有关部门。

 

四是票据审核。对销售产品票据的审核,由财务中心检查是否具有销售部门开具的《开票通知单》,经营计划处的《产品结算通知单》,价格是否突破公司制定的规定限价?否则,一律不准开票。对采购物资票据的审核,主要是由物价科审查是否有采购计划、《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经济合同、增值税发票、《检验报告单》和《入库单》等,对符合要求的票据。由物价科签发《审核通知单》后才能允许到财务中心办理对外结算事宜。 

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所有的销售和采购部门都实行目标责任制,凡实际销售的产品价格高于公司每月制定的最低限价的,或实际采购的物资价格低于公司每月制定的最高控制价格的,均按不同比例进行奖励,以调动购销人员的积极性。

对销售部门的考核,主要考核销售收入、产品溢价、清欠货款和销售费用四项指标。

对物资采购部门的考核,主要考核计划完成、节约额、质量和采购费用四项指标。考核时,对实际采价格低于公司制订的最高控制价格部分实行按比例提奖;对超过最高控制价部分则全额扣罚。 

四、购销比价管理的几点体会

1.比价购销,要害是分权

自1988年以来,亚星集团公司对购销的管理走过了四个阶段。首先是实行采购承包,这是权力下放阶段,在物价飞涨时代似乎起到过一些作用,但当物价回落时,承包人变得坐享其成,他们的收益同付出劳动不成正比。不久公司尝试"抓大放小",即大项目采购由公司招标拍板,小项目让权下放,这种方法购销漏洞依然存在。再后来公司采取强化班子建设的办法,把思想品质好的人放在购销工作岗位第一线委以重任,这是权力上收阶段,但终究还是没有监督。于是公司终于找到了现在这种分级、分权制约的管理办法,现在的比价购销不同于过去简单的货比三家,它们有本质的区别,货比三家仅仅是一种手段,而比价购销却是一套完整的法制管理方法,它既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割断了权力与腐败的瓜葛。

2.比价购销,核心是比价

比的前提是先得有价可比。公司通过建立庞大的价格收集网络,实现有价可比,价格信息来源于市场调查、国际互联网、报刊杂志、电话咨询等形式。同时,也来源于企业建立的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这个系统把价格资料,包括购销合同、结算价格、业务台账、质量检验、资金预算、审核结果等,经过处理后,明白无误地展示出来,并接受相应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的监督,使比价成为了公开亮相的经营行为,也由此获得更合理、更公正的价格修正。

 

购销合同管理范文2

若按照企业“渠道扁平化”营销实践的发展历程来推演,仅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企业对导购员的管理方式已经发生了非常显著的变化。我将其略作归类,则可以简单地划分为“三个大类、五种结构”(具体如图1所示)。

其中的三个大类分别是从“统管”到“同治”再到“矩阵式管理”的变迁,而在此基础上则又分化出五种管理结构,并且仔细研究发现,这五种结构之间也可以遵循企业的营销深化而形成递进关系。

今天,我就根据图中的五种常见的导购员管理结构,按照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顺序,逐一作出简单的诠释,与大家共享。

一、粗放式统管

1.简单定义:对导购员进行撒手式的粗放管理。

2.操作方式:在厂家最初与区域商谈合作的时候,就彼此商定以“销售政策”的形式将导购员沼募及管理费用直接划拨给商,如在原有供货价格的基础上再降低2~3个百分点作为导购员费用,然后由商负责招募导购员,并管理和发放工资,招聘名额由商家自行决定。

3.适用企业:本结构适用于创业期或市场开拓期、但具备较高利润水平和一定产品扩张能力的中小型企业。这类企业的产品销售区域正在从总部对外扩张,而营销队伍建设尚未完善。并且由于产品的价格透明度偏低,从而能给厂家自身预留一定的费用空间,也能给商预留一定的利润空间。

4.适用商家:具有一定营销辐射能力的区域商,能够完成对当地大型零售卖场的货物供应与人员跟进。他们招聘了一定数量的导购员后,能够认真负责地进行培训和管理,并能通过导购员实现产品形象的展示和促销。不过总体上更适用于不发达地区的二、三级市场。

二、精细化统管

1.简单定义:厂家自身在“粗放统管”基础上加强对导购员的培训、监控和考核。

2。操作方式:通过对各经销商的经营实力和经营能力等资质审查,根据不同经销商对厂家的配合程度和对本品牌产品的主推力度,厂家以“资源支持”的形式为该经销商配备导购员名额,商家负责导购员的招聘和日常工作管理,厂家负责导购员的培训、监督和考核。

最重要的是:商家招聘的导购员却由厂家发放工资。发放方式要么是每月按销售业绩直接发放底薪和提成;要么是经销商垫付,而后由厂家通过促销资源等方式变相支持回来。

3.适用企业:本结构适用于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处于市场开拓期、销售队伍具备一定规模、但仍无法实现对区域市场进行“精耕细作”的中小型企业。这样的企业对经销商有一定的选择主动权,但没有明显的支配性优势。

4.适用商家:想采取此类模式的厂家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展示性影响的经销商。多见于普通直营零售商、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个体户等。不过整体上来说更适用于二、三级市场。

三、厂家与直营零售商的同治

1.简单定义:“同治”与“统管”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同治”是厂家收回了对导购员的某种意义上的“所有权”,从而使导购员对厂家产生极大的归属感。所谓“厂商同治”,则是厂家负责为商家“输送”合格的导购员,而商家则负责导购员的日常工作管理。从这点开始,导购队伍真正贴近了终端。

2.操作方式:各厂家根据自身的品牌地位和展示形象,在当地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零售卖场里配备导购员。这时候导购员往往由厂家招聘,培训之后根据需要而派遣到不同的卖场。商家负责每日考勤、终端维护等日常工作管理。

导购员从归属上属于厂家,厂家对其具有考核、调动和淘汰的权力,并根据其销售业绩发放工作和相关奖励。这是目前最为常见的“对等式合作管理方式”。

3.适用企业:本结构适用于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销售队伍对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的“覆盖力”的大中型企业。这样的企业对经销商有稍微的选择主动权,但已经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资源支持,而更多的是通过这种“厂商同治”的纽带,来跟商家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

4.适用商家:想采取此类模式的厂家,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展示性影响和相当出货量的大型零售卖场。这类商家自身往往具有很强的内部管理能力,多见于大型直营零售商、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连锁卖场等。整体上来说更适用于大多数省会城市以及较发达地区的二、三级市场。

四、厂家业务人员与市场人员的同治

1.简单定义:即在“厂商同治”基础上,厂家自身的业务人员与市场人员在导购员管理上又进行细化分工。其中业务人员侧重于销售业绩的考核,而市场推广人员则侧重于品牌形象的建设。商家参与导购员的日常工作管理。这是终端管理往精细和纵深发展的表现。

2. 操作方式:对于一些营销系统相对完善的大中型企业,其各营销分公司的销售和市场两条线并行推进,因此,导购员由业务人员和市场推广人员共同管理。其中,业务人员负责考核导购员的销售业绩,如要求导购员牢记产品价格,明确“进销存”,每天、每周、每月报销量等;而市场推广人员则负责考核导购员的终端展示、形象维护以及促销活动的执行等。

3.适用企业:本结构适用于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注重品牌形象推广、销售及市场队伍具备“精耕细作”能力的大中型企业。

4.适用商家:与“厂家与直营零售商的同治”相同。

五、矩阵式管理

1.简单定义:所谓“矩阵式导购员管理”,即是在集成了“同治”式管理结构之后,针对大型集团化企业,根据其不同的“产品线”和不同的“渠道系”,采用分类的导购员管理方法。它体现了对终端业绩和终端特性的最高关注,接近于“一店一策”。

2.操作方式:对于科龙等大型集团化企业,其自身往往具有明确的产品线划分(如冰箱、空调等),而面对当今销售渠道的高度扁平化,又细分出了渠道系(如北京的大中系统和国美系统、家乐福、旺市百利等大型超市系统和西单、双安等传统百货系统)。于是便出现了导购员管理上的矩阵式管理结构 (如表2)。

例如:在2003年,科龙的冰箱和空调在北京分公司的营销环节中的导购员管理工作就各有一个“管理班子”:分别有冰箱的导购主管和空调的导购主管,而同时在销售工作中又分别有负责大中系统的业务员和负责国美系统的业务员。于是便像上表一样,在不同的组合之下,上演着不同的“同治式管理”。

3.适用企业:本结构适用于具有很强品牌影响力、注重品牌形象推广、拥有不同产品类型、销售队伍具备“精耕细作”能力、对不同渠道类型实施不同合作政策的大型集团化企业。

购销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用友;ERP-U8;购销业务;流程图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3-0000-02

用友ERP-U8软件能将财务链和供应链系统有机结合进行购销业务进行核算及处理,但由于相关核算及处理涉及操作子系统及操作步骤较多,对初学者来说,想快速掌握是有不少难度的。使用图表会有助于操作者认识财务链与供应链系统子系统的操作交互性,增加对购销业务处理流程的宏观认识。但是,目前许多关于用友ERP-U8购销业务的图表往往综合性强、复杂度高且拓展性低,对于想实现快速理解和记忆的目标,并不具备优势。因此,笔者尝试整合实际工作岗位和用友ERP-U8软件财务链与供应链购销存系统,构建简明易懂并具备拓展性的购销业务流程图,以帮助初学者迅速掌握在用友U8供应链中购销业务处理的操作。

一、购销业务简明流程图的构建基础

购销业务流程及供应链子系统关系图是购销业务简明流程图的构建基础,简单清晰地反映了采购、销售业务流程及涉及的操作子系统。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ERP-U8购销业务处理流程具有对称性特征。该特征表现为购销业务处理操作涉及“两条流向,四个系统”。

“两条流向”指的是采购、销售业务处理过程包含资金流和实物流处理。其中资金流即购销的货款资金流转,表现为从采购、销售管理至应付、应收款管理系统;实物流即存货实物的流转,表现为从采购、销售管理经库存管理、再到存货核算系统。

“四个系统”指的是购销业务处理流程基本上各自关联到采购(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存货管理及应付(收)款管理四个子系统,然后凭证传递至总账系统。在实际工作中,四个子系统由对应的业务部门或岗位具有相应权责的人员进行操作。

二、购销业务简明流程图的构建

1.普通采购业务简明流程图

(1)图示说明

下面根据ERP-U8采购业务处理流程特征、财务链及应链系统与业务部门或岗位对应关系和业务主要步骤构建普通采购简明流程图,如图2所示。

该图使用横虚线间隔出四个子系统,也代表相应的业务部门或岗位。图中的矩形框表示采购业务需要操作的主要步骤,矩形框置于哪个子系统范围,表明该步骤由相应的部门或岗位人员在此子系统进行操作。图中的数字体现普通采购业务主要步骤的顺序。

(2)业务流程步骤

从图2看出,普通采购业务流程主要有六个主要步骤,具体

如下:

步骤①――在“采购管理”下填制采购订单。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下订单后,在“采购管理”子系统下填制采购订单。操作路径为: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订货-采购订单。

步骤②――在“采购管理”下生成到货单以及采购发票。采购部收到采购的物资及采购发票,在“采购管理”子系统下参照订单生成到货单以及采购发票,发生的现付处理在采购发票里操作。填制到货单的操作路径为: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到货-到货单;填制采购发票的操作路径为: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发票-专业采购发票/普通采购发票/运费发票。

步骤③――在“库存管理”下生成采购入库单。仓储部门人员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入库后,在 “库存管理”子系统填写采购入库单。操作路径为:供应链-库存管理-入库业务-采购入库单。

步骤④――在“采购管理”下进行采购结算。采购结算是为了核算采购入库成本,根据采购入库单上的数量和采购发票上的金额计算出外购存货的入库成本单价,并回填至采购入库单里。采购结算在 “采购管理”子系统里进行。操作路径为:供应链-采购管理--采购结算- 自动结算/手工结算。运费分摊应采用手工结算。

步骤⑤――在“应付款管理”下确认应付账款、付款及采购制单处理。财务部门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中审核采购结算后的采购发票,生成应付账款。出纳人员支付货款后(且没有进行现付处理)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中录入付款单。付款单经审核及核销后,会计人员进行制单处理。确认应付账款操作路径为:财务链-应付款管理-应付款单据处理-应付款单据审核;付款处理操作路径为:财务链-应付款管理-付款单据处理-付款单据录入-付款单据审核;核销处理操作路径为:财务链-应付款管理-核销处理-手工核销/自动核销;采购制单处理操作路径:财务链-应付款管理-制单处理。

步骤⑥――在“存货核算”下存货入库成本记账及入库制单处理。财务部根据已进行采购结算的采购入库单进行记账,然后进行采购入库制单处理,操作在ERP-U8中的“存货核算”子系统里进行。入库成本记账操作路径为:供应链-存货核算-业务核算-正常单据记账(过滤选单-记账);入库制单处理操作路径为:供应链-存货核算-财务核算-制单处理。

2.普通销售业务流程图的构建

销售业务与采购业务的ERP-U8处理流程具有对称性,因此可以参照采购业务的流程图设计普通销售简明流程图,如图3所示。

比照图2和图3看出,销售业务与采购业务的处理流程相似,但销售业务无结算处理。购销业务处理流程具体见表1。

三、基于购销业务简明流程图的拓展应用

上述简明流程图不仅使ERP-U8操作者容易掌握和记忆普通购销业务处理,还可以拓展应用到其他购销业务处理。

1.单到回冲的暂估业务处理

暂估业务指的是货到票未到采购业务,即外购存货到货,但发票未到的情形。暂估业务在ERP-U8下操作步骤比较多,在上述普通采购业务流程图基础上进行拓展就比较容易理解。

下面根据普通采购简明流程图认识暂估处理。暂估业务初始处理上由于发票未到,与发票相关步骤暂不处理,只处理与实物有关业务,如图4步骤①至④所示。收到采购发票后,进行暂估业务后续资金流处理,补充采购业务中与采购发票有关操作,如图4步骤⑤至⑦所示;最后通过“存货核算”子系统进行后续实物流调整处理,如图4步骤⑧至⑨所示。

暂估业务由于采购发票延迟到位,从而其处理比普通采购业务更为复杂,但是从上述图示可以看出,暂估业务处理流程与普通采购业务基本相同,顺序略有不同,所以利用普通采购简明流程图掌握单到回冲暂估业务处理可以事半功倍。

2.销售退货业务处理

销售退货业务与销售业务的处理流程基本一致,只是具体单据是使用销售业务的反向单据或红字单据。因此,比照销售业务流程图容易描画出相应销售退货业务流程图,如图5所示。

四、结束语

购销业务处理是企业重要而繁复的工作,利用信息化软件能更有效地进行管理,因此掌握好相关操作是企业供应链与财务岗位工作人员应备素质。

参考文献:

购销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连锁超市;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3006702

1引言

在现代化的社会环境下,一个企业的成败全在管理,所以各企业都在不断的完善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先进的管理理念注重的就是采购管理,采购管理关系到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这样一来采购管理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就在企业管理体制中越发的显现出来。那么如何加强采购管理能力、提高企业采购管理技术和水平才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2中小型连锁超市采购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2.1集中采购模式下采购组织不严谨

在集中采购的模式下采购组织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制约着企业的发展,采购部工作效率提不上来,问题繁多使企业处于低迷的状态,只有优化采购组织才能使企业的运营更加流畅。

(1)采购部岗位分工不合理。

多数中小型连锁超市都没有一个系统的管理结构,只是按照商品的品项不同大致分给了不同的采购员,由每一个采购员负责自己品项直达店面的全部工作。这样的工作划分确实很简单,但是漏洞却很多,一个采购员不可能对全部的工作都精通,看似分配了工作,其实每个采购员是在负责所有的工作,这种分配方式太过于片面,只为一时的快捷方便,完全没有切合实际来为公司的利益考虑。

(2)采购部与仓储中心脱节。

采购部与仓储中心脱节,双方都独立于自己的工作,没有一个紧密的联系。采购部按照库存、销售等方面的信息订货,却发现门店出现缺货的现象,并不是采购部拖延订货,而是采购部与仓储中心脱节所造成的。采购部与仓储中心不在同一地点,距离较远又很少联系,仓储人员和采购人员他们有不同的工作标准,都按照自己对工作的考核标准各司其职。

2.2采购部缺少采购计划

中小型连锁超市一般每月月初采购总监会根据同期销售情况,给每个采购员制定固定的进货金额,进货量不允许超过此金额,除此之外采购部没有任何采购计划,采购情况都是由采购员和采购助理自行决定的。采购员和采购助理简单的根据上月销售情况或者同期销售情况大致的进行采购订货,这样的订货方式大大增加了采购员和采购助理的工作量。每次订货都需要查询上月和同期的销售情况,差距较大的话还要多查询一些销售情况,一张订单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商品种类非常繁多这样订货使每天的工作时间被大量消耗。

2.3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

中小型连锁超市多以档期活动吸引顾客,刺激消费,每月都有两个促销档期,基本每个档期的空白区只有一两天甚至一天都没有。那么这些档期活动都应该在供应商、连锁总部和门店的系统中同时共享出来,连锁总部的采购部把这些促销档期的信息都录入到公司的系统中,门店要在档期之前就共享到信息,供应商也应该随时可以共享到档期促销的情况。而采购部耗费大量时间把这些信息都录入到系统中,门店通常不能完全共享促销档期的商品信息,供应商也看不到超市促销品的情况。采购信息系统的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公司的运营,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

2.4供应商管理体系不健全

(1)供应商的信息缺失。

中小型连锁超市多对供应商的信息管理,根本没有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记录和整理存档,仅仅是采购员及采购助理留了一些供应商的电话号码,而且很多电话号码都不准确,供应商更换联系方式后连锁超市都没有做详细的记录和整理。没有准确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一些紧急问题根本找不到供应商,问题出现后迟迟不能解决。

(2)缺乏对供应商的监控和评估。

供应商的一些绩效考评是一个企业对供应商所进行的定期的监控和考核,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是企业的命脉,决定企业的一切销售和盈利,货品的好坏决定企业的生死。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只注重了在选择供应商这一小小的环节,完全忽略掉了与供应商合作期间对供应商的监控和评估。

(3)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多项找不到责任方。

中小型连锁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够完善,只设定了标准的合同文本,而没有针对不同的供应商、不同的货品性质等原因签订具体的合同。签订的合同中只提到了一些理论上的问题而不够切合实际,将合同当作一种形式,而没有对签订合同引起重视,当真正问题发生时没有严谨的合同来找到责任方。

(4)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不紧密。

中小型连锁超市与供应商处于一种利益对立的关系,国内的超市数量众多,顾客买东西都会货比三家,既要商品好又要价格低,超市所获利润也不再那么容易,而且获利点也不再那么高。超市都会利用自己的销售渠道,拥有销量大的优势,不断的向供应商压低价格,总要求供货价低于市场价格,将供应商的利润压制到最低点。并且收取供应商高额的新品入场费、货架费、条码费等费用,要求供应商要承担自己商品的各种损耗、各种闲杂的费用,超市还要求供应商提供低价商品,以满足公司每月的让利促销活动。

3解决对策

3.1设立健全的采购组织办法

(1)规范采购部岗位。

中小型连锁超市要想稳步的发展,必须要健全采购组织,规范和强化采购部的岗位,规范的岗位划分是一个公司进行组织、管理、控制的基本要求,岗位的规范化是加强采购流程、提高采购部工作质量的保证。按照品项划分工作的方式可以保留,但要对原本的岗位进行调整。

(2)加强采购部与仓储中心的对接。

要加强仓储中心与采购部的合作,不能将采购部的工作标准和仓储中心的工作标准划分开。需实行共同订货的制度,采购部订货要先与仓储中心联系了解库存情况,根据真实的库存情况订货,仓储中心一旦发现库存不足或过多要及时与采购部联系。

这样将两者的权责互相牵制,一旦出现问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有助于双方共同关注门店的销售情况,出现情况变动互相反馈情况,既不能出现缺货的现象也不能出现货物积压的现象,能够保证公司的销售,加强库存的准确控制,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率,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稳步发展。

3.2采购部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是一个企业采购的源头,正如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都没有一个好的计划,那一个企业更没有成功可谈。采购计划是对中小型连锁超市整体营运的一个控制和把握,一份合理的采购计划能够使公司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采购员和采购助理就可以在这些采购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订货,这样大大减少了采购员和采购助理的工作量,也增加了订货的准确度,避免了因特殊因素造成的货物短缺和积压的情况,为公司降低了损失,增加了资金周转率。

3.3完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中小型连锁超市应该制定长远的信息系统规划。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建立完善的,要根据以往数据信息的分析,以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做出长远的信息系统规划,这样才可以使连锁超市的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使采购部的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增强公司内部实力,提高竞争力。

3.4采用科学的供应商管理方法

(1)建立完整的供应商信息档案。

供应商档案的建立不仅停留在对联系方式的建立上,要建立多方面的档案,每一个供应商都要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规模大小、经营状况、商品分类、经营的品牌、市场占有率等各方面的供应商信息。这些信息的记录也不是一次性记录,每年要对这些信息更新,了解供应商的动态,以保障对供应商详细的信息存档,方便对供应商更准确的判断,提高工作效率。

(2)设立对供应商的监控与评估方案。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领域中非常重要的工作,采购管理在企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供应商管理则是重中之重,供应商管理的好坏是一个企业能否稳步前进的导航。想要企业的销售和发展稳步前进,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科学的供应商绩效考评与监控体系。

(3)完善供应商合同,明确责任。

中小型连锁超市要与供应商签订完善的合同,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设立标准的合同文本,要针对不同的供应商在标准的合同文本上做出具体的更改。这些更改要根据供应商的不同、供应商所供商品的不同属性、市场的变动情况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合同的好坏可以让一个公司成败,有效而完善的合同能为公司规避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4)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社会在进步,人们的观念在转变,管理层早已了简单的短期合作观念,除了需要重视供应商的选择,更要注重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中小型连锁超市与供应商不应该是一种利益关系,而是一种互利共赢的关系,应该把供应商作为自己公司的一部分。中小型连锁超市要协助供应商,将两者的利益划分成同一个问题,共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4结论

随着采购管理理论的发展和采购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人们消费需求的不断改变,这些年中小型连锁超市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中小型连锁超市管理的研究也日渐增多。采购管理水平的落后严重影响了超市的销售,导致资金周转率低下,难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而且出现问题时找不到责任人,问题不能够及时解决会严重影响公司的销售和信誉。事实证明只有采购管理的不断进步才能完善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叶志阳.供应链管理模式下的超市采购管理问题研究[J].商业文化,2011,(12).

[2]刘海滨.连锁超市采购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2,(6).

购销合同管理范文5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管理。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地建造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与承购人办理的预订、预约或认购、定购等手续),并向承购人收取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销售,是指开发经营企业将已建造好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向承购人收取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市建委、市房管局依照市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管理本市商品房预(销)售工作。

第五条  开发经营企业预售、销售商品房,必须持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开发经营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前,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到市建委办理审批手续。市建委收到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后,应当会同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对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实地查勘。经审查合格的,市建委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结有关批文。开发经营企业凭批文到市房管局办理预(销)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第六条  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已办理建设用地划拨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房的设计图纸应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事项相符;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初步落实水、电、煤等配套工程;

(四)已拟定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包括:商品房的座落、结构、装修与设备标准;商品房建筑明细表、预售分期计划、预售地点方式、物价部门核定的预售价格、交付使用日期和交付使作后的物业管理等主要内容。

第七条  商品房未经预售的,开发经营企业可以在房屋竣工后直接申请销售。商品房销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规定事项相符;

(三)具有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明;

(四)已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管理措施。

第八条  开发经营企业向境外预售、销售商品房的,还应当符合《无锡市涉外房产交易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九条  开发经营企业预售、销售商品房,必须在其经营场所出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以备承购人查验。

具有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出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销售的委托书。

商品房承购人经确认上述证件后方可购买。

第十条  开发经营企业预售、销售商品房必须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应当使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房管局提供的示范文本。

第十一条  预售人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合同到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商品房销售必须使用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  开发经营企业及其委托商预(销)售商品房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持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广告中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否则,广告经营单位或者单位不得为其制作和商品房预售、销售广告。

第十四条  开发经营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擅自预(销)售商品房的,由市建委、市房管局责令其停止预(销)售活动,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  各市(县)可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购销合同管理范文6

历史

1970~1987年:一些大型服装工厂和日用品加工企业利用工厂的仓库销售订单尾货,开始在它们的仓库建立起OutletStore,基本上是一家工厂一个OutletStore,所集商品既是优质品牌又价格低廉,所以吸引了大批顾客。

1988~1996年:Factory Outlet开始繁荣起来并有大的发展,去工厂直销店购买商品的顾客越来越多。因此,很多工厂就把直销店集中在一起开设。这时的购物中心一般都是真正的“工厂直销”,然以名牌和低价吸引顾客,但没有形成规模销售。而且离城市较远,一般在60~80英里(100~150公里)左右,开车要一个多小时。

1997~2001年:进入20世纪90年代,Outlets业态在美国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截至1996年,美国境内已经建立了300多家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并且有了奥特莱斯开发商的加入。这种营销形态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首先是供货商从过去单一的商品工厂,发展为拥有商品工厂,品牌所有者、品牌商、品牌批发商乃至大型百货商店共同参与的专门供货渠道;其次是功能更加齐全,休闲购物一体化;最后是开始讲究购物环境并向城市靠近。因此这种直销中心渐渐发展成为大型或超大型购物中心。特别是近两年,销售额屡创新高。据美国的统计数字显示,全美有275个大型奥特莱斯中心,销售增长率逐年大幅递增。目前,在美国、欧洲、日本甚至东南亚国家,均已出现这种业态并蓬勃发展。

特点

OUTLETS吸引顾客有三样法宝:

1.驰名世界的品牌――荟萃世界著名或知名品牌,品牌纯正,质量上乘;

2.难以想象的低价――一般以低至1~6折的价格销售,物美价廉,消费者趋之若骛:

3.方便舒适的氛围――远离市区但交通方便,货场简捷、舒适。

经营管理

同其他零售业态一样,奥特莱斯的经营管理也是由采购、运输、验收、储存、盘点及销售六大环节构成。但奥特莱斯的业务基本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方面是采购、运输、验收和存储;另一方面是盘点及销售。前一方面涉及:采购组织、商品计划、市场调研、货源管理、商品评估、谈判购买、处置商品等等,其重点应是采购环节;后一方面涉及:商店形式与规模、空间分配、人力资源管理、商店维护、能源管理、库存管理、安全管理、保险和信用管理、危机管理、计算机化等等,其重点应是销售管理。

与国内零售模式相比,奥特莱斯涉及海外采购、谈判、商品计划、商品评估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对整体经营起到核心关键作用。

采购组织的建立

奥特莱斯经营首先是建立一个采购组织,以保证销售计划正常进行。组织内应有专门的人负责商品决策,保证商品采购的合理性和及时胜。

对于国内的奥特莱斯运营商来讲,可以选择内部人员组成或通过外部机构负责。外部机构通常服务于若干无竞争关系的零售商,具有专业的商品知识,这是通用采购人员不具备的。但是内部人员构成的团队更能适合内部的企业发展策略,也更能将采购与商品经营相结合。

因此,如何构建奥特莱斯良好的采购系统,应是运营商重点研究的问题。

谈判购买

当货源已经选定、购买前评估也已完成时,零售商开始就购买及其条款进行谈判。一次新的或特定的订货通常要求签订一份经过谈判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零售商和供应商将认真讨论购买过程的所有方面。另外,一次例行的订货或再订货通常只涉及签订一份格式化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条款是标准化的,或者已经为双方所接受,订货过程按例行方式处理。

不管是谈判的还是格式化的合同,都有许多购买条款需要具本磋商,包括送货日期、购买数量、价格和付款安排、折扣、送货方式及所有权转移时问。

利润评估

首先需要考虑奥特莱斯商品的成本构成:厂家供货价、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费用、报关费用、关税、增值税等。一般来讲,各项费用占供货价格的5%左右,关税平均为20%左右,增值税为17%左右。

其次还要考虑商品之间的价格组成,测算出不同种类的利润水平。例如:高利润商品(售价高于进货总价的2~3倍);正常利润商品(售价高于进货总价的1~1.5倍);低利润商品(售价高于进货总价的0.5倍左右)。

在实际运营中,个别品牌、款式可能以3倍或2.5倍卖出,可能出现其他组合,这都是正常现象。只不过一旦出现异常情况,销势不好,就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造成积压。一般情况下,正常价格销售比例不应低于70~80%(进货量比)。

综上所述,奥特莱斯的经营管理有其特有的程序和规律,对其经营管理的深入研究有利于提高我国奥特莱斯业态的运营水平。因此,对于奥特莱斯经营问题的研究需要零售专家、商业地产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共同参与。OUTLETS运营模式专题研究――奥特莱斯(OutIets)最早诞生于美国,迄今已有近一百年的历史/香港司培思商业经营管理集团

Outlets最早就是“工厂直销店”,专门处理工厂尾货。后来逐渐汇集,慢慢形成类似Shopping Mall的大型Outlets购物中心,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零售业态。虽然Factory Outlet这种业态在美国已有百年的历史,但真正有规模的发展是从1970年前后开始的。按照发展规律来讲,商业业态的发展和国民经济水平的发展息息相关。在国外,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时出现了仓储式的购物中心,达到1万美元时出现了Shopping Mall,在中产阶级和大量品牌涌现的时候会有OUTLETS。OUTLETS简单来讲就是指品牌厂商或者品牌制造商的直销店,是伴随着大批的中产阶级产生而产生的。

历史

1970~1987年:一些大型服装工厂和日用品加工企业利用工厂的仓库销售订单尾货,开始在它们的仓库建立起OutletStore,基本上是一家工厂一个OutletStore,所集商品既是优质品牌又价格低廉,所以吸引了大批顾客。

1988~1996年:Factory Outlet开始

繁荣起来并有大的发展,去工厂直销店购买商品的顾客越来越多。因此,很多工厂就把直销店集中在一起开设。这时的购物中心一般都是真正的“工厂直销”,然以名牌和低价吸引顾客,但没有形成规模销售。而且离城市较远,一般在60~80英里(100~150公里)左右,开车要一个多小时。

1997~2001年:进入20世纪90年代,Outlets业态在美国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截至1996年,美国境内已经建立了300多家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并且有了奥特莱斯开发商的加入。这种营销形态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首先是供货商从过去单一的商品工厂,发展为拥有商品工厂,品牌所有者、品牌商、品牌批发商乃至大型百货商店共同参与的专门供货渠道;其次是功能更加齐全,休闲购物一体化;最后是开始讲究购物环境并向城市靠近。因此这种直销中心渐渐发展成为大型或超大型购物中心。特别是近两年,销售额屡创新高。据美国的统计数字显示,全美有275个大型奥特莱斯中心,销售增长率逐年大幅递增。目前,在美国、欧洲、日本甚至东南亚国家,均已出现这种业态并蓬勃发展。

特点

OUTLETS吸引顾客有三样法宝:

1.驰名世界的品牌――荟萃世界著名或知名品牌,品牌纯正,质量上乘;

2.难以想象的低价――一般以低至1~6折的价格销售,物美价廉,消费者趋之若骛:

3.方便舒适的氛围――远离市区但交通方便,货场简捷、舒适。

经营管理

同其他零售业态一样,奥特莱斯的经营管理也是由采购、运输、验收、储存、盘点及销售六大环节构成。但奥特莱斯的业务基本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方面是采购、运输、验收和存储;另一方面是盘点及销售。前一方面涉及:采购组织、商品计划、市场调研、货源管理、商品评估、谈判购买、处置商品等等,其重点应是采购环节;后一方面涉及:商店形式与规模、空间分配、人力资源管理、商店维护、能源管理、库存管理、安全管理、保险和信用管理、危机管理、计算机化等等,其重点应是销售管理。

与国内零售模式相比,奥特莱斯涉及海外采购、谈判、商品计划、商品评估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对整体经营起到核心关键作用。

采购组织的建立

奥特莱斯经营首先是建立一个采购组织,以保证销售计划正常进行。组织内应有专门的人负责商品决策,保证商品采购的合理性和及时胜。

对于国内的奥特莱斯运营商来讲,可以选择内部人员组成或通过外部机构负责。外部机构通常服务于若干无竞争关系的零售商,具有专业的商品知识,这是通用采购人员不具备的。但是内部人员构成的团队更能适合内部的企业发展策略,也更能将采购与商品经营相结合。

因此,如何构建奥特莱斯良好的采购系统,应是运营商重点研究的问题。

谈判购买

当货源已经选定、购买前评估也已完成时,零售商开始就购买及其条款进行谈判。一次新的或特定的订货通常要求签订一份经过谈判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零售商和供应商将认真讨论购买过程的所有方面。另外,一次例行的订货或再订货通常只涉及签订一份格式化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条款是标准化的,或者已经为双方所接受,订货过程按例行方式处理。

不管是谈判的还是格式化的合同,都有许多购买条款需要具本磋商,包括送货日期、购买数量、价格和付款安排、折扣、送货方式及所有权转移时问。

利润评估

首先需要考虑奥特莱斯商品的成本构成:厂家供货价、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费用、报关费用、关税、增值税等。一般来讲,各项费用占供货价格的5%左右,关税平均为20%左右,增值税为17%左右。

其次还要考虑商品之间的价格组成,测算出不同种类的利润水平。例如:高利润商品(售价高于进货总价的2~3倍);正常利润商品(售价高于进货总价的1~1.5倍);低利润商品(售价高于进货总价的0.5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