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法律问题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法律问题

【内容摘要】当前,国际投资管理和外资准入的新形式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它在各个国家中广泛运用。我国在2019年3月15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种管理制度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但是,因为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被我国引入的时间不长,所以还存在与该制度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透明度方面与国际标准还有差距等不足之处。因此,总结出近年我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发展状况、分析厘清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这样将对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制度产生积极作用。

【关键词】负面清单;市场准入;国际经验

《外商投资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前并没有给大众呈现出一个比较正式的形式,这次的形式非常正式。这不仅凸显出我国对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视性,更重要的是彻头彻尾地改变了我国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球背景和效果

(一)国际国内背景

国际国内背景总体来说不是很好。首先以国际视角出发来看,全世界投资情况不是非常令人满意,许多事情一团糟,甚至说一些发达的国家在投资状态上显现出顽固的形式,例如因为美国政府采用了全面的保护政策,结果就导致了在向外国投资方面有着非常大的阻碍,这都从某种角度中增强了逆全球化的形势。从而可以看出,在这种情形下存在一种不好的状态,即压迫了中国“成本导向型”和“市场导向型”两种类型的外商投资。得出结果就是:之前的竞争优势减小,但无法迅速凸显再一轮的竞争,使其占领上风。因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不在乎智造,所以许多事情很容易被覆盖。从国内经济看,经济新常态下国内的经济结构,现如今应该连贯地调节、转移和升华。使对外开放政策更加深入并且实施全新的开放经济体制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所以可以推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国家战略是建设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新片区以及自由贸易港,我们不畏惧其他国家对我国实行一切经济手段,可以冲破层层抵御和障碍。现在从国家内部看,负面清单的实施和推进,促使了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型。

(二)取得的正面效果

1.使负面清单更有益于发展。我们使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更有益于发展,是为了不断地引进外商投资,加速经济发展。直接表现在特别管理措施中的负面清单中条目不断被降低。外商投资禁止逐步放宽意味着清单条目的一次次缩减。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范围渐渐被扩大和丰富。最开始上海自贸区先实施了该制度,因为效果显著,所以到后来慢慢将范围扩大,扩大路线基本是最初先扩大到广东、天津和福建,后来开始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取得良好的成果。2.跟国际高水准对齐。我们不仅要着眼自己内部的发展,也要将眼光望向世界。最初采用的和现在采用的管理制度截然,全世界通行使用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其也相当不同。有很多双边谈判在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进行,例如中韩FTA谈判等。所以,建立并且与国际建设沟通合作的桥梁直接变成一系列全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迫切的需要。《外商投资法》在2019年3月15日正式,之前,这部法律研究之久,因此进一步说明法律的正式公布使得负面清单的运行更加顺畅和有意义。3.经济发展迅速。以其中一个自贸区举例,自从其建成以来,外资呈直线式增加,总数算下来收到外资263亿美元。在2018年,1300家外资企业设立在上海自贸区,外资额总数达到67.7亿美元,可以得出,占上海全市的一小半之多。经济好转和整构产业主要依靠外资企业。

二、存在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一)仍与国际高标准存在差距

我们当下应该清楚透明度的定义。“透明度”(transparency)是指不是模糊不清的,是能够让大家比较容易获取信息。其在OECD的概念体现在:第一,“规则透明度”可以用来解释透明度能解决什么,也就是说在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被规制的物体有责任去认识、理解他们,以及将对该义务的观点和看法的可能性充分发挥。第二,“信息透明度”对于透明度原则至关重要。信息透明度将利益相关人的听证、通过透明的程序管控规定转让的实施和上诉序次的建立包括在内。我们在了解其含义是怎么出现和美国BIT范本中涉及到一些关于它的说明,可以看出:具有以下这些内在要素存在于国际投资规则的透明度中,如公开义务、公众参与、程序保障等。

(二)相配套的法制保障存在缺陷

我们可以看出,无法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风险防御与法制化发展分割开来。怎样才能做到在运用和实施负面清单的风险稍微小一些呢?国内法制必须越来越健全。但到现在为止我国的立法仍旧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外商投资是否影响着我国内部的环境等。虽然促进外资流入国内市场得益于使用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但是,假如使用不齐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会导致国内市场朝着不利的方向延伸。(1)不全面的安全审查制度。现阶段,我们国家逐渐开始重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外商投资法》第35条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正是因为大家如此看重审查制度,才给外商投资者创造了更好的投资环境。但该制度仍有其缺点,例如:联席会议存在着体制、权力分配模糊;不全面的国家安全审查种种。(2)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过于单薄。对于环境污染的忽视,很容易使得环境保护变成一句空的口号,最终造成大量的环境污染。假使污染环境的处罚强度不大,外资企业就不会去在乎破坏环境的成本有多高,滥用环境,肆无忌惮地破坏环境。

三、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怎样发展

(一)负面清单亟待提高

负面清单透明度的检验指标包括:1.信息透明度。2.信息透明度质量标准。3.“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与透明度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判断。4.透明度的过程。根据全新的2019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可以看出,其表明了股权占比,而且全面说明了对高层提出的一连串特殊管理措施;除掉“中国法律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外商投资的限制非常小,外商可以尽情发挥和投资,实现了最开始说的所有管控都以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这样做使我国负面清单实行更加的透明有序。但我们通过看其他国家针对负面清单在这方面怎么管理实施,得出在几个阶段还是更加强调透明度,依次是在“制定前通知、制定中参与、制定后评估”。

(二)健全相一致的法制

要制定相一致的法制,需要我们做许多工作,把制度放在首先是不容易得出成果的。这就要求拥有全面清晰的措施快速跟进和精细准确的变通法律法规等政策。2019年3月15日《外商投资法》的颁布为此后的发展打好了基础。该法律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个举动使我国在引入外商投资方面迈了一大步。2020年1月1日此法将正式实施。这说明了我们国家将大范围开放市场准入在外商投资领域,去除负面清单以外的行全对外资开放。即使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确实还是有许多方面的规定不清楚,必须深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因为我们不仅需要确定香港澳门台湾投资的法律适用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说,在这期间转换问题在实施后必须得到验证。此外,还要及时处理外商投资相关领域的立法完善工作。

参考文献:

[1]王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2]陈安.国际投资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291-315.

[3]陈安.国际经济法学专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662-784.

[4]柴诚.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问题探析[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6.

[5]单单.外资准入法律问题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6]王龙芝.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问题研究[D].烟台: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

[7]龚柏华.“法无禁止即为可”的法理与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模式[J].东方法学,2013(6)

作者:马晨阳 肖周录 单位:西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