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全力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国爱卫办、爱卫办、爱卫办关于开展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精神,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以灭蚊灭鼠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积极策应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夏季登革热疫情危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2020年春季灭鼠灭蚊活动,实现全乡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6月10日

三、活动范围及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以各村范围内的公共外环境、居民区等场所为重点进行。各村要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其中,各村必须统一组织开展灭鼠灭蚊活动。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统一灭鼠灭蚊、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宣传栏、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春季卫生防病常识,普及灭鼠灭蚊知识,营造浓厚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氛围。要印制一批除害防病、爱国卫生宣传资料,发放到单位职工、居民住户,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之中。

(二)环境整治阶段(4月10日—4月25日)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和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将机关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全面整治辖区内环境卫生,治理“四害”孳生地。

各村各单位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清除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杂物,疏通下水管道和沟渠,堵塞鼠洞,铲除杂草,翻盆倒罐,消除各类小积水。加强村庄专项整治,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臭水沟渠。

(三)统一灭鼠灭蚊阶段(5月6日—5月8日)

1.内环境灭鼠灭蚊阶段(5月6日—5月8日)

第一次灭鼠投药时间定于5月6日(星期三)下午17时开始,并连续三天多次投药,确保饵料充足、随时补充。各村各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和工作分工,督促辖区各级各类单位开展灭鼠活动,按时投放灭鼠毒饵。5月6日前,各村各单位要将药物分发到社区、单位和村居,药物发放到各单位和居民住户时,应同时发放灭鼠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宣传单。

内环境灭蚊工作主要以清理蚊虫孳生地为主,动员群众翻盆倒罐,大搞环境卫生,清除室内、庭院积水和积水容器;组织人员疏通沟渠、清掏下水管网、填平坑洼、治理水塘,消除蚊虫孳生地,消除蚊、鼠等虫媒孳生地。此项工作要贯穿整个活动之中,要帮助群众牢固树立“无积水就无蚊虫、无蚊虫就无登革热”的思想。

2.外环境灭鼠灭蚊阶段(5月6日—6月10日)

计生办要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各社区指导其抓好辖区内的居民区、绿化带等外环境的灭鼠灭蚊工作,开展布设鼠饵盒、投放鼠药、堵塞鼠洞等活动,确保辖区外环境鼠密度控制达标;外环境灭蚊应精准消杀,减少早春时节的越冬成蚊密度。灭鼠毒饵站推荐长度为30厘米,要设置醒目警示标识牌,每个毒饵站一次投药15-25克,投放在毒饵站的中间,不要外溢,每天检查鼠药消耗情况,按照“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的原则补给药物。灭鼠毒饵推荐药物为溴鼠灵或溴敌隆蜡丸,防止春季发生潮解、霉变。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10日—6月10日)

计生办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村、各单位的灭鼠灭蚊工作进行抽查,并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抽查内容主要是防鼠防蚊设施建设、鼠药的发放、投放和蚊媒孳生地清理情况,检查验收将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实施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要认真汲取2019年我县爆发登革热疫情的沉痛教训,深刻认识我县登革热、寨卡等病毒病防控的严峻形势,及时对灭鼠灭蚊活动所需的人、财、物给予充分保证,确保我县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灭鼠灭蚊等各项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宣传。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类除害信息,大力普及科学灭鼠灭蚊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同时,要加强灭鼠安全宣传,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灭鼠后剩余毒饵和死鼠的处理工作,做到无害化处理,以防人畜误食中毒。

(三)开展效果监测。为检查此次灭鼠灭蚊工作的效果,计生办将认真组织专业机构开展辖区内鼠类、蚊类孳生地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