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基层良好政治生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上级关于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一系列制度规定,聚焦涉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突出监督、从严问责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见效,实现信访案件有下降、党风政风有好转、基层事业有进步、基层干部干成事不出事的目标,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小康吉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统揽、高位推动。把基层“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列入年度一项重点工作,镇党政主要领导自觉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党政班子成员协调推进,相关镇直单位积极参与,各村要切实抓好具体落实,把农村基层工作中各类矛盾问题,实现在基层末端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挖细究严查基层存在的“微腐败”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基层“微腐败”问题发生。

(三)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在充分吸收借鉴以往农村基层治理好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整合纪检、组织、民政、农业等多方资源,进一步提高思维层次,拓宽工作思路,持续探索创新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方法途径,确保问题逐年逐步化解,效果不断显现。

(四)坚持聚焦聚力、久久为功。围绕基层“微腐败”预防和治理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党际协商、参与、建议等这方面的民主监督优势,大力推动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力量形成合力,促使预防和治理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

三、预防和治理重点

(一)扶贫领域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责任落实不力,对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作风不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村级资金使用不规范,坐收坐支、设立“小金库”,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三)重大事项决策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村两委、村组重大事项决策不民主、一言堂,信息不公开,甚至重大事项不上会研究和集体决策等问题。

(四)村组工程项目发包和验收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工程项目不发包、强揽工程、操纵工程招投标、村干部入股分成、收受索要工程建设好处费以及工程验收不及时、走过场,质量把关不严、增加工程量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五)农村低保评审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农村低保评审程序不合法、村干部操纵听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评审结果不公示,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

(六)党务村务信息公开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党务村务信息公开走过场,公开数据数字化,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不公开,村组“三资”管理情况不公开等问题。

(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农村山场、水库等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处置不公开、不公平,收入不入账和截留、私分、侵吞等问题。

(八)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中的优亲厚友、敲诈勒索敛财和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九)村“两委”换届中的问题隐患。重点预防和治理扰乱、破坏村两委换届,对控告、检举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问题。

四、工作举措

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坚持把农村“微腐败”预防和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从加强教育宣传、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执纪问责等方面多措并举、多轮推进,综合预防和治理,确保预防和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教育宣传,筑牢防腐思想意识。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干部品德修养。一是全方位宣传。大力挖掘、宣传农村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本地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等廉政文化熏陶引领作用,既让农村干部学有榜样、学有标杆,又在平时耳濡目染中提高思想境界。二是深层次教育。常态化落实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农村干部身边典型案例,通过“三会一书两公开”等方式,引导农村干部增强党纪法规意识,提高按政策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多角度渗透。以组织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演出等为载体,创新拓展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渗透力,让农村干部守牢心中“警戒线”,自觉树立清廉之风。

(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预防源头腐败。突出以管人、用权、管好钱、物为重点,着力在规范程序、健全制度上下功夫。按照“1+N”(“1”即一个总体实施方案,“N”即若干项具体实施操作办法)的思路,结合我镇实际,着重在以下10个方面完善制定农村“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各项操作和监督办法。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党务村务信息公开实施及监督办法》,量化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探索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运行保障机制,特别是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手机短信平台,每月至少1次向所有农户发送短信或彩信,将党务村务以及最新政策法规及时公开到每家每户,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建立健全村干部培训制度。制定《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操作办法》,细化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时间,规范培训方式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并将培训结果纳入考核任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制定《村务监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务监督员选拔任用、管理考核机制,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职责权限,落实相关保障待遇,确保村务监督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健全村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制度。制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操作及监督办法》,完善细化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促进村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五是建立健全村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村财务管理操作及监督办法》,完善村、组账目乡镇制度,明确村、组账目全部纳入乡镇经管站统一管理,规范财务报账有正规发票、有用途说明、有经办人签字、有监督员审核、有财务人员审查,有负责人审批等系列程序,杜绝违规操作。六是建立健全村组工程招投标及验收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农村工程项目(限额以下)验收操作及监督办法》,明确村民代表大会推选的理事会负责村组具体工程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规定,规范工程项目由谁验收、怎样验收等内容和步骤,并依规依法强化责任追究。七是建立健全村低保评审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村低保评审及监督办法》,明确申报审批程序,细化低保评审条件和操作办法,对低保资金发放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按规定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八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办法》,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规范承包、租赁、拍卖等开发利用的操作流程和监管措施,防止出现贱租贱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九是建立健全农民建房用地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落实监督措施。十是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监督制度。制定《村换届选举操作和监督办法》,从换届前、换届中、换届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力求换届选举不出问题、少出问题。

(三)强化全程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积极适应新时代带来的新变化,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形成对基层“微腐败”综合治理的合力。一是强化同级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通过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的职责,监督村级重大事项研究部署,推动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格局,消除村级自我监督容易出现矛盾问题的隐患,确保对村重大事务和村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二是强化常态监督。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监督制度机制不断向村级延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检查,抓实做细村干部在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管理等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治村干部懒政庸政行为和违规违纪突出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逐项到位。三是强化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好派参政议政作用,通过对农村“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了解民情民声、民盼民愿,从不同层级和角度提出对策措施,为基层党委推动基层“微腐败”预防和治理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确保预防和治理工作力度不减、方向不偏。

(四)从严从快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基层“微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发挥出不敢腐的震慑威力。一是突出审查调查。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有影响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惩戒追责,不搞下不为例,持续形成高压震慑,坚决遏制住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不良态势。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肃查处村干部中的违纪违法分子,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尤其是从严查处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村党员干部,同时注重依法依纪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是坚持通报曝光。采取“分批次、分区域、分系统”等各种方式,分别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或社会公开曝光,做到不留情面,通过以案说纪、以案明纪,达到查处一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作用,持续强化震慑效应。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

在全县动员部署会之后,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推进“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进行思想动员和任务安排。

(二)观摩学习和制度完善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

组织镇、村干部实地参观乌江镇、丁江镇农村“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试点成果,积极借鉴吸收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预防和治理10个这方面的具体操作和监督流程,确保工作开展起步稳、做得实、有成效。

(三)全面铺开阶段(7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在镇“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适时指导帮带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跟踪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确保各村落实预防和治理工作始终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四)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

综合各村在信访举报量、立案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各村在开展预防和治理工作前后进行对比,形成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总结,接受县委的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部分党政班子成员担任,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为成员。把“微腐败”预防和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理顺工作机制。各村要加强对“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的部署,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本村落实“微腐败”预防和治理的督查,真正把责任沉下去,把压力传递到“末梢”。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各村、各单位加强联动,各司其责。各村要落实一间“微腐败”预防和治理工作办公室,可以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一起;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舆论宣传。适时向社会开展预防和治理“微腐败”工作情况,编发预防和治理“微腐败”工作信息,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时传递社会正能量,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打赢管党治党、正风肃纪、惩贪治腐持久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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