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整改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整改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完成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文化与旅游行业的整改任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集中时间开展脱贫攻坚整改提升月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对标中央反馈意见和省委整改要求,结合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扎实的作风、精准的举措实现问题整改到位,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推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标中央、省委、市委整改要求,既深入查找问题,更分析问题根源,逐条整改,逐项销号。

2、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把数据分析、台帐比对和入户核查有机结合起来,彻底解决当下已经发现的问题,同时健全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的长效机制。

3、坚持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坚持省市制定的各项政策标准。坚持省市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从实体到程序、从工作结果到台帐资料,要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整改。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1、数据比对(4月26日完成比对,4月30日前建立问题台帐)。做好旅游产业扶贫、深度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扶贫资金(“户户通”建设项目和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文体设备采购)和公益性农家书屋岗位的数据台账分析,并向乡镇反馈政策落实不精准、不到位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方法,并根据乡镇核实结果建立问题台帐。

2、自查整改(5月25日前完成,并建立整改台帐)。由局各相关股室按照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结合数据比对发现问题和乡镇排查上报的问题,局统一组织排查整改,并将旅游产业扶贫、深度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扶贫资金(“户户通”建设项目和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文体设备采购)和公益性农家书屋岗位等分年度分类别建立整改台帐。5月20日-5月25日,本单位帮扶干部之间相互进行交叉检查。

3、指导乡镇整改(4月20日至6月5日)。局统一成立若干督查组,全程收集梳理乡镇排查上报问题、指导乡镇推进落实整改,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质量,并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情况。对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重大问题,要报请分管本部门的县委、县政府领导调度解决。

4、做好帮扶驻村和帮扶干部工作

局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季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4-7天由县驻村办批准,8天以上由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所有请假必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每半年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驻村工作。驻村工作队员的党组织关系应转到所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开展“三讲一评”活动。

局帮扶扶干部,在5月26日至6月5日期间,完成以下工作任务,并把发现的问题向乡镇反馈:1、对照整改提升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和整改台帐,逐户进行查缺补漏,检查是否整改落实到位;2、根据贫困户一户一档中的信息采集表,核算贫困户2016年以来的家庭人均收入,漏算的予以补充,错算的予以更正。对2020年预脱贫户,结对帮扶干部还要从4月至9月,每月底调查跟踪,看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看收是否能达标超过5000元,看疫情影响化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排查贫困户是否存在对脱贫成效(含驻村帮扶工作)不认可问题,并通过宣讲政策,前后对比等方式,引导教育好贫困户自立自强,感念党恩。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由局各分管领导负责人全面把关、每日调度、抓好落实。对相关工作屡次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及时调整充实具体负责人员,确保工作力量。

2、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强衔接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边查边改,做到台帐一致,标准统一,确保质量。整改提升月活动期间,各整改责任负责人,要每日调度工作,每周一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3、强化长效提升。坚持“改当下”和“立长远”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个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既要彻底解决好目前已发现的问题,更要从政策制度、工作机制层面巩固提升整改质量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