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街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导向,按照“排查、整治、巩固、提高”的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水陆统筹、河湖联动、标本兼治、建管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现环境管理“不遗一角,不留盲区”,为建设和美幸福新景宁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按照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幸福新景宁的工作要求,用60天左右时间对辖区内涉水、气、土、废、声、辐射等环境可能造成污染隐患或较大影响的各类污染源、隐患点(面)开展全方位、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掌握辖区生态环境隐患,针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切实开展整治行动,按照一个环境隐患、一个整治方案,逐个抓好整治,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健康,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攻坚工作顺利开展,现成立我街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协调组织、督促检查和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和信访交办件整改问题。对辖区内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长江办反馈问题和信访交办件整改落实及销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对整改到位的逐条逐项开展“回头看”、“后督查”行动,确保不死灰复燃,不成为新的环境隐患,对上报销号的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确保及时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全面压实责任,力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再排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逐一破题攻坚,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三)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乱鸣喇叭等城区噪声扰民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

(四)入河排污ロ问题。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实施

台账管理,掌握污水直排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截污工程,消除环境隐患。

(五)县长热线和群众投诉件问题。加强对县长热线、群众投诉件特别是反复投诉件的办理,切实做到群众不满意整改不松劲,效果不明显整改不收兵,对前已整改、已解决的群众投诉件进行“大回访”,进一步查漏补缺,逐一进行再核查再落实,确保整改到点到位。

(六)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环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环保设施设备等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完善为重点,对禽养殖行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配合单位及责任人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七)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对城区及街道范围内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全面掌握情况,加大截污治污力度,实施雨污分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消除环境隐患。

(八)生活垃圾处理等固体废物问题。加强垃圾处理能力建设,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治理计划。加快对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生活垃圾的清理,限期改造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贮存、利用和处置等问题。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等教育机构产生的危废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是否存在违规贮存、利用和处置等问题。加强对辖区内农药废弃包装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违规贮存、利用和处置等问题。

(九)工业聚集区内企业、“散乱污”企业以及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问题。工业聚集区内企业及“散乱污”企业是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及应急措施建设是否到位。重点企业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现象,环境应急设施是否正常,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贮存、利用和处置等问题。

(十)开展涉危化学品排查问题。重点检查生产、储存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存储、使用情况,是否有设施及存在哪些环境安全隐患等。

四、时间步骤安排

(一)排查阶段(2020年3月2日-3月10日)

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各类问题收集整理。各牵头领导与业务员深入辖区就职责范围的环境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并将问题清单于3月10日前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报夏勇杰处一份。

(二)整治阶段(2020年3月11日-4月20日)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查立改。若不能立改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治方案、一套整改班子,倒排时间,强化整改落实。于4月19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问题整治情况台帐相关材料报夏勇杰处汇总,4月20日统一报县生态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阶段(2020年4月21日-4月30日)

迎接县督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问题进行验收,现场检验整治整改成果,确保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隐患问题消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及领导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以时不我待、攻坚克难的决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牵头领导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充分发挥与业务部门合作共治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做好衔接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行政村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综合监督,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涉及工作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全方位宣传生态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广泛共识,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向媒体及行动小组报送信息,并加强联系。

(五)实行目标管理。各村社区要根据所承担职责制订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加以落实,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报送相关工作台帐资料,此项工作将纳入各行政村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