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是火灾高发特别是亡人火灾多发的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安全稳定,街道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要进一步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居住的自建房、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逐一整改,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根据街道消防办部署,街道所属相关单位部门联合发力,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商业综合体落实整改责任。

2.持续深化文物建筑检查。根据《关于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闽文物字〔2019〕450号)和《文物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试行)》(闽消〔2019〕51号)的通知要求,要结合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应急局等六部门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街道所属相关部门按职履责,紧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改装等重点环节,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加大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

4.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要组织对沿街店铺、家庭作坊、自建房等开展摸排检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督促立即搬离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组织街道所属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5.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6.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辖区内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要组织各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要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各类场所、家庭、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组织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民警和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知识内容。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冬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五)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要组织对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要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要针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发生险情及时处置。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月1日前)。各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应分别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街道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办,承担日常工作。各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教育、工信、民政、住建、公安、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问责。街道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对全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同时,视情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村)、街道所属相关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12月工作小结,请上报街道安委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办)。2020年1至2月,每月21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街道将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束后,组织对各地进行验收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