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市场管控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市场管控工作方案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态势,根据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公告(第2号)和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28日《代电》精神,结合《疫情防控方案》(南发【2020】1号),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我乡市场管控制定如下方案,请各村(居)、单位和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情防控公告(第2号)和县政府办代电精神。在县政府取消禁市通令以前,暂时取消我乡一四七逢圩日,鼓励超市、经营户配送上门,餐饮住宿暂停对外营业,辖区内严禁操办各类酒席、聚餐聚会,便利店、药店等服务行业人员一律带口罩上岗。加强圩镇消杀工作,进出圩镇人员必须戴口罩。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场管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此外,为加强我乡圩镇工作组力量,等同志纳为市场管控工作组机动人员,在管控现场需要时服从市场管控组组长调配。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居)各驻村工作组要对县政府第2号通告、县政府办关于市场管控工作代电及乡村电话购物(线上购物)通知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责任人:驻村工作组组长,各村居书记)

圩镇工作组要在圩镇各主要路口、门店商超张贴县政府第2号通告或“疫情防控,暂停营业”告示,并教育商户不得擅自营业。(责任人:圩镇工作组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

2.全面从严做实市场管控工作

①逢圩日7:30以前,在各圩镇出入口架设木竹拒马(或拉警戒线、车辆阻碍),每处安排1-2名工作人员布控,全面杜绝机动车辆进入圩镇。进出圩镇人口必须佩戴口罩。(责任人:)各村卡口从当天清晨开始劝阻前往圩镇交易或串户的群众。(责任人:驻村工作组组长,各村居书记)

②劝阻各类酒席、聚餐聚会活动。(责任人:驻村工作组组长,各村居书记)

③逐店逐街驱散在圩镇以及各村小商店、小广场聚集的闲杂人员(打牌的必须立即驱散)、督促娱乐场所及文化活动场所、宾馆旅店全面停业。(责任人:乡综治办,草林派出所)

④巡查督促商超药店全面开展消杀,并要求其营业人员全员戴口罩;督促餐饮店不得对外开放;加强物价监管;驱散活禽交易人员,驱散街面小摊小贩。(责任人:草林市监分局)

⑤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交易行为。(责任人:)

⑥对突发事件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责任人:乡综治办,草林派出所)

⑦对圩镇街道、农贸市场开展消毒杀菌工作。并要求门店对营业场所内开展消杀。(责任人:)

⑧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活动中心、景区景点等,暂停对外开放。(责任人:)

3.鼓励线上购物,保障市场供应

《关于鼓励线上购物的通告》,定点5家超市开展线上购物,鼓励其他商家和经营户开展线上购物和配送上门,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各村要组织本村村民开展线上购物,对行动不便以及年老居家的群众要主动关心所需物资情况,以代购等形式落实群众基本生活用品供应配送事宜。(责任人:驻村工作组组长,各村居书记)

四、纪律要求

1.疫情一级响应期间,所有人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线,未接电话必须回拨;

2.接获上级工作指令后10分钟内必须进入岗位;

3.在岗期间,要兢兢业业处理自身职责,耐心对待群众;严禁推诿扯皮;做好工作交接;

4.遇个人不能处理的疑难事件,须第一时间汇报市场管控工作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