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税收管理范例

个体税收管理

个体税收管理范文1

关键词:税收风险管理;税收征管体制;数据治税

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本轮改革旨在解决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提出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2018年国务院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由此掀开全面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序幕。新一轮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对税收风险管理产生哪些影响,未来税收风险管理发展变化的趋势是什么,需要关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都是亟需解决的新课题。

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

(一)税收征管体制的内涵

税收征管体制是处理国家内部机构间税权配置关系、政府间税收收入关系和税收征管关系的基本制度,是税收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宏观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税收管理体制模式、国家机构间税权关系、政府间税收收入关系和政府间税收征管关系等基本要素。在税权配置关系上,税收立法权在人大,税收执法、税收管理则是税务部门的职能。因此,提升税法遵从度和行政效能,降低税收流失率和税收成本,是税务部门的主业。

(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背景

1.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意味着党的执政理念在理论上有新突破,标志着由“治理”取代“管理”,成为新时期深化改革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就是要进一步理顺各治理主体的协调匹配,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关系;进一步创新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支柱和保障,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已然不仅仅在财税或经济层面,而被提升到国家治理层面。2.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意。2015年党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战略,着力破解高行政成本、高税费成本和高融资成本这三大供给约束。强调包括经济活动主体、生产要素、要素升级、结构变动、制度变革等在内的“供给侧”因素共同发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问题;强调不仅要调整供给结构的数量关系,而且要推动整个结构系统的转换、升级和质量提升。既包括生产力的调整,也包含生产关系的变革;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税收供给侧各要素协同发力,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3.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税收征管体制主要依附于财政管理体制而存在,其本身的相对独立性不足,这不仅限制了税收征管体制的地位,而且制约了税收征管体制的建设,影响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党的报告作出了中国已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政治判断。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因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化解经济社会深层次矛盾的迫切要求。

(三)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目标

按照中央改革方案要求,征管体制改革本着“统一、整合、聚力”的逻辑主线,最终实现征管体制的改革目标:“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给税收风险管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新一轮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既不是对以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修修补补,也不是立足于经济层面的结构性调整,而是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层面的重大变革,必定对各项税收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给税收风险管理带来机遇和挑战。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机遇

1.税收风险管理组织创新的重要历史机遇。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并行运转,在组织税收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政府职能转型,服务型政府、效率型政府的观念深入人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中央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国策,两套税务机构并存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以往的组织架构已经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迅猛发展,两套税务机构在应对税收风险方面显得力不从心,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组织创新和管理机制创新提供了很好的历史发展机遇。建立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要求的、统一高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是社会诉求和历史发展的必然。2.税收风险管理系统整合的最佳时间窗口。以往国地税各自为战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在两套机构、两套人马、两套数据库和割裂纳税人信息的情况下,不能高效运转,造成大量征管资源浪费,难以集聚有限的征管力量。当前税收风险控制的方式由小数据、人工识别转向大数据、人工智能控制,税收风险管理正面临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借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之机整合国税地税优势资源,在推进组织创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对未来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3.人力资源配置优化集成的有利契机。推行税收风险管理急需大批从事风险管理业务的专业人才,但两套税务机构使本来就匮乏的专业人才资源捉襟见肘,难以形成合力。应当以此为契机,集中国地税各自人才优势,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挑战

1.税收风险管理理念需要转变。传统风控模式更多针对传统经济模式,面对蓬勃发展的新型经济模式已不能适应时展要求。面对电子商务、知识经济、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形态,需要税务部门同社会多方面协同合作。税务部门要由单打独斗转向社会化治理,引入社会各方力量,打造税收社会化治理平台,运用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实施税收治理,从经验管理转向数据治理,从经验管理和技能管理转向知识管理和智能管理。2.税收风险管理能力需要提升。新一轮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已在税务管理组织架构方面作出重大调整。譬如,专门成立了税收风控局、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局和税收经济分析局等直属机构。然而,从税收风险管理的人员结构看,高学历占比低、相关专业对口人员占比低、既有业务工作经验又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占比低,同时人员配置严重不足;从风险管理层次看,往往把精力放在风险识别、等级评定、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这四个环节上,对税收风险战略管理重视不够;从风险管理的技术手段看,数据源严重不足,数据挖掘技术尚未得到实质性应用。譬如,对纳税人行为及其风险特征进行画像,并没有涉及深层次的问题,更没涉及战略层面的系统性风险(如产业税收风险、税制风险、体制风险),长期停留在对纳税人广泛给予风险提醒的层面,这显然是不够的。3.税收风险管理体系需要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组织体系、数据信息平台体系、风险特征指标体系、风险评估技术体系、部门分工协作体系和专业人才体系等。从目前情况看,组织体系初步建立,风险特征指标体系初具规模,但在数据信息平台体系、风险评估技术体系、部门分工协作体系和专业人才体系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尽快补齐短板,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公共治理体系和国家统一的税收大数据库乃是当务之急。

三、税收风险管理发展变化趋势

从管理范围上,需要从现行的一般税收风险管理转向税收风险战略管理,就是将风险管理的视野扩展到税收治理的各个领域,包括税收的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税收管理服务的全流程。一方面要从纳税风险、执法风险延伸到体制风险、税制风险,另一方面还要将社保费和“五险”等非税收入纳入风险管理的范围。从技术手段上,需要从目前的小数据税收风险管理转向大数据税收风险管理,主要运用数据挖掘和可视化技术。数据类型逐渐多元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是传统分析工具无法处理的,如果没有高性能的分析工具,大数据的价值就得不到释放。在大数据条件下,人们更加关注事物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其运行变化的规律,从中发现知识,对未来做出预测,形成对决策的支持力量。从数据应用方面看,大数据应用是为日常管理决策服务的,是将自动化的算法和业务规则与税务组织现有的管理体系相融合,以机器自动决策的方式为税务人员提供管理决策指导,区别于传统信息系统关注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大数据应用关注的是基于数据的管理决策整体效能的提升,或许是针对人、组织、文化、系统等不同方面的干预。大数据应用不应该仅仅关注数据分析的角度,而应支撑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优化和演进。

四、提升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新全球化和数字经济背景下,未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更关注和解决系统性税收风险,推进和加强全方位税收风险管理,这需要从战略和战术两个层面加以考虑。

(一)总体战略层面

1.进一步改革完善现行税制。一方面,现行税制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经济模式和知识经济发展要求,形成新的税收流失,税收风险有不断增加的态势。截至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总规模已超过30万亿元,占GDP总量的三分之一,该比例还将进一步提升。全球数字经济迅速成长,纳税人、纳税地及纳税节点等问题突出。对此,OECD国家给出根据“目的地原则”征税的初步解决方案,但其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需要各国改革现行税制,搞好国际税收协调。另一方面,现行税制本身不合理使实体经济税收负担过重,导致大量偷逃税现象,需要从根本上改革和完善现行税制,构建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匹配的现代税制体系,通过优化顶层设计消除制度性税收风险。如降低财富创造环节税收负担,恢复经济细胞造血功能;强化消费环节税收,通过改变征收环节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进一步通过降低税率扩大税基,通过修订税制堵塞税收漏洞来扩大税基,通过完善全球税收治理来扩大税基,最终实现“低税率、宽税基”模式下的大国轻税政策。2.改革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模式。分税制强调分权、分税、分管,但国地税机构合并之后,分管就变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政府分别对税务机关行使不同的管理权,总局主管税务行政执法,地方政府主管税务机关内部行政管理,两者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分税方面需要给地方更多的份额,通过建立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来保障,使地方的财力与支出责任相符。党的报告提出要建立地方税体系,这样做可以减少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使地方政府更关心和支持税务工作,有利于形成税收共治格局。3.改革完善税收管理的机制流程。从2005年开始,我国引入税收风险管理机制,按照风险类别等级配置征管资源,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征管资源不足的问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然而,现行税收风险管理面临转型升级,无论从管理的理念、管理的范围,还是从管理的手段和流程上都需要变革。必须从战略层面全面认识税收风险存在的多样性,了解系统性税收风险发生、发展和影响的全过程;必须依托大数据思维,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来化解深层次的税收风险,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知识支撑和智力支持。将大数据这种新的技术手段与税收风险战略管理高度融合,形成大数据支撑下的新的机制,这将改变以往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流程。

(二)具体策略层面

1.进一步提高纳税遵从。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深入分析纳税人的需求,根据纳税人诉求变革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供优质的服务产品,打造智能化的税收知识库,将知识管理作为提升纳税服务的重要手段;根据税收风险的类型和等级优化资源配置,为各类纳税人开展精准画像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实时开展风险识别、风险预测和风险提醒,对风险级别高的纳税人群体、行业和管理环节实施重点布防。2.全面推进依法治税。(1)完善税收立法与司法。在改革优化税制的基础上,提高税收立法层级,强化税法权威,降低和消除税收法制性风险;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业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征管法》与相关涉税信息的法律制度,为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提供法律支撑;以《征管法》修订为契机,对政府及社会职能部门、网络交易平台(如淘宝、京东等电商交易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新兴的支付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名录进行细化,明确其向税务机关及时准确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同时,改革与完善税收司法,建立健全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发挥国家司法力量的强制和威慑作用,对破坏国家税收秩序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制裁,可按经济区域设置专门的税务法院。(2)坚持依法行政。在税务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行政准则,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严格遵守权限法定、程序法定、释法法定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持法律底线;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制度流程和制约机制,不断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引导、帮助税务干部和纳税人防范法律风险。(3)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预防税收执法风险;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其他外部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审计和财政机关的专门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落实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通过完善制度,明确问责主体、权限、对象、事由、程序和方式,确保权力与责任一致,监督与责任挂钩,有效促进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依法行政。3.加快推进数据治税和数字治税。(1)树立大数据思维。面对海量的涉税数据和瞬息万变的信息技术,只有树立大数据思维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应对现实挑战。要在税务系统深入普及大数据知识,培养大数据管理技能,力争营造“用数据来说话、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决策、用数据来创新”的大数据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大数据技术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结合区块链技术打造数字化税收治理格局,加强对数字经济的全方位税收监管,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2)搭建大数据风险管理平台。对各类涉税数据,包括征管业务数据、外部交换数据、互联网情报等进行全方位的主题建模、动态采集、全面整合,从而构建一个可扩展的、稳定的、高效的、全面的数据资源平台。在此基础上构建满足各层级用户需要的风险分析及应用系统,并提供从数据处理到应用展现等一系列功能,支撑基于大数据的税收风险管理业务应用,包括税收缺口风险、大企业税收风险、虚开发票风险、税收优惠风险、重点行业税收风险、非税收入风险、个人所得税、社保等分析模块等。(3)健全数据管理职能部门,完善数据管理工作制度。设立专门的部门履行数据管理职能,由该部门集中管理和监控数据,各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并设立数据处理岗,明确工作职责;制发《数据管理办法》《数据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数据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监控内容、考核奖惩等,建立数据通报、培训等制度,制定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分析比对、信息传递等相关办法,使数据监管与运用工作规范化。(4)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大数据时代下,随着“金税三期”的推广应用,纳税人涉税信息正在逐步集中,亟需一批全面掌握财会税收、数理统计、数据分析、信息化技术等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这些人才应具备在数据的海洋中探索发现的能力,从而揭示蕴含在大数据中的税收经济规律和涉税风险疑点,开创智慧税务新局面。同时,税务部门应积极开展专业人才培养,邀请相关专家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培养一批在相关专业领域有很深造诣的专家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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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绍华.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研究(第二版)[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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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谢波峰.“互联网+”时代的税收风险管理[J].中国税务,2015(8).

[5]刘军.税收管理战略转型:国际经验与中国选择[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

[6]许月刚.我国税收社会化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5.

个体税收管理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县范围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提高我县税收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综合治税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税收专项清理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开展等工作,各乡镇(场、街道)也设立相应办公机构。本辖区内的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由各乡镇(场、街道)牵头,财政、国税、地税配合完成。   二、检查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   (二)国地税实际管辖的但税负明显偏低及应征未征的纳税户。国税主要指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性质的纳税人,具体行业主要是矿山企业、竹木经销、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砖瓦、沙石、石材、瓷砖、铝合金门窗、玻璃材料、塑料管材、金属管材等纳税户;地税主要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个人)等地税局管辖的纳税人。   三、检查时限   本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的税款所属期为年1月1日—年5月31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及以前年度税收违法行为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内容   (一)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缴税情况。   (二)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的账册、生产销售合同等与纳税相关的资料。   (三)清理检查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国、地税征收的税种。   五、检查处理   (一)被检查的纳税人在开展自查期间,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或补足少缴税款的,从轻行政处罚。   (二)各单位实施实地检查期间,发现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由检查小组向纳税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对查补的税款,责令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查补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对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责令限期办证,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对既未办理营业执照,又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全部纳入无证户管理,实行核定征收管理。   (四)被检查单位有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违法行为,或拒绝接受国地税机关检查情形的,按稽查程序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工作步骤   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年6月6日至6月10日)   通过媒体清理检查通告。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和社会宣传,向清理检查对象发送通告和自查表,通知纳税人自查、督促补税。   (二)第二阶段:清查实施阶段(年6月10日至7月31日)   在清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涉税违法行为应及时分别移送国、地税稽查部门深入检查。县政府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清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并适时开展实地督导,以保证整个清理检查工作科学、顺利、有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各单位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要速办速结,对行业税收管理问题,应及时认真研究制定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对各乡镇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总结推广。各单位应于年8月20日前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总结报县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开展县内纳税人税收清理检查,是我县加强税源管控、规范行业税收管理、增加税收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各单位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清理检查的组织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此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管控协作,同时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边清查、边处理、边入库。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根据被检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企业集中力量实施清理检查,然后总结出有效的检查方法以推动其他企业检查工作的开展。   (四)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目的,要积极主动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最大支持,以不断营造依法行政、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总结,整改提高。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税收检查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汇总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结合本次清理检查的具体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本县的税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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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对策

一、互联网交易的特点

(1)贸易全球化。来自世界各地的资源和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传播到世界各地,电子商务基于当前的互联网信息技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扩大了传统贸易的范围,并增加了整体销售额。(2)交易虚拟化。电子商务交易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解决相关问题,例如咨询、订单签署、付款、订单完成和售后。(3)交易智能化。在线交易中,电子商务可以通过数字信息传输完成交易。买卖双方无需见面即可完成交易。(4)交易主体隐蔽。电子商务交易可以不用有固定的地址,所有交易都可以在线完成。

二、税收征管原则

(1)依法征税。任何企业和个人必须履行其纳税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行使税收职能,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规范和维护国家经济,提高税收政策的稳定性。(2)效率原则。各国政府通过政治权力来征税,利用经济支持企业并促进生产。根据相关数据调整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计划,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3)公共税收原则。它是指税收政策、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流程和税收方法的公开性,以促进公众监督。

三、税收征管的难点

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是数字产品和服务产品与传统产品和服务相比,税收来源的形成和演变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主要是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税务登记工作难实现、交易环节监管难度大和商家依法纳税意识难提高。这对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形成了新的挑战。

(一)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

电子商务与传统线下交易不同,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从谈判、签订合同到付款及交货的所有内容都可以在完全不同的地方进行,这使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难以划分税收管辖区的主要原因是网络的虚拟性使其无法确定税收责任。

(二)税务登记工作难实现

数字产品的生产和数字服务的交付显示出个体化和家庭化的趋势。例如,可以进行在线游戏开发、在线小说创作、在线教学、网络直播等,所有这些操作都可以在家中进行。因此,数字经济中有许多自由职业者,并且潜在的纳税人数量也在增加。同时,税务机关有限的税收征管资源使得难以监督个体化和家庭化的数字产品的生产过程,从而造成监管缺位。

(三)交易环节监管难度大

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表现出了平台化的特点,这一特点使税务机关更难掌握其交易数据。当前,数字产品的基本运营方式是“个人+平台”。生产数字产品或提供数字服务通常需要通过在线平台的访问,然后进入流通和消费的环节,例如在在线平台上销售课程或进行网络直播等。“平台化”既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尽管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纳税人的统计信息,但是电子商务平台太多,税务机关很难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四、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滞后造成税收收入流失

由于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缺位,对新兴行业的税收不明确。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各种数字产品和服务相继出现。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于缺乏税收立法,因此无法对电子商务中的无形商品征税。主要原因是:对有形电子商务征税,可以掌握大量的税收依据,税收损失相对较小;在对无形电子商务征税时,税收征管方面存在漏洞,税收征管手段有问题,税收损失更大。

(二)税收征管落后造成管理缺位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要求税务机关通过平台从纳税人那里获取基本信息。但是,隐藏网络操作会掩盖纳税人的位置,从而难以识别纳税人的身份。传统的“以票管税”税收方法效果不尽如人意。大多数电子商务交易的成交额较小,消费者通常不索要发票,而卖方也不会开具发票,从而极大地降低了“以票管税”所产生的影响。如果卖方不开具发票,则意味着无需申请税务登记和购买发票。这样,在线税务登记不会影响对网络税收来源的控制。基于税收备案的税收征管系统失败,并且整个税收来源处理的过程都失去了机构支持。

(三)国际税收规则带来征管困难

在数字经济中,资产、交易和用户拥有先进的移动性、虚拟性和协作能力。在这种经济模式中,纳税人将执行国际中的税收规则。数字化的传输方法难以确定“营业利润”和“特许权使用费”。在数字经济中,创造经济价值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如果税务信息的交流不通畅、对交易的跨境监管不足,那么数字化的传输方式就为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国际避税问题更加严重。

五、完善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对策和建议

(一)积极推进互联网交易税收立法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必须明确电子商务的注册程序。不论注册企业规模的大小,电子商务运营商都要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注册。税务机关将以星号标记合格的电子商务,并鼓励其如实缴税。

2.明确电子商务适用税种

目前,增值税的范围相对狭窄,仅包括商品的销售或加工,提供维护和交换服务以及商品的进口。电子商务交易要求对有形商品交易的销售征收增值税,并且也要将无形资产和服务包括在增值税中。这符合国际惯例,无形资产以及税收义务的明确性不仅促进了税务机关对交易数据的收集和管理,而且也促进了税收公平。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建设大数据平台,高效整合涉税信息

税务部门必须有效共享和利用大数据。政府依法收集税务数据,并与第三方平台共享相关数据。搜索交易数据并与其他数据创建多源数据库,将数据输入数据库并统计相关信息,帮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执法活动。

2.建立大数据交换平台,多方渠道获取信息

为了建立大数据交换平台,税务部门应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合作。工商部门、公共安全部门、金融系统和第三方平台等各方定期将相关税收信息推送到数据交换平台,税务部门也可以根据平台税务需求向平台每个部门提供信息。通过从各方收集的税收数据,为税务部门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持。

(三)处理好国际税收问题

电子商务的开放性和无限界性使国家税务机关难以充分了解交易的实际情况。世界各国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开展紧密合作,加强交流,为税收征管提供可靠依据。

1.合理解决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

关于税收管辖区的划分,发达的电子商务国家主要基于个人原则确定的居民管辖区,而发展中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使用区域原则确定管辖区。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税收管理难以适应国际税收的要求。因此,发展中国家必须加强国际交流逐渐适应居住管辖权的原则。

2.加强国际情报交流

国际信息交换是指交换各种税务信息,例如各国的纳税人税收文件以及税务机关的一些行政法规和最新业务发展。为了充分了解纳税人在互联网上的跨境业务活动并获得足够的证据,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信息交流,并改善电子商务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为防止纳税人利用跨境交易和避税地进行避税,有必要加强与海外银行的合作并规范境外的相关业务。

六、结语

在分析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问题中,主要分析了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所面临的难点与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但是由于互联网交易还在不断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新兴业务的产生。在未来,我国的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可以采用第三方平台代扣代缴制度,但前提是要加强对平台的监管,防止篡改隐藏交易证据。明确各种商品的税目与税率,完善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税收提供征收依据,同时要加强各方的合作,例如税务机关、银行、物流、平台的运营商和平台内的商家等利用大数据进行数据跟踪,使得每一笔交易都清晰可查。

参考文献:

[1]吕良.电子商务对现有税收征管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9,36(12):60-61.

[2]聂灵磊.大连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8.

个体税收管理范文4

一、2019年工作总结

㈠大力组织税费收入

2019年,是征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完整税收年度,面对税收体制改革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坚守原则,确保了税费管理的正常化。截至11月30日,分局共组织税费收入5587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08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工会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均完成了县局分配的任务。

1、开展精确到每一个纳税人的税收收入预测,立足当前,着眼今后,在完成本年收入任务的同时,分析把握潜在的税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收入工作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2、加强房、土两税的管理。房土两税税额虽小,但事关管理的水平、税收的公平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涉税信息,不仅增加了收入,而且为下一步强化自然人税收管理、推行大数据管税和实现依法治税夯实了基础。今年,我分局完成房产税214.8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19.84万元。

3、残保金和工会经费逐年稳步增长,为全县的残疾人保障事业和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财力保证。残保金自主申报以来,收入明显增长,残联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此同时,我们严格审核工会经费的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收入满足了县工会开展工作的需要。2019年,分局完成残保金22.05万元;完成工会经费16.05万元。

㈡积极落实改革措施

1、认真开展风险应对。全年应对风险数据2728户次,入库税款164.33万元,滞纳金28.99万元。

2、认真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针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领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发票限额十万元(含)以上或限量50份(含)以上事宜进行实地查验、税务核查、非正常户认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文书送达等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将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定期上报法制股。对将税收执法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促进了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涉及需调查巡查的任务,在“金三”系统中建立调查巡查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特点,合理组成调查巡查小组,全面了解调查对象的情况,为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3、对1702户企业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A级6户,B级674户,通过复评,有9户企业由D级调整为B级。

4、严格执行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制度。2019年审核注销税务登记564户,其中一般注销流程2户,均进行了实地的调查巡查。

5、税收执法力度明显提高,对于存在税收规费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按照相关的行政处罚规定,做出合理的行政处罚,全年共计产生税务部门罚没收入61.61万元。

㈢全面加强税种管理

1、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针对近年来建筑行业企业工程规模大、涉及资金多等特点,将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房地产企业继续实行查账征收方式。

2、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常态化。通过“金三”系统数据,分局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宣传等方法,对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实时监管,确保每月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率、申报面、准确率。

3、分局今年共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64户。

4、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不断完善水资源税的日常管理,28户水资源税纳税户入库税款1.3万元。11户环保税纳税户入库税款39.5万元

5、今年共计完成了5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补缴土地增值税23.03万元;正在审核5户企业、6个清算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稳步推进。

6、今年共计对3720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定期定额核定;对其他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账薄补完善的263户纳税人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的定率征收

㈣不断提升“放管服”水平

1、我分局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确保减税降费工作顺利推行。按照国务院实施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范围,我分局共计为497户纳税人退抵税费206.3万。大力推广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过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视频、现场教学、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纳税人宣传红利账单,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实现了每一位纳税人对已享受优惠政策一目了然,确保了减税降费落实落地、增强了企业获得感。

2、分局与县局有关部门共同利用举办大型培训会、税企微信群、上门服务等多种途径,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房地产动态管理系统”等软件应用的宣传和指导,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确保了安装率和使用率,对不能熟练运用相关软件的纳税人,管理人员线上线下耐心辅导,确保每一位纳税人都熟练掌握运用相关软件。

㈤带好队伍干好税务

1、队伍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报告和最新讲话精神,提高分局的思想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重视青年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把对青年干部的管理教育常态化,除了参加市县局组织的大讲堂、业务培训、技能训练,鼓励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解决工学矛盾,学文化,学业务,为青年干部成才创造条件,分局年轻干部积极报名参加了2019年税务师考试。三是在分局内部开展经常性的谈话。针对国地税合并,分局青年干部多,思想容易波动的情况,分局负责人采取集体谈、个别谈等形式,在干部队伍思想工作产生松懈苗头时、干部遇到困难时,主动与他们谈心,引导青年干部拓宽思维视野,端正处事态度,迈好人生第一步,走好人生路。四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支部坚持每个月集体学习,党员之间经常交流学习心得和思想,认真对照党章和党纪查找自己存在的差距,党员在思想上和工作中为群众做表率,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做出个样子,让同志们心悦诚服,自觉的团结在分局这个集体中,为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

2、反腐败和预防腐败常抓不懈。坚决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在县局党委和驻县局纪检组的统一部署下,我们始终没有放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步伐,没有放松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每个月的分局工作会议上,党风廉政建设关注都是一项重要内容,反复强调。从历史的角度和现实的形势,向干部讲清楚反腐败的重要意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始终如一的讲政治,收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城区分局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保持了良好的状态。

二、存在的不足

1、年轻干部实践锻炼的机会太少,分局的税收专业人才缺乏。过去,税务部门培养干部的业务能力一是靠选派干部到大、中专学校学习;二是招收中专生;三是通过一年一度的税收大检查以老带新,实战练兵,收效很快。但是,现在的年轻干部没有这样的机会,现在大一些的企业都是软件记账,在电脑里核算,看起来不方便;建安房开和个体户的会计核算又极不正常,以老带新开展不起来,入户查账看不到学不到有用的东西。新进大学生的理论知识难以与实践结合,能力提升成为一句空话。处理问题的方法和经验明显欠缺。

2、管理任务重,干部人手少,业务素质弱,分局13名干部,能正常上班处理业务的只有11人,管理了6271户纳税人。

3、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程序太繁琐,分局在处罚上耗用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4、“管事制”管理模式等于吃“大锅饭”,因为每一名管理人员没有固定的管理对象,特别是“税源管理系统”任务频繁且多的情况下,让遵守上下班纪律的干部陷入了繁重的任务中。

三、2020年工作设想

2020年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最新讲话精神,继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深入依法治税,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将进入更深更广的领域,税收征管将告别过去“保姆式”的管理模式,向依法和大数据管理方向转变。我们按照县局制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㈠坚持原则,做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

1、继续加强税收管理,全力以赴完成税费收入目标。

2、不断加大税源分析跟踪力度,提高税收预测准确度。

3、稳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4、认真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使税收执法公开化成为日常。

5、通过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管理,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㈡转变观念,实现税收征管改革任务

1、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依法依规做好风险应对工作,确保应对质量。

2、依托”金三”系统,全面深入的推行“管事制”。

3、继续依靠140平台、异地协作平台、进销项分析系统等,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严格执行税务行政裁量权的规定,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解决处罚力度偏软,执法手段偏弱和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

4、加强与县局内部各部门的工作沟通,确保征、管、查和税源监控各环境运行有序,形成合力。

㈢落实政策,推进依法治税深入实施

1、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税收管理的每一个步骤中及时准确的用法律开展工作,牢固树立坚持依法开展工作就是税收工作生命力的观念。

2、继续税收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让使用执法记录仪成为习惯和自觉。

3、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税的管理,确保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管理到位;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搞好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加强专项附加扣除管理;搞好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和汇算工作。

㈣强化服务,营造良好和谐征纳环境

1、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开展“减税降费”工作,按照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提升干部的税收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满足纳税人合理诉求,享有更快捷、更规范的服务。

2、通过开展上门服务和疑难解答等活动,让纳税人熟练掌握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房地产动态管理系统”等软件应用;通过完善和不断扩大纳税人微信群规模、内容,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宣传,使纳税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到国家的最新政策。

㈤严管善待,建设风清气正干部队伍

1、认真学习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刻领会,继续努力,让中国梦在税务成为进步的动力和创新的源泉。

个体税收管理范文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综合征管机制,加强源头控管   我市车辆税收征收实行地税、公安等部门“联合办公、税检同步、源头控税、协同管理”的征管机制。市地税局在公安车辆办证(或检测)场所设立车辆税收征收窗口,负责审查和征收车辆所涉及的各项税收。市公安交管部门在车辆入户、转籍、年度审验时对车辆税收实施源头监控,机动车辆在办理机动车入户、转籍、年度审验时,对未纳税的机动车主必须督促先办理完(免)税手续,凭完(免)税手续再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二、建立车辆纳税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   地税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安、交通部门车辆户籍管理信息,建立车辆税收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车辆税收征管工作。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适时或定期与地税部门进行车辆户籍以及停歇业、报废、注销等信息的交换,及时掌握车辆变动和纳税情况,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车辆税收整体征管工作水平。   三、统一标准,公平税负,建立税负稽核机制   地税部门要对代开票运输企业的车辆、个体营运车辆按照统一定税标准,认真实行单车核定征缴税款,公平税负。对自开票运输企业的挂靠车辆按车定税,凡是分不清自有车辆或挂靠车辆的,原则上一律实行按车核定征收税款。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车辆检测地的地税征收窗口追征应纳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四、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地税、公安、交通、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好车辆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切实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车辆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的规定,擅自减免、调整车辆税收。   本通知自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地税局、公安局、交通局另行制定。   特此通知。

个体税收管理范文6

【关键词】大数据;地方税收;风险管理;对策

2019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成立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该局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建立税收云平台来组织实施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税收数据以及税收数据交换和共享;并在此基础上统筹开展全国性、综合性的风险管理特征库,实现分析模型的建设、验证和推广。党的四中全会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数字革命与大数据时代俨然已经到来,特别是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已经日益凸现且更加重要,新的生产要素的来临对于国家税收征管与风险管理体系已构成挑战,那么如何依据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完成地方税收风险管理是业界和学界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大数据与税收风险监督管理的现状

随着时代的变迁,大数据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当今社会的主题,许多大中型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大数据技术的研发,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也促进了企业更好地发展。根据《2019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报告》披露的信息,国内大数据产业规模已经超过8000亿元,研发资金总投入超550亿元。总而言之,大数据技术激发了大部分行业的潜能,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又为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在我国地方税收监管过程当中,就运用了大数据的方法,通过筛选税收风险疑点来及时给企业发出明确提醒,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达到有效规避税收风险的目的。这一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地税部门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加快了“放管服”政策实施力度。

(一)纳税主体与税收监管数据演化

当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以空前的广度、强度和速度跨地区、跨国界扩张转移,不仅经济规模在扩大,经济结构、经济主体、交易方式也在改变,特别是以数据作为基本要素的税收和经济活动,使得大数据作用空前重要。作为经济主体的纳税人,数量、结构、经营与核算方式等方面都在发生迅速的变化,到2011年我国进行了税务登记的个体纳税人为2400多万人;2018年为1.67亿人,增加了约1.4亿人。企业集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集团业务扩张和多元化经营渐渐打破行业、国界、区域的限制,导致税源国际化的趋势愈加明显;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日趋电算化、专业化、团队化;税收筹划、避税手段层出不穷,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造成了大量的税收流失,税收监管风险不断加大。而目前税务机关征管资源有限,传统的由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各税统管、单兵作战”的粗放型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税源急剧扩大、税源状况日趋复杂的形势,不利于降低税收风险。税收风险监督管理的流程包括:风险数据管理、风险数据审计、风险特征库建设、风险特征识别、风险等级分类排序、风险分类推送、风险分级应对、风险绩效考核等环节。在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闭环设计的流程中,需要使用实际操作完成分类把关、联动运行的运转机制。

(二)大数据背景下税收风险监督管理的由来

在大数据技术逐渐深入应用背景下,税收监管风险是指在政府征税过程中,由于内部制度以及管理存在的不足,纳税者企业经营恶化、税收减少,最终导致税收收入不能满足政府部门日常支出的情况,包括数据核实、数据搜集、数据管理不当造成的税收风险。第一,纳税人放任行为。由于对法律条款的无知或是疏忽大意,纳税人未按规定履行缴税义务,导致政府部门面临税收减少的风险。第二,纳税人故意偷税漏税行为。通过伪造财务账户、记账凭证,或是进行虚假申报达到少缴甚至不缴纳税款的目的。第三,纳税人情绪行为。我国税务种类繁多,业务量较大,且部分地方税务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纳税人进行申报时,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较差,纳税人有可能产生反触情绪,从而削弱了缴纳税款的意愿。第四,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纳税人申报过程中,政府部门是较为劣势的一方。很多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与实际情况差距过大,而政府部门不可能全部参与到各个企业日常运营中去,通常只能根据企业上报提供的信息进行甄别。因此,导致政府掌握真实有效的信息较少。在这种情形下,纳税人的行为会造成税收减少,给政府部门带来税收风险。

(三)国外大数据与税收风险监督管理技术超前

国际上发达国家或者地区的大数据技术起步较早,后期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发展十分迅猛,同时其率先领悟到把大数据技术与地方税收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提高了税务部门工作效率,减少了税款流失的风险。几年前,美国某地方政府部门在打击偷税漏税犯罪活动中,引入了大数据技术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最后发现在当年的申报中,3%的退税存在违法行为。此外,大数据技术还通过收集和分析历史信息,对申报人建立预测模型,防止税收风险的发生。意大利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全国分为了5个地区,对多个纳税人身份进行特殊定义,这样做有利于准确有效地识别申报人提供的信息,特别是针对收支数据真实性的审核。英国通过与大数据公司合作,采取高科技手段监测国内居民电子商务贸易以及申报人的银行卡转账信息,与纳税人提供给政府部门的财务信息对比,能够最终确认申报人真实的财务状况,以达到减少税收流失的风险。针对大型企业,澳大利亚通过大数据技术得出“风险指数”,根据“风险指数”对大型公司进行排序。排名较后的公司进行申报时,税务部门着重审查其信息的真实性,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并且达到控制税收风险的作用。

(四)国内大数据与税收风险监督管理发展较快

国内税收风险管理的大数据应用相对于国外起步较晚,但随着科学技术不断的成熟,我国税务机关也愈发重视大数据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上的应用。2013年,安徽、广东、无锡等省市逐渐开始运用大数据处理税收相关信息,取得良好的效果。特别是在2020年初爆发的疫情期间,大数据技术与税收管理相结合的突出优势更加得以体现。宁夏税务部门利用大数据收集的纳税人信息,在疫情期间通过平台收集需求者相关信息,匹配到相应的产品供给,帮助商家和客户进行精准对接。这一举措,不仅扩大了市场交易量,而且有效帮助了企业复工复产。江西赣江税务部门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每日收集到的开票信息进行分析和预测,动态反映了企业经营状况,给金融部门精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提供了基础。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得出风险评估模型,采用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纳税人,做好疫情期间相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但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目前仍有部分地方税务机关缺乏相应的大数据技术支撑税收风险管理。而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高科技新兴技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将会是普遍现象。

二、大数据与税收风险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国外大数据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在税务风险管理上的应用十分普遍,这得益于国外大数据技术迅猛发展和相关技术日趋成熟。我国也逐渐重视大数据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上的应用,税务机关尝试着学习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但是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国内大数据技术仍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在实际调查研究过程中,大数据与税收风险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税务人员配置机构不合理

1、员工年龄结构出现断层。判断一个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员工年龄结构。我国部分税务部门年龄呈现老年化趋势,年龄较大的员工占总人数比例较大。随着税务数据增大,工作量也随之增加,加上出差及下乡调研等活动,缺乏新鲜血液的补充,工作效率会明显下降。此外,随着大数据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上的广泛应用,老员工较多的部门接受大数据技术的能力较差,接受速度也较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门整体工作效率。2、缺乏专业复合型人才。税收作为我国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税务机关人员的工作量较为繁重,引入大数据技术主要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减低税收管理风险。尽管国外大数据在税收风险管理上的应用起步较早,但目前我国整体还处于初级阶段,能熟练应用大数据的高端复合人才十分缺乏,税务机关也同样如此。除去与工作有关的知识,部门员工其他知识储备大部分限于金融、财务管理、会计等与经济相关的领域,极度缺乏计算机、法律相关复合型人才,难以形成部门整体知识相互补充的体系。

(二)大数据技术加剧了信息不对称现象

信息不对称一直是困扰税务机关审查信息真实性的突出难题。纳税人远比税务机关更加了解自己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税务机关只能通过各方面收集的信息进行甄别,但受限于员工数量及管理技术创新瓶颈,税务机关不可能及时有效地掌握企业所有真实信息,这个环节上政府部门存在较大的劣势。在大数据还未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时,税务机关审查申报人信息还能有较高的识别性,但是大数据广泛应用于税务系统后,由于数据的激增以及网络的隐蔽性,给偷税漏税者提供了更多的不法手段,增加了对其信息监督的难度,加剧了税务部门与申报人信息不对称现象。

(三)数据收集种类不够,质量不高

大数据技术在税务系统中主要作用为收集申报人海量数据,进行归类分析,最终得出较为准确的结果。但税务机关收集的数据仅限于申报人财务相关的数据,缺乏深度,数据收集种类较少,导致对一个企业的判断出现偏差。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第三方信息更能够反映出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例如,税务机关对一个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研判时,应当更好地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申报人第三方数据,结合各种类型的第三方信息对该企业进行全面分析判断,这样得出的结果更加接近真实情况。除此之外,税务机关收集的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目前税务机关收集的数据主要是依靠申报人自行提供。其提供的财务数据在规范性、时效性上参差不同,数据来源不固定,加上申报人存在种种主观因素和客观现实条件,数据缺乏规范性,数据的时效性更难以保证,各种因素导致收集的数据质量不高,能够直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信息相对较少,增加了税务机关识别风险的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大了税收管理风险。

(四)员工风险意识不足

人工智能快速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类工作的强度,使得很多工作通过科技应用大大简化了其中的程序。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根据信息技术收集到的数据加以分析,而对于数据来源渠道及准确性不加关注,盲目依赖信息技术会造成员工风险意识的淡薄。税务机关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处理和监测时,通常是直接得到结果而不加以核查,过分依赖大数据技术,导致税务机关缺乏自身独立判断。由于员工风险意识不足造成评断结果不准确,从而导致税收风险发生的概率激增。

(五)政府监督水平有待提高

大数据技术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实践中,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促进了国际社会发展,但又增加了政府监督难度。在大数据主导的社会中,个人数据快速地在互联网上流动,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收集到大量客户信息,按照客户需求来精准推送产品。在加大企业订单量的同时,也刺激了企业投入更多资金进行大数据研发,使得大数据在社会上的应用更加普遍。各省市区税务机关收集到的财务信息通过互联网进行相互分享,这其中涉及数据安全问题。此外,通过大数据收集的信息往往被监管部门忽略,而在互联网上收集的数据复杂程度及隐蔽性进一步上升,数据来源不明,增加了风险识别难度,这要求政府监督部门不仅需要加大监督力度,也要加强业务能力,提升监督水平,防止风险的发生。

(六)大数据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尽管我国大数据技术发展较为迅速,但整体水平还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主要体现为创新能力不足。欧美发达国家较早开始进行大数据技术研发,并很快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随着技术的成熟,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有很多创新性思维举措,如澳大利亚对纳税人进行11种身份定义。而我国大数据技术创新能力明显不足,税务机关处理数据模式基本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而建立的,其中部分模式并不符合我国国情。由于我国税源更广,法律政策与欧美国家有较大差异,国内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时更为复杂,不能笼统地将国外风险管理模式进行直接套用。各种因素要求税务机关要提高大数据技术创新能力,并根据最新的大数据技术发展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管理模式。

三、利用大数据监督管理税收风险的对策

税收风险监督管理建立在获取多方面信息,并进行关联分析,形成情报的基础上。通过积累情报,与全面审查相结合,识别出风险。而信息是由数据加工而来的,是经过整理、分析和综合的数据。加强数据和信息的管理,是信息管税的核心,是促进税收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环节,利用大数据监管税收风险势在必行。

(一)优化部门员工结构,提高税务机关监督税收风险能力

大数据作为一种新兴高科技技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比较,识别出税收风险,进而达到降低税收风险的目的。但地方税务局仅仅依靠现有的内部人员结构不能熟练掌握大数据技术,为了更好地利用大数据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上的应用,部门需要优化内部员工结构,提高自身监督管理税收风险的能力。首先,应该合理调整内部员工结构。利用大数据管理监督税收风险,是一项比较有难度的工作,不仅要求员工具有较强的接受能力、自学能力,还涉及一定计算机编程知识,因此这类岗位应以学习能力较强的年轻员工为主,充分发挥其优势。其次,引入高端复合型人才。目前税收机关招聘员工时,主要是经济学、财务等专业领域有关的人才。但从目前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利用大数据监督管理税收风险更为高效、便捷。如果工作人员仅仅只具备金融、财务等方面知识,是难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会造成技术资源浪费。因此,只有同时具备金融、财务、计算机、法律相关知识的高端复合型人才,才能更加熟练地掌握大数据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上的应用,提高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税收能力。

(二)提高数据分析水平,减少税款流失风险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较为落后的年代,税务机关收集数据难度较大,且数据的真实性不能得到充分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兴起,税务数据的收集变得容易,但是数据分析深度有待提高。在大数据时代,税务部门的工作核心从数据收集转变为数据分析,工作人员通过对海量税务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出能够直接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有效数据,进而真实了解一个公司的经营情况,从而达到减少税收流失风险,提高税收风险管理能力的目标。总的来说,我国税务机关数据分析不够深入,对各项数据之间的关联性不够敏感,而大数据分析能力逐渐成为税务机关识别风险最为核心的一环,同时也是提高监督管理税收风险有效的手段之一。因此,在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信息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应该切实提高数据分析水平,探索数据分析深度,减少税款流失风险。

(三)大数据背景下积极收集第三方数据

在互联网不普及的年代,纳税人提供的材料通常是纸质版,税务机关对其财务信息真实性的审查难度较小,税收风险不高。但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目前纳税人往往通过网上申报并提供财务信息,不法份子通过犯罪手段达到减税以及逃税的目的更难以察觉,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净利润表等财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审查难度变大,导致税收风险增加。为了更好地提高税收风险监督能力,降低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可以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对一个企业财务状况的审查,不能仅依靠企业提供的材料和主观判断,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应当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收集更多与企业相关的第三方信息并加以处理和分析,从多个社会角度评判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达到减少税收风险的目的。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改善网上交易环境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司法系统也需要与日俱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纳税人利用互联网漏洞频繁进行网络犯罪活动,司法机关应当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此类犯罪,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公开、公正。此外,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技术收集的信息涉及一部分数据主体的隐私,若不加以严格的保密,存在被他人盗用的风险,损害了数据主体人的利益。司法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税务机关处理数据的行为,要求对数据进行严格保密和及时处理,切实保护纳税人利益,营造安全的网上交易平台。

参考文献

[1]章洋.大数据视角下税收风险管理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9.

[2]陈伟智.广东地税征管大数据建设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8.

个体税收管理范文7

一、切实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

(一)严格遵循收入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信息化平台等手段,加强税款征收缴库的监督管理。强化收入调度,科学统筹指导,确保均衡入库。落实好省局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的实施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定期督导检查。加强税收预警分析,建立监控指标通报制度,科学开展地区间横向比对。落实好《收入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对出现收入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二)坚决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调整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和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利用网上执法检查信息,不间断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提高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建立可行性论证和执行效果评估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制定执法文书标准范本,推行标准化执法模式。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执法试点工作,保证一线窗口单位规范执法。启动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三)加强征管质效监控。加大征管质效监控力度,科学设置监控指标,改善监控方式,完善监控内容,实现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监督落实的良性互动和梯次推进。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以整治假发票买方市场为重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金融、通讯、房地产、中介服务等高收入行业和转增股本、利息股息等非劳动所得项目的专项检查;推广信息化查账软件,对重点行业、税源大户实现信息化稽查,信息化查账率达20%。按照减免税管理工作规程,做好税收优惠成果统计,提高减免税审批、备案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做好税收政策的调研和落实。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密切关注营业税改革动向,及时跟踪增值税改革试点情况,监控分析全市新增、注销企业变动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相关行业营业税增减变化情况。配合政策调整和宏观调控,加强对通信业、房地产业、采掘业的税收调研,开展资源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种研究。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类企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发展,发挥好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做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及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资源税征收方式改革、车船税税率调整等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做好减轻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等政策落实协调工作,及时掌握税源变化趋势。

(五)深化拓展税收分析。健全完善收入年度和月度预测,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充分利用税收快报、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税收征管系统等各类数据,深化月度税收分析。围绕税收管理的难点、经济发展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深化专题分析。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积极开展重点税源分析。尝试开展对会计核算各环节的税收资金运行进行季度分析,掌握税收资金运行变化规律。落实好《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涉税信息采集、处理以及综合利用力度,以政府网络搭建的信息交换平台为抓手,推动以政府考核为主的督导考核制度。

二、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全面加强税收征管

(一)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按照省局《关于基层机构整合后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选择的意见》,整合基层机构,重组业务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把征管力量和精力转移到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上来,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办公后,打破属地征收模式,整合征收力量,将由中心所税收管理员承担的日常性事务简化、前移到办税服务厅集约处理。深化纳税评估,在分类分级评估、方式方法创新、部门协作配合等方面寻求突破,提高评估精度和效益。强化税收预警,扩展预警指标,拓展预警范围,与廉政风险预警平台的结合,进一步提高核实处理质量,提高信息利用效益。研究探索大企业税源的专业化团队式管理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的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强化税源分析,年内组织重点税源状况的整体性分析,全市旅游业税源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分析,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税源状况、住宿和餐饮业等部分重点热点行业税源状况的专题性分析。积极开展征管状况分析,利用风险指标解决征管风险,切实提高征管质效。

(二)规范征管制度建设。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完善税收征管的操作规范和制度,着力打破传统的“保姆式”管理模式。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国地税清算联动机制,健全非正常户预防机制。明确委托职责,扩大范围。加强欠税管理,定期核查,清理旧欠,杜绝新欠。抓好临时征收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开设临时征收户,逐步降低临时户数占比。抓好个体税收管理,制定起征点提高后核定征管措施,对未达起征点业户实施动态监控。抓好发票管理,探索试点网络发票改革;规范代开发票管理,继续探索委托代开发票管理方法。抓好财务报表报送管理,对纳入省局监控重点的,一季一检测、一季一通报,重点企业财务报表报送率和采集率均应达到100%。落实《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抓好社会综合治税向税种、行业和征管盲区的延伸。

(三)不断改进征管措施。一是继续加强重点行业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业管理,建立“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备案制度,规范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建立货运发票开票预警机制,强化对发票开具异常的监控评估。加强金融保险业管理,落实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推进金融保险机构分经营项目明细申报;落实好省局《民间借贷税收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民间借贷税收管理。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分级分层、逐月逐户监控,加强跨区域施工项目管理,确保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全部“圈进来、跟上去、管到位”。二是加强薄弱环节税收控管。把存量房评估推广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省局推广方案,完善内部制度,强化督导考核,7月1日前全市推广应用;加强与房管、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建立部门协作支持机制。加强股权转让管理,与工商部门及时交换信息,深入开展数据交叉稽核。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实施税收源泉控管,加强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管理,重点抓好非居民财产转让、股息分红、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所得的税收管理;抓好“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防止企业境外所得在国内延迟纳税和逃避国内纳税义务问题的发生;加强企业关联交易申报及审核管理,以企业集团关联交易、企业股权转让为重点,加大调查取证、纳税约谈、调整补税力度,建立完善的反避税防控体系。三是严征细管小税种。强化土地增值税管理,加大对中介机构鉴证业务的监督指导。做好车船税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逐步完善公安审验把关机制。规范土地使用税基础管理,全面推广宗地管理经验,条件成熟后在全市推开。规范耕契两税征管,严格落实“先税后证”制度。规范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规费的代收流程,实施税费同管。#p#分页标题#e#

(四)加强两个所得税管理。一方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分析,突出税基管理,抓好对收入、税前扣除等项目的审核管理,巩固管理范围。规范税收优惠管理,严格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做好税收优惠认定、备案和后续管理。完善预缴申报管理,突出预缴申报情况的上下期比对,对异常情况重点分析,确保预缴税款占应纳税款的70%。完善汇算清缴,深化政策宣传培训和申报督导,人工和信息化相结合,加大自行申报审核力度,结合征管实际,合理确定评估重点,开展汇缴申报后的评估和检查,巩固汇缴成果。规范核定征收程序,严格控制核定范围,合理确定核定征收方式,控好定额征收户数,杜绝随意改变申报方式现象。深入开展汇缴税源分析,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管理。另一方面,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搭建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平台,结合12万元个人自行申报数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数据等情况,确定重点税源标准、对象以及日常分析、管理程序和内容,探索建立单项税源的管理办法。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规范税税种鉴定,推进明细申报“扩面”,力争明细申报上线户数占到企业总户数的90%以上,明细申报户数占到上线户数的90%以上。开展个人所得税电子申报,普遍推行个人所得税明细扣缴申报模板,力争95%以上扣缴企业使用申报模板申报。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建立完善自然人数据库,规范完善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积极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比对工作。

三、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一)规范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通城通办、集中征收、征管分离的目标,进一步整合、规范办税服务厅,县级局纳税服务中心与城区办税服务厅进行整合,设立统一的服务大厅,集中前的原基层单位设服务点,二季度全部完成。落实好《全省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在内外标识、功能设置、基本设施、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统一标准,三季度组织验收。总结、评估现有的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完善,二季度全市推广。

(二)巩固已有服务措施。深化“一站式”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推行同城通办、联合办税、设点服务、预约服务、自助办税等措施。完善纳税人之家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集宣传培训、征纳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整合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建设多功能的征纳互动平台。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强化评定结果应用,实施分类服务。充分利用地税外部网站、办税服务厅、服务热线等,宣传税收政策。

(三)认真落实保障措施。开展好“至诚维权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创建等活动,做好纳税服务质效评价,利用调查问卷、网上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等方式,二季度组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并在全市通报。完善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与国税部门联合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逐步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应用,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全市纳税人维权组织建设,并与税法培训中心等相结合,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受理,解决好纳税人关注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问题。

四、围绕深化提高,全面加强基层建设

(一)确保三年目标全面完成。各级要按照拓展深化、全面提高的要求,按照市局《关于加强新一轮基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三年总体目标,逐条逐项梳理,加强指导调度,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设施投入,改造和整合基层办公场所,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从工作重点、政策指导、资金投入、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集中办公的优势。

(二)抓好基层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基层统一标识,按照省局规范基层办公场所的要求,完善标识,统一悬挂,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做好集中办公持续推进工作,进一步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做法,整合资源,优化岗责体系,完善集中办公后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完善、关系理顺、管理规范、秩序井然。不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加大落后帮扶力度。

(三)积极开展基层建设争创活动。积极参加基层建设“双创”评选和“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对新一轮基层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发挥样板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特别是集中办公、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典型经验,适时开展经验交流会或现场观摩会。市局将视情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好基层建设信息专辑编发和网站专栏维护工作,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地税时空》、《地税》等广泛宣传。

五、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定期组织市、县级局党组成员学习交流会,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地税工作开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抓好干部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机构设置,对各单位的空缺职位,严格选拔程序,及时调整充实。上半年,完成市局机关空缺科级岗位竞争上岗,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坚持干部选拔向基层倾斜,拓宽基层干部发展空间,调整充实基层领导班子,逐步配齐配强,对基层中心税务所长任职3年以上的,组织轮岗交流。组织系统内干部“双向挂职”,鼓励和引导年轻干部到基层实践锻炼,选拔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市局机关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不少于两年。认真做好市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规范市(县)局内设机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落实人员编制。

(二)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分岗位抽考和业务骨干选拔考试,强化以考促学。认真实施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市局重点组织系统性的业务培训、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年内举办2期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短期研修班,举办2期基层分局(所)长和副科级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突出抓好骨干人才的培训和选拔,8月份统一组织预选考试,9月份集中培训,争取在全省第四期骨干人才选拔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对业务骨干组织短期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为主、兼职教师培训为辅的方式,组织2期征管、稽查业务骨干培训。继续完善培训绩效考核,健全培训教育档案,培训教育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p#分页标题#e#

(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当前干部管理机制、体制不断变化,干部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跟上,要在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新形势、新政策做好解释工作,消除干部的理解误区和不良情绪,力所能及的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加强教育引导、沟通交流和人文关怀,认真解决实际问题。

六、营造良好软环境,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

(一)深化地税系统文化建设。按照省局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深化学习型组织创建,充分发挥《文化手册》和文化展室的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地税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指导各单位推动文化建设步伐,打造地税文化品牌。抓好载体平台建设,以建设好总局党校基层教学基地为契机,利用阅览室、展览室、文化长廊等阵地,弘扬地税文化,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深化税收宣传,围绕全局中心,组织开展好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月品牌的影响力。注重新兴媒体宣传,充分借助手机报、手机短信、博客、微博、论坛、贴吧、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新载体开展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宣传作品参加评比,抓好《地税》投稿以及通联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通讯员专业素质。

(二)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以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把文明创建与基层建设、“四德”建设、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抓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全市文明行业观摩评比,确保全系统进入“全市十大文明行业”。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的联系,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岗”等争创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推进“四德”建设,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我推荐、我评议、我学习身边好同事”等系列活动,树立和塑造典型。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关心群众疾苦,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深入做好涉税舆情管理,发现重大舆情或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及时化解危机;加强涉税舆情管理的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舆情意识和公关意识。

(三)深化党的建设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途径和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指导意见》,年内培养2-3个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年内创建2-3个党建工作品牌。以“做贡献创佳绩、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好书荐读活动,组织收看地税大讲堂,到地税党性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结合廉政文化和文明创建展厅,运用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党建宣传栏、宣传窗等,营造良好的党建文化氛围。办好《党群生活》,成立“探海石”文学社,推动文学、书法、绘画、摄影等创作,推动群众性手工制作、篆刻等才艺展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培养业余文艺骨干人才,做好职工业余文艺团体的筹备工作。加强和谐地税建设,认真开展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慈善捐款、捐资助学、帮扶困难职工等活动。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狠抓任务落实。继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排查,实施廉政风险点动态管理。加大科技防腐力度,推广应用“廉政和执法风险防控平台”,对信息化办税和行政办公流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人机结合,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干部作风实施全面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从制度建设到工作实践的长效机制。建立经常性的干部谈话制度,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二)将党风廉政教育抓出实效。继续抓好廉政教育,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突出警示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制度,继续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廉政作业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廉政教育月”集中活动。抓好特色岗位廉政教育,发动干部职工结合岗位特点,分析腐败产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开展互动教育、启发教育和感悟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全省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标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达标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力争年内3个单位达到示范点建设标准,努力争创全省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优秀达标和示范点单位。积极筹建高标准、综合性、符合地税特色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的网上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四)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组织开展系统“行风检查月”活动,集中对损害纳税人利益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治理。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行风评议活动,落实特邀监察员联系制度、基层地税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等制度,健全完善行风评议机制,确保行风评议进入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前三名,力争第一名。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年内对4个单位开展巡视检查,加强巡视检查结果的应用,努力探索巡视检查工作的新路子。

八、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信息技术保障。抓好软件应用与推广,建立调查反馈机制,及时督导应用情况,提高软件应用效益。优化省级“大集中”系统功能,做好综合数据应用平台、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廉政风险防控平台的推广上线工作。探索建设应用移动办公系统,提高基层税收业务和内部行政办公效率。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深化网络安全综合管理监控系统的应用。规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金税三期试点准备工作,做好软件培训,保障顺利推广。#p#分页标题#e#

(二)突出保障与服务,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做好年的预算编制,建立预算执行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省级集中式财务管理软件的财务核算,实施财务监管信息化。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切实规范资金支出管理,严控“三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加强网络版资产管理软件的应用,管好闲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省局集中采购的项目一律上报,实施集中采购。加强对大额采购项目管理和基建招标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财务审计监督机制,发挥财务管理软件功能,实施财务监管信息化,实现事前预警和事中监控。

个体税收管理范文8

一、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税收工作呈现的特点

1.“放管服”已经成为常态化的税收管理工作。在国家号召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税务管理部门逐步推进更高水平的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将过去很多对纳税人的管理事项实现了从过去的备案制转变为备查制,不仅大力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还面向纳税人开展纳税培训,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组建微信群、QQ群等线上平台,及时分享最新的税务政策,将税收管理与税收服务更深层次的结合起来,发展成税务管理工作的新常态。

2.各种税收优化政策层出不穷。为了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下国家推行的减税降负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国家在税收领域也先后出台了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等在内的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常规的所得税、增值税等多个税种纳入其中,无论是减免的深入还是减免的力度,都在不断发展,优惠力度不断增加。

3.税收领域监管越来越规范,也更严格。在现行的税务金税三期工程中,税务部门与银行、房产、海关等多个部门进行有效对接,规范管理纳税人员的资料、发票、登记等,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及时监测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发现异常及时预警,能够有效监管纳税人纳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二、大数据对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作用

1.进一步推动企业资源整合。大数据分析所依赖的信息数据主要是在企业税务管理过程中传入的包括税务数据、生产数据、财务信息等在内的各种信息。建立大数据平台,科学合理的制定信息数据标准,严格审核处理企业税务管理过程中上传的信息数据,及时反馈企业的纳税情况,从而能够在大数据分析后及时有效识别税务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进行预防。与传统的税务管理方式不一样,大数据管理将一个个孤立的个体数据进行有效整合,从整体上把控企业存在的风险,不断优化改进企业税务风险预防措施,有效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危害。

三、进一步提升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运行效率

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税务管理工作整体实现信息化与数字化,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与质量,税务信息出现后能够自动进行运算,采取措施预防财务风险,确保企业能够按时完成税务缴纳,有效规避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与危害,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企业通过加强研究税收机关评估方式,深入把握企业监督管理方式,从纳税行为到评估指标等方面进行研究,清理排查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因素,科学有效的开展纳税评估活动与税务筹划,能够大大提升企业税务风险的预防与管理能力。

四、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没有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评估体系。企业如果存在税务风险,其发展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很多企业中并没有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评估系统,实行的税务管理制度也不够规范,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这种情况可能会造成企业纳税不及时、不准确等情况,影响企业的信誉程度与形象,必然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加上企业纳税风险预警机制的不完善,一旦企业运行中出现风险,而企业无法及时有效应对,那么税务风险必然会增加,影响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

2.没有配备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企业有义务做好纳税工作,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配套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无法合理开展纳税工作。部分企业由于缺乏纳税的总体意识,没有正确认识纳税的意义所在,常常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忽略风险评估管理,这不利于企业整体纳税管理工作的开展。企业之所以会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很大程度源自于企业积极纳税观念的缺失,没有积极开展纳税宣传工作。与此同时,企业管理人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纳税意识的缺失使得无法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建设风险配套机制,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水平。

3.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能否有效开展税务管理,实现稳定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是否了解经济政策,对税务风险的态度与认识,以及是否具备税务筹备意识。在纳税意识薄弱的企业中,管理管理者对税务政策的了解不够及时与彻底,甚至存在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在企业内部没有有效开展管理,部分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出现很多违规的行为与操作,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税务风险。

4.缺乏科学可靠的内部控制制度。在部分企业中还没有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特点与需求有针对性的建立科学可靠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合法取得发票、规范开展会计审核等方面无法有效进行内部审核与审计,造成在进行税项申报过程中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假数据,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五、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策略

1.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税务风险意识。企业从上到下都要树立起税务风险管理意识,结合大数据背景下的时展要求,立足实际,加强部门之间的内部信息沟通与交流,做好税务风险管理合作,注重信息共享,达到共赢。

2.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很多时候企业税务风险问题的出现源自于企业内部工作的缺位,需要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内部控制工作,要加强对业务的内部审核,严格规范的开展税务审核,从细节上防范税务风险。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督职能,快速处理税务问题,及时矫正错误。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实行岗位分离、授权审批等内部控制手段,有效规范企业经济活动,借助严格的内部审计活动及时发现在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

3.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关键风险点控制。要想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需要企业积极排查税务管理过程中各种风险隐患,合法合规的开展税务活动。企业要明确划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之间的界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与此同时,要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了解国家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借助互联网广泛进行咨询了解,进一步提升自身税务风险管理质量与效率。企业还需要善于利用现代化的工作辅助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借助大数据分析找出企业现阶段存在的税务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

4.建立税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企业要针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发挥绩效考核无形的约束力,让工作人员更加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与此同时还能达到激发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目的,鼓励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有意识的去提升自身在税务专业方面的技能与服务能力,强化危机意识,将税务监察从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