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篇1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深地植根于民,世世代代流传在广大民众的生产生活当中,它与社会生产生活密不可分,是长期积淀在人民心里的民族文明,蕴含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反映着中华民族薪火相传、艰苦奋斗精神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好非遗,对进一步发掘并全面揭示非遗的深层次含义和重大价值,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心和集体凝聚力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就目前地方政府非遗主管部门来说,面临着有限的工作人员和经费,同时还有繁重的保护与传承的压力,引入民间力量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非遗事业,是今后遗产保护的必然趋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泰山石敢当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泰山被人们看作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标志所在,是百姓和历代帝王所共同敬仰的神山。2006年5月20日,“泰山石敢当习俗”被列入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以公布。泰山石敢当的信仰与传说是民俗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在泰安乃至全国均具有普遍分布和较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旨在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工作而出台的一项专门性法律[1]。从2011年6月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研究,鼓励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整理、出版等活动。”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1]。所以,民间力量投入非遗事业已势在必行。

三、泰安市民间力量参与泰山石敢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践探索

民间力量是泰安市非遗文化的继承、保存与传承创新的主体力量,地方性非遗的保护工作也充分尊重了群众主体地位,唤起群众的主体意识,调动群众内生能动性,引入社会力量,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有效贯彻百姓事百姓办的非遗保护与蓬勃发展工作原则,发挥民间力量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影响[2]。

(一)组建泰山石敢当文化馆等场所

个人参与是一种门槛较低,运用广泛的非遗传承保护的方式。社会各界也不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饶有兴趣者。在个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事业中,泰安市出现了一批优秀的代表人物。如赵伟、房庆安、卢洪刚等一直醉心于泰山石敢当文化的研究与保护,先后成立了民间性质的泰山石敢当美术馆、泰山石敢当民俗文化馆、泰山石敢当博物馆等。以成立于2010年的泰山石敢当美术馆为例,是以收藏、研究、整理开发石敢当文化为重点,以展示、交流中国历朝历代、各类艺术家泰山石敢当作品为侧重的全国性、综合性博物馆。泰山石敢当博物馆和泰山石敢当民俗文化馆都是一种社会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保护事业的形式,是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形式而存在的;而泰山石敢当文博馆则位于泰山东街,是山东省第一个以石敢当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

(二)泰山石敢当石碑、石刻等实物研究

目前有许多研究泰山石敢当石碑、石刻等实物传承的民间学者和石碑、石刻爱好者。“泰山泥塑”被列入《山东省第二批国家非遗目录》,也可以做成泰山石敢当形象。“泰山泥塑”艺术历史悠久,最初可追溯至唐代,曾被当作贡品。在全国的泥塑中,“泰山泥塑”艺术形象别具一格,泰山石敢当泥塑艺术作品继承了“泰山泥塑”写意传神的民俗艺术作品审美传统,同样也融合了概括与抽象式的现代艺术表达手段,逐渐构成了自己独有的艺术品格,整体造型大胆多变,粗犷豪迈,写意传神,总体色调凝重、古朴,独具地域特点,是泰安中国传统文化民俗的主要内容,具有高度的美学价值、艺术性、人文价值与市场经济社会价值。

(三)利用民间艺术推广泰山石敢当文化

2006年,泰安皮影戏被纳入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于2007年列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近年来范正安的皮影戏已应邀到俄罗斯、韩国、日本、泰国等许多各国表演。范正安的泰山石敢当皮影戏一人同时饰演几个角色,心中想着词,口中唱着曲,手里舞着人,脚下踩着槌,精美逼真的皮影道具,生动精彩的故事情节,活灵活现的石敢当与妖怪的打斗场面,加上范先生抑扬顿挫而又生动逗趣的唱词[3],让六百多年历史的泰安皮影戏独特的“十不闲”绝技,展现在观众面前。民间艺人赵英和武金凤是泰安传统文化剪纸的标志性人物,其中赵英为泰山剪纸非遗的传承人,而武金凤的泰山金凤剪纸则为泰安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赵英所创作的巨幅“泰山石敢当像”剪纸创作,是目前为止我国最大的泰山石敢当剪纸艺术作品[4]。木版年画也是展示泰山石敢当民俗文化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泰安市邱家店乡徐家庄的王连洋先生,是王氏木版年画的第七代传承人,他所创造的泰山石敢当木版年画在颜料使用方面,采用了大量中国的传统颜料,多以红、黑、青、黄等为主要色彩饱和度变化较大的颜色创作。作品着重突出了泰山石敢当镇宅、辟邪、担当、平安等美好寓意[5]。

(四)民间力量参与泰山石敢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瓶颈

尽管泰安市政府在利用民间力量介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上已有了许多尝试,并卓有成效,但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不足。首先,民间力量投入非遗保护事业的有关机制与建设还不够完善,保护宣传与奖励制度也亟待健全。普通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参与性也较低,政府部门对民间力量投入非遗保护事业的宣传推广也亟须提高。其次,资本引入程度偏低。资金投入不足一直是非遗保护事业中的短板。目前泰安市保护资金投入主体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出主导,仅有少部分级别较小的非遗单位则是采取社会资金财政补助、企业文化捐赠的办法筹得资金投入[6]。再次,民间组织非遗博物馆的数量和管理人员水平有待提升。泰安市大多数的民办博物馆建在个人门面房或工厂之中,开放程度相对受限。实际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来说,专门的非遗保护人员数量比较少,技术水平也比较低下,而且没有针对性和细致的管理工作,很难实现高标准的保护目标[7]。

四、民间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建议

(一)加强民间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保障

健全的行政决策、完善的监督监察、完备的市场管理等有关机制,是民间力量积极参与发展非遗保护事业的重要基础。应更加积极地出台适用于实际状况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民间力量积极参与发展非遗保护事务,既要扶持与引导,又要加以规范与制约,从而使得相关活动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上的双赢[8]。此外,积极推动形成由政府领导的各方力量联合配合的长效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地位,与其他地方各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统一统筹协调分配对泰山石敢当历史传统文化的保护性工作任务。广泛吸收地方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等力量,联合进行非遗文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科研机构、高校的人员科研资源优势和专家资源,大力培训专业科技人员,增强非遗保护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吸纳社会资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地方政府在非遗保护事业所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经费与人才的严重欠缺,特别在政府资金投入方面,往往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迫困境。于是,通过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就成了当下克服国家财政投入困境的不二选项。而目前成立基金会是吸引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最主要模式,通过向社会公众以及民营企业等筹集资金,进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展览、推广等服务项目,特别是部分财政投入所无法涵盖的服务项目。

(三)引导全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舆论导向

当前的现状是全民对于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整体意识比较淡薄,大部分民众认为这是政府的事情,不属于公民个人的事务。针对这种现状,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文化管理机关应当更加认真地加强文化宣传,进行正确观念引导,尤其是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技术,对非遗保护事业中贡献特别突出的单位、团体尤其是民间个人,政府应当公开奖励,树立典型,进行宣传和推介。以此带动和推动公民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保护的舆论导向,增强公民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

(四)鼓励民间力量利用新媒体参与保护泰山石敢当文化

泰山石敢当文化的保护发展中要重视创新传播的载体与媒介,引导民间组织更多地借助APP、直播、互联网平台等新兴媒介工具,积极推动将泰山石敢当与新兴媒介融合,从各个视角深层次地发掘与呈现泰山石敢当形象与故事,并利用新兴媒介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社会交互效应,努力打造以消费者需求为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展示渠道,突破传统手工艺口传心授与师徒制传统表现形式的束缚,融入文本、图像、声音、影像、增强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现代艺术展示表达手段,让古老技艺更好地呈现在公众视线中。利用新媒体改变传承机制,让更多人对泰山石敢当文化产生浓厚兴趣,并成为今后弘扬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中坚力量[8]。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社会公共文化资源,引入民间力量参与为文物保护与利用创新带来了生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代表的泰山石敢当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其保存与传播需要当地政府的真正主导,民间力量、专家学者和民众的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格局才会更趋完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总体水平才能持续提高。

作者:马蓉 朱英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篇2

一、固有路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困境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传承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往进行传承的方式主要是师徒、亲属间的口头经验传播,在特定的地域与种群中,它以类似方式进行代际传承。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遭遇传承中断,往往面临“人消艺息”的困境。而伴随着时展,有传承意愿的人越来越少,自然就造成了传承难以为继的局面。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因市场经济的冲击而面临着生存与传续的危机。步入新世纪以来,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的基础——农耕文明日渐衰弱。伴随着农民进城和传统农业被现代化农业取代,维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文化环境已步入消亡,而相当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恰恰是以口头形式传播,这就更加加剧了“传承难”的困境。占到一定比例的拥有人文、史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后继乏人的危机,其中一些甚至已经由于没有当代传承人而走向消亡。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保护方式

由于社会政策、商业、文化、科学和技术的变化导致文化生态的变化,相当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灭绝的危险。保护这些独特的文化瑰宝刻不容缓。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的保护模式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相关部门对老一代传承人技艺展示的访谈、录音、录像等模式来进行。尽管类似的保护模式为我们留下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初始记录,但相关书籍的绝版,及录音、录像在数十年的保存环境里逐渐丧失数据,这些都为当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传承与保护的现存问题

市场经济冲击与农耕社会消亡带来的双重影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首先,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从而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原产地的生态环境明显恶化,许多传统艺术和民间习俗等文化遗产,由于生存空间和传统口传心授的限制而失去了文化生存空间。因此,这些文化瑰宝正在迅速消失。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很难实现,这是因为整个社会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中国文明传承上的重要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文明社会处于边缘地位,正在面临烟断火绝的危机。目前来说,践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要有两种模式:师徒式传承和家传式传承。现在,能够掌握一些传统工艺的民间艺人大多是四五十岁的人,他们传承着祖辈的技艺,其中一些技艺已经濒临灭绝。然而,由于经济状况等各种原因,许多年轻人不愿意继续传承传统工艺,也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性和责任感的认知,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的中断。

二、数字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新路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着特定种群和特定区域内先民的思想与文化传统,在当代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养成中扮演着承前启后的作用。文化发展同科技进步是相互促成的关系。伴随着一系列新科技的出现,如5G技术的大规模应用、集成线上管理系统的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了多种的选择。让公众重新认识和欣赏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新的方法、途径来保护和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至关重要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识别与采集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新的未来。数字技术提供了新的采集和记录方式,包括视觉和文本数字化、立体扫描、全息成像、数字摄影和动作捕捉,将手稿、音乐、图片和艺术图像等档案项目转换为数字格式并记录在数字磁盘或其他媒介上。此外,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数据库进行存储和管理,从而提高其完整性和可搜索性,有助于长期提升非遗保护的水准和质量。现代数字信息获取和处理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新方案,用更高效更长久保存的数字化新模式替代固有方法,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了图书资料再版困难、录音录像资料随时间而逐渐失真的非遗资料保存困境。同时,现代数字信息获取和处理技术也可以对原有资料进行线上的升级改造,修复其画面,并使其长期保存。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存与保护

将数字化引入非遗保护带来的影响是迭代性的。VR技术可以帮助人们身临其境地体验非遗形成的背景,从而能够让大众了解到非遗的魅力。数字摄影或3D扫描可用于创建各种非遗作品的三维全景。虽然与博物馆展柜中展出的真实作品相比,三维全景的可视性效果尚存在差距,但是宣传效果却是传统博物馆所无法企及的。数字化还令非遗的保护得以走出封闭的边界,使开放且开源的数据库面向全世界;同时,使非遗研究人员能够通过搜索引擎快速查找到相关信息,不仅提高了研究效率,而且降低了研究成本,拓展了保护思路。这些都有助于全面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水平。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也逐步提升。在保护非遗文化艺术资源方面,用较高安防水平的密钥为每个数字化的非遗进行数列编号和编码,如此便可实现非遗在数据库内的有效确权,使其能够更可靠、更有效地被存储,从而加强对非遗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转化与传播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适应互联网环境,必须进行数字化展示和传播方式的改造。一是利用数字化采集的方式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和生产方式,特别是对美术手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通过多种采集方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的线上化和数字化,从而建成具有多元特色和独特风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三是在统一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开发整合,将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数值和相应数据综合到统一线上应用平台,从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数据化”,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展示、传播、利用的便利性和全面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共享和利用海量存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与保护的困境

1.数字化进程中“重技术,轻文化”

利用数字技术来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做到文化生态环境的恢复,同时也应该伴随着传播模式的创新。这应该是一种回溯到非物质文化最初的生态保护和传播的方式。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数字技术的“双刃剑”的特性。数字技术在帮助世人生动地看到世界丰富的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会使没有强势文化的个体暴露在“文化单极化”的挤压中,对弱势文化的生存条件产生极大的影响。目前的数字保护技术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固有的精神追求和生存理念,而只追求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新的、独特的文化风格。这只限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层传播,却没有涉及其背后的内层逻辑与文化内核。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的是文化传统内那些非物质的、思想性的存在,是某一族群在历史中积累而形成的风俗习惯、特色活动和历史遗留的积累,因此它是文化遗产的一个子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手段的数字技术需要足够的文化关注,做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层和内核的全面保护。

2.数字化进程中缺失非遗传承人与拥有者的参与

数字化保护作为使非遗在当代重焕生命力的新模式,在实践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传承人与社会受众间的结合,发挥非遗保护事业“以人为本”的宗旨与精神,从他们的客观需要出发进行资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人在整个数字保护过程中处于失语状态,无法表达自己的诉求,也无法充分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文化创作中。文化遗产依赖于继承人的保护,然而目前的数字保护却忽视了继承人的贡献。造成了数字保护的困境。为了克服眼前的问题,让非遗的继承人和所有者完全参与数字化保护过程是至关重要的。

3.数字化进程中缺乏对社会效应、经济效益的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少被商业化,因为它本质上是自发、自主、自愿的。所以,在一些人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反而会消耗一些经济资源。富有成效的数字保护的关键因素是,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将文化价值转换为经济价值。此外,它还能鼓舞保护者将静态保护转化为动态保护,将被动保护转化为主动保护,从而提高传承者的积极性。

三、对策研究:数字技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结合

(一)加强非遗传承数字化传承过程中的文化关照

如今绝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是静态保护。这种静态保护不能有助于保护无形文化和其他抽象概念中固有的文化内涵、民族心理、民族精神,而后者才是一个国家文化的本质。若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原始性和活力,对其进行数字化保护至关重要。因此,信息技术的应用价值并不局限于静态和有形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而是涵盖了文化遗产的所有方面,将信息技术的应用整合到文化遗产中,并支持文化遗产的传承。一个群体或地区的文化和历史积淀,以及它的价值取向,都反映在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族气质、文化记忆和艺术创作。遗产地的居民既是传统文化的继承者,也是传统文化的实践者。为了有效挖掘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文化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必须始终坚持对文化底蕴的挖掘和保护。

(二)非遗传承人和拥有者作为综合载体参与非遗数字化进程

非遗持有者和当代传承人是践行非遗数字化进程的重中之重。从地方社会来说,他们在文化系统内扮演着中转与传承的作用,按照经验传承着固有的文化传统,维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日常生活之间的有意义的联系。同时,他们共同实现文化创意,这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存在至关重要。因此,让尽可能多的继承人和拥有者参与到解决非遗数字化的文化困境中来至关重要。让继承人和拥有者参与数字保存有多种优势。对继承人和拥有者来说,它是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真实反映。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逻辑理解互联网时代这种新型保护方式的意义与价值,使数字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存留在当地人的日常与生活中,内化成为他们经验结构的一部分,并逐步发展成当地社会文化体征内在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推动非遗数字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加快产业融合

非遗的数字化保存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非遗的数字化有助于创意文化业和传统艺术业的产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图像、视频、音频、虚拟场景动画等数据库资源的建立,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强大的推动作用。而随着数据库规模的扩大和多样性的增加,其本身也可以成为当代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设计的灵感来源。

数字技术的引入对文化产业与产品自身的结构、属性、消费方式有着革命性的影响。非遗保护事业需要充分融合数字技术开发,尽早在特定区域内形成以非遗开发为中心的产业园区;同时实现一定程度的非遗市场开发,高度重视产品保护的创新举措;运用现代设计与互联网营销打造一流非遗文化产品,通过多种现代流媒体方式在社会上打响非遗知名度,开发非遗的商业价值,让古老而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实现完全开发。非遗的数字化保存以新颖的方式改造、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非遗产品,使其使用功能和审美功能满足现代都市人群的需求;突出其原始特征,通过产业延伸其文化魅力和艺术价值,更全面、更有活力地进行非遗的保护。

作者:林凇 祝雨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篇3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人类文明的见证与结晶。我国于2005年启动“非遗”建档标准建设,2011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使我国“非遗”保护具有了法律依据。作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彰显文化自信”重要组成部分的“非遗”,其保护与传承更为国家和社会关注。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共有40项人类“非遗”,1372项部级“非遗”和3068位部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4个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迄今世界上入选联合国“非遗”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一、“非遗”保护的优势与不足

1.优势。

一是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截至2020年,我国已有24个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涉及17个省,23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不等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包括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和其他人文精神财富保护等。[1]45

二是行政力量支持“非遗”保护。如,兰州市政府重点支持4个部级非遗项目基地建设,开发以黄河文化风情周和五泉文化庙会为代表的非遗展演活动。大连市自2007年就将“非遗”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中央补贴,市财政局与市文广局于2018年联合印发了《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非遗保护工作经费予以保障。[2]京津冀三地也在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方面迈出实质步伐,共同签署了多份文件,成立了京津冀非遗曲艺人才培训基地。

三是教育资源参与非遗保护。雄安新区端村学校将省级非遗项目——芦苇画的制作纳入学校课程规划中,使学生近距离感受非遗魅力。容城县依托高校优质资源和行业影响力,承办雄安时尚创新高端论坛等活动,促进“非遗”与市场对接,构建更具市场活力的新文化业态。

2.不足。

一是中外“非遗”保护存在差距。意大利在特色文化遗产旅游宣传方面,法国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提升民族自豪感方面,日本、韩国在“非遗”立法与保证传承人社会地位方面,美国、澳大利亚在自然与文化遗产国家公园的立法与管理方面,都具有较为成熟的理念与实践经验,[1]56对我国“非遗”保护有借鉴价值。

二是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断档。我国对于国土空间规划提出了3条控制线,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该控制线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农业、城镇3类不同功能空间,但在实际“非遗”保护中却过分依赖规划编制单位,自主参与度不够,导致规划过于理论化,操作性不强,况且不同国土空间在文化底蕴、经济实力、环境状况、发展方向等方面都不尽相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之当下各地大量以保护为名义的文旅项目及各种开发建设由于开发定位、资金及“非遗”保护主客体利益诉求等问题,大都未能触及“非遗”保护的核心矛盾,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当下“非遗”保护传承“活态”、焕发“活力”的核心矛盾。

三是地方重视程度尚待提高。部分地方尚未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和工作考核目标。部分地区存在功利对待“非遗”保护的问题,过于关心入选“非遗”名录带来的经济效益,忽视要遵循合理科学的方法保护与传承。此外,资金短缺也是大部分“非遗”保护项目的共同难题。

二、“非遗”动态保护内涵

1.动态与动态保护。

动态,指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其变化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空间的转化而变化。[3]动态保护是对已有保护方法、措施的继承和发展,它摒弃了过去保护措施中诸多静态的、固化的因素,使保护更具韧性和可持续性。动态保护模式不但可以有效地解决保存与传承问题,而且可以基于当下经济发展、法规体系、文化传承、环境保护等角度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过程中适时构建最佳策略模型调控主客体的平衡。

2.“非遗”动态保护。

“非遗”的动态保护就是在保护现存“非遗”的“活态”前提下,根据“非遗”生存实况,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为依据,促进“非遗”的蜕新,科学合理的为其商业化、产业化、创新化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非遗”在教育、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并通过多元化的保护方法,处理好“非遗”主客体动态关系,使之能够相互促进,永续传承,使“非遗”作为文化软实力在当代社会和市场格局中焕发活力。

三、“非遗”动态保护原则

一是保护为纲的原则。保护“非遗”与其所依存的物质载体同等重要,在研究保护与开发关系中,明确保护是根本。此外,保护“非遗”的同时,对于其载体,如,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依托的特定物质环境的保护,以及持有人和传承人的保护,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对保护与传承加以支持。

二是方式灵活的原则。灵活是指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动态保护方法和措施,坚持“有利传承”和“传承有利”的动态互补原则。“非遗”的民俗性决定了其所在的地区以及持有人和传承人必然也受到这些民俗文化的影响,给保护与传承的过程带来困难。因此,应放开思路,以有利于保护与传承为最终目标,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地解决问题。

三是可持续发展原则。“非遗”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性循环。一方面,研究“非遗”作为体验型文化旅游项目的经济效益动能,以开发促进保护与传承;另一方面,加大对“非遗”保护投入力度,增加社会效益,使之成为凝心聚力的文化软实力。

四是科学发展的原则。“非遗”作为旅游项目开发中最敏感的元素,在开发前应系统论证,不但需要定性的分析,更需要定量的模型,谨慎控制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开发时序,保证“非遗”保护与开发建设相互促进、科学发展。

五是以人为本的原则。“非遗”的传承根本是人,“非遗”的保护不仅需保护“非遗”依存的物质环境,更需保护“非遗”的内核——传承人(持有人)。因此,保护“非遗”的传承人是延续与传承的根本,提高整个社会对”非遗“传承人的关注,为“非遗”的传承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六是完善体系的原则。由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配合,自上而下地构建一套完善高效、具有开放性的保护体系。应加强完善各级保护名录,重视构建“非遗”的内核与物质载体(含自然环境等)的保护体系,大力支持相关文化活动,重视教育宣传,整理编写和培养专业人才。

四、”非遗“动态保护策略与措施

1.继续完善建档体系建设。

建档是“非遗”保护工作开展的基石,完备的建档体系与档案管理库是非遗保护强有力的保障。建档体系建设应依法依规加强对“非遗”建档标准和内容的建设,针对“文字、录音、影像”等存储手段以及“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实施环节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与措施。将“非遗”传承人或团体以及其他相关“活态”要素与“静态”信息也纳入建档内容中,将图书档案馆、考古研究所和博物馆等成熟的建档机制借鉴到“非遗”建档中,积极利用4D、VR等先进技术推动“非遗”档案建设,广泛听取相关行业意见,鼓励相关民间团体与组织、“非遗”传承人、专家学者等参与“非遗”建档体系的建设与监督。

2.优化传承人生存条件与培养制度。

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肯定其工作价值,加大对于生活困难传承人的生活补贴,鼓励高校、博物馆、民间团体等进行“一对一”的重点扶持,聘请传承人为校外导师,将“非遗”带入课堂,与义务教育阶段的手工课、劳动课、音乐课、美术课相结合,打造特色课程。设立地方“非遗”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传承后备力量,定期进行“非遗”考核,对于积极探索、努力创新的传承人和团队给予奖励表彰。对于相对生活困难的传承人加大扶持力度,对于传承懈怠的传承人或团队给予警告、处罚,直至取消资格。[4]

3.丰富“非遗”宣传模式。

将不同形式、不同地域的“非遗”,通过生产性保护、展示性保护、互联网传播以及大众传播等方式,实现跨时空、跨地域的宣传保护;把握互联网动向,善于利用新兴网络媒体及平台,开设官方或传承人账号,聘请专业团队负责运营;“非遗”的视频与资讯与当下网络流行内容结合进行二次创作,尽量“出圈”,多与粉丝互动,做到网络宣传最大化;成熟的“非遗”项目可寻找学术明星、传承人代言,制作专题栏目或设计“非遗”专属IP,在电视、电台、网络等投放;地方部门及民间机构定期举办“非遗”巡演、社区讲座等宣传活动;使公众近距离接触“非遗”、了解“非遗”、欣赏“非遗”,从而提高“非遗”知名度与公众参与度。

4.注重对整体环境的保护。

“非遗”不仅是一个非物质概念,它是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相互结合的产物,保持其“活态”的动态保护措施必须整体考虑自然生态因素和社会人文环境,二者不可割离。部分“非遗”的生存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一些自然资源直接便是“非遗”的原材料。保持优美的自然环境与丰富的人文资源,“非遗”才能保持原有的文化韵味。

5.促进“非遗”的创新发展。

精准提炼“非遗”中的精神内涵与元素符号,使之与工业产品、时尚潮流等相结合,是“非遗”发展的绝佳机会。不但可以为工业产品植入中国文化精髓,增强产品影响力,而且可以拓宽“非遗”的受众、市场和社会认知度,更可以依托工业产品出口向世界展示中国“非遗”文化的独特魅力。

6.推动文旅产业开发。

“非遗”与旅游可相互促进,旅游开发可为“非遗”保护提供资金支持,促进“非遗”的保护与价值的深度挖掘;“非遗”可以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与价值,更可以提高游客的体验度。音乐、杂技、绘画等“非遗”项目与旅游项目动态共生,开发特色“非遗”体验项目,排演“非遗”舞台剧,推出文创纪念品,构建体验、互动、文化、科教于一身的文化旅游产业模式。可以提升自身价值、增强吸引力,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带动地区发展。

7.加强“非遗”资源协同发展。

目前,我国已有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等多个城市集群。群内各城市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化一脉相承又各具特色,这对“非遗”保护与传承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有利于形成系统的文化线路,便于城市间开展深度文化合作,形成优势互补。也可推进“非遗”的人才培养、活动交流与理论研究,共同建设城市群“非遗”专属资源库与人才培养基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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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小鸥,孙海涛.大连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研究[J].艺术科技,2015(3):37.

[3]史青.城市人文景观设计动态性发展研究[D].湖北工业大学,2014:32.

[4]刘飞宇,张鑫,黄晓光.雄安及周边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大庆社会科学,2020(8):126-130.

作者:张鑫 刘飞宇 李春雨 单位: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河北省健康人居环境重点实验室 燕山大学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