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事务通知

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事务通知

一、抓学习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和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是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总体取向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证。省委、省政府颁布的《办法》,就是以问责的方式把中央《决定》的有关要求具体化、明确化,并将责任落实到了有关领导人、直接责任人身上。只有学习好、领会好《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实质性内容,才能自觉遵守《办法》的有关规定,并领导好、组织好《办法》在本地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抓好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尤其是基层干部群众的学习,运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让《办法》的相关规定广为人知,自觉遵守。《办法》政策性很强,应当切实组织好有关工作人员、执纪执法人员的培训。

二、抓落实

各地各部门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在依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础上,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加强问责,使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切实受到追究,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受到教育。对于《办法》所设定的多项制度,各地各部门可以切实结合自身实际和实践需要,按照各自的权限建立配套制度,落实相应的措施。如健全“一票否决”制度,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议公开揭露制度,完善任职限制制度等,努力构建完整的、系统的、可操作的问责制度体系。

三、抓督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检查和督导工作,重点督促检查在落实《办法》的过程中,是否真正做到了惩戒与建制相结合,重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口计生委等机关和部门将组织检查调研工作组不定期赴各地各部门对贯彻落实《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