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价值投资研究

证券市场价值投资研究

 

从证券交易所成立算起,我国A股市场已经走过了16年。在这些年中,无论是新股的上市发行,还是国家政策的调整,都在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但他们并没有从股票市场获得较大盈利。在我国A股市场中,信息分布不对称,信息的传递既需要成本,也有时滞和障碍,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投资者按照流行的投资模型进行投资,是不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因此,要对不适合我国A股实际的投资理论与模型有所突破和创新。从股票市场发展至今,大部分投资者处于净亏损的状态,即使有小部分投资者获利,其收益率也低于市场平均利率,甚至低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只有小部分机构投资者真正获得了较大的利润。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种,从宏观角度看是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整体不发达,从微观角度,则是投资者自身缺乏完善的投资理论来指导,中小投资者只能借助于小道消息和一些错误的投资模式进行投资。本文将通过对价值投资理论研究,论述价值投资组合的理论方法及在我国现实环境下的应用策略,为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运用价值投资方法提供一个合适的投资方法,适应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市场发展的价值投资组合方法和应用策略。   价值投资理论是1934年由格雷厄姆与多德合写的《证券投资》中首次提出的。后来,沃伦•巴非特,马里奥•加比利,格伦•格林伯格,罗伯特•H•海布伦等投资家按照价值投资理论在实践中都取得了丰厚的收益,从而使价值投资理论的影响大增。价值投资理论的产生源于对1929年经济危机的反思,其策略共同点是摒弃技术分析,按照股票的内在价值来确定其是否有投资价值。在有关研究中,学者对价值投资策略的分类并没有给出一个严格统一的定义。国内外学者主要将价值投资分为两种策略:价值型投资和成长型投资。价值型投资关注企业的现状和过去,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寻找低市盈率,高股息,以公司的权益、负债等为指标。成长型投资策略是寻找未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公司,高的销售率和收益率,生产市场前景广阔的新产品。两种策略按情况可以单独运用或者同时使用。   一、价值股和成长股的界定   本文将两类股票的定义总结为:价值股是指那些过去市场表现较差,因此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所谓市场表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股票的买卖收益,另一方面是指股票对应一些会计指标的增长情况;成长股与之相反,是指过去市场表现表现较好,因此价值被高估的股票。笔者认为,在实证研究中划分价值股与成长股主要有三种标准:   (一)股票过去价格表现   如De.Bondt和Thaler的研究,他们以股票过去3年或5年的累积超常收益率为标准将股票划分为赢家与输家,发现输家组合在组建期之后3年或5年的表现显著地优于赢家组合;CLR的研究也采用股票过去5年的累积超常收益率为标准。   (二)市场对股票未来表现的预期   这种预期往往以B/M,C/P及E/P①这些比率来代替,Graham和Dodd的研究提出价值策略优于市场表现,即投资于那些B/M,C/P及E/P较高或者过去价格表现较差的股票可获得超常收益,LSV的研究提出反向投资策略(ContrarianInvestment)可获得超常收益,反向投资策略就是指买进价值股和卖出成长股,其中划分价值股与成长股的指标是B/M、C/P、E/P以及销售额增长率;LSV的研究指出价值股在盈余报告公布时的市场反应要好于成长股,其中划分标准为B/M、C/P及销售额增长率;Fama与French的研究指出在全世界范围内价值股可以获得比成长股更高的收益,其中划分价值股与成长股的指标是B/M。   (三)股票对应会计指标的表现   如采用销售额或净利润的增长率,这种划分标准一般不单独使用,而是与前两者配合使用,如LSV的研究就是将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与B/M、C/P、E/P组成二维指标。   二、数据的处理与描述   (一)样本选取   本文研究中所采用的数据来自万德数据库,部分数据来自金融研究数据库。本文以2000年5月到2006年6月,上证180板块为研究对象。在数据处理方面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前视偏差((Look-aheadBias)。一些研究假设投资者拥有某些基本信息,而实际上他们不可能获得这些信息。例如,一些文献假设投资者在一月份就掌握了公司的前一年度的盈余数字,而事实上在国内报表披露截止日为每年的四月份。为了避免“前视偏差”,本文在计算B/M和E/P时采用5月份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除以公司上一年度的年报相应数据。   2.IPO(首次公开发行)收益偏差。在有关国内IPO的研究中发现股票首次发行的一段时间内存在比较大的超常收益,同时本文的研究中涉及比较两种组合在划分前后1年的收益是否存在反转现象;所以为了剔除IPO现象以及保持数据的完整性,本文在划分组合时选入两种组合的股票必须是上市1年以上的股票。针对上证180筛选出2000年5月份已经上市至少一年的股票81只。   3.财务困境偏差。在国内上市公司中,那些被ST或PT的公司往往承担比较高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同时这些股票往往成为市场的炒作对象,价格的波动比较大,为了避免这些因素对两种组合收益的影响,本文研究中剔除出这些被ST或PT的公司。   (二)组合的分组,构造和收益计算   1.计算单只股票的B/M值。用每股净资产除以股票价格,价格采用每年5月份第1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每股净资产采用上一年度的净资产除以全部股本。   2.划分价值股组合和成长股组合。本文研究的对象为两种极端组合的收益情况,根据股票的B/M值从高到低排序,剔除出B/M值为负的股票,取出前20名加入价值股组合,取出最后20名加入成长股组合。本文研究的时间跨度为6年,每年有两个组合。   3.计算两种组合在分组后1年的平均累积超常收益率。本文的划分点为每年的5月初,所以1年指的是5月份至来年的4月份,采用月收益。本文在计算超常收益时采用市场调整超常收益(Market-ad-justedExcessReturn)方法。#p#分页标题#e#   (三)价值投资组合和成长投资组合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本文的研究主要以B/M值为分组标准,得出两个组合的描述性统计,以E/P值为划分标准的组合特   三、价值股组合和成长股组合的实证检验   (一)两种组合市场表现的差异性分析———“过度反应假说”②检验1.检验方法首先,本文采取De.Bondt和Thaler(1985-1987)提出的有关“过度反应假说”检验,对两种组合在分组前后的收益差异进行检验,即检验其是否存在反向修正的现象,以及两种组合的差异是否存在显著性的差异。根据De.Bondt和Thaler提出的有关“过度反应假说”检验,对于T>0,应用:(ACARv-ACARg)>0(1)本文采用式(1)来检验,为了检验在检验期的每个月价值股组合收益是否显著地优于成长股组合,本文对检验期1年中的每个月,对两种组合的收益差做t检验,t检验的计算过程如下:   t=ACARv-ACARg2S2/N,(2)其中S2=∑Nn=1(CARv-ACARv)2+∑Nn=1(CARg-ACARg)22(N-1)(3)2.实证检验本文将两种组合在检验期1年的平均累计超常收益率表示在两张图表中,如图1所示,价值股组合除了在分组后的第1个,第4个以及第9个月的平均累计超常收益率为负,在其它月份的收益均为正,且正的收益明显大于负的收益的绝对值,3个月持有期的收益为0.073%,1年持有期的平均收益为0.057%;与之相对的是,如图2所示,成长股组合在1年的检验期当中,平均累计超常收益均为负值,1年持有期的平均收益为-0.064%。从前文的论述我们知道B/M值代表市场投资者对股票的一种预期,B/M值较高代表投资者对这一类股票的未来收益预期较低,图1和图2表明实际收益和这种预期正好是相反的。   其次,根据De.Bond和Thaier提出的检验方法检验两种组合的收益差,从图1可以看出,从检验期的第3个月开始,两种组合的收益差别已经显著的大于零。价值股3个月的平均累积超常收益率为0.073%,而成长股3个月的累积超额收益率为-0.223%。如表4。以1年为持有期,两个组合的收益差为0.121%(t=1.075),这个检验结果与“过度反应假说”相符。   (二)两种组合的风险系数检验   1.检验方法———CAPM-β检验。   针对“风险改变假说”③的观点,即组合收益差异归因于两种组合承担的风险不同,本文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对两种组合进行测试,以检验两种组合在检验期的风险系数。本文检验组合在检验期间的风险系数,检验期间为6年,以月收益为回归变量,由于受到债券市场不发达的限制,本文的无风险收益率为固定收益证券的月无风险收益率,数据来自金融研究数据库(www.resset.cn)。式(4)和式(5)分别给出了价值股与成长股的检验模型,同时,在检验中构造一个新的套利组合,即买进价值股,卖出成长股,如式(6)所示,Jensen指数αJ可以测试套利组合是否能获得超常收益。   Rv-Rm=αv+βv(Rm-Rf)+εv(4)   Rg-Rm=αg+βg(Rm-Rf)+εg(5)   RJ=αJ+βJ(Rm-RJ)+εJ(6)   其中Rv表示价值股的收益,Rg表示成长股的收益,Rm表示市场收益,本文采用上证180指数的月收益,RJ表示套利组合的收益,Rf表示无风险收益,本文采用固定收益证券的月无风险收益率。α为截距项,β为风险系数,ε为扰动项。   2.检验结果   本文采用SPPS软件分别对上式进行一元回归检验   3.实证分析 以上的检验发现以B/M为划分标准时,价值股组合的市场表现确实优于成长股组合,两者的收益在1年的检验期内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否可归因为由于两个组合所承担的风险不同,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在1年的检验期当中,两个组合的风险系数都显著的不为零,价值股组合的风险系数为0.025,成长股组合的风险系数为0.038,这表明价值股组合的风险小于成长股组合。价值股组合的超常收益为37.7%,与之相反,成长股组合的超常收益显著地为25.1%。一般来说,高风险对应高收益,低风险对应低收益,但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实证结果无法将价值股组合与成长股组合的收益差归因为两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另外套利组合存在着超常收益4.23%,因此这一检验结果证明了价值股组合和成长股组合收益差与风险无关的结论。因此不支持“风险改变假说”。   四、结论   国外的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价值股在中长期的市场表现强于成长股,本文的研究也再次印证了这个发现。在解释这个现象时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有两大学派的解释“过度反应假说”和“风险改变假说”。   本文采用B/M划分标准,研究价值股组合和成长股组合在1年检验期的表现,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从两种组合的B/M统计可以看出,由于2000年—2004年期间,我国股票市场整体行情不好,导致在这4年中B/M值逐渐增大,而在2005年实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市场行情有所改善,投资者对行情预期比较好。   其次,两种组合的基本面描中可以发现,在杠杆方面两者不存在太大的差距,这说明两种组合的风险相当;从规模和股本数来看,价值股组合明显好于成长股组合。盈利能力方面,成长股组合要优于价值股组合。   第三,两种组合在检验期的收益呈现出明显的反向修正模式,在检验期的第3个月,价值股组合的平均累计超常收益己经显著地优于成长股组合,以1年为持有期,两个组合的收益差为0.121%,虽然成长股组合的盈利能力强于价值股组合,这是由于投资者对于成长股组合存在过高预期,且进一步的检验结果与“过度反应假说”相符。   最后,本文应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对两种组合的风险系数进行测试,发现价值股组合承担的风险并不高于成长股组。因此本文认为在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检测的前提下,研究结果不支持“风险改变假说”。#p#分页标题#e#   最后构造的三种组合表明,在套利组合中,即卖出成长股组合,买入价值股组合后,不管该套利组合是在什么风险状态下都能获得超额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