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工作报告范例6篇

派出所工作报告

派出所工作报告范文1

__区域由于人员流动频繁,社会治安纷繁复杂,是治安、刑事案件的高发区,旅客投诉现象时有发生,新闻媒体也时常对__区域的一些现象进行暴光,也是代表和委员们的关注焦点之一。维护__区域的社会治安,塑造__城市的“窗口”形象,是__派出所成立的初衷。对__区域的非法组客、强行拉客、色情骗客等违法现象的整治工作,一直以来是我所的工作重点,通过三年时间的不间断整治,成效比较明显,__区域的治安状况已有了较大的改变。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1、专门成立汽车西站警组,严厉打击非法组客现象。我们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抽调3名民警成立汽车西站警组,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汽车西站,对非法组客、“霸王餐”、色情拉客和坑蒙拐骗等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特别是去年上半年,民警们经常是凌晨二点上班,查处了一批“霸王餐”快餐店的业主。对非法组客现象我们也一直加大力度查处,仅今年上半年,该警组就查处扰乱车站秩序案件23起,抓获违法人员31人,其中拘留26人。

2、不间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严厉打击各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车站秩序,我所每年都组织开展二次以上“__区域整治专项行动”,集中精力打击__区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__村的暂住人口和各类中小旅馆进行有针对性的清查,对无身份证的人员一经发现,就做情报资料卡和上网比对,对有小偷小摸和有前科且经常在广场区域转悠的人员进行震慑和训诫,凡被二次以上拘留的,一律送劳动教养,三年来,我们已报批劳教40多人,使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3、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探索__区域治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加强同铁路派出所、市行政执法局__分局、出租车治安管理处、旅馆业管理站、市运管处、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合力开展对__广场区域的联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接客、骗客、倒卖车票的违法人员;清除在__广场的非法摊点和强讨恶要人员;对于汽车西站周边几家经常宰客、开“霸王餐”的饭店,多次进行暗访,会同工商部门上门督察。同时,积极牵头召开多部门的联合会议,集思广益,认真探索综合治理的思路,制定管理措施,共同构建防控体系,发挥联合管理功效,合力打造“文明__”。

4、注重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查结案件。针对旅客对__区域被骗、被偷案件投诉较多的实际,我们一方面加强辖区的巡逻,制止和减少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对来信来访案件一律由一名所领导牵头负责查实、报结,尽量做到让当事人满意。对人大、政协等部门的议案、意见、建议等,所班子予以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予以落实和办理,做到不拖不推。

二、规范执法,从多方面提升民警队伍的整体形象

在分局党委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所于20__年9月搬入了造价270万元,面积20__多平方米的新办公大楼。我所以搬迁新办公大楼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归结起来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从直观印象上来提升派出所的形象,增强群众的认知感。一是威严感。一走到所大门,就会看到醒目的派出所标记(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有清楚的警务公开栏和办事指南,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让人自然会感受到这是一个执法部门。二是整洁感。进入__所大门,两边是错落有致的绿化带,整个大院卫生干净、整洁,办事大厅宽畅、明亮、干净,让办事群众真实感受到派出所环境的整洁。三是有序感。值班民警着装规范,办公区块规划合理,象接待室、调解室、审查室、留置室等标志明显,让办事群众进入派出所能找到办事的人或 办公室。

其次,从工作言行上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减少、投诉率。一是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倡导民警做到“五个不”:即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公安形象在我这里受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冷遇。所领导率先喊响“跟我学,向我看齐”的口号,带头规范行为,带头执行制度,带头冲锋陷阵,以此激励和鞭策民警。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广泛使用文明用语,接待群众要求态度和蔼,服务周到,接处警做到及时迅速,不与当事人作一些无谓的争论。另一方面,调处纠纷尽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尽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处工作,减少、投诉现象的发生。再一方面,努力做到工作不拖拉,能当场为群众办妥的事必须立马办好,能当天办好的决不拖至第二天。二是增强工作透明度。对办事群众我们会告诉其整个办事的流程,象调处治安纠纷,民警会告诉纠纷调处的基本原则,如调解不成该如何做,公安机关会如何处理,让当事人心中有数。再象对治安和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审查和处罚前都会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和将受到的处罚。三是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对案件的查处和量罚基准的适用,以及一些较大或疑难纠纷的调处,要求当事民警必须向所领导汇报。有的处罚决定所领导要进行集体通案,使民警的手中权利,基本能处于所班子的监督中。

再次,从强化考核上来督促民警的执法行为,从而确保执法公正的长效性。我们制定了严格、规范的量化考核办法,凡执法过程中假公济私、违反规定等情形或被当事人、投诉的,经查实后,在月考核中予以重扣,执法考核被分局、市局扣分的,按其分值的1:18直接扣责任民警。我们用严考核这根杠杠,来确保和督促民警做到公正执法。

三、打防结合,确保__辖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根据__区域的治安实际,在防范上,我们以“网格化”巡逻为主导,成立了巡防中队,对案件高发、多发的地段、区域,象太阳城、__村周边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巡逻,着重加强对人员密集、流动量大、易发案的火车西站广场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和防范控制。我们以公开巡逻为主,提高街面、路面的“见警率”,有效遏制__区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以便衣巡逻为辅,加强对外来盲流人员的防范控制,及时发现打击现行违法活动,严密巡逻框架,压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另外,我们结合蹲点守侯,做到“露头便打”,提高民警对防控工作实绩的考核力度,逐步构建起“点上控、线上巡、块上守”的防控工作新机制,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的控制力,并根据辖区发案的规律和特点,加强群防、群治一体化建设,在两个社区都组建义务巡逻队,使街面专业巡防队伍与社区群众自治巡逻队伍相衔接,积极发挥社会辅助力量的作用,共同构建辖区治安防控的完善体系。

打击是公安机关永恒的主题。在注重防范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运用打击的武器,做到不手软,严厉打击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从20__年初至20__年底的三年时间内,我们共破获刑事案件1224起,破案率达41.3,查处治安案件1061起,打击处理刑拘以上的犯罪嫌疑人167名,抓获逃犯40名。在20__年的全省“百日破案竞赛”中,我所取得了分局第二名的好成绩。通过全所民警的不懈努力,基本确保了__辖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派出所工作报告范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公安局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所实际,不断加大治理力度,完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执法活动财务专项审计工作。

一、***派出所基本情况

***派出所1981年设立,现为二级执法单位。现***派出所座落于***大道**号,有民警9人,文职1人,局属协警4人,政府聘请协警及其它工作人员18人,合计32人,车辆2台,分别为***。辖区2个社区,22个行政村,共有人员五万余人。

二、2018年度执法活动财务基本情况汇总

1、2018年我所应处行政罚款70300元,已缴纳罚款66100元,未缴纳罚款5400元,收缴赌资13358.7元,收缴其他资金330元。

2、 2018年度全年收缴行政事业性费用为89910元,其中办理身份证2863个,身份证工本费收入为84660元,,户口本1500本,户口本工本费收入为5250元。

3、2018年涉案财物1084件,销毁221件,发还29件,上交692件,附案卷18件,130件目前在我所由专人保管。

4、2018年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共计接处警1319起,其中刑事案件190起,破案68起,行政案件259起,结案64起。

三、***派出所自查情况

1、执法活动财物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我所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办案与财物管理相分离制度,能做到财物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财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能得到严格执行。

2、票据管理使用情况。我所2018年度共计罚没款85188.7元,在办案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收缴(取)、退还、移交、转罚没涉案财物,在涉案财物领取、发放、保管和缴销等各环节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要求。

3、执法活动财物的取得、控制、管理、处置情况。在案件办理中,能够做到涉案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2018年度共计扣押涉案财物1084件,经过逐一核对自查,程序全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扣押、收取涉案财物的法律文书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审批权限合规。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完备,账实相符,所有涉案财物均存放在按规定设立的保管室内,由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在办案中,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财物退还、转罚没等程序,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在规定时间内解除扣押并及时退还。

4、保证金管理情况。我所2018年未收取保证金。

5、代保管物品、款项(非涉案)的管理情况。我所2018年无代保管物品和款项。

6、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情况。我所2018年收取身份证工本费84660元、收取户口本工本费5250元,2018年共计罚没款85188.7元,经认真梳理核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的收取、罚没全部依法依规执行并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由于我所是报账单位,所有开支均由局行政承担,所以能做到“收支两条线”,不存在延缓入库、截留、挪用等行为。

7、长期挂账、长期存放未处理的涉案财物情况。经自查,未发现长期挂账、长期存放未处理的涉案财物。

派出所工作报告范文3

按照县委政府、县公安局今年对派出所的行风评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以及行风评议时向我所反馈的各类问题,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制订了整改工作方案,并在全所内召开多次行风评议运动会。在查找问题上,我们主要采取了内部自查,互查与寻求社会帮查的办法,外部采取对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发放230分评议表及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的方法,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内部采取 自查及互查的办法,查找问题时主要根据派出所职能,结合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XX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针对性的查找,通过这些方法,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60余条,经归类、梳理形成以下共识:

一、存在问题。

1、希望见警率高些,希望每天都能在村寨见到民警。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工作安排不合理,存在顾此失彼的情况;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把片警正真沉入到村、沉到农户家中;三是目前我所警力少,在没有充分调动基层治保力量的同时,四名社区民警难于应对**现目前11个村委会,561.38平方公里,119个自然村的现状。

2、要求改善交通工具,然而提高工作效率。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多年形成的打击防范上的偏差民警一时无法彻底改变,工作创新意识不强,造成工作效率不高;二是目前当地财政困难及公安经费的紧缺,难与一时满足科技强警的愿望,从而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严重的局限;三是民警偶尔会有厌战、厌疲倦思想,从而形成能过且过的思想,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3、建议派出所进村办理户口、身份证及其他业务经常化,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工作安排不合理、不科学没有统筹兼顾,从而造成下村入户只是单方的应对某件事情,没有考虑多方统筹兼顾,从而造成没有达到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二是气候环境及周边人为环境(大多单位职工有周末,而派出所一般得不到休息)的影响,在稍有情绪时,民警就会责怪自己,“为什么我们的工作会这么苦?”这也影响民警为民服务经常化的原因之一;三是在当前我所人少事多、点多面广、战线长的情况下,民警的法律水平还有待提高,以素质提高警力是急于要做的事。

4、加大对基层治保组织经费的投入,从而解决现目前警力不足的现状,而现目前的待遇,难以调动基层治保组织工作的积极性及主动性。原因有三个,第一,民警基层工作能力不够,没有完全树立“信任群众、依靠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的思想,对群众的感情投入不够,故还没有完全调动基层治保组织“凭着这把关系我必须去干”的冲劲;第二,协调不够,没有充分调动一切应有的资源来维系一切治安工作费用;第三,经费不足的现状一时难以改变。

5、群众中的落户、销户问题一时难与解决。原因有两个,第一,民警工作不细致,一直以来未落实清多年居住**,但户口问题未解决全部人员的基本情况;第二,沟通协调不够,虽已多次上报此情况,但相关部门一直未答复和落实。

二、整改措施(9月—12月)

根据查找到的问题,我所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借现目前县公安局开展的“夜防工作”及公安机关的“大走访”“警民和谐化”之机,把警民沉入到村寨、到群众家中,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底对民警工作业绩考核的范围,对达不到要求或做不到的,或人民提出不满意的,取消年内一切评先创优资格,取消一切考核资格。

2、工作中多动手、动脑,以“科学发展观学习”为动力,改变思想,更新观念,因地制宜,找准打击、防范及服务群众的新路子、新方法,在“零发案村委会”的创建上做出亮点,做出特色,克服民警厌难情绪,树立民警“敢打、敢拼、会干、会服务”的本领。

3、加强民警的学习、教育和培训,一是加强业务水平,二是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群众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处置案件、事件的水平和能力均有所提高,从而提高工作效能。

4、多方协调,争取一切可能争取的力量来共同维护**乡的社会治安,充分发挥“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资源优势。

5、在民警中多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使民警知道我该怎么做,该如何做,从而在利益面前不倾斜,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权势面前不低头,在群众面前会做,愿主动做。

三、整改工作中的具体责任

1、在依法行政方面:执法规范化问题由所长杨友松按《**派出所工作考核办法》及《**派出所行政事务管理制度》监督落实,同时负责监督落实使用强制措施、武器警戒及“五条警令”“六条警规”的贯彻落实,副所长陈卫国配合落实,如有违反,开启行政问责程序,同时严格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2、工作方面,如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追求享乐、铺张浪费、不讲民主、不讲团结、不讲责任、漠视群众的问题,由所长杨友松监督落实,全所民警相互监督,对于有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 视情节而言报由县局纪委处理。 3、廉洁自律方面:如存在、吃拿卡要,不开罚没收据,罚没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一经查证属实,所领导知情的,所领导负主要责任,民警出现问题的,由所领导视情节上报县局处理。

4、辖区治安方面,对辖区治安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改,刑事犯罪得不到有效打击,不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解决突发事件和的,引发的后果由责任人负责,同时开启行政问责程序。

5、在以后的工作中,派出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日程来抓,决不可走过场。

派出所工作报告范文4

我们公司作为中远集团所属的国有大型航运企业,在抓好航运主业同时,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发展陆上产业,先后投资成立了包括工业、房地产、通讯导航、船舶修理、贸易、旅游、餐饮等行业的二十多家子公司,从业会计人员150余人。近几年来,针对陆上产业迅速发展的状况,我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对下属单位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即是我公司在这方面做出的大胆尝试。为成功推行这一机制,我们专门制订了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管理办法,具体规定:由公司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研究派出财务负责人,并负责派出人员的考核和续解聘工作,派出人员待遇由派入单位根据本单位标准负责发放,由公司对派出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等。

实行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以来,大部分派出人员在岗位上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办法,制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财务规章制度,在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成本控制和财务监督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另一方面,由于派出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派出制度本身也存在不完善之处,以及企业经营环境必须面对的诸多困难等原因,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有的单位会计工作水平仍然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个别单位还存在财务违规现象。委派制之所以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经过认真总结、探讨,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对委派人员的管理机构不明确,委派人员隶属关系不清。我公司在对委派人员的管理上,未设立专门的机构,而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管理。这样,对基层单位来说,与以前的母公司职能部门分管机制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两个部门在分工上不是很明确,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委派到基层单位的财务负责人虽然在名义上属于公司,但由于公司平时对其缺乏直接的管理,因此,财务负责人在被委派单位,更多地表现为受该单位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从试行两年多的情况来看,公司人事、财务部门平时忙于自身业务,很难做到对派出人员随时进行跟踪管理,难以全面了解派出人员的工作效果,对他们的考核仍然局限于财务审计检查情况和听取派出单位的反映。和委派制实施前比较,管理力度没有明显加大,派出人员并没有感觉到派出后隶属公司编制的归属感和使命感。

二、公司对委派人员的管理缺乏配套的制度和措施保证。我公司实施委派制比较仓促,委派制管理办法侧重于界定公司、委派人员、被委派单位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对委派人员到任后相配套的制度、管理措施不到位,仍然沿用以前公司对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方法。因此,公司虽然要求委派的财务负责人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也多次召集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专题会来了解和布置工作,并在两年的时间内对派出人员进行了一次大范围轮换和不间断的个别调整,但由于没有必要的制度保证和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管理规程,公司一直没能组织对委派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评价,也没有按照规定针对派出人员工作情况兑现奖惩。这样,配套的制度没有完善,原有的制度难以落实,就难以发挥委派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公司委派制的规定,委派人员要承担比其他人员多得多的责任和义务,但制度上却没有明确给予其与风险相对应的待遇,委派人员感觉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严格照章办事还不如做个老好人,结果在客观上形成了委派人员一派了事、工作照旧的被动局面。

三、对委派人员在被委派单位的身份没有明确、科学的定位。从形式上看,基层单位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都是由公司直接任命,代表公司行使管理权。公司赋予了企业负责人经营权、人事权等权力,却没有赋予财务负责人与其行使财务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力。这样,在被委派单位中,财务负责人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权力与企业负责人任命的其他部门负责人的等同,他们就很难去约束和监督其他部门的工作。同时,由于委派人员身份特殊,代表公司行使对企业的财务监督职能,这无形中就把他们推到了企业的对立面,使委派人员在被委派单位陷入了非常孤立被动的局面,造成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在“管”与“用”有脱节,与公司“统管统派”的管理思想相矛盾。

四、委派人员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有后顾之忧。委派人员虽然在编制上属于公司,但他们的工资、福利仍然由派入单位按照本单位标准负责发放。这样,委派人员的报酬仍主要取决于企业负责人对其工作的认可,和派入单位的经济效益息息相关,这就使委派人员在开展正常工作时有后顾之忧,在约束制止不规范会计行为的同时要冒着牺牲个人利益的风险,严重影响了委派人员照章办事的工作态度,打击了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财务监督的独立性。

受以上原因影响,我公司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为能充分利用会计委派制的制度优势,我公司正在着手对目前的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张佑才同志在《全面加强会计管理》一文别指出,要加强会计委派制的后续管理,“确保委派人员的职责到位,切不可一派了之,撒手不管”。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我们公司的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到:

一、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口管理委派到基层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根据我公司实际,可以赋予公司陆产管理部门对基层单位的人事、财务管理权,使其成为委派人员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具体职责为:负责研究、选定对各基层单位的委派人员,组织安排委派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定期召集委派人员专题会议,听取委派人员的述职报告,研究解决委派人员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反映各单位有关问题;帮助委派人员建立正常财务监督的工作环境,保护派出人员的合法权益;跟踪调查了解派出人员适岗情况,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考核,提出奖惩和续聘、解聘建议。

二、赋予委派人员与职责相匹配的权力。对于委派人员在派入单位的身份、定位,公司应在制度上给予明确。为了突出公司委派和监督职能,便于委派人员顺利行使监督职能,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以“财务总监”的名义委派比较合适。规定财务总监属于派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地位高于一般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派入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派入单位财务活动的决策和组织实施,有权制止单位财务违规行为,在服务于所在单位生产经营的同时对公司负责,对所在单位领导执意要办的财务违规行为直接向公司汇报,使派出制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三、在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保障。为了保证委派人员工作的独立性,他们的待遇必须与派入单位脱钩,由公司负责统一考核发放。可以根据派入单位会计核算复杂程度以及工作量、工作难度不同,对派入单位划分不同档次,确定基本工资和考核系数,再根据实际工作考核情况发放奖金。这样,委派人员待遇和所在单位档次挂钩,公司将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派往工作复杂和难度大的单位,享受较高的待遇,一方面可以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可以在委派人员之间形成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激发所有委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健全与委派制配套的制度措施。委派制要落到实处、收到成效,必须不断地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制,提供保障。需要制订的制度应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资格确认制度。委派人员必须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德才兼备,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经委派人员管理机构按有关程序考核确认后,才能报公司领导批准其委派资格。

2.业绩考核制度。由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制订科学的考核办法,对委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可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后必须形成书面考核结论,对委派人员的工作业绩作定性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其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依据。

3.奖惩制度。由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制订明确的奖励条例,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和财务、审计情况对委派人员进行奖惩。考核不合格及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要根据规定分别给予不予续聘、解聘、下岗或经济处罚,表现出色的进行提拔或进行精神、物质奖励。这样,在制度上就能够体现出委派制的严肃性,使委派人员在工作中感到有压力,有危机感,自觉按照应承担的责任开展工作。

4.报告制度。具体可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规定委派人员按季或半年向委派人员管理机构作书面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规定委派人员对所在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委派人员管理机构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请示,应根据情况及时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对委派人员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遮掩的,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5.述职制度。委派人员在年度终了或离职时,要向委派人员管理机构详细报告工作情况。述职报告经派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委派人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6.培训制度。委派人员的素质是决定委派制成功与否的关健,委派人员作为派入单位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责任重大,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因此,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委派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促使委派人员积极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7.轮换制度。对于委派到各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在考虑业务连续的前提下,必须进行定期轮换或不定期的调整。这是保证委派制富于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派出所工作报告范文5

劳动者虽已派遣,派遣单位也必须办理工伤保险

【案例】 2014年元月6日,被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往江西一家工厂工作的肖玉茹在上班期间,因电线短路引发的火灾烧伤,不仅花去3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10级伤残。鉴于肖玉茹并未办理工伤保险,致使其无法从工伤保险机构获取工伤保险待遇。而面对肖玉茹的索赔请求,公司与工厂却踢起了“皮球”:公司认为,肖玉茹的实际用工单位为工厂,事故也发生在工厂的工作场所,故理应由工厂担责;工厂则觉得其只是临时用工,真正的用人单位是公司,只能由公司给予赔偿。究竟应当由谁负责呢?肖玉茹迷惑了。

【点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分别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只有劳动派遣单位才是为派遣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主体。公司没有为肖玉茹办理工伤保险,显然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对此,《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派遣工虽未上班,派遣单位也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案例】 至2014年2月15日,连小琴已被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上海一家单位工作达5个月之久。期间,由于上海的单位处在生产淡季,除只安排了少部分员工上班外,其余包括连小琴在内的人员被要求回家休息两个月,听候上班通知。面对连小琴索要该两个月工资的请求,公司表示只能按劳付酬,即应以劳动为尺度计算报酬,提供劳动多所支付的报酬就多,反之就少,未提供劳动也就没有报酬。连小琴没有上班,自然没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司也没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真的这样吗?”连小琴纳闷了。

【点评】 劳务派遣公司照样必须向连小琴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也明确指出:“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即虽然连小琴已经两个月没有上班,但这并非是因为连小琴的个人原因所导致,在法律有着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公司不能借口“按劳付酬”拒绝支付连小琴的工资。假如公司我行我素,连小琴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要是公司逾期仍不支付,则必须向连小琴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事先未告知工种,派遣工面对危害有权拒绝上岗

派出所工作报告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督促、协调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机构设置

下列机构为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1、派驻纪检组:驻区教育局纪检组、驻区建设局纪检组、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驻区经济贸易局纪检组、驻区农业局纪检组、驻区民政局纪检组、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驻区卫生局纪检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组、驻区法院纪检组、驻区检察院纪检组;

2、派出纪工委:区直机关纪工委、区教育纪工委、华林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太湖工业园纪工委(其中龙桥、霞林、凤凰山3个街道派出纪工委不在此列)。

三、管理范围

1、驻区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驻区建设局纪检组负责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3、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区旅游局、区人防办、区局、区外侨办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4、驻区经济贸易局纪检组负责区经济贸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投资项目中心、区物价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统计局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5、驻区农业局纪检组负责区农业局、区委农办、区水务局、区海渔办、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6、驻区民政局纪检组负责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残联、区老龄办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7、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负责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计生协会、区科技局、区科协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8、驻区卫生局纪检组负责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区医院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9、驻区财政局纪检组负责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外经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分局、区贸促会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10、驻区法院纪检组负责区法院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11、驻区检察院纪检组负责区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2、区直机关纪工委负责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办、老干局、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档案局、区关工委、区宗教局、区工商联、区台办、区侨联、区委文明办、区文联、区社科联、区报道组、市广电中心记者站的纪检监察工作;

13、区教育纪工委负责的单位同区教育局纪检组;

14、华林经济开发区纪工委负责华林经济开发区及其所辖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15、太湖工业园纪工委负责太湖工业园及其所辖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由区纪委直接负责,具体日常业务工作依托区纪委办公室进行协调联系。

派驻纪检组所负责单位因工作需要,需重新调整的,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四、工作职责

派驻纪检组具有以下职责权限:

(一)监督检查职责

监督检查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1、派驻纪检组长参加负责单位行政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参加负责单位年初财务支出预算安排、人事安排、重大资产处置等涉及人、财、物方面的重要会议研究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大业务活动。

2、派驻纪检组长应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干部群众反映的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派驻纪检组有权对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干部奖惩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有权对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问题提出纠正的建议。

4、派驻纪检组有权对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和《行政监察法》情况进行监督。

5、监督、检查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和负责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6、督促、协调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二)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查办案件职责

受理对负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负责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经区纪委、监察局批准,初步核实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它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1、派驻纪检组对群众反映或在工作中发现涉及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直接报告区纪委、监察局领导。

2、派驻纪检组在职责范围内可以受理不服处分的申诉。在承办申诉件过程中,对申诉人不服复审、复议(复查)决定的,直接报告区纪委、监察局领导。

3、经区纪委、监察局批准,派驻纪检组可以对反映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调查的,由区纪委、监察局依照规定程序办理,派驻纪检组可以参与调查。

4、派驻纪检组负责调查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决定立案调查,并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调查结束后,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派驻纪检组提出处理意见,移送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协审后,按照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程序;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派驻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单位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三)组织协调职责

协助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协助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任务分解,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协助负责单位党组织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抓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教育工作。

3、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4、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五、工作关系

1、派驻纪检组与区纪委、监察局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受区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以区纪委、监察局为主。

区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和检查,并确定一名常委分管派驻纪检组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职能室负责指导协调。派驻纪检组遇有重要违纪线索,可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派驻纪检组长休假、因私请假或因公外出,应事先报告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离岗手续。1至3天的,向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常委报告;3至7天或离省出差的,向区纪委分管副书记报告;7天以上或出国、出境的,向区纪委书记报告。

2、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长享受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中同级干部的待遇,排名次序按驻在部门同级干部的职级任职时间先后排列。

驻在部门应指定一名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组长开展日常工作。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在研究干部提拔、调整、奖惩等有关问题时,应当事先征求派驻纪检组长的意见。

派驻纪检组长应当接受驻在部门的领导,主动汇报工作;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要积极支持其履行职责。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纪检组长按照工作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沟通。

派驻纪检组长应当专司其职,原则上不参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业务分工,不直接负责管钱、管物,其福利待遇由驻在部门负责。

3、派驻纪检组与负责单位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应加强对负责单位的协调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对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单位要指定一名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工作,并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

4、派驻纪检组与上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要根据负责单位的业务特点,主动加强同相应的上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取得指导和支持。

六、工作制度

1、挂钩联系制度。区纪委、监察局指定分管常委挂钩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并对分管的副书记负责;派驻纪检组长要定期向挂钩联系的常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加强与负责单位兼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之间的挂钩联系,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适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联席会议制度。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定期召集派驻纪检组长召开联席会议,派驻纪检组每季度相集负责单位兼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围绕总结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需要提交区纪委、监察局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针对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带倾向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召开。

3、报送报告制度。派驻纪检组每年要认真做好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以及来信来访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等工作,并定期向区纪委、监察局报送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的工作安排、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对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

4、考核述职制度。派驻纪检组长的年度考核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实施,考核内容及方式根据区委统一考评标准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确定,派驻纪检组长应就年度履职情况向区纪委、监察局进行书面述职;区委组织部按照派驻纪检组长总数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并予以单列,考核等次由区纪委提出,报区委组织部提交区委研究决定;年度考核情况由区纪委、监察局向驻在部门和派驻机构通报,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5、协作办案制度。在案件调查时,遇到人手不足或案情重大等情况,由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抽调派驻纪检组干部成立办案小组,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实行联合协作办案。

6、监督检查制度。区纪委、监察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特邀监察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效能监督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组要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同时接受负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