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参与高职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性探析

我国企业参与高职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性探析

摘  要:当前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我国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和方向。我国高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的难点是实践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双师”型教师实践素质的提高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但各地高职院校在实践中发现,企业缺乏参与积极性是“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的一大障碍。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缺乏参与积极性的现状和原因,并根据美国学者Schwartz动力模型以及我国职业教育和企业特点,提出了要分别在制度、经济和道德方面提高企业参与高职“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性的三种路径。

关键词:企业参与;“双师型”教师;积极性

    不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各高职院校的实践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方向,这已基本形成共识。当前我国高职师资的主要问题为大部分教师实践经验匮乏,实践能力薄弱,难以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任。为解决这个问题,单靠学校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争取企业积极参与到“双师”师资队伍建设中来。但当前我国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极大的妨碍了高职“双师”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一、企业参与高职“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

    我国高职院校特别是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已经在“双师”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开展了许多实践工作,例如采取定期派教师去企业进行顶岗实习、聘用企业技术骨干或管理人才为兼职教师、以产学研结合为导向与企业联合创建教育培训基地或进行联合办学。这些工作为我国高职“双师”师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即企业缺乏参与积极性。

    我国建立的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网络中,主体仍然是高等院校,很少有企业的参与[1]。对 “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应尽可能在实际工作情境中进行,而不能仅仅依靠在校内实习实训场所进行培养。这是由于,首先,职业先于职业教育。社会中已出现了某一职业或有对某一职业的需求,然后才反映到职业教育中来,这就使职业教育中的课程建设在时间上延后于职业的发展。其次,职业院校受经济、场地等条件所限,很难将最新的设备、装备与工艺及时纳入学校建设。再次,校内实习、实训场所的工作情境不同于企业中实际的工作情境,不利于培养专业教师的工作素养。目前这种以高等院校为主体培训模式不仅影响了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而且影响了职业教育与社会的联系和沟通。

    同时企业对来顶岗实习的高职院校教师消极应付。笔者就曾被派往天津一家高星级酒店进行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对此有实际体验。企业往往把实习教师作为免费劳动力,安排在一些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低、人员流失率高的岗位,使教师疲于应付工作压力,无暇顾及对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学习;或是安排在其他一些无关紧要的职位,使教师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企业新进的技术和经验[2]。在这样的企业锻炼后,实习教师收获甚微,甚至对该行业产生厌烦情绪。如果把这种情绪带回到课堂中,将会对本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忠诚度和责任感培养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担心核心技术外流或干扰企业自身正常经营活动,企业也不愿委派高技能骨干员工担任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出高薪聘请一些专业人士或离退休员工做实践课的兼职教师,这样不但影响教学效果,而且造成高昂教学成本。

    二、企业缺乏参与高职院校“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性的原因

    (一)企业参与的内需不足

    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态度的最终决定因素是其利益目标,具体分为人力资源的增值和投资获利。我国企业劳动力需求结构和职业教育增值现状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起到了弱化作用。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导致我国劳动力市场正处于供大于求的高峰期,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需求方,用很低的成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大量劳动力,特别是低技术工人,每年新增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和下岗工作可以为企业无限供给。另外,“执证上岗”意识淡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力度不强,用工高度自由化,这些因素给企业造成的错觉是企业劳动力是可以随意补充和替换的。因而,企业更愿意以“购买”而非“投资”的形式来获得劳动力,从而实现交易成本降低。职业教育增值距离企业需求还有距离,影响企业热情。职业教育投资回报率低于市场平均利润率,这就与企业利益目标不符。因而大多数企业将需要投入一定精力和财力参与,而在短期内难以得到相应回报的职业教育,视为额外负担而不予以重视。

    (二)缺乏促进企业参与高职 “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法规及体制保障

    有关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企业之所以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国家相关法律保障有很大关系[3]。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文件,但由于缺乏相配套的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尤其是缺乏相应的财政或税收方面的激励政策,不能有效地调动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大多数企业不愿意接受教师参加生产实践,科技开发、社会服务的职教体系尚未形成。

    同时在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上,我国没有形成有力的约束机制。其一,惩罚性政策法规缺乏。其二,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缺乏考核机制。我国企业在职业教育上承担的责任,轻重都一个样。因此企业把参与高职 “双师”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额外负担,不愿作为,教师也很难通过在企业锻炼而使实践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另外,现行的教育人事制度导致从社会和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充实职教师资队伍尚存在体制性障碍。例如高职院校评定职称和进级等方面只要求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成果,而对 “双师”素质必备的实践能力没有硬性规定。这样导致企业优秀人才由于实践优势得不到承认而不愿到高职院校兼职,在校教师也因为没有硬性规定缺乏去企业进行锻炼的积极性。

    (三)我国企业缺乏主动参与高职 “双师”师资培养工作的道德意识。

    在我国传统观念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社会上鄙视职业教育及其人才价值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一些企业宁愿与名牌高校、一流大学合作,而不愿意与职业院校合作,更不愿出资参与和支持高职 “双师”师资培养工作。在目前,就业形势严峻,在人才市场上找到需要的甚至更好、更高学历的人才很容易,因此,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问题上产生某种惰性和投机心理。同时在我国传统观念里,学校与企业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两者没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企业缺少主体意识和道德责任感。#p#分页标题#e#

    三、提高企业参与高职 “双师”师资培养积极性的途径

    参与和支持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是企业社会教育责任的一部分,并有助于企业长远利益的实现。但如何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能仅仅讲求牺牲企业利益来保障社会利益。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所有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一系列多边契约”[4],每一利益相关者都是契约的主体,为了契约的公平性,要求对不同相关利益者都要给予应有的保障。显然,企业社会责任需要多方力量的驱动。

    美国学者 MarkS.Schwartz(2003)在研究动力机理的过程中,提出了一个三动力模型,即企业之所以承担社会责任,是因为有三个方面的动力,包括经济动力、制度动力与道德动力,并以三维图的形式来表示该模型(见下图)。     CSR的动力模型[4]

    在图中,经济动力、制度动力和道德动力分别以三个圆表示,由三个圆相交而产生七个区域:纯经济、纯制度、纯道德、经济/制度、经济/道德、道德/制度、经济/道德/制度。并认为中间的状态是理想状态。根据三个动力各自的强度不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被划分为不同类型,即经济动力主导型、制度动力主导型、道德动力主导型和平衡型。

    基于对Schwartz动力模型以及我国职业教育和企业的特点的分析,可知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源也包括经济因素、道德因素和制度因素,而且 “政府主导”类型是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动力机制的最佳模式。据此,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我国企业参与高职 “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的动力机制,提高其参与积极性。

    (一)政府应在制度方面建立和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它对企业参与职教师资培养具有直接的促进、保护和规范作用。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出台更完善、操作性较强的法律法规,通过建立体制、机制、制定政策和法规来明确企业在高职 “双师”师资培养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无故不履行义务的企业进行处罚。就目前来说,政府可以通过对税收法规的修改,强制企业将人才培养的法定义务落实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之中;通过保险法的修改或明确投保主体,使企业规避各种风险;政府根据需要,定期具有法律效力的职业培训条例或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的职业培训标准、内容和考核办法,指导职业院校按照统一规范,有效开展职业培训和教学工作。

    (二)政府应在经济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激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部需求。

    要保证企业积极参与高职院校 “双师”师资队伍建设,必须首先安排好参与双方的共同利益,这是推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动力源。以减少企业损失,增加企业收入为主要努力方向,对企业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市场化利益分配,从而达到“看得见”的直接经济效益。建立企业参与职业师资培训的利益补偿机制,首先需开征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税,规定达到某一经营规模的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高职师资队伍建设相关责任。其次,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经费支持体系。对于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按一定比例减免职业教育与培训税,或税收返还企业专款用于企业职业教育,让企业切实感到参与职业师资培训既是履行一种社会责任,又是从事一项对本企业经济效益有明显促进作用的事业,激发其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落实2002年、2005年国务院分别颁发《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关于“企业和个人捐赠,可在应纳税所有额中全额扣除”的政策,尽快制定并出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税收减免政策的相关实施细则。从而在经济上激活企业参与高职 “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的内部需求和积极性。

    (三)在道德因素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以加强企业主动参与高职 “双师”师资队伍建设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职业教育责任价值取向是构成行业企业参与高职师资培养内部动力的首要因素。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我国企业对职业教育存在一定的误区。因而需要通过政府的文化部门或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使企业认识到企业的利益与职业教育并不是分离的,而是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关系[5]。改变企业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一靠宣传,二靠教育。一方面,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责任氛围。如设立“企业教育奖”,对参与职业教育取得巨大成果的企业,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企业家职业教育责任的培养。如设立“职业教育与企业发展”论坛,提供职业教育提供者、行业企业、政府三方的交流平台,增进相互间的了解,进而在观念上促进企业积极参与高职 “双师”师资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