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收费公路监管形式改善

论收费公路监管形式改善

作者:樊王龙 单位:中交第二工程公路局有限公司

我国收费公路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收费公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收费过高,收费期限过长以及相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使得公路公益性大打折扣,加之有关公路收费不合理事件的报道,使得收费公路面临严重的公信危机;其二,收费公路管理混乱,在转让、收费等一系列过程中进行暗箱操作,直接导致收费公路成为地方政府和一些利益集团谋利的工具;其三,收费公路管理机制中公路转让经营权不规范,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使得“公”性质的公路变成“私”性质的敛财实体。上述三方面仅是收费公路乱象的折射,究其本质收费公路管理中费用定价、收费和利益收转是重中之重。以下,就我国收费公路管理现状与问题展开分析。

(一)定价不合理,缺少区域差别从理论上讲,阻塞成本补偿理论、经济成本补偿理论和效益极差理论是确立公路收费的指导原则。具体而言,第一种理论则主张收费应以调节车流量或回收超额服务成本为目的;而后两者是从公路建设者立场出发,要求费用收取必须能够维持财务平衡或实现效益最大化[4]。实践中,某一地区公路定价通常是先假设不存在公路情形下使用者所能得效益,再加上对比有公路之后使用者所能获取的收益,两者之差即为级差效益,综合法定收费年限和公路所在区域经济条件等因素,参照同类收费公路选择适当的费率,既“还贷成本返算”和“合理回报返算”确定最终的收费标准。但是,这一标准存在明显的弊端。首先,具体收费标准是从投资回报、成本偿付中反推得来,而这一反推的数据使得相关价格偏离了正常价值,扭曲了道路使用者与道路使用效益之比,最终迫使道路使用者采取种种措施甚至是违法行为规避高价收费。其次,即便定价考虑了区域经济因素,但是从我国收费公路实际运行来看,中东西部收费标准差别并不大。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现实下,这一看似差别不大的收费标准却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譬如,抑制了西部地区道路使用者的消费需求,进而限制了汽车的消费和使用,使其难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潜力。

(二)管理职能错位,执法主体不清我国收费公路自建立之日起,就打上深深的公司烙印。无论是出于“盘活资产”或“国有资产重组”,收费公路进行公司化经营已成为不可阻挡之势。从根本上讲,以公司模式管理收费公路无可诟病,但是收费公路公司化经营毕竟不同于常规企业,在公司管理模式、改组和改革等方面尚未进行深入分析和检验直接将其推向市场,也并非明智之举。简言之,由于收费公路公司化经营独立于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之外,将原本的公路网络化管理进行人为分割,加之投资主体的原因,一些收费公路经营公司不愿接受路政执法部门的挂靠,在管理和维护路权、路产等问题上,产生执法主体不明的情况[5]。如此,不仅路产、路权的维护成为隐患,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加剧了社会大众对其的恶劣印象。

(三)企业内部安全文化意识不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的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容易造成一切向钱看、视经济效益高于一切的危险。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势必追求成本最小化,这将带来两个最为突出的危害:其一,公路作为基础设施,其质量与安全具有不言而喻的意义。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是公路建设最应避免的,但是在追求经济效益的指导下,质量保障难免出现问题;其二,成本最小化也容易影响企业内部职工利益,削弱职工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企业内部管理松散,职工队伍不稳定,不利于以人为本管理方针的贯彻,最终影响收费公路公司的长久发展。

对策与结论

鉴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模式优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

第一,重视公益,重建公众对其公信力。从经济学角度看,公路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因此,在这一领域需要市场和政府的合力。除了现行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一政策外,借鉴国外特许经营模式、道路税、租借和线路收费等多种收费方式,依靠政府、企业和混合投资模式,拓宽公路建设融资渠道。在此基础上,还应兼顾公平,确保公路的公益和公用性质,惠及普通大众,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多角度发展。

第二,加强收费公路监管力度,建立有效约束和问责机制。没有监管的权力最终只能导致滥用。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收费公路公司化经营,可以从路政管理机关方面给予一定的监管,必要时候可以引入社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监督。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首先,收费定价的标准、参考要素和计算办法等等,使之透明化和公开化,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其次,在公路经营权益转让这一问题上,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的监督工作,对公路经营权转让期间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制止,一旦发生违法行为立即给予行政甚至追求刑事法律责任。

总之,公路建设事关千秋万代,是国家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保障的重要动力和支撑。当前我国收费公路管理存在一些弊端,需要在管理手段、方式和程度上给予创新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公路事业健康发展,以公益为目标,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路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