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方案范例

危房改造方案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政府为主导,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在危房(土坯房)中群众的住房条件,确保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安居工程办好、办实。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经济、适用、节能、防风、抗震,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本地经济最困难、现住土坯房、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

3、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原则。必须符合镇、村建设规划,优先安排土坯房改造和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避免土地、资金的浪费,确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利用五年时间全面消灭土坯房目标的落实。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规范程序,坚持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程实行阳光操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县2014年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2014年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任务为200户。

四、时间要求

我们务必于2014年11月30日前高标准、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下达的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务。

1、宣传发动和农户申请阶段(3月1日—3月31日)。各村要充分利用文件、会议、宣传资料、标语横幅、走村串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农户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2、调查核定阶段(4月1日—5月20日)。镇、村两级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月30日前要完成对本年度申请改造的农户进行核查,初步确定改造对象,报县土坯办核定,5月20日前县土坯办将完成改造农户核定审批。逾期不再受理审批。

3、施工建设阶段(5月21日—11月30日)。镇、村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改造对象开工建设,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即:5月份开工建设;7月底前要全部动工;11月底前全部竣工入住。

五、资金来源

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资金以多渠道筹措。五保户、孤儿户、孤寡老人户的改造资金以中央、省专项改造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为主,其他农户以自筹为主,中央、省专项改造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为辅。政府鼓励农民贷款改造危房,镇、村可指导和帮助改造困难户贷款,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六、改造范围、改造对象、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

1、改造范围

全镇18个村(居)委会的农村居民。

2、改造对象

土坯房(含卵石土浆房)必须满足改造对象是县户籍人员;其他危房必须满足改造对象是县农业户籍人员。按照国家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居住在被确定为整幢危房(D级)、局部危房(C级)和土坯房(含卵石土浆房)中的农户,包括: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均属为改造对象。凡新建房屋者均不属于改造对象。

注:本方案所指的C级危房是指原居住房屋为农村传统住房风格的瓦房(一厅四房),墙体比较坚固,没有出现裂缝、倾斜或倒塌现象,仅屋面木料和瓦片损坏不能居住,只需更换屋面材料和墙体批档就能居住的房屋。

3、改造方式

拟改造的农村危房属D级危房(含土坯房和卵石土浆房)的,须拆除重建,属C级危房的,可修缮加固。

(1)拆除重建原则上以原址重建为主,确需异地重建的,改造地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且经村、镇两级部门核准,报县土坯办审批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须对已拆除的旧房原址进行拍照,旧房原貌相片与改造后的相片应进入一户一档存档。

(2)C级修缮加固的,可对房屋屋面新建和危险部位进行修缮或加固。在修缮加固前,须对整栋房屋和危险部位进行拍照,原貌照片与修缮加固后的房屋照片一起进入一户一档存档。

改造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4、补助标准

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省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办法,具体为:符合危房(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房屋竣工后上报镇政府,经镇政府、县土坯办联合验收后,合格的由镇政府填写《县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农户档案》上报县土坯办,由县土坯办审批后经“一卡通”直接拨付给改造农户。

(1)农村低保户D级危房(土坯房)或在征地拆迁中符合改造要求的,每套补助3.5万元(正屋3.3万元、伙房0.1万元、卫生间0.1万元);

(2)残疾人户(改造对象须年满18周岁以上且持有县残联颁发的第二代残疾证)D级危房(土坯房)或在征地拆迁中符合要求的,每套补助2.6万元(正屋2.4万元、伙房0.1万元、卫生间0.1万元);

(3)五保户、孤儿户、孤寡老人户和纯残疾人户符合改造条件的,建设标准为30㎡砖木结构房屋,资金由政府统筹安排,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统一规格建造,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4)其他贫困户D级危房(土坯房)拆除重建,每套补助2.3万元(正屋2.1万元、伙房0.1万元、卫生间0.1万元);

(5)农村C级危房修缮加固一般贫困户按每间正屋1万元给予补助,低保户按每间正屋1.5万元给予补助(伙房和小屋不列入C级补助);

既是低保户又是残疾人户改造房屋的,按最高补助标准执行。注:正屋为农村传统住屋(一厅四房)或平房,超过60平方米方可纳入补助范围,农村低保户和残疾人户可适当放宽至50平方米。原属居住的偏房40-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补助350元计,低保户加补1万元;20-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每间补助4000元计,低保户加补0.5万元;20平方米以下按伙房标准补助。

七、申报与审批

镇要严格规范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

1、改造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通过,经张榜公示7天且群众没有异议后,由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镇政府;

3、镇政府对申请农户全面入户核查认定,符合改造条件的拍摄危房原貌相片,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将名单和危房原貌相片一起报县土坯办;

4、县土坯办对镇报送的改造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存在异议的要到现场进行核准,对符合改造条件的予以审批,方可动工改造建设。

八、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镇、村要贯彻落实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充分发挥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的能力。

九、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镇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一式两份,镇政府与县土坯办各执一份,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全部改造农户的档案都要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改造农户档案电子归档。

十、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

每月的28日前,镇应将当月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的工程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县土坯办。

十一、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危房(土坯房)工作量大、分布广、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点干部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2

一、实施范围

(一)“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居住在场地危险房屋或居住在C级(局部危险)D级(整体危险)危房中,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其他农户危房改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住建部门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农户实际居住唯一住房和由各镇认定身份为其他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虽然符合上述(二)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扶持补助范围:

1.实际拥有车辆且正在使用的(农用车的除外);

2.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3.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4.农户身份是村干部的(由财政拨付工资的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和妇女主任,对于村会计或妇女主任,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实后可列入补助范围);

5.征地拆迁得到拆迁补偿款足以改造危房的;

6.长期无人居住,房屋闲置的(具体为房屋已破损,院落荒芜,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

7.农户收入过高等其他情况。

对于无上述情形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均要由农户本人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

二、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成立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二)确认身份。各镇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身份认定工作,加快推进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

(三)开工建设。各镇具体负责对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2020年危房改造户尽早开工。

(四)验收竣工。区住建局采取“完工一户、验收一户”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核查验收。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五)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按照补助标准,向区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六)档案完善。由各镇负责,严格按照卷宗模板要求完善相关档案。档案原件报区住建局审核后留存,复印件由各镇备份妥善保存。

三、政策标准

(一)补助标准

1.“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省、市明确补助标准最新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8]40号)要求,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的标准实施补助。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为:修缮加固补助为10000元/户;新建补助为40000元/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2.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18〕40号)文件要求,按照新建、修缮改造方式,结合各镇危房改造户实际情况,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二)面积标准

立足于实现住户安全有保障,坚持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翻建户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如遇婚嫁增加人口、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比户口本多、其他亲属出资共建房屋、原有房屋面积在改造范围之外等特殊情况,需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在确保不出现举债过多致贫、返贫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镇附明确意见后,予以改造。

(三)改造标准

维修:以消除危险点,达到房屋安全为目的,对墙体开裂、起鼓、剥落、下沉处进行加固除险,瓦面漏雨的更换瓦面,对门窗、屋顶、椽子、墙体、地面进行修缮。

翻建: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确保达到安全住房条件: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在达到住房安全的同时,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确保不超出标准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房屋等级鉴定(认定)、政策解读、督促推进、房屋检查验收等工作。区扶贫办负责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脱贫不脱政策户;负责指导各镇做好“四类重点贫困户”身份认定工作。区民政局负责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区残联牵头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认定。各镇会商区扶贫办、区民政局联合认定改造户身份。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各镇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申请把关、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对无改造意愿、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危房户,由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台账,核实家庭状况,完善好佐证材料。对“闲置房屋”,要登记造册,挂牌警示。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保障力量。各镇镇长是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1名分管副职、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区住建局要进行督导指导,协助各镇完成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行周报制度,各镇要将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每周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上报进度及实地督导核查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实行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解决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3

关键词: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改造

由于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居民的生活品质逐年提升,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危房特别常见,房屋建筑的安全性较差,对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危房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较大威胁。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本文重点研究危房改造质量管理要点。

1农村危房改造特点

伴随新农村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政府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现有的农村危房,提出更为全面的改造要求。通过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不仅能够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生活质量,而且有效减少安全隐患。在对危房进行改造时,有关人员需要明确农村危房改造中可能会出现的质量事故,并制定出合理的应对措施,在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的同时,推动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2农村危房改造影响因素分析

2.1资金因素

农村危房改造,需要使用大量的资金,资金因素对农村危房改造影响特别大,如果缺乏足够的资金,会降低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效果,影响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1]。此外,结合相关文件内容能够得知,农村危房改造针对的重点对象是五保户与低保户等,如果缺乏充足的资金,农村的贫困农户住房得不到有效的改造,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无法满足,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2.2管理因素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属于惠民工程,政府作为惠民工程的主要引导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但是,在部分农村地区,政府各级部门的管理能力有效提升,因为政府各级部门对农村危房质量管理缺乏重视,影响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对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产生较大影响。

2.3监管因素

因为农村危房所处位置较为分散,部分农村危房改造量特别大,如果缺乏良好的施工监管,会降低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影响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阶段,我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监管仍然采用常规的抽查方法,施工监管效果较差。此外,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农村危房改造施工难度增大,为了保证施工监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监管人员需要明确自身的监管职责,在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监管水平的同时,满足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需求[2]。

3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措施研究

3.1加强责任管理

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其核心工作是组织领导,为了保证各个地方政府的职责得到更好落实,将具体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责任管理至关重要。例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构建一个完善的责任体系,进而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水平。在农村危房改造环节,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能够保证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政府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领导力,将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运用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制度,保证危房改造管理当中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真正达到提升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的目的。对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实施分级管理,构建危房改造预警体系,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危房改造施工中可能会发生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并提前制定相应的危房改造施工方案。国家政府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贫困地区,危房改造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危房得到了科学的改造。针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方面,政府有关部门需要给予良好的资金支持,通常来讲,危房改造所需资金,主要采用农村自筹方式,中央有关部门与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补贴。通过进行多渠道融资,能够保证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得到更好提升[3]。

3.2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为了保证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水平,政府各级部门要明确该地区农村危房的数量,并找到农村危房的形成原因,判断农村危房的危险程度等等,并结合危房改造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良好的应对措施。农村危房改造所涉及的技术比较多,通过对各项改造施工技术进行高效管理,不仅能够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而且有效降低危房改造施工成本。另外,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当中,有关管理人员要积极倡导统筹监管,结合危房改造规划与施工阶段的各项管理方案内容,找到管理方案中存在的不足,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在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施工时,科学发展观要深入落实具体的改造工作当中。对于危改户来讲,要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因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难度较大,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要求比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难度,故管理者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体系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改进,并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加强技术管理,定期引进先进的危房改造施工工艺,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的有序开展,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4]。

3.3加强监管管理

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能够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更好处理,危房建设与管理体系得到更好的落实,有效减少农村房屋中的安全隐患。对于有关管理者来讲,要从资金、监管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制定良好的资金监管体系,对危房改造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优化,在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更好的满足农村居民居住需求。结合农村危房改造需求,乡镇人民政府各级部门要组织领导小组,定期到危房改造工程中进行巡查,管理者要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另外,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人员,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并认真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针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中经常遇到的难题,提出良好的建议与意见,并结合管理者提出的意见,对原有的体系进行改进。村镇建设部门则需要做好农村危房技术鉴定工作,加强房屋产权管理力度。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施工的主体,要加强统筹规划,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还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可以利用电视与广播等,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农民能够更为全面的了解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并支持危房改造工程,营造一个较好的社会氛围[5]。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措施进行合理分析,例如加强责任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加强监管管理等等,能够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减少农村危房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讲,不仅要合理发挥自身的指导作用,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管作用,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中各项问题得到更好解决。

参考文献

[1]李唯睿.330万农户圆了“安居梦”———贵州农村危房改造观察[J].当代贵州,2019(04):62-63.

[2]陈小洪,陶燕,柴栋,陶忠.高延性混凝土和扇形黏性阻尼器在云南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应用[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9,19(01):240-242.

[3]杨希强.装配式建筑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优劣势分析及发展对策[J].住宅与房地产,2018(34):88+130.

[4]邱波,陈丽霞.农村危房改造中传统民居建筑艺术保护的经验与成就——以江西省为例[J].美与时代:城市版,2018(10):57-58.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4

各乡(镇)要在历年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的基础上,坚持“一户一宅”和分类处理的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基本原则,全力巩固提升,通过常态化住房安全排查,查缺补漏,全面开展八项问题排查“清零”行动,彻底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

(一)排查是否存在农村“四类对象”住危房现象;

(二)排查农村保障房是否存在质量或管理问题,住户用水、用电、用气是否安全,保障房的各类配套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存在空置、闲置情况;

(三)排查土坯房维修加固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维修质量不高、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排查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信息数据是否已进行再核查、再完善,并归档;

(五)排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补助资金是否按政策全部补助到位;

(六)排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已建新房,其危房是否拆除到位,新(改)建房屋基本居住功能是否齐备、是否入住;

(七)排查是否存在老人住危房现象;

(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做到全面排查鉴定,排查出具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是否精准,是否注明房屋等级,是否完成挂牌,对无人居住的生产用房是否完成挂牌标识。

二、工作措施

(一)针对动态新增居住危房的农村“四类重点对象”,按照《2019年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安精扶组字〔2019〕8号)(详见附1)等相关规定,迅速抓好实施危房改造。并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对涉及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身份资料信息进行乡(镇)、村“两榜公示”。

(二)针对土坯房维修加固不到位问题,要围绕住房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进行修缮。对有人长期性居住的土坯房,以及季节性需住人的生产用房,要督促引导农户维修加固到位;对无人居住的生产用房,要挂牌标识房屋所有人信息及用途;对无保留价值、无人居住的危旧土坯房,以及享受了危房改造新建房屋政策的土坯房,应及时拆除。尤其要注意边远乡(镇)、边远山区农村危旧土坯房维修问题,做到不留死角。对于有人长期居住但存在瓦面未整体更换翻修及墙体裂缝为C级危险等级的一户一宅土坯房(砖木房)进行提升改造。房屋瓦面整体更换翻修及维修加固前,由乡(镇)申报至县农房办,经县农房办实地查看登记后,按照瓦面翻修要选用陶瓷波纹瓦的原则,由乡(镇)组织实施瓦面翻修。实施完成后,经县农房办、乡(镇)及村委干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5000元/户进行补助到乡(镇)。(详见附2)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农村保障房户、危房改造户等未拆除旧土坯房的,儿女居新房老人住旧房的,非唯一住房的及非常年有人居住的不列入此次提升改造对象。此次房屋提升改造工程要在4月30日前全面完工,5月中旬前完成验收及资金拨付,5月31日后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资金补助申报。

(三)针对老人住危房问题,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引导老人与子女同住、安排入住农村保障房、子女维修加固危房等方式,解决其安全住房。

(四)对农村保障房的管理及利用,参照《农村保障房长效管理指导意见》(安县农房字〔2019〕2号)执行。各乡(镇)需于3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保障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至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乡(镇)、村制定维修措施,进行维修。维修项目完工并验收后,由县住建局向县财政申请据实拨付维修项目所需费用。

(五)对因火灾、洪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导致一户一宅房屋成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乡(镇)要立即劝离住户,并组织县级对应的灾害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评估。首先对其场地安全性进行评估,若能够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场地安全隐患的,由乡(镇)会同县级相关灾害管理主管部门共同筹措资金,并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场地安全隐患;若经县级灾害主管部门出具无法采取工程措施消除场地安全隐患的,该房屋判定为D级危房,其房屋必须拆除,并采取安排入住农村保障房或异地新建等方式解决安全住房问题。若需采取异地新建方式解决的,无论其此前是否享受过改房政策或是否脱贫,建房规模及补助资金均按今年危房改造政策执行。

(六)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农村建筑工匠掌握危改政策、知晓技术要领,有效保障危房改造标准和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扎实推进扶贫工程,确保脱贫成果得到长效巩固。要建立问题排查台账(详见附3),并于3月30日前将台账签字盖章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至县农房办,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于4月底前全部销号整改到位。县住建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各乡(镇)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5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形成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填补城市安全漏洞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

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市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老旧小区水、电、气、路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短板及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等公共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做好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和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健全燃气行业管理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燃气场站规范化管理,突出“四个问题”整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充装、倒装的违法经营问题;二是严厉查处违规经营的问题;三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联合对街头巷尾的餐饮作坊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1.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指导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实施。2.指导加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落实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必须选用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农房设计图要求,压实各村监管农村建房的主体责任,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过程安全。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25日前)。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标对表各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及责任。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责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6

(一)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

一是商品房供销两旺。今年来,全县销售商品房面积达131.46万㎡,同比增长26%,创历史新高。二是保障房服务、动态管理成效显著。今年共发放公租房补贴378户,配租人数632人,发放总金额50.418万元,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200户任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121套,并全部进行了房源再分配工作,为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作出了积极努力;三是经适房上市已经完成。办理产权满5年的经适房正式进入二级市场,共受理办理14户;四是问题楼盘得到稳妥处置。今年来,我县问题楼盘引发信访件居高不下。根据县政府信访调度会精神及有关领导调度,品禄苑、财富广场、广场明珠、泰府名都、奥体国际、中山颐园等6个烂尾楼盘问题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住建局落实了领导包案制度,梳理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度安排等,并及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目前群众情绪较为稳定,各项工作都在积极推进。

棚改、安置房(包括西南片区、经开区、杨家安置点)建设进展顺利。与此同时,全县城镇贫困群众住房保障工作扎实开展,826户贫困户全部排查到位,其中新增223户。

(二)棚改及安置房建设全面铺开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解决征迁安置遗留问题的专门文件。完成了前后李城中村棚改项目,共征收房屋10.2万㎡,并拆除完毕。完成了大路吴家(前后万)城中村棚改项目,共征迁362户,征迁面积13.6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与此同时,启动了医科园园中村项目征迁,已签订协议34栋54户,签约面积约1.8万㎡。与此同时,2008年以来的7个项目293户征迁户逾期发放过渡安置费问题正在积极化解和整改。

(三)建筑业发展逆势上扬

我县现有建筑企业41家(今年新增入统12家),其中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12家,三级企业25家。2019年度实现建筑业总产值93.68亿元。增幅21.9%。建筑业对县城经济发展贡献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装配式建筑发展势头强劲,共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项目13个(政府投资项目2个),建筑面积达54.77万㎡(政府投资15.75万㎡);新开工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104.28万㎡,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工程面积达99.48万㎡。预计新增1家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

(四)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

以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及省、市督查指出的问题为导向,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四类对象”清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工作专班,通过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强力调度,全县706户“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7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将原县建设局、原房管局整合,重新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办公场所统一调整在原房管局办公大楼集中办公,做到了安全、平稳改革过度。

(二)负责起草了《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上报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动态20余条。

(三)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并在局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建筑工地、房地产开发、小区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除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总共摸排上报了6条线索。加强了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回复了县公安局扫黑办的4份提示函。根据县政府转来的市公安局扫黑办提示函,组建了三个工作核查组,分别对提示函反馈的三个工程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召开党委会研究了处理处罚措施。

(四)扎实开展扶贫攻坚行动,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2019年扶贫工作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要求,继续加大驻村帮扶力度,一是提高已脱贫贫困户的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重点实施了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安居扶贫、健康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为贫困户脱贫不返贫,持续增收提供后续动力。二是加大了对未脱贫贫困户的帮扶力度,针对致贫原因,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确保未脱贫贫困户如期实现稳定脱贫,在2018年整村贫困发生率0.69%基础上脱贫1户2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59%。为抓好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宣传及落实好扶贫惠农政策,如医保报销、教育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慢性病证、残疾证办理等,累计为贫困户代办理医疗报销16余次,办理慢性病证6人,办理残疾证2人,为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申请教育补助等,通过帮扶干部、扶贫工作队上门代办服务,打通扶贫惠农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同时架起了帮扶干部与贫困户的连心桥。二是在原有的菌菇产业已经实现产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叠加了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0亩的湖溪村米粉加工厂产业,采用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通过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入股、现金入股、劳力入股等形式进行入股,预计可以为贫困户年增收2000元/户。同时又作为扶贫车间,可以解决10余名贫困户就业问题,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三是抓好中央巡视组对江西反馈问题任务清单的对照检查及整改,梳理出“把握脱贫攻坚目标有一定偏差”“存在形式主义”等6方面11条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改。

(五)棚改工作:2019年城市棚户区开工任务1430套(实物安置1332套,货币安置98套)。我县提早谋划,提前安排2019年度城市棚改工作,于2018年6月开始部署实施县城西北片区(城中村)城市棚改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9月启动房屋征收工作,至2019年初基本完成房屋征收工作,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采取原址建设安置房方式安置,安置房建设工作已于今年7月份全面启动。今年我县继续加压,顶着脱贫攻坚的巨大压力,启动城南片区(城中村)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涉及被征迁户1500户,房屋征收面积30万平方米,采取原址安置和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经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已基本结束。

(六)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县57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扬尘治理、建筑危化品、建筑消防、起重机械(65台塔吊、59台施工升降机)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39份(其中扬尘治理40份、建筑消防10份、建筑危化品9份、起重机械8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500余条,其中较大安全隐患15条,当场执行停机整改9台施工升降机,现场拆除塔吊1台。查处因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停工整改项目3个(次)并对3个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共开展工程质量检查5次,下达质量整改通知25份,排查质量隐患共66条。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3次,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案件12起。

(七)配合县委县政府对商贸广场、鄱湖市场违规乱搭乱建物进行拆除。

(八)召开了“双创”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住建局“双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真正使“双创”工作落到实处。

(九)房地产管理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力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防范商品住房销售量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行政服务共受理办结房屋抵押登记共1200件,办理还贷注销?押登记共700件;办理房屋个人初始登记共157件,开发商转移登记共1355件;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共451件,变更登记共69件。

(十)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任务早部署,早启动,早实施,所有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全部按期实施完成。截止目前,全县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共计9026户(其中重建6430户,维修2596户)已全部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含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1300户危房改造任务已提前实施)。

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巡视整改的要求,针对我县农村疑似危旧房鉴定工作中的问题;一是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住房进行再次排查,重点对照台账情况进行核查。对未进行规范鉴定、无鉴定结果的房屋,按照农村危房鉴定流程进行补充鉴定。二是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无论安全程度是A级、B级还是C、D级,都有规范完整的鉴定结果,确保全部鉴定到位、结果真实可靠。其中,鉴定为A、B级房屋的,按统一制式在房屋显著位置悬挂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按照各乡镇场统计上报已鉴定危房数,统一购买了“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并下发各乡镇场。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全面排查了突出问题隐患,逐一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对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的“扎实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健全和创新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加快构建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产交易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系统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及时有效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落实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排查上报制度,密切关注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防控方案。二是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开发企业成立专业房屋租赁公司,拓展房屋租赁业务,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扩大有效供应。三是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宜居小区建设,创新物业服务管理体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推广使用全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健全我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提升物业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资质申报和审批事项,优化审批办事流程,压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办理时限。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业务“一事通办”改革,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

(三)坚持从严治党,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一是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坚定自觉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武装头脑,适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担当为要、实于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不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加强城乡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以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点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引进人才和现有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着力打造政治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四是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治理本行业社会乱象,规范行业管理秩序,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深挖乱象背后的“保护伞”,清除本系统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四)加强自身素质建设。不断强化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普及,加大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努力改进作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创新,优化政务服务,确保实现“最多跑一次”。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8

一、工作特色亮点

(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一是完成了2017批次3个美丽宜居示范村验收工作,编制完成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上报了1个宜居型示范农房项目。二是积极推进,完成16个中国传统村落资金申报准备材料。三是开展11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工作。四是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治理全部开工,截止目前完工率84.4%,已完成第二轮216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任务数,并已在省农房信息系统平台录入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信息。

(二)小城镇环境治理卓有成效

一是完善配套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强化省验后城镇基础设施,官路镇沿溪建起了5公里长的漂亮绿道和体育公园及污水零直排通过市验;双庙乡建设了6公里长的绿道;田市镇对云田古镇街区进行提升,年初获省文化创意街区;皤滩乡也在积极进行老街改造提升。二是建大数据平台,运用好云管理。建设大数据平台,运用好云管理,对各乡镇的主要街区、重点区域等进行监控,实现发现问题、有无巡查、接受百姓举报等功能。现方案已通过评审,正在实施。三是推行镇村联动,承载乡村振兴。实施“百镇示范、千镇美丽”工程,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埠头镇用整治小城镇的做法,运用到十都应、西亚等村整治,形成了连片洁序美的好环境;皤滩乡山下村经过整治,通过了省历史文化古村落验收。四是突出建章立制,规范长效管理。县整治办制订了《小城镇长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用以奖代补的办法,落实长效管理;湫山乡、广度乡制订了《小城镇公约》,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形成制度,同时以肥皂、毛巾、牙膏等日用品等来奖励,老百姓在竞赛中养成讲卫生、守秩序的良好习惯。

(三)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新水厂周边道路,艺城路已建成已通车,北环路打通开山段,主车道及人行道已经完成水稳层浇筑;河埠大桥及连接线改造工程,目前桥墩桩基施工已完成90%;永安溪绿道三期,已完成清口园大桥—河埠大主绿道道路及绿化配套建设,三个驿站已完成主体结构建设;永安溪亮化已基本完成,盂溪亮化已完成前期工作进入开工前准备阶段;新增24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新建停车场16个,空闲置绿地10个,增加车位约2000个;城南区块、老城区及生活小区均已开工建设“污水零直排”工程,计划11月底完成。

(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今年新推土地3宗140.99亩,其中已出让未开工1个,面积15.52万平方。新开工项目6个,面积40.23万平方,其中住宅25.86万平方米。已开工未预售5个,面积40.23万平方。全县在建项目20个,预计年内竣工验收5个。销售面积21.95万平方,同比增幅-23.5%,全市排名第八。除物业的增幅-2.4%,人员工资增幅1.5%。市场运行基本平稳,投资增幅相对明显,销售市场趋于稳定期。二是严格开展现场管理,至目前检查在建工地108个,“回头看”91个项目,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13人次,下发停工通知书7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4份,整改通知书70份,发现和并整改问题隐患671条,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事故避免能力。

(五)服务水平切实提高

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审批流程,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审批效率。一是按照省级部门投资审批事项“八统一”标准,梳理规范我局受理的54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行政许可事项;局政务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实现受理与办理分离;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零上门办结事项比重大幅提高;二是审批事项由职能主管部门代办,实现审批流程内部化、并联化、协同化,以“妈妈式”服务理念为企业提供全过程精准化代办服务;三是全面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网上受理、网签合同、网上审查、网上发意见或合格书等“一条龙”服务,实现施工图联合审查“零窗口、零跑腿、零上门”。四是建立了专人跟踪督办制度,对每一个进入审查的项目建立台账,通过跟踪督办、倒排计划确保按审批时限的要求及时完成图审任务,图审时间从原来平均16天缩减至3-5天,彻底打通图审堵点。

(六)人防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坚持实战原则,着力提高人防指挥能力。完成了县本级指挥部人员调整,明确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的平时职责、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开展了重点镇(街道)、社区和重要经济目标防空方案的修订工作;开展了5.12和9.18两次警报试鸣,每隔隔2个月对警报器进行检查维修;开展人防专业队伍和应急救援队训练并组建了民防猎豹救援队。二是坚持人防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群众防空防灾能力。2019年我局共下发到学校、社区、重点镇人民防空与防灾教材7895册、《人民防空杂志》600余册;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重要节点,我局利用展板、横幅、宣传手册、报纸、短信等形式,在企业、公园、绿色农产品市场等场所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在庆丰公园投资近5万开展了人防主题公园建设,制作了展板、设立了座椅。三是坚持科学规划引领,推动人防防护体系建设。开展了《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自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补充,并结合台州市人防领域护防服务行动,对已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监督检查。

(七)住房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棚户区改造。2019年,我局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开工建设1845套,其中西门片区2号地块837套,二中北侧安置区1008套,共计分配上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1312万元。二是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我局共开展了两次巡查管理,对经复核不符合准入标准的31户住户通过法院诉讼进行清退。三是人才管理工作。2019年,我局制定了《人才住房保障提升方案》,配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建投集团分配入住人才公寓合计达161套,并根据《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仙人才领〔2018〕3号)精神,做好人才政策兑现,发放房票补贴275万元。

二、经验体会

今年以来,我局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进取,全力推进重点工作大提速,重点项目建设亮点频显。主要是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谋事在先。紧紧围绕中国山水画城市建设的大局和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全面盘点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督促确定各项目标任务,逐条梳理,逐项落实,形成目标任务计划表。同时,做到谋事在先、提早着手,继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地转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担当作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全面整治“慵懒散拖”问题,抓早抓小,抓严抓细,将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控制在源头、发现在苗头、遏制在念头。同时,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学习、科室集中学习等活动,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总结学习成果,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三是无私奉献。通过专题党课、专题学习教育等活动,引导职工弘扬“红船精神”、“西柏坡精神”、“焦裕禄精神”和“杨善洲精神”,将这些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拒腐防变。制定《党风廉政“四张清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职工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局班子成员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加强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城市建设统筹协调不够。目前,市政道路、雨污水、绿化、路灯等建设推进相对较快,但燃气管网、供电管网入地改造、供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与道路建设还有不同步现象。

二是审批方面业主配合不足。缺乏对业主的约束措施,部分业主不急于开工,不能主动配合加快审批,而上级对最多90天或30天有硬性考核要求,给相关部门很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