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推广构建

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推广构建

一、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现状

近年来,贫困地区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正面临着全面解体的困境,也迎来了重新组合的机遇。过去沿袭的体制正在淡去,面向市场建立的新体系还未成熟。具体来看:

(一)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受欢迎但落实有差距

贫困地区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态度一直比较模糊,一些不能直接看到效益的软性投入,如讲座、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并不是很重视很积极。相反,对于一些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或提升产业发展层级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如烟草、冬枣、药材等产业基地建设,公司+农户的产业协会成立等,却很受贫困地区欢迎,不但当地党委、政府高看一等,就是普通农民群众也是积极性很高,会主动参与进来。2008年以来,该县大力推广与贫瘠土地、干旱条件相适应的枣业,取得了突出成效。5年多的时间里,祁东枣业种植面积由原来的5000亩增加到36000亩,每年的增长速度达到10000亩以上;由于种植的枣子已经挂果获得收益,再过一、二年,亩产收入至少在1万元以上,甚至高达2万元,凡是有3亩以上枣业的农户都将实现脱贫致富。尽管类似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很欢迎,但在落实中,还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黄土铺镇的一些扶贫项目,因为指标分配、用地限制、经营方式欠科学等原因,真正落地和产生效益的并不多。四明山乡着力打造旅游产业,但是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配套项目,却因旅游产业的只开花不结果,也基本上没有得到落实。就拿祁东县发展最好的枣业来说,本来县里是针对贫困山区的土壤条件等实际情况,从战略高度大力推广的一个扶贫项目,但是几年发展下来,贫困地区的枣业发展是开始快、但后劲不足,农户多、但规模不足,很快被县里其他地方超过,枣业深加工等产业更是落户在交通区位较好的地方。

(二)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有组织但热情受抑制

在党中央“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贫困地区对农业科技推广是较为重视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和队伍有明显的组织性。祁东县为发展枣业,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直20多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枣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全县枣产业化建设规划布局、融资贴息、资金整合、生产组织、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同时,县政府将枣产业化建设纳入各级有关部门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范畴。但是调查也发现,贫困地区的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由于工资福利待遇、身份已置换等原因,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上还有待提高。如果对这些人员没有强有力的考核评价措施,将会是一盘散沙。祁东县尽管从上到下大力推广枣业,但在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推广也还是县直部门的人员直接在做,或者由龙头企业深入各村组推广,基层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队伍形同虚设。在石亭子镇的一个技术性会议上,由于没有经费补贴,结果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相关人员缺勤率非常高,有的还派家人来代会。

(三)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有调整但创新仍不足

目前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推广的模式,正在由传统的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改变,即使现存的部分传统的行政主导,也在战略高度、组织方式、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着深度的、积极的调整。如祁东县建立项目扶持机制,充分利用涉农项目资金扶持枣业发展,整合多个项目资金捆绑使用。但是,无论是集体指导还是个体指导,主要表现为单向的教育、宣传、示范,甚至政府指令、规划落实等,其缺点是显而易见的。一些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带着专业化的模块下来,对农户进行指导和培训教育,但农户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再加上带有指令性的意图,农民群众逆反心理严重,若是该项目或技术在市场上一时受挫,农民群众便会群而攻之,给整个农业科技推广带来严重的后果。现在已进入了信息时代,手机、微信、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已经完全渗入了农村地区。但在贫困地区,对信息技术的利用非常有限。祁东县过水坪镇远程教育中心的网上课堂,注册学习的农民不到10人,而他们的手机里几乎都没有农业技术人员的号码。但欣喜的是,对接市场,以种养大户或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为核心,带有经营和有偿服务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正在贫困地区铺展开来,有的还取得明显的成效。祁东的黄花、枣业、生姜、药材等产业的迅猛发展,很大程度得益于此。

(四)农业科技推广保障在加强但需求仍很大

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推广的各项保障正在逐步加强,投入连年创下新高,保障的方式也不断完善。如农业科技推广项的保险,过去只有极少数农产品才有商业保险,但是现在很多的新产品、新项目都有商业保险,而且政府对这些保险还进行各方面投入,有的地方直接为贫困地区农民群众购买了各种保险。还有资金融资等方面的保障,更是渠道大开。祁东县由县林业部门整合相关林业资产成立枣业发展融资担保公司,解决公司、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和贫困地区农户融资瓶颈难题,并积极争取信贷支持,沟通、协调农村信用社、农行、农发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力支持枣业产业化发展,通过推行林权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小额贷款等办法,开展符合枣业产业特点的多种贷款融资业务。在种苗、基础设施投入上的保障措施特别有力,其支付方式是:凡是逐级规划申报的基地农户所需种苗,全部由县新丰果业有限公司提供,县财政按县内合同价格直接补贴给县新丰果业有限公司。凡基地规模在50亩以上的灌溉设施,统一由县枣业办从整合有关部门的1000万元项目资金中解决。但实事求是地说,这些保障措施与贫困地区的发展实情,与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来比,还是不充分不全面的,差距仍然十分巨大。

二、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网络不全且功能涣散

在当前的贫困农村,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虽仍沿袭着从计划经济时代建立的组织网络,但也有大部分乡镇农技站、农机站、畜牧站等进行了整合,有的为农业服务中心,有的称之为农业站,有的已经改革转体,也有的撤并而不复存在。据祁东县的统计资料,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共有人员13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9人,低于国家规定的80%的标准。在编在岗且驻村开展农业科技推广的人员只有45人,约占总数的37.24%;转岗、待岗的32人,约占总数的22.58%;还有身兼数职,不能专职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约占31.44%;也有一部分辞职创业,或者离职转岗,不再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在非专业技术人员中,除行政领导外,有相当一部分为安置性人员,文化程度低,素质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农业院校推广方面,很多都是自发行为、个别行为,没有与各级农业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形成联动,也没有真正深入到产业化企业之中,没有在贫困农村产生深远影响。从我们调查看,农业院校在为农服务方面只占了6.3%。而现有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也面临着城乡不平衡、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不平衡。在祁东西北部的贫困地区,农技站、农机站等保留的仅有3个,专人人员7名,而在县城近郊等经济发达地区,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力量要相对健全和强大很多,除了各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人员外,还有专业化服务公司、高等院校和农业专业学校人才,在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二)投入不足且使用分散

农业科技推广属国家公益事业,国家除了要保证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工资外,还必须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如农业技术推广费、学习培训费等。《农业法》规定,财政的农业投入增长速度不能低于财政的增长速度,但这一规定的落实情况,尽管近些年已有明显改观,但总体来说,投入不足仍是最大的难题。十二五前几年,祁东县财政增长速度均在15%以上,但农业生产支出年均增长2.9%,贫困乡镇更谈不上拔出经费搞农业科技推广,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基本上是到处找饭吃的状态,基本运转都较为困难。进入21世纪以来,涉农贷款成了农业科技推广的一个重要投入渠道,但相当一部分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直接投入农业科技推广的份额较少。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邮政银行等等这些涉农为主的金融机构,贷款方向也主要转移到了城镇,特别房地产行业。有限的投入资金,用途又较为分散。主要表现在农业部门多,各部门资金用途不一样,往往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不相联系,资金整合度不高,不能发生规模效应,甚至有重复浪费现象,如农业局、农办、扶贫办、科协、人事劳动等部门,同时进行相同或相似的农业技术培训等。

(三)组织不力且上热下冷

农业科技推广从上层和宏观面来看,已深为重视,但客观地说,各级党委政府还没有把农业科技推广摆到一个更高的位置,农业科技推广氛围不浓、成效不突出,工作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组织不力,上热下冷、加剧失衡。而且,碎片化、体制性、松散式的推广环境,是导致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难以落实、难以取得良好成效的一个突出问题,给农业科技推广和产业发展带来可持续性困难、经济效益反复、规模扩大受阻、政府力量下行等系列难题。在贫困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大量有文化、有知识的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在家务农的主要是老人和小孩,接受推广能力低下。劳动力文化结构和年龄结构的改变,给农业技术的传播和推广增加了难度。有的村组,别说举办培训,长期进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就是组织起来开个会,看个现场,都集中不起来。

(四)机制不新且严重虚化

近年来,贫困地区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建立了决策、投入、组织实施、网络队伍、考核评价、奖惩、保障等一系列机制,但与市场化、信息化、规范化的目标相比,这些机制还是不完善的,作用发挥也是不充分的,有的甚至严重虚化,写在墙上纸上形同空文。决策机制,必须要与区域、产业等规划相融合,必须有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必须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但是在贫困地区,我们仍然经常看到“拍脑袋决策”、“一言堂决策”等盲目决策、错误决策的情况。在凤岐坪乡,一些离县道十多公里、旅游资源平平的山窝也要搞休闲游、溶洞体验游等,投入不少,但收效甚微。网络队伍建设这方面的相关机制,近些年来几乎没有发挥作用,很多任务是空的,考核是假的,奖励是虚的,人员是散的。还有一些产学研结合、产业转移升级、推广项目可行性研究、区域产业协作、推广项目个性化选择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等相关机制亟待在贫困地区建立健全。

三、贫困地区构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思考建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科技推广要取得更大的成果,除了强有力的政府推动,还要在夯实基层、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等方面下功夫。

(一)夯实基层,农业科技推广要重心下移

一是夯实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县以下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已经严重弱化,不但人数少,年龄大,流出多,而且专业水平低,管理松散,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务正业。因此,必须强化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同时,要出台相关激励措施,推动农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农业科技推广组织队伍,深入基层,服务基层,重心下移。二是夯实农业科技推广基地。农业科技推广不能空对空,要在农村基层,选择一些有价值、有发展空间、有工作平台的大户、组织、企业等,大力建设产学研中心,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基础建设,实现人才、资金、信息和市场的留驻,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夯实农业科技推广政策。现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一些政策是上热下冷,或落实不到基层,需要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将一些激励、考评、规划、项目实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具体化,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基层。

(二)创新方式,农业科技推广要寻求对路

一是要在发挥新社会组织作用上创新。突出加大对面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能力。通过加强“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的产业扶贫方式,推动贫困地区的产业形成和发展。二是要在培养职业农民上创新。针对贫困地区农民文化素质低,见识比较浅,接受新事物、开发新理念比较难的实际情况,扶贫培训要深入跟进。一方面要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把培训班办到村、办到组、办到户;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把有文化的青壮年送到大中专院校学习。通过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的生产发展能力。三是要在因地制宜开展推广上创新。从祁东的实践来看,有“点对点”式,“一村一品”式,“企业贯穿”式,“网络服务”式,“打包服务”式,“市场经营”式,等等,很多都是因地制宜,富有成效的,值得我们借鉴和总结。当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构建还处于摸索与探讨阶段,而且各个地方、各个产业的特点不同,不可能有一成不变或一劳永逸的模式和办法,还需要结合各地各产业的实际,不断进行调整和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推广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使我们解决“三农”问题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与路径。

(三)完善机制,农业科技推广要开放整合

一是要完善整合农业科技推广与扶贫工作的协调互促。目前,很多地方从上至下都未在农业科技推广与扶贫工作上形成明确的联动、配合、互促工作方案,也没有比较规范化的模式。农业科技推广要发展成为一个不断开放的体系,首要的就是要与扶贫工作进行融合联动,形成统一规划、统一考评、统一资金项目、统一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协调互促。二是要完善整合专项资金投入的使用管理。我们建议,凡是涉及服务“三农”的行业部门,从省到县要出台具体的投入方案,把资金项目重点投向贫困地区,支持贫困地区的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并由地方进行整合统筹使用和管理。因为一个部门一线上的资金量少,帮扶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同时引导作用也难以发挥。比如祁东县这样贫困面布广、贫困人口多、产业发展难度大的地方,建议省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增加到5000万元以上,并要求各级配套,统筹安排。三是要完善整合农业科技推广与外部环境的互利共赢。对于当前我国广大农村来说,农业科技推广与外部环境攸息相关。既要适应环境,又要通过各种努力,主动对接、改变和提升外部环境,增强发展的持续力。从湖南祁东县的实践探索来看,农业科技推广与自然生态、与产业基础、与市场环境、与政策推动结合紧密,需要在组织领导、战略规划、企科合作、村企共建、政策引导、环境支持、大户带动、市场推动、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全方面的谋划与落实。只有选准了产业,把握了政策,优化了外部环境,农业科技推广就能取得突破性成效,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就一定能够实现,甚至实现后发赶超。

作者:刘云宝 刘新春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