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企业内部审计潜力探究

挖掘企业内部审计潜力探究

摘要:综合运用、借鉴其他行业的监管方法,有利于从多个不同维度审查事物的本质,丰富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深入度和精准度。

关键词:内部审计;多维度审计方法;监督和建议职能;审计监督合力

准确定位企业内部审计职能,探索运用多维度审计方法,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是挖掘企业内部审计潜力有效途径之一。

一、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1.内部审计体系不完善,影响其独立性。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日趋完善,目前绝大多数企业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保障其独立性的配套制度仍不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无用论”和“包打天下论”盛行,有只设置一个审计岗位和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也有被要求参与业务管理、合同签订前复核和结决算前审核的。此类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行为影响其独立性和客观性,无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2.缺乏专业审计人员,导致审计覆盖面窄目前多数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是由财务人员或其他业务部门人员中途转岗而来,由于知识结构单一、无审计工作经历,其专业性无法达到新时代新形势对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变成业务部门单项业务的工作检查,未能从政策法规、程序、控制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方法不系统、不规范,未涵盖企业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各方面,审计覆盖面窄。

3.审计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满足科技强审的发展需要。目前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际开展项目审计工作中,很少运用信息技术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还是采用传统的手工审计模式。这严重影响了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利于数据统计分析和排查,也不利于建立审计数据库,无法建立高效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信息交流平台。

二、准确定位企业内部审计职能

在201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此定义未重点突出内部审计监督职能。2018年审计署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国家审计将监督职能放在内部审计职能首位。企业内部审计应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国家支持企业内部审计创新和发展的政策指导下,准确定位内部审计职能为“监督、确认和咨询”,突显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明确企业内部审计未来发展方向。

三、创新建立多维度审计方法体系,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系统规范地运用审计方法,是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审计工作的根本。以构建批判性审计思维为根,衡量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干,多维度运用税务稽查、法理学、纪检等技能为叶,分层次定性审计发现问题为果,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是探索建立全面、系统、规范的审计方法体系的有效尝试。

1.构建审计方法体系框架。审计的本质是鉴定和监督,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所有权和管理使用权分离带来的委托问题,必然要求审计不能假设审计对象是诚信的、其经济业务是合法合规有效的,而需要质疑审计对象、批判性地审视其经济业务信息。因此构建批判性审计思维是审计之根本,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鉴定和监督审计对象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是审计之主干。

2.运用多维度审计方法。综合运用、借鉴其他行业的监管方法,有利于从多个不同维度审查事物的本质,丰富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深入度和精准度。(1)运用税务稽查常用的“四流合一”管控方法,辨别审计对象业务活动的真实性。保证合同、物资、资金、发票的相关信息一致,核查是否“四流合一”,用来辨别单位开具发票是否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审计借鉴此方法,可以用来判断审计对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以合同为主线,判断资金是否同步计量支付,发票是否等额开具,建成标的物是否合格验收并交付使用,物资有无验收入库并合理保管使用等。(2)借鉴法理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公平意识,养成审计的依据意识和标准意识,科学地开展审计工作。以事实为依据,通过查询、取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审计工作底稿形式编册入档,是审计的基础工作,也是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素材和依据。同时,可借鉴法理学“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程序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意识,建立以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和管理制度为准绳,不同时期、不同审计对象评定一致的审计标准意识,审查和评价审计对象各项管理活动是否适当有效。(3)适度借鉴纪检办案方法,扩大审计深度和广度。学习纪检办案跟踪资金流方法,层层紧跟资金流向,剖析资金流各层级是否真实完整。如参与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工资,从项目业主经施工单位后,是否发到了农民工手中,物资采购资金是否公对公足额到达供货商等。有针对性地与审计对象关键少数人进行谈话,以发现一些审计线索,或印证一些审计判断。注重实地察看,如到车辆加油点或维修点查验业务的真实性,到出差点重现当时食宿情况等。

3.分层次定性审计发现问题,防范审计风险。审计取证后,进入审计发现问题汇总以及逐条定性环节,可分三个层次定性审计发现问题。第一层,某项业务活动“能不能做”,即合法合规性问题,若超越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范围,则属违法违规事件,应汇报最高管理层叫停,造成损失要移送相关机构追究责任。第二层,某项业务活动“能做”,则判断有无超标准,即判断有无超规模、超概算、超费用标准,若有,则定性为应立即整改事项,追加审批或退还超出部分。第三层,某项业务活动既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又没超标准,则判断该活动是“为公还是为私”,为公则提示关注效益性,为私则定性为从业廉洁问题。分层次定性审计发现问题,有利于突出审计对象关键问题,有利于提高审计报告使用效率,有利于审计最终成果得到充分利用,最终防范审计风险。

4.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提高内部审计地位。目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重发现问题,轻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得不到落实和整改,将严重影响企业内部审计的权威性。政府审计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结果的利用,对企业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以此为契机,企业内部审计应建立整改机制、线索移交机制和问责机制,并将审计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纳入人事考核和单位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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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新.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价值的提升[J].中国内部审计,2015(12):P33-35.

[3]陈焕昌.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内部审计,2016(3):P4-5.

作者:刘小元 单位: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