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合同范例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范文1

一、农业科研单位技术合同的内涵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者技术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其中,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受托方为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农业科研单位技术合同主要涉及农业科技领域技术转移和转化应用签订的技术合同,农业自身存在周期性长、地域性强、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因此,农业科研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通常呈现合同金额低、合同零散、执行年限较长、不确定因素多等特征,这也为技术合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农业科研单位技术合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技术合同类型分类不够清晰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激励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允许对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进行相应奖励分配,但也要求科技人员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在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中提到,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公示信息需有技术合同登记信息。而实际科技成果对外转化过程中,科研人员虽然能意识到签订技术合同的重要性,但对技术合同的定义及合同类型分类不清;部分农业技术转移转化涉及内容较复杂,如一项农业技术既有技术转让又附有技术服务的内容,或农业企业委托的内容既涉及技术开发又涉及技术服务等情况,科技人员对签订何种类型技术合同认识不清,导致技术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难以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要求,也为后续享有相应政策和权益方面带来了困难。

(二)合同条款约定不够严密

在签订技术合同过程中,科技人员往往将关注点放在具体履行的技术内容、目标参数和合同金额上,对技术考核的要点能否顺利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是否符合市场预期定价关注较多,但对技术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约定不具体;对涉及可能产生的新的科技成果归属约定不明确或没有进行约定;对农业成果许可使用的方式理解不清晰,成果许可期限、许可范围以及独占、排他、一般等何种许可方式缺乏深刻认识;有的与长期合作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甚至出现口头协议,依靠相互信任替代书面合同条款的约定,法律风险意识不足。在技术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或客观原因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新的重大科技成果如何归属等问题因事先没有约定,往往容易为双方带来利益纠纷。

(三)技术合同签署主体存在不规范

《民法典》要求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农业科研单位作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应以农业科研单位为主体对外签订技术合同,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任何下属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农业科研单位为主体对外签订技术合同。而实际中,很多农业科研单位都有下属涵盖不同学科的研究所,有些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如果以下属研究所名义对外签订了技术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双方产生纠纷所带来的法律责任,还是得由其法人主体农业科研单位承担,为农业科研单位带来了管理上的隐患。

(四)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不够

一项技术合同签订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技术交易的完成,相反,只是意味着技术交易的开始。在技术合同签订后,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期限推进执行。但在实践中,有时存在约定和执行有所偏差,特别是农业领域的技术合同,因农业自身特点,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等外部不可控因素影响较大,合同推进进度设计的合理性、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市场的认可度对执行过程有所影响。农业企业大都是中小型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市场发生变化,可能产生经费到位不及时或无法到位的情况。在执行过程中,技术合同当事人双方对于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变更,或合同履行一部分、后续无法履行的情况,没有及时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合同履行的过程监管还不够到位。

三、加强农业科研单位技术合同管理建议

(一)规范技术合同的签订

技术合同是合同当事人进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科技人员在签订技术合同之前,因持有审慎的态度,规范签订相应的技术合同。首先,应正确辨别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内容,按照技术合同的不同类别,合理地签订相应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合同。其次,应严格约定技术合同的条款。对技术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仔细把关,明确技术的具体内容、指标参数、目标要求,合同的执行期限、方式和验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细节;同时要重视风险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注重体现双方对等原则,合同条款的约定对双方都要有约束力,才能更好地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强化技术合同的法律风险把控

农业技术合同涉及内容广泛,不仅要求农业科研单位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农业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求具备基本法律知识。然而,科技管理人员大都是农业科研或农业管理相关专业出身,缺乏法律专业背景,在对技术合同审查时,可强化日常法律咨询,通过借助单位外聘法律顾问从技术合同签署主体是否规范、当事人双方权责是否明确、权责是否对等等方面进行核查。特别是针对较复杂的技术合同,可请专业法律顾问在谈判时提前参与,对技术合同签署对方主体民事行为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协助科技人员对合同条款和内容约定的完备性从法律专业角度予以把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全流程监管

全面落实技术合同全过程管理,从合同签订、认定登记、合同执行推进到合同履行结束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技术合同流程软件管理系统,通过软件管理系统全方位掌控流程;一方面让科技人员更加直观掌握技术合同进展情况、经费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等;另一方面让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可以及时跟踪技术合同推进进展,督促各方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权责,全面跟踪技术合同进展是否顺利,合同内容履行是否存在问题;并与企业、科技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对未按技术合同节点推进的合同进行及时督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修改或补充合同条款,促进合作双方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四)加大技术合同培训和宣传力度

技术咨询合同范文2

建设工程监理靠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推行,不利于行业的发展,这是监理行业出现种种问题的关键,市场化才是行业发展的出路。以此问题为核心展开思考,分析当前监理行业的运营现状,指出监理行业运营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强化监理单位竞争力的对策。监理单位只有从以上的方面完善自身,才能增强行业监理服务的差异化、专业化服务能力,形成自身特点,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能高效开展监理项目管理工作。

关键词:

市场化;专业化;转型;提高

1工程监理行业现状分析

1.1监理行业定位

施工项目是一种综合的项目,它的施工周期长、花费成本多、应用的技术复杂,监理单位主要是服务。而由于人们对监理行业的认知有误,因此忽略了监理行业的服务性质,只记住了监理行业的监督和控制性质,监理行业定位的变化,令高端人才对监理单位产生错误的认知,高端人才认为监理单位缺少挑战性和市场竞争性,不适合人才的发展。监理单位难以招聘到高端人才,因此工作质量受到限制,单位的发展也受到了限制,造成企业自身建设动力不足,只是疲于应对。

1.2监理行业现状

监理是在遵守法律法规、在业主方委托授权下完成监理任务,承担项目管理工作,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情况是建设单位介入管理太深,并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委托,使得监理服务没能真正体现它的价值。监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建设单位不同的需求,除了要监理履行合同,提供工程实施阶段质量、进度、造价管理服务外,建设单位还希望监理提供有关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建议,实现服务增值,规避项目中问题缺陷,把本项目建设得更加完善,这是顾客表明的需求,还有未表明的需求和令人愉悦的需求,这需要监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推送服务内容,但是当前监理单位综合实力普遍不足。

2当前状况的原因分析

2.1行业体制原因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强制推行促进了监理行业和监理企业的发展,但经过近30年的实践经验也证明强制监理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不容低估。监理行业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走市场化道路,强制性监理的弊病主要表现在:首先,强制性的规定等于把监理单位强行定位为事业单位,干涉了监理单位的市场定位。其次,强行要求监理单位介入施工项目,等于剥夺了业主和施工单位的选择权。最后,强行要求监理单位介入施工项目,会提高施工的成本,业主和施工单位有时为了减少施工成本,选择花费成本小的监理单位,这使优秀的监理单位难于持续发展,监理行业的整体利益受到损害。

2.2监理企业自身原因

监理单位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明晰自身的定位。因为监理单位是一家企业,所以必须要用企业运营的发展看待监理单位的建设问题,提高市场竞争力是开展监理单位建设的关键。监理企业在提供监理服务的过程中,人员问题突显,主要表现在监理人员构成不合理、数量储备不足、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差、专业知识欠缺、经验不足等多个方面,这种人员状况很难适应市场需求,无法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3项目管理心得与企业发展应对

3.1增强新业务、新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竞争给企业带来的压力也不断加大,监理公司已逐步由“工程监理”向“设计咨询”、“项目管理公司”转型,而转型正是监理行业为适应社会发展必须做出的选择。当前多数监理企业现场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总体偏低,以现有人力资源配置完成咨询任务,困难很大。监理企业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咨询行业专家、查阅资料,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提供令建设方满意的服务。监理企业应尽可能地吸纳和培养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形成工程建设阶段监理人员与前期决策咨询人员兼备、在职项目骨干和专家兼备的人才结构,提高咨询服务能力。

3.2造价管理能力必须提升

很多建设项目招标时,要求投标监理企业必须配备造价工程师,提供造价管理和合同管理服务。造价服务不是简单的施工过程中的清单验工计价,要求监理单位从项目之初,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预算价格评审,递交市财政审核,配合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的变更,把控结算价格。应切实提高计量计价业务水平和对合同计价体系的认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3.3现场人力资源及服务保障

尽管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近年来加大了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多地政府推出了建筑企业诚信管理平台,加强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网络平台管理,实行企业备案和工程单项备案的管理制度,但监理企业人员履约仍是行业的一大问题,建设单位招标对监理企业投入人员资格和数量要求与监理行业注册人员实际数量形成了矛盾,远远不能满足当前行业需求。要强化监理单位的竞争力,使监理单位拥有一套完善的人才阶梯队伍。建立重才识才文化、建立一套能让人才上下流进、进出流动的机制。监理单位只有从这些方面着手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才能逐渐提高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从而强化监理单位的市场竞争力。

3.4提高管理效率、企业效益及监理服务质量

在监理人员管理方面,要考虑的不单是作业标准和质量控制,对于每一个监理人员的动态管理也尤为重要。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使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人员的动态管理和考核。通过电子信息化平台网络管理,在项目管理中运用主线贯穿,规范程序和行为标准。实现企业动态、公告、日志、日报、学习、审批的及时上传和下载,同时利用手机APP客户端同步,实现监理人员现场情况汇报、现场图片上传,实现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提高监理行业管理服务质量。

4结语

监理制度改革、企业转型是促进行业发展的手段和途经,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水平是监理企业的当务之急。监理企业必须注重监理服务过程管理,强调服务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逐步实现信息化,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业主衍生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满足客户不同的服务要求。只有通过高品质的过程服务,才能赢得客户的满意,赢得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认可和社会声誉,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市场。

作者:邢国勇 单位:北京现代通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技术咨询合同范文3

关键词:安徽省;科技服务业;标准化

一、引言

随着创新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产业结构正由之前的“工业经济”主导逐渐转变为“服务经济”主导,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为了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如《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安徽省也先后出台《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案》《安徽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性文件,为科技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概况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科技创新全链条,是连接经济与科技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安徽省先后出台“创新十条”政策,逐步形成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资本和金融、制度和政策四大创新发展支撑体系,构建了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组成的多样化科技创新体系。2015年6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工程、保障措施,拓展了科技服务业发展空间,完善了工作推进保障措施,对加快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起到重要作用[1]。目前,安徽省科技服务机构门类逐步齐全,服务功能种类日趋多样,服务市场的体量不断扩大,优势领域突出,技术合同交易额持续攀升。截止到2018年,安徽省已拥有25家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2家部级备案众创空间,44家技术转移机构,其中部级13家。全省技术市场交易日趋活跃,2018年全省输出和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均突破3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7%、30.96%。虽然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但直接服务于技术研究、开发转移、转化等方面的标准仍然紧缺,成为制约全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瓶颈。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科技服务业,有必要建立科技服务业标准服务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科技服务业规范化管理。

三、建立安徽省科技服务业标准化体系

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国已《科技服务产品数据描述规范》(GB/T31779—2015)、《科技服务业分类》(GB/T32152—2015)、《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GB/T32225—2015)、《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指南》(GB/T33450—2016)等国家标准,安徽省也《科技成果评价规范》(DB34/T3061—2017)、《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成熟度评价要求》(DB34/T3309—201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导则》(DB34/T3310—2018)、《科技咨询服务规范》(DB34/T3354—2019)等地方标准,全省科技服务标准化工作初见成效。但总体来看,安徽省科技服务领域仍然存在标准体系还不健全、标准化成果较少等问题。当前,科技服务业正面临着行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和挑战,亟需建立完善科技服务标准体系。科技服务标准体系可由基础标准、技术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和人员、质量和诚信等子体系组成(见图1)。体系涵盖科技服务的核心内容:成果转移和转化,包括术语和分类基础标准,技术咨询和技术信息,流程设置、服务规范、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以及机构人员和质量诚信等管理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评价和转移转化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安徽省科技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标准体系

紧扣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新特点,组织各方力量,深入研究,综合考量,在前期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科技服务标准体系进行优化和完善,建立适用于安徽省科技服务工作实际的标准体系,明确标准化发展规划,引导科技服务业科学、健康、规范化发展。

2.做好标准制修订,开展前瞻性研究

做好科技服务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项目研究工作,既要注重数量,更要保证质量,确保量质齐升。可结合科技服务业的实际工作需要,遵循实用、适用的原则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结合科技服务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前瞻性标准研究,做到标准引领行业发展,行业发展有标准可依。积极推进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提高对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力度,注重发展标准化中介服务,使标准化中介服务市场规范化发展,引导各级、各类标准化组织依法开展标准化咨询服务,扩大信息咨询覆盖面,进一步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管理和服务上延伸。

3.加强标准宣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联合省、市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标准培训机制,加强标准培训宣贯工作,积极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实施标准化战略,不断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发展环境。为保证标准能有效实施,可在标准制修订及试点建设过程中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标准应用情况,对标准实施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及时汇总,从而实现良好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实施的评估检查力度,推动标准实施,切实发挥标准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促进作用。

4.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标准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标准化人才队伍,提升其专业素质,以满足本领域标准化工作需要;打造一批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对专家信息进行管理分类,建立专家信息库实施专家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对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信息平台,提高标准的时效性,为全社会提供及时、准确、高效、权威、便捷的标准信息服务。

五、结语

科技服务标准化即是制定和实施科技服务标准,运用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使科技服务全流程有标准可依,科技服务质量有标准考核,最终获得优质的科技服务。通过实施科技服务标准化,可以加快安徽省科技服务业标准的制修订、推广及应用,规范科技服务市场秩序,提升科技服务质量,为培育全省经济发展新动能注入新活力,让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领域建立最佳秩序,创造最佳效益。

参考文献

技术咨询合同范文4

[关键词]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管理;运用及发展

中国处于新的历史时代中。在这种新形势下,各行各业,特别是工程咨询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多数情况下,资本主体或建筑主体将重点放在工程上,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技术咨询服务。中国的“一带一路”不可避免地要与国际接轨,中国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可避免地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1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概念及核心理念

同济大学和上海工程咨询协会受住建部的委托成立研究小组,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概念进行了如下解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在进行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运营等生命周期进行咨询服务,包括决策规划、设计实施和其他相关领域(如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有关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要贯彻于整个工程项目过程中,并最大程度地提高从项目决策到运营和维护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收益。除工程咨询服务外,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中包含其他咨询服务,同时还应将重点放在各咨询服务的有机集成以及每个阶段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上。2017年,国家发改委了《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第9号)(以下简称“9号令”),9号令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了说明,也就是结合各种方法,为项目决策、实施、工程管理提供部分或完整的解决方案和管理服务。根据国际惯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基本概念包括三点:第一,针对碎片化整体性治理。将工程咨询进行集成,改变零散的工程咨询状况;其次,设计主导全过程咨询。工程项目咨询服务中的关键是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单位在专业性、合理性等方面具有其他咨询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第三,不需要区分建设和营运。保证工程项目设计和运营的有效结合,实现投资收益,并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增值。

2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我国工程管理中的运用

与独立咨询服务相比,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有全过程流程管理功能。成功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业务组合方法。定义业务组合方法后,有必要在项目服务中建立特定计划和实施程序,此过程必须通过几种管理方法来完成。中国的咨询服务水平仍然很低,未来的发展需要各个领域进行协同发展。

2.1全过程工程咨询顾问模式

此服务模型是指咨询服务企业与客户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订立合同,为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不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和实施,而是以顾问的身份参与项目咨询过程。该咨询服务模式水平较低,全方位服务的技术咨询服务模型,该模型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逐渐被淘汰,而实际上并未实现“全过程”服务[2]。

2.2管理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该模型的主要特点是,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企业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和项目的实施。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必须监督项目执行和项目管理,此模型对全过程咨询公司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挑战,但同时也大大提升了咨询公司的综合能力。

3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我国工程管理中的发展思考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涵盖项目生命周期和综合,全面,集成的服务过程。在中国工程咨询服务的过程中,有必要根据当前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积极研究,调整和开发新模型,以完善服务体系。

3.1推进综合性工程机构资质整合

无论采取哪一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型,全过程工程服务咨询服务机构都需要提供全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当前,一些综合性的工程咨询公司宣布本公司能够提供全面的工程咨询服务流程,包括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招标等其他服务。因此,在目前阶段加强综合性咨询机构的资质资源整合可以促进综合性咨询机构的发展,亦是促进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3]。

3.2加快关联业务融合过程

咨询服务的整个过程必须完整,详细,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组织实施,项目评价等过程。包括项目组织规划、实施管理、运营管理等内容,工程咨询过程与具体业务紧密相关。在不同机构以及业务部门之间有效的沟通和协作,这对于工程咨询服务的顺利开展很重要。随着业务的快速集成,有必要将对主次轻重进行区分。首先,需要加速关联性强的业务集成。关联性强的相关业务可以提高工程咨询服务整个过程的业务效率,并充分利用互补优势获取收益。

3.3建立政府监管、信用约束以及行业自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体系

目前,中国的工程咨询服务仍不成熟,有一些问题经常发生,例如:服务机构的服务资质与项目工程的规模和内容不协调;参与全过程项目咨询服务的技术人员能力不够全面以及实际参与咨询服务的人员与投标时不符;恶意压价竞争等不良现象。

4结语

当前,多数国际工程咨询服务也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在建筑行业,我国越来越多地与国际标准接轨。因此,项目实施过程变得越来越多样化,政府对不同的工程项目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方法,这将为引入工程咨询服务新模式铺平了道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进一步发展,这是中国工程管理的重大发展,是我国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技术咨询合同范文5

我国涉及建筑节能的法律条文较少,虽然《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都涉及到建筑节能,但对其行为规范不够具体,相关条文较少,内容较为原则,难以起到实际的作用。在过去几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了多项建筑节能行业标准,但在实践中却难以落到实处。由于缺乏具有法律依据的奖惩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更是发展缓慢[2]。我国对建筑节能改造的补贴力度仍然偏小,而且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没有统一的参照基数,节能量和节能效果如何认定都是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容易出现纠纷。

企业组织形式在美国,BESCo主要来自于独立的节能服务公司和附属于设备供应商、公用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单位、施工企业、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的节能服务机构[3]。其中设备供应商下属的子公司,一般是专业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其市场份额最大。日本的BESCo本身就是大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BESCo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大多是大公司或附属于大公司的子公司,以专业化的方式运营管理,能为客户提供最佳节能方案,所提供的服务既有专业性的又有综合性的服务;那些附属于大公司的BESCo,通常不生产和经销产品,而是依托其母公司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因此它们被列入服务行业,按服务业的税种纳税。我国的BESCo大多为中小企业,包括以下几种组织形式:一种是新设立的公司,专门提供建筑节能技术咨询和节能改造项目管理服务;另一种是建筑设备、楼宇自控等产品生产商,它们开发、研制和推广其节能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节能产品安装、调试及能效检测等服务;提供节能建筑设计、施工承包服务的企业也属于建筑节能服务公司;此外还包括从事建筑节能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科研机构等[4]。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BESCo在节能服务运营资本和经营规模上差距较大,相当一部分企业具有建筑节能服务和节能设备供应商双重身份。它们被税务部门简单地作为节能设备销售商,本应按服务税计税的节能服务业务,被视为设备销售业务,按增值税纳税。

企业服务对象与市场开发在美国,各市或州政府、高校、公共免费义务教育学校、医院和联邦政府部门(简称MUSH机构)是节能服务产业的核心用户群,它们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中一直占有较大的份额,且有上升趋势(如图1所示)。根据美国国家能源服务公司协会(NAESCO)2010年的研究报告,2008年针对MUSH机构和联邦政府部门的节能服务收入就占企业全部收入的84%。在日本,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综合改造项目业主是BESCo的主要服务对象。在欧盟,由于政府和公共机构是能源消费的最大用户,因而欧盟国家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措施就包括在政府办公楼或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优先选择专业节能服务公司[5]。目前,我国BESCo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工业和商业建筑的私营业主,而非政府部门,住宅领域的节能改造项目也屈指可数。可以看出,我国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这两大建筑节能服务的主要市场还没有释放出来。

项目运行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建筑节能项目运行的主要模式,在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普遍得到应用。从数量上看,美国、78日本采用的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类型主要是保证节能量型合同。在这种合同形式下,项目有比较明确的节能目标,项目资金由节能服务需求方负责筹集,项目风险由节能服务的需求方和BESCo共同承担,因此有利于BESCo的发展。然而,我国由于涉及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法律与法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建筑节能标准和能效评估体系尚不健全等原因,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节能项目中尚未普及,即便采用,也是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为主。在这种合同模式下,BESCo不得不独自承担项目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同时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里会出现节能改造所产生的大笔现金流出,每年回收收益的方式也使其现金周转速度变慢,这无疑不利于BESCo的成长[6]。

项目融资渠道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节能服务公司具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资金供给比较充足。在政策支持下,银行降低了节能服务业的贷款利率,延长了贷款期限,在法律上也延长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限。除了常规的银行贷款外,美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能得到REEP(Ratepayer-fundedEnergyEfficiencyProgram)专项基金的支持,这项基金主要来源于用户支付的电费和增容费[6]。近年来,美国开始利用清洁能源房产评估债券为节能改造项目融资[7]。日本的BESCo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节能专项资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国民金融公库等多种渠道获得节能项目资金[8]。德国复兴银行对节能建筑给予贴息贷款,联合银行利用国家担保和补贴建立专门的资金、重建信贷机构推出“二氧化碳减排项目”和“二氧化碳建筑改建项目”为节能项目提供低息贷款,此外,政府还在资金上鼓励个人和企业在住宅节能领域投资[9]。目前,我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建筑节能项目,其资金主要来源于BESCo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形式使BESCo承担了项目融资的全部压力。由于从政府获得的项目资金十分有限,多数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只能从银行或民间借贷。然而,因公司的大量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留在客户方,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不承认这种资产的实在性,亦不认可把这种资产作为信誉抵押。另外,我国建筑节能服务作为新兴产业还未广泛被公众所了解,许多民间资金的投资者对其态度比较冷淡。

专业技术发展与人才培养发达国家的BESCo经过20多年的成长,汇集了建筑节能服务领域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具备节能方案设计、施工、项目管理、融资等能力,其服务标准完善,服务质量水平高,服务内容比较丰富。美国建筑节能标准及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为建筑节能领域提供了统一的执行标准。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下属的各实验机构,分别从事新型建筑材料、能源、光源以至灯具等相关研究,并通过企业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10]。在人才培养方面,美国社区大学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团体联盟组织是节能人才的主要供应源,为节能领域培养了能源经理、暖通技术员、能源审计师、可再生能源专家和建筑分析师等专业人才[11]。日本“建筑物的节能标准”以及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价系统(CASBEE)[12],为建筑节能领域提供了统一的参考标准。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开发机构(NEDO)对附属于建筑节能服务企业的建筑节能研究所的研发项目负责组织、管理和推广应用[12]。在节能人才的培养方面,日本专门的节能管理学校为节能服务公司培育了一批节能专业人才,经过培训的学员,可以获得国家颁布的资格证书[13]。德国高等院校及相关机构开展的能源管理师培训,为建筑节能领域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服务领域的企业较少,缺乏专业精英,服务标准不完善,服务内容较为单一[14]。其次,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建筑设备、部品、材料等产品的节能标准和能效检测与评估标准等发展滞后,建筑节能技术创新机制尚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从事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研发的队伍比较松散;企业与科研院所、大学、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之间缺乏相互沟通;一些大学或科研机构研发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难以在建筑节能项目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另外,在大学里,也没有设置相应的专业和课程、以及专门培养建筑节能服务领域的专门人才。#p#分页标题#e#

技术咨询合同范文6

临沂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监督审核力度,于年初提出了管理创新课题———“基于风险管控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提出这一课题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相关的资料收集、理论研究、实践分析,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审核力度。体系从建设到运行半年多以来,大大提升了合同管理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真正做到了精细化管理,规避了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

【关键词】

合同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0前言

风险管控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当前建筑施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没有高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只有不断规范合同管理,做好合同风险管控,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临沂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型电力施工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二级资质。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元,职工286人,年收入5亿多元,每年需签订大量工程合同。作者对该公司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参考大量资料,帮助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收到良好效果。

1实施背景

1.1国家不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制化管理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经济法律的强制性。近年来,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房屋维修办法》、《总分包实施管理办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各个合同主体之间联系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目前建筑施工市场竞争趋于激烈,企业利润逐步减少,合同风险不断加大,只有重视合同管理的企业,才能有效减少工程建设风险,增加企业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1.2国家的反腐形势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对企业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国家政策、经济的主要着眼点就是抑制行业腐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的透明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同时,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初步建立,对企业管控水平的要求不断提升。电力工程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不断加剧,电力施工企业产能过剩,竞争更加激烈,合同价格越来越低,而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却越来越高,造成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持续提升。因此,只有重视合同管理的企业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保障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1.3随着超越电力建设公司生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扩大,企业自身也需要对合同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有效的改进、优化和提升

2014年,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全年承揽输变电工程45项,架设线路总里程340.56公里,实现变电容量183万千伏安。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6亿元,同比增加13%。企业的高速发展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对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有效的改进、优化和提升,是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总之,在建筑施工市场上,一个不慎签订的合同就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目标

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提升效益为目标,与现有管理体制和手段相结合,力争用最小的改动,实现最优的风险控制效果。企业建立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主要目标就是“对企业合同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合同管理体系的目标定位在于:

1)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实施、履约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

2)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施工合同的签订条件越来越苛刻,而施工合同的价值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生死存亡。

3主要措施

3.1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公司在企业内部选拔出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优秀合同管理人员。同时,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建立完善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员的选拔和后续发展。同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对所有签订的合同建立电子文本,同时编制电子目录,方便合同的检索和查询。

3.2合同科学分类

结合公司实际,将企业的合同划分为三类,实行分类管理。一类,经济合同包括股权投资合同、对外借款合同、对外担保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无形资产买卖合同、对外捐赠合同和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对外分包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最终由供电公司总经理批准。二类,经济合同包括100万元以上低于500万元的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对外分包合同,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合同、承揽合同;最终由供电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三类,经济合同为一、二类经济合同以外的其他经济合同(如5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合同、承揽合同,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发包合同。)由本企业负责人批准。同时,将合同类型调整为:物资采购合同、承揽合同、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其他合同、股权投资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无形资产买卖合同、捐赠合同。

3.3防范合同源头风险

1)参加系统外部工程投标前要认真调查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和项目核准情况,对拟投标项目的风险进行审慎分析。重点研究发包人是否存在可能无力持续支付工程款的倾向;是否存在信誉问题,是否有滥用权利,对承包人施行非合同约定的罚款或扣款等现象发生。加强投标前的合同风险评估和审查,分析合同中可能给承包人带来风险的条款,对存在明显不合法规的歧视性条款或缺失公平的“霸王”条款的招标项目,应坚决放弃投标。

2)参加系统内投标也要仔细研究标书,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计算基本施工成本,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

3)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系统内的合同一般采用国家电网公司统一文本签订。系统外的合同,根据市公司法制办审核后的文本确定。施工单位在审查时应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或产生歧义。

3.4做好合同(签订)后评估

1)建立和落实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加大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与考核激励机制,将批准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作为与项目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主要依据,作为项目实施内部承包、外部分包的合同签订依据。

2)做好合同后评估优化施工方案,合同后评估是以中标价为基础,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组织及施工成本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测算并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编制责任成本预算,预测项目的成本和效益。

3)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每个角落,促进合同管理的专业化。

3.5切实做到合同履约

1)要降低项目管理风险,首先要妥善收集和保存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和现场验收等资料,认真按合同约定期限、合同约定程序做好签证工作,同时要注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权限,防止无效签证。其次要按合同约定定期报送工程进度结算资料,并附上完整的结算说明和结算依据,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将所经手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书(指投标预算、施工组织设计、报价书)和合同文本对公司管理部门或项目部进行交底,使他们对施工合同的签订情况有比较详细深刻的了解。

3)合同为转移企业风险,可能会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等风险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3.6完善变更审批手续

在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可预见和可变更风险,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合同内容,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采取全过程、系统化的动态合同管理。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偏差,对工程实施情况实时进行诊断。合同履约过程中要积极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或减轻风险的不利影响,及时修正、变更、补充合同,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必要时选择终止合同。

3.7控制分包合同风险

1)建筑企业分包合同风险控制的水平,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直接反映。对分包商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跟踪考核、评价,完善分包商信誉评级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引入分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准入及清退管理制度,实施分包商战略合作伙伴管理,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合格分包商,严禁不合格分包商参与工程分包。要求所有进入超越电建公司的分包商队伍必须通过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入网。

2)合同签订后,工程的预算成本可以基本确定下来,企业在组建项目部时,能够根据预算成本按照市场法则确定责任成本,确定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工程实施时,可以将费用分解到各分部或分项,能够做到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费用、管理费用,为节约工程开支、争取工程盈利打下基础。

3)为规避合同风险,提高企业效益,2014年超越电建公司新成立了“配网施工队”,减少配网工程的分包,消除了分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同时规范了零用工管理,从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租用民工,规避了劳动用工合同和伤亡赔偿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4总结

合同管理体系实施以来,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真正做到了精细化管理,规避了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2014年以来,超越电建公司共签订合同230多项,未发生一例合同纠纷;办理工程结算160余项,都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例办理,做到了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作者:刘乐璇 单位:临沂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1]王爽.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防范办法[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

[2]潘锡雄.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14).

[3]李宏强.浅析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J].现代品牌,2011.

技术咨询合同范文7

建设工程中的合同多种多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1)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勘察承包合同、设计承包合同(建筑设计、装修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

2)委托合同。主要包括招标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同、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等。

3)买卖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电气设备买卖合同、仪器仪表买卖合同等。

4)咨询服务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等。

5)其他合同。主要包括拆迁(施工、补偿)合同、协调配合合同、土地转让合同、检测合同等。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才能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根本利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以工程实际为出发点。合同管理必须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方案,编制出合理的合同条款。

3)预防风险、避免纠纷。工程参建各方应考虑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自身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方法,对自身起到保护作用。

4)明确权利和义务。合同管理应将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最大限度地纳入到管理范畴中,必要时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等。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3.1建设工程初期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初期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做好规划工作。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详细分析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对合同管理有影响的一切因素,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且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合同构架图。

2)确定工作重点。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重点,如合同构架图的制定、合同文件体系的建立、合同签订工作、合同履行工作、合同纠纷及索赔处理工作、合同资料管理工作等,使得后期合同管理工作能有的放矢。

3)完善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完善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制度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据可依,不按个人意愿进行随意管理。

3.2合同签订管理

合同签订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确定合同签订对象。对于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出招标公告,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招投标的顺利完成;对于特殊情况无需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综合分析潜在签约主体的整体实力,对其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人员及设备等进行考察,确保其履约能力。

2)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到合同基本条件的分析和谈判原则策略的采用,工程建设不同阶段不同合同的基本条件不尽相同,确定合同的基本条件后,双方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出合同谈判的基本策略,主要包括:(1)以对方必须满足合同的基本条件为前提,通过基本条件引申至其他条件;(2)对于内容较为灵活的合同,谈判前应制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在谈判中争取实现最高目标;(3)事先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各种条件和要求,并预先制定好相关的对策;(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据理力争。

3)组织合同签订。合同谈判结束后,应根据谈判结果拟定相关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内容应完整,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予以明确,并将各种风险考虑进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3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履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在合同履行前,应对与合同履行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交底,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关注的条款,便于现场管理人员能及时检查、控制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与之相关的来往信函、签证、会议纪要、变更通知单等资料;

3)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问题和解决方案详细记录。

3.4合同纠纷及索赔管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纠纷和索赔现象,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方法:1、在过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并保持签证、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资料,以便在索赔过程中能充分、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2、接到对方的索赔申请后,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及时作出处理,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提出反索赔;3、对于施工过程中对方明显出现违约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通过调查取证,及时向对方提出索赔,同时可采取法律措施防止事态扩大;4、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如通过专题会议讨论、现场协调等方式,缓解矛盾,尽量避免因诉讼和仲裁造成停工,给双方带来损失。

3.5合同资料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应重视合同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项目初期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合同文件统一记录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借阅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合同资料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因管理混乱出现遗漏、缺失等现象。在工程开始实施后,应安排专人进行该项工作,妥善保存所有合同以及一切相关资料,以便查阅,直至工程完工后将应上交的文件移交给档案馆等相关单位。

4结语

技术咨询合同范文8

合同是保护当事人双方正当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备性进行审计,做好合同管理审计工作,促进合同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本文结合笔者工作实践经验,对烟草商业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审计的要点做一些研究探索。

【关键词】

烟草商业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审计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审计简介

1.开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审计的意义。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烟草商业企业的管理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开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指导作用,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企业利益。企业需要高度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使合同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保障,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2.工程合同管理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实践,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审计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合同签订阶段和履行阶段。在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存在合同签订要素不完整、合同文字用语不够准确严谨、合同条款不够规范全面、存在合同漏洞等问题,容易引起歧义和纠纷,最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在合同履行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当合同履约过程中需要变更时未及时变更导致经济损失;二是未按要求发出书面信函致使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三是应当行使的权力未有效行使,比如对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的追责;四是对书面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资料不够重视造成不良后果。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审计的要点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商务谈判阶段的审计。审计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商务谈判阶段的审计需关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谈判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有没有具体的谈判方案和要求。二是参加商务谈判人员的构成是否具有代表性,技术、经济、质量、安全以及监理、咨询部门各方面的人员是否到位。三是有关专业部门和人员在进行商务谈判时,商谈的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法、公允,与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具体条款在合同中有无体现。对有争议条款的讨论是否充份明确,合同各要素的谈判是否全面,是否有未达成一致的意见。四是商务谈判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商务谈判过程是否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案。五是合同审批流程,抽检各审核环节合同审核情况,审计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

2.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通用部分的审计。对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通用部分的审计主要需关注以下七点:一是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合同签署过程中的流程是否符合烟草行业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二是合同各方的主体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各种签章是否齐全,名称是否一致。三是通过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招标监管的项目是否进行合同备案,备案合同与实际执行中的合同是否完全一致。四是合同额与中标金额、合同工期与中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是否存在差异。五是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六是合同中的计价形式、洽商变更、清单错漏项及风险约定是否清晰,合同条款中合同款支付的方式和支付进度及合同履约等约定是否符合行业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七是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表述条款是否清晰严谨。

3.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审计。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审计主要需要关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施工合同是否就承包范围、结算方式、价差的调整、措施费及风险费、甲供材料和设备的价格、采保费、总分包之间的配合与责任、工程索赔以及工程变更部分价款调整等内容予以明确。二是施工合同是否明确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计价原则;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三是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施工单位结算申报金额与审定结果对比当审减金额超过10%或地方规定最低比例时,超过部分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四是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否符合行业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五是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履约保证金规定的比例、提供的方式、退还的时间及履约的责任和义务。六是施工合同中是否有变更洽商的计价原则和审批权限等条款,是否有调价的原则及依据。七是施工合同中廉政建设协议、专用账户共管协议、安全文明施工协议、文件整理移交及档案管理协议、工程质量保修书、预付款银行保函等合同附件的合法合规、合理及可操作性。

4.勘察、设计及其他咨询类合同审计。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和其他咨询类合同是合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审计时需要注意:一是委托人对勘察设计完成时间的要求、委托人对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质量的要求等是否满足项目实际要求。二是设计合同中关于设计单位对于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中技术的配合与支持是否到位,审计合同对于其酬金的支付是否与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深度匹配,权责约定是否明确。三是其它技术咨询类合同委托人对受托人工作内容范围的要求、工作质量及提交工作成果时间的要求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整体进度的要求,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约定是否明确等。

作者:许名卉 单位:湖南省邵阳市烟草公司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