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语文教育与人文素质培养论

公安院校语文教育与人文素质培养论

一、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对人文素质培养的意义

具体来说,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对人文素质培养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可以培养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公安院校侧重于自然科学的教育教学,而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通常是确定的或者收敛的,相较于此,人文科学的思维方式通常是多元的或者发散的。据此,可以通过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实现两种思维方式的交叉和碰撞,使学生形成全方位的知识结构,这对培养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次,通过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可以提升公安院校大学生的文学修养,有助于培养其丰富的情感。大学语文教材中的文学作品往往凝聚了古人丰富的情感,揭示了人们之间的情感真谛,彰显了面对困难和挫折的坚强意志。通过对这些文学作品的学习,公安院校的大学生可以逐渐提升自己健康的情感和意志,使其在将来的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并注重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

二、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中人文素质培养的现状

尽管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对人文素质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公安院校对人文素质的培养状况不容乐观。对人文素质的培养,不同公安院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而良莠不齐。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中人文素质培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公安院校业务素质培养与人文素质培养失衡当前的新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走科技强警、人才强警、创新发展之路。”因为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人才的重要场所,所以公安院校的教学任务主要集中于警务技能训练和公安专业知识的教育两个方面。在此背景下,以掌握公安技能为目的的业务素质培养成为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和教育的最主要内容。人文素质的培养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通过全面的人格塑造来实现培养目的,因而许多公安院校受到人文素质培养无用论的不良教育理念的影响,公安院校对大学生的培养往往侧重于对其业务素质的培养,而忽视了对人文素质的培养。在这种知识化倾向的影响下,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在实践教学中,学校对与培养学生业务素质相关的课程投入了较为丰富的教学资源,而在大学语文教学方面则甚少关注。尽管大学语文在公安院校中作为一门必修课,但是从考核的方式来看,其考核的严格程度却低于其他选修课。因此,公安院校业务素质培养与人文素质培养失衡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在此循环中,教学资源会越来越向与业务素质培养相关的课程倾斜,最终导致大学语文教育教学的地位越来越边缘化。

(二)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存在不利于人文素质培养的因素在公安院校中,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存在诸多不利于人文素质培养的因素,这些因素构成了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中人文素质培养的内部问题。首先,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学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有些高校的大学语文课程没有按照公共必修课的标准进行教育教学,而被视为选修课,进而遭受到压缩课时的待遇。有些公安院校开设大学语文课程遭到质疑,其在公安院校中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语文能力方面至今仍受质疑。其次,现有的教学方法单调,不利于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公安院校的主流教学模式是对经典文学作品的讲解,以此来实现学生对范本技巧的了解,提升学生的语文表达能力。但是,这种主流的教学模式与中学语文教学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显然不能满足公安院校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的需求。

(三)公安院校学生对人文素质培养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公安院校中,许多学生将学习的重点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方面,对人文素质的提升缺乏兴趣甚至抵触,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公安院校学生对大学语文的学习缺乏主动性。这些情况恰恰反映了公安院校学生对人文素质培养缺乏足够的重视,因而成为公安院校语文教育教学的外部问题。此外,就语言学习来看,基于英语四级、六级考试的压力,公安院校的学生对英语的热情和投入远远超过了语文。大学语文不是考研的科目,加之大学语文的考核相对宽松,对于公安院校的学生而言,大学语文丧失了学习的“实用性”,因而公安院校许多学生将大学语文课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

三、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中人文素质培养的几点思考

针对前述的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中人文素质培养主要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完善。

(一)注重公安院校业务素质培养与人文素质培养的协调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公安人才不仅要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还应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公安人才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不仅能预防腐败,改善警民关系,而且能促进警察队伍内部的和谐,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因此,在培养公安人才的教育教学阶段,与业务素质的培养相比,人文素质的培养同样重要。大学语文对公安院校学生健全人格的塑造具有巨大的作用,大学语文通过汉语这一媒介,向学生传达情感,使学生获得知识、提高素质,最终形成人文化的价值观念。因此,需要在公安院校中注重业务素质培养与人文素质培养的协调,事实上,应在人文素质培养方面树立大语文的培养观念。在教学实践中,“使大学语文教育从过去封闭、单一的课堂教学阶段走向开放、多元的课内外教学相结合的大语文教育阶段”,最终实现公安院校业务素质培养与人文素质培养的平衡。

(二)去掉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存在的不利于人文素质培养的因素,提升公安院校学生学学语文的主动性首先,需要大学语文教师对教学的内容和体裁进行甄选。如今,市面上大学语文教材琳琅满目,而无论哪一版本的大学语文教材都比较厚,教师要想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大学语文教育教学任务,需要对讲授的内容进行甄选,从而有针对性地实现人文素质的培养。其次,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应营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公安院校的专业课学习是在严谨的氛围之下进行的,因而在大学语文教学中应为学生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让学生在愉快的氛围中接受知识,使人文素质培养充满乐趣,将学生“拉回”课堂。大学语文教师要努力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实践中来。同时,应注重学生交流,鼓励学生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语文教育教学要结合生活的实践,潜移默化地接受积极的人文观念的熏陶。再次,公安院校应为大学语文教师的科研和教学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在公安院校的科研和精品课程申报中给大学语文课程预留一定的名额,公安院校应鼓励本校大学语文教师积极进行科研,在国内外的期刊中发表文章。还应鼓励大学语文教师为实现人文素质培养目的而开展一系列教学改革,通过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促进公安院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的改革。大学语文教育教学仅仅是人文素质培养的一个方面,公安院校学生在毕业之后,仍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实现自己人文素质的提升。值得一提的是,在人的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需要公安院校责无旁贷地在学生的大学阶段,通过语文教育教学实现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

作者:汪楠 单位:吉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