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学科建设下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培养

一流学科建设下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培养

【内容摘要】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也是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面对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知识创新加速、社会需求多元化,艺术类研究生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根据艺术类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特色,以问题为导向,作者探寻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的优化。

【关键词】艺术类硕士;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模式

国务院在2015年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即成为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关注的核心。研究生教育作为学科内涵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对一流学科打造和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2017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针对发展改革任务,提出“主动适应需求,动态调整优化结构”和“改革培养模式,提升创新和实践能力”的规划要求,强调“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同时指出“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机制,加快完善专业学位体系,满足各行各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1]面对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知识创新加速、教育人才竞争加剧,研究生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推进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成为一流学科建设的关键支撑。

一、艺术类研究生培养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深化,其中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是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得到快速提高。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中,提出“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2],进一步明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的区别,同时强调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学术学位培养模式。创新能力培养、职业能力导向和各具特色的要求,为研究生分类培养提供了重要的指南。中国艺术类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反映在艺术学学科由原来的文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上升为独立学科门类后,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教育层次相应提高。目前,艺术类硕士研究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也称为MFA,分别以学科和领域划分。艺术学门类下包含5个一级学科,分别是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3]。专业学位包括音乐、美术、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艺术设计8个专业领域。笔者认为,建立科学健康的艺术类研究生分类培养制度,首先应面对下列问题:一是目前艺术学科门类下,存在学科设置不尽科学的现实问题;二是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存在高等教育规律、艺术教育规律和艺术创作规律未能协调发展的问题;三是学位制度中,艺术类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型”与“专业型”学位存在划分简单、培养环节侧重不明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成为推进艺术类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优化分类培养的研究与实践的必要环节。

二、艺术类人才培养学科规划中的问题

艺术学上升为我国第13个学科门类时,受制于当时政策等因素,一级学科的设置存在随意性问题。中国美术学院教授曹意强指出:“当时规定,艺术门类的一级学科数目,不能超过从中独立出来的文学门类。在此学科本身的合理性让位于其他考量。”[4]虽然成为独立的艺术学门类,但其学科规划边际仍然模糊,如将音乐艺术和舞蹈艺术并做同一个学科——音乐与舞蹈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两个不同艺术种类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从现行的学科目录来看,在艺术学门类下,单独设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将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和带有明确实践应用性质的艺术教育、文化创意产业及艺术管理等研究方向纳入其中,却将分类研究的设计史论、美术史论等方向设在设计学、美术学等一级学科中。如此的矛盾划分,给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带来了相应问题。因此,以学科评估与学位授权点评估为重要指标的“双一流”建设中,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的发展和研究生培养,应考虑目前学科划分的弊端,采用跨学科的评估和培养思路,打破固化的师资队伍、研究成果、人才培养成果、学科基地归属等要素,推动艺术学理论学科良性发展,为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目前不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基础的学科评估,还是各项学位点水平评估、合格评估等,在体系和指标上,仍缺乏对应艺术教育特点的面向。虽然已完成的第四轮学科评估将艺术创作成果作为权重,但整体仍然保持在传统哲学社科项目、核心的核心框架下。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家艺术基金的设立,对于艺术教育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应作为进行艺术类高校、学科、专业评估和排名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立具有艺术特色内涵的学科评价体系将成为艺术类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保障。

三、厘清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培养中高等教育规律、艺术教育规律和艺术创作规律之间的关系

“党的明确指出文化是民族强盛的灵魂和引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取决于文化的复兴和艺术的高度……关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文化竞争力的伟业。”[5]需要正视,艺术本身在不同时代的变化中、不同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下、不同意识形态里存在着不同的标准、定义和功能价值。从传统到现代,中西方艺术人才培养的途径、教授方式与艺术传播方式不断变化。面对越来越细致的社会分工所带来的复合需求,艺术人才培养存在学位类型、层次与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对应不够完善,以及职业艺术家、艺术教育者和艺术行业从业者身份交叠、相互转换等问题。尤其是存在艺术中学术研究与艺术创作、艺术实践与艺术理论、现代艺术与传统艺术、艺术创作与艺术市场等关系的认知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艺术类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的发展。关于艺术中的学术研究,在学界一直有相对大的争议,“在不合理的学科设置背后隐藏着一个现代偏见,它完全背离中国传统学术精神,同时也背离世界学术精神。正是这个偏见,造成了重文字而轻创作的不良倾向,严重阻碍了中国艺术教育、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的进展。”[6]诚然,艺术原理、艺术史和相关理论应该是高层次艺术人才必须掌握的知识素养。但艺术家完成一件作品,是否属于学术成果?不同艺术种类通过自身的表现语言完成艺术创作,是否最后必须要用文字表达才能成为学术成果?对艺术创作与学术研究的关系,应给予重新读解,可以说,艺术即学术,艺术创作即为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对艺术中“学术研究”“科学研究”的内涵界定,能够使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专业能力训练、学位论文撰写等方面的要求更加符合分类培养目标。

四、完善艺术类学位制度中学术型和专业型培养分类

过去我国对艺术类研究生一直授予文学硕士(MA)学位,2008年开始授予艺术专业硕士(MFA)学位(简称艺硕),是与国际高等教育接轨的艺术实践人才的最高学位。艺硕有较明确的培养要求,侧重艺术专业创作能力的培养。随之,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培养,由原来单一的学术型培养模式转向增设专业学位应用型培养模式的双重格局。目前就两类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等方面来看,存在共性问题。如招生入学,由于目前国家艺术类研究生招生政策仍采用文化课统一考试,专业水平由招生院校集中复试的模式,培养单位及导师不能深入了解考生专业程度和学习意向,也未能有效根据不同学位特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分类考核要求。国际上艺术教育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对MFA的招生采用申请式入学方式,在达到学士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的相应要求时,可以通过学生提供的体现专业能力证明、学习目标意愿材料等考察,进行招录。因此,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应从招生制度的改革开始,从艺术类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出发,以专业能力为考察重点,合理规划分类比例,从入口环节为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打下基础。细化分类培养模式。学术学位研究生,也称为研究型,以拥有较高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培养目标。但在艺术学一级学科下,除艺术学理论外,其他4个一级学科存在许多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研究方向,如油画、音乐、舞蹈表演等。因此,传统研究型和应用型的简单二元划分并不适应。可考虑将教育教学内容纳入课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以培养急需的“双师型”(职业艺术家+艺术教师)的复合型创新艺术人才。专业学位建设,应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尤其是推动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加强实践教学。艺术中的“实践”在很大层面上包含全部艺术活动,无论是绘画创作还是歌曲演唱等,都是艺术家将自身对艺术的理解、观念和语言,通过艺术技能完成的艺术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力水平的提高,主要不是在集中的课堂讲授中完成,更多的来自导师对学生的艺术创作练习的指导。通过师徒传授、流派传承这种艺术学习的特色途径,能够建立体现不同地域文化特色、不同高校特色的多元化培养模式。

五、结语

综上所述,应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在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中,依据社会需求、学生个体差异和“双一流”建设的内涵,优化培养类型结构,构建艺术教育的创新生态和高校办学特色,全面提升艺术类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作者:涂中方 赵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