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例6篇

人防工作督察报告

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1

《检察风云》: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就上海市检察机关来讲,这给戎们的工作带来哪些新的任务或者说挑战?

陈旭:在我看来,在未来的五年中,上海市将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些都为上海检察工作的发展拓展了一个新的空问,而且,一直以来,各级党委、人大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同时老百姓对检察机关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满期待,应该说我们检察工作越来越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这些都为检察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当然,当前我们国家仍处于一种深刻的变革之中,刑事犯罪仍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里处于高发状态,严重暴力犯罪增多,涉众型经济犯罪时有发生。与此同时,新领域、新手段的犯罪可能更加突出,这些都给检察机关打击和预防犯罪带来巨大挑战。

还要强调的一点是,信息化条件下,我们如今的社会更加开放、透明,检察活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舆论的广泛关注,这给检察工作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要求高了,是一种压力,同时也就可以促成我们工作效能的提升,促进我们改变传统的检察到乍方法,探索新的模式,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百姓。

《检察风云》:在“十二五”规划中,再次重中了和谐社会的构建。您认为,在这方面,我们检察机关在以往的基础上,还将有哪些新的、更加深入的探索?

陈旭:推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要做的工作有很多方面。比如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坚持依法严惩那些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很大的刑事犯罪同时,要贯彻“两减少、两扩大”精神,也就是对初犯、偶犯、未成年、老年人犯罪的,还有“民转刑”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轻微刑事犯罪决速办案机制,探索附条件不、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等等改革措施。再比如,我们要积极探索未成年人附条件不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逐步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的工作机制。这些都是减少对立面,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方式手段。

《检察风云》:在百姓眼中,提到检察机关,首先想到的就是打击贪官,而也是目前尤其让人痛恶的顽症。具体到这项工作上,我们在新时期将有哪些举措呢?

陈旭:没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一直以来是我们检察机关的―项重要工作。2010年12月28日在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0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全党同志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按照中央、市委、高检院对“十二五”期间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要重点查处涉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查处那些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资源管理等领域的贪腐案件,因为它更直接牵连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另外,要及时介入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这些案件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渎职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司法人员徇私枉法、非法拘禁、非法搜查、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的监督和查力力度,坚决纠正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需要强调的―点是,渎职侵权犯罪仍然是惩防职务犯罪中相对薄弱的环节,要解决对这类案件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思想认识不统一,解决在这类案件查办中发现难、查办难、处理难的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仂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要建立反渎职侵权联络员制度,完善侦查办案工作机制,推进侦查办案一体化机制建设,建立重大渎职案件异地力理机制,由市检察院统一指挥。

《检察风云》:您曾经在一次接受采访时提到,“上海预防职务犯罪如同气象预报一般可以预测预警”?应该说,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上海检察机关也取得了相当的成绩

陈旭:坚持标本兼治,把预防犯罪作为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出明显成效,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的工作。接下来,我们要探索建立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预警和预防建议。积极推出检察机关内部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预防与反贪、反渎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定期研判案件庸况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侦查和预防脱节、整体合力不强等问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增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要强化重大工程创双优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形成系统注的报告,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管理透明和诚信题体系建设。

刚刚你提到我说的“天气预报”,实际上也就是我们的职务犯罪预警预测机制,接下来,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完善与案件预防有关的信息收集、分析、整合和机制,切实提高发现风险信息并及时分析、报告、研判的工怍能力。

《检察风云》:2009年10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曾经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上海市检察机关的工作始终围绕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开^要进一步完善者一职能,您认为接下来还应该采取那些些措施?

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2

2021年8月3日,驻检察院纪检组2人按照上级纪委疫情督导的统一部署,对市检察院落实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检察院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1年第5号)要求,加强对7月10日以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干警排查力度,要求干警主动报备自己及家人的外出行程路线。检察院目前已恢复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人员进机关,需要扫出入码和行程码。另外,检察院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到乡镇检查督导防疫工作。派驻组和检察院开展联合督察,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中,检察院设立哨点,配备酒精、手消等消毒用品,专人值守,如发现黄码或红码立即报告。检察院大厅工作人员加强防控意识,做好大厅消杀、群众监测体温、疏散等工作。

二、发现一个问题情况及整改情况

但在对单位出入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个问题,出入人员有人未按照防疫要求戴口罩,经派驻组提醒,出入人员能够做到出入佩戴口罩,不聚集。

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3

一、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惩处、教育、防范的新思路

近年来,泰和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市、县有关部门先后严肃查处了原文化广电局局长康文龙、原林业局局长匡翠圣、原供销社主任肖如玺、原民政局局长孙夏元等多名科级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在全县上下引起较大反响。同时,面对案件查处的数量在增加、违纪金额在上升、涉案人员在增多,不断出现窝案串案及集体腐败的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如何能使查处一案起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治理一方的作用,使发案单位、相关系统、相应行业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件,成了我们必须破解的难题。20**年8月,泰和县纪委监察局抓住重点,明确目标,下定决心大力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从标本兼治、更多的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的要求,提出了在办案过程中体现惩防并举,按照“一查二教三防范”的工作新思路,寓治本于办案的全过程之中。而且首先将这一思路运用到查处县供销社领导腐败案等几个大案要案的过程中,收效良好。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根据总书记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又开展了关于“以治本促发展”的专题调研,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进一步规范“查、教、防三位一体”的办案思路,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治本工作作为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把治本措施由发案单位延伸到整个系统。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治本措施,又提出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调查组在查清案件写出调查报告的同时,要写出案件剖析报告;发案单位在案发后要写出检查漏洞汲取教训的自查报告和案后完善制度、整改治理情况的报告,使办案治本工作进一步体现惩防并举、查处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两年多的办案摸索实践,使我们明白必须正确处理查处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一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执纪监督最有力的手段来抓,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通过惩处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二要深化办案惩诫教育功能,坚持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剖析违纪违法者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腐败的危害和教训,遏制产生腐败的主观动机,教育党员干部“不搞腐败”。三要强化办案的防范功效,突出查找涉案单位体制、机制、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为此,县纪委监察局确立了“五个以”的办案方略: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以增强办案效果为目标,以抓好办案治本为途径,以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为抓手,以强化办案纪律为保障,努力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赢得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共同认可,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常抓常新,遏欲制权抓防范

在办案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任何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腐败动机的恶性膨胀和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办案治本工作中,紧紧围绕遏制腐败动机和规范制约权力两个方面,逐步从查一个案件、治理一个单位到抓一个案件、治理一个系统,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发案单位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定和管理方面的病症,并创造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防范。

(一)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单位

去年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县广电局、供销社等单位案件过程中,发现几家单位的主要领导、部分职能科室存在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现象,且俨然形成一股习气。为了遏制这股的歪风邪气,县纪委督促这几家单位在全体人员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刹风肃纪的警示教育活动。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为期20天的执法大讨论。为深化警示功效,县纪委召开有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以“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县纪委还与电视合制作专题节目,在电视上连续播放。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协助这几家单位从源头上认真剖析本系统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和薄弱环节,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过程中处罚权这个关键部位,建议将检查权、处罚权和执行权三权分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这几家单位的新任领导班子接受了履新培训,以案为鉴,严肃处理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并针对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两个重点部位,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治理工作。

一是规范检查行为和处罚权限。在实行“单位领导班子统一安排部署,检查行为向被检查对象公示,被检查对象出具执法自律回执卡,检查执行与审理分离,罚没款财政专户缴存,单位领导事后随机回防”的工作机制,将检查的执行、审理、罚没三权分开,进一步巩固、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完善了接受监督的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了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的问题。通过完善这些措施和工作机制,规范了执法法权,把重要权力置之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完善各项执法和廉洁勤政制度。协助发案单位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和5项效能建设制度。行政执法、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完善了财务和罚没款标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公示制度、检查人员廉政情况反馈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举报中心工作细则等9项制度。

三是开展以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等“十二查”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整顿。对照有关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请有关领导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人人查找自身问题,书面总结,展览交流,解决了多年存在的思想问题,凝聚了人心。

通过一年多来的综合治理,这几家单位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违纪反映明显减少。

(二)大胆创新,由点及面抓系统治理

2007年9月,该县针对一些腐败“重灾区”普遍存在的单位“一把手”“决策一言堂,权力一把抓,用人一朝臣,花钱一支笔、言论一个音”现象,确定做好监督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下决心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基于此,我们谨慎地推行两条新举措,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实行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制度。从这些“重灾区”发生的一些腐败大案来看,不少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往往起到了负面作用。以党纪、政纪约束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势在必行。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置于“阳光”下,2007年11月,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和公示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另外,为方便领导干部了解相关政策,县纪委组织整理了2001年以来中央和省内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文件规定,以党课材料的形式,分发给全县每位科级干部阅读。

二是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2007年12月,县纪委确定了沙村镇、建设局等13家为党政正职监督试点单位,开始试点分解“一把手”权力:单位“一把手”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材料等敏感事务,全部交由副职管理。新制度将“一把手”的职能转变成监督副手,形成相互制衡关系。实行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副职有了权力,有利于调动副职的工作主动性,任监督组长的“一把手”时刻约束着副职用权行为,因而不敢乱用。反之,这一制度赋予副职直接分管的权力,增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对人、财、物“三权”分解后,县纪委还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等配套制度,犹如一道道关口,筑起了一道道防线。这一举措今年3月由点到面在全县全面推开后,在各单位正职领导中无异于引发了一场大地震,广大干部群众更是击节叫好,同时也很快收到了实效。县纪委监察局与审计、财政部门对全县2008年1-8月份接待费用检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5.31%,节省了80余万元。

三、正本清源,“一案双报告”深化治本功能

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4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地方税务局税务人员廉洁从政,规范执法,确保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税收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关于加强税务系统廉政风险预警工作的意见(试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通过全面的廉政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强化廉政勤政教育,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实施有力管理监督,促进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科学、规范、廉洁运行,为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三条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工作坚持早发现、早预防、教育为主、积极整改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工作在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

第五条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采取下管一级的办法,多头预警,层层保障。

第二章廉政风险防范预警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立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兼任。

第七条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纪检监察部门为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员的管理机构。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员主要由各部门产生,其业务统一归监察室管理,由纪检组负责。

(二)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员负责采集、归纳、整理本单位、本部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预警信息,按月填报《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表》和《地方税务局“两权”监督报告表》。

(三)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员采集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主要从行风评议、问卷调查、媒体报道、群众举报和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中分析归纳、了解整理。

(四)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员要坚持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未经审核的预警信息。对已的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未经主管部门或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散发、复制、转发、转载。

(五)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员在每季度第一星期,向监察室上报《地方税务局季度廉政纠风预测分析报告》。

(六)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坚持按月采集,遇有重大事项及时采集分析上报;每季度由纪检组组织召开一次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员工作会议,综合汇报和分析预警信息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后续工作。

第三章廉政风险防范预警的途径和内容

第八条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采集途径:

(一)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二)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反映的问题;

(三)地方纠风办、行风热线等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

(四)领导班子联系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五)稽查局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

(六)法规科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七)监察室执法监察、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八)人事教育科年度考核、班子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九)办公室行政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十)办公室年度审计、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十一)在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两票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十二)办公室在网络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十三)办公室在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问题;

(十四)其他发现情形。

第九条发生下列事件应实施预警:

(一)部门或所属人员有可能发生违法违纪以及重大违规行为或已经发生,需今后防范制止的;

(二)部门或所属人员出现了不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税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等贯彻执行中,易于出现重大偏差失误或不廉违规的行为时;

(四)即将或正在进行人事任免调整、实施大型基础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涉及人、财、物的行为时;

(五)违反《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投诉事项的;

(六)党组认为需要启动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实施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应着眼防范,结合具体实际,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直接行使“两权”的部门或个人,告知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税收方针政策和廉政制度等规定,并要求组织学习贯彻;

(二)依据廉政谈话、警示谈话、戒勉谈话等制度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三)开展针对性的全员学习教育;

(四)提出开展内部审计、执法检查、执法监察的意见;

(五)提出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的建议;

(六)建立健全权力行使中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和完善有关法规制度;

(七)需采取的其他可行措施。

第四章廉政风险防范预警的实施

第十一条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实施程序:

(一)启动预警机制。纪检组,监察室应协同各职能部门,积极了解“两权”运行情况,需启动预警机制加以防范的,应立即向局党组汇报情况,实施廉政风险防范预警,防范制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发生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事件时,一般由预警信息员填制《廉政风险防范预警信息登记分析表》交由监察部门,经局党组审核同意后启动;党组未启动,单位自行发现本单位确有应启动预警机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向局党组汇报情况,填制《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启动表》并经审核同意后启动。启动表应注明被启动单位、启动事件、启动原因、采取的措施以及实施要求等内容。

(二)实施预警措施。预警机制启动后,被启动部门应严格落实《启动表》注明的各项措施,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实施。依据规定需上级实施的廉政谈话、执法监察等,由监察部门进行。

(三)反馈落实情况。廉政风险防范预警措施实施结束后,实施部门应将实施过程、结果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及时报送监察室备案。监察室应及时将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制度落实情况向局党组汇报。

第十二条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实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按季自查,在一定范围公开,每年年度终了,班子成员应按照相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规定,将上年度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报告地区局,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五章附则

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5

论文摘要: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以惩治和预防破坏选举犯罪,作为为大局服务的重要切入点,依法保障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配合地方党委,以防范换届选举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为主题,开展专门性的检察预防工作。笔者经过走访座谈和实地调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试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农村换届选举工作作一些探讨。

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和乡镇四级党委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于各级换届工作,在预防和打击破坏换届违法犯罪方面积极作为,为平稳顺利换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以惩治和预防破坏选举犯罪,作为为大局服务的重要切入点,依法保障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笔者经过走访座谈和实地调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试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农村换届选举工作作一些探讨:

一、提前介入调研,制订分类监督应对预案

今年以来,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党政和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部署,立足检察职能,配合地方党委,以防范换届选举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为主题,开展专门性的检察预防工作。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制订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方案,把专题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之中,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检察机关在基层“两委”换届中,严肃查办换届选举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犯罪分析、检察建议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以下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敬畏权力、廉洁从政以及依法参选、廉洁参选的自觉性。

——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突出抓好相关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在乡镇和基层“两委”换届选举中,对广大选民、候选人和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

——三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防止买官贿选、破坏选举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涉选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迅速移送侦查部门查处,及时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对已掌握的和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参选、备选人员以及不符合参选、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党委,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选举机构调查核实,防止“带病参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五是协助党委维护好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破坏选举、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家族和宗教势力干预选举。

——六是深入分析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积极研究防治对策。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和宣传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预防破坏选举犯罪的宣传工作,紧密配合选举进程,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选举犯罪的《立案标准》,积极引导选民和代表遵守选举纪律、维护选举秩序,依法有序自由充分地行使权利。

二、以检察机关设立的检察工作室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民主法制意识

基层检察院要把配合党委政府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为确保首先进行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检察工作当前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着力点,注重发挥检察工作室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选举一线现场的优势,加强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检察等检察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及时掌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在保障广大村民行使公民的民利、维护选举正常秩序等方面作出应有的努力。

一是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前,检察工作室根据日常巡回检察工作中所掌握的情况,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控告和举报反映的重点、上届选举存在的难点,有针对性地派出干警深入到选举工作相对复杂的有关镇街进行深入的调研、摸底,详细掌握当地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状况和社情民意。同时,检察工作室、反渎职侵权等部门与当地镇街党委、政府共同分析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并对选举过程中破坏选举犯罪多发、易发的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为有利于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发挥最大监督功效,在全面掌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动态的基础上,制订出将全市各村分为三类对象进行监督的预案:(1)把选举情况异常复杂、竞争异常激烈,特别容易出现问题的村列为重点监督对象;(2)把选举情况相对复杂、竞争相对激烈,可能出现问题的村列为巡回监督对象;(3)把能够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一般不会出现问题的村列为了解掌握对象。针对少数村可能出现阻挠选举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阻挠开票、冲击计票现场撕毁选票及聚众闹事妨碍选举等突发性情况,提出检察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前制订出相应的应急预案,把各项应对措施做细、做扎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在选举期间,检察室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也受理公民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为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方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选举期间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等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另一方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查明确属被错告、诬告的人员,及时进行澄清,依法维护受诬告、陷害者的民利,同时加强对诬告、陷害者的教育,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联系沟通,为党委的决策提供依据

在服务和保障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和组织部门报告所掌握的有关情况,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把在现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为有关部门解决选举中存在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争取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结束之际,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室要综合分析换届选举情况,分析当前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撰写出调研报告。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思考:一要确保选举经费,加大宣传力度;二要做好选民登记,保障选民权利;三要严格选举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四是杜绝拉票贿选,确保公平公正;五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选举顺利。

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争取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在地方党委、人大统一领导和监督指导下,加强与选举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发现和查处在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府领导人过程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的犯罪行为。要求重点查处以下六类破坏选举的犯罪案件:(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无效,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案件;(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案件;(3)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案件;(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案件;(5)编造事实欺骗被选举人或者捏造对选举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并加以散发、宣传,扰乱正常选举活动或影响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案件;(6)其他足以造成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案件。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街、乡换届选举活动中,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和配合,适时提前介入。重点打击: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选举设备和对选民、代表、候选人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破坏选举犯罪行为,以及故意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被选举人的犯罪行为。深挖严查破坏选举秩序背后的操纵者及其“保护伞”。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经济和社会飞跃发展,城乡面貌变化巨大,社会秩序基本稳定,老百姓安居乐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但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仍然面临艰巨复杂的任务,刑事犯罪仍呈多发态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出现,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所面临的执法环境也更加复杂。因土地征用、拆迁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不容乐观,因利益问题引发的逐年上升,社会矛盾集中显现,尤其是在村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争权利,争资源,家族宗派势力明争暗斗,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优势,对多发易发案件的存在的社会问题深入分析,积极提出解决和预防对策,将各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和措施,积极开展农村换届选举预防工作,使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切实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农村换届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参考文献:

[1]王家福、黄明川《土地法的理论与实践》人民日报出版社,1991.56

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6

监督纠正敢担当

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最高检报告中指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673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4949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6553人、不23269人。”

检察机关去年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做到了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列举了“徐辉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这些案例都很典型,检察机关在督促、参与错案纠正时,还将办理过程向全社会公开,体现了极大的决心。同时,也释放了一个信号――未来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会做更多的工作。

对于冤错案件,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最高检的鲜明态度得到不少人大代表的赞许。司法机关注重自身反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勇于纠正错案、实现公正司法的决心和信心。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3827人,同比上升42.6%;监督有关部门对224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收监执行,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121人;查办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职务犯罪252人。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崇和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规定,慎重处理职务、金融、涉黑等犯罪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履行程序,完善刑罚执行监督长效机制。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了有关“深入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监督”的内容。从报告看,检察机关清理出的4459人现已纠正4299人。这是保障人权“接地气”的体现。纠正一个被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的人,就可能会对一个家庭的生活带来积极影响。

同时,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坚持依法从严原则,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6428人,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监管执法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286人。

2014年,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垦草原等犯罪25863人,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229人。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办理毁林等案件时,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补种恢复后,依法酌情从宽处理。针对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后无人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探索督促或支持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案”说公平正义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报告更注重运用案例,回应关切,成为报告一大亮点。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张本才说,报告全文共21个案例,如、徐才厚、蒋洁敏等省部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等。“运用这些鲜活生动的案例,不仅佐证了检察工作的成效,也增强了报告的可读性、吸引力。”

从报告提及的案例看,有经济领域案件,有严惩腐败的典型案件,更有与司法机关自身相关的冤假错案的纠正案件。可以说,一件件具体案件,折射了检察机关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

从依法办理、徐才厚、蒋洁敏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的犯罪案件,到查处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等“小官巨贪”,这些案例在报告中均有着墨,体现出中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

“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行为严重影响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其中行政执法人员6067人,司法人员1771人”……报告在引述一系列数字的同时,亦提及延寿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杀警脱逃、讷河监狱发生在押罪犯利用手机进行网络诈骗的恶性案件以及晋济高速特大燃爆事故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渎职侵权行为的“零容忍”。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不回避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直面一些对司法领域冤假错案予以纠正的案例。

“徐辉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这些被公众熟悉或不熟悉的案例一一被提及,表明检察机关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这也是中国检察机关敢于向“自己人”亮剑的一贯作风。

案例覆盖各主要领域,结合报告后所附的长达18页的用语说明,代表们可以更“零距离”地触碰到中国检察机关一年以来的工作。

司法改革,完善“责任制”

法者,治之端也。通过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才会成为全社会的信仰,全面依法治国才有更深厚的基础。

实行检务公开,推进检察系统的司法改革,从严建设自己的队伍,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最高检察长并不回避检察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主要考虑了检察系统在自身的现代化过程中,应该做哪一些重要的改革。

报告中指出,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组织17个市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择优选任460名主任检察官,赋予相应司法办案决定权,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度,主任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每一起错案伤害的是案件当事人,损害的是司法公信力,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明案件真相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错案虽不能百分之百杜绝,但要竭尽全力做到少之又少。让人欣喜的是,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办案方法,完善办案制度,比如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相信经过司法机关共同努力,案件会办得越来越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