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垦施工总结范例6篇

复垦施工总结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1

关键词: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居民点;可行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 D651.1 文献标识码: A

一 项目区概况

(一)自然条件

泽州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史称“河东屏翰、冀南雄镇”,东与陵川县相连,西与阳城、沁水县接壤,北与高平市毗邻,南与河南省济源、博爱、沁阳等县(市)交界,总面积2024.40平方公里。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

(二)社会经济条件

泽州县辖17个乡(镇),632个村民委员会。2012年全县生产总值217.6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812元,按2012年平均汇率计算达到7099美元。

(三)拆旧区状况

1、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

拆旧区位于大东沟镇司家山行政村,全村土地总面积446.6066公顷。拆旧区总面积为13.1009公顷,全部为村庄用地。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村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明晰,界线分明,无纠纷,无争议。

2、拆旧区经济情况

司家山村为农业村庄,农业收入是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全村现有耕地面积132.9951公顷,近三年主要粮食播种面积及收入情况见表1。

表1 司家山村近三年经济情况统计表

二 拆旧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一)土地复垦为耕地可行性分析

拆旧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村庄用地面积大于村镇规划建设标准,更达不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同时,拆旧区改造难度低,通过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可以复垦为较好的耕地。

(二)资金筹措可行性分析

项目拆旧区的资金来源:

1.由企业出资对拆迁区村民进行补偿,并垫资修建村民安置房。

2.村民出资以成本价购买安置房。村民在获得相应拆迁补偿后,需根据自身情况出资购买安置房。

(三)村民搬迁意愿可行性分析

项目拆旧区为典型的农业村庄,村民对改善现有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村民同意签署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三 拆旧区土地复垦整理

(一)复垦整理目标

拆旧区范围均是需要拆迁的村庄,除部分田间道路、沟渠、田坎占地外,其余均可复垦为农用地,复垦后的耕地将进行农业基础设施配套,使其成为优良耕地。

(二)土地复垦布局

根据区内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工程技术措施,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见表2

表2 拆旧区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 单位:公顷

(三)土地复垦工程内容

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中主要涉及:拆除建筑垃圾、土地平整、表土覆盖、土地翻耕。

2、农田水利工程

项目区排水沟采用明沟自流排水,只设一级排水沟。因各片区所处相对位置较高,地下水埋藏较深,排水设计只考虑排涝,不考虑排渍。各地块中多余地表水通过田块内部平整后可以自流入排水沟。

项目的涵管主要是排水沟过路涵管,铺设于排水沟与田间道路交汇处,置于田间道路面之下50cm,满足人畜力通行要求。

3、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分田间道和生产路两级。项目区保留原主干道路15条,新修混凝土路面田间道3条,素土生产路14条,停车场面积2921m2。

4、土壤改良工程

其他工程主要是土壤改良工程,为尽快发挥复垦新增耕地的效益,需对新增耕地进行生土熟化,采用施精制有机肥的方法,每亩施用100kg,项目区共需施用14.44吨。

(四)土地复垦整理费用估算

1、复垦投资

根据《大东沟镇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初步设计》的预算结果,拆旧区土地复垦费用约为271.22万元,亩均投资13801元,具体构成见表3。

表3 拆旧区复垦总投资估算表 单位: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预算金额 各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一、工程施工费用 2363627.68 87.15

二、其他费用 295354.19 10.89

1、前期工作费 136854.04 5.05

2、工程监理费 35454.42 1.31

3、竣工验收费 70908.83 2.61

4、业主管理费 52136.90 1.92

三、不可预见费 53179.64 1.96

总计 2712161.51 100.00

2、拆旧区后期维护费

拆旧区压覆煤炭开采后,将会造成土地破坏需要及时进行复垦,主要工程措施包括裂缝充填、土地平整、表土剥离回填、道路维修等。为方便村民种地时临时避雨和存放农具,待拆旧区沉降稳定后拟修建少量简易房。

3、复垦收益

项目复垦整理后新增耕地9.6259公顷,全部用于种植小麦、玉米,按50%的种植比例。合计一年耕地年纯收入10.77万元

四 拆旧区土地复垦保障措施

(一)制度措施

建立土地复垦两级验收制度,确保复垦耕地的质量。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及时核减相关指标,保证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耕地面积有增加。

(二)资金筹措保障

项目土地复垦整理过程中,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力度,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技术措施保障

应用“3S”技术、数据库、网络技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动态监测数据库随时掌握实施项目的建设状况,提高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适应后期土地管理的要求。

五、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对旧宅基地的复垦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缓解人地矛盾,确保粮食安全;通过农村新居的建设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通过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生态效益

通过合理的村庄规划,有利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设施的利用率和服务率,有利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综合治理,有利于村容村貌等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对拆旧区的复垦,完善田、水、路、林的配套,有利于调节农田小气候,改善水土结构,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经济效益

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改造后将形成优良耕地,增加农业收入;对村民进行集中安置后,将大大节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和管理成本,便于农民参与到二、三产业的劳动和技术改进上,有利于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拆旧区的复垦,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采用工程、技术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可实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使建设用地总量有所减少,布局更合理。

参考文献:

【1】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学.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7.

【2】同济大学等.城市规划原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

【3】王万茂.中国乡镇规划概论.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8.

【4】国家土里管理局土地利用规划司.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1994.

【5】中国综合农业区划.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2

关键词:工矿废弃地;复垦;社会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S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1-0037-1

1 研究概况

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遵循一定技术原则,根据实地踏勘,采用各种评价方法对各地块土地复垦适宜性进行评价,明确各地块的复垦方向,使废弃土地发挥最大利用效益的专项规划。马鞍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是以2011年为规划基期年,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12~2015年,全市复垦工矿废弃地总规模1565.18公顷。以行政区域为单元,依据单元内工矿废弃地复垦规模及复垦新增耕地面积,将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大致分为三个潜力区。其中,和县属复垦I级潜力区,复垦规模388.31公顷,复垦耕地284.49公顷;雨山区、当涂县及含山县属复垦II级潜力区,复垦规模分别为277.51公顷、364.78公顷和292.73公顷,复垦新增耕地规模分别为264.89公顷、266.54公顷和244.54公顷;博望区、花山区属于III级潜力区,复垦规模分别为189.32公顷和52.53公顷,复垦新增耕地分别为137.82公顷和50.43公顷。

2 规划实施效益分析

2.1 社会效益分析

2.1.1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能 通过对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治理,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248.71公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提高全市粮食产能,对确保区域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1.2 促进耕地集中连片,便于规模经营 矿山开采具有采区位置的不可选择性,部分矿山开采造成农田分割及田块破碎,矿山土地复垦将最大程度地恢复原有农田生态格局,促使耕地集中连片,便于规模经营。通过复垦工程及生物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便于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高粮食种植效益。

2.1.3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马鞍山市作为安徽省重要的矿产资源大市,矿山开采在为国家输送经济建设所需资源的同时,也造成大量的工矿废弃地。在国家严控建设用地总量,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背景下,如此多的工矿废弃地无疑成为马鞍山市重要的后备耕地资源。做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复垦区的复垦治理,缩减了建设用地规模,将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用到城市建设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另一方面,将几乎零效益的工矿废弃地复垦为耕地,提高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再生利用。

2.1.4 拓展建设用地发展空间 通过将工矿废弃地复垦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新增建设用地,缓解马鞍山市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供需矛盾,本质上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范畴,但由于其挂钩指标独立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指标之外,是寻求建设用地指标的一种新的重要途径。规划的实施,对拓展马鞍山市建设用地发展空间具有重要的意义。

2.2 经济效益分析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经济效益采用投入产出进行评价,矿山投入主要指矿山复垦治理的资金投入,产出效益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复垦耕地直接产生的粮食种植经济效益,二是调整利用新增建设用地产出效益。

根据前面的投资估算,本规划的实施将投入复垦资金72761.67万元;复垦后新增耕地1248.71公顷,按耕地亩均纯收益1000元计算,复垦耕地每年直接产生的粮食种植经济效益为1873.07万元;规划实施后,可调整利用新增建设用地1361.00公顷,按目前马鞍山市每公顷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215.07万元计算,可产生经济效益292710.10万元。从投入产出看,规划的实施,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2.3 环境效益

长期矿山开采形成的工矿废弃地,具有诸多生态环境负效应,如地表景观破坏、诱发坍塌、滑坡地质灾害、破坏地下水系结构、造成土地压占、挖损及土壤退化、板结、加剧水土流失等等。通过复垦治理,恢复原有地貌景观,加大地表植被覆盖,并对原高低不平的地表区域进行规整,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改善复垦区及周边区域空气、水环境,使其与周边土地利用及景观植被相协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结语

从马鞍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的社会经济效益可得出,规划制定的发展任务符合发展要求,是科学合理的。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

[2] 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是指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置换中涉及的建设用地复垦。

第三条成立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并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所涉镇政府具体承担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第四条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复垦方案,所涉镇政府在县农业、水利等部门的协助下,编制建设用地复垦具体操作方案,报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涉及拆迁安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所涉镇政府应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土地权属状况、承担项目的镇、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

第七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依法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八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竣工后,所涉镇政府应及时向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验收确认。

第九条所涉镇政府应及时收集整理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相关资料,并移交县国土资源部门归档。

第十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主要来源是,申请置换单位缴纳的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水利建设基金和耕地占用税,以及政府另行安排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管理。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经县政府批准,承担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镇可优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其所涉费用由镇政府承担。

第十三条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所涉镇政府按时按质完成项目验收的,县政府将按项目决算资金总额的1%予以奖励。

第十四条在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的,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4

关键词:矿业用地;复垦

中图分类号:F323.24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4月30日

矿业土地复垦是矿业用地的核心问题之一,矿业土地复垦直接影响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矿区土地合理利用。据统计,我国95%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都来自矿产资源。矿山开采已成为我国生产活动与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随之出现的一批矿业城市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能源、资源的支持。但是,伴随着工业时代的进程,这些城市部分出现了结构性衰落、功能性衰退和物质性老化,甚至有些工矿区已沦为弃置地。摸清矿业用地数量,进行矿业用地复垦不仅有利于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还可以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而且对促进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矿区土地复垦技术概述

矿区土地复垦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土地复垦规划技术、土地复垦工程技术、土地复垦生物技术。

1、土地复垦规划技术。土地复垦规划技术主要包括以复垦方向决策、工程措施选择为主的总体规划和主体工程设计、配套工程设计在内的工程设计。

2、土地复垦工程技术。土地复垦工程技术主要包括以矸石充填复垦、粉煤灰充填复垦、其他充填复垦为主的充填复垦和以疏排降复垦、挖抬平复垦、梯田式复垦等为主的非充填复垦。

3、土地复垦生物技术。土地复垦工程技术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的生物技术、生态工程技术和快速植被恢复技术。

矿区复垦方式,依据所处的生态环境、土地破坏的方式和土地利用现状,一贯采用的复垦方法有两种:工程复垦和生物复垦。

1、工程复垦。工程复垦以工程技术手段为主,采空区主要采用回填、覆土等整理技术。针对排土场、废弃物压占地一般采用机械进行土地平整,调整和固定边坡等技术。在此基础上,将植被采用穴植、条植的技术进行土壤改良,植被一般依据当地的气候和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速生的品种。

2、生物复垦。生物复垦是一种综合复垦技术,要依据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态学、环境学、土壤学等相关专业相结合,共同作用的一种复垦方式,主要有:改良土壤、植物栽植、农林业发展等方案,这种技术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还原系统平衡、恢复土地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具有很好的作用,已成为现在最为提倡的复垦技术和研究热点。

二、矿区主要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施工工艺

1、表土剥离。矿区的复垦过程始于矿区土地利用。首先应将拟破坏或占用的土地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用来快速恢复地力、满足植物生长的需求。所剥离的表土不仅包括耕地的耕作层,也包括园地、林地、草地的腐殖质层。表土剥离厚度一般根据原土层厚度、复垦土地利用方向及复垦土方需求量确定。对于位置集中、剥离厚度较大、便于机械操作的区域,可采用机械剥离。对于地形复杂,机械施工困难的区域采用人工剥离。对于剥离后表土一般放置于临时表土堆放场,需要做好临时防护、养护工作。一般表土剥离的施工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图1)

2、裂缝充填。裂缝充填主要是针对井工开采而言。由于矿区进行多层或分层开采,随着工作面的不断向前推进,地表会发生变形产生裂缝。对于轻度裂缝一般可就地进行平整。对于中、重度裂缝,应取回填物进行充填。在充填部位或削高垫低部位覆盖耕层土壤。对于尚未稳定的沉陷区域,充填后应略比周围田面高出5~10cm,待其稳定沉实后可与周围田面基本齐平;在充填裂缝距地表1.0m左右时,每隔0.3m左右分层应用木杠或夯石分层捣实,直至与地面平齐。裂缝充填施工工艺流程,如图2所示。(图2)

3、土地平整。土地平整主要针对露天矿的排土场、井工开采的裂缝区、沉陷区。主要指对排土场进行平整或消除开采造成的附加坡度以便于耕作及排水。对于低潜水位不产生积水的沉陷区域,可采用一般的方法进行简单的平整即可;对于丘陵区,地面沉陷形成高低不平且坡度较大的地貌时,可沿等高线修整为梯田。土地平整施工工艺流程,如图3所示。(图3)

4、田间道路。田间道路主要分为田间道和生产路两类。复垦区道路应满足复垦工程和耕作时的人行与农业运输要求。

田间道路应可通行大车和小型农用机动车,每平方公里布设约为3km。生产道路为田间耕作通行道路,每平方公里布置5km。对于原有道路产生破坏的,进行维修。田间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如图4所示。(图4)

5、灌排设施。灌排设施主要包括水源设施(蓄水池、半地下式水窖等)、田间灌溉设施及排水设施。在一些干旱地区,进行复垦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降水情况、水利设施状况及土壤的保水蓄水与抗旱能力,减少因旱灾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的歉收及给人畜用水带来的困难,在适宜地区可以考虑修建集水设施。

田间灌溉设施,主要根据当地的灌溉情况,对开采造成破坏的灌溉渠道进行整修或重建,一般根据其控制灌溉面积计算渠道断面,确定渠道的规格。灌溉渠系一般均沿道路布置。

田间排水设施,主要为防止雨季道路两侧产生积水,对周围耕地产生影响,一般在道路两侧或一侧布设排水沟。主要根据汇水面积确定排水沟断面尺寸。灌溉渠道施工工艺流程,如图5所示。(图5)

排水沟施工工艺流程,如图6所示。(图6)

从复垦工程的紧迫性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分析,表土剥离、裂缝充填工程需要及时进行。当矿山企业根据生产进度安排需要占用优质农用地时,必须及时地进行表土剥离,防止未剥离直接压占的情况,使珍贵的表土得以保存,为后期复垦提供条件。当资源开采产生裂缝时,需对裂缝进行及时的充填,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对于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灌排设施、生物措施等工程可以待项目区稳沉后采取措施统一治理。

依据土地整理的经验,一般项目开工后,遵循以道路铺筑为先导,以土地平整为主线,以灌(排)渠施工为重点,配套设施及时跟上的原则。所以,考虑各工程自身特点,土地复垦工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先后顺序:以裂缝充填为基础,以道路铺筑为先导,以土地平整为主线,在此基础上进行灌排设施布置、农田防护林网建设。

三、河北省矿区主要土地复垦生物措施

矿区土地复垦生物措施与土地复垦工程技术措施均为土地复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复垦工程技术可以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采取土地复垦生物措施则可以间接创造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土地复垦方案中的生物措施主要包括:土壤改良、快速植被恢复、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等。

1、土壤改良。土壤改良主要指增施有机肥料,如沤肥、土杂肥、人畜粪尿等。增施有机肥有助于改良土壤结构及其理化性质,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在施肥时,可将有机肥料与化学改良剂、化肥等结合使用。但需注意肥料的交叉作用,避免混施造成肥效降低或失效。

种植绿肥牧草和作物也可用于土壤改良。新垦土地准备辟作农田时,可先种几年绿肥植物,改良土壤、培肥土地,然后再种植大田作物。可在一个轮作周期内进行草田轮作,适当安排种植一段时间牧草的种植改良土壤。或采用草田带状间作,即在坡地等高线方向,以适当间距划分若干等高条带,每隔1~3带农作物种植一带牧草,形成带状间作,牧草带能够拦截、吸收地面径流和拦泥挂淤,明显减少水土流失。

2、快速植被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的直接目标是为矿区土地利用服务,因此应因地制宜尽快使矿区土地恢复到可利用的状态。在考虑矿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及气候等因素的同时,考虑树种的适应能力、固氮能力、根系情况、生长速度、成活情况;选择树种或草种。一般应采用本土化树种或草种。

3、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农田防护林规划是农田规划和生产布局的组成部分。一般需确定防护林的类型、分布、林木覆盖率、占地比例等。

农田防护林工程一般可考虑在田间路与生产路的单侧或两侧、项目区周边处种植树木;也可在引水渠、排水沟两侧及沟底种植花草。这样既可以美化环境、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也可以调节农田小气候。林木栽植施工工艺流程,如图7所示。(图7)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5

关键词:征收占用林地;补偿测算方法;临时用地复垦

中图分类号: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5)12-0147-03

1引言

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植被恢复费是征收占用林地的补偿主要内容。在永宁高速公路(清流段)林地征收执行法规文件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福建省林地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文〔200〕92号)的有关规定,参照三明市人民政府《永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指导意见》,结合清流实际情况,测算出永宁高速公路(清流段)征收占用林地各项补偿费。

2补偿费测算标准

2.1林地补偿费测算标准

征收耕地,按新划分的耕地年产值的10倍补偿。征收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费的60%补偿,原属耕地的,按同类土地补偿标准补偿。征收非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费的40%补偿。

2.2安置补助费测算标准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所划分的耕地年产值的1倍补助。征收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按该土地被征收前4年平均产值的3倍补助。

2.3林木补偿费测算标准

果树和其他经济林补偿费:未产果的果树,按造林工本费的2倍补偿;已产果的果树,根据果树的生产周期和树势的盛衰,按其征收前4年平均产值的4倍补偿。用材林补偿费,幼林按造林工本费的2倍补偿,中龄林按成熟林亩材积产值的40%补偿,成熟林按其亩材积产值的30%补偿。竹林按产值的2倍补偿。

2.4果树、经济林平均年产值测算算方法

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按清流县物价管理部门公布或认可的市场价格计算。在永宁高速公路(清流段)果树、经济林平均产量以清流县统计部门提供的前4年平均产量为准。

2.5木材价格标准按清流县统一基价

以清流县2008年的标准材收购指导价执行。

3补偿费测算过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文[200]92号),全省耕地年产值划分为等:一等每亩1 600元,二等每亩1 00元,三等每亩1 400元,四等每亩1 200元,五等每亩1 000元。清流县属等片区,结合清流县目前征地补偿实际水平,确定清流县城市规划区水田年产值1 200元/亩,城市规划区外及沿线其它乡镇水田年产值1 00元/亩。

3.1园地和其它经济林地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园地和其它经济林地征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费的60%~70%计算,安置补助费按该地被征用前4年平均年产值3~倍补助。永宁高速公路属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可按最低限计算补偿标准。因此确定园地和其它经济林地(成片)补偿费为:土地补偿费6 300元/亩(1 00×10×60%);安置补助费按该地被征用前4年平均年产值3倍补助;林木补偿费统一确定为按该地被征用前4年平均年产值4倍补助。年平均产值根据省林科院调查结果并征求农业部门有关专家意见,结合沿线其它县市补偿标准确定,各类园地年平均产值670元/亩~969元/亩不等(油茶为300元/亩),未产果园地补偿费10 036元/亩~12 04元/亩,已产果园地补偿费11 290元/亩~13 383元/亩。零星果树补偿费根据果树的大、中、小及不同的种类分别确定每株的补偿费(含青苗费、安置补助费)。

3.2非经济林地

根据规定,非经济林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按水田年产值的40%补偿,统一按水田1 00元/亩的40%计算,为4 200元/亩(1 00×10×40%);林木补偿根据清流县林业局2008年的标准材收购指导价推算亩材积产值,成熟林按亩材积产值的30%计算,中龄林按亩材积产值的40%计算,未成年造林地按造林工本费的2倍计算。清流县亩材积产值松林为2 200元,杉林为2 200元,阔叶林为1 800元,竹林为800元。

4补偿费测算结果

4.1果园和其它经济林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6 300元/亩补偿(即1 00×10×60%);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被征用前4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计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况,成片果树未产果的,按其工本费的2倍补偿。已产果的根据果树的生产周期和树势的盛衰,按其征收前4年平均年产值班的4倍补偿(表1)。

4.2永宁高速公路(清流段)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零星果树的补偿已含青苗费、安置补助费。柑桔类:大指树冠直径1.8 m以上;中指树冠直径1~1.8 m,小指树冠直径1 m以下,且标准种植一年以上。其他果树:大指树冠直径2. m以上,中指树冠直径1.~2. m,小指树冠直径1. m以下,且标准种植一年以上。桂花(厚朴、银杏):大指树高2 m以上,中指1~2 m,小指1 m以下;非规范种植(未挖穴、建堆)的果苗、绿、麻竹苗,补偿标准元/株(表2)。

4.4非经济林地补偿标准

林地补偿费按4 200元/亩(1 00×10×40%)。林木补偿标准分为3种情况,成熟林按其亩材积产值的30%补偿,中龄林按成熟林亩材积产值的40%补偿,幼林按造林工本费的2倍补偿(表3)。

5临时用地

施工单位因生产生活需要的临时建筑用地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取(弃)土场、预制场、拌和站、施工便道等,要本着“满足施工需要,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的原则,按照《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通知》(明国土资〔2008〕198号文)有关要求,施工单位与产权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协议应明确土地复垦责任、土地垦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租金总额及缴纳、支付办法、违约责任等,临时用地补偿费由施工单位按照协议及时足额支付。

5.1临时用地复垦

为确实做好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林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5.1.1复垦原则

(1)确保总量平衡。土地是不可再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对依法临时占用的土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垦或委托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确保土地总量平衡。

(2)注重因地制宜。在永宁高速公路(清流段)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沿线乡(镇)、村集体的土地,要本着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凡用于弃土场、搅拌站、预制场、工棚的要最大限度按原地类、用途进行复垦;用于施工的便道确需保留的,复垦工作交由原土地所有权(产权)单位负责。

(3)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各宗临时用地的实际情况,要认真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确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临时用地复垦工作顺利完成。

5.1.2严格复垦标准。

原属水田且灌溉水源未被损坏的,应恢复为水田。①原有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必须清理地面物(含水泥硬化层),经整平筑埂,恢复种植条件。②原耕作层已被破坏或用于弃碴的,必须按《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复垦。对不具备恢复耕种的,应覆盖表土,恢复植被,绿化造林。

5.1.3复垦程序。

(1)各项目部自行复垦的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结束后,凭交地单向县高指提出验收申请,由县高指组织财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初验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验收,符合标准要求的,与县高指办理临时用地费用结算;委托复垦的临时用地,项目部必须办理委托复垦手续,待复垦工作结束并经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后,与县高指办理临时用地费用结算。

(2)委托复垦的临时用地,由县、乡(镇)、村、项目部对每宗临时用地现场查看后,确定复垦地类、标准、费用。

(3)与承担复垦的单位和个人签订临时用地复垦协议,明确责任、复垦的地类和标准、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5.2严格验收程序

复垦工作结束后,由复垦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由县高指牵头,组织财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对复垦地块逐宗进行初步验收,形成验收记录,报上级国土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予通过,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符合验收标准的,作出验收意见书。

6结语

林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表决确定,林地的土地补偿费原则上归山权所有者,用于开发林地。但被征用的林地属本集体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山地或自留山,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同质同量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其余方式承包的山地,土地补偿费归山权所有者,但承包期未满,林地使用费已一次性支付给山权所有者的,山权所有者应将剩余年限林地使用费退还给承包者。林木补偿费:归林木所有者,用于培育森林,需采伐的林木由林木所有者采伐利用。对于集体果园承包(非有偿转让)给个人经营的,林木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因生产资料减少而影响经济收入的生产、生活费补助,被征用的林地属集体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山地或自留山,安置补助费归承包人,或者由山权所有者与承包者按一定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林地安置补助费归山权所有者。

(1)要提高认识。抓好土地复垦工作对于保障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2009年以来,永宁高速公路各标段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了一定数量的土地。临时用地如不及时复垦和采取工程措施,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并压覆冲毁周边地势较低的耕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充分认识土地复垦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对土地复垦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全面落实。

(2)要明确责任。严格按县、乡(镇)、村和项目部确认的复垦地类组织施工,由乡(镇)、村、户负责组织复垦。要建立健全复垦工作责任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复垦工作有序开展。各项目部自行复垦的临时用地,按复垦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委托复垦的临时用地,各项目部必须做好临时用地场地清理(含水泥硬化层)、平整、挡护工作,初步具备复垦条件;经确认需延长使用期的,由项目部与乡(镇)、村协商处理,缴交租金。临时用地不得改变用途,需改变为非农建设用地的,必须按程序依法报经有权审批机关批准。

参考文献:

[1]杨光,刘书艳.对征收占用林地补偿的探讨[J].吉林林业科技,2014(5).

[2]刘春禄,王树伟.加强林地资源管理的途径与方法[J].吉林林业科技, 2013(6).

[3]张连金.征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探讨[J].林业勘察设计,2007(1).

[4]徐秀英,郑小平.论我国林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思路[J].林业资源管理,200(1).

复垦施工总结范文6

我镇通过对xx市2020年度xx镇xx村委会xx村拆旧复垦项目申请材料审核,并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拆旧范围:xx村委会xx村。

拆旧面积:xx亩。

权属情况:xx委会xx村民小组,涉及使用权人数x户(详见附件拆旧明细表)。

拟复垦为农用地面积:x亩(详见附件拆旧明细表)

申请程序完整性说明

该项目为涉及农户依其意愿提出拆旧申请,已经xx村委会xx村民小组村民会议全部表决同意,并已将拆旧土地权利人、拆旧面积、拆旧后拟复垦范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4月5日至4月11日共七天,公示无异议。

实施资金来源

该项目实施拆旧复垦总费用为xx万元(含复垦费用),前期拆旧复垦成本由社会资金垫资,待复垦指标交易完成,取得复垦指标收益之后,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拆旧复垦成本。

项目真实性说明

经查核及考察,该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属实,总投资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来源可靠。

结论

经我镇认真审核,该项目真实可行,实施内容符合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需求,投资合理可靠,同意该项目实施拆旧复垦,我镇将及时向土地使用人核发《退出建设用地证明书》。组织xx村委会xx村实施拆旧复垦工程并加强后期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