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低保工作经验总结范例6篇

街道低保工作经验总结

街道低保工作经验总结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

(二)坚持收入标准。必须将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对低于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坚持应保尽保。正确理解“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不能盲目的为了降低保障人数而下指标、定比例、设门槛,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拒之门外。

(四)坚持维护稳定。加强工作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责任主体

各镇街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核查清理范围及重点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围是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重点对不按程序审批、不按动态管理要求、不经听证评议公示纳入、村(居)委会干部“优亲厚友”、轮保骗保、平分低保金等进行清理整顿,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一)家庭成员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二)在我区享受低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

(三)在我区享受低保且同时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员;

(四)享受低保人员虽下岗、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

(五)享受低保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开商店、办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

(六)享受低保人员因年幼、年迈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扶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各镇街,各镇街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召开会议。召开区、镇街两级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对镇街、村(居)委会参与核查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

(二)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区所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填写《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三)核查清理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户调查。按照“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的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通过听、查、看、访对其家庭情况、家庭人口及收入、就业情况、水电气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镇街和村(居)委会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签字负责。

2.民主评议。组织由所在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村(居)委会干部召开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城乡低保享受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镇街初审。镇街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送《城市(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无变化家庭名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和家庭收入有变化的报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增、调减家庭名册》、《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家庭名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审批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低保金调整审批表》。

4.两榜公示。一是村(居)委会对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一次张榜公示;二是镇街对初审结果进行二次张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将《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各类审批表报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报核查清理工作总结。

(四)审批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区民政局根据《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对各镇街报送的低保审批表进行审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对各镇街核查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各镇街要组织人员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结束后,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向区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低保政策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彭洪森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本次核查清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此项工作及政策的宣传报道;区财政局负责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和落实清理核查工作经费;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负责配合做好数据比对及低保的联动机制等工作;区公安局、区办负责做好维稳工作,对扰乱清理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依法予以处置;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镇街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属于低保制度解决的对象纳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难群众于不顾,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对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街道低保工作经验总结范文2

试点工作在区人大、区政府的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照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建设宜居”的工作要求,按照“生态打造宜居,低碳引领生活”的总体思路,分别在新建成居住小区、城区成熟生活小区、改造后老街巷小区等三种类型的小区试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探索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途径,营造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着力提升小区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相融。

二、试点工作原则

1.基础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是指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客观事实,在古城保护、绿色创建、老新村改造良好环境基础上,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是指要充分发扬我区生态建设和生态管理中的优良传统,在试点工作中注重运用新型科技和新型理念,大胆创新,结合实际打造生态出本小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新亮点。

3.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在试点工作中既要注重加强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态势。又要注重生态宣传教育和低碳知识普及,不断提升居民的生态文明意识。

4.注重引导与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是指在政府的组织引导下,整合各类资源,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类组织及广大群众共享共建生态文明。

5.注重导向与分步达标相结合的原则。是指在较高的技术导向框架下,脚踏实地逐步实现高标准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但近期的试点任务目标必须完成。

三、试点工作任务

承担试点的单位要按照《区生态小区试点建设导向》的要求,结合所在小区的实际,挖掘生态文明建设的元素,形成小区的主题特色。

(一)小区主要承担运用老新村改造成果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途径。通过老新村改造过程,加载生态及低碳的元素,充分体现生态环境的修复和生活环境的改善,成为生态环境建设、管理的示范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承担)

(二)养一小区主要承担建设生态与低碳生活体验小区的试点。通过环保基地的建设,引领小区生活,增强小区的生态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成为低碳生活的体验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承担)

(三)苑小区主要承担在新城建设中形成生态文明的展示小区。通过新城生态理念的规划建设,在试点小区增强生态文明人文环境元素,展示区新城建设中的生态概念和绿色生活的新家园。(由街道办事处承担)

相关部门试点工作任务详见分解表。

四、试点工作步骤

城区生态文明小区试点工作,是在当前推进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大环境中的试点探索,也是市人大赋予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根据时间紧、要求高的实际,试点工作分为调研准备、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调研准备阶段:

由区环境保护局根据创建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市人大“决定”精神和相关文献,领会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小区调研,听取专家、承担试点单位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形成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导向及评估方法,明确选择试点的单位和试点的内容,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必要的实施经费。

(二)组织实施阶段:

试点工作方案经区人大、区政府同意后,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指导各承担试点工作街道制定各试点小区点的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试点承担街道按时落实工作任务;在区人大的督促指导下,由区环境保护局认真组织实施进度的检查,适时召集阶段性工作会议,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试点内容和调整工作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

工作任务完成后,在区人大、区政府的领导下,区环境保护局邀请专家和人大代表参照试点导向,采取综合评估的方法,对三个试点小区进行初步评价。对存在的不足部分,指导各承担试点任务的街道进行进一步完善。相关街道办事处认真做好所在试点小区的经验总结和台帐资料,积极做好迎接市人大领导的指导视察准备工作。

五、试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生态小区试点建设是我区落实市委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的实践,是城区向生态文明升级的一次新的机遇,也是一次全新概念的探索,没有可借鉴的捷径。相关部门、相关街道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总结试点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

为加强组织协调,本次试点工作在区政府分管区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区人大相关工作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区环境保护局承担试点工作牵头协调的责任,具体指导试点小区的实施,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街道低保工作经验总结范文3

区长公开电话进社区服务日活动总结

在6月21日市长公开电话成立十周年之际,按照《市长公开电话进社区工作暂行办法》,区长公开电话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区”为主题的进社区服务日活动,活动重点为弱势群体(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等)提供服务。为保证活动的顺利扎实的开展,区长公开电话召开预备会议,要求各网络单位报活动方式,认真组织落实。

此次进社区活动以“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区”为主题,在全区54个社区同时开展,各社区都设立了咨询台,并悬挂了条幅,并摆放了咨询台标志。截止到活动结束,共受理投诉58件,现场发放便民手册137份。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区卫生局在民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会场,以曙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分会场,开展为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验活动,当天共为30位老人进行免费体验。在曙光社区分会场,医务人员免费为前来咨询的居民测血压。健康教育宣传员讲解健康常识,发放宣传单。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单138份。

2、新春街道办事永长社区工作人员来到困难老人王淑范家打扫卫生,为其维修漏雨的房顶;和平社区工作人员一大早就来到孤寡老人张慧兰家,老人已80多岁了,无儿无女。社区的工作人员帮助清理室内卫生,并决定每周为老人清扫一次;松竹梅社区开展了“关爱生命、关注健康、关心弱势群体,人人享有健康”活动,入户走访驻街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宣传社会医疗保险等相关优惠政策;永春社区工作者分别来到低保户蒋桂平家(因她家5口人都有智障)和低保户路龙家,帮助他们打扫室内卫生;通顺社区为老年人检查身体。

3、永吉街道办事处吉顺社区对特殊家庭王伟德家进行了慰问,给他送去了毛巾被、鸡蛋等慰问品,使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自由大路社区工作人员来到弱势群体梁亚柱(瘫痪在家多年)家进行看望。

4、自强街道办事处为孤寡老人提供服务,为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上,活动当日现场解答5例。

5、长通街道办事处组织办事处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分别来到光复社区、龙兴社区的高翔和全淑云两位孤寡老人家打扫卫生,送上慰问品;清真寺两位低保户因拆迁无房居住,办事处民政科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经过多方奔走为两人联系租赁住房。又因两家生活十分困难,拿不出租房款。长通办事处领导经研究决定在办事处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先由办事处垫付租房款。

6、桃源街道办事处活动当天开展“残疾人乐园”助残捐助活动,加大宣传和投入的力度,号召更多的人加入到此次活动中。并决定每个月的21日为捐赠日。21日前由各社区组织居民和驻街单位将捐赠的物品(衣物、生活日用品等)统一交到“残疾人乐园”,辖区内的残疾人可以于21日当天挑选自己所需物品。

7、明珠街道办事处组织各社区的特困户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关心他们生活状态,了解特他们的生活近况,帮助他们树立迎难而上的生活信心。讲解了当前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的政策,现场向特困户发放慰问品(两桶豆油),同时发放法律宣传册和市长公开电话便民手册。

8、曙光街道办事处于6月21日邀请曙光医院医师,在平阳社区开展疾病防控讲座,加深居民对流行病的认识,提高预防疾病能力,让社区弱势居民认识到流行病可防可治。

街道低保工作经验总结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大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协调、投入和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和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立足于解决计划生育群众特别是辖区范围内独生子女领证户的现实困难和后顾之忧,整合利益导向政策、资金、项目,创新利益导向载体,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的《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号),围绕计划生育家庭需求,以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为主要内容,借助街道“生育关怀行动”这一惠民平台,促进全辖区及相关部门资源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相衔接,激励与制约并举,多层次结合、全方位融合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落实的利益导向氛围,促进计划生育群众享有均等化的改革发展成果。

三、建设内容

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必须紧紧围绕全面落实既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群众对政策的知晓满意,突出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特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利导惠民工程,达到“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深化、完善国家实施的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国家、省上规定奖励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金标准,提高受惠对象的确认准确率、及时率和资金落实率。

二是确保一个文件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大贯彻《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号)及州市人口委《关于在县乡村三基政务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通知》(人口委号)的落实力度,切实做到在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使群众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满意率达90%以上。

三是确保各类奖励政策的有效落实。全面落实加分奖励、资金奖励和惠农政策奖励,借助街道“生育关怀”行动这一平台,鼓励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群众组织和热心居民继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巩固和壮大街道“生育关怀基金”,确保计划生育困难户、家庭困难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等困难群体优惠奖励政策全覆盖。

围绕计划生育家庭需求,实施以“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家庭幸福计划。

1.成才工程。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工作,引导独生子女健康成长。依托我街道“生育关怀基金”中“成才基金”的设立标准和救助方案,对辖区内父母死亡、残疾以及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帮扶和救助。

2.致富工程。通过资金奖励、技能培训等措施,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致富。对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其中父母或子女下岗、失业、待业的,定期进行培训,并给予相应的物质救助和帮扶。

3.保障工程。通过资金扶助、困难救助等措施,解决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的问题。城镇居民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16周岁,每月给予不低于10月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城镇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子女死亡、意外伤残或患特殊疾病的,给予一次性救助。依托我街道“生育关怀”行动,联合辖区各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群众组织和热心居民,依据我街道“成才基金”、“温暖基金”、“奉献基金”三项救助体系,对辖区内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进行长期救助。

4.健康工程。通过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提升辖区内独生子女领证户的健康水平。每年为辖区内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提供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组织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按照“急、难、独、困”人员有限原则,对辖区内妇女患妇女病的进行摸底、汇总、上报,并对其在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相关检查和治疗。

(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做到“三个公开”。

一是公开政策。将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二十六条奖励优惠政策明白册发放到户,信息填写及时准确。将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街道“生育关怀基金“等利益导向政策资金纳入全街惠民政策管理基金,确保资金发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手中。

二是公开监督。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公开栏和奖励优惠对象公示栏,设立互动平台,应用“12356”阳光计生热线,街道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连心卡”等畅通利益导向政策诉求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实现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的阳光操作。

三是公开信息。加强“三项制度”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系统)与州级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信息对比,实现受惠对象信息资源的应用和共享。

(三)确保群众知晓满意,实现“两个提高”。

提高政策知晓率。利用多种阵地和形式,加大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奖励优惠政策“标语上墙、挂页入户、资料进袋”。做好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各类奖励、扶助对象示范典型,开展示范宣讲,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确保群众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

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组织群众座谈和入户走访,广泛开展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效果的测评,公开举报电话和查询系统,做到街道有政策公开栏,社区有对象、资金公开栏,监督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确保群众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工作要求

建设街道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是新形势下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是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载体,全街上下必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投入保障到位。

(一)分段实施,逐步推进。为了加快利益导向示范区创建步伐,总体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5月中旬—5月底)。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全面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6月—8月)。按照建设内容和工作要求,分解任务,靠实责任,核实对象,安排落实项目资金。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9月—10月)。对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认真总结,以社区为单位进行自查验收,综合评估,在社区自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街道复查验收,评估排名。

第四阶段:全面推广(11月—)。在年开展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安排部署,整体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创新载体,突出特色。认真总结、巩固、提高我街道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全面壮大“生育关怀基金“,不断创新载体,特别是要围绕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建立“长效奖励救助政策”,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项目,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制度。做到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无缝衔接,扩大计生困难家庭政策受益面,提高政策感召力,真正发挥示范导向作用,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和群众在各方面得到实惠和好处。

(三)明确目标,创先争优。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是我街道重点工作之一,要切实做到统筹协调,全面安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社区、部门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将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之中,结合工作实际,建设工作中,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集中扶持,在民生普惠政策落实中体现计生优先原则,在普惠基础上做加法。着力培养一批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的典型示范户,建设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社区。

五、保障措施

为了推进创建任务全面落实,将人口和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建设纳入街道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辖区各单位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各相关部门职责履行范围,纳入人口计生部门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社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强化相关部门责任,确保创建任务全面落实。

街道低保工作经验总结范文5

下面,我代表市委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大社保体系建设,做好大社保各项工作,再简单强调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肯定成绩,正视不足

一年来,在市社保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协作下,大社保工作顺利推进,具体表现为“四个抓”。

一是抓体制框架。市社保委统筹协调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总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全市25个乡镇街道的力量,合力构筑起了“就业、保险、救助、福利、慈善”五位一体和市、镇、村“三级网络”的大社保体系,为我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打造了一张紧密的“安全网”。

二是抓平台建设。目前,全市25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大社保工作中心,302个行政村(社区)均建立了大社保服务室,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场地、制度、资金、工作”六到位,实行了“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窗口办事、一个口子进出”的“三个一”工作机制,整合了办公资源,降低了行政成本,方便了群众办事。像春江街道和灵桥镇等乡镇还实行了敞开式大厅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社会反响非常好。

三是抓体系完善。像在组织体系上,我们采取了“上虚下实,统筹整合”的做法。在政策体系上,我们采取了“社保为主、商保为辅”的做法,闯出了一条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相结合的新路子,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样板。在资金体系上,我们采取了“三个统一”的做法,改变传统“各管各筹钱,各管各用钱”的状况,保证了大社保资金的集中、公开、公平使用。在信息体系上,我们采取了“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做法,实现了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村之间的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实时运作。

四是抓舆论宣传。在具体的宣传方式上,除了传统的“一报两台”宣传报道、编发简报资料、广场宣传活动以外,还重点推出了一部宣传短片和一本宣传画册,图文并茂地对我市大社保工作的起源、概念、做法、成果、蓝图等作出了一系列的说明和描绘,起到了集中展示、宣传、推介我市大社保工作成效与经验的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体制机制有待完善,部门融合亟需加快。就目前而言,就业、社保、救助、福利、慈善各项工作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大体制有待健全,一套比较完整且严密的部门联动和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各部门无论是在大社保有关具体业务的对接还是信息数据的采集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二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大社保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很广,政策性也很强,也需要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从去年运行情况来看,广大基层工作人员总体上是尽职的,工作能力也很强,但也有少数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不够熟悉,业务操作不够精通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大社保工作的开展。三是村级平台有待完善,考核管理亟需细化。目前,村(社区)一级大社保服务室的机构人员、场地设施等硬件相对比较健全,但缺乏对具体工作人员行之有效的考核管理手段,人员配备、业务能力等软件环境也还有待提高。四是网上办公有待加强,运作效率亟需提高。目前,我市大社保体系的三级网络已基本建立,网上办公系统也已投入使用,但从运转情况看,这套办公系统的使用情况还不是很理想,距离“网上办公”尚有很大差距,没有实质性地完全运转起来。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大社保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关于今年大社保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方仁臻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已经做了具体的部署,我不再重复。对做好今年的大社保工作,我再重点强调以下四个方面。

1、要善于总结经验,及时转化成果。大社保工作不仅对我市,而且对于全省、全国来讲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没有成功模式可以借鉴,也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参照。因此,我们要通过这些年来的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把成果转化为成熟的工作机制,为今后开展工作积累经验、探索方法。市社保委及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不仅要认真研究大社保体系建设、机制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善于进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交流和融合中取长补短,抓住亮点特色加以推广普及,把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稳固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2、要持续创新理念,不断推动工作。事实证明,任何一项工作,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创新是永恒的主题,只有持续创新理念,才能不断推动工作。所以,大社保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开动脑筋,继续推进制度创新、方法创新。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创造性地去改进工作方法,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无论是在纵向的本市各类工作对比还是在横向的地区同类工作对比,都要继续占领制高点,始终保持我市大社保工作的先进性和独特性。

3、要融汇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社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力量,协同作战。像春江街道、灵桥镇、高桥镇、受降镇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把政府的力量和村、企业、个人的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方爱心资源,融汇各种爱心渠道,在政府统一的救助机制之外可以单独建立符合本乡镇街道实际的内部救助机制。像春江街道的红十字会基金,通过街道、红十字会、企业、个人等多种途径共同捐资,筹资数额已经达到140多万元,在本街道应急救助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当然,不仅仅是救助工作,其他各项大社保工作也都要整合力量。像宣传工作,也要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各主管部门联动的体制,融汇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街道低保工作经验总结范文6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xxx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全市社区党组织任期届满,将进行集中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街道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区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换届要求,进一步将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与加强区域化党建、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把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优秀党员选拔到社区党组织中来,切实把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进一步提高街道党建工作水平,为建设和谐宜居的街道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强化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街道工委和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社区党委(总支)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具体领导,统筹考虑本社区各项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加强社区长远建设的思路,及时转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和成效,坚持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完善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各项制度机制,将政策、人员、资金等各类资源向社区倾斜,不断夯实社区工作基础。

3.扩大党内民主。改进选举方式,实行社区党组织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全部实现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要认真做好党员代表的遴选考察工作。

4.严格按章办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求高,程序性、规范性强,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有关程序进行。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党员意愿、违反组织程序和不按章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三、目标要求

1.选好党组织负责人。各社区结合实际,选出政治意识强、事业心强、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加大社区党组织选配专职副书记的力度,每个社区必须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的配备原则上由社区工作者担任。按照区委有关要求,街道和社区提前酝酿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经街道工委研究确定后报上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当选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前期上报预测人选的吻合度力争达到100%。

2.优化党组织成员结构。社区党委(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人。要优化成员结构,坚持老、中、青相结合,提倡社区党组织成员本土化,提高社区党组织成员中居住在本社区的党员比例。着眼培养后备干部,坚持把大学生社区工作者中的优秀党员充实到党组织班子中来,切实优化班子结构,加强班子力量,增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能力。

3.科学统筹人员设置。坚持科学设置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加强社区党员干部统筹调配,做到“四个提倡”,即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设立专职党组织副书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党组织成员从居委会成员中产生,全街道总体比例须比上届有所提升,力争整体比例不低50%;社区居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比例、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是党员的社区所占比例较上届须有所提升,力争整体比例不低于50%和90%;实现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必须都有党员。

四、时间步骤

此次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于2021年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准备动员阶段(2020年8-9月)。街道与社区开展调查摸底,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选举工作办法,并指导社区党组织围绕联系服务群众、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等重点任务总结经验成果,谋划发展思路,起草一个高质量的工作报告。各级要大力宣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调动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要积极宣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形式和程序,教育引导党员群众依法依规参与社区党组织成员的推荐和选举工作,增强广大党员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深入宣传换届工作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11月)。按照选举办法,街道与社区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正式选举、报批备案等相关环节工作。精心组织换届会议,认真审议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在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民主推荐,采取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二是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社区党组织汇总推荐结果,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是组织考察,由街道工委对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

“直选”的形式,可以先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再由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委员;可以先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再由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可以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一次投票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各社区可根据实际研究确定社区党组织直接选举的具体办法。五是报批,社区党组织将新一届社区党组织成员选举结果报街道工委审批。

3.后续工作阶段(2020年12月下旬)。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归档工作和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保证社区工作持续稳定开展;适时组织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各社区党组织要按照街道工委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街道工委成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工委党政部,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成立由党政部、民政综合部、纪委参与的工作督导组,各社区党组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党组织书记为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抓好具体实施。要把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与即将开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衔接起来,科学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指导,严肃纪律。换届选举期间,党政区领导将与基层社区建立联系点,区委第一督导组将进驻街道全程督促指导。街道科以上领导干部将与社区建立联系包干等制度,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督促。街道将建立由纪委和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的监督机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换届选举各个环节。要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各方共同监督下有序进行。要严肃换届纪律,严格选举程序,对拉票贿选等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和违反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