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市场调查报告范例6篇

水泥市场调查报告

水泥市场调查报告范文1

(一)组织召开年初大会,促进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重点突破农村推散,促进散装比率长足跨越

1.积极走访考察,寻找农村推散新方法

在祁东县进行农村推散初步尝试有所收获后,去年年初我办再次到祁东县就农村推散工工作进行更为深入的考察和调研。在现场对祁东白地市首家农村商砼企业进行考察后,我们认为,其通过兴办小型商砼企业,购置轮距较窄、运量较小的车辆和轮距不大且臂长较短的泵车来发展农村商品混凝土,是比较可行的一种模式,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

鉴于此模式的可推广性,我办及时报告省散办,同时督促祁东县散办上报相关材料,帮助其立项目树典型,并于8月份陪同省散办项目考察团赴祁东参观考察了该试点,考察团在听取报告、观看现场后,对该试点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完善措施,认为这种模式在全省范围内都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年底,祁东县农村推散示范点惠农商砼有限公司成功在省散办立项,获得省散办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35万余元。

2.召开专题会议,树立典型推广新模式

为共同探讨农村推散工作,把考察可行的新模式推广开来,我办立即着手组织,于7月24日在祁东县一洲大酒店召开了全市散装水泥工作上半年总结暨农村推散现场会。会议集结了投资方、设备供货方、政府服务方三十余人,共同研究探讨了农村推散工作,祁东县做了详细的农村推散典型经验介绍,各县市散办负责人和投资企业都发言交流了对农村推散的经验和看法。7月25日,与会人员集体到祁东白地市等地现场参观了农村推散示范点,大家纷纷表示祁东县农村推散模式值得借鉴,此行收获颇多,农村推散的春天已经到来。

3.积极联系接洽,促进农村推散遍地开花

农村推散专题会议结束后,会议成效迅速显露。向我办咨询农村推散模式、政策的投资方逐渐增加,我办积极为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详尽解说模式,并进行联系协调,促成农村建站。继三一重工在衡山县建成一个示范性小型混凝土搅拌站之后,金山水泥与三一重工又联合投资,在衡阳县布点兴建9家小型混凝土搅拌站,目前已有4家建成投产,其他几家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农村推散势如星火燎原。娄底市散办更是两次带投资商前来我办考察咨询农村推散项目,我办积极接洽联系,并带其到衡阳县已经建成的两个小型搅拌站进行参观交流,促进农村推散新模式在省市范围内迅速推广开来,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用散率。

(三) 重视发展预拌砂浆,促进新兴项目稳健落户

为进一步推进预拌砂浆产业的发展,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件事:①我们按照国家商务部的安排,会同有关企业积极参加商务部举办的预拌砂浆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班,提升对预拌砂浆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的认识。②我办在接到市政协关于发展预拌砂浆的提案后,高度重视,积极与提案人联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推动我市预拌砂浆发展方案,方案包含加强学习和宣传、起草《衡阳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办法》、编制发展规划、做好备案工作、联合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等各方面措施,为预拌砂浆在我市的发展画好蓝图。③去年,衡南县云集兴建了一条大型预拌砂浆生产线,我办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考察调研,主动上门为厂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并在职权范围内为其提供帮助。根据省经信委和省散办有关文件通知,我办正在为其办理备案手续,以保障其应有权益。

(四)协调服务商砼行业,促进行业发展健康有序

2013年我们加强了对商砼行业的服务力度,一是加强了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我们依照《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规定,要求南方水泥集团衡阳营运中心按月上报生产统计报表,掌握混凝土行业情况,该项工作已经有序开展起来了。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对非法的搅拌站进行清理。我们对多家混凝土企业进行了摸底考察,从走访了解的情况来看,商品混凝土市场已经饱和,无资质的小规模混凝土搅拌站大量存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随后,按市政府会议要求我办协助配合市住建局对全市商品混凝土行业进行规范管理,清理非法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

(五)全面强化行政执法,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我们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特别注重立足于服务意识的强化,将规范执法的严肃性和协调矛盾的柔和性相结合,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执法效果。

2、协调矛盾,强化执法中的服务。今年3月底,我们收到6家水泥企业的联名报告,要求取缔金山、海螺等水泥企业异地散改包生产线。接到报告后我办执法人员立即赴耒阳市和常宁市会同县级散办和有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后我办针对散改包生产线制定了责令限期整改、足额征收专资、稽查建筑工地、开拓农村市场等发展散装、限制袋装的强制性措施,并且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分别赶赴柏洲建材常宁分公司、常宁奔龙金山水泥中转站,向其负责人说明情况,宣讲政策,同时就中转站散改包生产线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足额征收专资的解缴计划书。随后我办将协调处理矛盾的回复函以挂号信方式寄送至联名报告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做到积极应对,沟通协调,依法处理。

10月份,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周姓农民因建房与某水泥企业发生疑似水泥质量问题的矛盾纠纷,当事双方协商未果,且矛盾在进一步激化。我办在分别接到周姓农民的投诉和企业的调解请求后,本着执法为民和服务企业的宗旨,积极奔走,联系双方,促成双方坐下来进行谈判,并在会后对当事双方积极做思想工作,经过一系列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起到了平息事态,缓解矛盾的效果,获得了当事双方对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赞扬。

3、健全机制,做好示范单位复查工作。2013年是我办获得省经信委首批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的第二年,为响应省经信委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复查工作的部署,我们进一步严格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了《衡阳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理顺了行政许可工作。二是制作了《使用散装水泥承诺书》,要求凡到政务中心报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签订此承诺书,承诺使用散装水泥,并将此承诺书作为办理返退工作时建设方需递交的材料和核查内容之一,引起其对于使用散装水泥的重视。由于目前全省内获得 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的散办仅有两家,而我办为其中之一,郴州、娄底、邵阳、湘西、湘潭、长沙等各地市都纷纷前来我办就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地区间的学习和交流,分享经验。

(六)着力宣传散装法规,促进政策精神深入人心

(七)各县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成效显著,新的亮点层出不穷

祁东县散办: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00万元,全县预拌混凝土使用覆盖面占到85%,散装率达75%。祁东县散办工作有几大亮点:一是优化服务,祁东县散办指导商砼企业与项目建设方进行接洽合作,新增来料加工业务,既节约项目建设方的成本,又提高了商砼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还指导商砼企业拓宽企业服务链,从事模板租赁、劳动力提供、混凝土浇注等一条龙服务。全年更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调在符合政策的基础上减免企业税金7万余元,并帮助企业争取项目扶持资金35万余元。二是创新推散宣传方式,组织进行大规模推散和墙改知识试题竞赛。印发试卷一万份,收回八千余份,评选奖励一百四十名优胜者,宣传方式不落俗套,宣传效果广泛而深刻。

常宁市散办:为防止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常宁市散办积极向常宁市政府汇报,常宁市政府专门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的具体措施,由此,常宁市散办加强了与市法院、纪委、发改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凡新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前,必须先由散办核准。同时严格执行新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制度,2013年常宁市散办责令停建了一家不符合规范的混凝土公司,并且对当地两个项目的违规使用袋装水泥进行了行政处罚,首开我省县级散装水泥机构对违法使用袋装水泥行政处罚的先河。

耒阳市散办:在宣传上,该办通过耒阳电视台、耒政网、《新耒阳》报、局网站等多种渠道对国家、省、市散装水泥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在征收上,稽查人员分二个小组,以城北路为界,深入工地进行执法。在学习上,耒阳市散办鼓励办公室人员参加社会函授学习,并且每月抽出二天时间进行条例和法规的学习。

衡山县散办:各项工作起色较大,全县散装水泥量使用量和预拌混凝土供应量都比前年增长了60%以上。当年新增混凝土搅拌站4家,三一重工2套专业设备在白果镇农村、金大水泥公司试点推广成功,农村推散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本年该县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缴工作也进入了县政务中心大厅,散装水泥工作进入了规范化的轨道。

衡东县散办:该县目前共有水泥生产企业两家,两家企业散装率均达到70%;有预拌混凝土企业三家,县城和部分主要的建筑、公用设施基本上都使用预拌混凝土;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现场禁现率达到98%。衡东县散办坚持禁现和监管并举,会同质监站,采取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各混凝土企业生产原材料及试验室进行全方位检查,着力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

衡南县散办:在执法方面,衡南县散办和监察局、政务中心、建设局等部门进行了2次联合执法,对县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清违,发现13处施工现场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8份,限期整改到位。在交流学习上,该办组织县内建筑企业相关人员到衡南南方水泥、车江南方水泥、金磊水泥、慧江混凝土等参观学习,搭建交流平台。

二、2015年工作不足之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农村推散工作地区发展还不平衡。农村推散工作虽然在2013年大有成效,新的模式也有望大面积推广成功。但是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在这方面的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县域筹谋建站近十个,并在积极的建设中,但有些县域还是一片空白,推广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取得平衡。二是预拌砂浆工作进展还不理想。预拌砂浆工作虽然是我办今后的一个重点发展方向,但这项工作现在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目前相关政策还停留在备案工作阶段,并没有出台政府文件来统筹指导该项工作。我们虽然指导两个企业完成了预拌砂浆生产线的选址立项工作,但由于建筑建材市场形势不容乐观,一定程度上挫败了投资商注资的积极性,目前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三是行政处罚工作执行还难以到位。《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虽然赋予我办行政处罚的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我办并没有法律赋予的强有力的执行手段来保证处罚到位,处罚工作还存在一定难度。

三、2015年工作重点

2014年,我们要继续围绕推散中心工作,以强化服务意识为支撑,以发展散装水泥为目标,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散装率达到58%以上,实现农村推散工作各地百花齐放局面,建成投产两至三家预拌砂浆企业。为此,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农村推散工作。农村推散在我市已有星火燎原之势,我办将继续紧抓不放松,积极引导预拌混凝土向县城、乡镇发展,对新的模式进行不断总结完善,加强该模式的广泛适用度,努力实现其他各县市在农村推散工作方面都有闪光点,做到地区平衡发展,切实提高农村散装比率。

三是继续抓好行政执法工作。2014年,我办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将以强化服务意识为中心,以抓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工作为两个基本点,以人性化征收、加大建筑工地稽查频率和力度、健全内部执法程序为三个主要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效果,助力散装水泥的进一步推广。

水泥市场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市政工程;材料;质量;控制

市政工程材料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混合料)和成品(构配件、产品、设备等),种类繁多、性能各异。工程材料是工程建设的物质基础,因此,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选择、组成是否合理,质量是否检验合格,运输、保管、使用是否恰当等,都直接影响工程实体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影响工程结构的强度和承载力,影响路面使用性能,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认真检查进场材料,严禁不符合规格的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改正措施,工程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最基本单元,其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材料标准的要求,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结构安全。因此,对工程材料的控制是工程建设各项控制工作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下面本人就市政工程材料控制谈一些肤浅体会。

一、影响市政工程质量的因素

(一)材料供应无计划、堆放不规范、无标识牌、混堆,加上管理不善,当水泥、钢材等材料产生受潮、变质、锈蚀时,就失去了原有的性质。

(二)材料检测不及时,不严格,漏检、错装,使不合格的材料当作合格材料使用,造成不应有的质量隐患。

(三)对填筑路基的土质材料缺乏土壤调查,判断失误,采用的CBR值达不到规范要求。

(四)施工材料特别是钢筋未按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采购,焊接(搭接)、焊缝不合格也未及时检测控制,极易造成质量事故。

(五)材料半成品构件(如涵管、预制大梁)未及时进行检测就直接安装在构造物上,易造成意想不到的质量事故。

二、市政工程常用的材料性质和检测项目

市政工程常用材料的基本性质可分为物理性质(如密度、堆积密度、孔隙率、密实度、吸收率、抗冻性、导热性等)、力学性质(如抗压、抗拉、抗弯、抗剪等强度)和工艺性质。修建市政工程首先要把好材料关,合格优质的材料加上成熟的工艺和熟练的技能,就能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对市政工程建设常用的钢材、水泥、砂、碎石、回填土、沥青等,首先要知道材料必检的项目,才能对材料合格与否作出准确的判断,以下列出几种常用材料的必检项目:

(一) 钢筋原材料:拉力试验、冷弯试验、缩性试验;

(二)钢筋焊接(搭接焊):抗拉试验;

(三)水泥(常规五大指标):细度、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安定性、强度;d) 砂:级配、含泥量、细度模数;

(四)碎石:压碎值、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级配;

(五)回填土料:液塑限试验、击实、GBR试验;

(六)沥青(常规三大指标):针人度、软化点和延度。

三、市政工程常用材料检测频率

(一)钢筋原材料检测: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按一验收批检测,钢筋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各项试验,如有一项不符合钢筋的技术要求,则应取双倍试件(样)进行复检,再有一项不合格,该验收钢筋则判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钢筋不得再使用,并要有处理报告,以防止其混入其他批量中。

(二)袋装水泥检测:应以同一水泥厂、同标号、同一生产时间、同一进场日期的水泥,20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t时,亦按一验收批检测。

(三)散装水泥检测:应以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且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总量不得超过500t。同时,还要注意水泥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硅酸盐水泥为1个月),过期必须做复检,连续施工的工程相邻两次水泥试验的时间不应超过其有效期。

(四)砂、碎石或卵石检测: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时,按一验收批检测。

(五)石油沥青检测: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标号,2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t时也要按一验收批检测。

(六)路基填筑土压实度检测:根据本合同段的情况,采用灌砂法,当压实层顶面不再有轮迹时,检测频率为2000m3检测8点,不足2000m3时,至少应检测2点。

四、市政工程常用材料现场质量控制措施

(一)按施工计划结合施工方法要求,组织各种材料进场,按总体平面布置堆放,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材料分别堆放,并准备好防雨覆盖设施,特别要防止水泥受潮变质和钢筋锈蚀。

(二)调查土料场蕴藏数量及开采、运输条件,并对工程主要材料(水泥、钢材、沥青、碎石、砂)进行室内试验,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坚持做到用数据说话。

(三)对路基土首先应进行土场调查、土壤分类、土壤塑性指数和土壤颗料分析,进行土壤天然含水率、分路段或分层用土的最大实际准,做好试验路段,拟定好施工技术控制指标。

(四)对各类砼构造物中所用的钢筋种类、钢号和直径,应坚持做到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其技术标准符合部颁标准,焊条、预埋件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五)根据市政工程质量监理要求,坚持做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坚持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准安装,在现场要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发现和提出施工中的质量隐患和预防措施要求。

(六)对材料或半成品构件(涵管、预制梁、盖板等),订货前要取得供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采样试验,验证其质量可靠性。

(七)材料仓库、现场材料堆放处均应设立标示牌,写明品种、产地、规格、检验状态,严格按“三检检制”执行,工作程序必须认真执行ISO 9000标准,使原材料自始至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做到可追溯性。

水泥市场调查报告范文3

据物价部门监测,在各种调控措施并举的综合作用下,目前全市建材价格稳中有落,总体回落到了政府限价水平之内。截至5月30日,大多数县(区)机砖出厂价格在每块0.27元至0.40元之间,比去年8、9月份价格最高时平均每块0.55元的出厂价下降了27%以上。钢材(6.5,Q235)价格在每吨3400元至3900元之间,水泥(自产,32.5普通硅酸盐)每吨480元左右,分别比价格最高的去年8、9月份下降38%和17%。河砂价格(装车价)每立方25元左右,仍与去年最高价格持平。河砂价格持续居高主要是因为人工成本增加较大。分县区看,全市线材(6.5,Q235)价格最高的、两当县为3900元/吨,最低的为每吨3400元;螺纹钢(12,Q235)价格最高的、分别为每吨4200元、4125元,最低的每吨3500元;水泥价格最高的(武山牌)每吨620元,最低的两当县每吨420元;机制砖价格最高的每块0.42元,最低的、、两当县分别为每块0.27元、0.28元、0.28元;机制瓦(青瓦)价格最高的每块0.65元,最低的、分别为每片0.3元。武都区的建材价格水平为机砖的平均出厂价为每块0.35元,钢材(6.5,Q235)每吨3800元,水泥(自产,32.5普通硅酸盐)每吨480元,分别比最高时的每块0.55元、每吨6000元、每吨580元下降了36%、37%和17%。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建材价格和毗邻地区基本接近。5月下旬,机砖价格宝鸡市为0.33元/块,汉中市为0.36元/块,广元市为0.33元/块,定西市为0.32元/块、天水市为0.35元/块;钢材价格宝鸡市为3691元/吨,汉中市为3550元/吨,广元市为3710元/吨,天水市为3650元/吨;水泥价格宝鸡市为504元/吨,汉中市为390元/吨,广元市为505元/吨,定西市为510元/吨,天水市为510元/吨。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材政府限价政策和一系列工作部署,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1、对各种建材实行限价管理。根据建材价格监管工作需要,市政府下发了三个有关加强建材价格管理、维护建材市场秩序的通知,将原属于市场调节的砖块、钢材、水泥等建材商品纳入政府限价管理商品范围进行价格管理。各县区政府和市县物价部门按照市政府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限价措施。一是制定了自产机砖销售最高限价,其中武都区0.38元/块、0.42元/块、0.40元/块、0.38元/块、两当县0.38元/块、0.40元/块、0.35元/块、0.35元/块、0.30元/块。二是对部分建材和运输费用实行差率控制价格干预,水泥不得超过5%,钢材不得超过3%。对外地购进的机砖销售价格参照当地机砖平均利润率实行差率控制。建材运费县乡之间或乡村之间灾后重建物资的运输价格不得高于0.8元/每吨•公里,生产经营企业只能在低于限价范围内销售,不能自行定价、涨价。

2、大力扶持建材生产经营企业。各县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现有砖瓦企业恢复生产和新扩建企业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采取放宽准入条件、落实优惠政策、给予资金扶持等措施,积极鼓励新建机砖生产企业和对现有机砖生产企业进行改造扩容,进一步提高全市机砖生产能力,缓解机砖供需矛盾,降低机砖市场价格。截至目前,全市共融资3.22亿元,新建机砖生产企业210家,全市机砖生产企业达到466家,使全市机砖生产能力由原来的15.67亿块提高到现在的30.48亿块。全市物价、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发[]54号)等涉及灾后重建的收费减免政策,减轻了生产经营企业的负担。

3、认真落实各项价格监管措施。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市物价部门于4月7日专门召开建材价格监管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市政府建材限价政策的落实措施,并与各县区物价部门签订了建材价格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区结合本县区实际,采取各种有效监管措施控制建材特别是机砖价格上涨。一是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在全县58家砖厂的醒目位置统一制作了砖块价格公示牌,在机砖厂醒目位置悬挂,接受群众监督。印发了《关于对建材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告》,在落实自产砖块价格和差率控制价格政策的同时,协调交警、运管部门对运入境内的机砖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二是召开建材价格告诫会。、两当组织召开监管成员单位和机砖生产企业、建材经营户价格提醒告诫会,宣传相关法规政策,面对面落实建材价格控制措施。三是签订建材价格协议。武都区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建材价格承诺书,与机砖企业签订了建材价格管理责任书,引导企业实行价格自律。四是对价格违法企业进行重罚。市物价局和武都区物价局对武都各乡镇的砖瓦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2家不执行政府限价政策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其中1家进行了停产整顿,1家被处10万元罚款。对3家砖厂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68310元、罚款168310元,并停业整顿。并在违法企业逾期未缴纳罚没款的情况下,申请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两当县采取收取保证金的办法,落实对砖厂和经营户的价格监管措施。五是加大媒体监督力度。各县区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建材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武都、、电视台和电视台对有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

4、加强对建材价格行为的督促检查。从3月份开始,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市物价局派出由三名副县级干部带队的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对建材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各县区政府也从工商、商务、物价等部门抽调人员经常性的深入建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促进了限价措施的落实。两当县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采取蹲点监管的办法,物价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现场落实政府限价措施。同时,市、县物价部门加强建材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市物价局实行主要建材价格一天一报制度,并在《甘价网》、《价格网》、《公众信息网》定期进行。各县(区)物价局编印了《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定期报送建材市场物价行情,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5、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县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了建材价格监管职能作用。经委、商务等部门积极组织调运钢材、水泥、玻璃等建材,林业部门加强了对外购木材进销差率的控制工作,乡企部门努力协调生产企业向受灾农户提供建房用砖,建设部门积极指导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利部门协调落实灾后重建所需砂石的供应,物价部门加强价格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保障了建材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今后建材需求及市场价格走势预测

(一)建材需求预测

1、总需求量。经市重建办从各县调查,并综合分析市内在建项目和计划投资近期启动实施项目,年4月至年底,全市钢材、水泥、砖块总需求量分别是:钢材总需求量84万吨,其中灾后重建需用39万吨,铁路、高速公路及他需用45万吨;水泥总需求量590万吨,其中灾后重建需用183万吨,铁路、高速及其他需用407万吨;粘土砖总需求37.5亿块。

2、生产能力。据统计,当前境内能够生产的建筑材料种类有块石、砂子、粘土砖、水泥、石灰。其生产能力是:粘土砖生产厂466个,年生产能力30.48亿块。水泥生产企业9家,其中正常生产的厂家7家,年生产能力40.35万吨;在建水泥厂2家,年设计生产能力220万吨。此外,全市有石灰生产点35处,年产0.15万吨;采石场114个,年生产能力235.2万方;采砂点178个,年生产能力320.4万方。

3、供需情况。从测算数据看,块石、砂子、石灰生产量能基本满足重建需求;机砖五个月内继续是短缺的趋势,预计五个月后将可能出现买方市场;水泥、钢材供应不足的现状将会持续。具体短缺情况是:粘土砖按一年建设期限计算,需求缺口7.02亿块。水泥供应考虑到新建水泥厂投产因素,年本地产量可增加150万吨左右,产能将达到190万吨,需求缺口为400万吨,其中今年灾后重建缺口94万吨。钢材全市总需求量为84万吨,其中灾后重建需求量38.976万吨全部需要从外调运。

(二)建材价格走势分析

影响全市今后建材价格走势的因素有两个方面:

1、促进建材价格上涨的因素有:一是全市灾后重建项目已经全面铺开,兰渝铁路、兰海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也相继开工,机砖、钢材、水泥、砂石等建材需求增加,供需矛盾突出是拉动我市建材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二是建材运输成本很高。目前,我市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铺开,路况很差,堵车现象严重,增加了建材运输成本。三是炸药进价上涨,影响了石料采集成本。四是人工工价过快上涨也增加了建材的生产和销售成本。

2、有利于建材价格稳定的因素有:一是农村重建工作已接近尾声。全市已开工重建的184063户农村重建户中,60%以上的重建户已经竣工,加上地震后我市新建成217户制砖企业每年可增加机砖生产17.5亿块,正在建设的65户制砖企业也将陆续开工,我市建材尤其是机砖供需矛盾将得到很大程度缓解。二是钢材价格上涨的空间不大。由于全球经济限于衰退,钢铁需求持续萎缩,钢材价格上涨空间不大。另外国际国内煤价下跌,将有助于降低建材生产成本。三是价格干预和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各县区政府和物价部门加强建材价格监管力度,将有利于维护建材市场价格稳定。

综合上述因素,预计后期我市钢材价格将基本保持稳定;水泥、砂石价格可能会小幅上涨;机砖价格将继续回落。

四、对今后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每个县区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建材市场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明确市经委、交通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在建材生产、运输市场供应、经费保障、市场价格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由市经委牵头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材供应。

二是继续扶持建材企业扩大生产经营。围绕增加建材市场有效供给,积极鼓励现有建材企业扩大产能,并进一步启动民资新办一批新的建材生产、经营企业,对以优惠价格供应灾区建材的生产企业,采取贷款贴息、减免税收、电价优惠以及在煤炭、流动资金等要素供应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对于重大项目重建所需的大宗建材,实行统一采购。对于农村居民住房重建所需的砖瓦,由各县(区)政府按最高限价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各乡镇统一调配。加强建材供求情况分析和市场预测信息,引导建材经营企业及时从外地调运建材。运输建材的车辆经市交通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后,在市内免受道桥通行费。

三是保障道路运输畅通。针对目前市内国省道通行不畅、影响灾后重建建材物资运输的情况,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千方百计保证全市国道、省道、县乡道路畅通。公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坚决制止在公路上随意堆放建材,停放施工机械,占用公路施工的行为。

水泥市场调查报告范文4

凡公告中涉及到的水泥生产企业,应自觉按期淘汰所属落后生产线。对无证生产的水泥企业,工商、质检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电力部门一律停止供电。有生产许可证但未完成淘汰任务的不得换发生产许可证。各地要对本地区有关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国金证券分析师贺国文一直强调的观点是落后产能淘汰是这一轮水泥行业景气增长周期拉长的关键变量。

水泥调控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强

2006 年10 月7 号国家发改委并开始实施了《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的文件。

从发改委的公告中,国金证券分析师贺国文可以明确的发现:政府在此轮落后的水泥淘汰过程中的态度是非常坚硬的,而且联合了工商、质检、电力等部门出击落后产能违规生产的情况;公示落后产能的企业和生产线,更是引入了社会监督机制。

在这份淘汰名单中,山西、河南、湖南三省目标淘汰产能最大,都在100 条线以上,说明中西部地区淘汰力度在不断加大。随着当地水泥价格上涨,当地的水泥龙头上市公司如狮头股份、同力水泥、华新水泥受到的利好明显,湖南和河南地区的落后水泥退出也为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在此区域的整合奠定了基础。

基本逻辑如下:在新增投资和需求保持正常传导关系的情况下,落后产能淘汰是影响最终供求关系的最关键变量,因此必须关注这个变量的变化,只要落后产能淘汰一直处于符合预期的状况:(需求增量+落后产能淘汰量)>新增新型干法产能。贺国文认为,行业增长没有问题,这也是增长周期被拉长的关键逻辑。

水泥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落后产能水泥产能淘汰量在7000万吨左右,超过国家发改委每年淘汰5000万吨,以及市场预测低于5000万吨的预期,而且大部分淘汰集中在第四季度,这也是去年第四季度局部区域价格超预期增长的关键。

未来的空间大

近期建材板块特别是水泥板块走势较好,二线水泥股涨幅较大,这与落后水泥淘汰力度的加大导致各个区域水泥价格上涨密切相关。而冀东水泥由于中材集团入主且定下国内行业第一的发展目标,已经成为了一段时期内市场的关注热点。

2007 年2 月18 日国家发改委推出《2007~2010 年全国分省市淘汰落后水泥能力计划表》,量化淘汰落后产能指标,并与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签署淘汰责任书,以明确淘汰的进度和责任。根据计划表,2007~2008 年全国计划淘汰1.36 亿吨,2009~2010 年计划淘汰1.48 亿吨。

水泥市场调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环保竣工验收;水泥;浅析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mpletion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requirements, at the same time, combining with work practice, from the acceptance condition control, exhaust gas, waste water monitoring, noise monitoring of cement industry project comple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monitoring work in has carried on the induction, the technical problems that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and recover from a three execution at the same time, bearing and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nd so on several aspects put forwar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xamination should focus on management issues.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mpletion acceptance; Cement; sc.

中图分类号:TU7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水泥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水泥工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产量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一,2009年水泥产量16.5亿t,占世界水泥总产量50%以上。有效的保障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研究表明,建筑水泥尘已成为城市大气颗粒物主要来源,水泥工业的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l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后,在规定的试生产期内必须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现对水泥工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应注意的现场监测和环境保护检查内容进行分析总结。

1 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为保证验收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环发2000第38号)第六条明确规定:“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保证的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为: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水泥工业项目现场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以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控制验收监测工况,必须把握项目生产负荷。而项目生产负荷由实际生产能力和设计生产能力所决定。实际生产能力与“环评”时的“设计生产能力”是有区别的。一般所说“设计生产能力”是指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所确定的生产能力,该阶段的污染物负荷及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皆以设计生产能力为依据计算。“实际生产能力”是指验收期间项目已建成的额定生产能力。如果由于产品市场原因,企业增大或减小生产规模,或者设备分期安装,其实际建成规模都会与环评规模发生变更,使设计生产能力与实际生产能力不相符。如果实际生产能力与环评时的设计能力相同,验收监测工况要求的生产负荷(指监测期间的日生产量)以设计生产能力(此时即实际生产能力)为依据计算;如果实际生产能力与环评时的设计能力不同,则监测工况要求的生产负荷以实际生产能力为依据计算。监测期间监控各生产环节的生产负荷,若被测设施生产负荷小于80% ,通知监测人员停止监测。水泥工业项目一般为连续生产,生产负荷可以单位时间成品量来核算产量,以产量与产能的比例关系推算出生产负荷。

2 验收监测中应关注的问题

2.1 废气监测

2.1.1 废气有组织排放

水泥生产过程的特点是物料处理量大,转运环节多,尘源分布广,废气量大,含尘浓度高,因此水泥工业主要环境影响是大气环境影响。水泥工业的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包括原料粉尘、煤粉尘和水泥窑烟尘等,主要来源于物料输送、煅烧、储存、粉磨、包装等环节,水泥生产几乎每道工序都产生粉尘,其中回转窑烟尘的排放量最大,同时也产生一定量的SO2、NOx、氟化物。其次是窑头篦冷机、煤粉制备和水泥磨的烟(粉)尘排放量也较多。因此,废气排放是水泥工业项目验收监测的重点。按照达标排放的要求,原则上在各个生产环节除尘设备的废气排放口均应布点采样,监测因子为烟(粉)尘,以评价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排放标准要求。在窑尾、窑头废气排放口还应同时监测SO2和NOx。此外,还应根据监测时段各设备实际小时的产品产出量,核算污染物单位产品排放量,评价其是否达到其排放标准要求。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除尘设备,可抽样监测,监测抽样率>50%,保证监测数据具科学性和代表性。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保设计备案资料中,对除尘设备的除尘效率都有要求,通常在窑尾、窑头、煤磨、水泥磨等主要产尘点布设除尘设备的进口、出口监测点位,确定各污染物的源强和出口浓度,评价除尘效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水泥工业生产线产品单一,连续生产,其采样频次可按天确定。一般每天取样3次,连续采样2 d。

2.1.2 废气无组织排放

水泥工业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源主要考虑物料堆放、原辅料堆场、物料装卸和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其中主要排放源为原辅料堆场和物料装卸,主要污染因子为TSP。根据GB16297-1996的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2~5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的2~50m范围内;其余物质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10 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当无明显风向和风速时,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浓度最高点设置4个点位;当有明显风向和风速时,在下风向周界浓度最高点设置监控点,标准中未要求在上风向设参照点,但实际监测中最好还是在厂界上风向布设一个参照点。该参照点虽不作为本底扣除后对监控点作评价,但该点对建设项目上风向空气被污染的程度有较好的说明,便于分析和找到被测单位无组织排放废气超标的原因。

对水泥工业项目无组织排放来说在厂界外20m处(无明显厂界,以车间外20 m处)上风向与下风向同时布点采样,将上风向的监测数据作为参考值,下风向的数据扣除参考值后为监控点浓度值。由于无组织排放的实际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实际监测时应根据情况因地制宜设置监控点、参考点。参考点只设1个,监控点最多可设置4个。参考点应以不受被测无组织排放源影响,可以代表环境背景浓度为原则,现场监测时如果平均风速

2.2 废水监测

水泥工业项目生产中不直接产生废水,仅各类磨机、窑、空压机、风机等高温、高速运转设备及部分仪表需要间接冷却水,少量化验室废水,辅助车间废水,因此重点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口进行监测。

2.3 噪声监测

噪声源主要为空气动力学噪声(排风机、鼓风机)、机械振动噪声(生料磨、水泥磨、水泵、包装机等)、电磁噪声(电动机、变压器等)、交通噪声(厂内各种车辆)等。验收监测时,一般只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当厂界周围有敏感目标时,厂界应加密布点;同时对敏感点进行监测,确定是否存在扰民现象。

3 环境管理检查应关注的问题

3.1 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制度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复,初步设计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是否进行了环保设计备案等,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并投产使用,项目试生产是否按规定申报并经批准。

3. 2 矿区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

在水泥行业验收监测中,由于对矿区的开采,对矿区周边的生态产生较大的破坏,因此对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尤为重要。因此应检查该企业是否安装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开采台段的高度,道路的排水沟、截水沟的建设,开采边界的生态恢复平台和边坡的预留,废石场的设置及其截洪沟、挡渣墙、排水沟的建设,表土单独存放,护坡的设立,边坡的修整和矿区的覆土绿化等。

3.3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现场检查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些水泥企业常出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未落实到位问题,包括:除尘设备安装数量与环评要求不符、地面未完全硬化、原辅材料的输送不封闭、无洒水增湿设施、露天堆料场未规范堆放、窑头、窑尾未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等。因此验收监测单位在进行现场检查时,一定要检查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到位,对未建或发生变更的情况,应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

3.4 企业自身环境管理的检查

企业环保建设是基础,管理是长效。一些水泥企业平时不注重环保工作,在自身的环境管理如环保机构和制度的设置及运行方面存在很大缺陷。因此应检查该企业是否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及运行记录是否齐全。建设单位日常的监测计划、监测机构、人员、资质和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也应列为检查的重点 。所有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资料,应由建设单位环保管理人员收集归档。

3.5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

在水泥生产中安装有大量的袋式除尘器,在验收监测的现场勘查时,应要求企业对除尘器进行统一编号排序,便于日常管理和验收监测。水泥工业生产设备排气筒高度也是验收监测中检查的重点内容,应按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表4中的要求,逐一核实排气筒高度,未达到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3.6 卫生防护距离的落实情况

应认真核查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是否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进行处置,特别注意对照环评文件,看是否存在新建的环境敏感目标。若未进行处置,或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应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

3.7 总量控制核查

水泥行业在进行总量核算时,一般是根据验收环评或实际生产中各个生产设备的单位时间实测排放量,乘以该设备年工作小时数得到年排放量,再将所有排放口年排放量相加,得到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意见中给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对照,检查污染物总量达标情况。

3.8 淘汰落后设备、等量替换要求

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既是水泥工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发改工业[2006]2222号),也是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的重点内容(国发[2007]15号)。按照环评和批复文件要求检查项目“淘汰落后设备、等量替换”需要落实的环保工程或措施,通过现场勘察,实地走访,检查水泥厂其落后设备的淘汰、关停、拆除的落实情况,同时由当地政府或环境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9 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公众参与意见,弥补了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不足,更能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受影响群体的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若项目试生产期间发生过扰民污染事故,则更应进行此项工作。为了防止公众调查形式化、虚假化,应保证公众参与调查对象有受建设项目影响的人群、了解项目工程的技术人员、参加该项目的环保专业人员。公众意见调查结论应该包含一些必要的内容:公众对建设项目环保状况的基本态度;项目建设期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营运期存在的最主要环境影响;试运行期间是否发生扰民现象;以及对企业环保措施的建议。

水泥市场调查报告范文6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具体体现。按照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度,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分别控制在3万吨和3.5万吨以内。当前,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虽有所控制,减排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减排项目有序推进。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排放指标总体仍呈上升趋势,实现全市“*”期间减排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仍相当艰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总量减排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99号)和市政府《印发肇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确保减排项目落实到位

(一)削减化学需氧量。

1、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是实现污染减排的关键。我市要在*年到2010年完成化学需氧量15551吨的削减任务,必须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万吨/日以上。根据广东省“*”总量目标方案,为确保完成减排目标,要求未开工建设的县级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必须动工;其中,肇庆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日处理污水4万吨)、四会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5万吨)项目必须在2009年6月前建成,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鼎湖区、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污水处理厂等(共日处理污水14.5万吨),必须在2009年底建成,高要金利的污水处理厂也必须在2010年底建成(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必须要大力推动污水管网建设,使管网建设与厂区建设同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使用效率,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2、河涌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河涌整治是我市工程减排的一个特点。*年重点对鼎湖广利涌二期、四会独水河流域、高要宋隆河流域进行整治。

3、工业开发区污染集中整治。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必须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2009年底前建成。其中,四会龙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高要金利、金淘工业园的废水集中治理工程必须在2009年4月底完成。

4、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处理。(1)已建减排项目要确保稳定运行。肇庆佳荣针织有限公司、肇庆顺兴发漂染有限公司、怀集岭南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年度减排企业,以及广宁鼎丰纸业有限公司、鼎湖永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2)未建减排项目要按时建成投运。怀集县蔗糖发展总公司、四会敦煌纺织染整公司、华泰纺织染整公司、东岳染织有限公司的废水治理等项目,必须在*年6月底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肇庆星湖科技制药有限公司、肇庆中信漂染有限公司和肇庆锦田纺织漂染有限公司等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超过50吨,具备进一步减排能力的工业企业,都必须在*年底前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废水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具体项目见附件2)。

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站必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污水设施运行台帐,测定进出口水量和COD浓度数据,记录设施运行用电量、药剂用量和污泥产生量以及污水回用工程运行等情况,不得无故停运。对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擅自拆除、闲置的,依法予以高额处罚。对未按规定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单位,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对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停止审批其区内新建、扩建污染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区内排污单位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整治。

5、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明确水质考核项目、在线监控、水质检测频次、合格评价等具体要求,对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规定运行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酌情降低信用等级。对营运情况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并作为样板企业,优先支持其在污水处理产业化中扩大市场。

6、实施区域限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暂停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二)削减二氧化硫。

1、以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削减二氧化硫排放。

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我市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关键。一是积极推进水泥产业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合理布局新建水泥厂,鼓励发展日产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50号文的有关规定,在2009年底前要关停高要市蚬岗水泥厂等一批落后水泥企业,其中:高要市高禄水泥公司金渡分厂、高要蚬岗水泥厂、高要市金利水泥厂、封开县龙昌江口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封开县江口水泥二厂,封开县龙昌千层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六间落后产能水泥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关停,鼎湖恒建水泥有限公司等8间落后产能水泥企业必须在2009年底前关停(具体名单见附件3)。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抓好相关工作,确保关停措施的落实。根据省的“减排工作方案”,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行业盲目发展。

2、调整产业结构,关停一批小型火力发电机组和污染严重的小钢铁企业。

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8号)的要求,我市必须在2009年底前关闭西江发电厂、高要金利电厂、四会电厂等3家发电厂。我市已于*年关闭了西江发电厂和四会电厂,计划*年内,关闭高要金利发电厂;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84号)的要求,关闭怀集中洲水鸿铸钢厂等10家小钢铁厂(具体名单见附件4)。

3、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脱硫项目

肇庆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下的生物基地和生物制药厂的锅炉脱硫项目必须在*年6月底前完成,并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二、全面实施在线监控

(一)对已安装在线监控但未联网的企业要限期联网。广东鼎丰纸业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工程基地、肇庆市污水净化处理厂等3个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联网的工业企业,要加强运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连通。

(二)对未安装的在线监控的企业要限期安装并联网。凡列为全市国控重点污染企业没有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年6月年底前必须自行安装,并与省、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具体名单见附件5)。

凡被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减排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实施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在*年5月底前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本行政区域减排项目,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负责,要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方案和实施计划,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停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和污染严重企业,加强污染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工程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减排、监管减排,确保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市下达的年度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年度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市环保局:牵头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具体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制定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情况以及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并实施限期整改;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营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

(三)市发改局: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省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做好重大产业能源发展规划,并牵头实施小火电的关闭工作。

(四)市经贸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大小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研究确定关停小水泥、小钢铁企业的名单及时间表,牵头推进小水泥、小钢铁关闭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告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导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

(五)市科技局:负责实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科技行动”。加强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在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省科技支撑计划和省高新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总量减排重大技术项目,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步伐,积极推进和实施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六)市财政局:加大财政对污染减排的支持力度。提高财政对排污费的统筹能力,加强排污费的使用管理,加大对重点污染源治理及其监测监控的资金投入。

(七)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重视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的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市建设局:负责推进城镇污水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市、县和中心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九)市水利局: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调配,协助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组织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加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加强取水、节水管理工作。

(十)市农业局: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一)市统计局:负责提供GDP、人口、能源等科学统计数据给市环保局,为污染减排的新增量预测提供合理科学的数据。

(十二)市物价局:牵头负责脱硫电价政策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费开征与征收督促工作,协同市市政管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监督落实污水处理厂运营处理效果同运营费用挂钩的办法。

(十三)市市政管理局:负责推进肇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并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和污水收集的监督管理。

(十四)市国资委、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十五)市质监局:加强对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管,新安装锅炉项目必须履行环评手续的,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环保标准。

(十六)市工商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保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或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负责核准自然停产、关闭企业的情况,收集污染企业注销工商执照等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总量办。

(十七)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和肇庆银监分局: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项目管理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不得给予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污染严重企业贷款。

(十八)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负责推进电网建设和电力节能环保调度工作;加快电网建设,解决电力供应瓶颈问题,为全面关停小火电机组提供基础。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总量减排的各项工作。

四、建立考核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一)建立减排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及时调度和动态管理本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主要削减工程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制定减排工作方案和年度削减计划,于当年1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总量办(在市环保局)备案;对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逐月自查,每季5日前将上季相关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重点减排工程的季报表、监督性监察报告和监测报告报送市总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