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封面范例6篇

调查报告封面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1

而这一天,对于河南依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依生)和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开封市药监局)来说,应该是沉重且灰暗的,因为,较量了一年多的双方,今天不得不对簿公堂,河南依生把自己的行政主管部门――开封市药监局推上了被告席。这种局面,似乎让双方都有些尴尬。

上午8∶40,有关人士陆陆续续走进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

审判长座位上方悬挂的国徽闪耀着庄重而严肃的光芒,让旁听席上的听众感受到了神圣法律的力量。

据开封市药监局稽查大队的有关人士在庭审中陈述:2006年8月22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开封有一制假窝点。为进一步查找线索,省局派出执法人员进驻开封进行秘密调查取证。9月18日,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省局从开封、郑州、濮阳等地抽调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对涉案地点――开封市金明区卫生防疫站家属楼一楼东头的一处民宅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

在这次突击监督检查中,开封市药监局检查人员发现这里是一个冷库,里面存放有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等药品,以及自动捆轧机和包装机等物品,药品包装箱上显示的生产厂家为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此前在一次有开封市三名政协委员参加的听证会上,开封市药监局有关人士有如下介绍:经进一步调查,涉案地点金明区卫生防疫站家属楼一楼东头实际为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译的私人住宅,其住宅内的冷库是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开封设立的仓库,从辽宁依生公司运到开封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在此中转库暂时存放……2006年9月18日的这次突击检查,开封市药监局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对现场的药品、物品等进行了查封扣押和先行登记保存。同时查封扣押的还有河南依生租用金明区卫生防疫站办公楼中财务室的所有物品、各种文件、10台办公电脑以及一辆货车和一辆通勤车。

在庭审中,开封市药监局有关人士说,因为当时没有调查清楚这家仓库到底是河南依生的还是辽宁依生的,而仓库保管员是河南依生的人员,因此,依法对河南依生的办公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在2006年9月18日启动了查封扣押和先行登记保存程序。

河南依生在落款时间为2007年11月27日的行政诉讼书中陈述:

“2006年9月18日下午4时许,开封市药监局10名工作人员带领其他有关人员将自己租用的办公地点――开封市金明区卫生防疫站进行非法查封扣押,包括原告财务室的所有物品、文件及所有的办公电脑,一辆货车和一辆通勤车……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上多数载明不清,如‘材料2捆’、‘票据1箱’……被告查封扣押和先行登记保存原告物品后,未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在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确实存有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仅凭一封举报信,就实施以上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查封扣押和先行登记保存原告物品后,未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7日内归还原告先行登记物品……被告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了原告所有财务账本、文件和票据……整个经营活动失控……迄今为止,该案件已经搁置一年多未果,被告至今没有向原告出具任何调查结果文件……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解除非法扣押和先行登记保存的所有物品并如数返还给原告,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0万元(在法庭上,河南依生又将赔偿数额追加到8898611.97元――记者注)……”

记者看到,2006年9月22日,开封市药监局(汴)食药行处通【2006】100号行政处理通知书中有如下文字:“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期限依法顺延。”对此,河南依生有关人士说:“这毫无法律依据。”

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针对5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质证和答辩,5个焦点问题分别是:行政诉讼期限的问题;先行登记保存的措施是否正确、合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法律依据;被告对原告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具体实施事实及先行登记保存的事实;被告执法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等。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2

一、xx年年业务工作述职情况

(一)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对古建筑的抢救维修工作力度。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对宗公祠大殿、朱亥故里、开封府文庙棂星门、兰考县视察许贡庄小学纪念亭、市体育场南大门、龙亭石狮的加固及御街牌坊修缮工程等8处文物建筑及景区建筑标志进行维修。调整划定新增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完成《龙亭保护规划》和《开封城墙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督促指导城墙所和饮食博物馆筹建处完成古马道展览馆、饮食博物馆筹建工作,现已对外开放,从而使我市博物馆的门类和领域有了新的拓展。指导督促文物队开展隋唐大运河(汴河古道)考查调查工作以及新郑门遗址博物馆的筹备工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年文博系统已征得国家投资3100万元。其中国家文物局投资xx万元,省文物局近100万元,市投资895万元。

(二)积极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市文物局多次召开会议,首先成立了开封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对五县区普查动员进行了培训,9月30日我市举行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仪式。督导五县建立文物普查队,及时帮助指导对县区新发现文物线索进行调查认定。11月13日,又召开普查工作座谈会,调整工作重点。目前文物普查工作已转入实地调查阶段,田野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三)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中国收藏文化(开封)论坛”工作。一是编制《宋都御街改造方案》;二是督促、指导并帮助博物馆馆舍改造工程以及相关文物展示陈列、布展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对征文街牌楼进行修缮;四是抽调四名同志直接参予此项工作。

(五)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及文物法宣传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厉查处文物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文物犯罪。xx年年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通过经常性执法巡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并查处纠正了多起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20

xx年主要查处了宋公祠、朱亥故里,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违反《文物保护法》行为,以及对尉氏县洧川镇古城寨遗址非法取土使该处遗址遭到破坏进行依法保护,使破坏行为得到制止。并协助开封县文管所对未进行文物勘探的施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召开五县文物行政执法座谈会,协调解决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多种形式,配合“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5.18博物馆日”,11月19日《文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认真做好文物保护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和指导。在上述活动中,共制作宣传版面五十余块,发放宣传材料两千余张,举办广场宣传活动,举办图片展览、文物法咨询、文物鉴定等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开封丰实的文化遗产和深厚的人文精神。

二、xx年年度述廉工作情况

按市文化局党委分工,本人分工负责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即市文物管理局、市博物馆、市文物工作队、市延庆观繁塔文物管理所、市艺术博物馆及城墙文管所、文物商店等。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本年度,本人能严格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中共开封市委廉洁从政十五条规定,践诺廉政承诺并积极履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单位及文物系统全年末发现有违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现象。 2012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优秀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乡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建设局分管局长述职述廉总结

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政协副主席述职述廉报告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3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管理部门正确、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家的土地管理,拎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案件。

第三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以事社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事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仿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土地违法案件由土地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管辖。

第六条土地违法案件由土地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应当由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

第七条设区的市已实行土地监察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由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管辖区内的土地违法案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

第八条政府非法批地的土地违法案件,由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管辖。

第九条国家土地管理局管辖下列案件:

(一)国务院交办的省级人民政府非法批地的案件或者其他

(二)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法律、法规规定由其管辖的案件。

第十条有管辖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案件。

管辖权有争议的土地违法案件,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查处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交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查处。

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处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

第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交由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必要时可以督促办理。

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依法由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不查处或者不及时查处的,可以发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督办通知书,必要时也可以自己依法查处。

第三章受理和立案

第十三条土地管理部门对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受理。

第十四条举报案件可用书面或者口头举报方式。

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口头举报案件,必须详细记录,经核对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举报人举报案件,应当尽量使用真实姓名;举报人不原意使用真实姓名并要求保密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尊重报人的意愿。

第十五条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同时将举报信涵或者笔录移送给有权处理的机关。

第十六条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土地违法案件后,应当进行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查处,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单位或者举报人。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立案: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土地法律、法规的事实;

(四)属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

第十八条土地管理部门对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立案。

第十九条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土地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立案。

第二十条土地管理部门立案处理的重大案件,应当抄报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立案的案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指派承办人。

承办人应当正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承办人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土地执法证件。

第二十二条承办人可以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关系人提出询问,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底部笔录由被调查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并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三条承办人在必要时,可以勘验物证或者现场。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同应当邀请有关组织或者人员参加。

勘验人员勘验时,可以对证物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对勘验情况和结果应当制况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员、见证人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第二十四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视听材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迹;

(六)调查笔录和勘测笔录;

(七)鉴定结论;

(八)其他。

承办人必须认真鉴别上迹证据,未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二十五条经立案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承办人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提出《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第二十七条土地违法案件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领导集体审议,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审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审义的成员签名。审义中的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入笔录,并将笔录归入案卷。

第二十八条经审议的土地违法案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认定举报不产或者证据不足,未发现违法事实的,发出《撤销立案决定书》,立案予以撤销,重大案件的撤销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二)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作出行政笮罚决定,发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认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发出《土地侵犯行为处理决定书》,送达事人;

(四)认定当事人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提请公安机关处理;(五)应当提出书面建议并附调查报告和有关证据,移送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处理,处理结果应当抄送移送案件的机关;

(六)认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承办人、主管领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被调查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承办人员的回避,由主管领导决定;主管领导的回避,由案件处理机关的领导集体决定或者报上一级机关决定。

第五章送达和执行

第三十条《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土地侵犯行为处理决定书》等作出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第三十一条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直接送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签收;本人已向土地管理部门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交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收。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拒绝签收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送达的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的文书留在当事人及得害关系人的住所或者收发部门,即视为送达。

第三十二条《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土地侵犯行为下理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后,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并将发行履行情况记入《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执行笔录》。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土地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土地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的,期满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必定管理部门提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案卷副本送交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土地管理部门作出的土地侵犯行为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的,期满后被侵犯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未经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确有错误的,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处理,也可以自己依法处理。

第六章查封

第三十六条依法爱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对继续施工的设备、建筑材料予以查封,并发出《查封决定书》,送这当事人。

被查封的财物,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加封封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三十七条土地管理部门在对继续施工的设备、建筑材料进笔查地,被查封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查封或者成年家属到场;被查封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绝到场的,不影响查封程序的进行。

对被查封的设备、建筑材料,查封人必须造具清单,由相封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查封人一份。

第三十八条被查封的设备、建筑材料,查封人可以指定被查封人负责保管。因被查封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查封人承担。

被查封人拒绝保管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保管。保管费用由被查封人支付。

第三十九条被查封人抗拒土地管理部门实施查封的,或者被查封人隐藏或者转移已被查封财产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章结案

第四十条承办人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应当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经土地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结案。

第四十一条承办人在案件结案后,应当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图件、照片等,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第四十二条重大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结案后,应当将下列文书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一)《土地侵犯笔为处理决定书》;

(二)《土地侵犯权和为处理决定书》;

(三)《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经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附人民法院判决书副本。

第四十三条土地违法案件的罚没财物和追回的赃款、赃物,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收缴。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期间,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停止为当事人办理用地和土地权属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文书格式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规定。

第四十六条乡级人民政府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参照本办法执行。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4

大二毛概社会实践报告一: 大学生这一社会群体,内部正发生着诸多问题(心理健康问题),亟待内部调节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复旦大学投毒案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杀人事件等等一系列事件的出现,让我们不得不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大学生亟需正确的心理引导,故我们选择和制定此活动及活动方案,通过调查问卷和免费发放心理辅导资料等。 我国正面临着一个严重的考验,文化危机,精神层面的东西跟不上物质层面的发展,文化改革浪潮正迎面袭来,站在时代前缘的我们理应接受时代的考验亲身去实践,发扬社会正气,摈弃不良之风,树立一个良好的大学生形象,这不仅有利于我们自身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一个学校的发展,从一个大的层面讲,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进行此项内容的调查是非常有意义的。但关键是我们必须去用于实践,而并非是一纸空文,不然的话,纸上谈兵最后得到的结果就是沈括的那个失败下场,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所要达到的预期成效:我们要对大学生心理健康进行一个细致的调查,要将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而后揭示出本质,寻找出规律,总结出经验,最后充分正确的认识其本质,而后用以指导我们的实践。并且通过此活动引导部分学生转入正轨,调整好心态,愉悦的在大学学习。

以下是调查的具体情况:

一、调查篇:

调查时间:xxx年4月---20xx年5月调查对象:xx学院在校大学生调查过程: 首先进行调查研究,没有对工作的调研,就形成不了写工作报告的意图,也掌握不到鲜活的一手资料,这也是调查报告写作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具体实施流程: 一,小组成员进行讨论确定问卷调查内容,制定问卷调查表。

(1)调查方式灵活多样,可以是群体型的调查,或是单人型的进行调查,地点也灵活多样,校园或是教室或是宿舍均可。

(2)小组成员均要参与本问卷调查,本问卷调查拟定调查容量200人,小组成员共同分担.

二,编辑《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南》小册子未来有着明确的目标而努力着。许多同学为了应付不得不参加的考试,不能不做的事而学习。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动机功利化。市场经济的利益杠杆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对于学习,学生表现出空前的功利意识。对还没有学的课,学生问的第一个问题是我学习这门课有什么用?因而出现了专业课、基础课门前冷落车马稀,而技能类课程如计算机、外语、股票各种各样的证书班摩肩接踵、门庭若市的明显对比。考证热正是学习功利化的直接表现。学生充分了解到市场对各种证书的青睐,因而放弃了专业课的学习去追逐各种有用的证书。这是造成大学生们对大学学习目的不明确的主要原因。

2.生活开销大。大学生们每个月的生活开销大致在500到1000元中,其消费水平,家里也只能勉强维持。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经济独立性差,消费没有基础,经济的非独立性决定了大学生自主消费经验少,不能理性地对消费价值与成本进行衡量。大学生没有形成完整的,稳定的消费观念,自控能力不强,多数消费都是受媒体宣传诱导或是受身边同学影响而产生的随机消费,冲动消费。21世纪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日益丰富的时代,当代的大学生们已不再满足于宿舍、教室、图书馆三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娱乐、运动、手机、电脑以及新型的IT产品都成了大学生消费的热点。大学生的消费已呈现明显的多元化趋势。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大部分学生会去旅游,去歌厅、酒吧消费,或是购买电脑,手机、MP3,反映出大学生具有走出校园、融入社会、拥有高质量生活的渴望。

二,情感篇

1,爱情观。当代大学生对于爱情,从总体上看是能够正确认识和把握的,能够正确地处理学习、恋爱和人生的态度等关系,以及恋爱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诸如恋人之间的误会、失恋等等。大学生对爱情应该持慎重的态度,避免在恋爱问题上把握和处理失当。我们应该客观的吸取恋爱中的益处与避免恋爱中的弊端。不断增加自己的交际能力与语言表达。要有效地提高社交能力、可循两方面入手,一是对社会情境的辨析能力,一是提高对其他人心理状态的洞察力。所谓对社会情境的辨析能力即为社交能力的一个重要部分。

2,亲情观。大多数大学生并不认为父母非常了解自己,与父母倾诉不开心的事仅为少数。在生活,消费,学业或就业方面较易发生沟通冲突,面对沟通问题,大部分学生较积极主动。大学生与父母联系频率适中,联系时长适中与父母发生沟通障碍的原因有哪些?思想观念和价值观不同,还有技巧和方式不当,父母专制严重,独裁。对于大学生来说,建立良好,和谐的家庭关系,还应主动找时间和父母聊天,体验交流

3,友情观。人在大学里新交了很多朋友,与高中以前相比人觉得自己进入大学后对待朋友以及对待友谊的观念发生了改变。有人认为要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有人认为性格相似也很重要,还有的人认为要互相尊重,或者选择朋友也会因为他,她对自己学习有帮助。还有的人认为年龄相仿也会影响自己的择友。

三,学习篇

近年来大学生专业对口率呈下降趋势;大部分人选择的工作与所学专业不是完全对口却与专业有一定关系。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形势,许多同学都为自己的就业情景感到担忧。作为大学生,我们要具体分析自己的主要矛盾,要明确自己所追求的人生目标,针对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当然我们不能主观臆断,要分析社会实际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主观符合客观来选择自己的专业和就业岗位。

调查结论和建议:

1、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加大心理健康的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积极的、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为同学们心理健康提供良好的文化土壤。

2、高校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对于大学生的心理咨询要讲究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深入同学中去,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状况,关心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发现苗头及时给予沟通与辅导。

3、常见人际交往障碍的克服每个人在交往中都或多或少地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改善人际关系,加强人际交往,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都有重大意义。提高认识,掌握技巧、充分实践,改善交往措施、培养良好的交往品质。在人际交往中应尽可能地做到:肯定对方、真诚热情。在沟通时,语言表达要清楚、准确、生动。要学会有效聆听,做到耐心、虚心、会心,把握谈话技巧,吸引和抓住对方。此外,一个人在不同场合具有不同角色,在教室是学生,在阅览室是读者,在商店是顾客。在交往活动中,如果心理上能经常地把自己想象成交往对方,了解一下自己处在对方情境中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体会一下他人的心理感受,就会理解别人的感情和行为,从而改善自己待人的态度,这种心理互换也是培养交往能力的好办法。

大二毛概社会实践报告二: 一、指导思想

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教材第一章第五节《科学发展观》和第十一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内容为中心,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加强和完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概论)课的实践教学。

二、目的意义

社会实践(调查)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我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整合与利用研究》成果大实践模式的尝试和具体应用。

通过社会实践(调查),使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加深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原理的理解,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还可以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长才干、关注民情、服务基层、奉献社会,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创新精神,使同学们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实施过程

1、本学期理论课结束之前,16-18周,任课老师按要求对所教班级学生进行布置;讲清楚本次调查报告的格式和题目,组织形式和具体要求。

2、暑期老师对自己所代学生进行及时辅导、沟通和交流。

3、本次调查报告的收集:下学期开学后的第1-2周,各位老师收齐自己教学班的社会调查信息反馈表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进行批改并评定成绩。

四、组织形式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活动采用学校统一组织和个人自主结合的方式进行,大多数同学可通过自主方式完成课程实践活动。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调查)有两种形式:

一是学校组织的校级学生实践团队。

二是各学院组织的专业考察、科技下乡等社会实践小分队,由学院团委组织、专业教师带队指导。

以上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调查),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将概论课社会实践(调查)与专业考察、科技下乡结合进行,并按要求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五、具体要求

1、全员参与。全校20xx级本科生必须人人参与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

2、就近就地进行。除了学校和各院系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外,自主社会实践(调查)的同学,建议结合家乡所在的市县镇村相关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3、社会实践(调查)要眼睛向下,充分占有第一手材料,利用所掌握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以及专业理论知识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分析,创造性地提出思考和建议。

4、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具体。为了反映本次社会调查的真实性,要求将本次调查的对象(被调查的单位、个人及地点)用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签字盖章)表现出来,调查报告须插入自己的实践图片,相关证明材料(须签字盖章)请填写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学生社会调查信息反馈表(格式见附件一)里。

5、自主实践的同学应及时通过电子信箱、电话加强与指导教师的交流。指导教师选取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走访指导。

6、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时间一般1-3周,活动结束撰写报告,报告的撰写要明确一个主题,以事实为根据,尽量做到内容详实,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展开论述(报告题目可参考下面所提供的参考选题),篇幅3000字左右,下学期开学第12周提交指导教师(任课教师)。

7、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注意事项:

(1)封面、正文、封底使用相同格式,报告用WORD文档打印,可插入能够反映自己实践活动的照片,格式要规范。(封面、封底等格式见附件二)

(2)封面上需注明调查题目、个人信息、报告撰写日期等。

(3)除封面外,报告应包括内容摘要、正文、结语等。

(4)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材料详实、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论据确凿、论证合理。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5

关键词:刑诉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完善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新颁布的刑诉法规定了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又称前科消灭或者刑事污点取消、犯罪记录销毁,是指当曾经受过有罪宣告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具备法定条件时,由法定机关注销其有罪宣告或者被处刑记录的制度,也就是将该人曾被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宣告有罪或者判处刑罚的法律事实视为不再存在,即被视为未曾犯罪,将原定罪记载归零,成为“零犯罪记录”。新刑诉法规定这一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是我国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未成人犯罪嫌疑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政策的法律延续,也契合世界刑事立法的潮流和改革趋势。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必要惩戒之后为他们提供宽松的环境和继续发展的空间,所以说此次刑诉法确立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一种“良法”。

一、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含义

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主体必须是未成年人

适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主体必须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具有犯罪经历

国际通行做法要求该制度具备定罪和处刑两个条件,只要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被宣告有罪。

(三)犯罪记录封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未成年人犯罪无论何种性质、何种罪名,被判处的刑罚必须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包括管制、拘役等。

(四)犯罪记录封存产生的直接后果和法律后果

曾受过有罪宣告或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人,在犯罪记录封存之后,将不再被认为曾经犯过罪和受过刑罚处罚,其在司法机关的有关刑事档案会被注销,其他机关有关该人档案的相应内容记载也被注销或销毁。这是犯罪记录封存后产生的直接结果,并将对当事人产生一系列积极的法律后果:(1)恢复其因有前科而丧失或被限制的公民政治权利、民事权利;(2)其重新犯罪时,前科不能作为对其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当事人曾经犯罪为由,对其在一般的就业、就学等方面进行歧视。

二、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具有可行性理论基础

现代刑法和刑法理论认为,保留前科必然导致曾经犯罪的人某些权益的丧失、资格的限制和名誉的损害,从而给刑满释放的人在升学、就业、生活上带来许多困难,影响他们重新做人的信心,延缓他们复归社会的进程。这种影响对于因一时过错而犯罪的未成年人尤为强烈。除日本、德国、法国、瑞士等一些国家规定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外,在联合国少年司法准则中,也有与前科取消相关的规定。如《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第21条第2款规定:“对少年罪犯的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让第三方利用。…少年罪犯的档案不得在其后的成人诉讼案中加以引用”。《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第19条规定:“释放时,少年的记录应封存,并在适当时候加以销毁。”该规定明确了只要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其后果不应对其成年以后的生活有影响,这种规定实际是确立了前科消灭的原则。

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正是我国经过多年的刑事司法实践而逐步学习、建立起来的。这不仅是一次简单的与国际接轨,更突显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更注重的人权保护意识,可以说是法制的一项重大进步。

三、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由于在现实中人事档案制度、司法机关查询制度等原因,导致未成年人信息容易泄露,不利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并且新刑事诉讼法也仅是从宏观层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具体适用目前也并无他法可循,因此必须从刑事诉讼的源头做起,完善司法机关查询制度、构建区域监督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矫正制度提出建议,以期提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的现行操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和难点

1.“封存”与“进入人事档案”相排斥

我国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部分承担了犯罪记录登记和查询制度的功能,而《刑法修正案(八)》的“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对现有的人事档案制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实务操作中也有不同的观点和做法。一种观点认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对犯罪记录归入人事档案没有影响,只是不用报告,但其档案中还是有犯罪记录的;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条款仅仅是对“前科报告义务”的免除,而非对“前科记录”的消灭,涉罪未成年人的刑事记录由相关司法部门加密保存,不予公开。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更符合“两法”修订的本意,有助于帮助未成年人摆脱犯罪记录的阴影,更好的实现其再社会化。因此,应当将涉罪未成年人的刑事记录与人事档案相分离,由司法机关封存。

2.现行公检法报表系统的易导致信息泄露

为了更好的打击犯罪,我国公安办案人员均可通过特殊配置的U盘进入网上数据库对工作对象的各类信息进行查询。通过“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公安办案人员对工作对象进行污点情况查询,对于有过刑事记录的工作对象均可以进行查询。而且进入检察、审判环节后,检察院、法院系统为了统计等工作的便利也设置了报表查询系统,很多工作人员皆可接触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信息,因此,不利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保密,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没有专门机关、部门负责保管和查询。

另外,公检法三方查询系统处于脱节状态,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权益及时得到保护。例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不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后,对该文书的输入并无强制规定,导致该未成年人的信息不完整,不决定应视为未成年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证明,但却未出现在其基本信息中,容易给查询主体造成误解。

(二)现阶段造成涉罪未成年人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

针对上述情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容易泄露,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尽管刑法修正案已经对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作了免除规定,未成年人不必再主动报告其前科情况,但其他法律并未限制相关单位在招录时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要求查询的权利;第二,缺乏相关配套法规,无法对公安机关的公民信息查询制度进行限制,导致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的效力仅及于检察机关自身,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相当有限。

(三)构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1.完善信息系统查询规定

对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工作应主要从公安信息数据库的查询程序、权限等方面加以推进和完善:

第一,有必要在封存过程中,尽量限制考察的内容和范围,缩小考察的主体,避免因考察内容和范围的过于广泛,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不当扩散,特别是不再将刑事记录封存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住所地派出所,使其记录不出现在户籍信息网中。

第二,在技术上可设定对未成年人罪错查询的特殊路径,提高权限,禁止一般用户查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查询,设置高权限账户,或者将权限的行政级别设置在省级,对于违法犯罪人员工作对象库建立类似“防火墙”的制度或者对罪错未成人设立单独的数据库,严格规定对未成年人罪错查询条件和操作人员的资质,除非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非经特别审批,一般不得查询。

第三,形成联动,不仅涉及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还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社会各界投入和参与,共同推动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工作的深入发展。

当然,为解决该做法与目前《档案法》和《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冲突,还需要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调整法律间的不相符之处。

2.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监督制度

实践中,法院和公安机关分别作为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宣判和刑事记录录入查询的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工作中承担着更多的工作,而检察机关一方面应积极配合,另一方面行使法律监督权,以实现制度价值和社会效果。

第一,进一步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形成联动机制。对于如何最大程度对未成年人信息进行保护,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进行探讨,寻找可操作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召开联系会议,针对封存的具体操作规程和查询条件、方法作出明确的规范,并争取会签相关的协议和工作机制。

第二,对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工作履行监督职责。除检察机关外,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易于掌握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而审判机关承担更为繁重的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工作,其对于该项工作的启动和具体操作将直接影响到涉罪未成年人的权益。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理应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该项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应封存而未封存或者封存后未成年人信息又泄露的情况应当及时启动监督程序。

3.完善矫正未成年人制度

坚持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作为犯罪记录封存的主要目的,将教育、感化、挽救作为提高犯罪记录封存成效的重要抓手和必要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心理沟通疏导和感情认同交流,勉育相济,帮矫互动,不断提高犯罪记录封存效果。

第一,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发挥专业优势深化法制宣传,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涉罪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第二,构建心理矫治制度。依托教育系统的心理咨询资源,聘请熟悉犯罪心理学及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国家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为实施犯罪记录封存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一对一心理辅导,提高矫正帮教的科学性。

第三,落实跟踪帮教制度。指定专人进行联系沟通,最大限度增进办案人员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家属在感情上的互信、互通。随时联系社区服务站和学校,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情绪起伏,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与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及社区协同一致,共同加强对他们日常生活、情感经历的关注。

参考文献:

[1]《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

调查报告封面范文6

关键词:玻璃幕墙 质量控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建筑师设计理念提升,建筑物越来越向高层、高档、多功能方向发展。因此玻璃幕墙产品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类建筑上,满足市场对建筑幕墙功能的需求。本人参与了某工程幕墙施工的质量控制工作,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05208.5㎡,其中地上面积约77890㎡,由二幢高层、二幢裙房组成,幕墙高度为81.45m,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层间铝板线条干挂、基座部分石材干挂幕墙、空调机位百叶窗及玻璃雨棚等,本文着重对玻璃幕墙的施工控制要点做如下进行探讨。

1、玻璃幕墙施工的事前控制

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内容有:①幕墙施工组织设计应与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衔接,单元幕墙收口部位与总施工平面图中施工机具的布置协调,如果采用吊车直接吊装单元组件时,应使用吊车臂覆盖全部安装位置。②垂直运输与楼层上水平运输方法和机具。收口单元位置、收口闭合工艺及操作方法。③单元组件吊装顺序以及吊装、调整、定位固定等方法和措施。图纸上主要构造、连接与主体结构工程、预埋件是否满足要求,特别是拉索式幕墙的锚定结构是否能满足力系平衡条件。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④部分采用脚手架施工时,应用总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外架使用注意的各项安全事项,后续采用吊篮施工必须再申报吊篮施工专项方案。

1、2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

具体材料检查要求如:

(1)铝合金材料:①检查出厂合格证、化学成分检测报告、力学性能检测报告;②铝合金表面保护材料是否完好。如有剥离破损,应予以修补。

(2)五金件:①核对来货与设计规定的型号、规格、厂家是否一致;检查数量是否齐备;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②检查普通钢板、不锈钢板的出厂合格证、钢材成分和力学性能测试是否齐全;③检查普通钢零件、预埋件的镀锌涂层是否完好;④后置埋件应采用化学螺栓,药剂应有合格证、使用说明。

(3)玻璃:检查出厂合格证、性能测试报告;所有幕墙玻璃应进行边缘处理。

(4)建筑密封胶(耐候胶):①检查胶的厂家、型号、规格、出厂合格证和性能报告是否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②检查胶筒上的有效日期是否能保证施工期间内完成;③检查是否将结构胶误作耐候胶用,更不得将过期结构胶“降格”为耐候胶用。

(5)结构硅酮密封胶:①查看生产厂家、灌装地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否产地证和出厂合格证;②检查有否相容性试验报告,如无此报告,应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此项试验。③检查有否耐用年限保证书。

2、玻璃幕墙施工的事中控制

2、1玻璃幕墙安装

幕墙玻璃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应嵌入安装槽口内,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18mm。玻璃与槽口间的空隙应有支承垫块和定位垫块,不得使用硬性材料填充固定。

幕墙钢构件施焊后,其表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2、2过程中质量控制要求

(1)幕墙分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配合,其误差应及时调整不得积累。

(2)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轴线前后偏差不应大于2mm,左右偏差不应大于3mm。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相邻两根立柱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3)应将横梁两端的连接件及弹性橡胶垫安装在立柱的预定位置,并应安装牢固、其接缝应严密。

(4)竖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检验。

表6.2.3(JGJ/T139-2001)

注:h—幕墙高度; b—幕墙宽度。

(5)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大于1mm,同层标高偏差:当一幅幕墙宽度≤35m时,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幕墙宽度>35米时,不应大于7mm。

(6)横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检验

表6.2.4(JGJ/T139-2001)

注:l—长度; s—间距; b—幕墙宽度。

(7)同一层的横梁安装应由下向上进行,每层横梁应及时检查、调整、校正、固定,使其符合质量要求。

(8)现场焊接或高强螺栓紧固的构件固定后,应及时进行防锈处理,与铝合金接触的螺栓及金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制品,不同金属的接触面应采用垫片作隔离处理。

(9)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应保持一定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设不少于二块弹性定位垫块;垫块宽度与槽口宽度应相同,长度不小于100mm。

(10)玻璃幕墙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的保温材料填塞;内外表面应采用密封胶连续封闭,接缝应严密不漏水。

(11)玻璃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分层进行抗雨水渗漏性能检查、接缝部位的雨水渗漏检验。

(12)耐候硅酮密封胶的施工厚度应大于3.5mm,宽度不应小于厚度的2倍;较深的密封槽口底部应采用聚乙烯发泡材料填塞。耐候硅酮密封胶在接缝内应形成相对两面粘结,并不得三面粘结。

2、3玻璃幕墙打胶

(1)充分清洁玻璃间缝隙,充分清洁粘结面,在缝两侧贴保护胶纸保护玻璃不被污染。上下同时打密封胶,注胶后将胶缝表面抹平,去掉多余的胶。注胶完毕,将保护纸撕掉,必要时用溶剂擦拭玻璃。(2)泡沫条的安装支撑材料应考虑到连接处尺寸的公差。在安装支撑材料时要使密封材料的填充深度 在图纸要求的尺寸以内,装填一定要充分合适。(3)防护胶带的粘贴为防止填充密封材料污染玻璃表面,使密封材料连接处两侧的边线清楚的显示出来,在接缝两侧张贴胶带进行保护。(4)密封材料填充作业时,注意不要让空气从连接处底部进入填充处。当一天的作业结束时或是中断填充时必须用密封条将边缘覆好,使支撑材料露不出来;应绝对避免在交叉部的拐角部进行接缝连接,应在直线的中间部施工作业。(5)打磨修饰处理打磨作业应在填充后可进行作业的时间内进行。(6)接缝周围的清理填充密封胶及去除胶带时,应用含有溶剂的纱布迅速清除粘在施工场所的密封胶;(7)密封胶的养护注意不要用手或别的东西触及密封胶表面。(8)清扫时先用浸泡过中性溶剂(5%溶液)的纱布将污物等擦去,然后再用干纱布擦净。

3、玻璃幕墙施工的事后控制

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应对以下项目复查:

3、1幕墙的防火

应满足以下规定:幕墙与楼板、墙、柱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计横向、竖向连续的防火隔断;高层建筑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防火层与玻璃不得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应采用装饰材料覆盖;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

3、2幕墙防火节点的构造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火材料的品种、材质、耐火等级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厚度不宜小于70mm;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平整,安装应牢固、无遗漏、严密无缝隙。镀锌钢衬板不得与铝合金型材直接接触,衬板就位后,应进行密封处理;防火层与幕墙和主体结构间的缝隙必须用防火密封胶严密封闭。

3、3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

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幕墙所有金属框架应相互连接,形成导电通路。连接点水平间距不应大于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均压环的间距。幕墙应形成自身的防雷系统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地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3、4玻璃幕墙保温、隔热构造

安装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幕墙安装内衬板时,内衬板四周宜套装弹性密封橡胶密封条,内衬板应与构件接缝严密;保温材料应安装牢固,应在玻璃保持30mm以上的距离,保温材料的填塞应饱满、平整,不留间隙,其填塞密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5幕墙的板缝注胶

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外观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3、6幕墙在易渗漏部位

应进行淋水检查保证无渗漏。

3、7玻璃幕墙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

应采用防火保温材料严密填塞。水泥砂浆不得与铝型材直接接触,不得采用快干性材料填塞,内外表面应采用密封胶连接封闭,接缝应严密不渗漏,密封胶不应污染周围相邻表面;幕墙转角、上下、侧边、封口及周边墙体的连接构造应牢固并满足密封防水要求,外表应整齐美观;幕墙玻璃与室内装饰物之间的空隙不宜少于10mm。

3、8幕墙顶部连接的检验

应符合下列规定:女儿墙压顶坡度正确,罩板安装安装牢固,不松动,不渗漏、无空隙,女儿墙内侧罩板深度不应小于150mm,罩板与女儿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注胶应严密平顺,粘结牢固,不渗漏,不污染相邻表面。注胶时,在可能污染的部位应贴纸基胶带。

3、9幕墙底部的检验

应符合下列规定:镀锌钢材的连接件不得与铝合金立柱直接接触。立柱、底部横梁及幕墙板块与主体结构之间应有伸缩空隙,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5mm,并用弹性密封材料嵌填,不得用水泥砂浆或其他硬质材料嵌填。

3、10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

应牢固、整齐、美观。

参考文献

[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2]《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3]《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GJ/T139-2001;

[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