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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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调查报告范文1

一、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深化开展检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市检察机关21项工作指标年终对口考核中,有17项进入前3名,其中8项连年保持第一。连续四届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今年4月份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一)完善设施,检务公开工作渠道日益畅通。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争取专项经费补助、自筹资金等方式,建设完善了有关硬件配套设施,为深化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先后投资260万余元建成了集便民服务、接访处访、密谈约见、公开听证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服务大厅。在大厅内安装了LED大屏幕,设立了案件办理自动查询平台,将法律允许公开的案件信息及工作流程输入案件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通过屏幕显示了解案件信息,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同时,设立了多种检务公开信息窗口,提高了检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还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立检务公开、党建动态、法律法规、队伍建设、检察文化、举报须知等10余个栏目,及时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促进了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立了检务公开专栏,依法公开检察机关受案范围、立案标准、诉讼期限、办案纪律等业务工作信息,积极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宣传检察职能方面的知识,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二)健全制度,检务公开推进机制逐步完善。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务公开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不断推动工作进展。一是健全了工作制度。推行了“办案告知卡”制度,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及时告知;建立了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对影响重大的不、不抗诉和上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落实了阳光鉴定制度,依法全面公开司法鉴定的受理、标准、程序、过程及结论,特别对涉及当事人有异议的案件,邀请当事人及法定人、委托的律师和专业人员全程见证鉴定过程;探索建立了“一五五”工作法、网络舆情监测研判等5项工作机制,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二是创新了服务机制。构建了集大厅接访、阅信处访、热线受理、司法救助和积案化解“五位一体”的民生诉求表达和受理渠道,建立完善了民生诉求分流、办理、督办、反馈等联动协作网络。完善了“检察服务进社区”制度,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在全市部分镇街区建立了社区检察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了监督体系。实施了以“两个考核办法”为主导的工作决策落实机制,深化完善了“一案三卡”、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等制度。认真执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拟作撤案、不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以及立案不当等“五种情形”,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提出意见。四是落实了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定期主动报告、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重要会议、事项和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指示。自觉接受人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先后就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法律监督等3项工作开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三)加强宣传,检务公开法律服务实现常态化。市人民检察院加大了检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了法律服务进农村、学校、社区、工厂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利用每年一度的法律宣传日,组织干警到城区主要街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司法活动的法律依据、接受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和立案标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等检务公开内容,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了群众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取得很好的效果。组织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接待群众观看检察工作成果图片展和多媒体演示、赠送检务公开宣传资料、参观办公办案场所等形式,促进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深化了检务公开工作成效。近三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全市28个单位5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了检务公开大厅、办案工作区、警示教育展厅等,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促进了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工作人员对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案件质量、轻检务公开的思想,影响了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公开形式有待规范。目前的检务公开仅是一种单向的宣告式公开,公开什么、公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公开等,均由检察机关自由决定,导致检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时间和方式方法等还不够规范。三是内容落实不够全面。目前,检察机关能及时公布检务执行的结果,但对于如何落实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怎样通过检务公开促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等问题的处理,距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步工作建议

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改革,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是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高检察部门办事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务公开的知晓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扩大检务公开的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监督检察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通过举行座谈会、案件监督工作会等方式,强化外部监督,多方采纳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纠正检务公开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侦查、审查、出庭公诉等阶段要主动邀请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等进行监督,既能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又能提高检察人员的公正执法意识。要保证检务公开的全领域、全员性、经常性、长期性,在组织检察人员走街上市搞好现场宣传、接受咨询的同时,研究探索检务公开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切忌形式主义,力求工作实效,用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要通过加大检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检务公开工作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要成立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检务公开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到检务公开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实效。二是规范运行。要制定方案,统一口径,面向基层,循序推进,逐步形成由党组领导、政治处主抓、纪检监察协抓、其他部门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考核。要加大检务公开考核份量,坚持正确导向,加大奖惩力度,调动工作积极性,做到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对各项目标实行全程控制、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找准弱项、分析原因、采取对策,纠正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公务员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 弗劳地枸橼酸杆菌; 食物中毒; 流行病学调查; 卫生学调查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13.091

弗劳地枸橼酸杆菌(citrobacter freundii)广泛存在于自然界,既是人肠道内的正常菌群,又是条件致病菌;当机体抵抗力降低、肠道菌群失调或细菌总数剧增时,可引起胃肠道感染而导致腹泻、败血症及多组织炎症等,病菌随患者粪便排出体外可污染环境及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1-2]。2008年7月19日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因食用被弗劳地枸橼酸杆菌污染的食物而发生食物中毒,本文将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流行病学资料

1.1 概况 2008年7月19日5时许,大连开发区卫生监督所接到开发区医院电话报告,称自7月18日4时左右开始,有数人因恶心、腹痛、腹泻等症状前往开发区医院急救中心就诊,怀疑为食物中毒。大连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随后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某港口内,该公司近期在东北各地新招员工240人;自6月1日起,该公司租用大连某专修学院场地进行岗前培训,每天由该专修学院食堂为240名新员工和3名管理人员提供三餐。

1.2 流行病学调查 (1)发病经过调查: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发病高峰时间、末例发病时间,主要临床症状、体征,就餐人数、发病人数,进食情况等。(2)病例调查:首先确定发病者、可疑发病者和非发病者定义,然后排除消化道疾病复诊患者和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及其他疾病患者。凡7月18日在该学院食堂就餐,且有腹泻(指首次腹泻后24 h内腹泻次数≥3次、大便性状发生改变)或有腹泻并伴有腹痛、恶心、呕吐等一种或几种表现者定义为发病者;有腹泻(首次腹泻后24 h内腹泻次数

1.3 现场卫生学调查 (1)现场卫生勘验:大连某专修学院食堂采取内部承包管理模式,委托他人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食堂冷荤配餐间无上下水设施及制冷空调,主食库无防鼠设施(挡鼠板),且库房内米、面均就地存放;副食加工间内的各种食品容器无分类标识及生、熟标识,盛放食品的容器为回收再生塑料制品。因学生已经放假,仅为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培训的员工供餐,但7月18日早、午、晚三餐食品均未留样。(2)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学院食堂共有从业人员6人,均持有效健康证明,近期均无化脓性皮肤病和腹泻等病症。(3)现场采样及控制:现场采集发病者大便标本4份、肛拭标本9份、血标本2份,采集员工剩余晚餐主食2份,送实验室检查;对所有剩余食品及原料、食品用具、容器等进行了封存控制。

2 调查结果

2.1 发病时间 首例发病时间为7月19日0时,患者发病高峰时间为7月19日3时,末例发病时间为7月19日6时;潜伏期为7~13 h、平均10 h。

2.2 临床情况 本次共有发病者17例、可疑发病者2例;表现有发热3例(15.8%)、头晕8例(42.1%)、头痛1例(5.3%)、恶心13例(68.4%)、呕吐6例(31.6%)、腹痛17例(89.5%)、腹泻17(89.5%),多为上腹部阵发性疼痛、水样便,发病24 h内腹泻次数多在4~6次。经医院对症治疗后19例患者很快康复,预后均良好,无死亡病例发生。

2.3 发病与饮食的关系 7月18日共有207人在大连某专修学院食堂就餐,早餐时间为7:10,主食为煎鸡蛋、大米粥,副食为拌黄瓜花生米、拌大头菜;午餐时间为12:00,主食为米饭、馒头,副食为红烧肉土豆、芹菜炒肉、西红柿炒鸡蛋;晚餐时间为17:00,主食为海蛎子包子、大米粥,副食为黄瓜拌猪耳朵。根据平均潜伏期推算,引起中毒的可疑餐次为7月18日晚餐。19例患者均食用了晚餐的主、副食品,而未在该学院食堂就餐的员工无一人发病。

2.4 实验室检验结果 2份剩余晚餐主食标本和13份患者粪便标本均检出弗劳地枸橼酸杆菌,2份患者血液标本未检出弗劳地枸橼酸杆菌。

3 讨论

3.1 调查结论 本次中毒事件发病急骤,患者局限在该公司的员工中,发病者有共同饮食史、临床症状相似,发病高峰呈一过性,相互之间物传染,符合食物中毒的特点。根据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实验室检验结果及临床治疗效果,确定本次事件是一起由弗劳地枸橼酸杆菌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再依据平均潜伏期推算,引起中毒的可疑餐次为7月18日晚餐,可疑食品为“海蛎子包子”及“黄瓜拌猪耳朵”。

3.2 中毒事件特点分析

3.2.1 临床特点 (1)潜伏期较短,患者在进餐后6~15 h内发病,平均潜伏期10 h,基本符合弗劳地枸橼酸杆菌所致食物中毒的潜伏期特点[3]。(2)临床症状相似:患者均有腹痛、腹泻表现,腹痛多为上腹部阵发性疼痛,大便为水样便;败血症及多组织炎症表现少见,仅较重患者外周血白细胞轻度增高并有发热症状,基本符合弗劳地枸橼酸杆菌致病的临床特点[4]。(3)实验室检测阳性率高,采集患者9份大便标本和1份食品标本均检出弗劳地枸橼酸杆菌。

3.2.2 流行病学特点 (1)集中发病,中毒者占就餐人数的21.09%,均在进餐后7~13 h内集中发病,可排除个案散发。(2)污染食物易确定,中毒者均无外出就餐史,均在食堂内食用同一类食物发病,而未在该学院食堂就餐的员工无一人发病;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均饮用同批出厂的桶装矿泉水而仅少数人员发病,可排除饮水污染所致。(3)现场存在卫生学隐患,食堂在卫生管理方面有欠缺,冷荤配餐间无上下水设施及制冷空调;主食库房内无防鼠设施,米、面就地存放;副食加工间的各种食品容器无分类标识及生、熟标识等。

3.3 防控措施与建议 (1)责令该学院加强对食堂的日常卫生管理,搞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对所有剩余食品进行销毁处理,餐具、食品容器、设备等用1%~2%碱水煮沸或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擦拭、清洗消毒。(2)责令该学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食品生产加工间,预防食品意外污染。(3)要求该学院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4)卫生监督机构对该学院食堂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应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参考文献

[1] 吴坤,孙秀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367.

[2] 焦凤兰,石淑霞,李永强.一起弗劳地枸橼酸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调查[J].预防医学论坛,2009,4(4):224-226.

[3] 左翠瑛.一起由弗劳地枸橼酸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5,15(3):403.

公务员调查报告范文3

每年一涨已成惯例

7月12日,香港立法会财委会通过公仆加薪幅度,中及低层公务员可获加薪3.92%;首长级及高层则加薪2.55%,生效日期追溯至4月1日。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表示,港府会优化及检讨薪酬趋势调查的机制,与相关团体加强沟通,稳定公仆的士气。对于这次加薪,很多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并没有引起较大的反对声音。

根据现行机制,香港公务员的薪酬每年讨论一次,由香港公务员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进行的年度薪酬趋势调查是重要参考因素。薪酬趋势调查一般会根据香港的大中型企业员工过去一年的薪酬变动水平给出每年的建议变幅。

以2013年为例,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调查了香港109家公司超过18万名雇员在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期间薪酬的变动,其中包括82家规模较大的公司(员工总数在100人以上)和27家规模中等的公司(员工总数50至99人)。所选的公司都是所属行业内稳健良好的企业,加上都有一套合理和系统的工资管理方法,相信具有代表性。2013年薪酬趋势调查报告根据多个指针,并经过一系列的计算,最终得出中高级公务员建议加薪2.55%,低级公务员建议加薪3.92%。

香港公务员实行统一加薪的模式,同一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一致。按照薪级的不同,香港公务员分为高、中、低三级,月薪54566港元以上的属于高级公务员,17835至54565港元的属于中级公务员,17835港元以下的属于低级公务员。

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是影响公务员薪水调整的重要因素,但是公务员薪酬具体变幅最终还需多重考虑。今年公务员建议加薪幅度公布后,香港各界对此意见不一。部分公务员对加薪幅度不满意,对加薪幅度太低感到极度失望,因为加薪幅度低于通胀率。

数据显示,香港2013年第一季度基本通胀率是3.8%,预测全年通胀率为4.5%。根据现行机制,公务员最终加薪幅度将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共同决定。除了薪酬趋势净指标之外,香港经济状况、政府财政状况、生活费用变动、员工对薪酬调整的要求和公务员的士气都在综合考虑的因素之内。

薪酬趋势调查报告中的建议是重要参考,但随着通胀压力加大等因素,特区政府最后决定时也会根据社会意见适当调整。最后,在综合因素的权衡下,特区政府决定,将中级公务员和低级公务员的加薪幅度定在3.92%,而高级公务员维持2.55%的加幅。

香港浸会大学政治学教授丁伟对现行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表示认可。他表示,公务员工资每年一调已成惯例,一方面有助减少社会争议,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持公务员吸引力。

丁伟介绍,香港公务员的薪酬福利完全透明,除了工资,津贴福利都严格按照法定标准执行,没有隐性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定期调整薪酬有助于稳定公务员士气和减少社会争议,社会对公务员加薪的认可度也高。

同时,公务员薪酬调整的参照对象是大中型企业,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市场上薪酬水平的变动。公务员起薪水平不低,稳定性强,每年再按市场水平调整,对维持公务员的吸引力是不错的。

居民为何支持涨薪

公务员涨薪不但市民不反对,还非常支持,但是在内地,某些地方每当公务员涨薪的时候,社会质疑声不断,网络骂声一片。香港居民为什么支持公务员涨薪呢?

其一,高度法治的社会,政府廉洁度高,公开透明。一方面香港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公开透明的,公务员有多少工资都是公开的,公民可以查得到。如港府2013至2014年度财政预算显示,特首梁振英年薪为422.256万元,特首办配有7名专职司机提供驾驶服务,月薪在13085元至22405元间。而内地有些地方把公务员薪酬当做机密,即使市民申请了也不公开。另一方面加薪的理由、过程也公开透明。

其二,香港公务员的工资是根据香港的大中型企业员工过去一年的薪酬变动水平给出。当经济好,企业员工收入上涨时,公务员工资也上涨,当经济不景气,企业员工收入下降时,公务员工资也下降。而且在调查企业上,这些被调查的企业很有代表性,以2013年为例,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调查了香港109家公司超过18万名雇员。公务员薪酬调整的参照对象是大中型企业,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市场上薪酬水平的变动

其三,香港公务员廉洁奉公,无隐形工资福利。香港的廉政建设卓有成效,公务员大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在法定的工资福利之外没有隐形的工资福利,也几乎没有权力寻租的机会。我们内地一些地方的公务员除了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福利外,各个单位还有自行发放的津贴福利,此外还有各类奖金、灰色收入等。

香港公务员涨薪的启示

公务员作为社会的一种普通职业,理所当然和国家全体公民一道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并且做为激励手段,加薪在公务员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行政色彩浓厚,加薪往往通过行使行政权利来实现。当前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取向很难从理论上加以完整地描述,如何使公务员的收入分配同市场领域的个人收入分配保持动态平衡,需要引入市场机制和衡量尺度。为了体现出公平分配原则,在公务员的加薪制度中应该多增加一些市场因素,减少一些行政色彩。因此,国家需要设立和定期工资指数,依据指数变动情况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

加快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也是重要前提。财产申报制度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许多国家都已经建立起来,并被证明是有效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国际惯例。

同时,要扩大工资比重,缩小部门和地区差异,改善公务员内部分配不公。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如果继续实行低基本工资,高福利、高津贴的政策,就无法避免工资的地区、部门差别化。而降低公务员本来就不高的工资水平显然也不是明智、长远之举。

公务员调查报告范文4

2007年9月13日第2236号

编译:小溪

导语:面对减负难题,政府要努力说服本身就是改革主体角色的组织及个人,而没有这些公务员联合机构的同意与配合也是难的。法国这场改革能成功吗?

法国总统尼古拉・萨尔科齐竞选时承诺的公共机构整改已经开始。这次改革首先从减员开始,教育部门、国防部门、财政部门……所有公共部门“无一幸免”,这引发了许多公务员联合会的焦虑。

当个法国的外交官是何等乐事!审计法院调查报告显示法国拥有发达国家中最稠密的外交网络系统。大使与领事总数达到了251名,甚至超过了美国(238名)。然而美国的财力又远远超过法国。让我们惊奇的还有:农业部,其公务人员在1982年至2003年间增长达8%,与此同期,农场数竟减少了近30%!海关,在欧盟统一市场自由流通使国界障碍逐渐消失之时,海关职员仍有20000名。审计法院的这一系列调查数据很容易使人们批评公共事业部门,说他们存在管理混乱等问题。这让许多公务员联合机构叫苦不迭,毕竟,责任不在他们,以往政府的管理不利才使现状至此。

十年间,三个公共部门(政府、医院、地方政府)的公务人员增长了70万人。这是一个让国家难以应付的增长速度。法国如今共有510万公务员,如果再加上公共组织的受薪人员,例如社会保险部门、国有企业,法国的公务员总数竟达680万人。

尼古拉・萨尔科齐已经在总统竞选中将政府改制作为其核心施政内容。他强调指出,公务系统改制不是解雇或辞退,而是利用2005年至2015年间公务人员离退休的机会开展进行。但实施远比预想的难,萨尔科齐政府不得降低2008年的预计目标。改制涉及人员最多的部门最属教育和国防部门。

公务员调查报告范文5

一、乡镇公务员队伍现状

我市镇(办、园)定编854个,现实有人数783人,空编71个,大部分乡镇缺编在5人以上,最多的空编9人。通过对近3年来乡镇人员流动情况进行分析,乡镇机关人员减少33人,增加1人,减少17人,近年来乡镇平均每年纯减员16人以上,人员短缺问题严重影响了乡镇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人员短缺问题的另一重要原因是,近年来新进的选调生及公务员,在工作满两年之后就被一些市直单位“挑中”,使得乡镇这些年似乎成了为市直单位培养年轻干部的摇篮,这导致乡镇乡镇干部年龄结构严重老化、“断层”问题严重。

不仅如此,也影响了乡镇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年轻干部不能安心于本职工作,而是将心思花在如何更快调入市直部门上;很多年纪大的同志认为自己既提拔无望,也不寄希望于能够调入市(来源:文秘站 )直单位,于是工作起来没有积极性。

二、两点建议

公务员调查报告范文6

新加坡素有“廉洁之邦”的美誉,廉政制度方面的成就举世瞩目,其廉政监察制度有以下特色:

1.科学健全的公务员制度。通过公开完整的公务员录用程度,保证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建立了由公共服务委员会和公共服务署两个机构的共同管理,避免了公务员在管理中夹杂政治的科学周密的管理体系及优厚的待遇,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高品位和高效率。

2.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公务员置身于严格的法律和纪律的监督之中,在新加坡公务员有犯罪意图,即便未实施,一旦被证实,也将受到惩罚。其法制体系相当完备,对于公务员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同,通过逐步建立起来的内外结合、纵横协调的立体监督网和有效防止权力外泛的举措,如新加坡政府不仅对高级公务员本身进行严格规范,还明确规定了政府有关机构和人员在与高级公务员亲属业务接触时的处世主准则。

3.全面的廉政教育。新加坡致力于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廉政理念,在立法、行政的各方面都贯彻廉政思想,植入抑腐基因。其廉政教育往往从学校开始抓起,以使人们从小树立廉洁的理念,并通过开展人性化、全方面的广泛宣传,注重运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来促进廉政建设,力求形成以贪为耻,持正守廉的社会氛围,从而使廉政成为社会共识。

二、瑞典监察专员制度

瑞典的行政监察专员公署,是瑞典议会根据宪法和法律选举产生的设立于政府系统外,履行行政监督职能的一个专门机构。公署设有的4名行政监察专员,均从具有杰出法律才能和正直品质的人士中选出的,通过议会专员代表团投票、提名后方可任命,每届任期4年,最多连任期两届。4名专员分别负责日常事务,就司法狱政、武装民政、事业单位进行监督,另下设60名工作人员,协助专员开展工作。瑞典的议会行政监察制度职能在于调节政府于公众及社会各种关系、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两百年来的发展实践,形成了其独具的特色:

1.行政监察专员具有权威的地位。行政监察专员的任命均于议会,任职期,监察专员享受最高法院法官的待遇,除议会外,任何机构和个人均无权对其进行罢免。在调查时,可以要求任何与调查内容有关的人员和机构提出问题,不得拒绝,否则会受到罚款或行政处分。

2.行政监察专员具有很强的独立性。行政监察专员及其工作机构均隶属于立法机尖,监察公署设立在议会内部,独立于政府机构,只对议会负责。

3.行政监察专员具有广泛的监察范围和对象。议会监察专员的监察对象主要为中央和地方的行政、司法机庆及其公务人员,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的官员、检察官、法院的官员及公立学校的教职工、医院的医师和护士、公立养老院的职员及军队下士以上的军官。

4.监察事项的公开化制度。根据瑞典的法律规定,行政监察专员有权瘵调查报告及有关建议。监察事项及全年监察事项向新向新闻界和社会公布,而法律保障据实新闻的报道自由权。这种公开化制度保证了行政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5.行政监察专员具有法律上的依据并接受监督。瑞典议会赋予了行政监察专员及其机构较大的监察权力,同时有关法律也规定,在议会内部设立宪法常务委员会,直接负责对行政监察专员进行监督。

三、其共同的行政监察的特点

综合上述几国的行政监察制度,我们可以发现它们都具有以下特点:

1.监察机构独立。行政监督作为一种权力向另一种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为了防止主客体间出现错位,或主客体两体合二为一的情况出现,上述几国的监察机关的独力均独立于行政权之外,监察部门直接对最高行政长官、议会或国会负责。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为立法监督、司法监督的独立提供了保证。

2.法制完备。这些国家在近20年来都健全公务员制度,并在刑法、民法中严厉规定打击贪污、行贿受贿等措施,并对公务员在公务活动的行为进行规范。监督的法制化,使得各种监督主体的地位、职责、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下来,增强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明确性、规范性。

3.注重教育预防。法律作为调节人们行为规范性的作用不可代替,但法律也非万能。这些国家均在建立了有形的监督网络后,以加强了对行政人员的道德防线的筑防,加强公务人员的还注重从道德上教育政府公务员,树立公共利益的意识,从而从内在的提高政府公务员的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