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监理论文范例6篇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范文1

关键词:监狱建筑;建筑设计;发展趋势;探讨

长期以来,我国对监狱建筑的研究相当薄弱,理论界和务实层均对监狱建筑不太重视、不够关注、缺乏思考。无论是在监狱的布局还是监狱的外观上,都处于一个相对滞后的状态。从1994年司法部提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地方监狱积极进取,努力上进,已经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1.引言

新中国发展到今天,监狱建筑设计基本上遵循实用、节省、简朴的原则。2002年建设部、原国家计委、司法部联合颁布了《监狱建设标准》,监狱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监管安全和改造罪犯的需要,应从监狱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节约能源和土地;监狱建设应使建设项目达到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庄重的要求。

2.现阶段我国监狱建筑设计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监狱建筑设计的理论研究。

自古以来,我国对监狱建筑设计的理论研究相当薄弱,理论界和监狱管理者均对监狱建筑关注不够,缺乏研究。今天,人们关注监狱问题的时候,更多的研究是监狱体制、行刑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性的问题,它规划着监狱工作的发展方向,决定着监狱行刑的效能。科学设计监狱建筑,建造理想监狱,必须纳入监狱理论研究者和监狱管理者的视野,成为他们讨论的话题。

2)监狱建筑设计缺少个性。

监狱建筑作为一种专用建筑,从面积大小到外型状态,从周围环境到内部结构,从建筑材料到基础设施,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模式。作为设计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对监狱建筑产生较理性的认识,对服刑人员的心理及行为,改造过程的认识也极少,同时又缺乏适应罪犯矫正的不同类型监狱的建筑标准与规范。无论在什么地区,关押何种类型的服刑人员,监狱建筑几乎没有差别,只是注意围墙、电网、岗楼门禁等警戒附属设施的建设。

3)监狱建筑设计跟不上当代刑罚要求发展。

监狱一直以来给人阴森、可怕的感觉,让人敬而远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监狱建筑决定的。然而,很多监狱并未充分认识到监狱建筑对改造服刑人员的重要作用,一味强调监狱的惩戒功能,在建筑设计上过分强调威慑性、警示性的效应。监狱建筑多为民房改造,功能不全,建筑设施陈旧,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全。同时,在一些地方,也存在建设“花园式”监狱的不良倾向,只是片面追求“学校式”或“企业式”模式,而忽略监狱环境固有的庄严威慑的特色,消弱了监狱建筑威慑服刑人员、预防犯罪的特有功能。

4)监狱建筑设计与建设脱离规范的指导。

司法部在1990年颁布的《监管改造环境规范》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在2002年批准的《监狱建设标准》,为监狱建筑的模式、布局、结构做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和界定。在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和推进监狱布局调整的进程中,我们必须认真贯彻《监管改造环境规范》和《监狱建设标准》。然而,在监狱建筑设计与建设的过程中,由于一些监狱领导主观意志比较浓厚,随意性比较强,“重建设、轻规划”,没有严格遵守《规范》和《标准》,从而导致了一些标新立异、不利于实用的问题的发生,“边设计边施工”,“图纸老改施工老变”的现象也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

3.未来监狱建筑设计的探讨

1)正确理解、科学执行《监狱建设标准》。

《监狱建设标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的第一部国家标准,是我国监狱建设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要正确理解《监狱建设标准》的历史意义,科学应用并真正把《监狱建设标准》贯彻到监狱建设实际工作中去。

2)突出以人为本,充分彰显人性化监狱建筑空间设计。

监狱建筑是封闭的惩罚场所,又是感化的改造场所,是矫正行为、挽救灵魂的“医院”。随着监狱工作的发展,对罪犯的人性化管理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监狱部门的认可。因此,监狱在规划设计时也是突出这一理念,使服刑人员在人性化的建筑环境中改造。

3)进一步注重监狱建筑的特殊性设计。

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以改造人为宗旨,监狱的建筑设计要充分体现监狱的性质、功能和特点,尤其是特殊性,体现庄重威严,做到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监狱建筑布局合理,要求监狱建筑群体造型按照其在行刑与改造服刑人员中的功能与定位来科学布位。基于执行刑罚的需要,对于民警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可视资金情况,本着够用、适用、功能齐全的原则实施。

4)适应时代需要,结合监狱分类原则,建设特色监狱。

随着形势的发展,罪犯的分类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科学化,急待建设不同特色的监狱,因其使用性质上不同,反映在功能关系,以及建筑空间组合方面,必然留有余地,以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监狱建筑应根据监狱的不同类型,及其使用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政策法规、总体规划、功能关系、建筑空间组合、结构选型等等技术问题。

5)监狱建筑设计应具有前瞻性。

由于监狱建筑所有的材料具有质地牢实,坚固耐久的特性,一般使用年代久远,不会轻易改建,在同一社会发展水平线上,监狱建筑通常要落后于其它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为使监狱建设与社会发展相同步,就要着眼于未来,用发展的眼光去规划、布局,而不能只顾眼前,目光短浅。建筑师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

6)高科技对监狱建筑的影响。

现代科学手段、现代建筑材料、现代装备设施,应在现代化文明监狱建筑中得到充分运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也提出:建立完备的监狱建筑规范;先进的电子监视系统;齐备的照明、报警和通讯系统;良好的交通工具及武器、警用器材;建立微机、电化管理教育系统近年来,我国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国民基本素质也日益提高,为监狱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中国未来监狱的发展将会越来越趋于国际化、信息化、智能化、人性化。

4.结语

近年来,随着监狱布局调整进一步深入,监狱建设也步人了一个新的发展时代。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监狱的规划设计与建设,还有一段路要走。监狱建筑设计标准都有一定的适用期,我们在建筑设计时,不可能把未来都规划好,要留下美好发展空间,留有变化发展的余地,留好接口。如何在吸收国内外优秀的监狱建筑、规划设计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建设好我国现在及未来的监狱,建设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吴宗宪著,《当代西方监狱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3]《监狱建设标准》,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对策

一、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整体现状

我国自建国以后就有”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政策用于监督。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监督力度始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也经常会出现一些建筑事故危害社会人民的事情。下面就简要分析一下我国的质量监督现状和不足。

1.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我国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历来很重视。颁发过很多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也一再强调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建筑事业的平稳发展。

2.社会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工程质量是牵动每一个人的一项工作,他与人们自身息息相关,因此在每一个置业者心中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所以,由千千万万社会人自发形成的一种社会监督也是工程建造质量的主要监督力度之一。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的监督工作

建国以来,我国就建立了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并且随着改革开发的发展,市场经济也在不断成熟起来,同时,各级质量监督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遏制工程事故的发生,也促进了全国建筑业的平稳向前发展。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已经基本成型,并且正在不断完善中。我国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已基本形成。这套多角度的监督体系会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直接促进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化,简接促进建筑工程产业的长远发展。

4.江苏省灌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也同样拥有政府、社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设立了连云港市灌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且舆论公众也在时刻监督中,而市县政府也会定期召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会议、听证会等。此外,在政府网上也会透明建筑工程的必要公开账目,招标公司,市政房地产规划等。而连云港市灌云县只是全国这么多市县中的一个,可想而知别的地区也都有它的监督制度和监督力度。

二、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不足和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规仍不健全,从现阶段来看,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仍依靠传统的定性法规及技术指标,在某些地区,监督规范及规程甚至仍沿用地方性法规,上述现象的发生致使质量监督问题出现后,国家处罚违法的力度明显不足,所能参照的约束性机制和现实问题存在较大的差别,同时,在处理监督问题时,缺乏适度的、有力的处罚条例,再加上建筑企业的不良行为,导致企业管理效率低下,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力度。

除了以上的不足外,我国监督系统的人才素质也有待提高。我国地大物博,建筑的队伍也十分庞大,因此管理确实存在一定困难。而且,建筑队伍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务工人员主要以农民为主,文化水平较低。

另外,我国的质量检测标准水平也不一样,检测力度也不一样。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为例,仅仅一个县级市,就有很多建筑队伍,可谓兴建土木,建筑工程一波接一波,然而在这么多的工程中,有技术水平很高的,也有技术水平一般并且对质量投机取巧的,也曾出现过建筑事故。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问题不仅是地方性问题也是全国性问题,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改善。

三、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不足提出相应对策

针对这一全国性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立即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有效加强监督力度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1)在现有基础上,一如既往的加大工程监督力度。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 方部门,都要时刻提高警惕,各级的行政部门也要督促各监督管理部门全面展开工作。从行动上和声势上以饱满的监督状态进入工作,从而使工程单位认真严肃的对待工程质量问题。

(2)监督工作依赖于法律法规,因此修订新的切合现实情况的法规,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是工程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的必然要求。如今,我国已经走向世界,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的法律法规也面临挑战,与国际法律法规的冲突,也使得我国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出现了禁锢。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应该主动出击,迎接国际化,接受挑战,克服困难。我们在立法的同时应该博采众长,更全面、更深刻、更国际化,更符合我国国情。

(3)针对我国建筑工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较低的现状,培养专业性的人才也尤为重要。我国工程质量的监督需要使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为将来的进一步发展做好基础储备工作。人才是推动这个行业的灵活动力,也是这个行业经久不衰稳步向前的重要中流砥柱力量。因此培养专业性的人才迫在眉睫。

(4)这是一个渴求创新的时代,因此,只有拥立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首先,应该树立创新意识,其次,在这个经济、科技都迅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应该捕捉新的知识,并且学以致用,用新的科学来管理监督,利用新资源建立更精密,更全面,更深入的监督管理体系。此外,也应时刻明确质量目标,责任,实行前期敲定,后期跟进的不松懈策略。

(5)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是,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监督。因此像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这样的县级市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跟随国家关于建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连云港灌云县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并加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执行的标准。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文件和资料严加审核,不时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施工检查,如有问题则严令改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程度的责罚等。

四、结束语

在21世纪的新时代里,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也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与之匹配。根据现状,实施更实际,更合理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已成为一致追求。相信通过政府、社会、法律法规、舆论等全方位的监督,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监督管理都将迎来一个新的朝气蓬勃的明天。

参考文献:

[1]周勇.中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政府监督作用的对比研究[J].建筑施工,2006.28.

[2]黄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制的构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39.

[3]周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华章,2011年第三十六期381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剖析,建筑生产,事故

 

2007年4月29日至9月9日,某副省级省会城市已公布伤亡事故十七起,死亡22人,重伤6人,轻伤4人。其中:机械伤害事故三起死亡5人,重伤3人;坍塌事故三起,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4人;高坠事故六起,死亡6人;中毒事故二起,死亡4人;物打事故一起,死亡1人;触电事故二起,死亡2人。事故的特点为:一是事故类型多,包括机械伤害、坍塌、高坠、中毒、物打、触电等六种;二是较大事故多,即一次死亡三人的事故三起;三是伤亡事故频率高建筑工程论文,即七月份五起、八月份六起,即平均五天半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四是出现了同一事故单位重复发生事故的情况,即二家事故单位连续二次发生死亡事故;五是特级、一级企业事故发生率增加,如涉及事故的十五家施工企业中,特级企业一家,一级企业八家。

在上述生产安全事故中,从现象看体现为安全管理失控。但业内人事根据多年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与对事故情况的了解,普遍认为:虽然生产安全事故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自1997年至今,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十几个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地方政府与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更是不计其数。在数量与范围上,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得已初步实现,但在贯彻落实上还急待加强。

一、无限制增加的建筑施工企业与有限的建筑市场开发,形成了“僧多粥少”的激烈、无序竞争,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混乱。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备要件十二项,但真正满足这些条件的却很少。如:在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中,能满足第二款“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第三款“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七款“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要求的极少。申报企业虽然提供的要件形式都能满足要求,但实际上是:安全生产资金有专项帐户、无专项存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多于专职——有名无实,只有特级与极少数的一级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特级建筑施工企业一家,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近百家,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上千家,而年建筑面积不超过一千万平方米,激烈、无序竞争的情况由此可见。

二、建设单位为谋取暴利,无视法律程序、逃避监管,肆意违法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一)立项与施工过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论文,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八项,特别是第五款“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六款“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第七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款“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在90%的建设项目中,即使到了基础施工阶段,建设单位也满足不了上述的要求论文提纲格式。其他5%的建设项目,从开工至竣工甚至都没有任何手续。还有的建设单位在不具备正常施工的条件下,大搞“三边”工程,或在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定开工要件不能办理开工手续时,擅自强迫施工单位开工并无视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在行业主管部门多次下达停工处罚决定后,仍然违法建设直至发生伤亡事故后仍然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多数建设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严重违背客观与科学规律并至法律、法规于不顾,以拒付或延付工程款为威胁手段,肆意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造成施工现场产生了大量的严重安全隐患。

(二)招投标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第十八条“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严禁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可实际情况却是“易标”、“围标”、“低价中标”、“肢解发包”情况随处可见;更有甚者,在建设部网站事故书报中体现的,十一天二次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仍然能参加投标,而且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成为一句空话。

(三)工程款支付方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外,省级政府《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工程款的支付实行预付工程款和支付进度款制度。发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承包单位支付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十五的预付工程款。发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建筑工程论文,并按照比例冲销预付工程款。”、第四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单位交迭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工程款”、第四十二条“发包单位自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未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未支付应付的工程款的,视为拖欠工程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实际情况却是现有95%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非旦不执行上述要求,而且整个施工过程全部让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好一些的建设单位还能按合同约定兑付部分工程款,但多数建设单位却找出各种理由拒付工程款,还有部分建设单位强迫施工单位代缴安全生产费用,即将已入帐的安全生产费用通过其他渠道转回。上百万的工程尾款在工程正式交工后,一、二年得不到兑付的情况普遍存在。

建设单位“借鸡生蛋、卖蛋赚钱、谋取暴利、久禁不绝”为中国建筑市场的一大特点。

三、勘察、设计单位不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影响生产安全。

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前要取得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和勘察、设计委托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建设项目设计所需的其他基础资料和文件”。但一些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单位不能提供完整的必备要件时违规承揽项目,并在设计前未按有关规定全面踏查施工现场,即不给施工单位出具地质报告,也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毗邻建筑防护及重点安全防护意见。部分工程在进行基础施工后方才发现地下异常情况,造成了不少的安全事故与经济损失。更有甚者,个别勘察、设计单位竟然让施工单位参照“白图”施工。这种情况给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诱重大发生产安全事故。如某施工现场因无地质报告和地下管道会签,63型塔吊基础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设计并施工,待塔吊(独立安装高度30米)安装后七天后,垂直误差达到35厘米,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千分之四标准超过23厘米。后经探查,原来塔吊基础下方有人防工程,由此险些造成塔吊倾覆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监理单位利益驱动,恣意默许、任意盲从,形同虚设。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外,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九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是:一是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二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四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五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用于采购和更新合格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六是根据有关专业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论文,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理的档案资料”,可90%的项目监理单位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一是监理单位为了部门利益不敢得罪建设单位,在安全与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产生矛盾时恣意默许、任意盲从,放纵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现有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平较差,基本没有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最好的不过是多年从事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因年纪大了而谋求个轻闲的工作而已。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低于施工现场安全员的情况较为普遍。

五、施工单位为求生存,心怀侥幸挻而走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论文提纲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等,漠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大部分些企业或工程项目没有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岗位安全职责得不到有效监督、形同虚设。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权衡经济利益与安全生产的时候,往往是“金钱至上、效益第一”。真正遇到需要安全投入的时候,不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避重就轻以次充好。当前企业或项目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压缩工期、拟补工程质量,不按方案要求施工、危险部位安全防护不到位,使用假冒伪劣的防护用品或陈旧、破损的施工机械设备及设备带病运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情况十分普遍。此外,企业或工程项目不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内容缺乏针对性,“工地干的都是粗活,有力气就行,一看就会不用学”,这样的传统观念使安全教育培训远未落到实处。由于施工人员(农民工)素质相对较低,自我约束和理解能力较差,占事故伤亡人数的95%。

六、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心有余、力不足。

目前,监管建筑施工企业的即有行业监管部门——建设系统,还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筑工程论文,特别是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企业困惑的是,这两个部门是什么关系,各自什么职责,应在管理中负什么样的责任。这种情况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混乱,即对同一问题提出两个不同要求时,企业应该听谁的!再有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管理的区域面积大、工程数量多,造成了心有余、力不足的局面。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市级行业监管部门二十几个人,监管八个区、七个县的5.3万平方公里区域,仅市区面积就达4272平方公里,年均建筑面积近一千万平方米。工作最紧张的时要早八点至晚八点坚守在施工现场,一线监管人员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节假日不休息习以为常,这种情况基本让监管人员无暇学习专业知识。

综上所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庸质疑。因此,从源头控制建筑市场、严格执法、分清职责,增加政府监管人员的数量并提高其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是降低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0一0年十月七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9.《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05年3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

1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1998年8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3.《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2007]83号)。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范文4

关键词: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管理; 问题

Abstract: Industrial and civil engineering in China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for the country'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prosperity and stability to have very important sense. Our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to strengthen quality awareness, continuously in the practice of their training, improve their professional level and own quality, with knowledge of technology to arm oneself, make its own contribution for the city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industry and the civil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o make a brief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Key words: industrial construction civi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U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 影响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因素

1.1材料因素 把好材料质量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能,具备一定的材料质量鉴别能力。随时掌握材料造价信息,招标优选供货厂家。按照合同和施工进度的要求能及时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正常施工。严格执行材料试验、检验程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1.2质量控制的首要因素是人的因素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首先是人的因素,人的因素首先是领导者的综合思想素质,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企业领导者的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人的因素贯穿于每个建筑工程项目的不同环节,是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决定性因素。

1.3 设备因素 机械化程度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代表着施工企业的实力品牌和施工水平,也体现了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筑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综合考虑施工设计方案、建筑技术和设备水平等因素,合理选择机械类型和性能参数。

1.4 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质量有效控制的重要保证。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配备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员,文明施工;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经常检查监督,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只有抓住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才能稳定施工队伍,不影响工期,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管理。

1.5 环境因素 施工企业要充分考虑建筑工程项目的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等特点,有利的环境要利用好,不利的条件要考虑到,重在预防和防治,防治措施要得力有效。

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建筑物是指供人类生活、居住、学习、工作,以及从事生产和文化活动的房屋。建筑物按用途可分为三类:①民用建筑,指的是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等类型的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部分。②工业建筑,指的是各类生产用房和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用房。包括单层工业厂房、多层工业厂房和层次混合的工业厂房等。③农业建筑,指各类供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如化肥库、拖拉机站等。

2.1技术支持 无论是工业建筑,还是民用建筑,工程本身都是由许多环节构成的。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每一环节的设计与具体实施都需要足够的技术支持。

2.2 严格技术标准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任何工程项目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工程技术标准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师共同研究和制定的,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可操作性的特点。

2.3 严格检查隐蔽工程 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很多隐蔽工程,对于隐蔽工程的管理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国内已经有很多成熟的、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只有工程管理者加强监督和监理,才能有效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

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进度管理

3.1 加强各方联络,认真落实工程进度 在工程进度管理中,设计方、施工方、投资方要随时进行沟通与交流,各方要及时了解工程的具体进展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必须马上研究对策和解决方案,严格保证工程的进度。

3.2 要严格保证建筑材料的供应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都离不开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供应一旦出现问题,工程的进度就必然会受到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必须按约定将自己所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时运送到工程现场,并及时提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检测报告等,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3.3 投资方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是确保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正常运转的前提,如果出现资金流转不畅,必然导致无钱购买建筑材料、工人罢工等现象,施工就难以进行。所以,为了保证工程进度,投资方一定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四、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验收管理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是工程管理的最后一道工序,一般可分为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等几类。

4.1 分项工程验收 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验收中,一般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记录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核查确认。

4.2 分部工程验收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常常需要分别承包给不同的部门来进行。分部工程一般是由施工单位各施工队组织有关人员在该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分部工程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3 单位工程验收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在单位工程完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应对单位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合同、规范、标准相对照,最后判断该单位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结束语

这是多年来的实际工地施工实践,对施工的质量控制方法谈的自己的看法。总之,严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认真把好每道关,要精心施工,才能打造更高标准高质量的工程。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范文5

【关键词】地震;民用建筑;结构;破坏机理;设计对策

一、建筑结构的地震破坏

所谓的地震,具体而言就是指地壳中的一些板块发生了一些碰撞、错动以及断裂之后而产生的震动的现象。鉴于依据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人民无法的准确预报出何时或者何地将会发生何种级别的地震,更不可能提前采取措施来阻止地震的到来。然而我们现在能够将地震造成的破坏主要分为三层:第一是地层被错位,并且地面上也有开裂;第二则是地基的液化,从而产生地陷或者是滑坡;第三则是地面产生了振动。鉴于地震作用的随机性以及复杂性,因此建筑物被地震破坏的原因非常复杂。在汶川大地震中,许多建筑物出现倒塌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未曾重视民用建筑抗震结构的设计,具体而言,一方面为建筑物的选址不够正确,另一方面为施工质量的低下,与此同时结构设计方面不够合理,而相关构造措施设置上 面出现不当等多方面的因素。

二、结构抗震性能的形式与特点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建筑结构,现进行具体的介绍。

2.1砖木结构

所谓的砖木结构具体而言是指利用木头作为建筑物的楼板屋架。在国内广大的农村中,分布着比较广泛的该种结构形式。鉴于这种建筑结构的构建比较简单,与此同时相关建筑材料也非常容易得到,费用非常低,然而其砂浆的强度也非常低,与此同时纵横墙之间的连接也不是很牢固,从而造成建筑物整体性能也比较差,非常容易受到地震的破坏。

2.2框架结构

而框架结构,具体而言则是指承重体系,实现梁与柱得到有效相接的建筑结构。更进一步来说则指建筑的中梁与柱子的共同构造,从而具备抵抗水平与竖向压力的结构。又因为其空间的分隔灵活多变,而建筑的自身重量也非常轻,能够有效地节约建筑材料,在另一方面还有效地提升了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常见的结构形式,被称之为框剪结构,具体而言就是框架结构同剪力墙结构有效结合的体系。

2.3钢结构

在当前的建筑工程中,利用钢结构建筑的现象比较多。采用这种结构,具有重量轻、强度高的优点,与此同时这种钢结构体系还可以有效地发挥钢材比较优良的延展性与可塑性,所以具有比较良好的抗震性能。

2.4砌体结构

这属于我国应用比较广泛的建筑结构,占据了国内城市以及农村中绝大部分。鉴于砌体结构的房屋主要是小开间房屋,所以内墙也比较多,从而构成了比较大的抗侧力刚度,这能够有效地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然而砌体也属于脆性材料,具有比较低的变形能力,因此很容易产生开裂状况,与此同时还对内部装修产生一定的破坏。在另一方面,针对一些跨度比较大的墙体,其抗震能力极其有限,当地震发生时非常容易产生交叉裂缝以及局部塌落的状况。

三、建筑结构抗震设计

3.1总体设计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有效地保证建筑物的结构体系,能够经受比较强的震烈强,因此在对建筑物采取结构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有效地分析建筑物的相关结构体系,从而挑选一些简单、规则以及对称的设计方案。比如处在地震频发的地区,日本就有着比较丰富与独特的经验。其在进行建筑物总体设计的过程中,采用了弹性建筑的方式,具体而言就是结合建筑物的延展性来有效的提高其抗震的性能。而这种弹性的建筑物主要是构建在隔离体之上,采用分层的橡硬钢板与阻尼器,从而使得建筑物有着比较好的抗震能力。

3.2局部设计

第一是场地上的选择,具体而言是指当对建筑结构实施必要的设计过程中,需要首先对建筑场地采取抗震评价,不断的分析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以及地形地貌与岩土工程相关的环境与场地条件,从而挑选出比较合适的场所,以此来降低对建筑的基础与上部结构造成的相关影响。

挑选合适的建筑场地,有利于抵抗地震的破坏,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主要是避开采空区以及软弱黏性土还有非岩质的陡坡等地段区域,还要避免具有相同结构的单元,最好将建筑物设置在性质不同的土层之中。而针对一些软弱的土以及不均匀的土层,则需要最大限度的确保建筑结构整体性与刚性。

第二要不断地加强建筑物的局部设计。这主要是从地震破坏的相关机理来进行分析,通过最近几年的资料可以显示,当前建筑结构主体通常能够保存相对完好,然而楼板以及后砌墙出现严重的坍塌与损毁。所以要确保主体结构相互之间链接的质量,而其传力的途径也要非常明确,具备比较合理的截面形式。

3.3施工质量

通过不断的分析以及比较各个方面之间的特点,可以得到对建筑抗争结构性能造成影响的,除了结构设计方面的因素之外,建筑物的施工质量也往往起到比较重要的作用。而从抗争设计的相关角度来出发,需要将保护国家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确保建筑物能够有效地防止强烈地震出现的同时,确保施工质量也能够符合相关抗震标准的需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重要安全监理工作就是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性的安全评价,因此,如果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某一阶段完成任务所要求的进度后,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应该及时的进行阶段性安全评价,只有完成这项步骤之后,才能开展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和作业。监督机构应该将结论和整改结果进行备案。最后还要处理好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主要特点是将综合管理同专业的行业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的有效结合。与此同时,需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有效地指导、监督以及协调相关职能,确保各个部门互相配合与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进行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共同参与监督而全社会广泛支持的监督管理局面。这样能够有效地确保施工质量,从而使得建筑物能够符合相关抗震标准。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处在地震频发的时期,针对这何种状况,需要不断地加强对建筑结构抗震性能方面的研究,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地震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所带来的危害。只有不断的深入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才能够日益完善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理念,从而科学合理的减少地震破坏。本文结合相关实际情况,详细的分析与论述了建筑结构的地震破坏、结构抗震性能的形式与特点以及相关抗震方面的设计,希望能够给相关从业人员一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与建议。

参考文献

[1]李红培,孙鸿玲等.汶川地震房屋建筑破坏分析与建筑抗震问题探讨[J].四川大学学报,2009,12(46):792-793.

[2]刘华新.重视抗震概念设计,提高工程设计质量[J].辽宁工学院学报,2012,13(10):761-762.

[3]鲍玉龙,王航.民用建筑结构的抗震理念设计[J].科技传播,2010,16(5):67-69.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范文6

关键词:青海农牧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建议

Abstract:Highland areas due to the high altitude where the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is relatively poor and, therefo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in the plateau region,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awareness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and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ability of buildings to withstand fire.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works in the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 of Qinghai fire, fire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nd other related provis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series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 of Qinghai; construction works; fire safety;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 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10-0080-02

建筑消防设施是建筑物抵御火灾的重要基础设施,它是建筑物中不可缺少的一项,是建筑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对消防设施的消防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在当前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由消防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结合建筑工程的用途、结构、功能等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计划。然而,在当前的建筑工程管理中,在消防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1建筑施工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认识不够

随着政企划分的不断推进,企业对政府的依赖程度相对减弱,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拥有了更多的自主管理权。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为了节省资金,大量招收无经验农民工或者临时工上岗操作,留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在青海等高原偏远地区,甚至可直接引发安全事故。

1.2建筑施工单位缺乏必要的消防管理措施。结合青海地区实际情况,很多施工企业却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工程招投标、材料选购、施工工艺等环节,造成了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中,由于相关制度建设的缺失,难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管理埋下了消防事故隐患。

1.3建筑施工企业对消防设备采购以次充好现象严重

消防设施设备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火灾事故的营救成败。由于个别建筑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成本,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对消防设备质量要求,非但不能起到救火的作用,还会影响到消防人员的正常工作,造成严重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

1.4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及旧城改造中布局不合理。

由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审核、备案作了明确规定,所以对居民建筑等达不到审核条件的建筑形成了先天性的监管盲区,使消防安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车通道的环形道路或回车场地设置不足,无法达到人员疏散要求。

1.5外墙保温材料的市场准入监管存在漏洞。

近年来,南京、济南、青海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鉴此公安部、住建部曾于2009、2011年出台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做出了严格要求。加之青海地处偏远、经济落后等综合因素,在外墙保温材料的准入方面更需严格控制。

2.构成建筑施工中消防隐患的责任划分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在建筑工程消防系统质量管理责任划分上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对建筑消防系统工程负责。

2.1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的责任划分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该承担的主要责任有

2.1.1擅自修改已经审查批准的消防系统设计文件,如需修改,需要将修改意见重新向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申报、批准后方可修改,否则,将承担消防质量责任。

2.1.2建立并实施一套符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要求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2.1.3建设单位组织的消防系统验收会议,对于有异议或不符合的地方必须严肃提出并整改落实。

2.2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的责任划分

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消防管理中责任划分主要有

2.2.1建设单位必须保障消防系统工程在实施工程中的资金到位,严格按照消防系统设计方案执行。

2.2.2建设方应该将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实施,使其在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的共同监督下按期完成。

2.2.3单位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必须是经过产品质量监督认证的,符合工程施工管理要求的合格产品。

2.3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责任划分

作为消防工程的施工方,必须承担其在消防设施安装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有1、程消防系统安装施工工程中,不得擅自更改要求,降低消防系统工程质量。2、消防产品中,应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消防器材和设备都必须是经过认证的、合格的产品,3、工方,必须建立消防系统施工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系统承担施工责任。

3.加强对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程的技术创新

随着国内外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的广泛深入,有很多科学的管理经验和理论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参考,但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合我们的实际需要,还需要加以创新,只有因地制宜的创新发展,才能更好的适应青海农牧区建筑工程要求,满足我国当前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工程管理标准,主要从以下几点谈一下价钱消防工程管理创新的思路。

3.1要善于吸收和借鉴世界先进的管理经验,并加以创新

在长期的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中,国外的建筑工程消防理论和方法有许多可取之处,我们应该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学习思路,结合青海农牧区建筑工程管理现状,逐步建立符合中国建筑施工要求的消防管理方法。

3.2有借鉴就要有创新

虽然我国建筑工程消防管理行业起步较晚,但我们的许多消防系统管理工作者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自己的经验。因此无论是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还是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都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为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事业,不断贡献出更多的心得和体会。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中消防管理系统的安全实施,不仅关系整个建筑物的安全,也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负责的表现。随着建筑工程各项审批、施工、验收等消防机制法规的不断完善,相信在未来的建筑工程施工中,消防系统的安全性会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提高。

参考文献

[1]陆华国;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对策[J];消防月刊;2003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