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联办公室工作计划范例6篇

社联办公室工作计划

社联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1

经2008年2月26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议定,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作如下工作分工:

丁大卫: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主管经济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审计、人事、编制、外事、监察、城乡规划、人民武装工作。联系启东市。联系兴东机场。

蓝绍敏: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发展计划、民营经济、国土资源管理、金融保险、民政、、统计、税务、信息化、应急管理以及市政府机关建设工作。协助分管经济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审计、人事、监察、人民武装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改委、民政局(老龄委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协助分管市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监察局、国资委。协助联系市编办。负责国投、工贸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并协调指导国投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南通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驻通金融保险机构、驻通部队。联系市工商联、残联。联系海门市、如东县。

吴晓春:负责服务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港口建设、铁路建设、旅游等)、科技工作。分管市第三产业办公室、科技局、交通局、旅游局、物价局、粮食局、港务局、物资总会、铁路办公室、供销合作总社。联系南通盐务局、烟草局、邮政局、电信南通公司、移动南通公司、联通南通公司。联系市科协。联系港闸区。

杨展里: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食品药品监督、计划生育工作。分管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卫生局(爱卫会办公室)、计生委、广播电视局、体育局。联系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市文联、社科联。联系通州市。

朱晋: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民族宗教、人民防空、政府法制、经营性土地出让和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工作。分管市建设局(建工局、园林局)、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保局、房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人防办、法制办、地震局、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土地储备投资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分管市规划管理局。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系崇川区。

徐辉:负责农村经济、劳动和社会保障、政法工作。协助分管沿江沿海开发方面的工作,侧重于江海岸线资源的整治和开发利用。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办、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联系南通市国家安全局、气象局。联系如皋市。

社联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动员全社会力量,扶助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逐步帮助解决广大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任务目标

扶助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伤残、夭折或其父母伤残的家庭,对这些家庭的主要成员遇到意外情况或难以克服的困难时,积极开展扶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给予援助。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生育关怀行动”扶助活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生育关怀行动扶助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刘卫东

副组长:黄远辉

邓彩虹

李皖豫

成员:刘济(区委办)、刘子龙(区政府办)、黄德山(区委宣传部)、黄祖平(区人口计生局)、岑振红(区计生协会)、陶曼(区民政局)、张玉花(区财政局)、卢界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惠娟(区审计局)、杨德智(区残联)、王惠娟(区工商局)、黄炳明(区扶贫办)、杨玲(区妇联)、谭庆喜(区总工会)、彭荣华(团区委)。

领导小组负责本活动的全面布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扶助活动办公室,下同),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黄祖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活动的管理与实施,展开全区计划生育困难人群调查摸底,明确对象,组织开展帮扶工作,做好受助对象家庭信息资料归档管理,接受省、市及社会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活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区人口计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区工商局、区残联、区扶贫办、区妇联、区工会和团区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区委宣传部:为扶助活动协调宣传口径,宣传造势,并负责扶助过程的舆论宣传。

2、区计生协会:发挥协会作用,扶助活动办公室交办的具体业务。

3、区民政局:在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时,凡符合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应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助条件的失学儿童确保基本生活;对孤儿应由监护人抚养,监护人放弃抚养权的由所在地福利机构收养或由社会志愿者家庭寄养,生活费由城乡社会扶助资金扶助。

4、区财政局:安排扶助活动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5、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手续、招用工和安排就业过程中,优先照顾和扶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予以优先照顾。

6、区审计局:负责扶助金发放使用监督。

7、区工商局:在同等条件下,对符合扶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政策上应予以优先照顾;通过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提供各类信息,引导他们搞好经营、增加收入。

8、区残联:协助受助对象调查工作,对受助对象残疾情况进行鉴定。

9、区扶贫办:在实施扶贫开发工作中,对符合扶助条件的,应当优先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

10、区妇联:把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工作作为妇联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开展特困单亲母亲帮扶和“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活动中,优先照顾和扶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加强对困难妇女的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围绕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开展工作。

11、区总工会:对特困职工家庭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时进行慰问扶助,为困难家庭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等服务。

12、团区委:将困难家庭子女纳入希望工程,定期予以扶助。

五、范围及标准

(一)扶助对象条件:

本区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困难户,重点是独生子女户中因为父母或子女死亡或伤残后丧失劳动力等原因造成特困的家庭。

申请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区实行了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

(2)家庭中因为父母或子女死亡或伤残后丧失劳动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在区民政局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或因为严重疾病、意外原因,需要紧急扶助。

(二)扶助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一次性给予500至5000元扶助资金。

1、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中子女死亡的特困家庭;

2、父母残疾基本丧失劳动力、子女伤残完全丧失劳动力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

3、父母残疾尚有一定劳动力、子女伤残基本丧失劳动力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

4、因严重疾病等原因需要紧急扶助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

(三)扶助金的筹集和管理

1、资金来源。一是积极争取省、市人口基金会的资金扶持;二是区政府拨付专项资金;三是面向积极关注计划生育事业的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募集。

2、资金管理。“扶助活动”所筹集资金汇入区计生局开设的专户,及时对符合条件家庭发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确定扶助对象(*年12月20日至*年1月10日)。

1、区扶助活动办公室组织各镇(办)开展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摸底调查,初步筛选符合扶助对象条件的家庭;

2、由村(居)委对申请的家庭情况向群众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

4、村(居)委填写意见后上报镇(办)计生协会,镇(办)计生协会填写意见,上报区“扶助活动”办公室;

5、扶助活动办公室审批核实,确定扶助对象名单。

(二)宣传发动(*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1、逐级发动,利用各种形式大力造势,广泛宣传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目的、意义,引导全社会力量关注参与这项活动,为筹集社会捐款打好基础。

2、全面发动计划生育系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扶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带头为独生子女用父母伤残、夭折的家庭捐资扶助金。

(三)举行启动仪式(*年1月25日)

1、时间:*年1月25日上午9:00开始,时间半天。

2、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会议中心。

3、规模:约为300人参加。参加人员包括:

(1)邀请省计生协会会长张帼英、常务副会长田绥、秘书长赖耀南,省人口基金会理事长黄京水,*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市计生协会会长张志才,*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口计生局长蔡建明,市计生协会秘书长陈善福出席并发言;

(2)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区关怀生育扶助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3)区各镇(办)及各村(居)计生协会会员代表。

4、议程:

主持人:邓彩虹副区长

(1)领导讲话

区长、区计生协会会长刘卫东介绍我区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扶助活动的情况

(2)捐资

①省计生协会向我区计生协会捐资

②省人口基金会向我区计生协会捐资

③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代表向区计生协会捐资

(3)向受资助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发放扶助金

(三档共30人)

(4)受资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代表发言

(5)区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发言

(6)省计生协会领导讲话

社联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3

一、联席会议制度

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调处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规划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安监站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1、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2、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3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3、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调处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调处办公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调处办公室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调处办公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 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实际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社联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4

一、驻村工作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统筹资源、集中投入、分批推进的原则,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在__村委会实施以党建工程、保水工程、畅通工程、生态工程和社会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五项工程”。

二、驻村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实行包联制度;三是营造帮扶氛围。

三、驻村工作进展:在县委、县政府,县级相关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和新农队的指导帮助下,赢得了__村党总支“一班人”的大力支持,既定的驻村工作目标逐项顺利推进。

(一)党建工程。一是制定了《县委办公室党支部与__村党总支开展“帮扶联创”活动实施方案》;二是成立“帮扶联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帮扶联创”具体工作;三是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罗富生和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梁启昌亲自到__村委会讲党课;四是县委办公室在资金及物资上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协调抗旱应急资金30000元,安排工作经费8000元,配备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购买床架、被褥等生活用品,为驻村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二)保水工程。一是有498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338134元修复大冲坝,4月20日破土动工,6月底完工,可以蓄水4,5万立方米;二是投资113万元对老熊箐小(二)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5月13日破土动工,计划10月底完工;投资87万元对迤河小(二)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5月15日破土动工,计划10月底完工;三是新修20 立方米的小水窖100个,已浇灌55个。

(三)畅通工程。一是每公里投资60万元,从二街至代家、吴家(后河段)公路主干道路面硬化工程3月30日开工,5月22日全部完工,等待验收;二是二街至__公路主干道路面硬化后保边基本完成。

社联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5

一、机构设置

(一)新设立和组建的机构

设立对外经济贸易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将原由区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对外贸易、内联经济技术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反倾销、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以及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与外经贸有关的职能划入区对外经济贸易局。

设立区城市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将由原区建设局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设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将原由区经贸易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原由区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听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交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不再保留区科学技术局、区教育局,组建区科学技术教育局。

不再保留建设局,组建城乡建设局。

组建中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农办是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全区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职能。正科级,挂靠区委办公室。

(二)改变名称的机构

区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原由区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原区发展计划局承担的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能,交给区对外经济贸易局。

区计划生育局更名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发展等职能。

(三)调整职能的机构

不组建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人民政府授权区财政局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区农业局承担的农业产业政策拟定、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规划、调研职能划入区委农办;将原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的畜牧、水产行政职能划入区农业局。

区档案局(馆)增加地方志、党史资料收集、整理和编修的职能。

(四)保留的机构

1、区委工作部门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监察局合署)

办公室(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机要局、局牌子)

组织部(挂老干部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

宣传部(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统一战线工作部(与民族宗教事务局、工商业联合会合署,挂台湾工作办公室、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政法委员会(与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合署)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与人事局合署。

经上述调整,区委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工作部门共6个。

2、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室(与归国华侨联合会合署,挂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经济贸易局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

民族宗教事务局(与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与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化局(挂旅游局牌子)

农业局(挂水利局、林业局牌子)

卫生局(挂红十字会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牌子)

审计局

统计局

经上述调整,区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19个(监察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五)办事处机构

*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造办事处、*办事处、*办事处,均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办事处参照镇综合设置内设机构。

(六)赋予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档案局、体育发展中心,均为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档案局与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体制。

(七)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群众团体机关机构设置

1、人大、政协机关

人大机关综合设置各专门委员会及共办事机构。

人大、政协机关各工作机构均为正科级,不设内设股(室),按有关规定配备领导职数,一般各工作机构领导职数配备1-2名。

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省、市的模式设置,办公室为区委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由区人大常委会代管,不定级别,不设内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

2、检察院、法院机关

检察院、法院机关按照粤办发[*]30号和粤机编[*]11号文的有关规定设置。检察院、法院机关的内设机构统一称“庭"、“科”、“室”,均为副科级建制;设立专门的司法警察机构,为检察院、法院的直属行政单位,与内设机构级别相同,实行编队管理,使用检察院、法院专项编制,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警察职能。

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维持现状,其主要领导由副检察长兼任,可设精干的内设机构,包括在检察院内设机构限额内。

3、群众团体机关

保留总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

科学技术协会与科学技术教育局合署办公。

工商业联合会与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归国华侨联合会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规范机构名称和级别

根据粤办发[*]6号文规定,区委和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统称为工作部门。区委工作部门称部、委、办,政府除设置办公室外,其它工作部门一律称局。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建制均为正科级,部门内设机构为正股级(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政工机构,检察院、法院机关除外),名称规范为股(室),不得称科。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内设机构与党政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同级(股级),共正职领导可高配。

三、做好“三定”工作

“三定”就是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编制,这是实施机构设置方案的重要内容。《*区区级党政群机构设置方案》确定设立的机构和赋予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重新进行“三定”。

“三定”规定内容包括:部门组建和设立的依据;本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包括划入、划出、增加和转变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科(股)室的数量、名称和主要职责;人员编制总额及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三定”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定职能。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便于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和有效开展工作的要求,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工作需要,明确界定各个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职权范围,合理调整部门分工,理顺工作关系。

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的,原则上参照市委、市政府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理顺,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定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职能交叉的要合并和理顺,职能相同或相近的要归并到一个机构承担;职能较少、工作量不大的应综合设置或归并到职能相近的机构;辅助决策和机关内部管理工作机构要综合设置。

(三)定编制。各部门要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在职能调整的基础上重新核定编制。群众团体机关除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使用行政编制外,其余使用事业编制。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按机关行政编制总额15%的比例核定,其中区直机关的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由区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为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单列。根据离退休干部人数按比例配备:离休干部与服务人员的比例为10:1;退休干部与服务人员的比例为30:1。

严格按规定配备领导职数。按照粤办发[*]6号文规定,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一般按一正一副配备,个别综合部门可增设一名副职职数,编制较多的部门不超过一正三副。

(四)“三定”工作步骤。各部门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本部门“三定”规定。“三定”规定按审批程序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批复。

四、相关措施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这次区党政群机构设置方案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一并进行。相关配套措施如下:

(一)人员分流和定岗定员。机关人员分流和定岗定员工作是区划调整后机构设置的重点难点。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人员定岗定员和分流工作。党政群机关、赋予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无论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经费均按编制数核拨。

人员分流和定岗定员,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人员分流和定岗定员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保证人员分流和定岗定员工作按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努力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让人民满意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二)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

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56号)精神,结合区划调整及政府机构改革,在有关领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进一步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配合党政群机构设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功能和特点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指导,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四)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

按照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要求,逐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灵活、高效、保障有力的后勤服务运行机制。区直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管理仍执行韶侦机编[*]1号文规定,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也按照此文件执行。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按照自愿、自律、自我发展和规范化的方向,对现有的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清理和整顿。目前挂在政府部门的社会中介组织,必须在财务、人事、业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完善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业准入和资质认可制度,依法加强监管,使之成为功能完备、行为规范、责任明确的社会中介组织体系。

(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在转变政府职能基础上,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重构政府业务流程。要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相对集中政府一般审批和许可权,推进“一站式”网上审批,使政府服务更加快捷、高效,实现服务行政、透明行政。

五、其他有关问题

(一)机构衔牌问题。区人民政府新设立、新组建和改变名称机构的衔牌按粤府(*)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各部门自行制作。改变名称的机构在区党政群机构设置方案公布后即可挂牌;新设立、新组建机构在其“三定”规定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尽快对外挂牌运作。未对外挂牌之前,新领导班子应烙尽职守,认真抓好日常工作。新机构挂牌后,原有机构停止履行职能。

(二)新机构使用印章问题。新设立、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机构在新印章启用之前,必须使用印章的,可用原机构印章代替。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即作废,并上交区委或区人民政府统一注销。

四、组织实施

机构设置方案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调整在省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进行,人员编制配备不突破市核定的总数,领导职数严格按规定执行。

(一)加强领导,紧密配合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机构设置工作,纪检监察、组

织、人事、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机构设置工作顺利进行。

(二)周密部署,稳步推进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年10月底完成新设立、新组建部门的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和定编制工作,并对其他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完善,明确职责权限,优化职能配置,努力解决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和权责脱节等问题。*年年底市委、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社联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成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着力扶贫解困明显推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乡村环境明显改善、基层组织明显加强的目标任务,推动新一轮“挂包帮”工作扎实起步。

二、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乡“挂包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挂包帮”工作。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乡人大主席、纪检书记、副乡长任副组长,各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此项工作的资料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联系,主动对接。

乡作为“挂包帮”活动的主体,主要领导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要深入过村、村,与村三职干部、困难户进行对接,了解具体情况。主动与联系本乡的县级领导和联系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对接、沟通,将过军坝村、瓦房沟村的基本情况、急需上级领导和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作详细汇报。

(二)收集资料,及时报送。

各单位、被村在每季度末月10号前开展“挂包帮”活动的文字资料报送至乡“挂包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有县级及以上领导参与的“挂包帮”活动必须提交影像资料和文字资料,乡“挂包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料汇总后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上报县“挂包帮”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每年“挂包帮”活动影像和文字资料不得少于4条。

(三)量体裁衣,制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