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能力开题报告范例6篇

盈利能力开题报告

盈利能力开题报告范文1

[关键词] 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会计制度

在我国,为了有效地管理利率风险,2000年以来,各大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分红保险产品,受到广大保户的青睐,在保险公司的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高。在一些寿险公司中,分红保险业务收入占到全部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个别公司更是高达90%。由于分红保险不仅涉及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的保险保障利益,而且红利的分配涉及到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获取红利的利益,所以保险监管机构非常重视对分红保险的监管。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是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的一个重要依据。

一、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目的和作用

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是保监会出于监管目的而要求的。2000年保监会颁发的《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 1条明确该规定的目的为“为规范分红保险业务,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2001年12月保监会颁发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该规定的目的为“促进人身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上述规定仅说明对分红保险管理的目的,没有明确指出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目的和作用。因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对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目的认识上存在分歧。

从对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现行要求,可以理解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目的和作用有以下几点:

第一,从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报送对象来看,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只向保监会报送,保单持有人看不到这份报告,而向保单持有人报告的文件是分红业绩报告,包括分红保险经营状况及公司分红政策、费用支出及费用分摊方法 (采用固定费用率方式的除外)、本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保单持有人应获红利、红利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保单持有人看到的内容和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内容是否一致没有要求必须经过鉴证。所以,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用于保监会的监管。

第二,从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要求的内容来看,保监会通过这份报告能够监督管理保险公司的一些违规行为,也可以考察各个保险公司分红保险的经营业绩。

第三,从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会计主体和范围来看,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只反映保险公司全部业务中分红业务的经营情况和盈余分配情况,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资产负债表是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人为切割出来的一部分,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报告是对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及资产负债表的补充。因此,通过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可以了解分红保险这类特定的业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相关规定中没有特别指出对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基本信息特征的要求。一方面,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要求和一般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要求基本一致;另一方面,其与一般财务报告也有许多不同。如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仅仅是对保险公司某类业务的反映,所以,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对资产和费用的人为分割。因此,特殊的会计主体的确定、核算范围的划分、信息的客观性和资产及费用分割的合理性等质量要求应该更加突出,否则会直接影响到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

至今为止,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现行体制下,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没有和向保单持有人报告的分红业绩报告相衔接,不能作为保单持有人权利索求的证明,因此在保单持有人和保险公司关于分红发生纠纷时,专题报告在司法判决中所起的作用是不明确的。建议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和分红业绩报告之间建立起桥梁,使二者的内容相互衔接,并要求分红业绩报告必须符合经过审计后的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内容。

二、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和利源分析表不衔接

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中,包含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和利源分析表。理论上讲,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是从会计的角度核算收入费用来计算业务盈余的,而利源分析表是从精算的角度区分利差、死差和费差来计算业务盈余的。这两个盈余是从不同角度、依据不同理念对同一事物的计算和分析,但数字应该一致。在现行的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中,这两个内容没有衔接起来,容易给报告的阅读者造成误解。实际上,在所有盈余都考虑到的情况下,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上业务盈余应该等于利源分析表上的所有因素的利源的合计数。事实上,利源分析表上的其他因素一行就是根据业务盈余和有限差利源数挤出来的。现行的利源分析表给人的印象是:死差利源 利差利源 费差利源 其他因素利源二利源合计,而实际上的计算公式却是:业务盈余—死差利源—利差利源—费差利源二其他因素利源。现有的两张表割裂了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容易让人误解业务盈余和利源合计这两个指标的计算方法不同、经济含义不同、数字也不同。

(二)不分费差的情况下费用的处理容易让人误解

在不分费差的情况下,在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计算业务盈余应进行费用的扣除,现行的做法是所扣除的费用要求采用在险种设计时的评估附加费用。这样做的本意是想在业务盈余的计算过程中剔除实际费用和评估费用不同所带来的差异,从而使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计算得出的业务盈余等于本年实现的、用于分配的盈余。但是由于在死差、利差、费差之外,总会有其他的因素对业务盈余发生影响,所以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计算出的业务盈余必须调整其他因素对盈余的影响后才等于当年实现的、用于分配的盈余。所以,在不分费差的情况下,以预定费用代替实际费用的处理并不能达到预期目的。

(三)分配过程没有明确体现

在现行的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从业务盈余栏至所有者权益损失栏主要体现当年盈余的分配过程,这部分的分配过程存在以下问题:

1.如前两个问题所述,业务盈余并不一定是本年实现的应该分配的盈余。

2.分红保险特别储备采用提转差的表达模式也难以反映期初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本年实现的用于分配的业务盈余数及期末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之间的关系。

3.没有体现出盈余分配的过程,不能有效衔接资产负债表和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使两张表中的勾稽关系没有体现。

(四)费用分摊中存在的问题

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只是公司整体业务利润中的一部分,存在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问题。在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下,即使同一公司计算得出的业务盈余差别也非常大。由于合理分摊费用是保证专题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的前提,现行制度中对这一内容没有规定是不合理的。

(五)对增额红利分配方式下的分配没有特别考虑

现行的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表格格式没有对一些特殊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考虑,如采用英式分红的保险公司,由于采用的是增额红利的分红方式,所以在红利分配时随着保额的增加同时增提了相应的准备金,这部分准备金本来应该是在计算当期的业务盈余之后、在分配的环节产生的,但是在编制分红保险业务盈余与计算表时,却会将这部分准备金包含在业务盈余计算过程中的准备金提转差中,这样使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不能合理地反映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盈余情况。

(六)应付公司红利项目的表达存在歧义

在分红保险专项财务报告中“应付公司红利”的项目名称也不恰当,在获取盈余方面公司的名义是不明确的,因为公司的利益最终会归属于公司的投资者。同时,“应付”的说法也容易使人认为这部分内容是公司的负债,是公司投资者和保单持有人一样能够直接拿走的部分,但实际上,这部分内容仅是保险公司整体经营利润的一部分,所有者是否能够获得还要看其他业务是否亏损、决议是否进行利润分配等因素。因此,它不是保险公司真正的负债,以负债项目列示是不合理的。

(七)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性质不明确

目前对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分歧。一种观点是认为这部分金额应该是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另一种观点认为其应该作为负债项目列示。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是一种平滑机制,起平滑各年度损益的作用,某一时点的特别储备并不一定以后一定会分配给保户,如果将其作为负债处理,会增力n保险公司的负债,对计算偿付能力会有影响。持第二种观点的人的理论依据是精算规定中“保险公司应对分红保险账户提取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规定。按照保险精算的规定,公司早晚必须要把在盈利年度提留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中的70%分给保户,那么这部分特别储备必须作为负债处理。在公司的实务操作中,有些公司把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作为准备金负债处理,有些公司将其作为普通负债处理,有些有些公司干脆包含在所有者权益中,从而在报表上不体现。不同理解下的报告是不具有可比性的,有关规定应该健全分红保险的规范,以保证会计处理上的一致性。

三、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改进建议

(一)对表式进行调整

针对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和利源分析表不衔接的问题,应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中设计业务盈余计算表和分配表两张表。其中,在业务盈余计算表中反映业务盈余的形成过程,按照实际收入和费用支出数字填列。在计算得出的实际业务盈余项下,区分死差损益、利差损益、费差损益、其他差损益,将业务盈余的会计计算和利源分析衔接起来。另外,由于这部分计算得出的数字和利润中分红业务的利润一致,所以没有必要用盈余的说法,可以直接采用“当年分红业务利润”的说法。业务盈余计算表也应改为“分红业务利润计算表”。该表式简要内容如下:

(二)取消预定费用的处理方式

在分红业务利润计算表中应反映业务利润的形成过程,并在计算得出的分红实际业务利润项下区分死差损益、利差损益、费差损益、其他差损益,就完全可以解决在不分费差的情况下实际费用和预定费用不同对利润计算过程的影响。所以,不论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分所有差还是有限差,在分红业务利润计算过程中都必须以实际费用进行列示并计算。

(三)合理表达分配过程

针对现行报告中对分配过程没有明确体现的问题,分配过程的合理表达需要通过设计独立的分红保险业务利润分配表进行,在设计该表时应注意对分配保单红利过程的体现,不仅要反映本期分配方案,而且应反映上期分配结果对本期的影响。该表的基本格式如下:

(四)统一费用分配原则

针对在报告中费用分摊存在的问题,建议有关文件应统一费用的分配方法,或提出费用分配的基本原则,以保证盈余的计算结果合理,使各公司的费用分摊结果和计算的利润之间可比,同时为保证公司对费用分摊遵循既定的原则,应该在相关规定中要求审计人员对此严格进行审计。

(五)明确增额红利分配的处理方法

对不同红利分配方式下的分配过程的体现,应考虑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附注中披露。如果保险公司采用增额红利方式,分配的过程应该在分配表中反映,然后在报告的附注中说明是增额红利分配方式,同时说明由于保额增加所增提的准备金数字。如果保险公司采用现金红利方式,应在报告附注中说明本年末应付保户红利中应用现金支付、留存累计生息、用以抵缴保费、缴清增额红利的金额,以反映不同红利支付方式对现金流出的影响。

(六)取消应付公司红利项目

如前所述,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中“应付公司红利”的项目名称不恰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调整到所有者权益项下,在分配表中也应表明这部分内容划归所有者权益。

(七)规范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处理

对于累计可分配盈余到底先确定本期分配的部分还是先确定期末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问题,公司是在考虑本年赢利的高低、市场对分红的预期、对以后年度盈利的预期等因素的基础上来决定,事实上不存在分配的先后顺序。考虑到会计上通常的分配顺序,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由于该部分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以后是否向保单持有人分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所以,将其包含在所有者权益中更加妥当。

(八)统一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设计统一的披露格式和内容是保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可比性的前提,应该要求公司报告包括审计报告、业务情况说明、主表、附表和附注说明等内容。对有些需要文字说明的内容应该要求至少应说明的内容,如业务情况说明应至少包括开办的险种、时间、范围、定价利率、红利来源、资金是否单独运用等;报表附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业务基本情况、编制基准、主要会计政策、重要报表项目明细等。

盈利能力开题报告范文2

【关键词】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盈余管理

一、引言

自我国资本市场诞生以来,盈余管理问题就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国,目前按照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方有资格申请配股。于是,上市公司在紧缺资金的情况下,便有可能盈余管理,以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达到配股资格线。当上市公司面临上市、配股增发和退市的压力时,往往具有强烈的动机操纵盈余。

我国上市公司中明显存在大量盈余管理的迹象,负责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被誉为“经济领域的警察”,在有效的审计市场上,注册会计师作为“经济警察”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他们对上市公司中盈余管理的高危群体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性显著高于其他上市公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前主席A1Levitt曾经说过,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已经成为一种非常盛行却又极少受到质疑的惯例。因此,企业盈余操纵的程度越高,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可能性越大,说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相关性。我国的张永奎、刘峰对中国资本市场上1998年度被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注册会计师能在一定程度上审计出盈余操纵,上市公司盈余操纵越厉害,越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李维安、王新汉、王威(2004)对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盈余管理越高的公司,收到非标意见的可能性越大。

二、盈余管理的涵义、特征、手段及其动机

从本质上讲,盈余管理显然是一种利润操纵行为。关于盈余管理的基本涵义,在会计学界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比较权威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按照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普的定义,盈余管理实际上就是旨在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而另一种是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其认为盈余管理是“在GAP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从上面关于盈余管理的具有权威的两种观点我们可以看出,盈余管理主要具备这样一些特征:第一,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它包括经理人员和董事会。尽管经理人员和董事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并不完全一致,但他们对企业会计政策和对外报告盈余都有重大影响,企业盈余信息的披露由他们各自作用的合力所决定。第二,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企业对外报告的盈余信息。在雪珀的定义中,盈余管理不仅仅指对会计收益的调整和控制,而且包括对其他会计信息的披露管理,它具有的经济后果相对而言要小得多,如果将其纳入盈余管理的范畴反而会影响对盈余管理本质的把握。第三,盈余管理的方法是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综合运用会计和非会计手段来实现对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它主要包括会计政策的选用、应计项目的管理、交易时间的改变、交易的创造等。第四,盈余管理的目的是盈余管理主体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中还包括管理人员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董事会成员所代表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盈余管理的手段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管理者运用职业判断调整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进行盈余管理,如公司通过变更会计方法进行盈余管理,包括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投资计价方法以及在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等准备金进行调整;另一方面,通过交易进行盈余管理,如通过资产出售、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关联购销等手段进行盈余管理。中国上市公司强烈的股权融资动机、行政管理式的融资资格审核制度、特殊的股权结构、不完善的监管手段等重要因素,使中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基于会计盈余数据的契约动机,主要体现在管理者的薪酬契约和债务契约上,管理者通过调控可操纵应计项调节公司盈余,他们为避免债务契约、在权争夺中取信于股东和防止被解聘而进行盈余管理;二是资本市场动机,上市公司为了能达到配个增发资格线,对净资产收益率进行调整;三是为了迎合或规避政府监管的动机,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配股增发和股票融资收购之前,管理当局都可能存在较高的盈余管理行为。

三、盈余管理对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的影响

盈余管理的最终结果反映在财务报告之中,而审计对企业财务报告起着重要的审核作用。从理论上讲,审计意见应该基于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过程并且这一过程应该独立作用。在有效的审计市场上,注册会计师应该能够审计出盈余操纵的情况。因此,企业盈余操纵的程度越高,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都不希望公司年度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对上市公司来说,被出具非标意见会引起监管者的格外注意,还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不利的市场反应,影响公司的形象,增加再融资的成本。对注册会计师来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可能会造成客户的不满,甚至会导致客户变更会计师或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但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时也不得不权衡审计风险,尤其是管制风险和诉讼风险。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出具“非标”强调段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且在财务报表中作出充分披露;第二,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截止2009年4月30日,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62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514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见表1)。

本文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公布的审计年报中,抽取56家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上市公司,将其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原因进行归纳发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一方面是提请信息使用者关注上市公司的风险,反映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及其他有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反映出会计师事务所更加重视自身风险的防范,切实履行了职责。但同时,有的会计师在执业中也存在未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意见,审计意见表述不清晰、不准确的问题,也有不少意见出现以对具体事项的描述代替实质性判断的情形。

保留意见适用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只有当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所报告的情形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极为严重,则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在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况下最不严厉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通常意味着被审计单位在个别重要的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会计报表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即注册会计师认为企业至少在个别重大事项的处理上存在会计行为不当。

只有当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确定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注册会计师才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与保留意见相比2008年度无法发表审计意见的17份审计报告中,除对资产质量继续予以关注外,更多的涉及巨额亏损或有事项和减值准备问题。

四、结语

从对审计报告的分析看,2008年度不当会计行为直接或间接指向盈余管理或操纵,部分行为“疑似”舞弊。客观上看,盈余管理首先有悖于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管理当局利用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原理进行“内部人控制”,按其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加工、改造,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其次,一旦委托人发现受托人进行了不利于他们的盈余管理,就会对受托人失去信任,那么不仅受托人的预期目标难以实现,而且还会对企业的声誉、今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此外,管理当局通过盈余管理向委托人传递不真实信息,将误导他们的决策,产生“不利选择”行为。盈余管理是“有目的的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实际上是对所披露信息的操纵”。这个观点明确地界定了盈余管理和赢利操纵的关系,盈余管理是达到目的总体方法,赢利操纵是具体实施的手段,最终结果是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从盈余管理和赢利操纵的结果和手段上看,二者不存在本质差别。不排除盈余管理或赢利操纵有合规的一面,但更要看到其失真、违规的一面。在当前的会计环境下,不能以行为的合法性与否作为二者的标志性差异。对于经营者刻意、违规的赢利操纵会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过度的盈余管理行为,就是财务报告舞弊。

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和独立审计质量的相关一直受到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共同关注。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不断完善,国际趋同不断迈进,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不断深入, 注册会计师能够鉴别出盈余管理并且较高的审计质量更易发现和制约会计错误和舞弊,更有效发现和抑制盈余管理行为。

【参考文献】

[1] 戴德明、毛新述:中国亏损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行为研究[J].财经研究,2005(7).

盈利能力开题报告范文3

关键词:盈余管理;会计准则;R&D费用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盈余管理

(一)盈余管理的定义。盈余管理现象的产生源于会计准则的选择性以及经济人假设,因此公司会选择利润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政策。

广义上来说,盈余管理产生于管理人员在财务报告和进行交易时运用职业判断改变财务报告结果,或误导部分利益相关者,或影响依赖于报告数字的履约成本。狭义上来说,盈余管理就是非法操纵报告收益,或不适当地利用会计准则的灵活性。后者一般被称为“盈余操纵”。

实质上,盈余管理就是对利润的操纵调整,不过“操纵利润”更偏向于违规舞弊,虚增或减少报告利润,而盈余管理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获得更有利的财务报告结果。

(二)盈余管理的动机。盈余管理的产生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动机:

1、债务契约动机。会计数据的作用之一在于为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签订的契约提供量化约束标准。经营者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合同的压力,因此随着公司财务状况逐渐接近合同规定的界限,经营者的盈余管理动机会逐渐增加。

2、避税动机。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自于增加利润的压力远低于上市公司,所面对的主要问题是税负的压力,一般会选择通过盈余管理来降低所得税费用。

3、资本市场动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为投资者或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因此,经营者可能通过盈余管理在短期内获得更多的投资资本,在资本市场上做出有吸引力的表现。

4、个人利益动机。这是最为根本的动机。经营者是理性人,为了追求最大的个人利益,会选择通过会计操作将利润控制在最高等级奖励的利润范围内。

(三)盈余管理的途径。为公司经营者应用的盈余管理的途径和方法有很多,现举例说明。

1、利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成交价格会被交易的一方控制,经营者能够将价格确定在他们预期的水平,例如以正常市价两倍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出售资产,公司因此获得资产处置收益。

2、提前或推迟确认费用。在权责发生制下,收入确认的时间也是影响盈余的因素之一。例如,即将离任的经营者将费用的入账时间推迟至下个经营者上任的会计期间,增加其自身报酬的同时也可获得良好的能力声誉。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旧会计准则规定可对八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影响资产减值的因素消失之后,减值准备可以转回。为数不少的公司都利用这条规定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增加本期的现金流入,虚增利润。

盈余管理不仅可以通过会计估计和会计方法的变更和选择实现,也可以通过变更运营决策来实现,如扩大某一期的生产规模,提供更宽松的信用政策等。

二、R&D费用与盈余管理

(一)会计准则中定义的R&D费用。研发费用(简称R&D费用)作为期间费用之一,与之相关的会计操纵被广泛地应用于盈余管理中,研发费用发生于新产品的研制过程或已有产品的升级改造过程中,研究开发是公司通过新产品销售获得未来收益及经营扩张的途径。

根据旧准则的规定,研发费用在构建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需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而新准则将整个无形资产构建过程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使费用的确认更加清晰化。在研究阶段,技术仍不成熟或是否将无形资产应用于未来生产过程尚不明确的条件下,相关的费用需计入发生当期的管理费用;在开发阶段,则要慎重考虑所开发的产品是否能够成功上市或技术是否能够应用于未来经营之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应当资本化。

(二)R&D费用与盈余管理。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构建过程需细分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和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基本研究过程中的费用需在利润表中加以反映,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R&D费用可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转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新准则对于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明确划分使得旧准则下利用R&D费用控制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进而控制摊销费用和报告利润的公司望洋兴叹。另外,新会计准则将摊销年限明确化,更好地避免了经营者通过延长摊销年限降低费用、增加利润的行为。同时,新准则还规定企业应当披露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R&D支出金额,以及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更加符合会计的“可靠性”原则。

通过这些更新的规定,财务报告的利润公允性得到了更好的保证。

三、未来可能的盈余管理方法

通过分析和研究可以看出,尽管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较以前更为权威、严密,但还是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仍以R&D费用为例,对于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虽然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实际操作这两个阶段的划分时,新准则仍然给企业留有操作的弹性,这是由无形资产开发过程的复杂性决定的。这就使得阶段划分的主动权,进而R&D费用资本化的程度都由公司掌握。因此,经营者仍然保有扩大利润水平的余地。另外,由于对财务报告需要披露的事项没有量化的规定,经营者就有可能将需要资本化的R&D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将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R&D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除R&D费用之外,新准则还存在一些其他的漏洞:对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而言,“公允价值”的确定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很容易纵;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新准则规定为构建固定资产或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计入相应的资产成本,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一笔借款一般都会同时应用于很多项目和混杂的用途,正常情况下很难区分哪一部分借款费用是为构建固定资产发生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经营者仍然有很多进行盈余管理的途径。

除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方面的方法之外,经营者也可以通过变更经营决策达到控制利润的目的,如超量生产、采用激进的销售策略、宽松的信用政策,等等。这些实质上的操纵行为通常很难通过财务报告的审查和分析发现,对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和审计师而言都是更大的挑战。

四、结论和建议

新准则在R&D费用及其他方面所做的更改和对财务报告信息可信性的强调使公司经营者盈余管理的可能性降低了,整个准则系统更加完整,限制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相应地对公司的操纵行为加强了控制。十分有助于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和可信度的提高。

新准则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监管的需要,但归根结底,会计准则只为公司报告财务状况提供参考标准,准则本身不可能完全消除盈余管理的现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存在盈余管理问题的公司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博弈会愈发加剧,盈余管理的方法会发展得更加隐蔽和难以识别。为了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我国的会计准则不仅应当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靠拢,还应当更具有前瞻性和可控性,达到使资源配置更加理性的终极目标。

此外,监督管理机构还应当完善监管系统,限制公司盈余管理的实质。随着会计准则逐渐完善和严密,更多的公司和经营者会转而选择通过运营决策控制报告利润,这会使得审查难度加深,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更大的威胁。(作者单位:湖南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盈利能力开题报告范文4

【关键词】盈余管理 经济收益观 信息观 契约磨擦 沟通磨擦 实证研究

在学术界,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是一个有20年历史的研究话题。什么是盈余管理?盈余管理产生的条件和动机有哪些?盈余管理研究包括哪些内容?盈余管理研究的方法有什么特点?盈余管理研究的未来发展方向在哪儿?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在研究盈余管理时必须弄清楚的基本理论问题。

一、盈余管理的“经济收益观”与“信息观”

在会计学术界,盈余管理早期一般被理解为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disclosure management)。对于这个定义,以下几点需要引起我们特别的注意:

1.把盈余管理限定在对外报告领域,而把管理会计报告以及那些意在影响或改变公认会计原则的活动(如游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等排除在其讨论之外。这样考虑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便于讨论。如果将盈余管理仅限于对外报告领域,在现行的公认会计原则和应计制下讨论“干预”问题,则可以把对盈余管理的研究简化许多。二是在1990年以前,会计理论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以对外财务报告为主。尽管当时人们就注意到报酬方案(compensation schemes)和部门经理的私人信息是激励对内部管理会计报告进行操纵的潜在因素,但很可能是由于资料难得,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比较少见。那一阶段比较多见的研究成果是盈余管理的技术,应计制下的会计政策、会计选择与股票回报的关系等。难怪戴维森等人在其所著的《会计:商业语言》中,专辟一节讨论“会计戏法”(accounting magic)问题,并给盈余管理下了一个更加具体而狭义的定义:在公认会计原则限制的范围内,为了把报告盈利调整到满意水平而采取有计划行动步骤的过程。

2.在这个定义中,提出了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某些私人利益(private gain)。这里所说的获取某些私人利益是与对外财务报告过程的中立性运作(neutral operation)相对立的。因为,现代财务报告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中立性原则以及由此而来的财务报告的不偏不倚。盈余管理实质上是背离了中立性原则,由此造成对外财务报告有所偏重、有所倚靠。盈余管理的出发点在局部利益、部分利益或某些人的利益,它无疑会损害公众利益。

3.在定义盈余管理时,并没有倚赖某一特定的盈利概念,而是基于会计数据作为是信息的观点进行讨论的。在这个定义中,盈余管理在会计系统内,经理可以透过在公认会计原则范围内的会计方法选择和将某些给定的方法用特别的方式加以运用(如改变折旧资产的服务年限)来控制盈利。但事实上,盈余管理可以存在于对外披露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也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例如,融资决策、投资或生产决策(如研发费和广告费投放百分比的确定、生产线的增减、收购另一家公司)等都会影响企业某一期间的盈利。这些因素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可看成是“实际的”盈余管理。

传统上,人们认为盈余管理是与经济收益(有时也叫真实收益)有关的一个概念。在经济收益观(economic income perspective)下,有一些数据(譬如经济收益)被盈余管理故意地歪曲了。经济收益之所以会被歪曲而成为会计的报告收益,除了盈余管理外,另一个影响因素是应计制会计和公认会计原则。应计制会计和公认会计原则也将导致会计数据与真实收益有偏差。当然,经济收益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有意义地加以定义,在现实的报告系统中是见不到的。一般说来,经济收益是看不见的。即使如此,在经济收益观下,人们还是要把看不见的真实收益作为衡量偏差的基准。

我们认为以信息观(information perspective)来看待盈余管理更有意义。在信息观下,盈利仅仅是许多用作决策和判断的信号中的一个。信息观意味着会计数据的重要属性是其“信息含量”(information content)这一统计特性。盈余管理的信息观还假定公司经理拥有私人信息。在一套既定的委托契约下,公司经理不仅可以就会计程序作出选择,而且还可以据此程序作出不同的估计。但在信息观下,人们并不需要作为真实价值的盈利概念,与真实收益基准有关的计量偏差问题也不复存在。数据的真实价值在经济收益观下至关重要,但在信息现下则不再是第一位的属性了。

随着人们对盈余管理认识和研究的深入,特别是同时从经济收益观和信息观两个角度来看待盈余管理,盈余管理应当有一个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概念。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基于会计数据的契约的结果,在编报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项以改变财务报告时作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

二、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

对盈余管理基本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把握盈余管理研究的内容和框架。根据前面的讨论,盈余管理的基本特性包括:

1.从一个足够长的时段(最长也就是企业的整个生命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换句话说,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中的报告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都是典型的盈余管理手段。

2.盈余管理必然会同时涉及经济收益和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问题。这里所说的经济收益与上段提到的企业实际盈利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尽管人们并不知道企业究竟有多大的经济收益,但盈余管理最终还是离不开经济收益这一基准。更何况在盈余管理研究中,人们已开始寻找某些指标如现金流量等并试图在某种意义和程度上来反映经济收益。应当注意到,无论是盈余管理在企业的实践还是盈余管理的理论研究都非常关心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盈余管理所瞄准的方向正是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关于盈余管理的“经济收益观”与“信息观”的地位和重要性,在不同的国家由于证券市场的发达和完善程度差异较大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发达证券市场环境下的盈余管理,人们考虑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就会多一些,其“信息观”的重要地位也更加明显些;相反,欠发达证券市场环境下的盈余管理,人们则容易拘泥于会计报告收益与经济收益或其它法规决定的收益之间的偏差,其“经济收益观”的地位相应地更为突出。

3.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从现有的研究文献不难发现,在盈余管理的每一幕“戏剧”中唱主角的无非是公司的经理、部门经理和董事会。无论是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还是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最终的决定权都在他们手中。当然会计人员也加入其中,但应看作是配角。在这里,可以明确企业管理当局对盈余管理应当承担的责任。

4.盈余管理的客体主要是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此外,时间特别是时点的选择也是盈余管理的对象之一。在研究盈余管理时,我们必须同时具有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等属于盈余管理的空间因素;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和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则可看作是盈余管理的时间因素。需要加以说明的是,盈余管理最终的对象还是会计数据本身。人们所说的盈余管理,最终也就是在会计数据上作文章。

5.盈余管理的目的既明确又非常复杂。所谓明确是指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私人利益,这点是可以充分加以肯定的。盈余管理是与公众利益、中立性原则相矛盾的。我们也应注意到,盈余管理的目的又非常复杂。

谁是盈余管理的受益者?这里的情况比较复杂。上面提到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盈余管理照顾的私人利益较多的情形是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如经理的分红、认股权以及晋升机会等。在许多新闻报道和研究文献中,我们常常看到的盈余管理的受害者一般都是股东、低层的雇员,甚至包括政府。例如,丹斯基(j.demski)的研究表明人可以通过盈余管理来传达其拥有的高超管理技能,而实际上这些人可能并不具备会计报告盈利中所代表的管理技能。阿亚等人(arya,a.,glover,j.,s.sunder)则发现盈余管理限制了委托人解雇人的倾向,还可以减少委托人对于人正常工作的干预。即使是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对每一个盈余管理的参与者来说也不是利益均沾的。当然,盈余管理有时也照顾某些股东的利益。

盈余管理的利益表现形式也十分复杂。有的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如经理人员分红的增加,有的是间接的利益如职位晋升、股价飙升,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也常常表现在这里。有的是立竿见影的,有的则要潜伏很长的时期。

正是由于盈余管理的目的既明确又非常复杂,因此大众传播媒介普遍认为,盈余管理是件坏事,它们还比较喜欢采用盈利操纵(earnings manipulation)的概念;而机会主义的管理者则认为盈余管理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会计学术界的许多研究也持这种观点。

三、“契约磨擦”与“沟通磨擦”

在现实社会里,可以见到许多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有的属管理激励,有的是政治成本激励或其它激励。在管理激励中,既有分红和晋升的诱惑,又有被解除职位的压力。在政治成本激励中,有许多针对政府管制而进行的盈余管理。此外,盈余管理还可被用作是资劳双方讨价还价的工具。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盈余管理也很有吸引力。正因为如此,才有所谓以股利为基础的盈余管理、以节税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业的盈余管理、运用盈余管理进行风险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时的盈余管理等等。盈余管理也有许多阻碍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审计、证券交易监管机构的监管、税务稽查和股东大会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盈余管理的泛滥。但上述限制因素往往也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因此从整体而言,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要比阻碍因素强势得多。在世界各国,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公司上调或调低盈利,虚报营业收益的故事。例如,美国在线公司为开发潜在客户群,免费给客户赠送磁碟,之后将所有发生的费用资本化;而微软公司则被指控通过递延确认实际所得收入来下调盈利。在这方面,我国也有数不尽的例子,会计“打假”始终效果不明显,说明大家还是不怕,盈余管理还是有很多激励因素的。

在现代会计报告系统中,留有许多盈余管理的机会。公认会计原则还存在不少局限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雷维特(a.levitt)1998年就曾在纽约大学法律与商学中心发表过题为“数字游戏”(number games)的演讲,猛烈批评某些低质量的会计准则。应计制会计中的预计、摊销等都很容易被利用作盈余管理。同时,不确定的经济交易和会计事项也越来越多,对这些不确定经济交易和会计事项的正确判断也越来越困难。

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也为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一些条件。例如,现行的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股东会、董事长与经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规范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盈余管理乘虚而入也就见怪不怪了。

通过深入的分析研究,一些会计学家进一步得出了盈余管理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契约磨擦(contracting frictions);另一个是沟通磨擦(communication frictions)。如果委托人与人之间没有契约磨擦,他们之间的沟通也完全透明的,委托人可以掌握并使用充分信息,盈余管理也就不可能发生。

在委托关系的模型中,人们常常事先设定一套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事实上,无论是管理契约还是报告规则都面临随着经济和企业情况变化而变化的压力。但是,由于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通常被看作是固定的、僵化的(即使有变化也还是跟不上经济和企业情况变化的步伐),会与现实的需要产生矛盾,因此盈余管理便应运而生。在这里,盈余管理常被用来解决由于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与现实情形发生磨擦所引起的问题,而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就成为盈余管理问题存在的内生变量。

仅仅用契约磨擦是无法完全解释盈余管理的产生与存在的。人们之所以无法消除盈余管理,是因为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最典型的是经理知道的东西,包括股东在内的其他人并不一定知道。信息不对称阻碍了信息交流和沟通,经理也就不可能把他所掌握的全部私人信息传递出去。当然,有一些信息传播是被法律禁止的。正是有了沟通磨擦,企业管理当局才会在盈余管理中大有作为。

需要说明,契约安排的修正并不能完全消除沟通磨擦。但是,如果经理把所有的私人信息都传递出去,并且又不会增加成本,可以预期,契约的安排将朝着有利于鼓励真实地披露信息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沟通磨擦比契约磨擦对于理解盈余管理生存的条件还更有意义。

通过分析和研究以上解释盈余管理生存的两个基本条件,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1.盈余管理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但盈余管理本身并不完全是一个会计问题。无论从其生存条件还是从其主体看,盈余管理涉及一系列的管理,甚至经济问题。委托人与人契约的确立、修正和实施,信息不对称都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的重要研究内容,也是经济管理面临的棘手问题。

2.盈余管理的存在有其特定的背景和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可以预见人们不可能完全解决契约磨擦和沟通磨擦的问题。尤其是在信息交流方面,人永远都会拥有一部分私人信息,这些信息永远都不可能被委托人或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完全知晓。因为,法律不允许这样做,成本效益原则也不赞成这样做,技术上也还存在问题。因此,盈余管理将会继续存在下去,透过法律、规则和人力是不可能把它完全消除的,除非市场经济也不再存在了。

3.既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无法透过法律、规则和人力去消除盈余管理问题,那么我们就应当对盈余管理的客观存在有一个科学的观念和正确的认识,用平静的心态对待它。既不能让它放任自流,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社会要达成这种共识,投资者等委托人以及会计信息的其他使用者也要有这种认识。从社会的角度讲,政府和有关社会团体有责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有效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制定和完善规范会计报告的相关法律、制度和公认会计原则,加强外部监管。从企业的角度看,有关方面(如投资者、经营管理者等)要尽可能签订完善的契约、合同,人要树立正确的商业伦理道德,依法经营、道德管理。此外,委托人以及会计信息的其他使用者还有必要掌握识别盈余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能根据其特定的决策需要对会计数据或报告盈利作出适当的调整。

四、盈余管理实证研究及其深远影响

在盈余管理研究的大量文献中,可以将它们粗略地分成三大类。一是收益平滑。对收益平滑的研究着重于降低不同时期盈利的起伏,主要目的是方便未来盈利的预测并减小市场风险。二是基于契约观点(contracting view)的盈余管理。研究发现,有的契约是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的,而另外一些则与会计信息有着隐含的联系。其中,前者即显现契约(explicit contracts),有管理报酬计划、债务协议、税收和管制等。在研究中,一般都发现了上述契约影响盈余管理的支持证据。与会计数据间接有关的契约还包括劳资合同、人竞争和主管的变动、审计合约、对外募股、公司治理制度等。与第一类契约相比,这些契约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则要复杂得多。三是计量方法问题。

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大都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在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方面,将盈利区分为操纵过的和没有操纵过的部分。一般说来,公司的报告盈利由现金流量和对现金流量的会计调整两部分组成,后者称之为应计部分(accruals)。总体应计部分可进一步拆分为非主观应计部分(nondiscretionary accruals)和主观应计部分(discretionary accruals)。在这里要说明一下非主观应计部分和主观应计部分两个概念。其中,非主观应计部分秉承了创造应计会计的原本目的,即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使之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在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和特定时期的财务成果。因此,非主观应计部分是在尊重客观经济现实的前提下,对由于现金收付时点与交易事项发生时点不一致这一时差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调整。这种调整是相对客观的,强调的是尊重客观经济现实,是在公认会计原则的约束范围内完成的。与非主观应计部分相对应,主观应计部分则是企业基于特定私人利益目的,在某一或某些特定时期通过对经济交易的刻意安排和财务报告的刻意调整创造出符合其需要的报告盈利。这种调整可以利用公认会计原则的弹性在公认会计原则约束范围内完成,但也可能超出公认会计原则的框架。在对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中,有四种主要模型以及以它们为基础的改进或衍生模型被较为广泛的采用以度量主观应计部分。这四种模型分别是希利模型(healy model)、迪安龙模型(deangelo model)、琼斯模型(jones model)和行业模型(industry model)。这四种模型的核心均在于对非主观应计部分的假设或处理上。在希利模型和迪安戈模型中,非主观应计部分从总体上看被假定为在各个考察期间保持不变,进而借由对比总体应计部分来判断样本在特定期间是否存在主观应计部分。琼斯模型和行业模型则释放了非主观应计部分在各个考察期间保持不变的假定,借助较长的时间序列或大容量的行业配对样本,运用多元线性回归等统计工具计量非主观应计部分,是较为复杂但更精确的计量模型。

另一方面,对盈余管理的种种情形进行解释。例如,有的被解释为管理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在管理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中,又有多种具体的解释,如报酬契约、人竞争和债务契约等。有的被解释为政治成本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在政治成本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中,也存在多种多样的具体情况,如院外游说、政府管制,甚至劳资谈判。此外,还有其它一些特殊的解释,如以股利为基础的盈余管理。以节税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业的盈余管理、运用盈余管理进行风险管理、ipo过程的盈余管理等等。

在过去的20年间,有一大批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成果发表。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不仅对会计实务和公认会计原则的制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还大大地促进了现代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的发展。其意义主要有:

1.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加深了人们对应计制会计的认识,对现金流量表的推广应用起到了极大的作用。“现金为王”(cash is king)的观念在工商管理界非常普遍。现金流量表和“现金为王”的观念为什么会在80年代末期开始流行开来,自然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但也与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密切相关。因为,通过研究发现了大量的人为地操纵盈利的行为,会计数据成为数字游戏。通过研究还发现了操纵盈利的行为主要是来自企业管理当局对应计制会计的局限性的过分利用,钻了很多应计制会计的空子。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人们将现金收付制发展成现金流量基础(cash basis)。

2.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加速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完善和发展,尤其是表现在增加对外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方面。前面谈到,沟通磨擦是盈余管理生存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什么会有沟通磨擦,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人知道的很多信息,委托人可能知之甚少。要改善这个问题,增加对外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是必不可少的。近年来,各国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新准则的立项和制订都是朝着这一方向发展的。

3.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不仅自身成为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大大促进了现代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的发展。据《会计与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97年所做的一项统计,发表在该杂志上有关“契约”话题的论文1979-1986、1987-1991、1992-1996年间总共分别为28、25和49篇,占该杂志同期总数的35%、29%和48%。在这些有关契约话题的论文中,直接采用实证方法研究管理报酬(management compensation)契约的就分别有11、4和12篇。由此可见,盈余管理实证研究本身就在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也促进了会计与资本市场、审计、盈利预测、行为会计以及所得税会计等领域的研究。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还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组织行为与控制、绩效评估与报酬计划、证券市场监管等一系列理论与实务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会计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问题是:各种各样的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的结果迄今还有非常大的差别。主要原因有: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中采用了不够严密的方法将盈利划分为操纵过的和没有操纵的部分;对盈余管理的大多数实证研究都只限于某一时期或某一项目;对盈余管理的解释太狭义;人隐瞒其操纵盈利的手法,不利于收集盈余管理实证研究所需的数据;委托人自愿让人隐瞒信息;盈余管理很可能是由两个或多个因素导致的,目前大多数的实证研究只着重于一个因素,研究结果当然不够理想。可以预期,未来的盈余管理研究不仅要进一步解决以上问题,而且还要特别注意研究盈余管理对股价和资源配置的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 arya,a.,glover,j.,s.sunder.earnings management and revelation principle.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1998

2 deangelo,l.e..accounting numbers as market valuation substitutes:a study of

management buyouts of public shareholders.the accounting review,july,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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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29,1991

5 paul m.healy,james m.wahlen.a review of the earnings management literature and ist

implications for standards setting accouning horizons.dec,1999

6 siew hong teoh,ivo welch,t.j.wong.earnings management and long-run performance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the journal of finance,dec,1998

7 sudipta basu.the conservatism principle and the asymmetic timeliness of

earnings.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4,1997

盈利能力开题报告范文5

关键词:社交网络;商业模式;互联网产业;产品布局

一. 中国社交网络现有商业模式

中国现有的社交产品可以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自是拥有大量资源和财力的大公司的战略化布局产品,例如新浪微博和微信,还有腾讯微博、QQ空间。第二类则是指尚没有在行业中取得压倒性市场份额或正在开辟细分市场的社交产品,如网易微博、豆瓣、人人网等;第三梯队则是以创业公司为代表的小型社交产品,它们大部分精准定位于社交的某一类需求,例如微打赌网、抬杠、啪啪等。三个梯队因为资源、财力、发展方向上的不同,存在很多差异,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无论处于哪个梯队,盈利方式和盈利能力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中国社交网络的盈利方式大约有以下几种:

1.精准广告

社交网络利用自己拥有的用户信息和用户行为记录,利用数据分析得到用户的兴趣点,并以此为商家寻找精准用户,满足其营销需求。这是web2.0时代的基本盈利模式。

2.展示类广告

以新浪微博为例,从门户时代走过来的新浪公司有很强的门户性,其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新浪微博也如门户一样有展示类广告,这是拯救上一代互联网的盈利方式,在如今的效果却有些明日黄花。

3.会员费

以人人网、新浪微博为代表的社交网络抓住用户心理推出会员概念,支付每月10元的会员费后可以享受特权并获得特殊标记。虽然费用和付费率不高,但是以两社交网络的庞大用户基础而言,亦是一笔重要的收入。同时,搜狐微博和腾讯微博却公开表示为了保证公平不会收取会员费,足见这条收费道路并不被所有人看好。

4.社交游戏

虽然不是所有社交产品都有配套的游戏体系,但是社交游戏的确是社交网络中利润率最高的项目。人人网依靠五大战略类游戏每年就能有超过1亿元的营收,这让越来越多有实力的公司看到这方面的利润,加紧对社交游戏产业的布局。 以上四种方法基本涵盖了最主要的社交网络盈利方式,虽然不同产品的定位、布局和盈利模式均不相同,但是总体的思路是相同的。 --!>

二. 社交网络盈利困局探讨

根据《第三十次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的数据,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而移动互联网的网民数量达到5.7亿,首次超过PC端用户并保持快速增长。其中,用户将最多的时间消耗在社交方面,包括QQ、微博、微信等。

即使有这么大的市场和用户基础,中国社交网络的盈利现状依然堪忧。仅以新浪微博为例,新浪微博去年亏损达到1亿美元,直接导致新浪公司总体年净利润仅3000万(《新浪微博第三季财报》),若不是有新浪的门户产品为微博书写,恐怕新浪微博早已无法承受。

造成以上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大量产品在上线之初并没有考虑盈利的问题,而是一味地跑马圈地,以获取用户为目标。在web1.0时代,用户就代表了流量,流量就代表了广告费,而现在的互联网产业,用户和广告商都更加理性,仅靠流量赚钱的思路已经行不通了。其次,盈利模式单一也是社交网络极大的问题。虽然有前述的盈利模式,但是能够真正把所有方式都平衡发展的产品太少。譬如人人网的营收主要来自于游戏而新浪微博的收入则依靠展示广告,这种单一的盈利模式十分危险。再有,社交网络的个性化差异不够明显,即使我们强调新浪微博的媒体性较强,人人网的主要用户是大学生和中学生,但功能上的重合却在愈演愈烈。微博可以发表类似日志的长微博,人人网的@功能借鉴于TWITTER。在这个个性化时代,不注重自己核心用户的特征开发独特功能的产品最终会被用户淘汰。

基于以上三点主要原因,中国社交网络的盈利困局可以被看成一个行业性、长期性、普遍性的问题来对待。而不解决这个问题,对整个社交产业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都有极大的影响。

三. 破局社交网络盈利思路

虽然社交化是网民在互联网中的普遍趋势,但是抓住这种趋势并从中创造商业价值并不容易,需要前瞻性的思路、具体化的指导和完善性的方案。以下是破局中国社交产品盈利的主要思路。

1.坚持用户体验为上,一切盈利不能建立在损害用户体验之上

社交网络中的用户是网站的灵魂,而活跃用户更是网站的发展者和传承者,只有抓住用户才是社交网络最应该坚持不动摇的方针。抓住用户的方法主要在于提供优秀的、个性化的服务,提升产品社会影响力,定位精准用户等。而那些诸如弹窗广告、展示类广告的影响用户体验的设计应当去除。

2.拓展盈利模式,平衡利润来源

众所周知,“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互联网行业中尤其如此。社交产品作为一个拥有大量用户信息和行为数据的产品类别,应当多方面挖掘用户信息,多方面思考盈利模式,不能因为现有模式能够维持或新模式收效甚微而停滞不前。

3.建立渠道,完善产品的渠道性

如今大量企业开通官方微博,与用户沟通。若有机会,应当加强用户与企业的联系,譬如在微博上完成产品的订购、支付、收取等行为,成为用户与企业交流方便、快捷、安全的渠道。

4.坚持开放战略,扩大开放性

新浪微博、人人网、微信等大型社交产品均已开放API接口,允许第三方应用接入用户数据,这是非常好的先兆。各大产品应当坚持这种战略,并扩大开放范围,包括提供更多接口、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获得用户更多信息等。唯有开放,让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开发者为社交产品服务,才能依靠活力留住用户。

如果企业能够抓住以上四点,并利用好自己现有的用户积累,开发出对用户和企业都友好,有个性化的产品,才能最大程度上地实现社交网络的盈利化。(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盈利能力开题报告范文6

[关键词] 上市公司 预测性盈利信息 信息披露

一、预测性盈利信息的内涵和特征

预测性盈利信息作为上市公司对外公开披露的、有助公司外部人形成对公司未知盈利水平的估计以对公司未完成或已完成的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做出判断的预测性信息。做为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的一部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的预测性盈利信息主要有三种类型:盈利预测、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盈利预测是指预测主体在合理的预测假设和预测基准的前提下,对未来会计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等重要财务事项作出的预计和测算。业绩预告是指上市公司在正式定期报告尚未公布前,预先披露公司会计期间业绩的大致情况。业绩快报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 ,业绩快报应当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预测性盈利信息对投资者而言是极为有用的一项会计信息,但又不象历史性信息那样具有确定性,它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前瞻性。预测性盈利信息是对公司未来盈利情况的一种推断,而不是对已经或正在发生的事件的描述。

第二、主观性。预测性盈利信息是对公司未来盈利发展趋势的推断,代表了信息披露人的一种主观推测而不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

第三、不确定性。预测性盈利信息主要是披露者的一种主观估计与评价,其准确性往往缺乏现有的数据来证实,投资者基于预测性信息所做出的投资决策必然充满风险性。

第四、预测性盈利信息的披露方式主要有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两种。各国和地区对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的选择,是基于对预测性盈利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权衡。

第五、可靠性是预测性盈利信息质量最主要的特征。预测准确度越高,预测性盈利信息的质量就越高。

二、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披露的现状

从1993年至今,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制度已有单一的盈利预测制度发展成了由盈利预测制度、业绩预告制度和业绩快报制度组成的三位一体的预测制度和预测体系。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披露行为既有自愿性的,也有强制性的。盈利预测信息披露以往只出现在IPO公司上市过程中,并且自2002年由强制性披露转向自愿性披露后逐步走向销声匿迹。业绩预告制度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后,“前一季度预告后一季度业绩”这一原则于2006年5月被取消后,除年度业绩预告临时报告外,其它定期报告的任何形式的业绩预告均不再属于强制性披露范围之下,这标志着我国预测性盈利信息的披露制度向自愿性披露要求迈进了质的一步。

此外,自2004年底起,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强制实行年度业绩快报制度,而对主板上市公司则采取鼓励性的自愿披露方式。深交所于2006年7月10日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不含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1号――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表明在主板市场上也建立了业绩快报制度,并将业绩快报时间频率由原先中小板块适用的年报业绩快报向定期业绩快报扩展的意图。

由此,目前我国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从总体看更多的是属于自愿性披露的方式,披露的信息内容主要集中于业绩预告,并且预告中大量地使用最低限度信息量的表达方式,而盈利预测和业绩快报这两类预测性盈利信息的披露量较少。

2.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的质量较差,常常误导了市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和投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进一步发挥。我国上市公司在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1)上市公司提供预测性盈利信息的意愿程度不高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弱式有效状态,信息不对称和内幕交易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投资者博取价差的投机心理严重,发行人树立公众形象的意识不强,导致盈利预测的供给和需求都不足。2001年3月后,初次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盈利预测由强制披露改为自愿披露。在强制披露政策下,1990年~2001年上市的1093家公司中,有97.32%的公司披露了盈利预测信息,而在2001年~2003年改为自愿披露后,披露盈利预测公司的比例逐年下降,分别为71.43%、28.79%和7.58%。结合深圳中小企业板的情况看,截止2004年年底,共有37家公司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其中披露盈利预测信息的公司仅有1家。由此可见,无论主板还是中小企业板,均表现出相同特点,即上市公司主动披露预测性盈利信息的意愿程度都不高。

(2)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整体质量不高

由于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加之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一些上市公司的预测性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出现各种类型、不同程度的偏差,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选择型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往往选择披露有利于本公司的好消息,对坏消息则“多报不如少报,少报不如不报”。一些上市公司在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时存在着选择受众的嫌疑,只将信息传递给大股东、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内部炒作,人为放大了中小投资者的市场风险。第二、诱导型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有的上市公司预测性盈利信息与实际出入较大,可靠性差,目的是通过这种信息的披露诱使投资者跟风,从而实现提高配股价格、降低股利支付率、完成收购等目的。第三、延迟型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内幕交易和操控股价的目的,经常推迟披露坏消息而提早披露好消息,直接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第四、搪塞型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一些上市公司其公开披露的预测性盈利信息简明扼要、流于形式,对一些重大事项不充分披露出来。

三、提高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

1.构建适度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有机结合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制度

公开、公平、公正一向是证券市场监管信息披露的原则,具体到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制度上,有两种不同的规范形式:一种是自愿性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制度,以美国为典型。另一种是强制性预测盈利信息披露制度,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市场采取的即是这种形式。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的是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制度。针对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并不是很成熟、法制化观念不充分、执法措施不力的情况,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构建起一整套适度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相结合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制度并使之完善。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必须对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包括实行盈利预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明确必须提供盈利预测信息的场合,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以及违反法律的后果。证券监管部门应制订包括盈利预测信息的编制、披露的具体规章,并在其中体现出盈利预测信息强制披露的原则,同时对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给予积极地引导,充分发挥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积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在鼓励上市公司披露预测性盈利信息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提高上市公司预测水平,确保预测性盈利信息的质量。

2.建立上市公司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的免责制度

投资者在选择上市公司的股票时,本质上是投资于公司的未来,投资于公司良好的管理风格以及乐观的前景。依据传统的侵权法理论和证券法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与实际有较大差距时,即使上市公司主观上无过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仍可构成虚假陈述行为,而依法被追究其民事责任。但是,由于预测性盈利信息本身的不确定性,仍有可能与实际有较大距离。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可借鉴美国的做法,采用预先警示理论与安全港制度:预测性信息应当用适当的方式表达,并伴有充足的陈述,以便投资者能据此做出自己的投资判断。如果有关的预测性盈利信息是建立在合理的预测假设与基准之上,并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披露,即使现实情况与预测出现不符,也不认为是虚假的或误导性的。如果投资者,则必须举证说明预测缺乏合理的基础,披露缺乏诚信。这样,既能对诚实信用的信息披露人提供免责保护,鼓励预测性盈利信息的披露,又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有效性。

3.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

投资者保护机制是中国证券投资市场发展的基石。建立和完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机制,形成从事前防范到事后保护的一套措施。一方面,通过建立和健全以损害赔偿为核心的民事责任制度,对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实构成证券欺诈的法律要件,如责任主体、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赔偿标准等的确定形态做出具体的规范;另一方面,推进对投资者保护的集团诉讼制度的建立,发挥其在保护投资者、遏制证券市场侵权行为方面的突出作用。

4.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的监督作用,加强注册会计师对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的审核

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盈利信息的披露实行信息中介机构的强制审核制度。《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是保证预测性盈利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注册会计师以第三者的身分,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上市公司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进行鉴证, 确保了信息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降低了投资者的信息风险。只有充分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搞好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和监督,明确注册会计师在审核盈利预测信息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中立性,才能有效地提高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的质量。

5.努力培养一批权威性的预测专业机构和高素质的财务分析师

在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中,预测性盈利信息的提供者主要有公司管理当局和财务分析师,他们互相竞争、互相牵制,共同促进了预测性盈利信息披露的完善。国外研究表明,财务分析师作为公司外部的独立专业人士,其提供的盈利预测优于公司管理当局提供的盈利预测。当前我国应积极培育一批有权威的预测专业机构和高素质的财务分析师,充分利用他们在预测性盈利信息供给中的作用,增强预测性盈利信息管理层供给方的竞争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公司管理当局提供质量较差的预测信息,同时有利于提高预测性盈利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栗煜霞:中美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研究[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8(3)

[2]何 曾:预测性盈利信息概念辨析[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7(4)

[3]林勇军: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堕须完善.财会月刊(综合),2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