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年终总结范例6篇

水泥厂年终总结

水泥厂年终总结范文1

    (1)污泥处理率低,工艺不完善。我国存在着重废水处理,轻污泥处理的倾向。随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普及,处理率的提高和处理程度的深化,污泥的产生量将有较大的增长,预计到2010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湿污泥年产量将达2000余万t,大量未经稳定处理的污泥没有正常出路,不但成为污水处理厂的沉重负担,而且污泥的任意排放和堆放对周围环境又造成新的污染。污泥的处理处置已迫在眉捷。

    (2)污泥处理技术设备落后。当前我国有些污水处理厂所采用的污泥处理技术已经是发达国家所摈弃的技术。而且有些污泥处理技术根本不合乎国内的污水污泥特性。污泥处理设备也比较落后,性能差,效率低。因此,限制了我国污泥处理技术的提高。

    (3)污泥处理管理水平低。在我国大部分污水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素质较低,缺乏经验。因此,提高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水平,早日实现科学管理是保证污水处理厂污泥系统长期运转的关键。

    (4)污泥处理设计水平低。在污泥处理方面,我国还缺乏设计经验和实践经验,尤其是污泥处理系统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从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装置看,运行工况不佳,不能保证长期运行。

水泥厂年终总结范文2

关键词:污泥处理处置 认识误区 控制对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量也急剧增加。未经恰当处理处置的污泥进入环境后,直接给水体和大气带来二次污染,不但降低了污水处理系统的有效处理能力,而且对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构成了严重威胁。

但是,受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发展水平和认识程度的限制,我国对污泥的处理处置始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面对污泥处理处置实际工程需要的冲击和国际诸多技术产品片面促销的局面,管理体系及技术支撑等领域已经呈现出混乱的趋势。而且,管理体系的欠缺、系统研究的缺乏和技术体系的紊乱等,已经给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造成了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对污泥处理处置存在的普遍性误区以及技术路线的错误认识等阐述我们的观点。

一、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的背景与问题

据估算,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年排放的污泥量(干重)大约为130万吨,而且年增长率大于10%,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几个城市与地区,污泥出路问题已经十分突出。如果城市污水全部得到处理,则将产生污泥量(干重)为840万吨,占我国总固体废弃物的3.2%。

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主要方法中,污泥农用约占44.8%、陆地填埋约占31%、其它处置约10.5%、没有处置约13.7%,这些所谓的"处理"和"处置"基本上都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估算的,严格来说以上数字将会有很大变化。据统计,我国用于污泥处理处置的投资约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20~50%,可以看出,污泥处理处置处于严重滞后状态。

污泥处理处置问题已经在大城市中显现出来。早期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没有严格的污泥排放监管,普遍将污水和污泥处理单元剥离开来,为了追求简单的污水处理率,尽可能地简化、甚至忽略了污泥处理处置单元;有的还为了节省运行费用将已建成的污泥处理设施长期闲置,甚至将未做任何处理的湿污泥随意外运、简单填埋或堆放,致使许多大城市出现了污泥围城的现象并已开始向中小城市蔓延,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极不安全的隐患。目前我国虽然对污泥问题开始关注,但仍然停留在技术层次,2003年开始,我国主要大城市,开始尝试进行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对其技术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如:广州市近期采取生污泥填埋,远期将用于农肥;深圳市已完成专项规划,拟采取热干化加焚烧工艺;上海市则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处理分散化、处置集约化、技术多元化的方针;天津市计划建设3座污泥处理场,采用污泥消化发电工艺,但尚无污泥最终处置的方法;北京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还未经审批,土地利用将是主要发展趋势。

由设计院为主导组织编制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主要内容为技术规划和技术方案,其系统性不够强,基本未涉及管理体制、责任划分、相关政策、公众参与等内容。但事实上却恰恰相反,污泥问题的解决极需管理体制、市场机制、标准体系、技术政策等方面的系统性支撑。

二、污泥处理处置的国际经验

污水和污泥是解决城市水污染问题同等重要又紧密关联的两个系统。污泥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得以最终实施的保障,在经济发达国家,污泥处理处置是极其重要的环节,其投资约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50~70%。

污泥处理处置方法主要有填埋、焚烧和多种形式的土地利用。由于各国具体情况不同,选择的方法各有侧重。在美国土地利用逐渐占据主角,80年代末以填埋为主约占42%,1998年土地利用急剧上升至59%,预计2005年土地利用的比例将上升至66%;日本由于国土面积较小,以焚烧为主约占63%,土地利用22%,填埋5%,其它约10%;欧盟各成员国的侧重不尽相同,目前卢森堡、丹麦和法国主要以污泥农用为主,爱尔兰、芬兰和葡萄牙等国污泥农用的比例还会逐步增加,而法国、卢森堡、德国和荷兰则计划加大焚烧的比例。即使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也有所侧重,如在英国北部大型工业城市,由于污泥中重金属含量较高且含有一些有毒成分,因此焚烧比例较大约占50%,而英国的其它城市则以污泥土地利用为主。

以上分析得到两点启发:一是各国都把污泥处理处置作为污水处理系统的非常重要的环节,给予巨大投入,使污染治理能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这是成熟的污水处理思路;二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因地制宜地采取了适合各自国情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主要考虑因素为产业结构、土地资源、城市化程度等。

三、污泥处理处置术语

讨论污泥问题,应先澄清污泥处理处置的术语。我国目前对污泥处理和污泥处置还没有准确的解释,造成概念不清。目前,有两个主导性观点:一是以污泥稳定化为界限,稳定化前为污泥处理,稳定化后为污泥处置;另一观点则认为以污水处理厂厂界为准,厂内为污泥处理,厂外为污泥处置。

处理、处置概念的混乱,导致污泥处理、污泥处置目标不明,进而影响到管理定位、技术路线选取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为了便于研讨,我们提出明确的定义,作为本文讨论的基础和业内同行的参考。

污泥处理(sludge handling or sludge treatment):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目的的全过程。

污泥处置(sludge disposal):处理后的污泥,弃置于自然环境中(地面、地下、水中)或再利用,能够达到长期稳定并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的最终消纳方式。

四、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

污泥处理处置问题首先源于管理体制上的混乱,而管理体制的混乱首先是责任主体的缺位。

污泥处理处置责任主体不明确,是制约污泥处理处置管理体制得以理顺的关键因素。责任主体不明确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传统的污水处理厂并非一个民事法人主体,而是事业单位,是为政府义务服务的附属实施机构,无法独立承担有关责任;二是污泥处理没有专门的经济支撑体系,一般城市污水收费尚不足以维系运行,污泥处理运行费更无着落,使得责任被旁置;三是过份强调"资源化"技术路线,误导了企业和政府把污泥处理处置作为有价值的资源,而非一种责任。

随着污水领域政企分离逐步到位、污水收费逐渐实施及技术路线逐步明确,应在政策上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的直接承担主体是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企业负有对本企业所产生污泥合理处理并最终达标处置的责任。污水处理企业可以选取不同处理和处置方式,也可以采用委托等方式和其他单位建立合同关系、并有义务告知委托单位污泥处理处置所需达到的要求,同时还应保留全部污泥及其出路的完整记录。如果污泥处理处置不当,污水处理企业将承担首要责任。当然其前提是污水收费必须包含污泥处理所需的费用。

目前大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属事业单位性质,城市政府仍是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如果忽略了污泥问题,我们认为是注重短期利益的体现。

五、污泥监管严重缺位

政府高效监管是有效解决污泥处理处置问题的关键。但是对污泥的长期忽视以及污泥排放的间歇性造成了监控的难度,与污水处理的监管相比,政府对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更为困难。

政府有关部门须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的重要性和对环境影响的安全性,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管理、监控,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将污泥科学纳入政府监管的序列;同时还应公开污泥的处理处置方式,将舆论监督作为政府监管的辅助手段。

污泥处理处置的管理缺位还表现在缺少系统规划。国内各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尚未涉及到污泥处理处置内容,更无专项规划。目前仅深圳、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初步尝试了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的编制,但仅限于技术性规划,应在系统性方面进一步提高完善,而其他绝大部分城市尚未开展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工作。专项规划是污泥处理处置的指导性方针,它的缺乏必然使污泥的处理处置处于无序状态,给监控、管理带来混乱。各地区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尽快编制专项规划,并注意近远期相结合,同时尽可能与污水处理规划同时编制以便于协调和统一。

六、相关标准缺乏系统性、科学性

系统的、科学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是监控污泥处理处置、选取合理技术路线和采取有效技术政策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与污泥处理处置相关的标准仅有《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三项。《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为 1984年制订颁布,距今已有20年,从未进行过修订。其中重金属指标需要重新研究,有机污染物指标明显不足,病原菌指标更是空白,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更起不到控制污染的作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是控制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的标准。其中多是原则性的文字,仅对脱水后污泥含水率有明确的要求(小于80%),而对有机污染物、病原菌并没有准确、完整的指标,对重金属更是没有任何的限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是最新的比较综合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泥脱水、污泥稳定提出了控制指标,对农用污泥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提出了限值。但是,对于污泥稳定化指标缺乏测试手段相配合,从而实际上无法检验。对上游污染源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缺乏有效的管理。因此,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仍然无法实行有效的管理,将导致污泥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此外,我国标准的制订、评价、修改缺乏规范化和完整性的体系,致使标准修订不及时,各标准间缺乏协调和统一性。

国外现行的标准值得我们借鉴。美国1993年2月颁布的《有机固体废弃物(污泥部分)处置规定》(EPA503标准),以及欧盟于2000年修订的86/278/EEC标准,都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管理和处置提出了综合性要求,对重金属、病原菌和有机污染物等指标均有严格的限制。

在污泥相关标准的修改与制定上,须重视污泥处理处置的安全问题,特别要注意对生态环境长期影响的监控。污泥填埋和焚烧,可以参考已有的垃圾填埋和焚烧的标准;污泥的再利用,应该分别符合相应行业的现行标准、规定,并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特性补充现行标准、规定中缺少的指标;污泥土地利用中涉及农用的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必须重新修订,并增加污泥施用管理规定,包括施用地点、施用周期、最大施用量等内容,同时制订污泥质量和土壤质量监测的有关规定。

七、污泥技术路线的若干误区

1、对污泥资源化的认识

误认为污泥就是资源,强调污泥处理处置的资源化和经济效益,并以资源化为首要目的。个别企业利用这一误区强调个别单元工艺可以实现能量回收和物质回用,割裂其他处理处置过程需要投入的能量和费用,误导了技术的选取和对污泥资源化的认识。

我们认为,污泥的处理处置必须总体考虑,不能分割整个处理处置过程而强调某一局部单元工艺的效果。污泥处理处置不是以经济效益和赢利为主,而是以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为目的,因此污泥处理处置是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政府投入和建立收费体系来支撑。污泥处理处置应该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为目的,"资源化"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应尽可能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能量和物质,以实现经济效益和节约能源的效果,实现其资源价值。

例如:污泥堆肥和污泥焚烧都是污泥处理的手段,而不能以生产产品、获得能量以谋取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总体来说,污泥堆肥、污泥焚烧等投入的能量和资金必然大于能量回收和物质再利用的收益。

2、技术路线的选择

污泥处理技术主要有污泥浓缩脱水、好氧消化、厌氧消化、干化、堆肥和焚烧等。污泥处置技术主要有填埋(包括地面、地下和水中)和土地利用。

有些人错误的认为污泥干化焚烧是当前最先进的污泥处理技术,代表污泥处理技术的发展方向,因而不加分析的加以推广。个别企业以

我们认为,不同国家的技术路线是不尽相同的,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也存在差异,因地制宜应该是技术路线选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都不同,各地区应从自身特点出发,采取适宜的技术路线。同时,国外技术必须和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切不可生搬硬套。

针对我国国情,污泥干化焚烧工艺虽然成熟稳定、减量效果明显,且占地少,但其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相对较高,且各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泥质和热值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进行经济比较,而不能不加分析的无限制的推广应用,在大城市、大型城镇群以及用地紧张地区比较适用;污泥堆肥必须结合用户的需求,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推广应用;污泥厌氧消化与污泥好氧消化相比,能耗小、能源可回收利用、经济性较好,可以实现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应该大力推广应用;我国土地资源比较多,多种形式的土地利用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泥处置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以推广应用。

八、技术政策基本空白

技术政策是技术路线的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政策现在仍属空白,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建立污泥处理处置的评估体系。立即开展我国污泥产量、污泥质量、污泥处理处置及再利用现状的调研与评价工作;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的编制工作;抓紧建立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评价体系和方法。

鉴于目前用于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不足,须制定有关建设和运行的保障性鼓励措施,污泥处理处置应与污水处理同等重视。根据当地实际状况,制定合理的污水收费政策和体系(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行费用)。

需要财税政策的倾斜。国家应对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资源化工程给以政策性引导。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能量回收和物质回用的工艺技术。

水泥厂年终总结范文3

关键词:污水回用 A2/O系统 中负荷系统 污泥脱水

0 概况

西安市邓家村污水处理厂始建于1956年,处理规模4万m3/d,经过1963年和1979年的两次扩建后,处理能力达到12万m3/d,并由一级物理处理提高到二级生物处理。接纳污水范围东起西安市环城西路,西至三桥皂河,南到大环河,汇集有130多家工厂的工业废水和近50万居民的生活污水,流域面积约2500 m2,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在西安市城市环保建设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该厂虽经两次扩建,但是限于当时技术设备条件,设备多为非污水处理工程专用设备。加之经过多年运转,设备严重老化、技术落后、故障频繁、能耗高、难以维持污水厂正常生产运转。因此,1994年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结合近几年城市发展和排水规划调整,对污水厂提出改造方案,经改造后处理规模扩大到16万m3/d,污水、污泥处理工艺流程各为两条线。污水处理:中负荷系统采用传统活性污泥法工艺(处理水量6万m3/d);深度处理系统采用A2/O活性污泥法+微絮凝过滤工艺(处理水量6万m3/d);其余4万m3/d污水经一级处理后排放。

污泥处理:中负荷系统的污泥采用中温一级消化+机械脱水工艺;A2/O系统的污泥采用污泥不经消化仅浓缩后直接机械脱水工艺。

污水厂改造坚持充分利用现有建(构)筑物和厂内管道、道路,新建(构)筑物尽量利用厂区现有空地、不再新征土地的原则。

1 水质标准与工艺流程

综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污水厂1995年10月~1996年12月之间进厂水质分析报告,中、丹技术专家对本流域范围内的污水水质、水量、回用水水质、水量进行了综合性分析,确定了该厂设计规模和水质标准。

(1)进水水质(生活污水占30%,工业废水占70%);BOD=275 mg/L COD=560 mg/L,SS=265 mg/L,TN=50 mg/L,TP=11.3 mg/L,NH3-N=33 mg/L。

(2)出水水质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污水处理厂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

A2/O系统

中负荷系统

终沉池后

砂滤池后

终沉池后

BOD(mg/L)

≤20

≤10

≤20

COD(mg/L)

≤100

≤50

≤100

SS(mg/L)

≤20

≤5

≤20

NH3-N(mg/L)

≤10

≤5

≤2.5

TN(mg/L)

≤15

≤15

TP(mg/L)

≤3

≤1

(3)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西安市邓家村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利用丹麦政府低息贷款,并从丹麦某公司引进主要设备和仪表。经改造后的污水及污泥处理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污水、污泥处理工艺流程

2 主要构筑物及设备设计

污水处理厂主要新(设)建工艺系统及设备有格栅间、曝气沉砂池、A2/O工艺系统、回用水系统、中等负荷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现对具体各项设计选型详述如下:

2.1 一级处理系统

(1)粗格栅间。污水进入提升泵站之前,要通过现有两套背耙式粗格栅,格栅间隙为25 mm ,宽度1.5 m,栅渣由螺旋输送器和压渣泵送至地面。设计引进螺旋输送机长4.5 m,流量4 m3/d 1台,栅渣压送泵长1.6 m,流量3 m3/h,配电机功率1.55 kW 1台。粗格栅的运行是根据格栅前后水位差或时间来控制。

(2)污水提升泵房。污水提升泵房利用现有建筑物和部分设备。共计6台水泵,其中4台利用原有设备,单台流量为2 016 m3/h,2台为新更换设备,单台流量为2 020 m3/h,扬程1 3 m,4用2备。水泵的运转由集水井中的液位计来控制。

(3)细络栅间。为去除污水中漂浮物质,以保证后续处理构筑物正常运行,设计新增细格栅。细格栅间建在单管出水井与曝气沉砂池之间,长10.6 m,宽8.0 m共两层,一层为彭风机间(供沉砂池曝气用)和电气控制间,二层安装DN53型弧型格栅共5台,每台宽度1. 05 m,栅条间隙10 mm,自动清渣,配电机功率0.55 kW。另外,二层还设有事故平板格栅1 台,宽度1.5 m,手动清渣,间隙50 mm,无轴螺旋输送机1台,全长11.8 m,直径285 mm ,电机功率2.2 kW,除渣能力5 m3/d,用于将栅渣送出池外。格栅的运行由格栅前后水位差或时间来控制。

(4)曝气沉砂池。利用现有曝气沉砂池,拆除更换现有除砂、曝气设备。沉砂池1座2格,每格长24.0 m,宽3.3 m,有效水深3.3 m;水力停留时间:平均流量时6 min,高峰流量时4 min。沉砂池上设有长度6.4 m桥式除砂机1台,桥上配有淹没式吸砂泵2台,流量11.0 L/s,功率1.3 kW,将池底沉砂抽送入贮砂槽,经砂水分离器(0.75 kW)脱水后装槽车运出。沉砂池曝气采用气水比为0.1~0.2,引进BLS80型鼓风机2台,1用1备,额定风量668 m3/h,功率15 kW。

(5)初沉池配水井及计量设备。利用现有的初沉池配水井,污水经配水井后通过管道上安装的电磁流量计,进入初沉池。电磁流量计读数显示在污水厂SCADA系统中,记录每日最大、最小的流量及日流量、月流量和年流量。

(6)初次沉淀池。利用现有初次沉淀池,主要更换初沉池出水堰及集水槽,并对刮泥机进行大修检查,更换部分零件。初沉池共计2座,每座直径45 m,旱季流量时水力停留时为2. 5 h,高峰流量时停留时间为1.7 h。结合现有初沉池运行情况及污染物实际去除率,设计S S去除率为47.5%,BOD和COD去除为30%,NH3-N去除率为7%~10%,总磷去除率为15%。另外,改造后初沉池设置刮浮渣装置。

(7)曝气池配水井。设计新建1座曝气池配水井,来自初沉池的污水经此配水井后分为三条水线:一是进入A2/O生物处理系统(高峰时流量2500 m3/h,占总流量的31%);二是进入新建中负荷生物处理系统(高峰时流量3500 m3/h,占总流量的44%);三是经配水井后直接排放进入接纳水体(高峰时流量2000 m3/h,占总流量的25%)。配水井为地上式钢筋砼结构,平面尺寸为6.9 m×5.9 m,出水采用固定式溢流堰,其中进入A2/O系统堰长L1=3.0 m,进入中负荷系统堰长L2=2.4 m,直接排放堰长L3=1.5 m,堰上水头为0.16 m。

2.2 二级处理及回用水处理系统

2.2.1 A2/O及回用水处理系统

设计将现有曝气池改为A2/O处理工艺,该工艺包括预反硝化池(预反硝化回流污泥中的氮)、用于控制丝状菌生长的选择池以及增强生物除磷脱氮的内循环过程。为达到上述条件,现有曝气池需加高0.5 m,以满足工艺要求的停留时间和池体容积。A2/O处理工艺如图 2所示。

图2 A2/O处理工艺流程

设计曝气池分为平行两组,每组尺寸为:长×宽×水深=50.0 m×6.0 m×(5.10~4.9 m),其中;预反硝化池,每组容积为1350 m3,水深5.1 m;选择池每组容积为260 m3 ,水深5.05 m,厌氧池每组溶积为1330 m3,水深5.0 m;缺氧池每组容积为665 m3。水深4.95 m,好氧池每组容积为9770 m3,水深4.90 m,单组系列容积13375 m3 。设计水力停留时间为12.83 h,污泥负荷0.09 kgBOD/(kgMLSS·d),MLSS浓度4000 mg/ L,污泥产率为0.78 kgSS/kgBOD,污泥龄为15.3 d,其中好氧泥龄为10.5 d。每组的预反硝化池、厌氧池、反硝化池分别设置水下搅拌器2台(每组共计6台),配电机功率3.0 kW,选择池设置水下搅拌器2台,配电机功率1.5 kW。曝气池好氧廊道布置NOPON膜扩散微孔曝气头,并以递减方式安装,以适应不同的空气量需要,两组曝气池共安装KKR300型曝气头3000个。其中曝气池前半部分布设1760个,后半池为1240个。为了有效地控制A2/O系统的运行,每组设置RCP5036型淹没式混合液回流泵1台,流量1325 m3/h,配电机功率10 kW,内回流比为100%~125%。活性污泥回流系统设DN800电磁流量计1台,同时,两组反应池内还设置溶解氧测定仪4台,温度计2台,与中心控制室相连。控制系统可按池中溶解氧大小,自动调节风机风量,在配气管上设置Y型过滤器以降低曝气头维修工作量。

(2)A2/O系统终沉池。采用圆形辐流式沉淀池,共3座,每座直径36 m,池边水深4.8 m ,表面负荷0.82 m3/(m2·h),水力停留时间为5.8 h,每座配1台长19.6 m半桥式刮泥机,功率为0.37 kW,桥式刮泥机连续运转,浮渣自动排除,回流污泥量最大为2500 m3 /h,回流比为80%~100%。

(3)A2/O系统污泥泵房。活性污泥回流与剩余污泥排放分别采用AFB2021.1和AFP0841 .1 型淹没式潜水泵各3台,每座终沉池两种型号的泵各1台,设计污泥泵房2座,分别建于终沉池之间,其中一座泵房宽4.0 m,长13.9 m,另外一座泵房宽4.0 m,长6.55 m,地下式钢筋砼结构。回流污泥泵流量450 m3/h,扬程6.0 m,剩余污泥泵流量40 m3/h,杨程6. 5 m,电机功率分别为11 kW和1.95 kW,当发生故障时淹没式潜水泵更换检修方便,污泥泵房设于地下,一般无需专人操作管理。

(4)A2/O系统终沉池药剂投加站。A2/O系统包括使用强化生物除磷,设计投加氯化铁以降低沉淀池出水中磷的浓度,由于氯化铁具有较好的絮凝作用,活性污泥在终沉池中将会更好的沉淀。药剂投加点设在终沉池配水井,选用R412型隔膜式药剂泵2台,1用1备,投加流量为0~550 L/h,扬程30 m,配电机功率为0.55 kW,药剂的投加量是按A2/O系统的进水量通过变频调速来控制。

(5)砂滤池提升泵站。A2/O系统终沉池出水经提升后进入砂滤池,泵站中设有溢流堰及事故出水管路,以防止停电或水泵机械故障,设计AFP3003.1型潜水泵3台(2用1备),单台流量?1325? m3/h,扬程8 m,电机功率为30kW,泵房为地下式钢筋砼结构,长10.0 m,宽7.0 m。

(6)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A2/O系统出水经砂滤池进行最终净化,设计砂滤池分为两组,共分12格,每格尺寸为5.5 m×4.35 m。滤料为单层,顶层为砂层,其它支持层为一定级配的砾石和碎石,滤料的组成如下:顶层厚1.20 m,砂层,粒径1.7~2.2 mm;第二层厚0.10 m,砾石,粒径3~5 mm;第三层厚0 .10 m,碎石,粒径5~8 mm;第四层厚0.10 m,碎石,粒径18~25 mm;第五层厚0.15 m ,碎石,粒径25~35 mm;合计总厚度1.65m。设计滤池采用气水反冲洗,主要设计参数:平均表面负荷9.5 m3/(m2·/h),最高为1 0 m3/(m2·h),气冲强度60 m3/(m2·h)水冲强度40 m3/(m2·h)。当砂滤池水位达到一定液位,反冲洗过程即开始,液位计传输必要的信号,每次只反冲洗一格,每格滤池每天反冲洗一次。设计反冲洗操作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气冲5~10 min,然后是大泵开启水反冲洗5~7 min,最后是气水联合反冲,其中气冲3~5 min,小泵水反冲洗5~7 min。反冲洗水经砂滤池后水流入反冲洗储水池,在满足反冲洗水量(最大25 000 m3/d)后,多余的水经溢流堰进入回用水蓄水池。反冲洗水池中安装一大一小潜水泵,其中大泵为AFP3003 型,流量为950 m3/h,扬程8 m,配电机功率30 kW;小泵为AFP1543型,流量为350 m3/ h,扬程8 m,配电机功率16 kW。另外设置BLS100型罗兹鼓风机2台,1用1备,风量为1 450 m3/h,风压为0.1 MPa。

(7)回用水蓄水池及加压泵房。由于厂地所限,蓄水池共设1座,分2格,单格平面尺寸为16 m×44 m,有效水深4.3 m,单格容积为3 000 m3,总容积6000 m3,占回用水系统处理水量的10%。蓄水池为地下式钢筋砼结构,池内设有液位变送器1台。加压泵房设计能力为6万m3/h,按照回用水管网要求,出厂压力为0.35MPa。泵房内设4台流量为864~1332 m3 /h,杨程为30~40 m,功率为160 kW离心泵,3用1备,均为变频调速控制。水泵的运行是通过管网压力和蓄水池内液位信号来控制,实现恒压供水。

(8)加氯系统。滤后水采用液氯进行消毒,投氯点设在蓄水池的进水处,投氯量按10 mg/L 设计。加氯间平面尺寸23.4 m×9 m,分为三大部分:氯瓶机间和值班室。加氯间位于滤池和蓄水池之间,离投氯点较近。加氯间、加氯间内设有Fx4800型真空加氯机2台(1用1备) 及其它相应附属设备,加氯量为40 kg/h。根据余氯信号和流量信号控制投氯量。氯瓶间设置漏氯报警仪,以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和消除环境污染。

2.2 冲负荷处理系统

(1)中负荷系统曝气池。设计曝气池两组并列运行,主要用来去除BOD,不要求脱氮除磷,每组平面尺寸长×宽×水深=65.0 m×9.7 m×4.9 m曝气池前端设置控制丝状菌生长的选择池,选择池容积260 m3,共2格,好氧曝气池每组容积为5715 m3,合计每组容积为5 975 m3,总容积为11 950 m3,水力停留时间为 5.75 h,污泥负荷0.20 kgBOD/(kgMLSS·d),MLSS度3500 mg/L,污泥产率0.9 kgSS/kg BOD,污泥龄为6.5 d。选择池中设置水下搅拌器1台,配电机功率为22 kW。每组曝气池好氧廊道分2格,布置 YMB型微孔曝气器,并以递减方式安装以适应不同的空气量需要。两组曝气池共安装D215曝气头4 670个,60%安装在曝气池前半部分,配气管道上设置Y型过滤器共计24个。同时,两组曝气池中还设置溶解氧测定仪2台,温度计2台,可按池中溶解氧大小,调节鼓风机风量。

(2)中负荷系统终沉池。设计利用现有圆形周边进水周边出水沉淀池,共3座,每座直径为 36 m,池边水深4.6 m,表面负荷1.15 m3/(m2·h),水力停留时间4.7 h。利用原有刮泥机,并进行大检修,更换刮泥机损坏零件以及更换出水堰等。终沉池排泥量可视池内污泥界面高度,调节锥形泥阀,使排泥量与产泥量相协调以保持沉淀池处于最佳工况。剩余污泥经污泥泵房排至初沉池,并与初沉污泥混合后共同沉淀。

(3)中负荷系统污泥泵房。利用现有污泥泵房的土建和集泥井并进行适当改造,污泥体积质量为7.5~8.0 g/L,污泥回流比例80%,泵房安装AFP3003.1型淹没式潜水泵3台(2用1备) ,流量为1050 m3/h,扬程为8 m;剩余污泥采用WQ70-12-5.5型淹没式潜水泵2台(1用1备),流量为70 m3/h,扬程为12 m,配电机功率为5.5 kW。回流污泥泵的运行由集泥并中液位计控制,污泥泵每天自动切换,通常2台泵运行。剩余污泥泵按时间控制,每天总的运转时间设定在SCADAS系统中,每隔20 min一台泵运转,运转时间约10 min。

2.3 鼓风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

2.3.1 鼓风系统

A2/O和中负荷系统共用的鼓风系统,利用现有鼓风机房及附属值班配电间。机房平面尺寸30 m×12 m,安装KA10V-GL210型离心风机共4台(其中A2/O系统2台,中负荷系统1台,另一台为两个系统共同备用),风机具有连续可变输气量,单台输气量为4900~14000 m3/ h,风压0.06MPa,配电机动率为315 kW,风机可调节扩散叶片的角度,风量在35%~100%范围内变动,相应电机功率随之变化。每台风机自配控制器,根据曝气池中溶解氧计传输的信号,自动调节鼓风机进风叶片,相应调节输气量。整个系统有自动开停程序,也可手动选择操作。

2.3.2 污泥处理系统

(1)A2/O、中负荷污泥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除污泥脱水机房及附属设备之外,均利用现有处理设施。其中A2/O系统污泥不经消化直接进入原有二次重力浓缩池,直径15 m,周边水深3.9 m,表面负荷为20 kgSS/(m2·d),A2/O系统剩余污泥量为900 m3/d(7200 kg/d),污泥含水率为99.2%,经直接浓缩后污泥含水率为97.5~98%,污泥量为320 m3/d。中负荷系统污泥需经浓缩-预热-消化过程。均利用原有处理设施,并适当维修更换。设计初沉池污泥量为14000 kgSS/d,中负荷剩余污泥量5300 kgSS/d,合计污泥量为19300 kgSS/d,污泥含水率按99%计,即污泥量1950 m3/d。经8座原有重力式浓缩池浓缩后,污泥含水率降低为95%~96%,相应污泥量为450 m3/d。污泥消化池共计6座,其中直径14.0 m,高10.75 m,4座,总体积为4×1300 m3;直径20 m,高12.8 m,2座,总体积为2×3450 m3。污泥消化温度控制在33~35℃,停留时间为27 d,沼气产量为6000~6500 m3/d。

(2)污泥脱水机房。A2/O和中负荷系统污泥各自进入不同的污泥均质池,然后分别进入污泥脱水机进行机械脱水。利用现有污泥脱水机房和附属值班、配电间等。机房平面尺寸为65m×15 m,安装KD10型带式压滤机2台(1用1备),每台带宽2 m,处理能力为16~21 m3/h ;国产WKYQA-2型带式压滤机2台,带宽2 m,单台能力15~18 m3/h,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小于80%。脱水机房两班制工作,脱水泥饼约140 m3/d。其它附属设备包括:A2/O系统10-6 L型螺杆泵3台 (2用1备),流量为15.5 m3/h,电机功率4 kW,CR8-80型反冲洗泵3台(2用1备)流量为103/h,扬程60 m,电机功率3.0 kW。中负荷系统NM053.1S型螺杆泵3台,流量为15.5 m3 /h,电机功率3 kW;反冲洗泵3台(2用1备),流量8.0 m3/h,扬程为69 m,电机功率3 kW;SV3型自动聚合物投加设备2套,投加量为3~5 kg/TSS;?Φ?285型无轴螺旋输送机4台长度10 m,分别与压滤机配套。药剂制备与投加、进泥、脱水、出泥和清洗等过程均可实施自控联动操作。

3 结语

(1)西安市邓家村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为贷款项目,其国外贷款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和仪表。为了发挥其工程投资效益,设备引进方案应结合工艺需要和贷款国的技术优势,重视降低能耗和处理成本。

水泥厂年终总结范文4

某城镇再生水厂总服务流域面积约5km2,日处理总规模6万m3(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4万m3,二期工程为2万m3),再生水厂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工业废水量约占总处理水量的30%。再生水厂总投资20200万元。总占地面积8.367ha,其中一期占地面积5.916ha。项目计划2016年10月建成投产。再生水厂主体规模按近期设计,预留远期工程条件;一级处理构筑物按远期设计,设备按近期设计,预留远期条件;二级生化处理构筑物和设备按近期设计,预留远期条件。本文在考虑再生水厂进水稳定性、灵活性及节能降耗方面,对原方案中的工艺流程及方案进行了优化,优化后的方案运行稳定、灵活、可操作性强、运行成本低。

2设计进出水水质及去除率

根据对现状污水水质监测情况,参照邻近和当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确定该再生水厂进水水质。根据对该项目尾水受纳水体功能类别、再生水供水范围及水质要求等综合分析,确定再生水厂出水水质指标。具体设计进出水水质及去除率见表1。

3原工艺流程

项目原工艺流程采用A2/O+MBR工艺,工艺流程见图1。

4调整后工艺流程

项目调整后工艺流程采用A2/O+二沉池+高效澄清池+砂率/超滤工艺,工艺流程见图2。

5工艺流程及方案的优化

5.1增加初沉池

初沉池的主要功能是去除SS中的可沉固体物质及飘浮物质,BOD5可去除20%~30%,同时可均匀水质,便于后续生化处理。由于本项目进水SS为350mg/L,较常规污水处理厂偏高。为了有效去除部分可沉悬浮物,降低后续SS和有机污染物负荷,减少曝气系统堵塞,在生化池前增加初沉池。考虑到旱季和雨季进水水质有一定的差异,故设置初沉池超越管线,可根据进水水质灵活运行调整。

5.2优化深度处理流程

在深度处理工艺流程上,原工艺流程采用A2/O处理后,直接进入MBR膜池,在MBR产水泵的抽吸作用下,使用膜过滤的方式实现固液分离。鉴于MBR膜具有工程投资较高、运行费用较高、MBR部分日常维护工作量大、管理复杂等特点,对原深度处理工艺流程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最终将深度处理流程调整为二沉池+高效澄清池+砂滤/超滤工艺,在原工艺流程上增加二沉池+高效澄清池+砂滤工艺,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增加二沉池后,将生物处理后的混合液进行固液分离,降低出水SS,减少后续辅助化学除磷加药量和减少沉淀污泥量,降低高效澄清池负荷。深度处理过滤部分以气水冲洗滤池为主,辅以外置超滤,进水水质较差时同时启用气水冲洗滤池和超滤,在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尽量节省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

5.3沉砂池的优化和调整

将原旋流沉砂池调整为曝气沉砂池,除砂效率高,且砂砾较为清洁便于后续生化处理。由于曝气沉砂池内水流呈旋转态流动,无机颗粒之间相互碰撞与摩擦频率增加,可将颗粒表面附着的有机物“剥离”,达到洗净砂砾的目的,使排除沉沙中的有机物含量低于10%。通过调节曝气量,可以控制污水的旋流速度,保证稳定的除砂效率,受流量变化影响小。同时曝气沉砂池还具有一定的除油功能。

5.4生化反应池(A2/O)优化和调整

A2/O生物池作为生化处理的主要构筑物,是再生水厂的核心部分,其设计和运行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全厂的出水水质能否稳定达标。为此,对原A2/O处理工段进一步分析、论证和优化调整。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一级缺氧和好氧,即每组生物池分为6个区,按水流方向依次为预缺氧区、厌氧区、缺氧区1、好氧区1、缺氧区2和好氧区2,各功能区之间设置隔墙分隔,以保持各区内相对稳定的生化反应环境及稳定的水力推流状态,同时可避免进水及回流污泥发生短流现象。采用多级A2/O型设计,可强化生物脱氮和生物除磷,确保氨氮、总氮在生化池去除,以及最大限度生物除磷,减少化学除磷药剂量和化学污泥量。水力停留时间增加,有效池容增加约10%,改善了生化池的处理效果,除磷脱氮处理效果明显。

5.5储泥池的优化和调整

将原有常规储泥池调整为污泥斜板浓缩储泥池。污泥浓缩采用侧向流斜板浓缩池,对剩余污泥进行快速浓缩处理,这类池型在类似的污水处理工程中应用良好,不仅水力停留时间短,有效避免了磷的释放,而且可将污泥含水率降至97%以下,污泥减量明显(污泥减量4~5倍),有利于污泥后续深度脱水处理。

5.6污泥脱水设备的优化和调整

将原有离心浓缩脱水一体机优化为高干度隔膜压榨机,深度脱水后成为块状污泥,运输方便。原方案浓缩脱水一体机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为80%,脱水后污泥量为68m3/d;调整后的高干度隔膜压榨机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为60%,脱水后污泥量为34m3/d,较调整前减少1倍,污泥减量化及由此带来的运输费用和处置费用大大降低。

5.7消毒工艺的优化和调整

原消毒工艺采用普通自动型高效复合二氧化氯发生器制备二氧化氯进行消毒。结合污水处理厂运行经验,对消毒剂消毒效果、运行成本、运营管理、附属设施建设等进行了综合分析,考虑次氯酸钠具有“高效、高速、广谱、无毒、无害、无残留物污染,运输、储藏更安全,操作管理更简便可直接购买成品”等优点,确定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

6厂区总图布置的优化和调整

水泥厂年终总结范文5

水泥厂物理组担负着水泥、熟料的日常物理检验、试验研究和外来样检验,是水泥生产质量检验的重要环节,也是水泥出厂各项指标的最终检验者,水泥合格与否的最终判定者。作为一名组长,她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影响水泥质量检测的准确性。

了解物理检验的人可能以为这项工作很轻松,穿着白大褂干干净净,其实不然,了解了它的工序,你的头都会疼。物检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就是取样,袋装水泥取样要爬到十几层高的水泥垛上去取,为保证取样有代表性,邓丽萍要在垛上从30多个取样点采样,来来回回,深一脚浅一脚,一不小心就会跌入袋与袋的空隙和空洞中,跌倒,爬起来……一趟下来,她已是满脸的汗水和满身的水泥。

物理检验责任重大,劳动强度高,标准要求严。工作苦、累、脏三项都占了,这个岗位本是男同志们干的,但她们全是清一色的女同志,身为检验组组长的邓丽萍就是这清一色女人们中的“男人”,同事都佩服地叫她“铁女人”!水泥检验从取样、成型到脱模、破型各工序环环相扣,都是硬碰硬的“铁家伙”和“实疙瘩”只要开机就不能停下来,常常一站就是一上午,一天下来,手臂酸痛,腿脚肿胀。长期的站立和托重,她的腿关节和手关节都变形了,但她还是坚持做完。水泥厂每年生产水泥几十万吨,上千个编号,过万个检验数据,经她之手没发现一次错检和漏检,没发生一起质量事故。

邓丽萍从事物检工作20年,她是个干啥就要干出个样子的人。她在工作中勤学好问,遇到检验中的异常情况,她总是拿个本本记下来和有关技术人员一道查阅书籍,寻找问题原因,通过多组试验对比,分析误差来源,绝不让一个“带问号”“有疑问”的检验数据从自己手中溜过。水泥安定性是水泥的一项重要指标,直接关系到水泥产品的安全性,检验用“试饼法”判定,为提高判断的准确性,她将各种性能水泥制成各种试饼,反复对比,看外观,听声音,量尺寸,记录试体在各个过程中的变化情况,从中寻找规律性的东西,及时分析、研究、总结。长期的积累和沉淀,她练就了一手“快、稳、准”的绝活,成为一名高素质的化验员。在山西省举办全省物理检验工技术比武大赛中她沉着冷静,不畏强手,以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双第一的成绩一举夺得了“智海杯”技术比武太原地区第一名,为自己的人生履历写下了光彩夺目的一笔。

有一次,一批普硅42.5水泥矿上急等用,化验员检验为安定性不合格,不能使用。矿上又急用,情况紧急,邓丽萍仔细观看外观后又听声音,根据声音的响声她判断水泥是安定合格的,只是养护湿度低造成了试饼的开裂,并不是水泥本身的性能有问题,她果断安排复检这批水泥,复检结果证实了她的判断,水泥没有问题,可以使用。仅此一项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几十万元,为水泥厂的稳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在她和组员们的共同努力下,水泥厂多年来保持出厂水泥合格率100%和富裕标号合格率100%,实现了出厂水泥“吨吨合格,批批过硬”的质量承诺,在集团公司“责任法人”检查考评中,水泥厂的质量是唯一一家合格率100%的单位。

水泥厂年终总结范文6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厂 污泥资源化产业发展 若干政策问题

前言

污泥的安全、卫生、无害化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协调。人源于土,终归于土。人类生存的基本自然条件是淡水与土壤,污泥是城市发展的产物,却异化为“城市环境新隐患”。污泥处理处置的不完整,表现出人类的幼稚与自私,在我国则表现为环境产权的缺失。如果说“非典”是中国融入现代文明进程的挫折与代价,那么,禽流感就不仅仅是“杀鸡给猴看”,而且警示人类生存环境的脆弱。“戴口罩的春天”结结实实封住了国人太好吃的嘴:这一切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与改变我们的生活。

“泥水并重”是城市成熟的标志,是人类睿智的体现,是污泥产业的发端,至少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就此,看谁在这条道路上跑得最远:污泥的资源化是最有生命力的,因为脚下的土壤贫瘠、人口众多、经济欠发达,粮食安全、环境安全均具有战略产业的意义。

“污泥浓缩、脱水—外运(填埋)”不仅是写在设计文件中的“经典”语言,也是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泥处理的“习惯”做法,本质上是被动地“逃避”污泥;另外一个极端是不顾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一味追求“消灭污泥”:填埋和焚烧——发达国家已经限制和淘汰的处置手段。无论是“逃避”还是“消灭”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我国制定污泥产业化技术政策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逃避”和“消灭”都是不负责任的,资源化的选择是明智的。资源化处置是以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一种安全、有效、经济的处置方式,在实现污泥无害处置的同时,还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降低处置成本,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化腐朽为神奇,变污泥为沃土:靠勇气,凭良知。技术。政策。资金。

开辟一个市场,导引一片产业。人总是要做些事情的。尤其是做好事,做善事。对得起这份俸禄,对得起这片环境,对得起母亲。

一、对污泥的哲学思考

1.1 环境与发展

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含水率很高的絮状泥粒,它实际上是由污水中的悬浮物,微生物及所吸附的有机物以及微生物代谢活动产物所形成的聚集体。按含有的主要成分的不同,污泥可分为有机污泥和无机污泥两大类。城市污水净化厂是城市发展的产物,是人类聚集的结果。污泥也是如此。农耕文明的“肥水不落他人田”不会带来污泥的处理处置之类的社会问题,也不会导致区域有机质的缺失。大工业革命积聚的城市生活群体排泄物具有“规模化”特征,污水、污泥、垃圾处理成为城市经济的派生物,直至演变为“城市环境新隐患”。远离农田的污泥失去了其作为肥料的自然属性和经济价值。

城市生活污水、污泥、垃圾是大工业的产物,是城市发展过程的衍生物,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阿根廷·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宣言》警示人类的生存必须建立在环境与发展协调的基础上,即发展要注意保护环境,发展不能以损害环境为代价。2003年的SARS 和超速增长的GDP 像一对孪生兄弟缠绕着中华儿女的双足:树立与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存亡。与时俱进的共产党人痛定思痛,确立以人为本,坚持与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用生态理论与科学发展观反思我国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基本方针: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不难看出,认知固废的角度和相应采取的策略存在着较大的偏差。尽管可能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但总体判断是消极的,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作为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甚至是有害的。对城市污水污泥来讲,“减量化”与“稳定化”是手段,“无害化”是其直接目的。手段的失效,目的就无从谈起。考证厌氧消化—填埋、热干化—焚烧等常规的处理处置方式,其处理过程及剩余物处置无法实现污泥的最终无害化处置。

因此,资源化是污泥最彻底、最安全、最经济的处置方式。

1.2 资源化的意义

人类是生态系统的一员,既不可能违背生态系统规律,也不可能脱离生态系统而生存。循环经济理论表达了人类对自然与自身的深刻反省——人是自然·生物圈的一部分,不是万能的上帝。人与其他生物一样依存于自然,生生不息,循环往复。人类对许多重要资源的使用和浪费以及污染物的产生都已经超过了可持续的比率。按照生态理论的观点,污泥是生物圈有机质链条的重要组成环节,长时期缺失(焚烧、填埋)将导致区域生态的失衡。《污水污泥使用或处置的标准》(美国联邦法规总则中的第40 项),于1993 年3 月22 日实施。首次将污泥定义为“生物固体”:生物固体是污水处理后产生的一种可以有益回收再利用的初级有机固体产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污染总量的加大,对环境标准的要求将会越来越严格,从而也使治污成本迅速上升,进而加大能耗,增加环境和社会负担。我们必须考虑到社会总支出和环境保护的协调,以及社会和环境的承受能力。不能一方面不计成本追求污泥处理处置的“绝对安全”,另一方面由于能耗的加大与成本的上升造成新的消耗性污染。

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在技术和经济上都是可能的。资源化是处理处置过程的统一,处理是为了利用,结果决定过程。因此,资源化真正实现了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资源化放在首位的观点是人类对自然本质的感知。坚持资源化为主的方针,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维护区域生态平衡,本着节俭、安全、环境、资源的方针,选择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以科学、公平、持久的态度对待污泥的处理处置。

1.3 坚持与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生态产业革命与发展立足于自然、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与进步,统筹兼顾,保持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把坚持以人为本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既不能盲目自大重蹈发达国家的覆辙,也不能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指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中国要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导方针。

把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处置上升到牢固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循环经济的观点自觉把污泥的处理处置与生态平衡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和浪费。

二、环境产权

环境问题的重要特点,在于其“外部不经济性”。环境产权的非人格化是污泥处理处置的制度设计缺陷和政策制定的滞后。我们无法设想把污泥排入某家产权明晰的鱼塘或水域,但却可以公然的或者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排入河流、湖泊、海洋等公共水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已明确规定了污泥排放标准,与此同时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1-18)将排污收费由原来的超标收费改为排污即收费与超标收费并行,将超标单因子收费改为总量多因子收费。但由于污水处理厂的事业单位属性与环保执法机构的非独立性而缺乏行使环境产权的刚性约束,仍旧摆脱不了先污染后治理、前面治理后面污染的恶性循环。污泥处理处置的失效不仅是污水处理厂全部功能实现的问题,而且作为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结点其整体功能也将随之失效,甚至污泥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会造成更为严重的环境灾害。城市公用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将逐步完善环境产权的管理体制,配套产业政策,提高环境产权意识,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与政治文明关系密切,由于生态与政治的紧密关联,更由于全球生态危机导致适应人类生存的空间日益缩小,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日益受到威胁,人们产生了强烈的协调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念,促使环境问题日趋政治化。物质文明、社会文明、政治文明和环境文明的协调发展与建设,有赖于民主社会的进步,有赖于公众环境产权意识的觉醒。环保产业是政策引导性产业,需要专家、企业家与政治家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后者的积极参与是十分重要的。公众的介入和政治参与对于解决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激发公众政治参与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壮大环境保护的社会力量;有助于让更多的在有关活动中无经济利益的人参与决策,避免既得利益集团按照经济标准制定环境政策而损害环保的缺陷,让决策朝着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有助于对政府的监督,制止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短期行为,制定不恰当的政策;有助于社会以和平方式解决生态环境危机。“自扫各自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小农经济意识显然比起地球村民地胸怀狭隘得多。

2.1 市场功效失灵

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资源化产品的最终出路。不能把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片面理解为由市场承担资源化产品的最终处置和出路的全部责任,而应当是政策与市场共同努力的结果。政府负有政策引导和制度设计的责任。一般讲,企业市场经营目标与政府环境保护要求存在着现实冲突,政府除了通过法规与契约来限制企业可能对环境的损害性排放,但仍然不能绝对避免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而做出损害环境的行为,例如,全国比比皆是的污泥掩耳盗铃的“外运”等等,在制度设计层面只有基本满足经营者的合理利润需求的法律规范才是有意义的。

市场本身没有为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因此,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确定产品价格只能反映边际私人成本而不能反映边际社会成本,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国家必须采取适当的经济政策对生产活动进行干预,结合经济活动中的环境外部效应,确定恰当的边际社会成本,减小乃至消除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我们要把污泥资源化产品的最终处置纳入政策法规和利益调节机制,而绝非是单纯就污泥补贴的讨价还价,最终伤害的仍然是环境和社会公众利益。

生物固体资源化的事实不能完全代替无害化处置的可能。事实与可能之间的差距是由于污泥有害物质及肥料市场的不确定性及污泥资源化的比例受到客观因素限制所造成的。例如:由于污泥一定时期的有害成分超标,不适于资源化;又由于肥料销售的季节性以及市场变化等等,都会影响污泥的资源化效果。因此,百分之百资源化的提法是不科学的,以强调市场化而推卸政府的职能是不负责任的。要从政策导向与制度设计层面解决资源化产品的出路问题。以产品销路来简单判断资源化的有效性的观念应当改变。资源化的首要目的是固体废弃物处理,政府的政策导向与制度设计要符合这样一个需求。国内外都是如此。资源化产品要以政府购买为主,指令性把资源化产品与城市绿化结合起来,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与生态恢复结合起来。资源化与经济效益要以无害化为前提,其处理结果不一定仅仅以肥料产品的方式销售,至少可以实现卫生填埋(减量、稳定)。山西沃土生物有限公司把污泥资源化概括为三个方面:农业利用、土地利用和建筑材料,努力实现资源化基础上污泥环境的零排放。

2.2《503 法案》的启示

美国《503 法案》将污泥肥料产品分为A 类与B 类两种,前者是经深加工包装后出售的商品肥料,按不同季节一般市场售价为20 美元~60 美元/吨,折合人民币最高不过500 元/吨,相当于沃土田园的价格;后者经稳定化处理后(含水率80%)喷射到农田,增加土壤有机质。由于美国排污费标准较高(一般与供水价格相等,甚至高于自来水费,特别是大城市)和法律保障、税收减免政策以及规模化经营,污水处理厂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由专业化公司加工处置。美国农业有健全的休耕、轮作制度和直接补贴制度,分期分片施用不会造成农田的砂砾化与有害成分富集,达到生物固体资源化的目的。低价格或免费施用反映出土壤消纳及资源化的利益调节机制。资源化产品低廉的价格与稳定的补贴来源,以及由此形成的价格调节机制可以切实保障污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最终处置:①随季节调整市场售价;②价格低廉;③免费使用。从而切实保障污泥的无害化处置。

意大利法律规定污水处理厂要妥善处置污泥,其处置费按规定的污水处理费以单独形式收取;污泥(生物固体)的资源化由专业化公司承担,市场化运作,政府给予补贴与税收优惠。日本明确规定资源化产品的市场引导政策,用污泥制成的地砖价格同等的条件下政府指令性采购与使用。西班牙垃圾堆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也不过是3 个欧元,按现行汇率计算仅为30 元人民币;我国同类产品的市场售价一般都在200 元左右,而我国劳动力价格大都是欧洲国家的二十到三十分之一。价格扭曲反映出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和政策导向的偏差。

2.3 政府干预失灵

政府干预是对环境保护的市场失灵的校正,优势市场在政府干预下充分发挥保护环境的作用。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常常会干预失灵,或是在公用环境的情况下政府功能失效。在环保实践中,市场可解决的问题应尽量交由市场去解决。只有当市场机制不健全、环境资源产权不明晰、外部性和公共环境难于排解时,才应该由政府干预。通过特许经营制度,签订《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合同》明确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契约的方式规范各自的行为,应当是保持政府和市场干预行为平衡有效方式。

政府行使环境产权必然以零排放为最高目标,制定与落实各项相关政策,推动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发展,发挥政府的服务与监督职能。政府为提高公用事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利益及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用事业发展,由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对某项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的权利,即特许经营权。政府通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明确政府与获得特许权的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在资源产品利用上要给予支持与引导,鼓励使用。资金要保障。垃圾、污泥处理的责任是政府的,讲市场化,是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效率。垃圾、污泥的出路不单是市场的选择,而是政策扶持与市场配置互动的结果。

三、污泥属性分析

污泥是社会化产物,它包括:自然、经济和社会三大属性。污泥的属性由于处理处置方式不同常常是相互冲突的:污泥的自然属性衍生的生物固体概念表达了资源化意义,但不等于说由于其可循环利用的自然生物特性则可以掩盖或抹煞其固体废弃物的社会属性,更不能由此免除或减少处理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基本经济属性并没有随之而改变。污泥的社会属性约束了其自然属性以及经济属性的实现,厌氧消化—填埋、热干化—焚烧处理处置的污泥其自然属性完全被掩盖,经济价值为零,但满足了其社会属性的实现,“消灭污泥论”就是以此为依据的。好氧堆肥—资源化工艺前者体现了污泥的社会属性,后者则是污泥自然属性的表达,由此而满足其经济属性的要求。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的统一体现了污泥循环利用的经济价值。

3.1 社会属性

污泥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城市发展早期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安全的需要,逐步演变为经济、文化、政治的中心,以至产生了必须依赖工业化处理的自然社会问题。人类积聚生活排泄物的处理处置是现代文明进步的不可避免的代价,由此衍生出污泥的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人类是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社会意义的生物物种,其生存的输入和输出不仅要保持自身平衡,同时必须与生态环境平衡。对人的正常生活来讲,餐馆与厕所是同等重要的。污泥的社会属性决定了社会环境对污泥是排斥的,将其定义为“固体废弃物”。与此相对应所采取的处理处置手段便以消除为目的,彻底消除最好。于是,焚烧、填埋、消化,以至于走极端的资源化处置也出于同一目的:消灭污泥!

由此产生了三个问题:为什么消灭污泥?采用什么方式消灭污泥?消灭污泥的代价是什么?

3.2 自然属性

消灭污泥是因为污泥对人、对环境来讲是有害的,如此大量高含水量剩余污泥的处理处置的确不容易,难点在于处置过程和处置不当都将引起二次污染。从安全、有效、经济的角度审视并由此制定的技术政策必然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减量化,进而无害化。稳定化是中间过渡性政策。消灭污泥直接造成资源消耗和高昂经济支出的双重代价:用不可再生的能源消灭了不可再生的资源。按照生态学理论,一个地区产生的污泥有机质长时期的缺失将导致该地区生态环境不可修复的损伤。污泥资源化具有重要的生态学意义。

3.3 经济属性

污泥的经济价值源于其自然资源属性,即“生物固体是污水处理过后产生的一种可以有益回收再利用的初级有机固体产品。”污泥的资源属性是固体,这种固体是生物的、有机的,而有机生物固体的资源化最高形式就是农业利用,生物有机质得以循环利用;但决非只能农业利用,其固体特性还可以用来覆盖垃圾填埋场,建筑回填土,园林培养基等土地利用,以及加工生产道路基质、铺路材料等。与污泥资源属性密切相关的经济属性则必须依赖政策的导引其价值才会显现:污泥资源化的生态意义,污泥资源化产品的经济价值,污泥资源化处置的节能功效。污泥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其产品加工的最小成本约束;污泥资源化产品生产成本同样受最小成本的约束,或者说污泥资源化产品的销售利润包含了作为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成本;更深一步讲,污泥资源化产品销售的低价格包含了对土壤消化有害物的补偿。因此,任何高成本、高耗能的污泥资源化产品生产工艺都是不能持久的,任何偏离污泥价值的市场价格是赢得不了市场的。

3.4 谁来买单?

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与建立相应的利益调节机制是调整污泥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前提条件。根据污泥资源化产品的市场发育水平动态调整污泥补贴价格,一次核定,分段核减。例如,项目建设及运营初期以三年为界,保持足额补贴,培育污泥资源化产品包括肥料产品市场,降低投资经营风险;运营五年为第二阶段,投资者的投资已大部分收回,市场发育基本成熟,终端用户稳定;运营七年为第三阶段,投资者的投资已全部收回,进入稳定收益期。每个阶段降低一定比例的污泥补贴,或根据实际发生成本予以复核。这样既体现了政府的政策导向,充分照顾到投资者的利益,又体现出市场化发展的方向,利用市场调节机制促进资源化产业的发展,逐步减轻政府负担,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必要的、合理的污泥处理费用是保障污泥无害化安全处置和资源化的重要前提条件;而资源化产生的效益可以作为污泥达标处理处置费用的一个补充,特别是在排污费偏低的情况下,对于弥补污泥费用的不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产业区分

人类产业文明发展史迄今可概括为农业、手工业、大工业、信息、全球经济一体化商业等五次产业革命。城市是人类积聚的载体,淡水与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以淡水、土壤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的生态产业将是人类产业发展史的第六次产业革命。污泥集中体现了土和水的融合,土与水统一于人的生命活动。古希腊神话的亚当和夏娃就是用水和泥创造了人类。人类对此的感悟是与生命同源的。污泥源于水,从水中分离出来再归于大地是最朴素、最自然的生态平衡原理。基于污水处理工业的污泥资源化产业是城市水系工程的一个分支和组成部分,按照统一的生态规划确立其产业的发展方向,建设水资源循环系统工程,实现水环境与土壤环境的动态平衡发展。

正确区分产业界限是保障污泥资源化产业健康发展与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条件。处理与处置是污泥实现无害化、资源化的两个不同阶段,分别隶属两个不同的产业。好氧堆肥是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之一,其处理结果不能等同于肥料制品,更不具备商品肥料的市场属性,其处置过程仍然需要成本。例如,运输费、填埋费、排污费等。采取市场化方式解决污泥的处置问题,首先要在污泥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按照终端产品的特性要求组织产品的深加工,并实现其市场销售。基于资源化基础上的污泥处置与市场销售是同一过程,因而可以节省污泥处置的运输、填埋、排污等相关费用,节省的费用应当被认为是运营者向政府缴纳的特许经营费。

4.1 污泥处理

现代城市污水处理厂工艺分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两部分,污泥的处理又可分为前处理和后处理。污泥的前处理是指经浓缩、脱水,包括厌氧消化处理得到一般含水率为75%~80%(或以污泥干重计)泥饼的预处理过程。污泥的后处理是指在污泥前处理的基础上,泥饼通过高温好氧堆肥消毒装置的堆肥处理,实现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符合国家标准的排放要求。把污泥处理过程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对于明晰污泥处理成本,划清污泥补贴界限,推进资源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污水处理厂的条件,可以采取集中、分散处理两种方式。若条件许可,把堆肥装置与肥料生产线连为一体,形成污泥达标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完整的设施装置;而对于集中处理受技术或环境限制不能一体化建设的项目,可以在污水处理厂就地完成高温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使之达到排放标准,减少污泥运输过程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污染,集中到污泥资源化生产厂深加工。

污泥高温好氧堆肥处理是污泥处理的后续工程,因为,无论污泥的前处理是否经过厌氧或者是好氧消化处理,都存在着达标排放的最终处置问题,经高温好氧堆肥处理的污泥可以满足新标准的排放要求。但污泥是否经过厌氧消化处理对于平衡能源是有意义的。利用厌氧消化所产生的沼气对污泥进行预处理,可以降低污泥的初始水分,提高温度,减少发酵填充料,节省加工费用。

4.2 污泥处置

由于处理后的污水其处置方式为“达标排放”或中水回用,所以其最终处置相对容易。污泥的固体性质和生物性质决定了其处置的难度,无论采取填埋、焚烧、碳化、填海、干化等何种处置方式,都存在着二次污染、耗费能源、处置空间的问题。如果改变污泥的废弃物性质,作为资源来加以利用,问题便可以妥善解决。因此,资源化是污泥处置的最佳方式。“消灭污泥论”的偏激认识源于人类的自私,试图通过彻底消除或者掩盖不文明的痕迹获取道德上的释然与心理上的安慰。

建立在安全、无害化处置基础上的污泥资源化从根本上讲是一个认识问题,是观念的转变,坚持把资源化放在首位,是为了最终彻底解决污泥的处置问题。要从维护生态平衡的高度,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符合国情的技术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促进技术创新,加快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发展。

4.3 处理与处置的统一

污泥处理和处置的统一依赖于污水处理厂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和市场化进程。我国污水处理厂传统的事业体制由于利益机制缺位,经费全额预算管理,因而降低成本,节省费用与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利益不挂钩,导致污水处理成本扭曲,缺少污泥资源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在原体制内实现污泥高温好氧处理与资源化处置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一定要把污水处理厂和其职工的经济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合理合法的制度设计,有效调动污水处理厂主体的积极性,实现资源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否则,“好事”也难以为继。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改革与市场化进程是理顺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推进资源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在一个产权明晰,成本控制严格,利益分配机制健全的污水处理厂,经营者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体现:市场化的利益目标是一致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污泥资源化技术是以资源化为首要目标,通过“农业利用、土地利用、建筑材料”多种资源化工艺技术,把污泥的处理与处置统一起来,把资源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统一起来,最终实现污泥环境的零排放。此种意义上的污泥资源化设施是污水处理厂泥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功能的延伸。

五、产业发展政策

政策的可****作性往往是政策制定过程中首先考虑的因素,包括政策与环境的相容性,制定的依据,与现实的适应性,前瞻性,经济量化指标等等。政策是临时立法,政策制定与立法程序不同。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拉开了产业化发展的序幕,并为各项具体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依据。污泥资源化是人类社会推进生物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创造人与和谐的都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将污泥资源化列为重要目标,通过建立资源利用,限制填埋、焚烧等法规促进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发展。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污泥资源化率均已超过50%。为了保障污泥处理处置按照规划目标稳步推进,一些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1)国外在相关法规制定中,对于污泥污染控制设备和管理方式制定了高标准的要求。例如针对填埋要求设计地下水监测装置,以鼓励污泥回收利用的研究和推广;(2)建立特殊的污泥管理基金,用于资助那些主动收集利用污泥工厂的建设和设备更新;(3)在国家污泥管理政策中制定灵活、积极的税收政策和经济手段。针对污泥产生、回收、利用的系统制造者、收集者、处理者、回收利用者、污泥产品的购买者,采用不同的税收方式和经济政策以建立一个有利的市场和环境;(4)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都负有制定相应污泥管理计划的责任和义务。国家统筹规划,各级地方政府主要关注当地的实际情况;(5)加强公众的宣传教育,获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污泥产品的推广和使用,并使得公众自觉地加入到污泥治理的行列中来。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解放思想,改变观念,切实推进我国污泥资源化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进程。改革现有的管理体制和价格机制,根据国家开放市政基础公用设施建设与运营的有关政策,鼓励外资与民企并购国企或购买股权经营污水处理及污泥资源利用,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参与投资和经营管理体制,实现污泥资源化设施建设的投资多元化、运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的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

政府行使环境产权必然以污泥零排放为最高目标,制定与落实各项相关政策,推动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发展,发挥政府的服务与监督职能。政府为提高公用事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利益及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用事业发展,根据政府职能向“服务、监督”转变的发展方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思路,通过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授权及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明确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相互责任与利益,切实发挥政府的服务与监管职能,强化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主导作用,科学区分污泥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处置的政策界线。在污泥资源化水平较低的运营初期,要保证由财政污泥处理专户支付的污泥高温好氧堆肥消毒处理费用,实现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努力实现固废治理与资源化的协调发展及相互促进,利用价格杠杆与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污泥的资源化率,促进公用市政设施建设运营投融资体制改革。

不能单纯计算污泥处理处置与污泥资源化补贴政策的到位所拉动吨水处理成本的提高,或与低水平污泥处理处置成本作简单对比,因为后者是以成倍加大环境外在性成本为代价的。污水处理费源于民,用于民,收了人民的钱为人民办事是政府应当坚持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能与应尽的责任。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泥的处理处置其市政公用设施的社会公益性体现了城市居民的利益,居民为此支付税费(排污费、垃圾费等);否则,其结果只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最后损害的是社会公众的长远利益和城市整体投资环境。

5.1 技术政策

把污泥资源化放在首位,坚持污泥综合处理的发展方向,根据不同工艺制定“鼓励生物资源化”、“推荐其他方式的资源化”、“允许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限制生污泥填埋、非标外运、排放”和“禁止净泥直排”等技术政策,并与污泥补贴数额、按污染物排放当量收费直接挂钩,利用政策与经济杠杆促进技术进步,从根本上杜绝污泥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由于历史与体制的原因,我国排水行业历来“重水轻泥”,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直至构成严重的环境二次污染。“重水轻泥”的错误认识与实践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处置,或直接外运,或非标填埋,或直接排海、江河,造成严重的环境二次污染,大大弱化了污水净化厂的环境功能,成为新的环境污染源。泥水并重对策的提出与实践,就是要坚持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捆绑招标、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运营”的方针,严格执法,杜绝非标排放;坚持中水与污泥资源化并举的方针,采取多种方式,经济的,荣誉的,政策的,市场的,积极鼓励使用资源化产品。

5.2 产业政策

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制度设计和相关政策,要充分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维护生态平衡。从宏观上要设计合理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政策导向,坚持政府服务、监督与市场化运作并举的方针,积极推动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微观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价格,利用价格杠杆,实现固废处理和资源利用的动态平衡,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干化、焚烧、填埋处置方式。

逐步提高排污费是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投资补偿机制的首要前提和基本保障,明确将污泥处理处置的运营费用列入排污收费列支范围,坚持成本准入的原则,切实保障处理经费的及时支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级政府挤占、挪用污水处理费的现象屡屡发生。国家对污水处理费的用途早有明确规定,只能用于污水处理(包括污泥处理)的运行开支,不包括再建投资。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城市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偏低,收取率不高,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逐步实现污泥的经济价值,以此为基础建立起科学的价格补偿机制。即:在投资、运营保本微利的原则下一次承诺,分期兑付。污泥补贴基数低于测算值或社会平均物价水平时,(1)随污水处理费上调按比例调整;(2)随污水、污泥处理量增加按比例调整;(3)随物价上调按比例调整,要保证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的同步运行,特别是对于以资源化为目标的污泥处理设施,应予以重点保证与支持。

污泥后处理运营成本及资源化处置价格的确定基于以下因素:①当地污水收费现行标准及未来调价空间;②污水处理费的收取率;③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体制;④污水处理成本;⑤污泥含固率;⑥污泥初级产品的终端市场接受价格;⑦污泥发酵填充物料价格及来源;⑧当地劳动力价格;⑨投资回报期望值。具体来讲,污泥补贴价格制定应遵循的原则是:成本准入,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促进发展,由政府财政部门会同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污泥的后处理成本应当包括成本、税费和利润三部分。由于污泥资源化产品享受国家免征所得税(5 年)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从生产之日起,前5年计价范围仅包括成本与利润两部分。

成本指社会平均成本,包括各项应计入价格的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利润指乙方的合理收益。根据污水处理行业并参考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的特点,分别采取净资产或固定资产净值收益率方式核定。

成本核定按以下方法进行:

(1)原辅材料和固定资产的购入价格,属政府制定价格的,按规定价格核定;属市场调节价的,按购入时市场平均价格核定,实际购入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实际购入价格核定。

(2)工资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实行总额比例控制,按本市同行业或相近企业近3 年上述三项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总额比例,并参考本市社会平均水平核定。工资一般水平不超过污水净化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3)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必须是与提供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折旧年限按照国家确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合理的污泥处理价格有助于①确保污泥达标处理后对环境的零排放;②建立运营投资价格补偿机制;③鼓励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不断降低污泥处理运行成本;④降低污泥肥料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提高污泥肥料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确保污泥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5.3 政府的服务职能

政府在污泥资源化产业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为服务与监督,服务职能包括承诺、保障和协调三个方面。

(1) 承诺

政府承诺涉及与特许项目有关的土地使用、相关基础设施的提供、防止不必要重复性竞争项目建设及必要的补贴,但不承诺商业风险分担、固定投资回报率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

优先采购 政府承诺对污泥后处理和资源化产品的出路给予政策扶持,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等部门在价格相等的条件下优先采购。

信贷担保 为项目建设贷款优先提供政府隶属或控股的信用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同意乙方以特许经营权或项目权益为信用担保公司做反担保。

调产与环保 优惠政策按照城市产业调整和环保产业鼓励政策给予项目资金支助或其他应当给予的优惠政策。

政府补偿 特许期限内,因政策调整严重损害项目公司预期利益的,项目公司可以向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补偿申请,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公司的补偿申请后6个月内调查核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相应补偿。

科研资助 政府鼓励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优先给予“三项经费”立项与资助。用于污泥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改造的贷款,政府给予贴息扶持。

(2) 保障

政府为项目的建设与稳定运营提供以下保障。

资金保障 按时足额支付污泥补贴,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的稳定运营提供资金保障;在污水处理收费较低的情况下,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和住宅市政配套费的部分资金可用于补偿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的不足,或按照调整机制予以调整。

建设用地 以划拨或租赁方式为项目提供建设用地,收取零租金或象征性租金。赋予项目公司租赁土地项目建设融资的质押、担保处分权,但不得用作除项目建设运营以外的其他用途。

电价 项目设施用电享受污水净化厂同等价格。

税费 项目建成并盈利之日起免征5 年企业所得税,到期后按政策规定继续申请。有机—无机复合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政府确定的其他免除税费的优惠政策。

(3) 协调

负责做好各主管部门、污水净化厂及相关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污水净化厂行业主管部门或有限公司的政府控股方或出资方负责协调污泥项目建设运营与污水净化厂的用地、电力、供水、职工生活,污泥前处理与后处理的流程协作关系,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关系的协调。

运输为污泥运输和资源化产品的销售提供运输便利,在市属管辖权属范围内免征运输车辆的养路费、道桥费、过路费,协调铁路、农资部门给予污泥农肥优惠铁路运输价格。

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如环保、土地、财政、综合执法、城建等的工作关系,为项目的建设与稳定运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工程实例分析

山西沃土生物有限公司以自觉维护国家土壤安全为历史使命,以“沃土”为产业契合点,由此创建了氮素平衡及土壤健康理论,研制开发成功生物高氮源发酵技术和污泥资源化国家发明专利技术,成功实现了沃土三维复合肥料系列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及连锁发展,始终沿循:环保农业污泥资源化沃土肥料生物+环保+农业沃土产业群的发展思路,贯通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最终实现:生物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发展构想。

2003 年7 月30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处理协调会议纪要》([2003]26 次)明确规定,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由省计委拨出专款,以贴息入股或资金奖励的方式,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城市污泥处理系统。山西沃土生物有限公司计划建设的太原市污泥处理项目可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在省内推广。

2003 年12月4 日,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共同在太原组织召开了“太原市污水净化厂污泥消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评审会组成了由赵丽君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组长的专家组。经过评审,专家组认为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太原市生态经济的发展与污泥的稳定、无害化处理处置;对于坚持资源化的方针,积极促进循环经济与污泥产业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与现实意义。山西省政府所确定的“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做法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开了一个好头,对全国污泥的处理处置及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有借鉴意义。

万元贴息入股资助。山西沃土为落实太原市污泥项目坚持不懈地做了三年的努力,示范工程仅得到2003 年“非典”时期不到20 万元的短期补贴,靠自身的力量运营了30 个月,累计处理处置污泥3.2 万立方,生产销售沃土黑桃K 系列产品1.8 万吨,为污泥资源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及工程实证,成为国内一百多家相关或类似企业中工程处理规模最大、产品销售持续时间最长的企业。

6.1 太原启示

太原项目是山西沃土的攻坚战,其意义与示范作用是多方面、多层次的。

6.1.1 全国第一个污泥处理处置BOT项目

目前全国实际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共计572 座,2010 年底预计达到2000 座,这些厂都面临着污泥的达标处理处置。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投融资改革精神,污泥处理处置作为污水处理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施建设无疑列入投资放开领域。采用BOT 方式将是未来污泥项目建设的主要投资运营方式。太原项目是全国污泥达标处理处置第一个采用BOT 方式承建的项目,山西沃土为此做出的所有努力对全国同类型项目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山西沃土的项目职能包括:①发起组建项目公司;②项目立项审批的前期准备工作;③洽谈草签《特许经营合同》;④筹集项目建设资金,转贷给项目公司;⑤组织工程建设;⑥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

6.1.2 项目公司

太原项目由山西沃土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投资组建的“山西沃土天和污泥资源化运营有限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主体负责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其主要职能包括:①注册项目建设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②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③向山西沃土支付技术补偿费与使用费;④收取污泥补贴;⑤借贷及归还项目建设资金;⑥向银行直接申请项目流动资金贷款;⑦具体承担排污社会责任;⑧污泥资源化产品的市场营销。

6.1.3 项目审批程序

太原项目发端于2003 年的防治“非典”,为此山西省政府专门召开协调会并发《纪要》予以推动。按照正常程序,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①与政府市政主管部门洽谈草签《特许经营合同》;②申请立项;③编制可研,召开专家论证会;④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可研,上报审批;⑤计委项目批复;⑥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⑦初步设计及审批;⑧特许经营权或在建工程质押,申请银行项目贷款;⑨领取开工许可证。

6.2 松江模式

6.2.1 项目背景

松江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部,黄浦江上游,是上海市重点水源保护区。目前松江区内已建、在建和规划即将建设的污水净化厂有五座,其中松江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一、二期处理能力6.8 万M3/d,三期扩建再增加7 万M3/d;松江东部污水处理厂规划能力7 万M3/d,一期工程3.5 万M3/d;松江西部污水处理厂规划能力10 万M3/d,一期工程5 万M3/d;松江东北部污水处理厂规划能力14 万M3/d,一期工程7 万M3/d;松江南部污水处理厂规划能力8 万M3/d,一期工程4 万M3/d。

松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于1985 年,设计能力2.5 万M3/d,2002 年进行技改。二期工程1998 年投产,目前一二期处理能力共6.8 万M3/d,三期扩建再增加7 万M3/d。污泥的处置采用中温厌氧消化,离心脱水后外运堆置。目前全厂污泥日发生量38 吨,含水率78%。三期扩建后,污泥日发生量100 吨(一二期厌氧消化污泥+三期生物泥)。

6.2.2 技术

设计采用的污泥处理处置方案为:利用现有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将消化脱水污泥与三期脱水生污泥混合后干化预处理,将含水率降至60~65%,然后采用高温好氧堆肥工艺对污泥作进一步的处理处置。

松江厂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特点是把厌氧消化与好氧堆肥工艺有机结合起来,前者完成污泥的前处理:稳定化、减量化,后者实现污泥的后处理:达标排放。好氧堆肥是厌氧消化的后续工程,同时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为好氧堆肥提供能源加温干化污泥,减少填充料、提高污泥初始温度、缩短发酵周期、降低加工成本。实践证明:厌氧消化与好氧堆肥工艺相结合可较好地解决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实现污泥厌养消化处理和无害化处置的有效结合与能源平衡,并为资源化创造条件,对上海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污泥肥料的施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有利于控制面源污染。

6.2.3 合作

山西沃土和松江污水处理厂本着兼顾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把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统一起来的合作原则,按照不同产业把污泥的达标处理和资源化处置分开,前端污泥的无害化处理投资列入达标改造投资,后段污泥处置及资源化投资、运营由山西沃土为主,松江污水厂经营管理者、职工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参股,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分享经营成果。松江模式的意义在于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的完美结合以及老厂达标改造的成功尝试,分清匀危魑ǎ迪只肪承б妗⒅肮だ妗⑼蹲适找娴耐骋弧?

6.3 普惠制

太原项目给予的扶持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①给予项目200 万元贴息入股资助;②协助企业争取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基金配套资金;③将污泥无害化处理成本列入污水处理费开支范围;④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或零租金转让;⑥免征所得税五年。

山西省政府所确定的扶持政策对其他省、市的项目建设不仅具有借鉴意义,而且按照普惠规则在本地项目审批中参照。由于各地项目和经济发展水平及认识上的差异,投资、建设、运营方式也会发生变化,给予项目的政策也会不同;沃土在具体项目运作中会将已经获得的带有普遍意义的扶持政策,例如免征所得税等应用在下一个项目,不断累积,为国家的产业政策提供参考。

6.4 沃土时代

2003年3 月22 日,深圳·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装置国际研讨会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排水委员会年会召开,沃土共向大会提交了3 篇论文,李波、唐建国分别在大会作了专题演讲。沃土以其实际工程实例与VT 菌剂和产品销售网络,第一次明确提出污泥资源化“霉变”、“软化”障碍并相应完善了生产加工技术,以及围绕产业化发展所形成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模式,得到了大会的高度重视,誉为污泥资源化步入了“沃土时代”。

沃土在污泥资源化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始终坚持把资源化放在首位的方针,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运用生态理论和生物技术,以市场为导向,把科研重点和技术发展放在提高资源化产品的性能上,攻克污泥资源化产业发展的“重金属”、“软化”和“霉变”三大技术障碍,完善VT筒仓和阳光棚两种发酵工艺和设备,实现了以发酵污泥为主要原料的沃土黑桃K有机-无机-微生物三维营养复合肥料的工业化生产,并为此确立北京沃土天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物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的区位优势,下游延伸沃土连锁产业的价值链,构筑区域市场相对垄断优势,形成稳固的产业市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