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报告范例6篇

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范文1

关键词:索赔方法程序报告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the project itself causes an extension, increased costs and require owners to compensation methods, procedures, etc.

Keywords: claims, methods, procedures, report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索赔是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可以提出索赔要求,业主提出来的索赔处理起来比较方便,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施工单位的索赔处理起来则比较困难。通常情况下,索赔指的是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的一种权利。

一、索赔的分类

1、按合同类型分: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

2、按索赔要求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3、按干扰事件分:工期延期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物价上涨、法令变化、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等)

4、按索赔起因分:业主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的索赔;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总索赔。

二、工程施工索赔的因素

1、可能发生的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包括: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因素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延误的索赔;因施工中断、工效降低提出来的索赔;因工程终止、放弃提出的索赔。

2、工期索赔

施工单位提出来的工期索赔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延误的合同工责任,使自己不支付、少支付或尽可能的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工期延长、延误造成的费用缺失的索赔。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合同工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的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材料,找出工期延长及拖延的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3、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是以补偿实际缺失为原则,包括直接、间接缺失。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缺失及缺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的证明,在提交的索赔报告中应出具这些证明,没有证据,索赔不可能实现。

三、索赔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面遭受缺失,同时也不得因索赔事件面获得额外的利益。

索赔计算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总费用法。计算出索赔的总费用,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额。2)修正的总费用法。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对某些方面作出调整相应的修正。3)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项目费用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

四、索赔的程序和要求

1、索赔程序

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额,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和仲裁,解决索赔争议。施工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向业主提交书面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书面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工期延长或费用补偿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予以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及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下一步 要求,视为索赔已被认可;5)当该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的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索赔证据

证据是文件的组成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证据的基本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法律证明效力

2)证据的种类: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往来文件、签证、更改通知单等;各种会议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表;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工地交接班记录;建造材料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情况记录等;市场行情记录;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3、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总论部分。一般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描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名单;根据部分:主要功能说明自己具有索赔的权利,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计算部分:以具体的计算过程、计算方法,说明应得到的补偿或工期延长;证据部分:包括该项事件所涉及到的一切证据和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索赔报告范文2

Abstract: In terms of construction unit, construction claims refers to actual loss caused in the case of non-self fault, and put in compensation requirement to owner. The procedure includes: putting in a claim, submitting claims report, negotiations and consultations, judicial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or prosecution. In this paper, commonly used procedure for claims was described in construction, combing with actual situation.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construction claims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3-0088-01

0 引言

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在工程建设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但发生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施工阶段,因此,我们通常说的工程建设索赔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索赔。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妨碍了自己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当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风险事件后,结果造成经济损失,此时受损方通常会提出索赔要求。显然,索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责任再分配。

1 施工索赔的程序

1.1 提出索赔要求 按合同要求,从施工单位的角度出发,对非自身原因出现工程项目或工程量的变化或其他费用增加,导致工程拖期和成本增加时,施工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在索赔事项出现后,施工单位可以先口头提出索赔意向,并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写出书面材料正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以表明索赔意向。施工单位应在索赔事件产生影响的28天内,递交一份最终的索赔报告。

1.2 报送索赔报告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报送索赔报告及其证据资料及索赔费用预算,证据资料应尽可能详尽有力,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送。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表明索赔标的。即要写明进行工期索赔或费用索赔及其具体数额。②索赔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及施工单位采取的补救措施。③列出该项索赔所参照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以证明自己提出索赔要求的合法性。④证据材料(附件)。

证据材料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如果不完整,索赔难以顺利进行。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累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施工进度、质量以及财务资料。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各方面的资料主要有:图纸会审中做好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施工日志;业主、监理、设计和地方政府来文、信函以及向以上各单位递交的报告和信函,准确记录收发时间;气象资料;工程变更通知;会议纪要;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过程现场照片;施工进度;各种检查证和验收报告;现场签证;技术鉴定报告;市场价格;材料和设备采购、运输凭证;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不可预见不可抗力因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超出合同规定时限,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延缓施工或返工造成的工程增加都是索赔的重要证据。

1.3 索赔谈判 索赔一般都在谈判桌上最终解决,索赔谈判是双方面对面的较量,是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切索赔的计划和策略都是在谈判桌上体检和接受检验,因此,在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对谈判的可能过程要做好分析。如怎样保持谈判的友好和谐气氛,估计对方在谈判过程中会提什么问题,采取什么行动,我方应采取什么措施争取有利的时机等。谈判过程中要讲事实,重证据,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原则,又要适当让步,机动灵活。

2 索赔的技巧

索赔的技巧是为索赔的战略和策略目标服务的,因此在确定了索赔的战略目标之后,索赔技巧就显得格外重要,它是索赔的策略的具体体现。索赔技巧因人、因客观环境条件而异,有以下几点。

2.1 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到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勘察施工现场,探索有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

2.2 商签好合同协议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 ”的形式写出,作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如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协议时不谈判清楚,承包商就很难有索赔的机会。

2.3 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监理工程师常乐于口头指令变更,如果承包商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此后,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使承包商有苦难言。

2.4 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一般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送出“索赔通知书”,否则,过期无效。

2.5 索赔事件论证要充足 承包合同通常规定,承包商在发出“索赔通知书”后,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报送索赔计算及索赔论证,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的起推敲。

2.6 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

2.7 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 索赔争端是难免的,如果遇到争端不能理智协商讨论问题,使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悬而未决。承包商尤其要头脑清醒,防止对立情绪,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

2.8 注意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 监理工程师是处理解决索赔问题的公正的第三方,注意同工程师搞好关系,争取工程师的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

3 结束语

总之,施工索赔时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要做好索赔工作首先要懂得索赔程序,在我们实际施工中每一项有理有据的索赔如果能按照合理、正确的程序去办理,那么索赔取得成功的机率会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安春德.提高工程索赔意识做好索赔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08).

索赔报告范文3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条款解析

28天索赔,逾期失权。13版合同对索赔流程进行了细化,19.1条款中的28天索赔期间系可以按法律上除斥期间来理解,一旦承包人在这 期间内不行使索赔权利,即丧失了索赔的权利。

索赔时效的起算争议。本条款中,发包人做出最终处理结果的起算时间为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之日,而非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审查报告之日,从流程上缩短了发包人做出决定的时间;但若监理经审核认为承包人的索赔依据不充分、提出异议时,承包人可以进一步提交补充资料,但此时发包人做出处理结果的时间点应为收到进一步补充资料之日起28天,换言之,发包人可以通过不认可索赔要求的方式拖延支付该部分索赔的款项。出现该情况时,承包人则只能依据争议解决条款主张权利。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的时间可能存在争议。对比99版施工合同可以发现,如果索赔事件系持续性时,承包人仅需先行阶段性发出索赔意向,最后提交最终索赔报告即可。尽管19.1条款规定索赔报告的提交时间亦为28天,但该28天并非除斥期间,也就是说,只要及时发出索赔意向,即便逾期提交了索赔报告也并不丧失索赔的权利。因此,在13版施工合同文本下,出现持续性索赔事件时,也应只需提交一份索赔报告即可。

建企应对新版施工合同索赔条款的措施

加强签约审核,重视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调整与细化,重视合同交底。由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非建设工程项目中强制使用的合同文本,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发包人很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删除对发包人不利的条款。因此,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及合同谈判的过程中,应重视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调整与细化,以便全面执行合同条款内容,同时注意审核合同中涉及到承包人义务的相关默示条款,向发包人争取有利的条件,包括协商删除28天不予索赔即失权的条款等。

同时合同签订后,应由合约部、法务部、顾问律师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梳理其中的法律风险,并向项目经理等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加强施工管理,做好过程的索赔主张、签证及资料收集与归档。施工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管理,在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发包人违约等可能引发索赔的情况时,应注意保存相关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施工记录等,重要文件应要求发包人、监理人签字确认;有条件的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完善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主张权利。

严格遵守索赔28天的期限,避免逾期索赔失权。在出现索赔事件时,应严格控制在28天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并做好收发文的记录。尽量在合同中约定有效的文书送达方式,如指定联系人、约定书面的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等信息,届时可通过多渠道进行送达,以保证索赔意向书能及时、准确地送达给发包人。采用当面交付的,应确保有权签收人在通知书上签字;采用邮寄方式的,建议使用EMS寄送,并保存好邮局加盖邮戳的相关邮寄凭证。

索赔报告范文4

论文摘要:工程索赔是现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以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维护其合法的 经济 效益,常采用的索赔方式。本文从投标报价阶段、签定工程 合同 阶段、常见索赔事件、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的要点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索赔在施工单位获得效益的重要性。

0 引言

随着

3 认真履行索赔的程序

发包人未能按 合同 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承包人造成各种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3.1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3.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提出补偿 经济 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情况简介、合同依据、索赔要求);

3.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业主对该项索赔已认可;

3.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条相同。

4 掌握好索赔的要点

4.1 要有充分的索赔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索赔。在过程中要收集索赔证据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合同、设计变更、气象资料、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声像资料、进度计划、隐藏工程检查记录、施工日志、业主或监理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签证。

4.2 需要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的,要在索赔的第一时间内完成签证,不能等事件完成后再签,以免发生漏签,更不要把各个索赔事件进行累加后再签证,一次性大的数额,业主也会不满,要学会积少成多,签证是索赔的第一手充分必要证据。

4.3 编写索赔报告,数额计算。在索赔报告概述中要简明扼要地论述事件发生的过程;论证中详细介绍和分析索赔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和解决过程、索赔依据等;索赔计算中要具体在对施工进度影响、工程 成本 的损失等方面合理地计算,各项费用要有依据,不可无理夸张加大。

4.4 在业主索赔时,要处理好关系。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争取业主的同情理解,或调解解决,如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再提交仲裁。

随着 建筑 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 管理 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渐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正确履行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从索赔中获得效益。

索赔报告范文5

关键词:工程索赔承包商索赔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laims is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under the contract execution,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or law, not because of their responsibility for the damage or undertakes a contract work outside of pay the extra expenses and time limit effect, etc, to the other party put forward in economic or time on the activities of the demand compensation. The engineering claims of market economy is a kind of common phenomenon, is also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engineering contractors and requirements.

Key words: the engineering claims the contractor claim for compensation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当前竞争十分激烈的建筑市场环境下,承包商要想以较高的投标价格中标几乎是不可能的,同时承发包双方之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很难形成平等的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要想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就要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就要抓住合适的机会实施索赔争取得到应有的补偿。

1、强化索赔意识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法律观念和合同意识的淡薄,导致目前建筑市场当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工程索赔。

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是有其必然性的,在工程承包过程中采用哪种形式的合同是由业主决定的,合同具体内容主要也是站在业主的立场上拟定的。承包商在激烈的竞争中普遍形成了低价中标后再通过精心施工和管理,从而获得一定经济效益的模式。由于竞争的激烈性,承包商在投标的过程中极力压低自己的利润空间。承包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稍遇条件的变化就会面临亏损的威胁,承包商只有寻找一切可能的索赔机会才有可能减少自己的损失。

2、遵守索赔程序

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造成承包商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时,承包商应立即启动索赔程序。承包商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2.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这种意向通知非常重要,它标志着一项索赔的开始,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53条规定:“在引起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后28天内,承包人将他的索赔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发包人”。

2.2索赔报告的提交

承包商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之后28天),或者工程师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提交正式的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1)题目

题目应当高度概括该项索赔的内容,如“关于xxx事件的索赔”。

(2)事件的描述

详细陈述事件的过程,如引起索赔工程发生的工程变更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发出的指令等等,这其中还应着重强调发包人或工程师应当承担的责任。

(3)索赔的理由

充分的理由是成功索赔的关键因素,是对索赔作出解释。如果理由不充分,往往不能说服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甚至根本都不能自圆其说,肯定不会成功。承包商如果能够在索赔前监理或业主经常进行沟通,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施工单位要善于寻找机会,熟悉合同,以便能够准确提出索赔的理由。

(4)结论

在结论中应当提出承包商就索赔事件的发生期望业主给予补偿的内容及具体数目。

(5)索赔计算

索赔的计算是索赔的骨架,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影响索赔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索赔报告计算时应当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要求补偿的费用或工期应当客观公正。

(6)附录

各种证据材料,即索赔证据。

2.3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之后,应该对索赔内容展开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在28天内给予答复。对不合理的索赔内容提出质疑,并要求承包商提交相关索赔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的计算公式和依据。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之后的28天内未作出响应或未对报告内容提出要求进一步修改的要求时视为该索赔报告已被认可。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分阶段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整个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再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的索赔报告书。

工程师在判定承包人索赔能否成立时一般会参照如下因素:

(1)与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对照,看事件是否已经造成了承包方的额外费用支出,或造成工期延误。

(2)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是不是在发包方。

(3)承包人是否已经按照相应程序要求及时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

只有当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工程师才会处理应当给予承包商的费用或工期补偿。

2.4索赔谈判

经过监理工程师对索赔报告的评审并提出索赔处理决定的初步意见之后,业主会根据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合同条款来审核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和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索赔报告。

若双方通过谈判和协商同意并执行了最终的索赔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否则双方只能通过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

3、重视索赔证据

索赔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方对索赔工作作出的解释和具有强有力的证明说服资料。承包商必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特别是索赔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承包商在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建立起一套严格的资料登记和收发制度。索赔的证据资料通常会包括设计变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设备租赁及材料采购的购货发票、索赔事件发生过程中的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与索赔报告的条目相对应,并顺序编号,以便核对。

索赔证据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真实性索赔证据必须是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实存在和发生的,必须完全反应实际情况,能够经得起推敲。

(2)全面性承包商提交的证据应该能够说明事件的全过程。索赔报告中涉及的索赔理由、事件过程、影响、索赔值等都应有相应的证据,不能凌乱和支离破碎。

(3)关联性索赔的证据应当能够互相说明,相互具有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

(4)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通常后补的索赔证据很难被对方认可。

4、明确索赔内容

工程索赔一般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以及工期和费用同时索赔。在索赔过程中,承包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来确定索赔的内容,避免因为考虑不周而承受不必要的损失。如:由于发包方供应的钢材经检验不合格,承包商等待钢材更换,使部分停工12天。最终工程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5天顺利通过验收。承包商在钢材更换事件发生之后立即启动索赔程序,在索赔报告中承包商提出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停工损失人工费、机械闲置费等7.2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时业主提出反索赔,扣除承包商延误工期5天的罚金。按该合同“每提前或推后工期一天,奖励或扣罚6000元”的规定,延误工期罚金共计3万元人民币。通过案例不难发现,由于承包商只要求赔偿停工费用损失,而没有提出工期延长索赔。使名利双收的事情变成了泡影,不但没有得到4.2万元的提前工期奖反而被罚款3万元人民币。

工程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对立的。承包商应当树立起正确的索赔意识,重视索赔,善于索赔。

参考文献:

[1]张力.浅谈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索赔管理问题[J].山西建筑.2011(10):235-236

[2]魏河广,余鸿飞,周关怀,魏洋.工程索赔在施工中的应用[J].建筑科技与管理.2011(10):83

索赔报告范文6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索赔

在建筑工程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如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出现如下观念上的误区: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考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而没有认真对待索赔;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把握;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时间的准确性,没有及时做最终索赔报告;很多项目管理成员认为只有施工企业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为了顺利地进行索赔工作,施工企业提出索赔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同时必须谨慎地选择证实损失的最佳方法,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提出索赔要求。若超过索赔期限,遭遇损失方将无权提出索赔要求。因此,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应认识到如下几点。

1 施工索赔的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工期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2)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设索赔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方利益,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3)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或再分配,如果施工单位利用索赔的方法使自己的损失尽可能得到补偿,就会降低工程报价中的风险费用,从而使建设单位得到相对较低的报价,当工程施工中发生这种费用时可以按实际支出给予补偿,也使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4)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项目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与原合同不一致的情况,使施工单位的实际工程成本增加,施工单位为了挽回损失,通过索赔加以解决。5)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2 施工索赔的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2)及时、合理的处理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索赔处理得不及时,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既考虑到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

3 施工索赔的具体操作程序

1)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28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导致项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工程师,声明对此事项要求索赔,同时仍须遵照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申报时,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发出索赔意向书28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人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d内报出。

3)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接到承包人的索赔信件后,工程师应该立即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资料,在不确认责任属谁的情况下,依据自己的同期记录资料客观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重温有关合同条款,研究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证据。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交补充资料,包括索赔的更详细说明材料或索赔计算的依据。工程师在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5)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双方各自依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较容易解决。如果双方对该事件的责任、索赔数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共识,按照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6)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发包人首先根据事件发生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根据项目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验收要求,以及针对承包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提出反索赔方面的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师的索赔报告。

7)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决定。承包人同意了最终的索赔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承包人不接受工程师的单方面决定或业主删减的索赔或工期展延天数,就会导致合同纠纷。通过谈判和协调双方达成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纠纷的理想方式。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就只能诉诸仲裁或者诉讼。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和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反索赔。

4 工程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的费用或工期增加,所以往往成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控制好工程造价,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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