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行政工作计划范例6篇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范文1

一、砚山县“十一五”末至“十二五”初期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缺水问题历来是制约砚山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为此,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抓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十一五”末期至“十二五”初期,我县重点组织开展了大中型灌区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新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其它水利工程等五大类项目的前期工作。具体是:

(一)大中型灌区项目

2007年以来,我县财政共安排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60万元。完成了大型灌区总体规划修编,修编后规划总投资58483.02万元。其中:2009年度第一期项目可研报告已经完成,规划总投资4577.47万元,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江那中型灌区总体规划修编即将完成,2009年度项目可研报告已经完成,规划总投资3129.10万元。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一是在全县4件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听湖水库已完成除险加固并已顺利通过省州验收;丰收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同时,我县已安排工作经费40万元用于稼依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稼依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方案,并已通过省水利厅批复同意和珠江水利委员会复核;回龙坝水库经过初步鉴定为ⅱ类坝,下步将准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是2007年以来,我县共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5万元,组织开展了红舍克、路德、回龙、黑所、新民、莲花塘水库等8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目前,红舍克、尼龙拱水库已完成除险加固工程;渔泽坡、路德、回龙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施工;黑所、新民水库已完成安全评价,有望于今年7月完成初步设计;莲花塘水库已完成安全评价,正在开展初步设计。三是全县52件小(2)水库中,有三类坝49件,其中:黑所水头坝、六雷水库、支迷坝、后山坝、六诏新坝5件工程已完成安全评价和初步设计,44件项目已完成安全评价。

(三)新建水库工程

目前,我县计划兴建差黑海水库、阿额水库、白龙山水库、阿香水库、六诏水库、梅子箐水库、坝心水库、补左水库、一字桥水库、良子水库共10件工程。其中:差黑海水库2009年已安排前期工作经费2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可研报告设计,计划年内完成;阿额水库自2007年以来,共安排前期工作经费25万元,已由曲靖能阳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可研设计报告;白龙山水库自2007年以来,共安排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目前正由红河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可研报告设计,设计总库容158万m3,预计8月份可完成可研报告;阿香水库、六诏水库、梅子箐水库、坝心水库、补左水库、一字桥水库、良子水库等项目计划于今年开始陆续开展前期工作。

(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007年以来我县共安排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十一五”期间,计划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5.72万人,2006-2008年全县已解决3.74万人,2009年计划解决1.99万人。现已完成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921.21万元,计划解决9.7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五)其它水利工程

一是干支渠防渗工程目前已完成小(1)型以上水库干支渠防渗规划,已开始逐年实施。二是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项目目前已完成2009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红舍克水库渠系配套工程可研,并通过省水利厅审查。同时,完成了砚山县2009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回龙水库管网配套工程可研报告设计。三是水资源综合规划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年内可完成水资源综合规划设计。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十一五”以来,我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一抓政策研究,准确把握投资方向。“十一五”以来,为确保我县项目前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县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投资政策方向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国家和省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研究,进一步吃透上级文件和政策精神,有针对性地提前组织开展前期工作,确保了项目及时申报并尽快落实。二抓经费筹措,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我县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十一五”以来,每年都筹措500万元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2009年将项目前期经费提高到6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水利项目前期工程进度。目前,全县累计安排各类水利项目前期经费共403万元。三抓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前期工作。“十一五”以来,我县始终把重点前期工作纳入“四位一体”捆绑责任制来抓,年初下达重点前期工作计划,落实挂钩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笔工作经费、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工作措施”办法来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四抓思路创新,提前推进前期工作。在前期工作经费不到位的情况下,我县积极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设计单位事先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工作,待前期经费落实后再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设计经费,确保了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项目前期经费短缺。由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高,特别是水库病除鉴定、新建水库勘测等费用较高,尽管我县每年安排的项目前期经费都向水利项目倾斜,但仍满足不了开展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亟待推进的项目前期工作因缺资金而受影响。

二是农村饮水不安全点多面广,任务十分繁重。截至2004年底,全县饮水不安全人数为18.3万人,后来经中央及省、州几次调整后,最终认定我县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3.39万人,尚有4.91万人未进入中央及省饮水不安全人口范畴。2008年6月,我县经过组织有关部门再次调查,结果显示尚有饮水不安全人口7.51万人末纳入全县饮水不安全项目规划内。2010-2013年,全县计划解决9.6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但由于点多面广,任务十分繁重。

三是工程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了项目进度。2008年以来,全县在建项目要求县级配套资金达7000余万元,由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配套资金压力很大,采取贷款融资筹措资金的难度也很大。

四是由于病险工程多,渠系不配套,工程效益不明显。目前,全县64座小(2)型病险水库,存在病险问题的有62座,占总数的97%,现有渠道884.49km,不配套的401.05km,占45.3%。

四、恳请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我县地处滇东南岩溶高原中部,位于珠江、红河两大流域分水岭地带,工程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为此,恳请州人民政府在安排水利项目上尽可能给予砚山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二是恳请州人民政府在安排全州的水利工程前期项目统一贷款中多给予砚山关心和支持,我县愿意承担贷款利息的50%,并按时归还本金。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黄河 水库移民 回顾 展望

一、水库及移民基本情况

在1949年以前的漫长岁月里,黄河流域干支流上没有兴建一座具有一定规模的水利水电工程,因而没有水库移民。新中国成立后,本着“除害兴利、综合利用”的方针开发治理黄河,到1999年,在黄河干支流上已建和在建大中型水库分别是13座和171座,规模和影响比较大的有24座,移民100余万人。详见表1。

其中,移民10万人以上的有三门峡、东平湖、小浪底3座,1万~10万人的7座,1万人以下的9座,没有移民的5座。

二、移民机构沿革

由于特殊的历史和政治原因,我国水库工程以1986年底为界线,之前投产的为老水库,之后为新水库。因修建水库工程而产生的衍生物——移民——也被相应地划分为老移民和新移民。因此,移民机构沿革也各不相同。

(一)老水库移民机构沿革

黄河干流1986年前修建的水库有龙羊峡、李家峡、盐锅峡、八盘峡、青铜峡、三门峡、东平湖等,当时,有关省、县根据移民搬迁安置的需要建立了移民机构,搬迁任务完成后相继撤销。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原因,老移民普遍存在规划设计粗疏、搬迁安置经验不足、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轻安置、过分强调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而损害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过分依靠思想政治工作而忽视了实际情况、补偿项目偏少、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遗留下了吃水难、用电难、行路难、就医难、上学难、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国务院决定从1986年开始设立库区建设基金专门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其中,三门峡(河南、山西部分)、东平湖由黄委会负责,其余由水利部或电力部直接负责。

兴建老水库工程时,移民机构是临时性的,挂靠的主管部门多变,文革期间又被合并或撤销,造成移民的许多实际问题长期无承办部门负责。

因处理黄河三门峡(河南、山西)、东平湖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需要,1986年在黄委会计划处设移民科,负责编制1986~1995年期间两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又称“一期规划”),报水利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及管理。

因小浪底水库移民工作的需要,黄委会1990年筹建移民办公室,1992年4月正式成立,原计划处移民科的工作整块划入移民办。

1994年根据水利部批准的黄委会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黄委会移民办更名为黄委会移民局,1996年元月正式批准成立黄委会移民局。主要负责三门峡(河南、山西)、东平湖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并编制和组织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规划及三年扶贫规划(又称“二期规划”),协调有关省移民规划、设计及投资分配、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与验收工作,参与在建水库移民监理监评工作。

1986年以来,黄河流域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管理一直是“水利部——黄委会——库区移民机构”和“水利部——省级移民机构”两种模式。2000年7月,水利部移民局在郑州召开了三门峡(河南、山西)、东平湖水库移民管理体制座谈会,为了落实江总书记关于“水库移民工作责任还是要落实到省”的批示精神,决定将“水利部——黄委会——库区移民机构”改为“水利部——黄委会——省级移民机构”的模式。因此,现在黄河流域老水库移民管理模式为“水利部——黄委会——省级移民机构”和“水利部——省级移民机构”两种。

(二)新水库移民机构沿革

参与实施新水库移民的组织机构主要有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方政府、监理监评单位等。

黄河干流1986年后修建的有小浪底和万家寨水库。均成立了工程建设单位,由水利部直接管理;移民搬迁安置由地方政府包干负责;小浪底移民规划由黄委会设计院编制,万家寨移民规划由天津设计院编制;移民监理均由黄委会移民局承担;小浪底移民监评由华北水电学院承担,万家寨移民监评由黄委会移民局承担。

三、法律法规及政策沿革

(一)水库移民的基本政策

国家是土地的所有者,水库移民政策应服从国家的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需要有权划拨和征用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二)水库移民通用法规

1953年11月,当时的政务院颁发了《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这是我国土地管理的第一个法规,明确规定了征地原则、征地程序、审批权限、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等,这是以后征地法规修订的重要基础。此后,国务院又先后颁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8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1998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1999年)。其中,1986年和1998年的土地法都专门规定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1986年土地法第32条,1998年土地法第51条),表明了国家对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高度重视。

(三)水库移民专用法规

针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面积大、移民数量多、安置难度和复杂程度大的特点,国务院于1991年颁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又称"74号令”),这是我国第一个水库移民的专用法规,总结了40多年来的经验,对水库移民的若干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强调:国家提倡和支持开发性移民,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移民的原则是:移民安置与库区建设、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经济发展相结合,逐步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1998年新土地法颁布后,新的移民安置条例正在修订之中。

(四)水库移民有关政策

在通用与专用法规的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形势的需要及有关具体问题制定和了一些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和通知。1981年电力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从水电站发电成本中提取库区维护基金的通知”,规定从每度电中提取1厘钱设立库区维护基金,用于水库维护和解决库区移民的遗留问题。1985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移民问题,决定从中央直属水电站上缴中央财政的利润中,以1986年发电量为基数,每度电提取4厘钱设立库区建设基金,每年可提取2.4亿元,集中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报告”(又称“56号文”),提出了开发性移民方针和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1987年4月水电部发出“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通知”,明确1986年前修建的水库移民纳入遗留问题处理范围,方针是“水库移民工作必须从单纯安置补偿的传统做法中解脱出来,改消极赔偿为积极创业,变救济生活为扶助生产”,“不能简单地算老账、搞退赔,更不是按新标准重新补偿”。1992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能源部和水利部先后发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移民前期工作、切实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理顺移民管理体制并健全管理机构、管好用好移民经费等。1996年,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部、水利部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1986年后投产的水电站(水库)设立后期扶持基金,具体提取标准是每度电不超过5厘钱,人均年扶持标准为250~400元,扶持期限为10年。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将库区移民扶持纳入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范畴,并在1996年中发12号文件中明确要求适当提高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的标准,以增加对移民的投入。

1992年,水利部颁发了“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水库移民生产周转金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专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以及专项资金的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对周转金的来源、使用原则、范围、对象和周转金的投放与回收、日常管理以及资金占用费和银行利息的管理等作出了规定。1996年,水利部移民办根据国家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形势和库区实际情况,又制订了“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项目验收等提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1999年,水利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库区建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程项目逐渐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水利部移民开发局随之制订了“库区建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项目管理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这些方针、政策、法规明确了移民遗留问题处理的原则、资金来源和新建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的责任,并在移民安置规划、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后期扶持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体现,推动了水库工程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由于我国还处在发展时期,各方面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很大,水库移民不能一次得到充分补偿,对于水库移民的补偿与安置,国家除了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政策与法规外,还针对水库移民本身的特殊性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以缓解移民资金紧张状况,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五)黄河流域水库移民有关管理办法

水库移民基本政策、通用法规、专用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水库移民的政策、通知均适用于黄河流域水库移民,黄委会根据主管的三门峡(河南、山西)、东平湖水库移民实际情况,还先后颁发了“关于解决河南、山西两省三门峡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计划管理暂行管理办法”、“黄河三门峡和东平湖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周转金管理办法”、“黄河三门峡和东平湖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黄河水利委员会库区建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移民遗留问题的处理范围和标准,使项目管理办法更具操作性。

工程移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详细情况见表2。

四、管理沿革

老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1998年前采用“计划、财务、统计”的管理模式;之后出台了库区建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提出了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的新思维,并在一些项目上开始了试点。

新移民吸取老移民的历史教训,1987年水电办字第11号“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通知”规定,移民安置规划应作为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报批,移民安置规划不落实,设计任务书和设计不能审批,工程不得实施。由于国家财力有限,难以对淹没损失一次性赔偿,在1991实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强调,国家提倡和支持开发性移民,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逐步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新移民参照工程监理的理论和方法,结合水库移民安置的特点,在“计划、财务、统计”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引入了移民监理和移民社会经济监测评估的新机制。

无论是老移民还是新移民的命运都与国家政治和经济密切相关。21世纪,人口、资源、环境将是世界广泛关注的焦点,其中,工程移民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世界性难题。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库移民也已成为水利水电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在新的世纪里,水库移民工作除了一如既往的做好老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和新水库移民的安置及后期扶持之外,还应逐步构建移民理论体系框架,避免因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但理论研究不充分、不深入而导致不能站在更高的高度看问题,从而制约移民工作的发展;制定移民监理的技术规程规范,改变移民监理套用工程监理模式、摸着石头过河的局面,使移民监理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争取移民监理从规划阶段就尽早介入;关注移民与发展及移民机构的前途命运,移民机构是因移民而存在的,当移民机构为移民脱贫致富的目标奋斗、解决了移民遗留问题和移民搬迁安置及后期扶持问题之后,移民机构将何去何从?这是一个非常现实而残酷的问题。

五、结语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范文3

为了搞好2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以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根据会议的安排,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20*年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成效显著

围绕城乡统筹发展,20*年农村水利建设全面提速。各级财政投入农田水利的建设资金达8.86亿元(不含重点水利工程投资),比上年增长1*%;全市累计投入劳动积累工1.22亿个,完成土石方8392万立方米;新建或维修各类工程3.7万处,清淤渠道15414公里;新增有效灌面21万亩,恢复改善灌面119万亩,新增节水灌面25.5万亩。有效缓解了因20*年特大干旱和年初春旱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为灌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全市饮水工程建设实现历史性的突破

全市立足“率先”和“加快”,超前谋划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推广“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整村整镇推进”等新机制,强化饮水工程建设和建后管理。重点实施了20*年农村饮水安全第二、第三批和2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国债项目,完成投资6.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4.16亿元,市级配套0.61亿元,区县及受益群众自筹1.74亿元;建成农村供水工程5.25万处,解决了15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相当于“*”期的64.7%;结合统筹城乡发展,依托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开展乡镇供水工程的更新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其中市级补助6800万元,完成了127处乡镇供水工程建设。全市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建设数量、工程质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目前,全市累计解决了283.26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是*期的1.52倍,饮水不安全人口从20*年的1341.21万降低到20*年底的1*8万。

(二)全市病险水库中央补助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经20*年全市水库大坝安全核查,全市已成水库2796座,三类坝病险水库1564座,占水库总数的56%。20*年,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以前期工作为基础,突出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汛期安全管理、建后管理等措施。在市水利局的积极争取下,全市418座中型和小(一)型病险水库全部列入中央补助项目规划,累计争取中央下达投资计划项目2*座(第一、二期规划水库195座,已下计划194座,增列规划水库223座,已下计划14座),总投资14.9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到位9.93亿元。20*年争取中央下达了10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计划,争取中央资金3.7亿元,是20*年的4倍,争取市级配套资金955万元,与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合同1985万元。同时,全面开展了400余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补助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了170座病险水库的初步设计批复工作。截至20*年底,全市病险水库中央补助项目已开工118座,已完工95座,已竣工验收54座。

(三)大中型灌区和节水灌溉建设稳步推进

基本完成了龙溪河、万州、梅江、濑溪河和三峡库区中部等5个在建大型灌区20*年度建设任务,积极争取水利部将渝北东大灌区新增列入20*年度投资计划。完成了配套整治干、支渠47.9公里,渠首整治4处,隧洞4个、新修提灌站1座,渡槽4座及其建筑物113处,新建取水坝1座、电灌站1处;启动了万州、梁平、巴南灌溉试验站建设;完成梁平中型灌区国家验收,以及巴南、开县中型灌区的年度建设任务;新增灌面0.18万亩,恢复改善灌面2.34万亩。全面完成了20*年下达计划江北、万州、南川、彭水等4个国家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年内将全面建成投入运行;争取了巴南、长寿、合川、武隆等4个区县节水示范项目列入20*年建设计划,并动工建设。

(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成为新亮点

20*年,水利部、财政部下达我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200万元,在31个区县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民办公助”项目建设。结合饮水安全、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新建或整治小型水利工程2.68万处,清淤渠道13821km,新增蓄水量876万立方米,解决了11.3万余亩农田灌溉问题和5.75万余人的季节性缺水问题;在13个烟叶生产大县有序推进20*年20万亩烟水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烟水工程11.7万亩任务。20*年,争取到水利部、财政部下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300万元,争取到市级配套资金2200万元。

(五)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工作继续得到加强

继续加大对长寿湖、大洪湖水库库区移民扶持工作,结合我市库区工作的实际情况,顺利完成了20*年度和20*年度的工作任务,完成库区基金1463万元,完成了27个库区农田水利、交通、农村饮水、种养殖业等基础设施及生产开发项目建设,其中供水、灌溉等工程34处,新建改造公路33条,改土建园17处2750亩。

当前,全市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协调不力。体现在:责任书签订后,不过问、不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开展工作;无完善的组织、实施详细计划;无严密的督促、检查、监督体系和制度。

二是前期工作滞后,成果质量差。体现在:不按指导计划办,随意修改调整;基础工作深度不够,方案编制不合理,重复修改工作量大;前期工作经费筹集不到位。

三是自筹资金不到位,等、靠、要思想突出。体现在:投资渠道单一,主要靠市及市以上资金投入;创新思维不够,多渠道、全方位筹集资金效果不佳;如广纳社会资金投入手段、整合县域可使用资金、“一事一议”争取群众投工投劳等。

四是落实“三公示”工作制度差,重建轻管现象突出。体现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不能实现全社会、全过程监督的要求;建、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建后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现象非常突出;建设质量标准不高,维护管理成本增大。如管道外露不保护等;

五是资金管理不规范、不严密。如合同执行差,财务管理不按规定执行等。去、前年在饮水安全、大型灌区专项核查、病险水库稽查工作发现,部分区县出现了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

六是信息报送较差。部分区县没有按照要求报送病险水库、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信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报表存在数据混乱、报送不及时等现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按计划推进建设进度

(一)工作目标

20*年,全市要解决3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整治销号中央补助病险水库195座;修复水毁工程8000处,新建、改扩建场镇供水工程100个;新建微型水利5万处,其中,打井2.5万口;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其中:旱涝保收烟田面积17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30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

(二)工作重点

1.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各区县局一定要落实领导,充实前期工作技术班子和技术力量。要制定前期工作时间表,倒排工期,提前做好前期工作,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前期工作经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建立和完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安全鉴定复核终身责任制,切实做好地勘工作,严把审批关,确保工程设计质量。针对前期工作人手少的问题,可以在市内外聘请老同志或者行业的专家。

饮水安全项目要在2月份下达20*年饮水安全中央补助项目计划,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审批;4月底前完成饮水安全信贷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并汇总报开行,5月底前下达投资计划。同时,在5月底前完成“十一五”800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方案和乡镇供水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补助项目要在2月底以前完成75座小(一)型以上病险水库的初步设计审批,4月底以前完成87座小(一)型以上病险水库的初步设计审批,10月底以前完成全部小(一)型以上病险水库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2.着力抓好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着力抓好饮水安全工作。20*年,全市计划解决3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其中:争取中央资金解决11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争取市级财政信贷资金解决88万农村人口、100万城镇人口饮水安全。采取“整乡推进”的方式,扎实做好实施方案和可研的编制工作,确保全年解决2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结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优先规划、实施100处乡镇供水工程,解决100万城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市要按照“倒排工期”的要求,10月底前基本完成20*年建设任务。

(1)国债饮水安全项目(解决113万人,总投资3.12亿元)。1-2月衔接落实中央计划;2月底前下达中央投资计划,3月份完成实施方案批复;4-10月,组织项目实施;11-12月,完成县级和市级验收。

(2)市级信贷资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88万人,市级信贷资金2.64亿元)

1-4月,完成各项可研和实施方案批复;5月,争取下达投资计划;6-11月,组织项目实施;11-12月,完成县级和市级验收。

(3)市级信贷资金乡镇供水项目(解决25万人)。25万人前期工作已完成。1-11月,组织项目实施;11-12月,完成县级和市级验收。

二是着力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工程设计、施工质量。4月底以前要完成险情特别严重、对下游集镇威胁严重的64座中央补助病险水库整治建设,其中中型水库12座,小(一)型水库52座;12月底以前,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完成131座中央补助病险水库整治建设,其中中型水库6座,小(一)型水库125座。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度报告制度,对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度。

三是着力抓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好在建6个大灌区和4个节水示范项目年度建设任务,争取新开工1-2个大型灌区,1个中型灌区。结合农村饮水、灌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组织实施好中央和市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民办公助”项目。进一步把烟田水利工程和农村人饮工程、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完成17万亩旱涝保收烟田的建设任务。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民生水利的重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市委、市政府亦高度重视,决定下大力气,力争在2009年前完成病险水库整治销号,在2012年前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市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纳入对区县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专项考核,并开展专项表彰。每个区县都要争取政府尽快成立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推进全力推进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工作。市局将建立对口分片联系制度,每个局领导和每个处室都要联系一个重点区县,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建设管理

一是按照倒排的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计划,分别落实设计、审查、计划下达和建设任务时间表,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检查、督促。按月建立报表制度,市局将按季建立通报制度。

二是加强片区工作制度。农村饮水安全片区工作组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巡查力度,加强片区组前沿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巡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片区工作组的巡查意见将作为安排项目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三是进一步严格“三公示”制度,开工前、完工后按照市水利局印发的范本在当地主要报刊进行“公示”,并将报刊原件报送市农村饮水安全片区工作组。

四是严格“四制”管理。病险水库工程要严格执行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相应质量管理体系。饮水安全工程要进一步规范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优先选用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杜绝一味追求低价而忽视产品质量标准的做法。同时,全面推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单位公开招标制度,择优选择专业化施工队伍。对于规模较小的分散式供水工程,也要采取打捆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三)加快建设进度

各区县要按照加快推进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照年初批准的施工计划,结合工程实际进度,倒排工期,积极组织资金、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确保工程满负荷施工。从今年起,市局将按季度对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度向全市通报。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

一是整合资金。将“烟水”工程资金和饮水安全资金结合使用,同时整合以工代赈、扶贫等专项资金,统一规划,共同监督管理,共同验收。

二是积极引导群众筹资筹劳。采取“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等方式,尽量落实群众自筹资金。

(五)加强建后管理

一是加强饮水工程建后管理。按照“整乡推进”的方式,广泛推行黔江区“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工作程序。在编制实施方案和进行开工、完工“公示”中要明确建后管理方式和水价等内容。对现有农户自管、用水户协会管理和业主管理等模式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立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是深入推进落实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在病险水库项目审查、计划安排时,对管理单位的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审查,“三落实”情况差的,不予审查和安排资金。

(六)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和奖惩制度

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不支持”、“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竞标”为核心的竞争激励机制。对完成任务好的区县进行通报表彰,并调增年度投入。对弄虚作假(虚报)或连续2月完不成任务的区县在全市水利系统进行通报,调减年度计划及削减其它水利投入;连续3个月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七)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后重建工作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范文4

这次全省粮食收购、粮企改革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三项任务放在一个会议进行部署,主要考虑是:任务时间紧迫,市县参会的领导基本一致,精简会议的因素。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分析秋粮收购、粮企改革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形势,总结经验,明确任务,部署工作。下面,我就做好秋粮收购、推进粮企改革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全省粮食收购工作

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在全省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合力工作;在基层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艰苦奋斗、积极努力下,加之良好的气候条件,全省粮食总产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总产量可达570亿斤以上,再创历史最高水平。粮食丰收在握,能不能实现国家掌握更多粮源、企业搞好经营、农民增产增收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关键是搞好粮食收购工作。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搞好秋粮收购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需要。前一段时间,国际粮食价格持续攀升,一些国家出现了粮荒。近年来,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库存充裕,市场稳定,粮食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必须看到影响我国粮食的因素仍然很多,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还不稳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效供给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搞好粮食生产,实现粮食丰收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搞好粮食收购,使国家掌握更多的粮源,也是我们的重要责任。因此,我们*作为国家粮食资源大省,重要商品粮产区,要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全局观念,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粮食丰收的情况下,积极努力做好工作,使国家掌握更多粮源,尤其是今年7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更应该积极努力,把秋粮收购工作搞好。

二是搞好秋粮收购是企业搞好经营的客观要求。无论是粮食收储企业,还是加工企业,其生产经营都必须以粮为本,掌握足够的粮源,否则企业生产经营就会成为“无米之炊”。今年我省粮食获得特大丰收,而且粮食品质好,籽粒饱满,成熟度高,市场竞争力强,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了较好的物质基础。同时,国际市场粮源紧张,国内市场也处于紧平衡状态,产需存在一定缺口,这为企业搞好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国家出台了玉米、水稻、大豆临时储存和储备收购计划,政策性收购任务下达早,含金量高,对农民和企业都十分有利,尤其是中央财政兜底,农业发展银行全额保证收购贷款,我们必须把中央政策用足、用活、用好。

三是搞好秋粮收购是农民实现增产增收的重要保障。近些年,农民收入虽然增加较多,但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问题依然突出。如果不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破解这一难题,不仅农村市场很难启动,而且将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最近,省委将召开九届六次全会,研究部署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特别是将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做好各项工作。当前,搞好秋粮收购就是我们落实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农民增产增收的现实之举。这一点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把秋粮收购工作搞好,真正做到让农民满意。

搞好秋粮收购工作意义重大,任务光荣,要求较高。各地、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做到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具体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明确收购主体。按照国家要求,政策性粮食收购要选择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具有中央储备粮承储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有一定规模和库容量、仓房条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国有粮食企业。因此,省里确定中储粮*分公司、华粮、中粮、吉粮和省储备粮公司等中省直收购企业包括已确定和即将上划的粮库为主体,同时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作用。特别是中储粮*分公司责任重大,任务光荣,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吉粮集团和华粮、中粮、省储备粮公司也要早动手、早谋划、早准备,早入市,早收购,坚决完成收购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放宽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所有制限制,做好仓容的调整,抓紧时间维修,实行跨县集并烘干,搭建露天储粮设施,保证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分解指标计划。这次托市收购,国家共给我省下达玉米、稻谷和大豆临时储存64.2亿斤,其中玉米36亿斤,稻谷24亿斤,大豆4.2亿斤。省直有关部门在充分考虑各市县粮食产量商品量,合理布局,方便农民售粮的基础上,结合中央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的轮换、以销定购和加工企业的用粮需求,把稻谷和大豆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库点,共安排大豆收购库点16个,稻谷收购库点78个。各级政府和有关收购企业要按照省粮食局、中储粮*分公司、省农发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中央储备大豆收购计划的通知》(中储粮吉联[20*]162号)和《关于下达国家临时储存水稻收购计划的通知》(中储粮吉联[20*]163号)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好企业挂牌收购。对玉米指标分解也要尽快抓紧落实。从总量上看,第一批收购计划恐怕难以满足农民售粮需求,有关部门要早做准备,适时向国家申请追加收购计划,并积极向国家反映,帮助解决库房维修、跨县集并和烘干坐囤等费用不足问题。今年粮食收购恰逢我省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攻坚阶段,原有的收购库点有的正在收购,有的即将破产,有的正在重组,需要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尤其是省粮食局和中储粮*分公司系统一定要讲政治,讲大局,认真谋划,精心协调,周密组织,搞好网点布局,使指标任务在空间布局上合理安排。

三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今年的政策性粮食收购,是国家为保护农民利益,加强粮食市场调控,掌控调控粮源的重要举措。国家在制定收购价格时,从大局和长远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到农民利益,以略高于当前市场水平的价格收购政策性粮食。根据国家规定,玉米收购价格每市斤0.75元(国标二等),水稻每市斤0.93元(国标三等),大豆每市斤1.85元(国标三等),相邻等级差价0.02元/市斤。执行政策性收购任务的中省直收购企业,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安排下,一定做到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真实、准确计算入库干粮数量,及时、足额、现金兑付粮款,坚决禁止以任何形式克扣农民和压级压价行为,切实将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四要努力抓好市场粮食收购。从今年的收购形势看,虽然先收政策性粮,但抓好市场粮收购工作也刻不容缓,这方面工作也不能忽视,更不能放松。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和鼓励加工企业及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农民手中余粮。一是加强市场预测和信息服务。使加工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国家出台临时储存计划政策,目的是托市,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谷贱伤农。在国家政策主导下,市场收购价格将不会低于托市收购价格。因此,抓紧入市,按目前的市场价格收购农民手中余粮,将是明智选择。二是落实好运费补贴政策。为保护农民积极性,稳定东北粳稻价格,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对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到东北三省,按不低于最低收购价采购新粳稻(大米)给予运费补贴。在我省采购补贴标准:省间运输铁路直达的每市斤补贴0.03元;铁水联运、公水联运或公路直达运距超过500公里每市斤补贴0.*元;公路运输少于500公里的每市斤补贴0.03元,运费补贴期限为20*年1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对于国家出台的这一政策,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优质服务,把这项政策落实好。三是吸引外埠资金参与收购。要进一步加强与主销区的合作,按照不低于国家托市收购的价格,全面落实与云南、四川、福建、重庆、北京、上海和天津等省市签订的产销合同。通过委托收购、代购代销、联购联销、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吸引外埠资金参与粮食收购,做到以销定购,随购随销,规避经营风险。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省政府成立秋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我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福升、省粮食局局长祝业辉、中储粮*分公司总经理胥革非、省农发行副行长朱作安任副组长,省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厅、工商局、农发行、农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主管领导负总责,把粮食收购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中储粮*分公司要积极组织企业入市收购,农业发展银行要保证粮食收购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要本着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二、关于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自今年7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之后,特别是9月8日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后,各地对粮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截止10月15日,全省有23个市(县)改革方案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付诸实施,占市县总数的45%。其中,有9个市(县)主要改制形式是企业破产,已进入公告阶段,公告后进行资产拍卖;2个市(县)已签订了整体上划协议。有21个市县政府正在审议方案,占市县总数的41%。还有7个市县虽然没有确定改制形式,但清产核资、成本测算、资产评估等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据统计,在全省没有改制的643户企业中,准备上划的100户,占15.6%;计划资产重组的80户,占12.4%;计划产权出售的165户,占25.6%;准备破产的154户,占24%,其中法院已立案109户;还没有确定改制形式的144户,占22.4%。总体看,目前改革进展比较顺利,运行平稳。当前,从各地改革进展情况分析,突出的问题是:进度不平衡,改革进展快的市(县)已进入破产实施、拍卖、上划、重组等实质阶段。而慢的市(县)改革方案、改革形式还没确定,主要原因是:有的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抓的力度不够。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凡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抓法得力的地方,改革的进度就快,部门各项工作配合的就好,职工经济补偿金、拖欠费用、土地出让等难题解决的也比较好。比如:榆树、九台、农安、公主岭、梨树等粮食大县,地方政府决心大,推动改革的力度强,改制工作进展较快。凡是重视程度不够、抓的不紧、推动力不强的地方,改革的进度就慢,影响改革的问题就多。有的市县粮食局两年没有配备局长,改革没有进展;有的以怕影响稳定为借口,等待观望,不积极推进改革。全省上下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2004年以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构建粮食流通新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搞活企业、搞活流通、保护农民利益的重大决策,是对国家负责、对各级政府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农民负责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新体制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坚决做到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一要加快改革进度。现在距年底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已经到了攻坚破难的关键时期。市县政府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抓住关键,破解难题,加强领导,加快推进企业改革。省政府成立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督查工作组,分赴各地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坚决按照省政府21号文件精神,把企业改革完成情况作为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召开全省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要全力支持企业上划。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和韩长赋省长在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支持中央直属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资产重组。鼓励现有企业与中储粮、中粮、华粮、吉粮、省储备粮公司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实现新的发展。这是建立新型粮食购销体制的关键,是重中之重。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支持上划工作对执行和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和国家各项政策是紧密相连的,是国家宏观调控、掌握粮源的重要手段,也是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支持地方企业上划工作。要克服本位主义,加快上划重组步伐,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中储粮*分公司和省储备粮公司肩负着国家宏观调控任务的重要责任,是完成政策性粮食收购的主渠道,对他们选择上划的库点,各地要优先考虑,优先安排,优先审批,优先放行,不准设置障碍,制造阻力。同时,也要积极支持华粮、中粮和吉粮集团的上划问题,确保今年国家下达的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完成。

三要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历次改革,人的问题是最突出的问题。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目前,在全省企业改制前的两万职工中,已有近一万人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安置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还有一万人正在推进这项工作。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要依法办事,在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满足职工合理要求。上划、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在聘用职工时,优先聘用原企业职工;出售、破产的企业职工要按国家有关政策解除劳动关系,发给经济补偿金,交足社会统筹保险。同时,要广开就业门路,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各地一定要严肃认真地落实好各项政策,做好工作,坚决避免因政策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职工上访,尤其是群体上访,确保改革平稳推进,确保社会稳定大局。

四要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出让土地是企业资产变现、筹集改革成本的主要途径。据有的地方反映,在国有粮库公开竞价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短期内很难卖出去,各地要认真研究这个问题。要充分利用好土地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解决办法。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公告,扩大购买范围,尤其要结合招商引资,积极与省外联系,缩短资产变现的时间。对确实拍卖不出去的,由市县提供资料,省里面向全国统一组织竞价拍卖;如果还有剩余,由市县政府统一收储。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两点:一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坚决防止粮食基础设施受到损害,改变用途。这两点要求要作为全省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重要准则,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关,做到万无一失。

五要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一定要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政策,积极破解难题,加强情况沟通,及时反馈情况,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务求做到一手抓收购,一手抓改革,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推动秋粮收购工作,以秋粮收购工作的成果检验企业改革的成果。

三、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今年1月15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里就随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这项工作,成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通知》,对搞好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目前工作进展情况看:一是完成了全省病险水库的安全评价、鉴定及核查工作。全省列入国家规划的三类病险水库270座,已除险加固77座,其余193座列入了这次《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其中大型2座、中型30座、小型161座,工程总投资大约17亿元。二是投资计划分批下达,资金陆续到位。全省专项规划内的193座病险水库,计划分3年施工。目前已下达投资计划123座,累计下达投资7.86亿元。其中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的水库57座,20*年66座。其余70座2009年下达。从资金到位情况看,已累计到位资金5.7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49亿,地方配套1.3亿,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39%。三是工程建设有序展开。目前,已开工建设的水库94座,其中:大型1座、中型23座、小型70座,占专项规划水库总数的49%。已完成投资2.31亿元,累计完成综合工程量268.82万立方米。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的水库20座,其中:中型6座、小型14座。其余已下达的30座小型水库,正在进行方案审批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明年4月将全面开工建设。总结前段工作,主要特点是:一是大多数市县加强了组织领导,各项工作进度快,质量好;二是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确定了第一责任人;三是建立了制度,实行规范操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工作;四是加强工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整改。总体看,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展情况是好的,取得了良好开局和阶段性工作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从省水利厅近期稽查和检查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程建设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主要责任人对这项工作不过问,分管责任人推着抓,相关责任部门主动性不强,致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还没有摆上重要日程,造成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全省进度比较快的市县有:磐石、柳河、东丰、伊通、双辽、公主岭、榆树、通化县等,这些地方领导重视程度高,工作抓法得力,工程进度进展就快。而个别地方的工程建设严重滞后,辽源市杨木水库是两年工期,去年7月份下达的投资计划,由于个别问题解决不好,至今无法正常施工,难以按工期完成任务。舒兰市谢家店、南莲和五色沟水库是今年3月下达的投资计划,到现在不是没有开工,就是开工很晚,也很难按期完成。四平市铁东区塔山水库也开工很晚,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也很艰难。二是县(市、区)配套资金严重不足。截至昨天,省级配套资金已到位1.18亿元,占配套资金总数的35%;而县(市、区)级配套资金仅到位1034万元,占总数的3%。目前,全省有建设任务的37个县(市、区)中,东丰、梅河、榆树、公主岭、永吉、珲春、龙井、磐石、九台、柳河、桦甸、梨树、辉南、辽源、通化县等15个县(市、区)落实了部分配套资金,农安、德惠、双阳、舒兰、蛟河、船营、昌邑、龙潭、安图、敦化、双辽、伊通、铁东、洮南、长岭、乾安、扶余、东辽、临江、长白、抚松、八道江等22个县(市、区)还没有落实配套资金,已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三是有的工程建设管理行为不规范。项目法人等参建单位职责履行不好,个别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德惠和东辽还存在挤占国债资金支付建设管理费用问题,性质非常严重。上述问题如不引起足够重视,将影响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三年完成。因此,在下步工作中,全省各地,特别是有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抓紧抓好。

第一,要充分认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决心用三年时间,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从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村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我省是农业大省,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肩负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对此党和国家寄以厚望。今年7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讨论通过了《*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我们再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到600亿斤阶段性水平。应该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和做好工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是增产百亿斤粮食工程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将失去历史性机遇和负历史责任。同时,从我省实际情况看,病险水库数量多,安全隐患多,灾害损失重,投资强度大,工作责任大。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负起责任,下决心解决。另外,从三年完成任务的时间看,也非常紧迫,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工程量大,确保如期完成任务非常紧迫。希望各地本着对国家、对地方、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切实重视起来,务必抓紧抓好。

第二,要突出重点,努力解决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关键性问题。

一是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省级配套资金要足额到位,目前已安排了1.18亿元,其余部分也完全能够保障。县(市、区)配套资金,各地也要按省里的要求,千方百计解决好。目前,全省已有15个市县落实了部分配套资金,其中有的地方财政也相当困难,但问题解决的非常好,如东丰县和公主岭市,已经足额落实了配套资金,做得非常好。梅河口市和通化县也解决得非常好。实践证明,只要各级政府领导重视,千方百计积极努力,这个问题就可以较好解决。希望各地一定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千辛万苦解决好配套资金落实问题。

二是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09年全省所有规划内病险水库必须全部开工建设,2010年全面完工并验收。按照这一目标要求,从现在起还有2年零2个月,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异常艰巨。但这一目标决不动摇,三年完成任务必须如期实现。具体要求如下:(1)2007年下达计划的18座水库中,英额布等5座大中型水库,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明年主汛前完成验收;共青团等6座中型水库要在明年主汛前完成主体工程;白河等7座小型水库,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验收。(2)今年3月份下达计划的52座水库中,时家店等13座中型水库,要在明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10年主汛前完成验收;东沟等39座小型水库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明年主汛前完成验收。(3)今年6月份下达投资计划的53座小型水库,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开工,明年年底前完成验收。(4)尚未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的65座水库中,对于已经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57座小型水库,力争在年底前办理完开工手续,明年4月份开工建设,2010年主汛前完成验收;其它8座大中型水库尽快批复设计,争取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

三是要加强监管,保证项目建设安全运行。首先,要加强安全监管,保证工程建设。要把工程质量安全这条线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把“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到实处,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正确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安全度汛的关系,坚决杜绝垮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件。尚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运行,并严格控制运用。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日常巡视检查,规范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其次,要加强建设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确保中央资金全部用于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第三,要做好竣工验收。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做到完成一座、验收一座、发挥效益一座。今年7月份,省水利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对于列入今年上半年验收计划,但没有按期完成验收的11座水库,已暂停了项目主管部门其他项目的招标投标和开工审批,直至完成验收。今后,没有按计划完成验收的,都要按此办法给予限制,切实解决验收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2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高校正在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这引发了高校现行财务管理的重大变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现阶段建立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单一账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中诸多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遇到的主要问题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覆盖不够全面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使大多数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得到了规范,但也有部分部门未能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一些人认为国库集中支付使得财政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都收归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的资金在运用上的随意性受到限制,并且在分散支付条件下,各部门和单位的资金存入银行,可生息,使用资金时自主性强但改革后这些好处将不复存在,因此一些部门有抵触。这是集中支付制度不受支持的主要原因之一。

2.部分财务业务人员素质不过关

国库集中支付要求预算单位每月报出精准的用款计划,正确填写经济科目,因此对报账会计的要求更高,要求会计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目前教育系统还有部分报账会计没有从业资格证书,在报账过程中往往需要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指导,导致报账工作不能顺利完成。

3.资金运作方式受到限制

国库集中支付是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部门根据已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直接向指定给高校的零余额账户下达用款额度。实际上,财政部门拨给高校的只是一个用款额度,所有的资金都集中在国库单一账户中。因此,高校只有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额度的使用权,而没有资金的调度权。如某项支出的经费未纳入预算,或虽有预算但未编用款计划,则该项支出将无法得到经费保障。

4.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还有银行工作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设施不完善;财政部门有待相互更加协调等。

三、改进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的几点措施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运行方式的根本变革,但由于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不够完善,财务人员对相关的业务处理不是很熟悉,以及银行结算制度的限制等等。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1.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深化认识

预算单位部门要加大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使预算单位的相关人员特别是单位领导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识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作为财务人员要熟悉具体业务和相关政策、流程。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操作。让单位的财务人员熟悉国库集中支付政策,了解相关的操作程序,能够按照基本要求正确的进行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与以前相比工作量在很大程度上有所加大,并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在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方面都有所变化。这就要求预算单位会计人员不仅要了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应熟悉其操作流程与工作方法,同时在会计核算中要进行正确的反映,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国库支付工作,保证更加规范地使用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收支信息更加透明、完整、准确和及时,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降低运行成本的投入。

3.在会计集中核算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单位月度用款计划为控制中心,单位办理支付业务必须在用款计划指标内进行。单位每月在规定时间向财政厅报送用款计划,经厅内各有关业务处和国库处审定后送会计中心。会计中心资金部及时分单位在预算指标管理软件中登记月度用款计划,由各核算部在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结余数以内审核,并办理单位支付申请。

会计中心资金部根据当月各单位用款计划总额和集中支付专户实际支出进度,及时向国库处提出集中支付专户用款申请,国库处批准后直接将资金拨入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国库向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拨款次数不限,每次拨入金额根据实际支出进度确定。

单位发生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内资金支出或向下属单位拨付经费时,将有关凭证送会计中心核算部,核算部按规定进行审核后,在其用款计划指标以内同时填开零余额账户支付凭证和集中支付专户预算拨款凭证,一起送银行进行资金划转和支款。银行依据集中支付专户预算拨款凭证,先将资金转入单位零余额账户,再依据零余额账户支付凭证,将款付给收款人。

当发生支出退回和退票时,由核算部根据银行回单,于当日下班前填开零余额账户转账支票,将退回资金交回集中支付专户。资金部在收到银行收款通知后,相应冲减单位用款计划使用数。

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管理和各种银行支付票据的填开全部实行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用款计划指标在网上实行实时动态控制,单位随时可以看到本单位的最新用款计划结余情况。对超计划办理的支出,计算机拒绝保存。

四、完善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几项建议

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规范高校财务管理,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工作信息化进程。

1.加强高校的预算管理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打破了传统依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自主使用经费的财务管理格局,要求财政资金支出须经财政部门进行审批才能支付。因此,为使高校的正常运转得到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校内各预算单位在建立明细预算的基础上,根据预算编制用款计划,做到每月用款计划都心中有数,并准确、及时向校财务预算管理部门报送用款计划。校财务部门汇总各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全面、科学、准确地预测全年所可能发生的全部业务情况,并区分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和财政授权支付项目,申请充足的财政资金额度,杜绝无预算支出,提高财务预算的管理水平。

2.尽量形成统一的科目代码, 提高工作效率

高校在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会计科目及代码的设置应尽量同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系统相匹配,会计核算指标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进行控制。这样,高校财务管理系统会计科目代码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科目代码达到一致,财务预算指标也能一一对应,最终使这两套系统统一,既可以减少重复工作量,又能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率。另外,高校应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定期汇总科目编码操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使国库编码能更科学、更合理地适应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

3.加强会计人员轮岗培训, 提高其业务水平

各高校财务部门应不定期实行会计人员轮岗培训和业务交流,总结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探讨解决方法并达成共识,不断扩大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改变“一人负责一摊事务”,“自扫门前雪”的工作观念,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国库集中支付的原理和操作流程,国库集中支付人员也要参与到财务预算和会计核算工作之中。

4.加强网络建设, 提高支付效率

网络建设是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技术支撑,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必须建立一个能够与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日常支付信息系统兼容的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高校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提出支付申请,通过网络及时传输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并能在系统中自动反馈支付中心是否收到信息以及审核意见,缩短网络重复传输信息的时间,提高国库网络支付效率。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此外,要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管理,配备专门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的宽带网络和电脑,保证网络畅通。

5.加强校银合作, 试行银行垫付资金制度

为解决教职员工报销提取现金不方便这一问题,高校应加强与银行的联系。高校先从有贷款的商业银行基本账户中垫付资金给教职员工,在每日业务结束后,高校凭财政直接(授权)支付凭证由国库银行同商业银行结算,将资金划转至商业银行。这样可以保证财政结算账户的零余额和商业银行基本账户资金的正常运转,为教职员工开展日常经济业务提供方便,增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现实操作中的可行性。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范文6

在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上,主要作法是:

一、完善“一项”制度,实行资金县级报账

20*年,为方便基层,移民项目资金实行乡级报帐制,资金拨付流程为“县财政专户乡镇财政所乡村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环节多,资金运行不快捷、不通畅,同时也给乡村两级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开了方便之门。因此,20*年我们将乡级报账制改为县级报账制。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后,项目施工单位凭项目资金申请单、项目竣工验收单、项目资金报账单到县财政局报帐。项目资金报账单必须附有工程发票,并经村委会、乡镇财政所及移民办、县移民局审核。县财政局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后,将资金直拨项目施工单位账户,不仅简化了程序,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也有效防止了滞留、挤占、挪用或抵扣项目资金现象的发生。

二、依据“二个”规划,制定年度项目计划

规划是实施移民项目的前提,也是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是精心编制了“二个”扶持规划。20*年,以村为单元,以移民增长人数的资金规模为标准,按照“先生存,后发展”,及“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编制了“*县20*—2010年增长人口项目扶持规划”;以乡镇为单元,以省下达的资金规模为标准,结合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精心编制了*县库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切实制定好年度项目计划。后扶项目实行一年一申报,申报的年度项目无论是规模还是标准都严格控制在后扶规划范围内。20*年的项目计划,按照“突出库区、兼顾安置区和淹没区”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编制,实行全县统筹,着重解决水库移民的实际需要,适当用于覆盖库区移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同时,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办法与程序,建立项目库制度。所有申报项目都按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如:50万元以上项目要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参照行业规程规范编制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30—50万元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可合并为一个文件编报;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100万元以上项目报请省市有关部门审批,10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概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三、遵循“三个”原则,维护移民合法利益

在移民后扶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的工作中,严格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移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听取移民村组群众意见。项目确定须经绝大多数移民的同意和村委会认可。二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项目的投资建设规模实行分级审查、审批、评估、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全程监督原则。县移民局财政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效益评估,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四、抓好“四个”环节,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一是严格实行公开承包。建设规模较大的后扶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省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县级移民主管部门组织,实行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后扶项目实施质量负全责。一般项目的实施,作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议定、民主决策、公开承包,防止“暗箱操作”或领导干部“一言堂”。二是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后扶项目建设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建设前,项目实施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项目效益和违约责任等。三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乡两级成立项目监督检查专班,集中力量,常驻基层,对全县后扶项目逐村逐个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项目设计、偷工减料和不符合移民群众意愿的在建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实施。四是严格抓好项目验收。项目工程按计划完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项目工程竣工决算。50万元以上项目,须由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各乡镇政府先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县移民局、财政局负责抽查。项目竣工验收单除乡村两级组织签字盖章、县乡两级移民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外,还必须经当地移民代表签字认可。

五、落实“五项”措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一是实行专户管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全部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拨付,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完整;二是实行县级统发。将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纳入惠民资金县级统发范围,经审核无误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达承建商(或供应商)个人或单位;三是坚持监督检查。县财政、移民、监察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常规检查、定期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实地检查和督办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制止和纠正移民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擅自改变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移民资金的单位与个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开展项目审计。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基建决算审计制度和项目资金定期审计制度,切实保证了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的安全性与实效性、工程质量的标准性和工程造价的真实性;五是搞好项目公开。后扶项目的规划编制、实施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让移民代表参与,每一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在政(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同时,财政部门及时将整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接受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

六、出台“六个”文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出台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