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岗位工作计划范例6篇

新岗位工作计划

新岗位工作计划范文1

一、近期目标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处理事情时,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

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

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

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

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锤炼,做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提升政治素质:

一是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无论面临的情况多么复杂,要坚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保持清醒头脑。

二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了解时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各项方针政策动向,保持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要树立高尚的政治品格。做到眼界宽广、胸襟广阔、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坚持原则。提升业务能力:

一是提升写作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平时公文写作中的锻炼,注意办公室其他同志撰写材料的学习,能较好完成交办的新文件拟稿任务。

二是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加强说话训练,做到汇报工作准确、简洁、清楚。

三是提升办事能力。准确领会工作内容,勤于思考,能按照工作职责或领导交办事项要求,较好的完成任务。提升工作绩效:虚心听取领导、同志、部门等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优质的完成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能超额完成办公室下达的工作目标。

三、远期目标加强学习,确保思想上的先进和作风上的优良;加强锻炼,促进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的提高。服从组织、领导安排,善于思考、积极创新,能独立且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学习是历史使命,选择学习就是选择进步,忽视学习就是忽视进步,放弃学习就是放弃进步,要把学习作为终身任务和长期实践的行为,要通过学习达到“身强体健”。一方面要加强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改造主观世界,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学习贯彻的深入、深度和深化上下功夫,增强贯彻党的指导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办公室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守纪律、知程序、明内容、讲方法,学于用、知与行、说与做的统一。

2、踏实工作。只有踏实工作,才能创造业绩,只有艰苦奋斗,工作才会不是一句空话。坚持“两个务必”是一个党员的根本作风,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艰苦奋斗,都要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不论什么时候都应以饱满的热情,充沛的干劲,投入工作中,切切实实履好职,认认真真服好务。

新岗位工作计划范文2

一、近期目标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处理事情时,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

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锤炼,做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政治素质:一是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无论面临的情况多么复杂,要坚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保持清醒头脑。二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了解时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各项方针政策动向,保持工作的主动性。三是要树立高尚的政治品格。做到眼界宽广、胸襟广阔、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坚持原则。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提升写作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平时公文写作中的锻炼,注意办公室其他同志撰写材料的学习,能较好完成交办的新文件拟稿任务。二是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加强说话训练,做到汇报工作准确、简洁、清楚。三是提升办事能力。准确领会工作内容,勤于思考,能按照工作职责或领导交办事项要求,较好的完成任务。

提升工作绩效:虚心听取领导、同志、部门等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优质的完成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能超额完成办公室下达的工作目标。

三、远期目标

加强学习,确保思想上的先进和作风上的优良;加强锻炼,促进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的提高。服从组织、领导安排,善于思考、积极创新,能独立且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学习是历史使命,选择学习就是选择进步,忽视学习就是忽视进步,放弃学习就是放弃进步,要把学习作为终身任务和长期实践的行为,要通过学习达到“身强体健”。一方面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改造主观世界,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学习贯彻的深入、深度和深化上下功夫,增强贯彻党的指导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办公室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守纪律、知程序、明内容、讲方法,学于用、知与行、说与做的统一。

2、踏实工作。只有踏实工作,才能创造业绩,只有艰苦奋斗,工作才会不是一句空话。坚持“两个务必”是一个党员的根本作风,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艰苦奋斗,都要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不论什么时候都应以饱满的热情,充沛的干劲,投入工作中,切切实实履好职,认认真真服好务。

3、善于调研。调研是保证自己头脑清醒,认识超前,工作进步的有效途径。在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自己应合理安排,抽出时间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从不同的途径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要善于调研,乐于调研,通过调研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加强自己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方方面面工作的熟悉,提高处理工作的能力。

4、勇于创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事业发展的动力;创新,使人始终充满活力与朝气。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方针政策、规章法纪、制度程序范围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更应在工作方法等方面积极作出新的探索,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新岗位工作计划范文3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辖区内 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日益增多,这类人群在我们幸福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也有一定比例,这些职工中育龄人员特别是育龄妇女的比重较大,流动频繁,给我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认真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成为我办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紧迫任务。现根据区计生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下岗”已成为一个涉及众多企业和职工的敏感的话题。面对下岗现象的出现,下岗人员的增多,如何实现再就业成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此人们提出了各种解决办法。对下岗职工进行职业指导。由于职业指导工作刚刚起步,职业指导人员在工作中难免存在一定盲目性。为了更清晰地把握住下岗职工的心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下岗职工尽快顺利地实现再就业,西城区再就业指导中心与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对150名下岗职工进行了再就业心态调查。 一、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义。 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树立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的必然选择。搞好这项工作对于逐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应尽的责任。各社区、各驻办单位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从维护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关心和支持下岗、失业职工,积极探索把下岗、失业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与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社区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下岗职工解决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稳步向前推进。 二、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综合服务站为载体,以满足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机制,率先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分层推进,注意总结、推广不同社区工作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引向深入;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先点后面,制定分阶段的目标与任务,逐步实施;要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制约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关键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创造具有社区特色的工作路子;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维护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1、企业破产、倒闭的,原企业要做好育龄妇女计生档案的移交工作,对没有被分流安置的职工,由负责清产的部门将其计生档案移交户籍地社区管理。 2、对与原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其计划生育工作由原企业为主管理,户籍地社区积极配合。a.社区要单独建立并健全下岗失业职工计生管理帐、卡、册,使其达到“三清两相符”。“三清”即时间清、家庭住址清、节育措施清;“两相符”即帐、卡、册相符,册与实际情况相符。b.在职工下岗时,企业要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对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好可靠节育措施。c.职工下岗后,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向其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以便户籍地街道协助做好工作,实行“双向管理”。d.企业要落实管理人员与下岗职工保持经常联系,并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和下岗职工回单位见面制度。要负责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对下岗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进行一年一至两次的查孕查环,对无法返回单位的下岗职工,要求每半年一次将计生部门孕环情况检查证明寄回单位。e.下岗职工托管期满或重新找到工作的应及时办理其计生档案移交手续。对未办移交手续的企业,其下岗职工出现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原企业应承担责任。 3、对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职工,原企业要及时将她们的计划生育档案连同本人档案移交其户籍地社区管理。a.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原企业必须负责做好查孕查环工作,已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造成计划外出生的,仍追究原单位责任。b.失业育龄妇女一经离开原单位,原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在收到联系单后,应对该育龄妇女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列入居委会无业居民日常计划生育管理范围。c.乡镇(街道)计生办、村(居民会)应负责做好失业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服务。 4、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其计划生育分别由原企业及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移交新单位负责管理。a.下岗、失业职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由新单位按正式职工纳入管理。原单位、原户籍地乡镇(街道)应在一个月内做好其计划生育档案的移交工作。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要及时将失业职工再就业情况通报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b.未办理正式招工手续而被临时招用的下岗、失业职工,其计划生育仍分别由原单位及户籍地负责管理,但用工单位有责任协助管理。c.临时用工单位协助管理的重点是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用工单位若协助管理不力,导致该育龄妇女在用工期间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要同时追究临时用工单位责任。 5、要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加强服务,保障下岗、失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a.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原企业要负责落实他们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下岗职工实行绝育、放环或因节育失效而采取补救措施的,其手术费、医药费由企业报销,在规定的假内,工资、奖金照发。妇女在按计划怀孕和哺乳期期间一般不予下岗。b.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须一次性处理和兑现好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确实无法兑现的,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户籍地乡镇、街道或县(市)、区财政承担落实。其失业后未实现再就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含查孕查环费用)由户籍地乡镇、街道承担。c.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且已成为新单位正式职工的,其计划生育费用由新单位承担。d.下岗、失业职工被临时招用三个月及以上的,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期间,其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由现用工单位负责。e.已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下岗、失业职工,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根据国家计生委办公厅〔1987〕161号文件精神,是下岗职工的,由原单位发放;是失业职工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在个体工商管理费中列支。 计划生育部门要把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帮助解决他们的再就业结合起来,主动为下岗育龄职工排忧解难。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优先安置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下岗职工。要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阵地,组织下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并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信息和服务。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优势,积极兴办第三产业,直接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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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岗位工作计划范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2006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3.“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4.“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

5.事权不变,创新机制。“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纳入“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6.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牵头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设岗位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订实施“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精心组织实施。受援县(市)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

7.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1个县(市)安排100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5人。

8.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9.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计划”的实施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2006年拟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教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精心选择部分教师紧缺、工作基础好的“两基”攻坚县作为试点县,并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2007年至2010年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生数量变动情况,每年另行确定招聘人数。中央财政视实际招聘人数据实核定经费。

四、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

10.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12.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3.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政策和措施。

14.“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5.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16.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订具体可行办法,将“计划”的实施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其他有关事宜

17.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18.各受援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新岗位工作计划范文5

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3.“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4.“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

5.事权不变,创新机制。“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纳入“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6.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牵头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设岗位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订实施“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精心组织实施。受援县(市)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

7.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个县(市)安排×××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人。

8.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左右的县城学校。

9.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计划”的实施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年拟安排2-×××万个特设岗位教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精心选择部分教师紧缺、工作基础好的“两基”攻坚县作为试点县,并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年至**年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生数量变动情况,每年另行确定招聘人数。中央财政视实际招聘人数据实核定经费。

四、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

10.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12.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3.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政策和措施。

14.“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5.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16.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订具体可行办法,将“计划”的实施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其他有关事宜

17.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18.各受援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新岗位工作计划范文6

血站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机构。[1]血站采供血业务链中的血液采集、血液成分制备、血液供应等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有机结合的整体。相关人员只有系统掌握采供血业务链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才能更有效的保证血液的安全、及时、有效,更好的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因此血站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人员轮岗制度,培养复合型、系统性人才是十分必要的。

1 轮岗概述

轮岗(job rotation)就是岗位轮换,一般在区域内或系统内进行,同级别干部或同专业人员按惯例轮换岗位,尤其是热点岗位。

轮岗是培养、锻炼人员,提高员工素质的好办法,血站人力资源部门应把轮岗作为重要的管理手段进行系统规划实施,主动制定轮岗计划、打造支撑体系,保证轮岗达到预期目标。

2 血站实行轮岗制度的必要性

2.1 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有效的轮岗能使血站的相关人员全面掌握献血服务,血液制备,血液隔离与放行,血液保存、发放与运输、收回及血液库存管理等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与此相关的专业技能;能强化工作人员的沟通能力,便于涉血知识、经验的学习、交流;增强对不同环境的适应能力,扩大视野,扩展业务知识面的宽度,增加重点问题的研究深度。

2.2 有效激励,调整员工的工作情绪。

血站内部实行横向调动的内部轮岗、转岗制,员工可以轮换到更有前景或是更具有吸引力的岗位上;可以得到对职业生涯更有帮助的培训机会;可以从不同的工作经历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从而获得工作的新鲜感和挑战性,克服疲钝倾向,进而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创新精神和工作效率。

2.3 融通人际关系,转变部门工作作风。

血液采集、制备、血液供应等一切部门都是以“血液质量”为核心开展工作的,都在为持续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血液共同努力。通过轮岗让员工亲身体验其他部门的工作后,才能站在“血液安全、生命安全”的角度上认识、解决问题,才能转变工作态度,形成换位思考,更多的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能促进部门沟通,增强合作精神,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3 轮岗制度的实施要点

3.1 轮岗实施之前应制定合法、完整的岗位作业指导书及相关的操作规程,轮转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要求,这是关键《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整的岗位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程;血站轮岗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岗位执业资格的规定;必须接受血液安全和业务岗位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并领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1];必须符合《血站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资质要求》[2]

3.2 轮岗的对象侧重于新职工轮岗实习和培养复合型、系统性职工的需要,这是重点

新职工在就职训练结束后,让其在符合要求的各个岗位上轮流工作一定时期,亲身体验各个不同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以后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打好基础。经过这样的岗位轮换(每一岗位结束时都应有考评评语),血站对新职工的适应性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可以更好地确定他们的正式工作岗位。

同时,员工在部门间的横向移动,可以开阔眼界,全面了解涉血知识,并且与单位内各部门的同事有更广泛的交往接触。在取得多种技能的同时可以提高员工对业务工作的全面了解能力和对全局性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3],有利于人才的发掘和培养。

3.3 轮岗部门要服从大局、相互配合,坚决杜绝小集团主义和部门之间的恶性人才竞争,这是基础

转出部门要转变观念,要认识到有效的岗位轮转,可以增加新生力量,引入新鲜的血液,引入创新的思想;可以促进部门与部门之间良好沟通。 同时要强化培训、学习,建立健全的关键岗位继任体系。储备接班人。

转入部门要保持平常心,对轮岗员工建立科学系统的入职程序和培训计划,包括对部门文化、部门同事、部门专业内容以及部门行事风格的介绍。同时要关注轮岗者的工作表现,指导和帮助轮岗者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其尽快熟悉新环境、新工作、新要求,进而融入新团队,促成轮岗的真正成功。

3.4 轮岗要系统组织,长远规划,有效实施,这是基本原则和要求

(1)统筹、系统安排轮岗:制定轮岗计划,明确轮岗的时间、轮岗目标、考核标准、轮岗风险评估及轮岗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轮岗工作路线图,确定岗位轮换机会及对应人选计划/轮岗工作沟通计划/制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岗位交接及岗前培训/定期轮岗效果调查评估等;要事前对当事人的发展能力进行综合判断,以做好人员及岗位匹配安排,同时要制定配套体系,以保证个人能力与岗位要求能有效地过渡、结合[4]。

(2)要与轮岗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意见或建议以及当事人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向轮岗人员阐述轮岗工作计划,表明此次轮岗的目的。

(3)做好轮岗前的业务交接工作,确保各项资源完全移交、确保各项进展中工作接收者清楚了解;同时制定帮扶计划,推行“模板规程”,做好轮岗培训,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4 轮岗制度的实践

为保障职工权益,提高工作绩效,我站自2008年起,在主要专业技术岗位和部分行政服务岗位试行了人员轮岗制度(表1),尝试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新概念,新方法,实现用人机制的突破,在凸显个人潜力,维护员工利益的同时,统筹血站人力资源,用人所长、人尽其能,提高了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的保证了临床用血的需要。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轮岗制度是一项能调动员工积极性,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本站配套、完善了轮岗制度实施办法、轮岗工作路线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修订了各岗位的岗位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促进了轮岗制度的有效实施,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

5 总结与体会

血站在一定范围实行有效的轮岗制度,合理分配、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凸显了员工技能优势,增强了员工的自信心和成就感,进一步发挥了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血站人才效能的发挥;促使员工树立全局观念,加强部门沟通,增强协作精神,促进和谐血站的构建;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了血站各项业务工作和质量工作的快速发展,有效地增强了血液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2005-11-1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200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