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例6篇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1

一、增减挂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和主要依据

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出发点,满足各类建设用地、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充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潜力,促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

(二)工作目的。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建设用地指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主要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69号)、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发[]79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国土资发[]168号)、省国土资源厅《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鲁国土发[]111号)和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济农建改组发[]3号)。

二、增减挂钩工作的基本原则

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坚持依法自愿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作、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要求,严格管理。挂钩周转指标从项目区整体审批至指标归还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一)符合规划的原则。增减挂钩项目区的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镇村体系规划,与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二)城镇建设用地相挂钩,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

(三)以点带面,群众自愿的原则。增减挂钩工作应在街、镇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资源有优势的街镇、村开始,不搞违背群众意愿的大拆大建,妥善安置好农民生产生活,做到建一批、拆一批、复垦一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市规划局直属第三分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投融资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挂钩办),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各项目实施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所涉及的村书记、主任具体负责,主要抓好项目实施中的宣传、协调、纠纷处理等问题,负责拆旧区的拆旧工作和拆旧区所在村复垦前土地权属登记以及复垦后土地的分配与承包问题,确保项目有组织地实施。

四、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

1、挂钩项目区的设置。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设置要与城乡统筹、农村住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结合。挂钩拆旧区选点要以居民点整体搬迁、集中连片整理为主,且不准在新一轮规划的建设预留区作为挂钩拆旧区(置换复垦区),挂钩区拆旧整理的农村居民点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70%,条件成熟的项目区所在街、镇分别向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区国土分局提出申请,按照先安置再拆迁后复垦的原则进行,并完善以下有关资料:

(1)市、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村庄改造建设项目总体策划方案的批复;

(2)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村庄改造用地审核意见;

(3)市、区发改委出具村庄改造项目核准文件;

(4)村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

(5)村庄改造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6)村庄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文件;

(7)安置区单体设计与施工图纸;

(8)其他提报的材料。

2、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区国土分局依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区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根据省、市有关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确定全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与建新项目区的规模、范围和布局,聘请专业技术队伍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并按程序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报省政府批准项目区规划。

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的内容和材料:

(1)项目区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区的人口、户数、面积、自然地理概况、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利用规划情况等;

(2)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可行性,并确定拆旧地块的规模范围位置,确定建新地块的规模范围位置;

(3)制定项目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与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4)拆旧区权属证明及权属汇总表;

(5)提出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计划;

(6)提出建新地块的土地使用安排;

(7)资金来源保障证明;

(8)安置方案;

(9)区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点撤并、改造及相关方案的文件;

(10)相关听证会纪要与签到表;

(11)区人民政府关于归还周转指标的承诺书;

(12)区国土分局、街镇与村签署的复垦协议书;

(13)涉及拆迁的需提供被拆迁对象(村民或原用地单位)签署的意见;

(14)拆旧地块的实施前的现状影像资料;

(15)项目区(包括拆旧地块与建新地块)位置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6)拆旧地块勘测定界图(比例尺一般不小于1:2000);

(17)拆旧地块实施规划图(比例尺一般不小于1:2000);

(18)建新地块勘测定界图(比例尺一般不小于1:2000)。

3、项目审核。区挂钩办对项目区设置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并对项目区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4、拆旧区复垦规划设计和预算。根据项目区实施规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好拆旧区复垦规划设计及预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设计和预算已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5、实施复垦区工程招投标。区国土分局会同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委等部门,依据规划设计和工程预算,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

(二)施工阶段

1、项目区实施的街、镇负责做好拆旧地块的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土地权属登记,拆旧房屋的丈量、补偿费的计算等;

2、实行工程规范管理,拆旧区地块整理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应当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合同制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验收阶段

在强化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规范项目管理的同时,严格按照《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落实地块实施前后的影像对比、新增耕地面积的勘测和质量检测。区国土分局根据项目区实施单位提出的申请,组织开展项目区竣工验收,自查合格的,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初验申请,市国土资源局初验合格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验收申请,由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终验。

(四)土地权属调整

相关街、镇及村在规划整理前进行统一权属登记,并收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项目区新增耕地所有权属归项目区所在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可以采取公开发包的形式承包给最合适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由村集体重新发包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五、资金来源

1、财政拨款,主要是财政部门预留专项资金,用于城镇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建新和复垦;

2、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除统筹安排当地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公益事业和村镇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外,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区政府在区内统一调配,实行有偿调剂。供求双方签订用地指标有偿使用合同,有偿调剂费用原则上按20万元/亩;

3、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

4、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六、资金管理和使用

(一)城镇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遵循“政府筹资、财政监管、项目运作、区域平衡、封闭运行”的总原则;

2、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原则。项目法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

3、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原则。所有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由区财政部门实行专户储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核算拆旧区项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城镇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

1、拆旧区项目资金的管理,由区国土分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总预算。预算方案必须根据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项目投资预算,由区国土分局会同财政部门对预算共同审核,编制资金预算,制定资金拨付方案。由区财政部门根据资金预算将资金分期拨付到具体项目承担的街、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拆迁补偿等方面。

项目实施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资金拨付程序,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和项目实施的进度从专户分期拨付。资金拨付应有工程监理出具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意见。

指标使用单位将有偿调剂费直接拨付区财政指定帐户,专款用于挂钩项目区的农房建设、拆迁安置、土地复垦和综合整治。然后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区财政部门与供求双方签订用地指标有偿使用的四方合同,区财政部门先拨付合同总额的50%给指标提供者作为启动资金,复垦验收后再拨付合同总额的50%。指标调剂费用计入使用者土地熟化成本。

七、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保障措施

1、区挂钩办负责对增减挂钩项目区按季度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备查,以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区挂钩办应按照项目区实施规划确定的时间计划和工程设计标准,每月对项目区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挂钩项目区批准后,对于未按照批准的实施规划开展工作的,或检查不合格的,区政府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予以全区通报,对确不能开展挂钩工作的由区财政部门扣回先期拨付资金;相应限制下一期周转指标的使用。

对于擅自扩大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的街、镇,停止该街、镇的增减挂钩工作,并由区财政部门扣回先期拨付资金。

3、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并采取相应措施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完成任务。对发现有截留、挪用和挤占挂钩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2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和品位为目的,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集中相关部门力量,组成多元化投资主体,用5年时间,将该区域整治建设成为能够充分体现城市特色、自然生态平衡发展、有一定影响和空间富有个性的显山、清水、观城、见绿的“山、水、城、林”于一体、生活和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城市新景观,最终实现“改造一片旧城、挖掘一片资源,创造一片效益,享受一片环境”的目标。

二、基本思路

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难点多、热点多,为此,应坚持两个先行、三个支撑、两个贯穿始终。两个先行,即规划先行,要抓紧高标准一次性规划,分步分期实施,确保整治、建设有序进行;舆论先行,要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进行造势、强势,为拆违、拆迁、建设有效推进,营造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三个支撑,即方案支撑,为使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更具操作性并能真正落到实处,各区和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成配套性的工作方案;组织支撑,各区要分别设立与市组织机构相应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一个班子、一支队伍、一套工作计划;政策支撑,对该区域拆迁政策的研究,要“瞻前顾后”,既要考虑全市拆迁政策的连续性、平衡性,又要考虑从实际出发,具有操作性。两个贯彻始终,即宣传贯彻始终,维稳贯穿始终。

三、主要任务

重点治理及周边环境,新建防洪堤坝(含堤顶5米防汛通道)和沿堤40米绿化带。实施塘内清淤排污,提高大塘防洪排涝能力;改造开发大塘周边的旧城地块,完善该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开放塘中小岛公园。具体范围为:朝阳路以西,涂山路以南,公园以东,钓鱼台五巷以北(见城市规划局图)。工程占地204亩(以实测为准),其中:房地产开发1252.3亩(含A区126亩),水利用地121亩,公共绿地140亩,中心岛绿地200亩,市政道路用地200亩,大塘水面1亩。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司作为项目运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开发项目。负责旧城的土地开发与整理,中小学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实施,作为国有土地拆迁区域的拆迁人,负责开发净地的拆迁、征地费用,土地挂牌出让收益属城司所有。负责区域内市政道路、园林景观的建设。土地出让按“以净地出让为主、毛地出让为辅”的原则进行。同时,负责农民拆迁还原房建设。本年度计划建设5万平方米,并将宋滩还原小区安排4万平方米用于大塘拆迁还原。

(二)市建委负责区域内市政道路、城市污水管网、园林景观三部分建设任务,投资来源为城建维护费及世行贷款。

(三)市水利局负责大塘清淤、建设新的防洪堤坝及沿堤40米内道路、绿化等工程建设,该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由水利局利用水利基金、河道维护费及融资解决。

(四)市教育局负责项目范围内中小学新建、扩建改造的前期工作,并在完成后交由城司组织实施。投资来源为教育附加费。

(五)禹会区、蚌山区、高新区负责各自区域拆违、拆迁和拆迁安置的组织实施和、维稳工作,并督促、协调、积极推进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拆违、拆迁工作。

(六)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整治建设规划的选址和设计方案审查、审批工作,并配合各投资主体做好规划设计的编制工作。

(七)市房管局负责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报批资料的审核把关、颁发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等相关工作。

(八)市国土局负责办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有关手续及代拟征地公告,委托蚌山区、高新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市城司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上城市居民拆迁的报批手续,并与禹会区拆迁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

(九)市行政执法局全力配合做好新生违法建筑的防控,配合辖区政府适时组织强拆工作。

(十)市公安局负责成立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治安办公室,处理日常治安工作,对拆违、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打击。负责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处伪造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拆迁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及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十二)市工商局负责对已确定拆除的违建中的经营者停发营业执照,对已发出的要及时做好变更登记。

(十三)市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对已确定拆除的违建,在超过限定的自拆期限后,实施停电停水。

(十四)市局负责拆违、拆迁过程中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实施步骤

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从年月开始到年月结束,共5年时间。大体用2年时间对环境进行整治、建设;用3年时间对周边区域旧城进行改造。前2年大塘环境整治区域内拆违、拆迁工作,具体分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强化宣传;集中力量、实施动迁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年月—月)

各区对所辖已确定的B、C、D区域违法建筑和居民房屋等要进一步调查,掌握情况、汇总资料、研究问题,由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同时,各区分别制定完成《环境整治的拆违、拆迁实施方案》、《环境整治的、维稳方案》;市国土局制定完成《环境整治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拆迁主体和拆迁区域政府共同制定完成《环境整治的拆迁、安置方案》;市建委制定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方案》、《环境整治的道路、园林景观建设方案》;市水利局制定完成《清淤方案》、《岸线整治方案》;市城司在筹措拆迁补偿资金到位的同时,制定完成《环境整治拆迁地块出让方案》。

(二)建立组织、强化宣传阶段

各区成立相应的组织,确定专人、抽调专门力量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的任务。要强化宣传,形成单位宣传、社会宣传、媒体宣传,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造势、强势,以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有拆违、拆迁任务的单位要利用墙报、板报、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各区要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在拆违、拆迁区域内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组织宣传车、致居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新闻媒体要适时组织背景报道、追踪报道、深层次报道,努力在区域内形成拆违、拆迁的强大声势和执法氛围。

(三)集中力量,实施动迁阶段

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分期分批、滚动推进”的工作思路,B、C、D区域,拆违、拆迁并举,以拆违促拆迁、以拆违推拆迁。各区根据各自的任务,按照先机关、后单位,先干部、后群众的工作方法,全面强力推进拆违工作。对企业单位的拆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在限定的时间内实施动迁。被拆迁人有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实行责任包干,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与被拆迁人谈话、动员,限期拆迁。

六、组织领导

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

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并主持日常工作,任副主任。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征地拆迁复核并及时研究和处理遇到的相关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工作保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系统工作网络。按照责任明晰,协调配合的原则,各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并明确具体分工、具体任务、具体计划、完成时间、工作标准,要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层层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该项工作积极有效推进。

(二)宣传舆论保障。宣传工作是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平稳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的深入,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要将各种形式的宣传舆论贯穿整个整治的始终,把握节奏,达到宣传有力,氛围浓厚,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社会稳定保障。明确一个责任制,建立两个网络,制定一个预案,从而保证该项工作的社会稳定。一个责任制是:按照“以区为主、单位负责、责任共担”的原则,层层抓好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实。两个网络是:建立接待网络,由市、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做上访群众接待和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建立市、区、街(乡)、居委会四级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努力将拆违、拆迁工作中的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之中。一个预案是:公安部门制定维护该区域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坚决依法处置在拆违、拆迁工作中的个别煽动闹事和过激行为的人。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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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度工作总结

2007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总体部署的一年。2007年也是十一届市政协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本年度的工作关系重大。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文史学习委员会按照叶金生主席关于工作要“高起点、高效率、高水平,有激情”的要求,在上一届工作的基础上,调研工作更为扎实,履行职能更注重成效,学习工作跃上新台阶,文史资料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专门委员会的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全年共开展专题调研8项,撰写调研报告和大会发言材料8篇,组织委员视察活动15次,组织政协委员报告会4次,组织新委员学习培训班2期,按时编辑出版《武汉文史资料》12期计120万字,《学习参考资料》6期计36万字,专委会全体委员共撰写提案92个,反映社情民意6篇,提供政协信息26条,拍摄政协论坛两期,参与编辑《议政与建言》两期,圆满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2007年,专门委员会的文史工作受到全国政协的好评并获奖,还获得政协论坛优秀协办单位的荣誉,所辖文史学习工作处荣获市政协机关最佳文明处室称号。

(一)坚持统战和“三亲”特色,进一步提高文史资料工作水平

文史资料工作是政协一项具有统战特色和“三亲”史料特征的基础性工作。贾庆林主席在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加强文史资料工作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2007年的文史资料工作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又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

我市政协文史工作受到全国政协好评。本年度,参加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西南中南地区文史工作协作研讨会、全国部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协作研讨会,在三次会议上均作大会交流发言。题为《开展协作是做好新形势下文史工作的有效方法》的大会交流发言受到普遍好评。在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上,我市和西安市作为副省级市政协作大会交流发言。编辑出版的《你我的往事——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武汉人的生活》一书在全国政协组织的有近120部作品参评的优秀文史资料图书评奖中,我市是获取一等奖的10个单位中唯一一个副省级城市政协。

2007年春节前夕召开《武汉文史资料》顾问迎春座谈会,增聘文史专家涂文学同志为刊物顾问,听取对如何进一步办好《武汉文史资料》,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的意见建议。

继续与《长江日报》“城周刊”合办“名人故居行”专栏,8月份后开始合办“江城文化名人馆”专栏。

全年征集史料500余篇,约240万字。

编辑出版2007年1——12期《武汉文史资料》。刊物在稿件质量稳步提高的基础上,对封面设计和封

二、

三、四的内容编排上作出改动,受到读者的好评。

召开三次市区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征求年度工作意见,交流工作,部署老字号重点调研课题,传达贯彻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和省政协文史工作会议精神。

全年共接待兄弟城市政协领导和文史学习委员会同志8批134人次,开展了交流和学习活动。

(二)坚持开展深入专题调研,努力提高履行职能建言献策质量

按照抓住热点、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和注重实效的要求,2007年度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能的各方面活动有条不紊地展开。政协常委会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重点调研课题是市政协领导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经过认真研究后确定的重要课题。所以常委会协商议题和市政协重点调研课题关系全面工作,涉及的内容重要,对调研工作的要求高。2007年,专门委员会把围绕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城市发展“软实力”的常委会协商议题和市政协重点调研课题开展调研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安排和组织实施。

1、围绕市政协常委会的协商议题和重点调研课题开展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确定的协商议题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这次常委会是本届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次常委会。为此,李传德、邹国林副主席带领委员视察中山舰旅游区规划与建设工作,听取市有关部门、地产集团和江夏区的汇报,实地查看工地现场,参加视察的委员发表意见建议。专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委员还专门到市文化局听取盘龙城遗址的规划保护工作情况介绍。在对这两个重大项目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进一步加快我市文物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步伐的意见建议》的调研报告,陆永初主任在3月30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上作了大会发言。

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我市发展“软实力”既是今年市政协的重点调研课题,又是市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的协商议题。按照李传德副主席关于文史学习委员会在这次调研工作中要有所作为的要求,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对调研工作作了认真安排和精心组织,并邀请有关区政协和专家学者参加。根据市政协办公厅的统一部署,专门委员会承担了加快传媒文化产业发展、保护和振兴老字号、文学作品的生产与延伸产业链、民俗文化保护与利用、书画(收藏)品市场发展、加快社区文化建设、促进吉庆街街头文化健康发展等7项子课题的调研任务。7项子课题中,加快传媒文化产业发展和保护振兴老字号是重点,老字号调研还采取市区政协联动的方式,请江岸、江汉、汉阳、硚口、武昌等中心城区政协参加。在另5项调研工作全面铺开的同时,专门委员会集中时间和人力重点开展了加快传媒文化产业发展和保护振兴老字号的调研工作。自5月份以来,调研专班在叶金生主席,杨付华、李传德、邹国林副主席带领下先后听取了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长江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市出版集团、长江网、市商务局的情况汇报,然后就保护和振兴老字号问题深入到江岸、江汉、硚口、武昌等区,召开有区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老字号企业负责人和传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还实地考察了部分老字号企业。在专门委员会的统一协调安排下,整个调研工作历时半年,于11月中旬顺利结束。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后,又组织召开3次有调研活动牵头人和调研报告执笔人参加的主任会议专门讨论修改调研报告,7篇调研报告均数易其稿,有的修改达5~6次。调研报告均书面提交市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其中余熙、国洪河委员,解家麟副主任,《武汉文史资料》顾问董宏猷在12月25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上分别就加快传媒文化产业发展、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保护振兴老字号、延伸文学作品产业链等文化建设问题作大会发言。

2、开展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的视察

全年,在叶金生主席,李传德、邹国林副主席带领下共开展了6次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的视察。由于准备工作认真,视察项目重大,视察后及时以社情民意反映问题和困难,所以,视察活动有影响,富有成效。视察的项目和景点主要有中共“五大”会议旧址纪念馆建设工程、同志旧居、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纪念馆、新洲问津书院、古德寺、江岸清真寺、汉阳地区近代工业遗产和汉阳铁厂与张之洞博物馆、卓刀泉寺和同志旧居等。

建国前,中国共产党召开了7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7年4月在武汉召开的中共“五大”是在中国革命处于紧急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为挽救党和革命作出巨大贡献。在中央党史研究室和省市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市政府实施了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旧址建设工程。在中共“五大”会议召开80周年的4月26日,叶金生主席、李传德副主席带领政协委员视察旧址建设工程。

视察除了让政协委员了解有关工作、发表意见建议外,还及时组织委员结合视察了解的情况撰写社情民意,帮助有关单位解决困难。如视察古德寺后,通过社情民意反映该寺因被武汉照相机厂长期占用土地形成的环境问题,经市领导作出具体批示意见后,在江岸区、市民宗委、市佛协、古德寺和企业协调一致的努力下,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视察问津书院、汉阳铁厂与张之洞博物馆、卓刀泉寺等单位后,通过反映社情民意这一重要渠道,使得这些单位的困难和问题或引起领导的重视,或正得到解决。3、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开展研讨活动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优势,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保护工作开展研讨活动,是文史学习委员会开展参政议政的一个有效方法。“名人故居”是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也是全国政协部署的文史资料征集选题。今年与《长江日报》文艺副刊部在开展“名人故居”征文的基础上,联合主办并邀请专家学者参加以“名人资源与城市魅力”为题的专家座谈会,探讨发掘名人资源以增强城市独特个性的问题。

除上述三方面工作外,本年度专门委员会其他参政议政工作主要有:在《长江日报》“议政与建言”专栏刊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五大问题制约红色旅游发展”两期专版;组织拍摄“汉正街商俗文化在哪里”、“昌明法师的最后一份提案”两期政协论坛;刊发社情民意6期,苗圩书记、李宪生市长、袁善腊副市长分别作出批示,促成有关问题的解决,其中余熙委员撰写的《关于加强对外传播“文化软实力”,提升武汉国际竞争力的建议》直报全国政协。

张文亭、晓苏、谢海林委员任“武汉市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黄春晖委员任市纠风办“纠风评议监督员”,余熙、陈华委员任市法院工作监督员,都尽心尽力发挥了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作用。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开创政协学习工作新局面

专门委员会承担的学习工作是一项面向全体委员、关系到委员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以往,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政协委员报告会的到会率低,效果不理想。今年,按李传德副主席关于要把政协委员报告会打造成品牌的要求,我们在精心确定报告会主题和报告人人选、精心做好组织工作上下功夫,全年四次报告会共有2000多名市、区政协委员参加,对报告会普遍反映较好,受到政协委员的广泛好评。

1、组织4次政协委员报告会

全年共主办4次政协委员报告会,报告会的主讲人和主题分别是:参加全国“两会”的市政协叶金生主席,郑心穗、江中联副主席传达全国人代会和全国政协会议精神(与市政协办公厅合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张铭清副会长作台海形势专题报告、著名作家熊召政作和谐文化建设专题报告、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教授作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辅导报告。

2、举办十一届市政协新委员学习培训班

与市政协办公厅共同举办两期十一届市政协新委员学习培训班,叶金生主席、李传德副主席分别作学习动员,邀请胡照洲、郑焕清、赵信国等同志分别就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等作学习辅导报告。各区部分新政协委员也参加了学习培训。

3、编发2007年1——6期《学习参考资料》

(四)坚持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努力把专门委员会办成“委员之家”

今年是本届政协工作的第一年,首要的工作是组建好专门委员会。在市政协十一届一次常委会确定了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以后,专门委员会及时召开全体主任会议商量研究年度工作安排;在2月8日召开的文史学习委员会新老主任座谈会、3月6日召开的有各区分管领导参加的市区政协文史学习工作座谈会上,分别征求对新一届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年度工作意见并作出修改和调整。

针对政协委员对文史学习委员会及其工作不够了解,主动报名参加较少的实际,李传德、邹国林副主席亲自出面做工作,使一些从事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社科研究等方面工作的政协委员和部分民营企业家政协委员参加到专门委员会来,为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月14日,召开十一届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专门委员会全年工作。李传德、邹国林副主席出席会议并对做好专委会工作提出要求,希望大家“热心钻冷门,虚事见实效”,把看似“冷”的“虚”的工作做热做实,为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能做出贡献。

3月20日,李传德副主席率专门委员会全体主任拜访省政协武清海副主席及文史学习委员会领导,希望省政协加强对市政协文史学习工作的指导。

在本年度工作中,注意增强专门委员会的凝聚力、专门委员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努力把专门委员会建设成“委员之家”。虽然专门委员会委员人数较少,但委员参加活动积极热情,参加活动的比率高,受到市政协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2007年即将过去,回顾专门委员会全年的工作,我们主要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只有热爱文史学习委员会的工作,才能做到热心钻冷门,虚功见实效。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是结合文史工作开展参政议政、组织委员学习和开展文史资料工作,其中后两项一定程度上是坐冷板凳的工作。只有热爱这些工作并了解其重要性,工作才有热情和干劲,才能把“冷”的“虚”的工作做热做实起来。

二、只有追求高标准、高水平,才能使难度较大的工作出现新的局面。政协委员报告会很重要,关系到全体政协委员。我们按照把报告会打造成政协工作“品牌”的高标准、高水平来做这项工作。正是坚持这种追求,2007年度的几次报告会委员到会率高,听了的同志普遍反映比较好。

三、只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才能保证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能的质量。调研工作我们都力求做到深入扎实,调研文稿初稿出来后,反复讨论修改,针对问题补课,使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使党政部门的同志心悦诚服。

四、只有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把专门委员会办成“委员之家”,才能充分调动委员积极性。政协委员是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主体,我们注意做到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组织委员活动时,也注意做到热心、细致、耐心。委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专门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总结全年的工作,我们感到还有如下的不足:一是工作的计划性须进一步加强,二是专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要加强,三是对委员的走访慰问工作也须加强。这些都有待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克服和改进。

二、2008年工作意见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关键之年。对于做好政协文史工作来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贾庆林主席在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第一年。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出发,结合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彰显城市独特个性魅力,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贾庆林主席关于做好政协文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文史资料工作以及委员学习工作,为促进“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此,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加强专门委员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专门委员会工作开拓创新的水平和能力;

二、深入学习贯彻贾庆林主席关于做好政协文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开展与各方面的协作,抓紧做好各类史料的抢救、征集工作,进一步提高《武汉文史资料》的办刊质量,配合重要纪念活动做好有关文史专辑的编辑出版工作;围绕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与兄弟城市开展文史资料协作工作;

三、围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和委员视察工作:一是呼吁尽快启动辛亥首义百年庆典筹备工作,专题调研辛亥首义遗址遗迹的维修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二是视察城市改造拆迁过程中文物的抢救保护工作;三是视察中山舰、盘龙城等在建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4

一、本方案所指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对城镇规划区(县城控制区和乡镇中心镇区)以外的农村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并新增耕地,实现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保持建设用地总量平衡。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可以在本县有偿使用,也可以转让其他县(市、区)有偿使用。新增耕地指标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占用耕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抢险救灾、军事设施以及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拆迁安置用地除外),政府从城镇土地出让收益中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搭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

二、农村土地整治应遵循群众自愿、依法补偿原则,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拆旧建新补偿、补助标准、新村建设方案等,要广泛征询村民意见,最终确定的方案要充分公开、广泛宣传,依法足额补偿到位,做到村民理解乐意接受。

三、农村土地整治可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做法,以空心村、危旧房、石结构房、地质灾害点和造福工程搬迁改造为重点,纳入近期农村土地整治范围,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四、农村土地整治要突出规划的引导作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控制管理,引导村民集中合作建房或由政府统一建设安置房,严格控制零星建房,建新房者必须将其所占用的旧宅基地退还村委会统一复垦,原已实施造福工程、地质灾害搬迁的农户不再进行安置。

五、农村土地整治充分拓宽安置渠道,按照一户一宅或一户一套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安置应尽量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要有效整合中小型水利、农村交通、村镇建设、农村扶贫、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资金,加大对农村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农村土地整治相衔接,有效促进新村建设。

六、原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属于集体的,整理后形成的耕地仍属原集体经济组织,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给村民,或由该农村集体组织统一经营。原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属于国有的,整理后形成的耕地仍归国有。

七、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统一组织协调,研究部署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整治方案的实施,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农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民政局、水利局等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

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作进行部署、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制定各项鼓励政策。项目区所在的乡(镇)也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业主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组织农村旧房拆除补偿安置、土地复垦等具体实施工作,根据计划分季度上报实施进度。

县农办:负责在实施造福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把农村土地整治区群众搬迁安置纳入工作盘子,实现资金捆绑使用,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并出具造福工程相关证明材料。

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指导,并出具危旧房相关证明材料。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政策技术指导、将整治安置区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安置区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牵头组织新增耕地验收、土地增减挂钩调剂服务等工作,并出具地质灾害隐患相关证明材料。

县农业局:负责项目用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土地复垦土壤改良的技术指导,参与项目新增耕地的验收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造成房屋倒塌、危房的核定,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农村土地整治资金收支情况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县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对新村建设配套进行规划、设计、指导和监管工作。

八、组织实施

1、确定项目区范围。各乡镇要充分征求相关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选取旧宅基地闲置相对较为集中,群众大多愿意拆除的农村居民点作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区。项目区应相对较为集中连片,允许以乡镇为单位,将若干个的农村整治点捆绑为一个项目申报,但要求净增耕地面积不小于10亩。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农业、规划建设等部门进行前期的项目踏勘。

2、编制实施方案。由各乡镇负责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项目区进行测量和规划设计,编制好农村土地整治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拆旧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复垦方案等内容,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通过项目实施方案。

3、方案报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报件送给县国土资源部门。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会同农办、农业、规划建设、水利、财政等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申报材料应包括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审批土地整治实施方案的请示、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图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土地整治实施方案的意见、村民同意搬迁的协议书、村民同意退还旧宅基地的协议书和拆旧地块相关影像资料等。

4、指标先行核定和对接。

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上报设区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先行核定挂钩指标,纳入省厅建立的指标交易平台,实现指标对接,获得挂钩指标收益。

5、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获得挂钩指标收益后,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包括拆旧补偿、建新安置、复垦耕地、产权调整等工作。

6、竣工验收。土地整治项目按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先行自行组织自验收,然后以书面方式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复垦新增耕地再提请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共同组织验收。

报请复垦新增耕地验收时需提交乡镇政府验收请示、乡镇政府竣工报告及竣工图、县有关部门初步验收意见、拆旧地块复垦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数据表以及相关图片、录像资料。

7、新增耕地面积认定。村庄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合格后,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进行认定,出具验收报告,并抄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根据验收报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相关图斑的变化情况以及向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系统备案情况,结算土地增减挂钩指标,纳入指标交易平台。

九、工作要求

(一)项目区选取要求

1、项目区必须是镇区外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利用数据库显示为203地类);

2、复垦潜力较大;

3、项目区涉及的村民整治积极性高,村干部组织工作能力较强。

(二)实施方案内容要求

1、项目情况概述

2、土地整治规模及投资估算

3、拆旧与补偿办法

4、安置与建新安排

5、村庄复垦耕地方案

6、资金来源与筹措办法

7、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8、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

9、地块面积数据表

10、图件要求:上一年度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标出拆旧地块、安置建新地块位置)、村庄复垦设计图、安置建新地块平面布置图。

(三)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要依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审计制,加强项目管理。经批准同意实施的项目建设要确保验收过关。项目区内不论是拆旧区还是建新区,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位置实施,保证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验收过关。

(四)资金管理要求

县、乡两级均要设立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确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对农村土地整治自己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前期按18万元/亩由乡镇人民政府包干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主要用于项目区拆旧、复垦、补偿以及新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项目报账制,专帐核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项目由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期拨付资金。

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包干使用费分三个阶段进行拨付:

1、项目启动阶段,按省厅核定指标的数量和补助标准(18万元/亩),先行拨付补助经费的40%作为启动资金;

2、完成拆迁和复垦,再拨付补助经费的40%;

3、项目完成通过验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20%;

(五)时限要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自县政府对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全面完成。

十、考核奖励

把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列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村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县政府建立奖励制度,对土地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奖励。项目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申报手续,并经县政府审批,按净增耕地面积1万元/亩给予奖励,三个月以内完成拆迁工作的,按净增耕地面积1万元/亩给予奖励;三个月以上至半年内完成拆迁工作的,按净增耕地面积5000元/亩给予奖励。剩余指标收益将用于农村土地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上。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5

一、充分认识开展好土地执法月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从当前上级的指示精神来看,国务院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高度重视,并且要求各级政府坚决解决好当前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对责任人员要进行问责。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查处力度如此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给下达的督办件就有50多件,而且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组昨天刚刚离开,对增减挂钩工作进行检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土资源厅还将组成专门检查组将于12月份来进行逐县检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表明了态度,从明年起,凡是违法违规较多的县,将会减少或停止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报批。我们必须看清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开展好执法月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如果大家还没有清楚地认识,仍然抱有侥幸心理或者是幻想,全市发展将受到极大的影响。

从我们自身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县区仍然有等待观望思想,仍然认为和过去一样,看一看、抓一抓,过去就没事了,这一次不是这样的,要一查到底,你们回去要向主要领导汇报,明年的用地计划,没有违法用地的县区将会增加,有违法用地的将会减少。有的个别县区对违法违规用地知道得不详细、情况掌握得不准、吃得不透,有的个别还在套取用地计划。在这里,我重申一下,上级已有明确态度,明年的供地政策将有所调整,请大家一定要克服侥幸心理,切实整改。二是违法用地比例居高不下。三是底子不清,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现在还存在着数字不准、不愿上报、不敢上报和隐瞒不报的问题,各县区群众多次上访反映这个问题。根据省里的通报,1-10月份群众反映土地问题上访的次数和人数,都在全省列前几位,已经引起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关注和重视。四是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力度不够,进展缓慢。有些县区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查处不到位,有的甚至至今还没有对一起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拆除复耕和没收,司法部门还没有收到一起移交的案件,有的该完善手续的至今没有完善。这些问题和中央、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确实还存在着差距,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到科学发展观的考核。

今年12月份,省国土资源厅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我市的检查在即,如果说检查出的这些问题得不到整改,将被问责,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受到处分,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此,大家必须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必须迅速行动,采取断然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住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才能使明年的发展有空间,才能够使科学发展观考核不受影响,才能够使县区的领导同志不被问责。

二、坚定不移地打好违法违规土地整治攻坚战

(一)要摸清底数。这次会议之后,各县区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弄清违法土地到底有多少宗,面积有多少,用地单位有哪些,并且分类造册,分情况制订整改措施,据实统计,据实上报,数字一定要清楚,各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要心里有底。

(二)要主动整改。一是补办一批手续。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民心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在查处到位之后,要督促报批工作。二是完善一批。对于符合农业结构调整范围的养殖用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清理审核后,要办理备案手续。未供即用的要办理供地手续。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完善临时用地手续。三是要拆除一批。每个县区都有一批占用基本农田、耕地,违犯产业政策、违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对于这些违法用地要坚定不移地复耕、拆除到位。要迅速办理,不要等到省里来再拆,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全市需要拆除的宗地列出来,督促县区本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三)要严肃查处。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发现的重点违法违规用地可列出单子,与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进行研究,监察部门参加,由文厚同志牵头,对确实违法的情况由市公检法部门直接办理,25号以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下发违法违规用地督查书,督查各县区整改,对督查书督查的单位、县区、地块要同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以便在年底综合考评当中给予扣分。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一批重点查办的违法违规案件,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公安机关查办的违法违规案件要跟踪曝光,严格处理,法院部门要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加快审理,确保执行到位。在查处过程当中,市里对违法违规问题没有整治到位的或对整治工作不重视的,要进行黄牌警告,对于黄牌警告的县区要减少明年的供地指标和供地计划,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四)全面做好卫片执法检查迎检工作。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影像资料、档案卷宗和用地现场,全面落实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卫片检查,为明年的用地打下基础。市里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查到具体地块、查到具体项目、查到具体情况、查清具体来源。

(五)高度重视违法违规用地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问题。针对违法违规用地,许多群众予以投诉、上访,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妥善予以解决。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用地合法

今后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该报批的报批,遇到紧急情况,多沟通,多汇报,多研究,确保用地合法。一是要解决好领导认识问题。违法违规用地的问题在领导、落实在领导,市、县区、乡镇各级领导是抓好这项工作的关键,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和问责制的落实。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正确履行好职能。作为国土资源部门的两大职能,第一是保发展,第二是保红线。保发展就是保工业发展、城镇发展、农村住房改造,工业项目能不能落地,这是国土资源部门一个艰巨的任务。对于这个任务,一定要多服务、快办理,抓好底线,市国土资源部门前段时间也研究一些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各县区也要完善。保红线就是保护耕地不能乱占,基本农田不能占。三是建立合法的用地机制。四是建立通报、督察警告和问责等查办机制。五是建立群众举报机制。通过这五个方面的机制,把明年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解决好,确保用地合法。

四、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最近,大家可能在新闻上看到国务院专门召开了有关会议,进一步提出了要求,省政府召开了会议,几位省长都作了发言,省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了五个督导组,到各市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昨天下午刚刚离开。根据省里的要求,我在这里做几点通报,希望大家引起重视。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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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7 月 4 日凌晨 4 点半,金钩子村陈清民家门被踹开,全家人被拉到拘留所,8 点多被放出来后,家已成废墟。

拒拆维权七年后,2013年8月10日下午,陈宝成被警方带走了。

警方公布的理由是,陈宝成和青岛平度市东阁街道金钩子村的六位村民限制挖掘机驾驶员郭晓刚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涉嫌非法拘禁罪。

33岁的陈宝成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供职于《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现为财新传媒法治记者。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报业集团旗下的大众网的视频显示,8月10日上午,一堆瓦砾废墟之上,陈宝成身穿绿色T恤、灰色短裤,挥舞着长棍,让试图靠近他的人群离开。在他身后挖掘机的驾驶室内,金钩子村村民张朋珂向驾驶员泼洒黄色液体。

几个小时以后,陈宝成和他的六位邻居被警方带走,随后被刑事拘留。

在郭晓刚被控制期间,陈宝成等人先后18次拨打110报警,要求警察处理此事。据陈宝成的哥哥陈宝春称,一个月前,7月4日凌晨4点左右,天蒙蒙亮,金钩子村张朋珂等六户拒绝上楼的农户遭到了突然袭击,他们从被窝里被拉出来,身后的房子一小时内就被夷为平地。

当挖掘机8月9日再次出现在张朋珂家的废墟上时,他控制了这名驾驶员,他认为驾驶员参与破坏他们的房屋,要求警方处理这名非法强拆其房屋的人员,后来赶到的陈宝成也参与进来。但是事情并没有按照他们预想的方向发展。

陈宝成的律师、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会清对《财经》记者称,不排除是警察设局的可能。平度警方否认了这一说法。

因案件正在调查之中,曾在事发现场出警的东阁街道派出所所长刘伟拒绝了《财经》记者的采访请求。

这起事件把平度市正在进行的大规模旧村改造计划推向前台,陈宝成、张朋珂两家在这一宏大计划下都被要求放弃旧宅,上楼居住。

近年来,随着城市中心可改造空间减少,各级政府主导的拆迁运动正由城市居民波及城市郊区,甚至更偏远地区的农民。

旧宅被拆除后,农民上楼集中居住。依据现行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农民集中居住后节约出的土地可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然而,作为最主要利益方的农民,其长短期利益如何得到充分保障是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对于农宅的拆迁补偿,至今没有一部类似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专门性的法规。在此法律空隙之下,由集中居住引发的建设用地流转、农民生产生活保障等问题日益凸显,复垦出的土地产权归属及其引发的利益分配问题也亟须厘清。 旧村改造运动

平度市的旧村改造始于2005年左右,当年平度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快市区村庄改造的意见》,鼓励加快旧村改造。

次年,山东省被国土资源部列为第一批全国“增减挂钩”试点省份。增减挂钩是国土部推行的一项政策,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维持一个地区建设用地总量和耕地总量的平衡。农民集中居住后,节约出的宅基地通过土地复垦,变为耕地,再通过增加的耕地置换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农村建设用地原本难以直接获益,但其置换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则溢价明显。

山东省是这批试点的急先锋。据《大众日报》2009年的报道,其试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35%,周转指标2.59万亩,涉及178个居民点、近3万农民。

正是在试点期间,“赶农民上楼”现象突出,引起中央重视,国务院于2010年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严格规范试点。

不过,山东省在“增减挂钩”试点中获益颇丰。据《中国国土资源报》2012年5月的报道,截至当时,山东省安排使用增减挂钩建新指标11.14万亩,新建工业项目1696个,项目总投资826.36亿元。

“增减挂钩”作为全国性的一项土地政策,旨在化解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和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本身无可厚非。不过,为了片面追求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强迫农民上楼,则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基本权益。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山东省2009年颁布的《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称,山东省每年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用于旧村改造,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安排使用。

2005年,平度市加快市区村庄改造的文件后,每隔几年这份文件就会被更新。2010年,平度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宏大的村庄改造计划,至2014年底将涉及94个村庄。

山东省对于旧村改造给予了政策支持,上述2009年的文件称,“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合理安排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除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公益事业和村镇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外,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

通过旧村改造,政府可以增加建设用地指标,这对地方政府的吸引力巨大。2013年7月,平度市政府召开扩大会议,决定利用8月至11月四个月时间,“集中实施旧城片区改造攻坚突破行动,务求取得更大战果”。这次会议要求,“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不签协议不罢休,不腾房屋不收兵,集中力量搞突破,千方百计上进度”。

金钩子村属平度市东阁街道办管辖,在街道办大厅的大屏幕上,滚动显示各个村庄的改造进展。在平度市区或市郊,挖掘机正在热火朝天地作业,扒平房,建楼房。 “不完全”产权

金钩子的旧村改造启动于2006年左右。对于初始方案,村委和部分村民说法并不一致。陈宝成的哥哥陈宝春称,当年村委会登记了90多户宅基地需求方,称这些人缴纳1万元后可以盖房。但是这个方案却被取消了。 从陈清民家的废墟中,律师找到他和妻子的结婚照。他的妻子陈利利也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抓。

后来实行的方案即旧村改造计划。村委会主任陈卫生对《财经》记者称,在征得全村95%以上的村民同意,报市政府批准后,他们开始实施计划,引进开发商为村民盖房。但是,遇到2008年的金融危机,第一个开发商跑了。

当初是否征得了95%的村民同意,如今并没有证据证实。而直到2013年初,全村仍然有26户村民没有搬迁,占全村的7%。

金融危机之后,金钩子村的改造项目加速推进。负责这一项目开发的是平度市大有同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平度大有)。工商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注册于2008年1月,法定代表人是王觉,当年底变更为田雪梅。公司起初由青岛大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独家持股,后来由三家公司持有:青岛大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大有)、青岛即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即发)和平度市金泰建筑有限公司(下称平度金泰),三者分别持股40%、30%和30%。

青岛大有原名青岛大有华都物业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曾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开发了青岛市核心地段的联合大厦。

持有青岛大有100%股份的为七位自然人:王觉、田德洲、曾伯牙、田雪梅、王永昌、闫兵和倪永平。其中,王觉、曾伯牙、田雪梅和倪永平在2008年8月成为该公司股东,田雪梅取代退出的王军波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早在1999年,王军波和田德洲、王永昌、闫兵等一同在青岛市市南区创办了青岛大有同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三年后这家公司宣布解散。

按照金钩子村委会制定的改造方案,村民的旧宅基地一平方米抵新房一平方米,农民由住平房变为楼房。此外,原房屋经评估后,按照1250元每平方米折抵新房面积。但是,评估价是以2006年评估时为准,而不是搬迁时的市场价。

陈宝成等拒迁户不同意这个方案,而且陈宝成家的房子也没有参与2006年的评估。这个方案,对于宅基地较多的村民有利,而对于宅基地面积不大的村民非常不利,他们能分到的房子较少。

2010年,新房盖好后搬迁并不顺利。虽然村委会一再向村民宣称,全部房屋有810套,而全村户籍人口只有829人,平均每人超过一套。但是拒迁户认为他们利益受损。

原因之一是房子没有产权证。按照平度市政府2012年《关于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被征收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土地的,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房屋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五年后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可上市交易。

金钩子村的旧村改造计划正属于这种情况,新房建设用地由国家划拨。这意味着,农民得到的这些房子,虽然不用交钱,但是产权并不完整。

村干部对村民宣传的是短期利益:农民几乎是免费得到了数套市场价为每平方米4000余元的房子。对于村民,这显然是不小的诱惑。

但是,他们至今没有领到房产证,许多人表示不知晓今后要补交土地收益才能交易。陈宝成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房产证的问题,但是并没有得到清晰答复。

拒迁户和村委会之间的对抗成了持久战。但是,村委会不能无限期等待。按照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2011年必须全部搬迁,否则每拖延一年须赔偿300万元。

村委会发起了一场投票,让全体村民决定是否对26户拒拆户进行强制拆迁。陈卫生称,表决的结果是99%的村民同意。但是通过投票来决定强拆,也并不具有合法性。

而今,在7月4日凌晨4点的强拆之后,坚持不上楼的只剩下了5户。 土地换房子

在旧村改造运动中,村委会获得了巨大的利益。陈卫生对《财经》记者称,过去村委会委员的工资都发不出,现在每年有数百万元的收入,超千万元的收入指日可待。这些收入来源于新村一楼商铺的租金。村民的福利也随之增加,如村委会每年为18岁以上的村民缴纳1500元的养老保险金,幼儿园免费就读,免交取暖费、物业费等。

但是,村里失去了部分通过集中居住腾出来的土地。根据2009年7月27日《青岛日报》刊登的挂牌公告,平度市国土局将金钩子村总共244454平方米(约367亩)的土地打包挂牌,挂牌价格1.117亿元,保证金3000万元。

陈卫生介绍,全村用于新建楼房的面积只有110亩,农民上楼后,腾出了200多亩的土地,这些土地则归属于平度大有。平度市国土局拒绝了《财经》记者对金钩子村367亩挂牌土地目前权属情况的查询。

一些村民对“上楼”心满意足,认为如果不是政府帮助,他们自己根本不可能住进楼房,更不可能得到几套房子。村民们以三分之二的土地,换取了三分之一的土地上的不完整产权房屋。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要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国家征收程序。而在金钩子村旧村改造项目中,平度市政府拒绝披露变更土地所有权所经过的程序。那么,平度市如何将这些本属于金钩子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划拨或挂牌出让呢?外界难以知晓。

在新村区域,目前已经完成了31栋楼房,建筑面积共8.1万余平方米。这些房屋由开发商免费(如果原宅基地和房屋折算的面积少于新房面积,则要按照1250元每平方米补交差价)提供给村民。

如果以同样的容积率计算,剩余的200多亩土地,开发商可以建造1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以当地的市场价每平方米4000元计算,则可以获得64.8亿元的收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针对旧村改造项目,政府还免除了17项行政性事业型收费项目。

平度市国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称,过去建设新村的土地和腾出的空地可以一起打包挂牌,但是后来不允许这样做,腾出的土地必须单独出让。

2012年10月1日,陈宝成的父亲陈淑训向平度市政府申请公开《关于金钩子村旧村改造的批复》,没有收到公开信息。于是向青岛市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胜诉,但平度市政府败诉后给予的答复是:经查,你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当《财经》记者问陈卫生这个问题,他说,“反正都要上楼了,腾出来政府就修路。”他向村民宣传,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国家划拨土地给村民盖房,这是国家对村民大大的优惠。

陈宝成家的房子正好处于人民路规划的延长线上,人民路属于政府公共项目,如果修建应当通过征地程序。按照2012年平度市政府意见,改造片区内新修建的市政道路、其他市政公共设施占用改造村庄原址土地的,由市政府负责支付征收费用,或者在片区新增土地内置换等量土地。

大众网报道称,本来只能获得3套安置楼房的陈宝成,“希望获得不少于6套房子或600万元的现金,而且选房范围不止局限于金沟子村,而是要在平度范围内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