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基地申报材料范例6篇

研学基地申报材料

研学基地申报材料范文1

从年开始,*市科委和英国联合利华公司合作成立*-联合利华研究与发展基金,以支持*地区有关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市科委和联合利华公司共同感兴趣的基础和应用发展研究项目,向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奖学金。根据*—联合利华研究与发展基金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基金每年向一定数目的博士研究生或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奖学金。

一、*年度科研项目征集:

(一)项目领域

粉体超细分散技术与聚合物树脂制备技术的集成

技术指标:

1.粉体表面改性及分散工艺的优化,达到粉体颗粒高度均一分散。

2.通过聚合物高性能化技术开发制备适用于不同应用领域的特种树脂。

3.粉体超细分散技术与聚合物树脂制备技术均达到中试规模。

4.集成上述技术并达到中试规模。

5.项目完成时须产生自主知识产权。

6.应用于个人护理品、高性能涂层材料(如海洋用重防腐涂层材料、塑料件涂层材料)

(二)申请条件

1、鼓励青年科技人员领衔申报项目。

2、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市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三)进度要求

2*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申请,并在线打印相关表格《*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主要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备注:1)点击链接可进入《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申报页面;2)首次登录必须选择“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联合利华研究与发展基金资助的项目征集"开始申报;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并同时网上提交。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

3、本基金项目的申请起始日期为*年9月3日,申请截止日期为*年9月28日(网上申报以提交日期为准,并且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

二、*年度奖学金征集

(一)、条件和要求:

申请人为在生命科学领域和纳米技术领域内的*地区大学和研究所就读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以及3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

(二)、申请方式:

1、本通知在*科技网上公布,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均可以从“*科技”网站(提交本项目的奖学金申请表。【备注:1)点击链接可进入《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申报页面;2)首次登录必须选择“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联合利华研究与发展基金资助的奖学金征集"开始申报;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申请者应提供本人研究工作简历(中英文各一份)、单行本、导师推荐信和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推荐信。所有材料一式2份。

3、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申请人中选出一定数目的获奖博士生或青年研究人员推荐给理事会,经理事会确认批准后给予资助。

4、奖学金评选结果于*年12月30日前通知申请者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奖学金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研学基地申报材料范文2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见提交材料第9项要求),应具备利用英语进行科研、论文写作以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提交

1、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参见:grs.pku.edu.cn/zsxx/wsbm/)。

2、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为了便于及时服务同学,我院开发了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请在完成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报和交费后,同时填报该系统(crm.gsm.pku.edu.cn/psc/CRMPRD/EMPLOYEE/CRM/s/WEBLIB_PG_ZS.TZ_PG_LOGIN.FieldFormula.Iscript_Login),我院网报的起止时间和北京大学博士生网报系统的报名起止时间相同。

3、提交纸质材料。网报成功后,请于2014年2月21日前向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寄送以下共计九项纸质材料(以寄出地的邮戳信息作为记录备查):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4年申请制研究生报名表》;

(2)《北京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复试时提交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时提交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l 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或220分以上(CBT);

l GRE成绩1200分以上(新标准255分以上);

l GMAT成绩650分以上;

l 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 580分(或按照百分制的标准,六级需达到75分以上);

l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l 雅思成绩(A类)6.5分以上;

l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特别说明:

1、我院的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2、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二)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初审

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自接收纸质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

(三)专家小组审议

通过我院项目办公室初审后,学院将组织所报考专业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同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审议结果将于2014年3月在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

(四)复试

1、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其中,笔试由学院安排统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从事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方法论基础知识等。基本能力测试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考察考生基本的经济管理学知识,内容为微观经济学或计量经济学,考生选作其一,分值为50分。第二部分为各专业(方向)试题,分值为50分,考生按报考专业/方向答题。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14年4月上中旬。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本说明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

招生相关信息请登录光华管理学院网页(gsm.pku.edu.cn),查看研究生教育栏目。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47018/62747014。

研学基地申报材料范文3

“申请考核制”需考生提出并递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综合面试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在此范围招生。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程序,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导师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经济学院成立三级架构负责“申请考核制”的统筹管理和具体落实工作,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成立由多名相关领域教授组成的“审核小组”和由招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

1、 “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落实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 “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组成,具有“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的导师不作为“审核小组”成员。“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3、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组成,并在“审核小组”提供的“学生名单”范围内,具体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

三、导师范围

“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导师限定在经济学科范围内的讲席教授、杰出教授、英才教授、长江学者及入选国家教授。经济学院2016年可接收“申请考核制”的导师是:佟家栋、逄锦聚、冼国明、李坤望、盛斌、原新、江曼琦、贺京同。

四、名额确定

“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占接收导师的2016年博士招生总名额,不再单列博士招生指标。

五、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我院及导师自主确定。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六、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直博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七、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z.chsi.com.cn/bsbm)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需提交材料如下(要求: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1)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经济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网上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10天。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将与入围考生公示名单一起公布。

5、拟录取名单审核

我院将根据“综合考核专家组”确定的学生名单向学校研究生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在网上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天。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争议委员会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九、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考生可重新报考我校的“普通招考”。

3、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十、“申请考核制”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寄或送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以快递方式邮寄,建议使用“顺丰”);接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方楼119-1;电话:022-23501438。

3、材料审核: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给出百分制成绩,并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由学院网上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研学基地申报材料范文4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8年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院、数学科学研究院、理学院物理系、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开展博士生招考制度的“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改革工作。

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的所有博士生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均须按《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报名、复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程序。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附件中各学院的工作方案,各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由相应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方案》,外国语学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考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习情况、科研基础、外语水平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兴趣的考察,充分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探索符合哲学学科及各层次创新拔尖人才选拔特点的博士生人才选拔模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内容的综合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学术潜力和学术规划。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除经国家下达和学校设立的个别专项计划外,我院各专业不再招收以不脱产方式攻读博士的学位人员)、报名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链接为:pgs.ruc.edu.cn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我校博士生报名时间安排进行报名,此阶段的报名只填报考专业;第二阶段,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我院安排,在复试期间填报报考导师。

2、提交申请材料

报考哲学院的考生:

(1)现场提交材料:2018年3月16日考生到哲学院(人文楼521室)交申请材料。

(2)快递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有困难的,请于2018年3月1日到3月10日之间通过顺丰快递或者邮政快递寄出材料(邮寄时一定确认是快递直接将报名材料送到521室,不能送到人大的快递中转集散地)。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人文楼521室,邮编:100872,杨老师收,010-62511277

报考美学专业---艺术学院的考生交材料说明:

(1)现场提交材料:2018年3月16日考生到艺术学院(艺术楼502室)交申请材料

(2)快递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有困难的,请于2018年3月1日到3月10日之间通过顺丰快递或者邮政快递寄出材料(邮寄时一定确认是快递送材料直接到艺术楼502室,不能送到人大的快递中转集散地)。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502 文静老师收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5278

截至3月16日未收到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资格。

3月26日左右在哲学院和艺术学院网站公示收到审核材料的考生名单,之前不接受电话咨询。

材料包括:

A基础材料类 (按照以下顺序排放,不要装订)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装订);

(2)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时带来原件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

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德语:DSH、TestDaF

法语、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单应为国内外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档案馆或者主管部门盖印章)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须由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用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处签名。未密封、未签名的专家推荐书,一律无效);

B学术材料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7)学术简历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构想(附件1);

(8)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18级博士生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2);

(9)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原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硕博连读生可提交开题报告);

(11)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有材料不真实情形,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3、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以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参照报名申请情况,我院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1.5至1:2.5。

(2)复试名单将于4月上中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中下旬

(4)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笔试(一门):专业外语(满分50分);专业核心科目(满分100分)【专业外语考试内容涉及外语学术论文的阅读、翻译、写作等内容。专业核心科目分专业或方向命题。不按哲学一级学科命题。例如,报考伦理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核心科目考试内容为伦理学。宗教学专业则分为宗教学理论、佛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方向。复试具体内容范围见复试通知。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面试(一门):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专业课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哲学综合和专业基础),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哲学综合和专业基础)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哲学综合复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专业基础为哲学基础知识。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40%、40%。

(7)填报导师

考生在复试期间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导师。

5、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务科

邮编:100872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62511277

email:shyang@ruc.edu.cn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人文楼521室

附件一:学术简历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构想.docx

研学基地申报材料范文5

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8年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院、数学科学研究院、理学院物理系、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开展博士生招考制度的“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改革工作。

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的所有博士生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均须按《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报名、复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程序。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附件中各学院的工作方案,各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由相应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方案》,外国语学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考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不真实,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18年3月16日前提交我院(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序),材料包括:

A基础材料类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证明外语能力(此处指第二外语)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应届毕业硕士生复试报到时审核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并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从网报系统必读相关材料中下载);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7)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B学术材料类(请装订成册)

(1)个人信息表(见附件一);

(2)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及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报考Michael Carl教授的考生请用英文撰写,其他考生请用中文撰写);

(4)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12,000字;报考Michael Carl教授的考生请用英文撰写,其他考生请用中文撰写)。

3.资格审查

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以往学习情况、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复试考核

(1)复试名单将于2018年4月上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时间为2018年4月中旬。

(3)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总,为考生总成绩。

笔试为闭卷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此处指第二外语)50分、专业水平100分(含专业知识、研究设计、研究方法等)。

面试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此处指第二外语)50分、综合素质部分(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4)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原则上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5)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40%、40% 。

5.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五、其他

1.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请资料请邮寄(为方便接收材料,请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至或在工作时间交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507(外国语学院教务科)

联系人:董老师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1752

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附件一 个人信息表

研学基地申报材料范文6

一、 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 4 年。

二、 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已发表至少 2 篇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 报名时间 

  系统报名时间从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开始,至 12 月 8 日 12:00 系统关闭,届时详见博士报名公告(网址:grs.pku.edu.cn/zsxx/wsbm/)。

四、 提交报名材料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含你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3、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信,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包括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身份证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8、三年之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证明中的一项:

1)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2) 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

3) 雅思(A 类)成绩;

4) TOEFL 成绩;

5)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6) WSK(PETS 5)考试合格;

7)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8) 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五、 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 200 元,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六、 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3 月份确定复试名单。

2、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4 月份。申请人须向复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七、 监督机制

工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工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提交考核结果,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同时接受学校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八、 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 coe.pku.edu.cn.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九、 招生咨询

1、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 coe.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