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型班组申报材料范例6篇

五型班组申报材料

五型班组申报材料范文1

社区商业是城市商业的基础,是满足居民综合消费的重要载体。**年,商务部将社区商业作为城市商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我市自**年起成立市社区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商贸**”工程的重要内容,也作为落实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完善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来抓。至今我市共培育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30个、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3个。同时,积极落实政策扶持措施,将创建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列入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对获得全国、省级、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市社区商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经贸〔**〕206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我局今年继续推进“**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定工作,在总结示范社区经验的基础上,引导示范社区形成辐射带动效应,充分发挥社区商业在促进就业、扩大消费、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的重要作用。请你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专人负责,细致安排,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工作

各镇(街)经贸办负责推荐社区申报“**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推荐的社区必须是本镇(街)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有明确的社区商业规划、出台了促进社区商业建设与发展的相关制度。同时,根据《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指导社区按照《社区商业部级示范社区评价规范》进行商业网点建设和改造升级,协助社区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市社区商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经贸文件栏下载)。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各被推荐社区根据要求填写好《**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由各镇(街)经贸办出具评价意见材料。各社区申报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于9月1日前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经贸局贸易流通科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包括:

(一)**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附件1);

(二)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及典型材料介绍(附取得成效的图片、表格等);

(三)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

(四)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五)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0份)(附件3);

(六)各镇(街)经贸办对该社区的推荐评价意见材料。

三、申报培训班

为进一步指导各经贸办、各社区做好申报工作,现定7月3日于举办社区商业建设培训班,介绍社区商业建设的重点、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定流程以及申报材料制作等内容。

时间:2008年7月3日14:30—17:30

五型班组申报材料范文2

一、评选时间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二、奖项设置

2012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长、校长之星、全国优秀校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和民办教育等学校的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班主任、校(园)长(负责人)。

参评基本标准:

(一)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1.近几年来,连续担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科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公开课(优质课)、教研论文(经验材料)、教学指导(辅导)成绩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级)表彰奖励。

(二)优秀班主任:1.自2009年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积极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关注每个学生健康成长;6.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坚持家访,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7.注重班集体建设,个人和所带班级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级)表彰奖励。

(三)优秀校长:1.自2009年以来,连续担任校(园)长(负责人)工作;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理论素养高,依法治教,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注重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4.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5.教改意识强,切实做到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6.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有一定影响力,且受到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四、推荐程序、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对推荐对象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各县、乡、校在推荐时,必须将评选通知、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在当地有关新闻媒体或单位内部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方可上报。

(三)县辖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厂矿子弟学校、职业学校),可以各学校为单位上报(骨干教师、班主任由学校加盖公章,优秀校(园)长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务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申报表》、《第八届全国优秀班主任申报表》、《第八届全国优秀校(园)长申报表》(自己从http://之“7论文大赛教师评优”下载,均粘贴个人一寸半身免冠照片);

2.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推荐人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的个人相关教育教学教研论文1-2篇。

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上报。

首先报没有盖章、贴照的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

经初审合格后挂号邮寄已经盖章、贴照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为Word文档格式、A4纸打印。

报名及纸质版材料、个人彩照1-3张、评审费邮寄地址:广西南宁明秀东路185号丰业国际城C-2116苑;邮编:530001;收件(款)人:唐佳琪;联系电话:0771-5769401(兼传真);信箱:;QQ:931441090;评委会官方网站:中国教育科学学会网站()。

五、表彰办法

评委会拟于2012年12月底在北京(或其它地方)召开表彰大会,或者直接向获奖的全国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班主任、校长挂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办单位特邀中国教育家协会、中国教育家大会、《中国教师报》、北师大等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和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评选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党委和单位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推荐过程中,既要面向广大教师、班主任、校长,又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和校长的管理服务作用,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班主任和校(园)长倾斜,尤其是要向在大力倡导、推行和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的学校倾斜,防止单纯用升学率去评价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工作的倾向。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条件,择优推荐。要进一步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奖励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地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本次活动具体由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承办,参与评选的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每人交98元评审费。初审合格者的个人简介及典型事迹可以优先录入《中华优秀教师名典》丛书,优秀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可以优先发表于《中国教育科学》月刊。

中国教育科学学会 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 《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

五型班组申报材料范文3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外航”)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应当符合中外双方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的规定,并先经其本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对其进行指定,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外航航线经营许可的统一管理。

外航应当在其本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对其正式指定后依据本规定向民航局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本地区运营的外航航线航班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民航局审批外航经营许可实行互惠对等的原则。外国政府航空主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和外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进行不合理限制的,民航局采取对等措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申请程序

第五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在计划开航之日六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

外航申请经营许可不符合时限规定的,民航局不予受理,但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向民航局递交由该外航总部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书面授权的人员使用中文或者英文签发的申请书及其附带材料。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计划开通的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开航日期、航班号和代码共享航班号、每周班次和班期、本企业所有或者以湿租方式租赁的飞机机型和航空器登记号。

外航随申请书一并提交的附带材料包括:

(一)外国政府指定该外航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文件复印件;

(二)外国政府航空主管部门为该外航颁发的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航空经营人许可证(AOC)复印件;

(三)企业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章程或由法定企业登记机构出具的,载有企业主要营业地、企业性质(国有或者私有)、股份结构、投资方国籍及董事会成员姓名和国籍的证明文件;

(五)企业的客、货运输条件;

(六)企业的正式中、英文名称,企业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机队规模、航线网络等),总部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联系人及其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国际民航组织为该公司指定的三字代码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为该公司指定的两字代码;

(七)使用湿租的航空器的,还应当提供湿租协议复印件以及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就使用湿租航空器经营的问题要求提供的文件;

(八)民航局根据法律、法规、双边协议要求外航提交的其它资料或者文件。

第七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开始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后要求经营新航线的,应当向民航局申请新航线的经营许可。

外航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可不提供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资料或者文件。

第八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规定航线或者在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过程中,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项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民航局或者在提交新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时书面通知民航局。

第九条外航委托机构代表其向民航局申请经营许可的,应当委托具有办理相应业务能力的机构,并应当出具正式委托书。

第三章经营许可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民航局对外航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民航局认为必要的,可以进行实质性审查。

外航对其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局受理外航的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局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该外航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外航按要求补齐全部材料后,民航局受理申请,申请材料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民航局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第十二条除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外,民航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民航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民航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外航。

第十三条民航局依法做出批准决定后,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外航颁发经营许可。民航局依法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向外航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经营许可的延长和变更

第十四条外航应当在经营许可规定的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向民航局提出延长经营许可的申请。逾期提出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民航局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外航在经营许可有效期满后未提出延续申请的,民航局注销其经营许可。

第十五条外航申请延长经营许可,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需延长的经营许可复印件;

(二)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航线表。

第十六条外航申请改变所持经营许可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局提出,并详细列明需要改变的内容及原因。

第十七条民航局对外航提出延长或者变更经营许可的申请,在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决定。

第五章经营许可的管理

第十八条外航应当在经营许可允许的范围和有效期内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

第十九条外航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防止损坏或者遗失。

第二十条外航损坏或者遗失经营许可的,应当立即向民航局书面报告,并提出补发经营许可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外航不得涂改、转让、租赁、买卖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涂改、转让、租赁、买卖的经营许可无效。

第六章航班计划申请和批准

第二十二条外航依照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航线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夏秋和冬春两个航季申请航班计划,并在每个航季开始前六十日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向民航局提出。民航局根据本规定对航班计划进行审核后,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外航未按规定时限提出航班计划申请的,按照停航处理。

第二十三条航班计划包括航线、班次、班期、航班号、机型、是否使用湿租航空器及是否利用代码共享的方式经营航班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外航在每个航季的航班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航班计划。因商业原因需要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在拟更改日三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因天气、飞机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立即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外航应当按照民航局批准的航班计划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外航因商业原因计划停止执行全部或部分规定航线的,应当书面通知民航局并说明理由。外航擅自停航的,民航局对其提出的新航季航班计划不予批准。

第二十七条因市场需求需要安排临时加班飞行的,外航应当在拟加班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经营,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特殊情况外,外航申请的每周加班数量不得超过定期航班的数量。民航局不批准外航提出的固定加班的申请。

第七章运输业务量统计资料

第二十八条外航依照经营许可的规定开始经营规定航线后,应当在每月十五日前按本规定附件《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的要求,向民航局提供上月航线运输业务量统计资料,并对资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外航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民航局撤销该项许可,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该申请人自被撤销许可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航没有按时书面通知变更信息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航涂改、转让、租赁、卖卖经营许可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外航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航班计划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外航向民航局迟报、瞒报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的情况或者资料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外航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型班组申报材料范文4

2009年,我局科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科技富民强县为宗旨,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以推动产业技术升级为核心,以服务企业和大户发展为重点,强化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促进产学研合作,发展工业企业,建设现代农业,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着力抓好科技招商工作

今年1-12月份,县科技局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231万元,其中,争取非切块资金131万元,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全年招商任务592万元,完成任务额的208%。

1、智能化连栋温室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安徽舒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重建,县科技局积极参与,并为其争取国家重大科技支撑项目35万元。该项目总投资1130万元,截止今年11月,县科技局完成招商引资500万元。

2、集成电路板开发与研究项目。该项目由育扬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截止今年11月,县科技局完成招商引资600万元。

3、天羽羽绒深加工基地及现代化服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与大众(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截止今年11月,已完成征地协议,即将动工兴建。

(二)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

今年我局在巩固科技特派员数量的同时,调整充实科技特派员19名,今年科技特派员达59名。同时从高校院所聘请专家教授,在油茶、茶叶、中药材、农作物、有机蔬菜、兰花、山野菜、生猪养殖等一些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建立了1个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7个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据统计,全县科技特派员已组建经济实体的37个,其中形成龙头企业的2个、组建产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17个;实施科技项目50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219项,引进新品种560个,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215次,培训农民169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20000份,安置农村劳动力2550人;科技项目总投资达13100余万元,实现利润2100余万元。

1、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调研。为了解和掌握科技特派员工作进展和科技专家大院建设情况,不断总结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促进此项工作纵深发展,年初,县科技局工作人员深入每个科技特派员创业点和科技专家大院开展调研,详细了解科技特派员实体创业、服务农民、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等情况,逐步建立了科技特派员人才档案。

2、开展科技特派员业务培训。4月15日,县科技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培训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全县2008年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部署2009年全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任务,对科技特派员进行了科技政策法规、实用技术培训。会议还表彰了市、县级优秀科技特派员。同时,分管局长在县广播电台“101直播室”就科技特派员工作接受记者专访,向全县直播,宣传科技特派员工作。

3、为科技特派员免费安装智能信息机。为推进信息技术参与科技特派员产前、产中、产后整个农业生产过程,在第一时间把最新的农业信息传递到每位科技特派员手中,县科技局依托中科院合肥智能所为全县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家大院免费安装60多台智能信息机,总价值达10余万元。

4、推进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为进一步推动金融与科技合作,缓解科技特派员贷款难,县科技局与县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出台了《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暂行办法》,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打通了绿色贷款通道,截止目前,科技特派员通过绿色通道贷款160万元。

由于我县扎实开展了科技特派员创业工作,今年6月12日,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省科技厅领导的陪同下来舒调研农村科技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立足科技项目,推动科技工作上台阶

1、开展科技调研,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今年,县科技局对华银茶油、三乐童车、舒农农药、华晶新材料、志诚机电零部件等30多家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技术难题、需求,掌握第一手情况,征集了6项重大科技项目。并针对性地帮助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工程技术中心等申报以及专利申请、成果鉴定等工作。

2、科技项目工作成效显著。①部级科技项目:申报5项,获科技部立项3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安徽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申报的《闭环法生产2-氯烟酸技术》已获科技部立项,争取项目资金85万元,其中国家支持50万元,省级配套35万元;“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安徽志诚机电零部件有限公司与中国科技大学专家合作申报的“b型车用阻尼板产业化”项目,已获科技部立项,争取国家项目经费40万元。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安徽金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优质安全猪肉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获立项。②省级科技项目:今年申报5项,获批准立项2项:县农科所申报的《设施瓜菜新品种示范及推广》项目获立项,项目资金10万元;安徽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申报的《β型内毒素苏云金杆菌生物农药研制》项目获立项,项目资金20万元。③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家:安徽省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项:安徽省华银茶油有限公司的“集成技术生产油茶/绿茶籽油”;安徽华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高吸水性树脂”和“防洪膨胀袋”,已获认定。④市级科技项目:申报5项,获批准立项3项。产学研合作专项1项:县农科所申报的《设施瓜菜新品种示范及推广》项目获立项,项目经费3万元;市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项:安徽志诚机电零部件有限公司获立项,项目经费2万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1项,舒城县三乐童车有限公司获立项,项目经费2万元。⑤组织两家企业开展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安徽华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纳米银-高吸水性树脂复合材料”已经省专家鉴定通过;安徽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的“空气氧化法生产草甘膦原药”正在实施中。同时,申报市级工程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5家;申报市级民营科技企业3家;推荐申报市科技进步奖评审4项。

(四)认真实施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程

今年初,县政府被确定为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后,开展了一系列活动。①选点示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县政府出台了《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选择10家优势企业试点示范,组建了1个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试点单位积极性高,把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战略、企业营销战略结合起来,设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研发机构和企业专利制度。②宣传培训,营造氛围。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4月20日-26日),县知识产权局在县城主干道悬挂过街横幅5幅;在县电台“101直通室”栏目中做知识产权专访,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年初,县知识产权局邀请省知识产权局专家来舒举办知识产权讲座,县直有关单位、乡镇、县规模以上企业、县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负责人、科技特派员、部分高中专学生等300多人参加了培训。今年11月份,县知识产权局邀请省专利事务所专家,联合县委组织部举办了一期青年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来自全县的54名青年干部接受了培训。同时,县知识产权局还邀请市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专利事务咨询服务部同志深入企业开展专利宣传与服务工作,帮助企业现场挖掘企业的创新点,进行专利申报指导。近期,在全省开展的知识产权试点工程中期考评中,舒城成效良好。③开展维权行动,积极配合市局调处专利纠纷案件。2009年5月份,县知识产权局协助市知识产权局,成功处理一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今年1-12月,全县专利申请量达72件,居全市各县、区前列。同时,在全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确定了13位市专利工作联络员。

(五)开展了国家科技进步考核

为切实做好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考核工作,年初,我局召开了党组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工作组,对考核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工作组联系组织、财政、农委、经委、环保、科协等10家单位征集有关资料,认真编写考核材料,并对材料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材料经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初审,顺利报到了科技部。经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对舒城“三个一票”否决指标之一的科技三项经费支出产生质疑,县局迅速进行了补缺补差,并拿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目前,已经顺利通过了国家科技进步考核。

(六)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安徽大学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

11月8日,县政府与安徽大学在安徽大学举行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签字仪式。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为此,县科技局深入到全县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征集课题23个,并多次到安大研究生院磋商创新基地建设事项。目前,全县的23个课题征求了安大有关专家、教授的意见。此外,县科技局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城市拆迁、整乡镇推进、计划生育、扶贫、抗洪防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以科技富民强县为宗旨,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实施科技创新行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采取切实措施,营造良好的自主创新环境。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引导全社会对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的重视,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聚集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设立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促进专利技术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继续健全和完善相关科技扶持政策,推动财政科技投入向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主品牌等方面倾斜,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引进或培育创新人才;引导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二)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2010年,农村科技工作继续以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为抓手,力争做到“一新、二抓、三培、四提、五度”。“一新”:开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新局面;“二抓”,抓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优化调整,抓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规范管理;“三培”: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村专业技术合作社,培育新型农民;“四提”:提升科技特派员综合素质,提炼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提升产业技术升级,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五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向深度发展,辐射带动农民向广度覆盖,创业领域向宽度拓展,产业链条向长度延伸,农民收入、农村经济向高度增长。

(三)加大工业科技工作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宣传、咨询与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科技型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申报科技民营企业,兑现民营科技企业所得税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创建研发中心或其他形式的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四)继续实施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程。2010年,是全省实施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程的最后一年。县知识产权局将认真做好试点工程的验收工作,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充实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初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逐步引导全县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制度,鼓励企业实施专利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加大专利申请力度,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比重。

(五)深入征集科技项目,加大项目申报和实施力度。

联合竞争力强的企业共同组织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继续通过深入企业调研,搜集、挖掘项目,从中遴选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竞争力强的项目,指导编写项目书,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紧盯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的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时间帮助企业组织申报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县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示范工程、产学研合作专项等。

(六)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以及人才、装备、信息等资源优势,实施产学研合作专项,每年择优选择5个产学研合作良好、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联合安徽大学做好共同培养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选择10名安大研究生到县经济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课题研究。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组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科技咨询、项目编制、信用评估、专利、财务审计等服务。

(七)加大科技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坚持“分类培训、服务产业、注重实效”的原则,举办科技培训班,①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培训班,重点培训乡镇科技分管领导和农技人员;②科技特派员和新型农民培训班,重点培训全县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家大院技术人员、农村乡土人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③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人员。

五型班组申报材料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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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行学科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申请考核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院该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10%。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申请者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

2. 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

3.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各学科可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

三、申请考核程序

1. 报名申请

考生登录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选择"普通招考”类型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期内将申请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递交申请考核制书面申请书。研招办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送交至所申请学院。

2. 资格初审

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

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评估与初选,综

合考生的科研基础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材料需在学院进行公示。

3. 综合考核

申请人针对自己的研究课题及科研成果做一次学术报告(时常约三十分钟)。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4. 录取

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四、组织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主管院长或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考生材料审核、组织综合考核命题、组织综合素质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学院可按招生学科成立若干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组成,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五、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选拔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监察部门将对选拔工作进

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进行复议。

4.设置考生接待电话,其号码为:64433759;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其号码为:64434762。

六、其他说明

1.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2. 未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可自愿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无需再次报名。

五型班组申报材料范文6

一、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培训与交流,提高管理能力

1.继续组织社教干部的业务培训,更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学习,明确形势,提高社区教育干部的业务能力。做好**区的社区教育工作。

2.加强社区教育示范项目的指导交流,鼓励社区教育示范项目的开拓和创新。

3.进一步拓宽信息视野,全面了解各社区实情。

4.探索兼职社区教育干部和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管理的新思路,发挥社区教育志愿者的作用,各街道进一步完善和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并做好对志愿者的队伍、人数、活动内容的统计,定期组织志愿者交流活动。

二、加强基地建设,完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服务平台。

1.继续充分发挥社区培训学院的龙头作用,开设全区性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市民课堂、市民讲堂,积累社区课程资源,为区域居民和学生提供学习、活动与交流的平台。年内准备根据市民的需求,搞一至两次比较大型的培训。加强学院内部管理,根据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积极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区实情的社区教育学院课程体系。加强课程目标设定,课程内容选择,课程计划实施,课程成效评价等四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形成特色的校本化课程。

2.建立完成社区教育网站,整合社区教育资源,搭建网络平台。从社教信息、文件汇编、队伍建设、研究探索、教育培训、社教基地、特色介绍、成果展示等内容展示**社区教育。实现社区教育的信息化管理。年内完成我区社区教育资源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配合区民政局搞好**区电台专题节目的播放,年底组织各街道社区教育网站内容的交流活动。

3.各社区培训分院要发挥主体作用。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开展对社区居委会骨干、各类有专长的居民、志愿者和社区市民学校骨干的培训等。下半年组织一次社区教育自编或选购的优秀教材的交流活动。

4.发挥市民学校的骨干作用,积极创新培训形式,逐步提高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率,加强失地农民培训和暂住流动人口的培训。

三、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积极推进社区教育。

1.巩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成果。各街道要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和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全区的文明建设。石路街道做好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道的创建与申报工作。

2.继续以“学习型社区”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社区教育,总结我区社区教育经验,提炼我区社区教育特色,探寻符合我区实际的社区教育发展的新思路。在全区全面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街道、学习型居委会、学习型楼组、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年底进行评估,使学习型组织占社区内各类组织的比例逐步提高。

3.加强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地区的社区教育工作,继续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农民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继续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

4.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类教育基地资源、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种文化体育设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区开放,年底准备组织一次现场会。

四、进一步加大对民工学校的管理和扶持,提高民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1.根据《苏州市外来工子弟学校合格标准》,履行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管理职责,做好民工子弟学校的布局规划工作。制定执行区**8~2010年民工子弟学校调整规划,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七、八月份做好志成学校和郢都学校学生的分流安置工作。

2.进一步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生安全,确保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公平、良好的义务教育。核定其余5所学校的办学规模、校车数量及区域内学生比例,分别签订下学年度办学规模、办学人数、依法治校、依法用工、安全用车等目标责任书,使外来工子女和本地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上享受同等待遇。

3.帮助指导新益学校争创苏州市合格外来工子弟学校。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年审工作,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指导。

具体日程安排:

七~八月份

1.区社区护苗学校开学。

2.走访慰问街道社区居委会。

3.完成统计、整理志成学校学生的分流安排工作。7月22日全天在新庄小学现场办公,进行分流工作。

4.各街道认真挖掘暑期办班的亮点和特色,完成暑期护苗分校、社区护苗班的总结,认真填写《活动情况记录表》。

5.八月下旬检查民工学校开学前的学生数、教师数及学校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6.分别与其它五所外来民工子弟小学签定下学期办学规模、办学人数、依法治校、依法用工。安全用车等目标责任书。

7.送交长三角社区教育论坛材料二篇,送交《江苏省成人教育改革发展30周年纪念文集》四篇。

九月份

1.组织社教干部学习并交流暑期工作总结、布置社教办下半年补充工作计划。

2.组织社教干部培训。内容:示范项目的探讨

3.民工学校开学工作常规检查(安全、卫生等)。

4.民工学校享受免费教育学生资料审核。

5.民工学校校长例会。

6.参加“海峡两岸发展社区教育,推进终身教育”研讨会及准备大会交流。(福建厦门)

十月份:

1.社教干部培训。内容:社区教育网站的信息管理。

2.完成**区社区教育网站的建立。完善及布局网站的社教信息、文件汇编、队伍建设、研究探索、教育培训、社教基地、特色介绍、成果展示等内容。

3.对申报全国示范街道、申报区级示范项目“社区邻里节”构建和谐社区”石路街道调研。

4.准备**区培训学院申报全国示范项目“社区培训学院实体化运作的实践与探索”验收材料。

5.民工学校校长例会。

6.参加长三角社区教育论坛。(上海闸北)

十一月份:

1.对申报全国示范项目“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转岗再就业培训实验研究”白洋湾街道进行调研。

2.对申报区级示范项目“新老苏州娃,传承吴文化”虎丘街道进行调研。

3.准备**区电台专题节目“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发展历程”材料。

4.组织社教干部培训。内容:市民学校中志愿者队伍的管理。

5.预查新益民工学校的创建进展情况。

6.民工学校校长例会。

十二月份:

1.社教干部培训。内容:

(1)“十一五”规划课题二级子课题实践与探

(2)社区教育自编或选购的优秀教材的交流活动。

2.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类教育资源,年底准备组织一次现场会及进行学习型社区的评估。

3.对申报区级示范项目“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素质的实践与探索”留园街道和申报区级示范项目“社区青少年科普教育的实践与探索”彩香街道进行调研。

4.民工学校校长例会。

09年元月份:

1.根据《苏州市外来工子弟学校合格标准》,对新益民工学校进行验收

2.制订并布置**9年寒假活动计划。

3.做好全国示范街道、示范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

4.民工学校校长例会,布置结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