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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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1

[关键词]梳洗河 污染 对策

梳洗河全长13.2公里,流域面积26平方公里,最早见之于《山海经》中,称之为环水,又名中溪,源于泰山中天门下,河流沿山势而下,经经石峪,三潭叠瀑,醉心石,虎山水库,王母池,吕祖洞,过八仙桥流出泰山,再南流穿过泰安市区注入大汶河。梳洗河路经王母池,相传是王母娘娘梳洗沐浴过的地方,故称谓梳洗河。

梳洗河横穿泰安市区,对泰安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其水质环境必须加以严格控制。

由于长期没有注重对梳洗河的保护,梳洗河水体遭到严重破坏,水质状况日趋恶化,伴随中下游河段水体发黑发臭,对其最终汇入河流――大汶河的水质也造成严重污染,治理梳洗河,刻不容缓。

1梳洗河的主要污染源及其污染现状

近年来,梳洗河水体污染越来越严重。据2008年~2010年监测统计资料表明,流域内排污量较大,污染物严重超标,受流域内各种污染源的排污影响,梳洗河流域水体质量状况较差。

1.1 梳洗河主要污染源

梳洗河由源头至流入大汶河河段,经过化工厂、印刷厂、机械制造厂、汽车修理厂等几个排污较严重的工厂,再加上流经泰安市中心,城市生活污水以及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造成的农业污水排放,使梳洗河由源头的清澈见底变成了到下游的浑浊不堪。

1.2梳洗河污染物的种类

梳洗河的污染物有多种,主要有固体污染物、需氧污染物、油类污染物、碱类污染物、感官性污染物等。以悬浮物、化学好氧物质COD为主的工业废水污染物,是流域中最为主要的污染物质,油类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汽车修理厂,碱类污染物和感官性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则是印染废水。

2河流水质污染的原因

2.1 工业废水的不合理排放是造成河流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

化工厂、印刷厂、机械制造厂、汽车修理厂等排放的工业污水较为严重,大量的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或间接排放到梳洗河,是造成梳洗河污染现状的主要原因。

2.2 城市生活污水逐年增加

随着人口迅速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污水产生量大幅度增长。近年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的比例已接近持平,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泰安市仅有两座污水处理厂,远远不能达到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要求。

2.3 化学实验废水的排放不容忽视

梳洗河流经山东科技大学泰安分校与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校的实验室下水道直接通向梳洗河,除回收处理极为严重的污染物外,大部分的污染物都直接排放到了梳洗河,加重了梳洗河的污染程度,尤其以重金属、强酸、强碱、有机试剂最为严重。

2.4 水资源短缺加重水质污染

枯水季节,梳洗河的主要水源是两岸工厂排放的工业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这些污废水在河床中沉积、渗透,同时造成了沿岸地下水的污染;丰水期,由于降水形成地表径流汇入河内,使河床中沉积的污染物被冲至下游,易造成下游水体污染的加重或突发性污染。

3梳洗河污染的危害及治理现状

3.1 梳洗河污染的危害

梳洗河是泰安市区仅次于奈河的第二大河,它的污染严重影响了泰安的市容市貌,也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梳洗河最终注入大汶河,而大汶河是南水北调的东线工程,枯水季节,梳洗河沿岸工厂排放的工业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流入了大汶河,直接影响了大汶河的水质,是导致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推迟五年的主要原因之一。

3.2 梳洗河污染治理现状

近年来,由于泰安市政府对环境的重视,梳洗河流域经过各方人员的努力,其环境污染局部有所控制,但从整个流域来讲,环境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近两年来,政府加大了对梳洗河的治理力度,拓宽河堤,在河岸边栽种了柳树花草,大面积铺设中水管道,将两座污水处理厂处理的中水引入了梳洗河,增加了梳洗河的水源,提升了水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梳洗河的污染现状。但河床内仍然荒草丛生,垃圾遍布,附近有些单位的排污口直接通到河里,影响了整条河的美观和市容市貌。

2011年,政府再次加大了对梳洗河的整改力度,2011年2月18日,梳洗河综合整治工程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按照方案显示, 梳洗河综合整治工程北起泰煤机厂桥,南至辛大铁路桥南,全长约900米。工程任务包括将梳洗河河道拓宽至30~40米,进行河道清淤、污水治理,敷设污水管道和中水管道,河道两侧增设防洪通道和绿化美化工程等。同时,新建跨河大桥2座,新建橡胶坝2座。相信在政府的监督及全民的努力下,梳洗河的面貌将会得到较大改观。

4梳洗河治理建议

泰安现在要创建旅游文明城市,而梳洗河在泰城是一条极为重要的河流,治理梳洗河应该从减少污染源和清理河道做起。

4.1 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的控制及整治

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大、污染集中,是流域的主要污染源,必须采取措施加快控制及整治,以防止对水体的污染和生态环境的再破坏。

4.1.1 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无污染的工矿企业

对现有企业要加快生产设施和工艺流程的更新及改造;减少和控制“三废”的排放量,对达不到治理标准的企业,应坚决关掉;对新上企业,必须做到“三同步”;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统一规划、科学预测,上一批经济效益高、技术含量高、没有污染的工矿企业。

4.1.2 搞好城镇建设规划,逐步实施环保型城镇建设模式

在城镇建设规划、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为前提,搞好科学规划,科学设计、优化布局,并做好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

4.1.3 加强城市垃圾的处理

城市垃圾的乱堆乱放,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会污染水体和环境,是不容忽视的污染源。借鉴其他地区在城市垃圾处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这样,一方面可以改善市容市貌,防止对水体和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可以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2 河堤河床同时清理

河道是城市河流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河道治理不应该只治理河堤景观忽略了河床,在改造河堤景观的同时,要对梳洗河来一次大范围的河床清洗工作,使梳洗河重现原貌。

5构建生态梳洗河

5.1 以人为本,建设生态河堤

生态河堤是融现代水利工程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生态学、美学等学科一体的工程。作为一种新概念河堤,它以“保护、创造生物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为前提,在考虑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充分考虑生态效果,把河堤由过去的混凝土人工建筑改造成为水体和土体、水体和生物、土体和生物之间相互涵养,适合各要素存在的仿自然状态的护坡。

梳洗河建设生态河堤时,应加大河两岸土壤面积,近岸种植能护岸的植被,有效促进地下水的渗透和水的良性循环,提高水边环境的自然净化功能。离岸较远处培植园林绿化树种,并在其间点缀人造景观,利于学习和休闲。在合适的地段建设能够使人见水、近水和亲水的通道和场所,使河流景观与人、生物及周围环境相和谐,维护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保持河道的自然环境对保护动植物资源、保护水质、防止水资源流失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修建生态河堤,恢复河岸水边植物群落与河畔林,应是梳洗河河堤建设总趋势。

5.2 注重实效,形成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的原理是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共同作用来实现对污水的净化。这种湿地系统是在河床体的表面种植具有处理性能好、成活率高的水生植物(芦苇、荻),形成一个独特的动植物生态环境,对污染水进行处理。

人工湿地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其对有机污染物有较强的降解能力。废水中的不溶性有机物通过湿地的沉淀、过滤作用,可以很快地被截留,进而被微生物利用;废水中可溶性有机物则可通过植物根系生物膜的吸附、吸收及生物代谢降解过程而被分解去除。随着处理过程的不断进行,湿地床中的微生物也繁殖生长,通过对湿地植物的收割而将新生的有机体从系统中去除。这种处理系统的出水质量好,结合景观设计,种植观赏植物可改善风景区的水质状况。在梳洗河建立人工湿地,既可增加湿地景观,又可对梳洗河污染物进行处理,是美化环境的手段,也是河流植物的典范。

5.3 休闲娱乐,营造优美环境

在梳洗河两岸,创造优美的园林环境,不同的园林空间布局,特色园林景观营造,例如,在岱宗大街至迎暄大街段,建造一座梳洗河公园,以休闲、健身、旅游、文化、生态为主题,形成人水和谐的特色风光带。

参考文献:

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总量控制、抓大促小、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的原则,加强印染企业的污染治理,提高印染废水回用率。大力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逐步降低现有企业的污染排放强度。

二、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的印染企业。

目前全区共有三家印染企业,分别为:*江南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万事利漂染有限公司、浙江亚星染纱有限公司。

三、总体目标

所有印染企业从2008年11月开始,用3年多时间,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废水污染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废水回用率不低于50%。

其中:

1、*万事利漂染有限公司必须在2009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废水回用实施方案,2010年12月30日前全面实施完成,印染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2、*江南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必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废水回用实施方案,2011年12月30日前全面实施完成,印染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3、*亚星染纱有限公司必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废水回用实施方案,2011年12月30日前全面实施完成,印染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四、技术要求

1、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整治计划,并及时下达企业的整治通知,明确完成期限和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在接到整治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上报治理方案。

2、所有印染企业在治理工程完成后,要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其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排放废水标准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执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本计划方案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治理目标任务各施其职,相互合作,狠抓落实,督促印染企业履行治理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开展印染废水回用工程建设,保证方案的落实及治理目标的实现。

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3

一、成立市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市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新标准达标排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一)各级环保、工信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沟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制定本辖区贯彻执行新《标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企业责任和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水污染物深度治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清洁生产,扎实推进制浆造纸企业水污染物达标工作。

(二)强力推进制浆造纸企业污染减排。各级环保、工信部门要将制浆造纸行业列为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推进全行业污染减排,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要依照新《标准》,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制浆造纸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将造纸企业纳入总量减排有效性审核,将企业水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纳入年度减排重点工程项目,按减排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结合减排督查加强制浆造纸企业提标改造项目督查,督促企业加快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按期建成减排设施并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去除率和排放达标率,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要将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作为核算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的重要依据,对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不予核算该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

(三)加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制浆造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行为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的制浆造纸企业,暂停批准该企业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对因制浆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被环保部或自治区挂牌督办的,挂牌督办期间实施区域限批,暂缓企业所在地新建、扩建造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调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新建、扩大产能的技改工程项目所需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指标,必须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或者实施深度治理新增的削减量中调剂。2008年8月1日以后的新扩改项目,必须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严格按照新《标准》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污染物排放未能达到新《标准》要求的不予以通过验收,由环评审批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停产治理。建设项目经验收投入运行后,必须稳定达标排放。

(四)进一步强化制浆造纸企业的环境监管

1、加强企业现场检查和日常监察。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对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造纸厂、纸业有限公司、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糖造纸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糖业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等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排污量较大的制浆造纸企业实行重点监察,适当提高监察频次,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要将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能持续稳定运行、有效满足新《标准》要求作为重点监察内容,重点排查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罚,限期改正,责令企业追究内部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对未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的制浆造纸企业也要按照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监测计划。2011年底前,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并按时进行比对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动态。对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经监督性监测或检查发现两次超标或情节严重的,可开展行政代执行的办法,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的绩效考核,并纳入运营年度考核内容。

3、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据新《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制浆造纸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清理、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等;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的要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对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未按规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续监督管理,依法坚决查处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的违法问题。

4、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制度。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未实施废水深度治理整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治理。适用限期治理的,按照限期治理管辖权限进行办理,非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由所在地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属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向自治区环保厅行文提出限期治理的建议。要强化限期治理后续管理,对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作出解除限期治理决定之后,当地环保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5、大力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积极改进工艺、治理污染、加强管理,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6、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污收费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制浆造纸企业足额征收排费。市环境监察机构将适时组织对制浆造纸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查,查处违规收缴排污费行为。

7、充分发挥经济、行政手段推动治污达标。发挥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导向支持作用,加大对制浆造纸企业技改项目、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和上市融资(再融资)环保核查等制度,对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行为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及时将企业违法信息纳入金融机构企业诚信系统;不受理其上市融资(再融资)环保核查;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新《标准》的全面施行。

(五)各制浆造纸企业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仔细研读新《标准》,抓紧制定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严格按照时限,倒计时安排、超常规运作,如期完成技改和治污设施改造建设,确保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积极向工信、环保等部门申请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积极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包括连续式蒸煮技术、多段逆流真空洗浆、封闭式筛选工艺、ECF或TCF技术、DCS控制技术等制浆造纸清洁生产可行技术,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要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未端处理在配套二级生化处理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改造,增加废水深度处理措施,建议选择混凝处理Fenton氧化技术、“磁化+催化聚合”、YHD污水治理循环利用、改良复合型净水剂等综合技术,以确保处理水中主要污染物达到新《标准》表2的要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从生产工艺源头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小新鲜水用量、减少废水排放量以达到新《标准》规定的吨浆排水量的要求;现有制浆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对传统三段漂白工艺技术,要逐步改造为无元素氯漂白工艺技术或全无氯漂白工艺技术,以确保车间排放口可吸附有机氯化物(AOX)达标排放。

(六)各级工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负责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标准》的重要性。据调查,对照新《标准》:全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吨浆排水量普遍超标;部分制浆造纸企业总排口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色度超标;除本色浆企业外,大部分制浆企业车间排放口可吸附有机氯化物(AOX)浓度超标。新《标准》的实行将有利于推动制浆造纸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采用先进的无污染、少污染工艺,采取更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贯彻执行新《标准》,对于严格环境执法,促进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新《标准》是对制浆造纸企业提档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市场绿色竞争能力、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的机遇。各级环保、工信部门和各制浆造纸企业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新《标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制浆造纸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认真组织新《标准》的实施。

(二)各级环保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制浆造纸企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坚决打击企业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行为。各县、城区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对本辖区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源整治和排污费征收情况于2011年9月13日前报送市环保局。

(三)建立达标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从2011年9月起,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每月5日前要向市环保局、工信委报告上月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及废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市环保局、工信委要加强跟踪检查,每个季度通报各辖区和重点企业废水达标工作及废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四)所有国控重点制浆造纸企业要在2011年9月10日前分别向市环保局、工信委报送本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抄报自治区环保厅、工信委;其他制浆造纸企业要在2011年9月30日前分别向县、城区、开发区环保、工信部门报送本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城区、开发区环保、工信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工信委。

凡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在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水污染物排放必须稳定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他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水污染物排放必须稳定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4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5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__-20__)》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__-20__)》,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

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6

2013年9月湖南省政府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第1号工程”,同时成立了以杜家豪省长为主任的“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和湘江重金属治理委员会”,并于 12月出台了《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可见政府对湘江治理的重视。然而作为关注湘江污染的三湘子民,笔者仍有5个问题亟待求解。

第一个问题是湘江污染到底有多严重?

1966年,湘江首次监测出有铬、铅、锰、锌、砷,此前水质良好。1971年部分江段饮用水重金属超标。1978年中科院地理研究所写出研究报告呈报中央有关部门,指出“湘江已成为国内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上世纪90年代,水质总体呈恶化趋势。2005年的Ⅲ类水占83.9%,主要污染物有氨氮、总磷、石油类、大肠杆菌;部分支流(耒水、渌水、郴江、浏阳河)有Ⅴ类和劣Ⅴ类水(引自《“十一五”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这些年以来污染物数据由权威部门系统未见报道,虽然1978年就是“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而现在有关报道将“之一”去掉了,可是确切的水质污染、流域土壤污染、与国内其他河流对比的相关数据至今未见踪影。

第二,湘江污染源到底有多少?

重金属污染已有报道指出是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国土资源部门指出有1000多座尾砂库,储存的尾砂超过10亿吨;其他污染有生活污水、大型畜禽养殖业污水。除此之外,在国外类似情况很重视且研究颇深的化肥重金属镉污染至今却未在政府相关文件中提及。

第三,湘江污染的危害程度究竟如何?

此前曾有媒体提及湘江污染造成的恶果主要是镉慢性中毒的“痛痛病”和癌症。确实在湘江流域的一些有色金属矿山区和选冶厂区有这些病症多发现象。但是污染区范围相对于湘江流域面积9.46万平方公里、患病人数相对湘江流域3977.6万人可说是微乎其微;再说曾被污染的莱茵河鱼虾几乎绝迹,可是湘江至今尚无一种生物绝灭的报道。

第四,农业面源污染如何堵?

《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以“堵源头”为主要任务,堵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大型畜禽养殖企业污水,力求保湘江一江清水。可是9.46万平方公里流域内的农业面源污染如何堵,《实施方案》却只是“摆上议事日期”。现在的问题不能只议了,因为包括洞庭湖平原在内的农业土壤, 4万多个样品的镉含量耕作层是其下之犁底层的2.56倍,难怪在无任何工业污染的地方大米镉也超标。对此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指出磷肥含的镉是元凶,当务之急就是要采取措施堵住这个镉源。

第五,湘江河道的改变究竟有多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