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例6篇

诊所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诊所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1

1 材料与方法

对长宁区29家个体诊所、57家内部医疗机构(按市卫生局规定分类)进行全覆盖调查。根据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交接等工作环节制作调查问卷表,由调查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问卷,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分类收集与无害化处置、内部转运与暂时贮存、处置与交接登记等情况。调查结果采用Excel表收集汇总,采用Stata 7.0软件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9家个体诊所中,口腔诊所20家,美容诊所3家,中医针灸诊所2家,中医推拿诊所4家,除了中医推拿诊所不产生医疗废物外,其他诊所均有医疗废物产生。57家内部医疗机构中,医院1家,门诊部(卫生所)7家,保健站(医务室)44家,村卫生室5家,产生医疗废物的内部医疗机构有39家,其中医院1家,门诊部(卫生所)5家,保健站(医务室)28家,村卫生室5家。

2.2 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

个体诊所和内部医疗机构中,都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以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的建立健全(包含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贮存、处置、交接登记等内容)、发生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时应急方案的建立等方面,个体诊所稍好于内部医疗机构(表1)。

个体诊所和内部医疗机构中均配备了专(兼)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其中个体诊所专职比例为32%,兼职比例为68%;内部医疗机构专职比例为3%,兼职比例为97%。

区卫生局每年组织1次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个体诊所中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率为92%,内部医疗机构为64%。

2.3 分类收集与无害化处置

个体诊所的主要医疗废物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无病理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产生;内部医疗机构的主要医疗废物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无病理性废物产生。个体诊所废物总体产生量大于内部医疗机构,但村卫生室的废物产生量大于个体诊所(表2,表3)。

25家个体诊所均设置了专门分类收集点,并做到相对独立且易于管理。39家内部医疗机构中35家设置了专门的分类收集点,33家的分类收集点做到相对独立易于管理。

25家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均符合要求,39家内部医疗机构的符合率为74%;个体诊所脚踏开启的封闭硬质医疗废物盛器符合率为56%,内部医疗机构为41%;72%的个体诊所和15%的内部医疗机构做到在医疗废物盛器上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说明。5家个体诊所、11家内部医疗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可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进行毁形处理并浸泡消毒,医务人员均采用人工毁形方式,在毁形操作时只有2家个体诊所、2家内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佩戴护目眼镜、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常用的浸泡消毒剂有戊二醛液、消毒灵粉、爱尔施消毒片、银燕消毒粉等。

2.4 内部转运与暂时贮存

16%的个体诊所单独设置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84%的个体诊所暂时贮存场所与分类收集点合并设置。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的个体诊所做到对内部运送时间和路线有具体规定,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3%的内部医疗机构单独设置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74%的内部医疗机构暂时贮存场所与分类收集点合并设置,23%的内部医疗机构未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

92%的个体诊所使用密闭周转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76%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68%定期清洗消毒。41%的内部医疗机构使用密闭周转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13%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23%定期清洗消毒。

医疗废物在个体诊所暂时贮存的平均时间为19 d,在内部医疗机构暂时贮存的平均时间为44 d。

2.5 处置与交接登记

个体诊所医疗废物主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由处置单位专用车辆统一上门回收,平均处置周期为21~28 d,夏季时7~14 d。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废物回收对象为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不回收处置化学性废物。内部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医疗机构自行运送至附近的公立医疗机构,由后者一并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运送车辆多为自行车、小货车,周期长短不一,部分内部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直接混入生活垃圾丢弃(表4,表5)。

个体诊所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双方交接时,均做到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内部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双方交接时,46%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88%的个体诊所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含有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等信息。59%的内部医疗机构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完整率为86%。92%的个体诊所对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资料落实3年限期的保管工作,48%的内部医疗机构落实资料的保管工作。

3 讨论

3.1 个体诊所医疗废物总体产生量多而稳定,处置环节规范,内部医疗机构应重视对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

个体诊所中除中医推拿诊所外,其他类别均有医疗废物产生,产生种类取决于诊所类别。内部医疗机构总体产生量比个体诊所少,不同类别产生量差异明显,其中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的产生量最大甚至超过个体诊所,与其承担着乡镇地区初级卫生保健服务职责相关。个体诊所的经营方式为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运作,对外开展诊疗服务,需要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并保障患者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因而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更为重视;内部医疗机构多为企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属单位福利性质,且不对外开展诊疗活动,所以在废物处置管理方面就显得较为薄弱。内部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在承担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保健职能的同时,应重视日常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扩散,保护环境,做到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要求与规范,落实相关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责任意识与处置能力。适当投入经费用于购置存放医疗废物的专用包装袋和盛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暂存周转箱等硬件设施,使医疗废物在医疗机

构内得到规范管理。

3.2 内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染隐患更大,个体诊所与内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回收应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与个体诊所相比,内部医疗机构由于没有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没有专用运输条件自行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丢弃等现象较普遍,医疗废物传播疾病与污染环境的隐患更大,这与内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相对较少、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减少经济成本支出等原因有关。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自行运送到其他医疗机构代为处置,在运输环节中没有专用运输设施与设备,可造成医疗废物在运输路途中的遗撒、泄露和丢失,存在疾病传播的风险与环境污染的隐患,而代为处置的医疗机构按法律要求是不得接受非本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还有部分内部医疗机构直接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在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更为回收重复利用一次性医疗器具器械提供了便利,埋下安全隐患。个体诊所与内部医疗机构应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纳入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将医疗废物运送至附近医疗机构代为处置,更不得随意丢弃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村卫生室作为内部医疗-机构中的一类,具有特殊性,产生的医疗废物量比个体诊所多,更应直接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上门回收处置。

3.3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缩短上门回收的周期并加强处置废物的能力

目前上海市具备处置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数量很少,集中处置单位具备医疗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使用标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输车辆到各医疗机构上门回收处置医疗废物,但回收处置的医疗废物种类较少。个体诊所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可回收处置,但化学性废物则被拒之门外,只能将废弃的化学消毒剂、放射诊疗使用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等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既污染了自然水体,又使部分可回收重复利用的金属银离子被浪费。内部医疗机构产生的药物性废物常常混入感染性废物一并回收处置或直接丢弃。医疗废物在个体诊所和内部医疗机构中的暂存时间较长,分别达19 d和44 d,超出了法规规定的2 d期限,主要因集中处置单位上门回收处置的周期较长,一般为21~28 d,在夏季时周期稍短一些为7~14 d,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运输能力、人员数量、处置能力、处置成本等因素相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做到至少每2 d到医疗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建议集中处置单位增配人员和车辆,缩短上门回收的周期,尤其是夏季的处置周期更应缩短,避免医疗废物在高温季节的腐败变质及散发异味。集中处置单位还应加强处置废物的能力,除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的日常处置外,还应增加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的回收,确保处置能力。

诊所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防止疾病传播、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医疗废物统一规范化管理,集中无害化处理,杜绝医疗废物违法违规乱倒、乱埋及医源性的二次污染,实现我市医疗废物的安全贮存和集中处置,有效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建设循环发展、富民强市的新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分阶段、有步骤、保重点的原则,自2012年7月起至12月底前,从中心城区开始,逐步过渡到十县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等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具体时间为:

1、2012年7月至9月,中心城区及周边镇办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计生服务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统一处置;

2、2012年11月底前,十县区县城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

3、2012年12月底前,根据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转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全市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三、集中处置范围和医疗废物名录

(一)集中处置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它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称“产生单位”),均应参加集中处置。

(二)医疗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纳入全市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名录主要有: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清、血液,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2.损伤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3.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四、集中处置的原则及要求

(一)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遵循的原则及要求

1、各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严格的分类管理,建立医疗废物暂时中转贮存设施、设备,并按规范进行收集、贮存管理。

2.各产生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处置中心处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正常渠道买卖、回收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3.各产生单位和处置中心应当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费用承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报当地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产生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5年。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规范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作职责及要求

1.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统一集中处置工作。

2.处置中心的工艺流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持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

3.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只负责感染、损伤、药物性三类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要加大病理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力度,完善设备,尽早实现全市集中统一处置。

4.处置中心应掌握全市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专用车辆,制定科学的运输方法,保证运输工作需要。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有明显标识。

5.处置中心应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设备停运或检修期间,必须保证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的安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6.产生单位交由处置的医疗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产生单位和处置中心交接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专用)由处置中心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和产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7.处置中心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中心时,处置中心接收人员确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8.医疗废物运送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处置中心内及时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整洁。禁止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医疗废物运送车辆。

9.处置中心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每月报市环保、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五、收费标准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环保局、卫生局关于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执行。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是防止疾病传播,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投资环境,实现循环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卫生、环保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上统一安排和工作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2.密切配合。各级卫生、计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消毒、贮存以及集中处置工作中的传染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物价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公安、交通、药品监督、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诊所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 急诊科; 院内感染; 管理

院内感染也称医院感染,指任何人员在医院活动期间遭受病原体侵袭而引起的感染。急诊科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科室,患者多,流动性大,病种复杂,夹杂着各种潜在的感染和带菌者,如果措施不当,极易引起患者之间、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的感染。有调查显示,急诊科医院感染率为11.70%[1]。因此,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每次消毒、灭菌、隔离达到预定的要求,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本文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2008年1月~2010年12月院内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顾性分析,以期制订对策,消除隐患。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医院院感科每月1次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的监测、手卫生及安全防护问卷调查统计表,急诊科每周2次的质控检查记录。

1.2 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急诊科2008年1月~2010年12月质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医院院感科每月1次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的监测、手卫生及安全防护问卷调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存在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

2 结果

2.1 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及其重要性认识不足,洗手依从性差 由于急诊科24 h全天工作,患者病情大多复杂、危重、陪护人员多。患者来的急、流动性大、存在许多不可预期性,极可能遭遇各种传染病。加上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大、工作忙,导致医务人员来不及或忘记洗手。根据医院院感科对急诊科手卫生及安全防护问卷,以急诊科医师及护士为调查对象,共发出调查表34份,收回34份。其中医生12名,护士22名,调查结果显示见表1。

2.2 消毒隔离管理不严 消毒和清洁由工人执行,但他们大多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在操作上不能完全符合要求,具体的清洁及消毒方法时间把握不到位。

2.3 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 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分类不严格,有混放现象。根据急诊科每周2次的质控检查记录显示,医疗废物分类不严格为8.5%。

2.4 医疗性锐器损伤 急诊科医务人员常在患者未明确诊断前即投入对患者的处置和抢救,这其中包括处于潜伏期和诊断前的传染病患者。因此,急诊科医务人员皮肤被含有病菌的血液污染的针头损伤后感染的机会更大。对急诊科34名医务人员2年中医疗锐器损伤情况的调查见表2。

3.1 加强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控制感染意识 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是预防医院感染中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全员教育,在普及医院感染知识教育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始终贯穿于医疗活动之中,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对预防医院感染的认识[2]。

3.2 增加医务人员洗手的依从性 美国的一项研究证实,1/3的医院感染能够通过手部卫生预防。急诊科患者病情复杂,其中有一部分传染病患者首诊往往在急诊科,如果医生诊疗后不及时洗手,会造成患者与患者之间、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洗手能够快速有效地消除手上的暂居菌,是控制医院感染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要增加医务人员洗手的依从性,首先必须改善诊疗设施及洗手条件,在急诊科配备足够量的洗手池、感应水龙头及干手设备。在检查床旁、抢救室、治疗车、床头柜上均配备快速手消毒液。制订严格的洗手制度,要求每位医务人员都要正确掌握洗手技术。李文丽等[3]研究发现,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合格率达93.33%,七步洗手法洗手合格率达96.67%,均明显高于普通洗手法。

3.3 执行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 急诊科、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自成体系,设单独出入口和隔离诊室,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患者及疑似传染病患者,到指定隔离诊室诊治。坚持对治疗室、清创室、抢救室、洗胃室每日用动态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止血带、网套一人一带,用后用500 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 min,用清水冲净,晾干备用。室内门把手、操作台面、床旁椅、桌、平车、医疗器械每日用200~500 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救护车、病室地面用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湿扫,遇污染时随时用500~1000 mg/L含氯消毒剂喷洒。及时彻底清除地面、墙壁、床单元、诊疗用品及物体表面的血迹、分泌物的污染[4]。

3.4 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 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如锐器污物放入锐器盒,感染性垃圾放入黄色胶袋内,生活垃圾放入黑色胶袋内。如感染性废物误丢入生活垃圾桶内,只能按感染性废物处理。所有的医疗废物都由专职人员统一收集、运送、处置,集中无害化处理,并做好与污物管理人员的交接、登记、签名,严禁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

3.5 避免锐器物损伤 锐器伤是护理人员最常见的职业性伤害,自我防护势在必行。规范操作行为是保证职业安全的重要环节。护士应遵循预防针刺伤的有关规定和建议,安全处理使用过的针头,改掉在护理操作结束后回套针帽、分离针头或将拔下针头重新插到输液管和徒手掰安瓿等习惯。推广安全器具,减少护理人员锐器伤,加强锐器伤防护管理,建立锐器伤报告制度。

总之,急诊科是医院感染控制重要科室,通过开展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医院感染意识,增强医务人员洗手的依从性,执行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标准防护,能达到有效预防院内感染发生的目的,降低院内感染的发生率。

参 考 文 献

[1] 邹长兴,张春盛,杨光兴,等.急诊科病人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调查.医药,2000,12(2):106-107.

[2] 黄婷,陈爽.门诊注射室医院感染管理的护理体会.当代医学,2010,3(7)198.

[3] 李文丽,浦荣,毛鹤森.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的研究.中国医疗前沿,2009,4(12):136-137.

诊所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4

疫情期间,因诊所的特殊性,传染病是当前医疗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加强诊所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诊所感染,全面提高护理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传染病领导防控小组

诊所成立传染病领导防控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部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总负责人:李丽

成员:王芳

职责分工:

组长,总负责人李丽:负责统筹全面工作

李丽:负责配合诊所开展传染病培训及患者的宣传教育工作。

王芳:负责后勤保障、物品的消毒和采购供应,及车辆的安排与组织接送传染病患者。

王芳:负责预检分诊处及传染病患者的筛查与信息登记和处置,疫情的上报工作。

李丽:负责院内传染病患者二次筛查及信息登记和处置,疫情的上报工作。

李丽为向县局和疾病防控部门的报告人,王芳为向门诊部的报告人。各区域建立相应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落实诊所传染病防治工作。每个科室指派专人负责本科室传染病的监督及报告,保持与诊所疫情报告员的密切联系。

诊所感染及管理实行在传染病领导防控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学习培训有关传染病感染知识,使护理人员都了解掌握预防传染病感染的重大意义,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使全部医疗人员充分认识到传染病的威胁及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监督检查有关控制院感染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确定传染病感染管理护理重点区域

预检分诊点 诊疗室 观察室 消毒供应室等

三、事故风险描述及危险性分析

传染病事故定义

本预案传染病是指诊所范围内有可能发生的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突发性传染病事故,如控制不及时,均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企业财产重大损失。

甲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埃博拉,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来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麻疹、

乙类传染病

百日咳、腥红热,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肺结核、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INI流感、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新冠肺炎等。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

丙类传染病

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和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为主的感染性腹泻。

三、预案

(一)发现传染病患者的应急预案

1、发现甲类或乙类丙类传染病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院感小组组长,并不得接诊,直接向县卫健局(******)和县疾控中心(*******)电话上报,并联系县人民医院尽快转运至隔离病房,按照转诊流程进行转运。在等待转运期间,由预检分诊医务人员看护,限制活动范围,并与就诊人员和其他患者分开。李丽负责紧急疏散其他就诊患者,保障医护人员和其他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王芳负责发热患者接触物及科室内环境的消毒。在上报电话未接通情况下,由总负责人动用本部车辆配送至县人民医院,车内李丽负责陪同监护发热患者,王芳负责运送车辆转出转入的消毒。接触人员全程一级防护,并及时做好自身消毒。

2、根据传染病的性质,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对不明原因的传染病,采用标准预防措施。

3、保护同病房的患者。

4、患者所用的物品和其排泄物,按消毒隔离规范要求处理。

5、患者转出、死亡后,应按传染源性质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二)发生针刺伤或手术中割伤的应急预案程序及防范措施

1、刺伤后的处理流程:刺伤肥皂水流水冲洗挤出伤口血液碘酒、酒精消毒后包扎上报、登记相关病毒血清检查相应治疗措施观察、随访

2、防范措施

①正确处理用过的针头,禁止用双手回套针帽。

②提供针器收集容器,及时处理用过的针头。

③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操作应戴手套。

④使用有安全性能的针具,器械,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三)发生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的应急预案

1、立即统计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以确定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的现场按《消毒管理办法》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3、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损害。

四、预防控制措施

1、定期对各区域空气、物表、工作人员的手、无菌物品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无菌操作原则,使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

2、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一针一管注射率要达到100%,严禁一次性注射器、针头重复使用,对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诊所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5

 

为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保护汉江沿线生态环境,按照《襄阳市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实施方案》及市卫健委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在第一季度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门会议,会议要求各科室、各责任监督员务必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监督执法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抓实抓牢日常监督,做好做细专项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日常监督

1、抓住关键,突出排查重点

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全面查找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等关键问题环节,重点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是否完整,是否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院内运送过程丢弃现象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是否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等。一季度,共计完成日常监督约110 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近100 份。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落实了院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等相关工作措施,在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转运移交时,能够较好地落实医疗废物移交签字的制度。

2、严格标准,避免源头流失

我局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将医疗废物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同时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废物规章制度作为必备项纳入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校验标准,并现场审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一季度,我局共计受理医疗机构校验近90家,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均签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制定有医疗废物规章制度。校验工作从源头上避免了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有效地防止了医疗废物因管理或处置不当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发现一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整改一起,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截止4月30日,共计发现问题11起,责令整改5起,立案处罚6起。通过严格执法,加大了法律威慑力,加深了当事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了在处罚中进行警示教育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时限超过规定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但目前我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仅能对产生医疗废物量较大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超过2天收集、运送一次,部分小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频次甚至达到每周或每月一次,造成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的暂存时间超过2天,存在安全隐患。

(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医疗机构法律意识淡薄,医废管理制度不健全。少数民营及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不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尚未建立健全相关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负责人对处置流程不熟悉,未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二是少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医疗废物管理设施、设备简陋、不全的问题,未配备专用的医疗废物存贮容器、转运工具,卫生及防盗设施不完善,暂存地未远离医疗或生活区;三是少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设备不全、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内部交接记录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混合存放,部分小型医疗机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能及时交由暂存间存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教育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流程。

(二)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

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将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负责人及具体从业人员作为重点,使其掌握相关政策要求,自觉抓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方式,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切实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并将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工作挂钩。对医疗废物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诊所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6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调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设置口腔专业的诊疗机构。

1.2方法

依据《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与《消毒技术规范》,经过咨询专家、小组讨论后,自制调查表格,并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制订统一标准,采取现场查看、询问医务人员和现场检测的方法了解消毒管理工作。

2结果

2.1一般情况

2.1.1诊疗机构辖区内所有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设置口腔专业的诊疗机构共34家(9家未开展诊疗业务),综合治疗椅63台,月诊量约12 610人次(表1)。

2.1.2执业人员25家口腔诊疗机构共有医务人员78人,中级及以上职称17人,其中执业医师占58.97%,执业助理医师占14.10%,护士占14.10%,技师占7.69%,其他人员占5.14%。

2.2调查结果

2.2.1医院感染规章制度20家口腔诊疗机构都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5家口腔诊疗机构没有制订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其中4家为个体及民办医疗机构)。

2.2.2消毒室与区域布局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中要求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2]。调查结果显示,25家口腔诊疗机构诊疗区域和清洗、消毒区域均分开设置,9家污染区、清洁区、消毒区布局不合理,9家无治疗台、工作台、牙椅位消毒记录或记录不全,7家无空气消毒(紫外线照射)记录或记录不全。

2.2.3医护人员防护在医务人员自我防护和外源性感染的控制方面,12家医务人员操作时未戴帽子、口罩,占口腔诊疗机构48.0%;14家口腔诊疗机构口腔科使用普通手动式洗手设施,即非肘式、脚踏或感应式洗手设施,占56.0%。

2.2.4消毒溶液及器械包装检查发现14家口腔诊疗机构盛放口腔器械的消毒容器标签书写不规范;13家无消毒溶液(2.0%戊二醛)浓度监测记录或记录不全,现场使用戊二醛浓度测试卡(3M)监测消毒液浓度,6家溶液浓度显示<2.0%; 8家塑封器械外包装未标明有效期或已过有效期,3家灭菌器械在空气中;15家口腔科内发现部分药品过期,主要为一级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

2.2.5医疗废弃物处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章规定,5家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分类不正确,10家一次性物品未做到毁形-消毒-集中处理,7家无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或登记不全,4家个体诊所无污水处理设施。

3讨论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口腔诊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已逐步开展,无菌技术操作等消毒隔离工作较以前有明显提高,但仍存在医源性感染隐患。少数医务人员消毒意识薄弱,个人防护意识淡薄,区域布局不尽合理,器械消毒与灭菌不到位,这都是医疗工作中“重治疗,轻预防”所造成的结果。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口腔诊疗机构医院感染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3.1加大人才引进 强化内部管理

我区口腔卫生人力资源主要分布在二级及以上口腔诊疗机构,二级以下口腔诊疗机构缺乏口腔医师(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诊疗机构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口腔医师),更何况口腔医生又兼职技师、护士,口腔卫生人力远远不能满足我区人口增长和经济迅速发展的需求,这为无证口腔行医提供了生存条件。因此,口腔诊疗机构应加大口腔卫生人力的引进,用制度、待遇、感情留住口腔卫生人才,以适应时展的需求。

各级口腔诊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口腔消毒管理工作,将口腔消毒管理工作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中,建立三级质量控制网络,制订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考核标准。院、科两级要加大管理力度,不定期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结果与科室、个人绩效挂钩,确保病人的就医安全[3,4]。

3.2开展教育培训 提高人员素质

从调查情况看,有13家口腔诊疗机构没有进行消毒溶液浓度监测,3家灭菌器械在空气中,10家一次性物品未做到毁形-消毒-集中处理,由此造成对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不严,存在严重的交叉感染隐患。卫生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口腔从业人员预防医院感染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不断强化他们的消毒隔离技术和无菌观念,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的规范、技术,形成人人懂法、守法的工作氛围。

3.3加强监督执法 打击无证行医

口腔科器械在临床的使用率高,容易引起交叉感染,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大对口腔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地对口腔科的清洗、消毒、灭菌工作等诸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依法对口腔科的空气和物体表面卫生状况、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处理、消毒液浓度等进行监测。通过监督与检测,可以督促口腔诊疗机构意识到医院感染管理方面存在的疏漏与不足,了解管理的重点环节与难点所在,从而加强自身管理,逐步使口腔科的诊疗消毒工作走向正规化、法制化。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合理规划口腔诊疗机构资源,加大无证口腔诊所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无证行医宣传实效,有效遏制无证口腔行医现象。

3.4规范消毒技术 注重人员防护

医疗器械有效的消毒与灭菌是交叉感染控制的关键。口腔科高速涡轮手机直接与患者唾液、牙垢、血液及黏膜接触,机头结构复杂易藏污纳垢,是消毒、灭菌的难点。因此,口腔诊所必须设置专用的清洗室、消毒室,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灭菌。科室应配备必需的清洗、消毒、灭菌设备,消毒与灭菌的口腔器械应标记消毒日期、有效期。

口腔医生诊疗时常接触病人的血液、唾液、龈沟液,冲洗、洁齿等行为极易造成口腔内容物的喷溅[5]。我区48%口腔诊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诊疗操作时未戴帽子、口罩,这说明医务人员本身的防护意识不强。由于口腔专业的高风险性要求我们加强和关注口腔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口腔专业医务人员必须重视和完善自我保护措施,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患-医-患的医院感染链,这也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

4参考文献

[1]王峰,刘俊业,郝文源,等.莱芜市部分口腔诊室消毒卫生状况调查[J].职业与健康,2006,22(11): 852-853.[2]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S].

[3]王芳云,张建凤,张大芸,等.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管理调查[J].安徽预防医学杂志,2006,12(5): 333-334.[4]吴自荣.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措施与体会[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3,1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