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范例6篇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 风险管理;药品管理;应用

1 医院药品风险管理概念及现状

1. 1 药品风险管理的概念 药品风险管理指的是在医院内通过各种有效措施, 发现、评估、预防和控制药品风险, 以实现患者风险最小化, 效益最大化的动态管理过程。医院药品风险潜伏于药品在医院的整个周期, 全程管理涉及的因素也较为复杂, 如药品的采购、储存、用药决策、药品调配、发药或护士对医嘱的执行以至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等环节中, 医院必须制订各种规章制度, 对涉及药品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防范、监控, 医、药、护人员都要加强药品风险管理意识。

1. 2 医院药品风险管理的现状 随着药品管理的深入和对药品风险属性认识的增强, 药品风险管理已成为与药品有效性同等重要的问题, 尤其近几年来, 药品安全问题在我国陆续, 出现如:“泗县甲肝疫苗”、“齐二药”、“欣弗”、“佰易”、“刺五加注射液”等药害事件, 一次次以大量无辜的生命为代价, 已敲响我们必须重视医院药品风险管理的警钟, 安全用药已经成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重点, 因此,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临床用药安全工作, 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 降低医院药品风险的发生率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学习药品风险管理知识, 探索药品风险防范对策, 强化医院药品风险管理, 确保医院药品全过程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达到最大化的药品收益, 最小化的药品风险。

2 药品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

2. 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职 建立药品风险管理组织及药品安全工作制度:广西藤县人民医院组建了医院药品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药品风险识别与评价及药品遴选、采购小组, 承担药品风险管理的职能, 由院领导、医学、药学、护理、管理等多学科、富有经验的专家组成;药剂科负责具体工作;医院内所有涉药科室主任、护士长和指定的风险管理员组成药品风险管理小组, 构架出可行的意见或建议;指导用药策略;评价药品管理制度和制定措施;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处理用药差错;药品风险信息等;负责医院内药品危害因素识别与风险工作的汇总;负责对新申请的品种进行安全性评估;对高危药品品种的替换, 根据临床价值遴选品种等。医院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预警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药品资质认证制度、临床药师制度、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会引起医疗纠纷, 导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存在质量差和漏报现象, 无法正常发挥药品预警作用, 不利于合理用药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 加强对医院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1]。质量管理制度是医、药、护人员工作的基本规章制度, 完善这些岗位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医院各级的分工, 还可以提高医、药、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使医、药、护人员的日常工作合理化、规范化、条例化。完善岗位制度, 实现对药品采购、验收入库、贮存、保管、处方、发药等方面的严格监督检查, 确保药品的质量及用药安全。对医院的硬件设施进行监控, 实现各级各司其职, 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质量, 降低药品的风险。

2. 2 加强药品各环节的管理

2. 2. 1 医院药品的准入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对药品经营企业资格的审核, 切实验明《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并签定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必须在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 另外, 要定期或不定期考察药品经营企业场所是否合格。建立供应商资质档案, 定期检查证件有效期, 以防万一药品风险发生时有据可查。

2. 2. 2 药品的采购、验收 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的风险伴随药品一起进入医院, 医院没有能力, 也没有资质对进院药品的内在质量和安全性进行检测。目前药品市场流通环节过多, 存在着不按要求贮存、运输等情况, 也增加了药品的安全隐患, 要告知医药供应商做好药品的安全贮存运输。保证每个环节药品的质量是医院安全用药的前提, 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的采购验收制度。每批药品采购后不仅要核对注册商标、药准字号、厂家、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效期、包装合格证等, 而且要从外观上做好药品质量的初步判断, 如发现有包装破损或质量可疑的药品, 要做好验收记录, 申请质量检验或与供货商协商退货, 严禁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入库;进口药品的验收要索取加盖供货公司红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合格证》;生物制品的验收要索取加盖供货公司红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需要冷藏的药品要检查药品运输的冷藏措施。所有药品的购进都要索取合法票据并留存, 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通用名称、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效期、数量、规格、价格等, 票据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 并不得少于3年。

2. 2. 3 药品的保管、调拨 药品仓库保管也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要严格执行《药库的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药品质量监控体系, 仓库内设有冷藏库(2-10℃)、阴凉库(0-20℃)、常温库(0-30℃)、特殊药品、高危药品管理库(区), 药库与药房的相对湿度应当保持在45%-75%。药品管理人员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与养护, 维护储存设备, 监测和记录各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 每日必须做好仓库内温度、湿度的监控调节, 且于上午、下午各记录一次, 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验收后的各种药品要根据其药理作用、剂型、保管要求归类, 置于适当的区域上架存放并标识, 药品与地面及墙面距离不得小于10 cm, 以防药品受潮变质。仓库内划清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发药区并有明确的标志, 以防止因合格品与非合格品混淆造成药品风险。对毒、麻、限剧药品要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办法, 采用“五专”保管, 确保账物相符;对放射性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高危药品按规定贮存在特殊存放区域, 并做好“警示标识”。对急救药品、包装相似、看似、听似、一品多规或多剂型、易混淆的药品做到全院统一“标识”, 外用药品要另设区域保管。同时要根据药监部门抽验药品的质检报告、包装、说明书等评价药品质量及供应情况, 并建立药品质量问题登记本, 一旦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药品, 必须真实记录, 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与供货商联系, 并及时反馈及处理可疑药品。建立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发放药品应遵循 “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凡过期失效、霉变及质量可疑的药品严禁发出使用。医院应在各药房及临床科室配备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设备如冰箱、保险柜、药柜, 以便切实做好冷藏药品、特殊药品、高危药品、急救药品的保管和标识。每月由药剂科组织人员检查仓库、各药房、临床科室药品的质量及保管情况, 并作必要的药学指导, 同时, 回收并及时处理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

2. 2. 4 药品信息的维护 本院使用计算机对药品各方面信息的管理已有十多年历史。药品验收入库后, 及时做好药品信息如供货公司的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等准确无误地录入数据库, 以便日常工作中能快速查询在库药品的各方面信息, 尤其对有缺药、积压或过期的药品能及时报警。如万一有药品安全问题时可及时查验, 迅速召回, 以降低药品风险的发生率, 同时提高了医院对药品的管理水平。

2. 3 处方医嘱的开具及调剂

2. 3. 1 处方医嘱的开具 医师开具处方要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药典、说明书和用药指南选择药物及其剂量, 避免滥用药物。本院经常开展药品安全教育, 实行处方点评制度, 采用药品动态监测, 以规范临床用药为重点, 推进安全合理用药。尤其是对品、、医疗用毒性药、高危药品及抗生素使用, 更应严格按照其特殊(规定)的管理办法。处方的书写必须规范完整, 采用电子处方及医嘱。既要注重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又要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消除风险隐患, 从而防止药物不良事件发生, 降低医院药品风险, 尽可能避免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2. 3. 2 处方、医嘱的调剂和执行 药师也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认真审核处方, 发现处方有用药不当或超剂量用药、配伍禁忌等, 应与医师协商解决后, 方可选择适当的方法调配药品。调配差错是药品调剂中的主要风险, 如药品过期、变质、包装错误、发药错误等, 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调配的, 应当做好拆零记录, 拆零药品的包装袋必须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医院名称等内容, 有其他特殊要求的, 做书面说明。发药前必须要有第二个人核对,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防止发生调剂、发药差错现象。发给某些病人如残疾人、老年人、聋、哑、盲人等患者的用药应作特殊的交待。在医疗实践中, 要治好病, 既取决于医师、药师正确的用药指导, 也取决于患者是否依从医嘱用药。若不按医嘱用药, 甚至不用药或中途停药、滥用、多用药等, 均可能导致药物的治疗失败或风险。因此, 医务人员应多向患者宣传药品知识, 提高其用药的依从性。护士给药过程中的药物溶媒、药物浓度、给药途径、给药速度等是否合理, 药品外观性状检查、消毒剂的应用、静脉穿刺水平、核对医嘱等环节均会直接影响到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护士要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降低药物使用风险的危害。

3 建立药品风险评价的方法

通过定期对药品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制定药品风险的控制措施, 达到减少药品危害, 降低风险的目的。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药品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药品风险评价需关注两方面的内容:药品对患者的危害程度和风险出现的频率, 使用矩阵法评价药品风险, 对药品风险承受的选择可有几种结果:可承受风险, 0-4级(低度);需关注风险, 5-6级(中度);不可承受风险, 7-9级(高度)。风险的评价标准则包括:①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由此产生的潜在药品风险为重大风险;②历史上发生过药品事故和重大未遂药品事故和险情, 但目前防范措施仍未到位, 由此产生的潜在风险为重大风险;③ 使用矩阵法评价风险值达5以上(包括5)的为本院重大风险;④使用矩阵法评价风险值达6以上(包括6)的为本地区重大风险;⑤其余的为一般风险。风险评价小组成员利用风险评价矩阵法对识别出的每个危害事件, 从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两方面综合考虑, 评价其风险等级。同时, 针对每一个危害事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备案并上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 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加强药学和临床医学的密切配合, 是医院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 药品种类、规格日益增多, 药品更新换代加快。虽然新药经过了检测和临床试用, 但是很容易出现其他罕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因此,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监控体系和药品不良反应预案, 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 通过各级人员的层层监控, 降低药品的风险。全面把握药品的信息, 切实保证用药者的安全[2]。临床药师指导全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临床科室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 负责组织本科室医护人员参与监测工作, 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 要及时进行分析判断, 严重的必须停药或换药, 有生命危险的应采取就地立即抢救等可行措施, 并及时报告相关科室和医院。药剂科设立专职监测员, 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日常工作, 并及时向县市级、省级药监部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

5 建立药品召回制度

建立药品召回制度与处置流程。当发现假药、劣药或高度怀疑药品出现质量问题, 如药品来源不明, 药品疗效不明显, 药品中含有违禁成分等, 亦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 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并按既定的原则、程序迅速召回药品, 由专人妥善保管, 及时处理相关的问题。实现药品风险的管理, 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3, 4]。

6 完善药品质量报告

对医院中出现的药品安全事故进行汇报, 将医院的药品质量进行记录, 完善质量报告。医院对药品中存在质量问题, 且出现安全事故的, 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平时, 加强对医、药、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同时也采取奖罚分明, 注重总结经验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 杜绝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7 总结

药品风险管理概念已经渗透到了医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医院各级领导应提高对药品风险管理的重视水平, 指导医、药、护人员进行药品风险管理, 使其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 降低药品风险。医、药、护人员在增强对药品风险管理的认识后, 能保证公众安全用药, 利于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1] 覃冠武,梁慧锦.医院药品的风险管理探讨.按摩与康复医学(下旬刊),2011, (8):54-55.

[2] 赵宁志,高茗,茅建华, 等.药品风险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1, 22(3):148-149.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门诊药房;管理;问题;措施

作为现代医院的的一个服务性窗口和保证医院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之一的综合医院门诊药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集心理学、药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为一体,为百姓提供用药咨询和合理的用药指导,为门诊患者提供处方调配,并采购、制作、调配及保管医院药品。由此看来,门诊药房的管理工作和服务水平,与患者的身体健康及用药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药房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 目前医院门诊药房存在的问题

1.1门诊药房配套设施落后 作为所有医用药品的主要储存场所,医院药房的重要性不容置疑,但是在一些医院中,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现象,不重视改善门诊药房硬件设施和常规药品的配套储存设施,如没有安装信息管理系统和摄像监控系统等这样那样的情况,甚至有些门诊药房的药品没按国家相关规定贮存在冷库、阴凉库和常温库中,再加之药房空间不大,陈列柜不足,难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1.2门诊药房管理制度问题 门诊药房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且部分规章制度不能有效落实,对药品的管理模式落后等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些基层综合医院对药品的管理模式并没有做到"数量管理",仍然沿袭旧的"金额管理",统计和核算药品入库和销售的有效办法缺失,无法及时准确地反映药品的数量。药品盘点制度落实不到位,盘点方法不准确,使得医院损失较大。部分医院门诊药房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缺乏灵活人性化的管理机制和绩效考核措施,使其不能有效执行,降低了药房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1.3门诊药房人员管理问题 专业人员配备、专业知识培训、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人员绩效考核等组成了门诊药房人员的管理。当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存在工作量大、知识老化、学历偏低等问题,甚至存在没有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的人员。由于责任意识淡薄,常导致药房工作发生差错,造成医疗事故,由于许多药品名称相近,品种繁杂,外形包装相似,摆放位置相近等种种客观原因,更容易使门诊药房人员出现错误。

1.4药品质量管理问题 门诊药房药品的管理分为很多种,其中最根本的是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药剂人员常会由于一些疏忽导致许多问题的发生[1-3],如没有正确使用药房电器,把空调的送风口直接对着药品,从而使药品的温度和湿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储存药品不规范,冰箱内冷藏过多药品,使紧靠冰箱内壁的药品被冻坏,影响药品质量;发药人员忽视叮嘱患者特殊药品的储存方法,降低了药品的有效性;或者是药剂人员误将光敏感药物拆零暴露于光源下,影响药品的稳定性。这些疏忽都有可能导致药品变质而产生反作用,威胁着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2 门诊药房管理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针对以上所述的药房管理存在的问题,下面将提出相应的几点措施。

2.1加强门诊药房配套设施的引进与更新 门诊药房对于医院医疗活动来说至关重要,关系着医院的声誉和发展,因此医院首先要投入大量资金配备先进的设备设施,及时更新旧的设备,扩大药房空间和药品的储藏场所,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其次引进新型的计算机系统,正确有效地统计和核算药品的数量、销售等,使药房的工作更加系统化和流程化。再次要安装摄像监控设施,保证药房更加安全,避免药物被盗而使医院发生经济损失。

2.2健全药房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制度是保证药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门诊药房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一套科学、规范、合理的管理制度,如盘点分析工作制度、药品盘点制度、差错登记制度、药品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不能形同虚设,必须落到实处,药房工作人员应每天习读各项规章制度并牢记心中,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定期检查新入职工规章制度的熟悉情况并列入绩效考核成绩中,督促全体职工形成严谨的工作态度。对药品的管理实行金额和数量双重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因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中的隐患带来的损失,将各项工作做到精细化,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并追究相应的责任,从而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和效果。

2.3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药房人员的综合素质 所谓"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对于药房的有效管理来说,人才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要积极引进高素质综合型的药房从业人员。适时组织现有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讲座,并实行专业考核制度,有条件的话,可以组织人员参观和学习国外药房先进的现代化管理模式,积极参加各种相关的学术研讨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逐步提高药房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平时要重视与医生、护士的沟通,及时发现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更要做到爱岗敬业、真诚服务于患者,保证与患者的有效沟通。

2.4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用药安全 对于医院管理的各项工作,药品的质量保证显得尤为重要,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是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也是患者人身安全的保障。首先要定期组织药房工作人员学习药品的安全管理方法,加强药房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保证药房人员工作细致入微,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正确使用药房电器和合理安置电器,保证药房的温度和湿度,防止由于电器的不正当使用而影响药品的质量。

每日交接班时药房工作人员应核对药品的数量,根据药物的不同药性合理有序地摆放,尤其要注意一些特殊药品的保存。在药品的使用方面要严格按照"近期先出"的原则,优化药品的合理使用,保证药品质量。

3 结语

门诊药房是医院药剂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面向社会的窗口,具有专业技术性、经营管理性、咨询指导性和服务全面性的性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因此医院必须采取新的策略来提高药房门诊的管理水平。药房从业人员要与时俱进,及时学习新的管理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除了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制度管理等以外,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细心发现并及时改进,不断完善医院门诊药房的管理,才能形成在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全新的门诊药房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赵辉.门诊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与探讨[J].用药分析,2011,4(2):57-59.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维护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我国整体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加强农村药品监督,规范农村药品供应,保证农村药品质量,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基础。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督,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

为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提高农村药品质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法做好农村药品的监管

农村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地区,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保证条件。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执业医师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村药品的监管,依法行政,严格农村药品经营的准入条件,规范农村药品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农村中非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农村药品的购销行为与渠道规范,确保农村药品质量,严格控制农村药品价格。

二、多种形式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农村药品供应必须注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必须遵照法律规定,规范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可靠和价格合理,保证农民健康,让农民得到实惠。逐步推行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规范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可由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机构代购药品,但代购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乡(镇)、村卫生医疗机构,也可采取跟标等方式参加县级医疗机构的药品招标采购。加强对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品储存条件建设的管理。购进药品要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购进。储藏药品要符合条件,保证储运过程中的药品质量。购销药品必须要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确保农村卫生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行为规范、渠道合法。

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和延伸,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面向农村的区域性药品配送中心。

三、进一步规范农村用药

规范农村药用,是实现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的重要保障。要把规范农村用药与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结合起来,切实规范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监管部门制定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配备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目录。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

乡村医疗机构开具处方必须使用药品的法定名称,并严格按处方管理制度验、配。要积极利用现有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农村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药品供应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通过试点探索农民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外配药品的做法,保证农民能够方便得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四、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药品监管部门要调动社会积极性,健全农村药品质量监督体系,认真总结推广试点地区设立药品质量监督乡协管员、村信息员形成乡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的经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同步实现药品监督网络在农村覆盖到位。

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推行药品快速鉴别方法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药品的质量抽验;要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没有依法获得药品经营许可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要坚决打击;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储存条件和储存情况的检查,继续加强对过期失效药品、兽药当人药使用清查的力度;要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购销渠道的日常检查,确保农村药品购销渠道规范合法;要严厉打击农村中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管理,严禁在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严禁将受国家保护的濒危动、植物品种作为中药材进入集贸市场销售;取缔各种非法的药品集贸市场,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卫生、中医药、药品监管和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在农村中进行的医疗、药品广告宣传行为的检查。工商部门对违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要依法及时予以查处。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药品参考价格制度;药品价格;德国药价

中图分类号:R19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2

德国政府于1989年首次引入的药品参考价格制度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几种主要的药品价格管理形式之一。参考价格制度是德国医保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基本制度之一,由其作为主要支撑建立起来的德国医保制度更是以高水平的医保服务、健全的医疗体系和完备的服务层次成为欧洲国家典范,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国际惯例”,包括中国在内全球多达百余个国家和地区竞相借鉴和效仿。德国的参考价格制度以控制第三方付费者(政府或保险公司)的药费支出为目的,主要通过从药品的供方出发,刺激药品生产者主动降价,同时引导药品需求方的患者的消费行为两方面降低该制度所涉及的药品价格。参考价格制度为我国药品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了不少有益的启示。

一、药价管理的核心:药品参考定价制度

在德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中,85%左右的国民选择法定医疗保险。法定医疗保险作为最主要保险制度,其所涉及到的药品范围最为广泛,而德国的药品参考价格制度就是是针对法定医疗保险用药制定的。根据德国《社会法典》第五部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由联邦共同委员会按照化学成分、治疗效果等标准将法定医疗保险用药分三类:第一类是在治疗上相当且具有相同活性成分的药物,第二类是在药理上和治疗上具有相当活性成分的药物,特别是化学结构类似的药物,第三类是在具有相当治疗效果的药物,特别是合剂。每一类又分成若干药物组别,以同一组的所有药品的价格为基础,由医疗保险基金领导协会(SK)确定一个最高给付价格,即为药品的参考价格。患者所用药品若低于参考价格,则按照实际价格补偿,若超过参考价格,超出部分完全由患者自付。

同时,德国的法律还对于专利药品做了特别的规定。对于1995年后投放市场的专利药品在其专利权终止之前,不适用关于第二类和第三类药品参考价格的规定。当某种专利药品的专利权业已终止且多种仿制药品投放市场之后,就会在第一类别中建立相应的药品组别并制定适用于该组别的参考价格。平行进口的专利保护产品不适用参考价格制度。[1]德国同时规定参考价格必须定期调整。1989-1996年之间,德国采用的是结合市场指标和回归分析进行调整的方法。1997年采取捆绑方式来修订全部类别的参考价格。自此之后,德国卫生部门要求交替使用两种方式每年都要进行价格调整。[2]

参考价格实际上是同时为生产者、消费者和支付第三方(政府或保险公司)之间提供了一种参考标准和依据。对于生产者而言,参考价格刺激作为供方的药品生产者改变获利模式。参考价格尽管并不与药品的销售价格挂钩,药品生产商可以自主定价,但是由于参考价格的制定对象是德国药品范围涉及最广的法定医疗保险用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德国的企业以主动降价并维持产品低价和通过积极创新和研发非参考价格药品的收入作为获利的模式。这对药品生产者放弃通过追求药品的高价而获利的获利模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这不仅使得市场中的优质药品物美价廉,而且还有效的维持了德国的药品创新的活力。

对于患者而言,参考价格了引入需方的因素,以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最终影响市场。参考价格实际上为消费者合理选购药品提供了一个参考依据。当消费者选购低于或等于参考价格的药品时,只需要自付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其余的均能获得支付补偿。从1977年开始,德国政府为了医疗财政负担和患者就医过程中的道德风险,患者必须承担法定医疗保险报销中一定比例的药品费用。患者需要承担的药品费用的比例一直在调整中。2004年生效的《法定医疗保险现代化法》是对战后德国医保制度的一次重大调整。根据该法,法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药房购买药品时,个人要至少承担药费的10%,且每盒药品的需自付5-10欧元的费用。当消费者选择高于参考价格的药品时,则需要自己完全支付超过参考价格部分的费用。

对于支付第三方(政府)而言,参考价格为其进行药品支付提供了依据。德国联邦政府采用参考价格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减轻医疗保险财政负担。事实上,参考价格制度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药费用开支。在刚形成参考价格制度的1989年当年,德国药费的整体开支得到抑制。在接下去的三年中,德国参考价格覆盖的药品药价下降1.5%,参考价格覆盖以外的药品药价上升4.1%,在此之后药费又恢复增长趋势。[3]事实证明,仅仅采用参考价格制度并不能长期和持续的控制药品费用增长。从1993年开始,德国政府开始采取医药费用最高支付额度限定制度作为与参考价格制度相配备的最重要的制度,共同抑制医药费用增长。1998年重新调整相关法案后,药品费用控制的义务被分解到每一位疾病基金签约医师身上。当医师处方量超出规定的目标限额达到一定额度时,需要为自己的处方行为担负不同程度的责任,甚至要用自己应得的酬金承担赔偿责任。[4]

二、参考价格制度的管理:社会参与下的政府监管

德国的“俾斯麦模式”被公认为当代世界最主要的医疗保险制度之一,该种模式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自治性的社会机构在医疗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5]这个特点在德国的药品参考价格管理制度也非常突出。整体而言,尽管随着德国不断进行的卫生改革,市场和国家对社会自治的空间挤压日益严重,市场自由化的作用日益明显,政府的介入程度也日益深入,但是自治性的社会机构在药品参考价格管理制度中所起到的作用依然至关重要。

浓厚的社会自治的性质正是德国药品参考价格管理制度中的一大特色。德国社会自治制度安排中最重要的管理机构是联邦共同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独立于政府的最高医疗卫生专业决策机构,其成员由专业人士、“医保”机构、医疗机构和患者的代表组成。委员会在制度运转的过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德国的参考药价管理实际上非常依赖于在联邦共同委员会的协调下进行的集体自治管理。联邦公共委员会签发出的指令以确保基金成员获得足够的、恰当的和有效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这些指令不仅构成联邦层面,而且也构成州层面的相关自治性协议的一部分,因此委员会的指令对所有的相关方都具有约束力。[6]它拥有将法定医疗体系中的门诊服务的法令安排具体化、决定药品收录、药品参考价组别分配、对疾病基金组织负责支付的诊断和治疗方式的收益和效率的评估、协调各类专业性社会组织等最为核心的重要职能。

德国政府在药品价格参考定价制度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为技术监管和财务管理两大方面。德国政府在对卫生领域不断制定和强化法律框架的同时,监管重点日益趋向于转向技术监管的层面上。卫生领域监管的主管部门是联邦卫生部,监管的重要对象是独立于政府的德国最高医疗卫生专业决策机构联邦共同委员会。委员会尽管有签发指令的权力,但同时这些指令均需递交到联邦卫生部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审核。从2007年开始,在审查的过程开始要求委员会提供额外的报表和信息。从2004年开始,在政府的力主下,在委员会的成员中增加了有建议权的病人的代表,尽管这并没有打破由医生代表和疾病基金组织代表控制委员会的人事构成和决定权的局面,但至少可减少在委员会内部以牺牲病人的利益达成的协议的可能性。同时政府更加注重通过更为详细的程序管理来实现对卫生领域的技术监管。例如,从2004年开始,德国政府建立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研究所。该所可根据卫生部或者联邦共同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医疗诊断和治疗方式的评估,这改变了之前对医疗诊断的效益和效率的评估都是由社会自治性团体做出的局面。尽管评估权力仍然由社会自治团体掌握,但也正说明政府已经开始介入到医疗服务质量的技术监督中。[7]

德国政府在药品价格参考定价制度的另外一重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财政管理上。财政管理的总体趋势是对于社会自治方权力的削减和对医疗市场中医疗服务供给方的监管的加强。德国政府在自1993年开始对法定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重大诊疗项目实行支出预算政策,执行缴款率稳定性的原则。在2007年的卫生改革中,原先属于疾病基金组织自行确定的缴款率的权力收回到政府层面。疾病基金组织和供给方被授予财务再分配权也不断缩水。同时借助对医疗质量监管的强化,避免在医疗市场竞争中经常出现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基于利益的驱动而造成的削减成本从而可能影响医疗服务效果的现象。[8]联邦共同委员会需要在更为严格的框架下履行职责。

三、对我国药价管理改革的启示

德国参考价格制度的核心是参考价格的制定,参考价格作为一种供医方、患方、药品生产商、政府支付参考的一种中间价格,在稳定和抑制德国的参考价格制度覆盖到的药品价格,减少这些药品报销费用方面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由于高于参考价格的药品的价格差额需要患者自己支付,一般情况下,患者会倾向于接受医生开出的在参考价格范围内的药品。参考价格的实施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药品生产商抬高药品价格的动机,为了获得市场的占有率,药品生产商会倾向于将被参考价格制度覆盖的价格高于参考价格的药品降低到参考价格范围内。特别指出的是,被参考价格制度覆盖的主要是处方药,对未被该制度覆盖的处方药品、非处方药品、专利药品、创新药品、进口药品等价格在德国的市场中仍然呈现上升的趋势。在我国推行类似于德国的药品参考价格制度可以作为一种药品价格改革的尝试。从德国的经验也可以看到,参考价格制度主要通过从药品的供方出发,刺激药品生产者主动降价,同时引导药品需求方的患者的消费行为两方面降低该制度所涉及的药品价格。

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药价管理中的作用。德国药品参考价格制度中的俾斯麦模式的特色体现的非常突出,自治性的社会组织在管理制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有效的集体自治有利于降低社会整体的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看,社会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大大减少了政府在药价管理过程中的介入程度,节约了政府所需要付出的管理成本和管理资源。从社会自治的内部来看,社会组织通过集体自治这个平台在没有政府介入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

从德国药品参考价格制度的管理中也可以看出,社会组织自治作用的充分发挥离不开政府相对社会(特别是卫生领域)职能的明确界定。政府在该制度管理中的主要职能较为明确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法律框架的制定和法律监管体系的构建。国家要能为药品管理及其背后的社会卫生领域提供较为完整的法律框架并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明确社会和市场的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使得每个参与者的行为边界固定化。二,严格化的财政管理。财政管理的目的如何既能实现药品及医疗财政成本控制,又能实现有效的财政激励。尽管德国政府在整体的药价费用支出上并没有完全实现了目的,但财政管理中的许多措施,尤其是财政激励仍然有不少值得借鉴的地方。三,强化基于保证医疗质量的技术监管。从德国政府的管理过程可以看出,这种技术监管主要是通过取消和创建机构、改变程序和决策的规则等方式来实现,最终的目的是确保医疗质量,减少与财政、资源等控制相关有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四,政府必须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董文勇.德国社会医疗保险用药费用控制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210-211.

[2][3]许进标,张新平.部分发达国家药品价格管制政策比较及启示.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2005,3:114-119.

[4]朱明君.德国法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制度.中国医疗保险:68-70.

[5][德]托马斯・格林格尔,罗尔夫・施姆克.德国医疗保险体系的渐进式制度变迁――渐行渐远的“俾斯麦模式”.苏健,译.江海学刊,2013,5:31-36.

[6][8]周毅.德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经验及启示.学习与探索,2012, 2:110-112.

[7][德]托马斯・格林格尔.德国医疗改革的范式转变及其影响.苏健,译.江海学刊,2011,6:21-27.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范文5

一、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责任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护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

二、建立药品、器械安全档案,严格管理制度

制定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三、做好日常的维护保管工作

加强储存药品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药品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特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区药监局。

四、为诚信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加大行政、医疗问责力度,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安全治理。

五、合法、规范、诚信创建平安医院

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增加医院药品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隐患,监督频次,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成果,营造药品器械的良好氛围,将医院办成患者满意,同行认可,政府放心的好医院。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二)

按照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省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冀食药监械【20**】108号)部署,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我院为贯彻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决定在我院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自查自纠,制定本自查报告。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践行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切实做到为民、科学、依法、长效、和谐,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二、检查目的

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管理力度,杜绝销售、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诊疗器械和各种行为。通过这次专项自查自纠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医疗器械,并且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率,提高医院知名度。

三、自查自纠重点

重点自查20**年1月以来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等规定效期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照检查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的购进记录;产品的使用记录以及是否建立了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进行了报告。

四、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其自查自纠报告结果如下:

1、自查种类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三大块。

2、产品合格证明、证书严格验证,各个采购、接收人员严格把关,无一例不合格产品。

3、采购记录认真、详细记录,确保问题事件有处可查、可依。

4、接收人员核对采购记录与产品,确认产品是合法的、正确的、合格的,

5、产品储存严格按产品说明要求完成。

6、产品使用时认真检查其完整程度、有效期、无菌性。填写使用记录。

7、在院长的领导下正在逐步完善我院的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在医疗器械安全使用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8、但在实际工作与实施中,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五、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我院认真学习法律、规范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自我完善,加强了安全使用医疗器械制度,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强化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医院整体水平。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三)

自铁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铁西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动员大会”后,我院积极参与配合,立即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对全院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人员管理:我院药品药械工作都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药械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健康档案。

2. 职责管理:我院已建立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药械采购验收制度;药品药械出入库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药品调配和复核制度;药品药械保管和养护制度;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上述各项制度完备、合理、可行,且有相应的执行记录。

3.药品药械购销管理:我院由专业人员分任采购、质量验收等工作;能够从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并与供货企业签定质量协议,具有合法票据;验收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定的出入库验收制度和操作程序验收药品药械,保存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4.药局管理:我院设有综合药局,安全卫生,标志醒目;药局划分有相应功能区域,做到药品按剂型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局内设有防鼠及防蚊虫设施;药剂人员在调剂处方时能严格审核,按照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调配,并按要求每日检查药品,如遇破损或过期药品报由专人统一处理,并仔细登记。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药品采购;规范化;管理措施

药品是医院为了保证医疗活动正常开展而储存的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也影响到医院的经济效益及健康发展。而加强药品的采购管理,规范药品的采购行为,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的前提。现就医院药品采购的规范化管理作一初步探讨。

一、药品采购管理组织规范化

医院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药品采购管理组织,由分管院长负责,成员包括药剂科、纪检、财务科、审计科及临床科室主任等,负责药品采购计划、新药引进、供货公司评价、药品品种、价格,采购合同及付款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制定了新药引进、药品采购、储存、出库、药品调剂及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强化各流程的监督和制约,使各项管理制度合法、适用,全面系统,保证药品工作安全有序。

二、采购程序规范化

1、供货方的规范化管理医院根据药品供应情况及医疗需求,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建立合格供方管理制度、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供货公司的业绩考核制度等,确立药品采购主渠道,合理选择供货方。药剂科将供方的资料汇总整理,上报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对供货方进行选择、评价。评价、选择的准则为:药厂及经销商的生产、经营资质齐全,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GMP或GSP证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所提供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对供方提供药品的历史情况、质量状况、及其他使用者的经验,自身的顾客满意度水平、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的情况等信息进行评价。对供方的履约能力、财务经营状况、价格及售后服务和支持能力如遇有药品近期发生不良反应等情况时供方的应变能力等条件进行评价。经过评价、选择后,确立合格供方,并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建立合格供方档案,药剂科留存备查。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由院长审批后生效,由药剂科负责合格供方的动态管理,每年对合格供方供货业绩进行评价,将供货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报院长审批后,取消合格供方。根据供货需求及合格供方选择评价方法增补新的合格供方。

2、采购药品规范化

(1)建立药品采购审批制度医院药品采购由药剂科专职采购员进行采购,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行使采购权。普通药品的采购授权由药库保管根据各部门申请及库存情况,每周制定采购计划,交采购人员报药剂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根据医院的采购政策进行采购。新药的采购按照《新药引进管理制度》,由临床科室主任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填写新药申请表,报药剂科统一汇集整理,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由药剂科组织采购,临床急需、特殊需要药品由临床科室主任填写急、特需药品申请单,报药剂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方可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采购,包括麻醉、精神、毒性药品,易制毒药品、疫苗的采购等按照相关管理制度采购。

(2)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保持合理库存药品采购在保证药品及时供应的同时,要加速药品周转率,合理控制库存。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药品占用资金的使用率。我们探索制定合理的采购模式,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每周制定采购计划,一般按照一月用量采购,对于一些有效期比较短、用量较为波动,采用少购勤购的原则,特需药采购为一次采购量,新药采购根据临床申请少量采购,并做好用药调查,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掌握新药的临床使用情况。对用量使用正常的新药进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目录常规采购。对半年用量很少的新药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淘汰使用,不再采购。

三、采购药品帐物管理规范

1、药品验收入库管理对购进药品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制度,由药库保管员及采购员根据药品随货通行单及发票核对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号、批准文号、数量等,特别注意核对效期、数量、产地等,对进口药品保存《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通关单》,对需冷藏的药品检查是否符合运输的标准。对实行批签发的生物制品核对《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及《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验收合格后填写相关验收记录,签字确认,交由药品会计入库。

2、规范化药品的出库管理。在药品的出库管理中,要根据各科室的医药使用情况而定,规范药品出库单的填写情况,不容许有错别字,填写正确的日期,在出库数量和金额上采用大写形式,在药品的发放中,要采用近期先出的原则,出库单要一式三联,科室一份,出库管理员和发药人员各一份,保证医药用品出库的规范性,同时也保证了计算机录入中原始数据的客观准确性。

3、做好药品储存的分区处理。在药品的储存管理中,同一种药品要根据生产日期与产地区别摆放,并且明确不同药品的储存方式,如适宜的温度、湿度、养护方式等。对于不同种药品要根据科室和药效来摆放分类,如治疗心脏病的一类药防治的一起,具有消炎功能的防治在一起。在医药的综合管理中,还要区分开不合格区域、进货区、退货区等,每日要根据摆放的形式进行盘点,并与自算计记录系统进行核实。

4、规范药品的采购记录。在药品采购中要根据采购环节和经办人的不同进行信息数据的记录,保证转接过程中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其中包括采购初期的购买计划单据、购买的单据、入库单据和出库单据等,在相关科室使用和后期的药品处理中,还要有科室的申请单、不合格处理单、药检单据与价格文件等,从而从药品的各个方面都落实了管理,保证了药品采购信息的完整性。

5、重视医药采购中的审计工作。审计是利用数据进行采购全过程的审核,是监督采购规范化进行了强制性保证,在审计中,工作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责任感,对所有的单据进行复核,在签字无误后交给财务科进行下一步的管理。

结语:在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带动中,我国的医疗事业取得了明显的进步,通过对先进设备和医疗药品的使用,保证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在现代化科学管理中,医院除了医疗技术需要得到重视外,还要注重药品采购等管理,通过对管理流程和内容的规范化处理,提高药品的使用安全性,同时也保障了医院的经济利益。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需要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建立,简化工作流程与内容,促进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双重构建,为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