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低保救助工作总结范例6篇

居委低保救助工作总结

居委低保救助工作总结范文1

2006年,在区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立足现实,开拓进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民”为主线,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紧紧把握时展脉搏,在大局中定方位,抓住机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赢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2006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06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06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06]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6]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06]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06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06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07年民政工作思路

2007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居委低保救助工作总结范文2

一、救助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的贫困家庭。

(二)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自负医疗费10000—50000元的,救助2000—10000元;自负医疗费50000元以上的,救助10000—20000元。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以下统称各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二、资金来源

大病救助资金从市和各市区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分级负担,其中,市与环翠区的分担比例为2:8,市与其他市区的分担比例为1:9。大病救助资金由各市区慈善总会先行支付。

三、救助原则

(一)属地救助。各市区分别负责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市里按规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

(二)应助全助。要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得到救助。

(三)公平公开。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居)务公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各市区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大病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市2011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由市民政局网站、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一式2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住院医疗费单据,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件复印件,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拟救助大病患者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所在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三)各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四)救助活动结束,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市区救助资金进行核实后,发放市级配套资金。

五、工作要求

居委低保救助工作总结范文3

2006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县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较好的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规范运行

1、城市低保工作从完善和规范各个环节,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入手,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了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我们将调查和初审工作交给水洛镇政府和三个社区居委会,形成了低保对象申请、居委会入户调查、镇政府初审并公示、民政局复查后审批、保障金按月由农行、保障对象凭证领取的规范化发放程序。制定了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金管理、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制定了《庄浪县城市低保工作手册》、《庄浪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使城市低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二、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从严审批,规范运作。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二是在工作重点上,首先以“三公开”、“五到位”为目标,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光作业。“三公开”即是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和企业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工作标准、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其次是坚持把好“五关”,保证“五到位”:即一把申请关,保证登记到位;二把收入评定关,保证审核到位;三把会议审批关,保证责任到位;四把政策关,保证贯彻到位;五把落实关,保证兑现到位。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三个原则”,即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低保标准尽量提高;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力求公正、公平、不徇私情。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三级审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征得群众认可。四是完善三个工作程序:⑴保障资格申请、审批和注销程序。严把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和民政局审批五个环节。⑵保障金发放程序。保障金必须由农行按月,逐月上报。⑶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调整程序。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坚持每半年复查一次家庭收入,补助标准及时调整,对家庭收入和成员有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发挥动态管理合理、公正的功能。

今年,经调查审批新增城市低保对象x户x人,清出因收入增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户x人,净增户x人,现在共有保障对象x户人,其中年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人,离下岗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人,失业人员x人,三无人员人,其它人员x人,平均月人均补差元,月发保障金x.x万元,全年共发放兑现保障金万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们始终坚持确保农村特困家庭有饭吃,有衣穿,不外流乞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则,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第一,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实行“四个公开”、“五个程序”。“四个公开”指低保规定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五个程序”指(x)本人申请(x)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x)张榜公布(x)乡镇人民政府审查(x)县民政局审批。第二,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主要做到了“三防止”、“四准确”、“四不批”。“三防止”即防止只凭村上申报不入户调查,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凭印象或道听途说;“四准确”是家庭成员和关系要搞准确,家庭人均收入和生活支出要算准确,申请保障原因要查准确;“四不批”指申报内容不清不批,手续不全不批,不按表格填报不批,对象不准不批。对不务正业、偷盗、懒惰成性、超生及婚丧大操大办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不予批准保障。第三,注重低保对象的调查摸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调查对象分为以下三种:一是无劳动能力户。二是重病户。三是天灾人祸户。第四,对于低保对象在实施低保救助后,如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实施灾民临时救济时给予补充救济,即双重救助。第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低保政策落实。每季度深入乡镇对照档案名册,走访低保户,督促检查低保资金落实情况,要求县上下拨的保障金必须按核定的补助标准如实兑现。同时,我们对低保户的来信来访和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的做了调查处理,并将带普遍性的问题行文通知各乡镇进行对照检查,以求及时纠正,确保低保资金的正常发放。

今年农村低保工作继续坚持县(%)乡(%)共同保障的办法,通过县乡重新调查摸底,审批确定保障对象户人,其中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户x人,县上全年共发放保障金.x万元。

今年四月上旬,县政协常委会组织全体常委分赴水洛、朱店、韩店、卧龙、柳梁等重点乡镇,采取入户调查和与乡、村(居)委会干部群众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之后专门召开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我局全面汇报并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重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兑现及时、成效显著。县委向全县批转了政协党组《关于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二)救灾救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救灾救济是民政工作的主线,它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好救灾救济工作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护,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我县是一个农业县,人多地少,自然灾害频繁,群众生活一直比较困难,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救灾救济的任务非常繁重,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始终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今年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困难群众顺利度过了难关。

1、救灾工作。我县每年都有干旱、冰雹、暴雨、霜冻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为确保在灾情发生时能及时、快速传递灾情,给县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我局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制定了救灾预案,全年坚持每天小时值班。今年全县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作物遭受了严重的霜冻灾害、冰雹灾害和小麦病虫害,受灾面积达.x万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其中因霜冻受灾.x万亩,因风雹受灾万亩,绝收x万亩,因病虫害受灾x.x万亩。全县.x万人受灾,其中.x万人成灾。同时由于今年降雨较多,先后在水洛镇胡沟村、坟山村、阳湾村和文湾村﹑朱店镇下朱河村、岳堡乡山铧村、通化乡新后庄村等地出现滑坡险情,受威胁农户户。因灾造成各种经济损失约x万元。“灾情就是命令”,每次发生灾情,我们及时奔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使灾区人民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从而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对经县科技局现场勘察鉴定存在滑坡险情的村,督促有关乡、村建立了突发性自然灾害责任追究制度,指定专人昼夜值班,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及时上报重大灾情。为滑坡险区群众下拨搬迁补助x.x万元。

2、社会救济工作。⑴春荒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今年为了安排好春荒灾民生活,我们先后下拨救灾款x.x万元,其中县上直接采购向各乡镇供应救灾面粉万斤。共救济灾民x.万户x.x万人,占全县总农户、人口的.x%和x.x%,灾区人民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井然。⑵五保供养工作。为进一步抓实、抓好五保供养工作,今年x月底开展了农村五保户调查工作,核准了五保户供养人员及应纳入供养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县共有五保户x人,其中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人,下拨生活补助款x.x万元。⑶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我局十分重视困难群众的年关生活,每年在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今年共走访、慰问特困户、五保户、重灾户和纯女户户人,发放慰问金x.x万元,面粉x斤。使困难人群能和全县人民一道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⑷开展农村特困户调查。今年上半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全县农村特困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户、x人农村特困户台帐,为今后农村实施救助提供了依据。⑸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根据《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人,其中县内人,外地人,儿童人。⑹其他救助工作。今年,通过来信来访和下乡调查解决临时困难户x户,发放临时救济款x.x万元;为名六十年代精简人员提高了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其中名原工资%救济人员统一提高到元,其他名定补人员在原基础上提高元。救济工作解决了全县困难人群的生活问题,确保了他们有衣穿、有饭吃,杜绝了非正常情况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拥军优属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去年我县首次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分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今年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发展双拥成果,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一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在“八一”和元旦、春节期间,两次对县人武部、县中队和消防大队的官兵进行节日慰问,送去了x元慰问金和电脑、弹花被、大肉、水果等慰问品,同时在春节前夕,对部分在乡的伤残军人、烈军属进行慰问。二是及时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接收年底退役士兵x人,其中农村x人,城镇人,接收退役士官人,安置年底城镇退役士兵人,安置年转业士官人。审查上报了名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年退役士兵安置材料。三是积极认真地开展了各项优抚工作,为新入伍义务兵发放《优待证》x份,为x名现役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万元,收集并上报省民政厅审批换发了x名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证,为x名老复员军人和名二等乙级以上在乡伤残军人解决医疗费x.万元。

(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有了新的进展

今年是第五次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一年,为了把这项关系农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办好,先后分五次组织局机关x名业务骨干和名乡镇干部到武威参加了中国-欧盟基层组织管理培训班,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向乡镇和村委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份,发放《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知识手册》x份,发放宣传磁带和cd碟片x盘,发放选举流程图x张,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月日县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年月中旬开始,到年x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月日到月日为思想发动、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从月日到月日为选举阶段,第三阶段从年x月x日到x月日为整章建制阶段,第四阶段从年x月x日到x月日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中央号文件下发后,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与县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月份对各乡镇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经统计,有永久性公开栏、按照《庄浪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村务公开坚持规范的有个村,没有永久性公开栏、通过会议、广播进行公开的村有x个,基本没有公开的村个,分别占村委会总数的.x%、.x%、x.x%。

社区工作进展顺利,我局积极支持三个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给居委会干部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参与到城市低保调查摸底和城镇困难户慰问等实实在在的民政工作之中,赢得了辖区居民的拥护和支持,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他们走巷串户,不辞辛劳,放弃休息时间,对各社区居民的居住情况、计划生育情况、流动人口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组织城区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计划生育宣传、参与经济普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练文艺节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调解居民纠纷起,组织大型卡啦ok歌咏比赛和秦腔演唱晚会x场,在正月十二庄浪艺术节上,各社区居委会组织的老年人秧歌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

一是建成了庄浪县老年人活动中心。庄浪县老年人活动中心是我县集老年人读书阅览、休闲娱乐、健身诊疗等为一体的“民心”工程,位于北城区文化广场西侧,占地x.x亩,总体设计为四层单面欧式建筑,总面积x平方米,总投资万元,通过省民政厅在“星光计划”项目中争取万元,自筹万元。整体工程已全面建成。二是认真处理了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各项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渠道,是体现民政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窗口。因此我们非常重视工作,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接待来访群众x人次,处理来信x件,为困难群众和伤残军人救济资金x.x万元,有效化解了一部分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民政部门应有的作用。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完成了朱店镇孔沟村小康村帮建任务,在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经与镇、村干部反复协商,最后确定了小康村建设方案,由民政局筹资x.x万元,村民投工投劳建成孔沟小学教室x座x平方米。

(六)行政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1、基本完成了福利磷肥厂的改制工作。福利磷肥厂因县城建设需要,于年和年分两次拆除了该厂全部生产车间和机械设备,停止生产已达两年多时间。经县资产评估小组评估,截止年月日,福利磷肥厂共有资产.万元,负债x.万元,负债率高达x.x倍。对该企业进行改制,职工抵触情绪很大,不愿配合,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多次深入该厂做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县体改办同志一起多次向县政府和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汇报磷肥厂情况,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制定了破产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即将申请县人民法院进入破产程序。

2、其它各项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通知精神,于元月日前迅速完成了水洛、白堡、刘庙、通边、颉崖x乡的撤并实施工作,妥善处理了债权债务和人员等问题,走在了全区乃至全省的前列;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我县行政区划调整的近期、中期、远期规划,经县政府审查后上报了市政府;勘界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了庄浪与隆德、庄浪与泾源、庄浪与秦安、庄浪与静宁、庄浪与华亭x段x.公里边界线和颗界桩的联合检查,按要求与邻县联合上报了联检记录和会议纪要;对全县依法核准登记x个行业性社团和x个专业性社团开展了一次执法大检查,各社团均能依法开展工作;月上旬,经工商局申请,根据甘工商人字[]号《关于全省工商系统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依法注销了“庄浪县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和“庄浪县消费者协会”;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以宣传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为重点,按照国家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全县各乡镇的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了《婚姻登记员资格证》,进一步规范我县婚姻登记工作。从去年月x日至今年x月底,全县共登记结婚对,离婚对。

(七)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1、努力改善工作条件。为了适应现代化办公需要,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尽最大努力改善机关工作条件,一是经多次向省民政厅申请,无偿解决了越野救灾车一辆;二是拆除了救助管理站全部危房,开工修建了新救助管理站办公楼;三是为局机关各办公室购买了电脑和打印机,局内部建成了局域网,x个办公室的x台计算机联网办公,实现了局内文件资源共享,同时接通了宽带网,各种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通过宽带网以电子台帐的形式每月向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上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不断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我们把纪律作风整顿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为了解决上班迟到早退、分工不负责、出勤不出力、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坚持平时考核制度,大会小会经常提醒,时时处处严格要求,促进了纪律作风的明显转变。在廉政建设上,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领导班子抓起,从节俭办事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抓起,反对铺张浪费,不搞公款旅游,过节不请客送礼,不大吃大喝,平时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办公不糟蹋一张纸一瓶墨水,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节俭办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

3、实行政务公开。按照县上要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在民政局院内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办公楼口设置了民政局办公楼平面示意图和群众意见箱,二、三楼楼道上墙公开了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救灾款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和依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值班公示台、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村委会组织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在各办公室将各自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全部装框上墙,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制成桌签摆放在办公桌上,实行挂牌办公,接受群众监督。为了更进一步的方便乡村群众办事,我们推行了“勤政卡”制度,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制成名片向民政对象发放,每有群众联系办事,工作人员立即放弃体息时间给予群众方便;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老年活动中心、救助站和x号住宅楼修建情况、住房分配方案、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共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x次,职工会议x次,召开有乡镇民政助理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城区部分民政对象和民政局全体职工参加的民政政务工作民主评议会议两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

4、开展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行风评议活动。为切实解决群众不满意的行风问题,进一步规范行业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政服务意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对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乡镇民政办进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要求和我县在干部队伍中实施的“作风带县”工程,我局于x月下旬在全县个乡镇民政办、所乡镇敬老院和县救助管理站开展了为期半月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群众代表和五保老人进行座谈,同时发放了行风建设情况调查表进行评议。我局逐乡镇进行抽查检查评议情况。经统计,全县共下发调查表份,收回份,有效率.x%。通过评议,我县民政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转变了工作作风,强化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为救助对象送饭、治病、理发、洗脸、换衣,得到了被救助人员家属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朱店、南湖镇敬老院环境清雅,老人生活充实,得到了社会的好评。各乡镇民政办制度完善,婚姻登记严格按标准收费,合格率达.x%,群众比较满意。

二、存在问题

1、今年我县遭受比较严重的霜冻、冰雹和小麦病虫害,给群众生活造成严重损失,特别是霜冻使川区果农损失惨重,基本绝收。但是市上下拨救灾款偏少,今冬明春群众生活安排存在一定困难。

2、城市低保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保障金发放无法按时兑现。农村低保面偏小,每年x元的保障标准太低,保障金中乡镇按规定应负担部分无法筹集。五保户生活补助除万泉镇按规定兑现外,其它乡镇都没有兑现。

居委低保救助工作总结范文4

第一条为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程序。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办发〔〕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县民政部门为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机构。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机构为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审批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救助管理机构)乡镇民政办负责本乡镇的医疗救助审核。负责协助做好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第四条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医疗救助工作规划;

三)制定医疗救助各项工作制度;

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四)负责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

五)负责指导乡镇基层单位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负责基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及发放;六)编制医疗救助基金预算。

及时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七)负责医疗救助的审核、审批。

八)负责部门之间有关医疗救助工作的协调。

第五条乡镇民政办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上级医疗救助工作规划在本乡镇的落实;

做好部分应急性医疗救助工作;二)负责本乡镇医疗救助对象资格的审查和上报。

三)负责部分通过民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救助资金的发放;

四)负责本乡镇报表统计、数据上报、信息录入和档案管理;

负责本辖区定点医疗救助服务机构的协调;五)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六)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六条村(居)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医疗救助管理机关的委托协助做好救助对象的评议、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协助做好资助参合参保的有关工作;

三)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门诊医疗救助点的管理;

四)向上级反映本辖区居民医疗救助情况;

五)向本辖区居民宣传医疗救助政策;

六)上级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医疗救助服务机构

经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审查合格并由县民政局授牌后,第七条持有合法行医许可证明的医疗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方可作为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按照县医疗救助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第八条定点医疗救助服务机构要按照全县医疗救助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

按照政策制定面向救助对象的减免优惠标准、优惠措施并予以公示,第九条医疗救助服务机构应建立统一结算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帮助求医救助对象合理用医、用药,第十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加强对救助对象用医、用药的管理。节约成本,合理使用救助资源。

建立针对救助对象用医、用药明细台帐,第十一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在实施医疗救助过程中。与民政部门建立定期审核结算机制。

第十二条医疗救助服务机构针对困难对象的基本用医、用药应符合国家关于医保医药管理的规定。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和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医疗救助的对象

居住在县境内的下列人员作为医疗救助对象:第十三条凡持有我县居民户口。

一)持本县《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期间的低保对象;

二)持本县《农村五保供养证》并在享受五保待遇期间的五保对象;

三)百岁老人;

四)其他需要特殊救助的对象。

第五章医疗救助的内容、标准及办理程序

第十四条城乡医疗救助采取资助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四种方式。

第十五条医疗救助的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医疗救助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第一节资助救助

第十六条对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予以全额资助。

除按有关政策规定的补助标准补助到位后,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城市低保户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缴费的不足部分由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予以全额资助。

按县农合办规定,第十七条农村资助救助。年度参合时间内,由乡镇民政办根据县民政部门审批核定的对象名单,与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衔接,统一办理本乡镇资助参合对象的参合手续。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根据乡镇民政办办理参保凭据、名单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指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资助资金从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

按医保站规定,城镇资助救助。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间内,由乡镇民政办和居委会调查核实,报县民政部门审批核定,确属资助对象的缴费时按民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减免,并进行相关登记。年度参保工作完成后,以乡镇统计将资助参合对象名单及参保凭证送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经审核后,将所有资助对象的资助资金拨付至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基金财政专户,资助资金从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

第二节门诊医疗救助

第十八条救助的对象及标准

每年由县民政局发放20元的医疗救助卡,一)日常门诊救助:对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低保户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和需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重病人员、75岁以上城乡低保老人。用于门诊和购药。

每年由县民政局发放100元的医疗救助卡,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对患有糖尿病(Ⅱ型)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慢性肾炎、类风湿(有关节变形)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和百岁老人。用于门诊和购药。

因经济困难和治疗效果等因素影响,三)特大疾病定额门诊救助: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特大疾病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和百岁老人。没有住院治疗的每年由县民政局发放400元的医疗救助卡,用于门诊和购药。

第十九条门诊医疗救助按如下程序进行办理:

每年3月县民政局按审核名单填写《门诊救助证》发到各乡镇民政办,一)日常门诊救助每年2月由各乡镇民政办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报县民政局审核。再由乡镇民政办发到救助对象手中。

由救助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特大疾病定额门诊救助。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或《五保证》复印件,填写《绥宁县特殊慢性病、特大疾病定额门诊救助申请审批表》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向乡镇民政办申报,乡镇复审后上报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按季审批后填写《门诊救助证》由乡镇发放至救助对象。

由医院(药店)经办人员在门诊救助证》上进行登记核减。此外,第二十条门诊救助对象就诊(购药)时须出示《门诊救助证》结算时。经办人员还须填写好《门诊医疗救助优惠卡》记录优惠金额等有关情况,由患者签名或盖章,并附处方等凭证,医院(药店)凭上述有关凭证与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办理结算,每半年结算一次。

超越该范围的不纳入优惠范围。第二十一条门诊(药店)应按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实施诊治。

限额之内的优惠金额指标不结转下年度。门诊救助证》不取现。

第三节住院医疗救助

对其个人自付部分进行的救助。第二十二条住院救助是指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住院后在其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补助、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及其它政策性补助后。

同时办理住院救助兑付手续。凭医院住院诊断书或下级医院转诊证明、五保证》或《低保证》身份证、户口簿在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开具《住院救助认可书》第二十三条患者出院结算前须向医院提供《住院救助认可书》出院结算时。

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比例分别为50%和2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比例分别为20%和15%第二十四条对农村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

救助比例为15%其中三无人员和城市低保户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人员救助比例分别为25%和20%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患病住院,第二十五条对城市低保户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救助比例为10%

一户当中有两人以上住院的不超过3000元。住院救助对象个人年内住院累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若再享受住院医疗救助,第二十六条年度内已享受慢性病门诊救助或特大疾病定额门诊救助的对象。应剔除门诊救助金额。

不再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特大疾病定额门诊救助。年度内享受过住院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

第二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所垫付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每半年与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审核结算。

应提供下列材料:第二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向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申报结算已垫付的救助费用时。

一)住院医疗救助认可书》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结算单据、医保或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助详单(提供农合办或医保局的复印件)

二)住院救助费用结算单(住院病人签字和医院盖章)

否则不予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向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住院病人住院医疗救助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

第二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向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报送上月和本年度在本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救助费用的月报和年报表。

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所患疾病、住院费用、救助金额等。定点医疗机构每季度的第一个月要在本单位张榜公布上季度在本单位发生的住院医疗救助情况。

第三十条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目录和诊疗项目之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住院救助计算范围。

申请住院救助须在三个月以内,救助对象在绥宁县以外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持书面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或五保证)疾病诊断证明、住院发票复印件、医保或新农合补助凭证,填写《绥宁县在县外医院住院救助申请审批表》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初审、乡镇复审后,由乡镇报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按季审批,审批后将救助金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

第四节临时医疗救助

其家庭成员因患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或其他病种住院,第三十一条救助范围:县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以外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住院费用在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及其它政策性补助后,剩余自付的当年度的住院费用,农村超过一万元以上,城市超过二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救助。

农村按不低于5%10%比例给予救助,第三十二条救助标准:按照家庭困难程度、患病情况、住院费用多少。城市按不低于2.5%5%比例给予救助,住院费用越高,救助比例越低,临时医疗救助标价最高不超过1000元。

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疾病诊断证明、住院发票复印件等,第三十三条办理程序:申请临时医疗救助须在三个月之内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绥宁县临时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经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复审后,由乡镇报县医疗救助管理机构按季审批,审批后将救助金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救助资金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

第六章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拨付与监管

第三十四条医疗救助资金通过上级拨入、本级财政安排、专项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

县财政在财政社保专户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帐,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该专项资金。坚持“量入为出、年度平衡”资金管理原则,第三十五条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对救助对象实施及时救助。原则上,资助救助所需经费不超过城乡医疗救助金当年收入的15%门诊医疗救助所需经费不超过城乡医疗救助金当年收入的25%住院医疗救助所需经费不超过城乡医疗救助金当年收入的30%当年结余资金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总量的20%临时医疗救助所需经费不超过城乡医疗救助金当年收入的10%医疗救助金年内结余可转向下年度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居委低保救助工作总结范文5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们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广泛覆盖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救助、孤残儿童抚育、灾民生活救济等六大救助制度。截至2008年底,城市低保由最初的11人扩大到5千余人,农村低保由8千余人扩大到1.2万人,农村五保由1千余人增长了一倍。全县纳入救助的对象5.2万人次,占全县总人口的28.6%。其中城市低保5215人,农村低保12431人,农村五保2004人,重点优抚对象450人,建国前老党员186人,城乡大病医疗2400余人次,孤儿和贫困学生307人,临时救助617人,灾民2.5万人次。城市低保补助金由人均每月76元增长到145元;农村低保补助金由每人每年20元增长到一类900元、二类600元;五保供养资金由每人每年900元增长到1300元。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四分之一人口的基本生活。

下面,将我县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调,营造全社会抓救助的氛围

县委、县政府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每年落实的大事之一。县财政克服困难,建立预算机制,2007年以来,每年预算救助资金120万元。保证了救助资金落实到位,救助标准逐年提高。

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2006年时任县长慰问村镇村五保老人周枝时,看到三间住房一间倒塌,两间漏风,专门批示县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和各乡镇,要求各部门密切协作,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彻底改善困难户的住房条件。三年来,我们在村镇村、宜兴乡屯堡村、斗泉乡北岳庄村、蕉山乡殷家庄村、梁庄乡曹庄村兴建13个村级五保供养“康乐院”。形成了县有福利中心、乡有敬老院、村有五保供养康乐院的县、乡、村三级三种供养体系。县福利中心主要接收全县边远山区的五保对象,乡镇敬老院接收本乡镇边远村落的五保对象,康乐园接收本村的五保对象。目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500余名,集中供养率达到25%,预计年底达到50%。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得到根本改善,实现了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在经费保障方面,一是五保供养资金每人每年1800元。二是将五保户个人承包地转让给其它农户,承包户每年提供200斤粗粮,县、乡、村三级救助200斤口粮,县、乡两级在救灾捐赠物品中调剂解决衣被。三是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救助解决1500元,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一部分。

2009年春节期间,我县开展了“慈善救孤结对帮扶孤儿”活动。28名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救助一名孤儿,114个县直局级机关每单位救助一名孤儿。救助的内容:一是生活困难救助;二是教育救助;三是节日亲情慰问。帮扶救助时间从2009年元旦开始至孤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活动前,我们组织人员深入乡村摸底调查,制做了“慈善救孤工程结对帮扶联系卡”,孤儿姓名、监护人姓名及帮扶救助人姓名、单位,每年救助情况全部记录在联系卡上。隆重召开“进万户门、解万家难、暖万人心暨慈善救孤结对帮扶动员大会”,每一名领导和他帮扶救助的孤儿结对而坐,领导与孤儿亲情互动,亲友和群众气氛热烈。春节前夕,县委书记、县长郭占宝分别到孤儿家中慰问,送去现金及学习生活用品。全县142名孤儿,共收到捐赠的现金58000元,面粉88袋,大米76袋,还有衣被、文具、书籍及各类慰问品。结对帮扶活动在全县传为佳话,6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专题报道。

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确保社会救助有章可循

制度是抓好各项工作的依据,是规范工作行为的准则。几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29项方案、意见、规定,基本涵盖了社会救助的各个方面。其中城市低保8项、农村低保6项、农村五保2项、城乡大病医疗救助4项、救灾救济4项、优抚保障1项、慈善救助2项、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综合性的2项。实现了制度之间的衔接,政策之间的配套,工作资源的整合。这些制度和规定是:《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细则的补充规定》、《关于对低保对象特困家庭实施“分类施保”的暂行办法》、《关于城镇低保对象行业收入计算的暂行办法》、《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城市居民申请低保的补充规定》、《关于建立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对农村低保进行复核的通知》、《关于农村低保复核的补充规定》、《关于严肃政策严明纪律,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实现应保尽保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通知》、《关于对农村五保进行复核的通知》、《关于对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定点医疗及就学补助的试行意见》、《关于对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2005年度冬令灾民生活救助方案》、《县救灾应急预案》、《县民政局2008年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救灾款(粮)管理使用的通知》、《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的通知》《关于开展“慈善救孤工程”的倡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关于成立“乡镇社会救助站”的通知》。

三、建立机构,充实人员,夯实社会救助的组织基础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我们积极协调编委、财政等部门,逐步健全了社会救助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保证了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设立了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能的变化调配工作人员,成立城镇和农村两个社会救助办公室,由两名副局长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作《便民服务一览表》图板,将救助内容、申报审批程序、承办人员、联系方法公示于众。二是设立乡镇社会救助站。以前,我县9个乡镇每乡镇只有一名民政助理员,且多为兼职。我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设立“乡镇社会救助站”的意见。2008年2月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9个乡镇成立社会救助站,各乡镇的乡镇长担任站长,民政助理员任副站长,壶泉、村、蕉山、作疃、宜兴、加斗6个大乡镇,每乡镇配备工作人员3-4人,斗泉、梁庄、望狐3个乡每乡配备工作人员2-3名,全县基层民政队伍增加至29人。乡镇社会救助站实行县民政局、乡镇双重领导,站长全面负责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制定救助方案,审核救助对象,拨付救助资金。县民政局负责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乡镇调整救助站工作人员必须经民政局同意。各乡镇安排二间办公室,统一配备了电脑。救助站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工资由财政预算。乡镇救助站的设立,发挥了乡镇政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了对农村社会救助的监管力度,也使大量的因救助引发的矛盾化解在基层。省民政厅马景龙厅长对我县设立乡镇社会救助站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推荐《山西民政宣传》杂志刊登,加以推广。

四、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是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的切实措施。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我们边开展、边总结、边改进,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是完善家庭档案。在城市低保中我们聘请10名低保对象为义务调查员,对申请低保的家庭摸底调查,对已进入的对象定期复核,建立了完备、真实的低保家庭档案。为了准确掌握每个低保对象的配偶情况,我们要求夫妇双方必须在复核时到低保所拍照,将照片打印在复核表上。对农村五保、低保采取进村入户、田间走访、炕头咨询、明查暗访等多种方法,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家庭档案,分别贴上绿、黄、红三种颜色的标签。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及其他特别困难的家庭为一类,标签为绿色,属于重点长期保障对象,一年复核一次;因家庭成员年龄、素质等结构不合理,造成难以摆脱贫困的家庭为二类,标签为黄色,属于一般保障对象,6个月复核一次;因某种意外变故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为三类,标签为红色,属于重点调查、复核对象,3个月复核一次,随时予以调整。

三是严格程序。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等各类救助的申报审批,根据相关的规定,按照个人申请、村民(或所在单位)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群众监督反馈、乡镇(或主管单位)审核、县局批准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必须填写申请表,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子女上学要有学校证明,单亲、离异者要有离婚或死亡证明,大病患者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外出人员要有村委、居委和务工单位的收入证明,民主评议必须有评议代表签字,公示内容必须拍照存档备查,乡镇审核意见必须经社会救助站盖章,有站长签字。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把救助对象的评定,救助标准的确定,救助款物的发放纳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内容拍照存档。凡是未经评议、张榜公示或经公示群众有异议的以及救助方案未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的一律不予审批,有效地减少了“人情保”等不正之风,同时也使村务公开有了实实在在的内容。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为低保工作监督员,对通过调查准备新纳入的家庭进行评议,建立了“逢入必评、调整必议”的民主评议机制,有效把住了低保入口关、动态调整关。几年来清退不够条件的低保对象876户,降低标准564户,新纳入987户,提高标准1256户,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领导放心、群众满意。

五是实行社会救助“一本通”。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认真调研,设计制作了《县救灾、社会救助款物发放记录册》,发放到全县所有农户家庭。不管是低保户、五保户、大病户,都可凭《记录册》和身份证到乡镇救助站或营业所领取救助资金。“一本通”的实施,既方便了各类困难救助,又缩短了工作时间,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便于检查监督。一元钱、一斤粮明明白白记录在册,一册可用10年左右,节省印刷成本工作经费。

六是引导救助对象树立诚信观念。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我县在制定严格规范救助制度的同时,把诚信理念引入救助机制。在低保对象审批和复核中,为每个申请者印发一份《诚信保证书》,要求申请者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明不予审批。几年中,我们对不如实申报的676户、1279人取消了低保资格。对如实申报确实困难的实事求是地给予救助。供销社下岗老职工甄存禄因病提前退休,主动申请取消个人低保资格。我们考虑到本人有病,孩子正在上大学,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不仅没有取消他的低保资格,还适当提高了补差标准。我们还注重对救助对象进行权利义务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动员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低保户,每年参加修建玉福山烈士陵园义务劳动,八年来,低保户共参加义务劳动5117人次,折工26871个。

五、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搭建社会救助平台

居委低保救助工作总结范文6

一、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全面落实优待政策。

1.全镇现有复员军人16名,在乡伤残军人2名,现役军人家属15户,退伍军人159名,其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名,“两参人员”3名。四月中旬,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规定的优待面、优待标准制定优待评定方案,优待款总额为93594元。20*年财政预算中优待款支出为9.5万元,“八.一”前夕将优待款及时、全额发放到户。

2.广泛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拥军观念,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春节期间,镇党委政府与驻军武警指部队、消防大队通过座谈会形式,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大目标,共同交流军地为黄山旅游事业和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设经验,互报工作成绩,为努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探讨新路子。镇政府组织慰问团,慰问驻军官兵,参观部队食堂、宿舍和训练场地,了解官兵生活和工作环境,军地双方还组织开展了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多年来,镇政府在尊重和爱护军队、保护军事设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驻军武警指部队和消防大队在支援我镇经济建设与公益事业建设、抢险救灾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救济救灾及时到位,科学管理救灾资金。

努力践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服务宗旨,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救济救灾工作。元月27日,*镇遭受特大雨雪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约650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3530万元。7月29日受第8号台风“凤凰”影响,*镇区域持续暴雨,引发山洪,导致部分农房倒塌。面对几十年不遇的灾害,镇党委、政府迅速响应抗灾精神,立即启动抗灾应急预案,动员全镇干部职工、各村居、各驻镇单位将抗灾救灾、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

5月12日,我国**发生特大地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地震灾区募捐,共捐款项超60万元,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根据救助救灾经费管理临时突发性的特点,镇财政所设立专项经费帐户,在将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公开程序及时拨付到村(居)到户。

三、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

1.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对39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村民实行了五保供养。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及时将五保供养专项资金和乡镇配套资金通过“一卡制”发放到户;救济救灾物资和年终救济款物发放优先考虑五保户。切实落实冬季防火、汛期防涝等安全责任制,确保五保户生命财产安全。

2.山岔村上张村民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了老年公寓,床位数都在30个以上,其中山岔翡翠老年公寓入住率达62%,*居委会老年之家入住11人,住率达90%。

四、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镇共有242户(252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每季度发放低保金29946元。年初对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将52名不符合参保标准的予以删减,将新增57户贫困户纳入保障范围,覆盖率达2.3%。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初又将21户城市困难家庭列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城乡低保对象采取一户一档建立档案管理,低保证全部发放到户。

五、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深化村务公开机制。

1.为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区划调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年6月顺利完成撤村建居工作,并完善配套设施,目前社区机制运行有序。

2.年初,根据黄山区村级规模调整工作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依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村居合并工作。撤并过程中积极做好集体资产清理和处置,杜绝集体资产流失;按规定的职数配齐人员,开展工作。

3.3月份,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人员培训、选民登记、产生正式候选人等程序依法进行,整个过程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村居新班子产生后,立既完成交接工作,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民主监督制度,认真研究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村委会建设发展规划,及时完成村民小组组长、经管员的换届,镇村两级及时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在上级检查验收中得到好评。

4.严格按照《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始终坚持“六规范、一满意”的要求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全面向村民公开,内容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工作安排、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落实情况等,公开形式采取电视政务频道、村居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相结合。

六、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镇与各村(居)委会签定《殡葬管理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条款组织、协调、落实所辖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4个村(居)全面完成生态环保形公墓建设,利用率较高,*居委会寨西公墓达到丧户(寨西片)百分百入公墓安葬。

3.实行丧户申报制度,指导自选墓地丧户按规定选址安葬。通过宣传教育,所有丧户自觉到村委会申报安葬计划,经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其安葬,不符合要求的责其另行选址。

4.清明、冬至期间,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禁止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倡导推进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的祭奠仪式。

七、发展残疾人事业,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1、3月中旬,全面展开白内障患者调查摸底工作,筛选日第一天,就派民政干部带队,安排专车接送患者由监护人陪同参加诊断,为群众减轻了负担。今年共有11人参加筛选,10人确诊为白内障患者,符合率为91%。

2、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成效显著。我镇共有5名精神病患者参加区组织的康复筛选和诊疗,有4名患者得到药品救助,服药后病情稳定并能参加正常劳动。

3、在上级残联的支持下,我镇派专人深入村组,认真调查摸底,确定3名残疾人户为危房改造申请对象,并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后立即进行改造重建,5月底已完成2户危房改造,争取11月底全部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