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办公室工作计划范例6篇

居委会办公室工作计划

居委会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1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人口低生育水平,根据《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金府办[]53号)的要求,现就在建立社区行政事务村级点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制度,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需、通过努力又能解决的问题入手,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计划生育服务,不断完善和巩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二、关于对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工作要求

(一)在村(居)委卫生室设置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名称统一为“XX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

(二)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人员一般由村(居)委乡村医生兼任。

(三)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职责:

1、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2、开展对新婚人群、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更换措施人群、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六个必访”服务。

3、负责本村(居)委的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

三、关于开展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工作要求

(一)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具体项目:

1、办理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申请。

2、受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申请、登记和年审。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请。

4、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二)行政事务的工作分工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职责一般由村(居)委计划生育干部负责落实,如有条件的村(居)委可由村(居)委计划生育干部委托行政事务员承担具体工作。

四、建立来访接待咨询制度,提供群众知情服务。

(一)点内应放置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所需的小折页等材料,方便群众免费领取;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社区事务办理点应建立群众来访咨询接待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咨询应做到热情接待、仔细听取,并安排有关人员耐心解答,认真做好来访情况的登记。

(二)各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办负责开展对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社区事务办理点的工作指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附件: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

居委会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建改造农民新居为目标,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建设具有现代特色、方便农民、经济实用的新型住房;立足节约用地,加大旧村改造力度;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把全市农村建设改造成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实施新民居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建设农村新民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促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环境。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新民居建设与村庄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空心村”改造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相结合。村庄建设、改造既适应不同地形地貌类型、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习俗,又经济、适用、安全、环保。

(三)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原则。根据村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新建或改造思路,不加重农民负担。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多户多型,避免千村一面、千户一型,满足不同村庄、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实际需要。

(四)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重点区域后偏僻地区,有计划、按步骤地稳步推进,确保农村和谐建设,稳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2年,力争全市建设农村新民居示范村220个,改造旧村450个,确保1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通过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为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改造提供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农村住宅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

环省会、环县城周边和沿国道、沿高速公路两侧村庄是新民居建设改造重点区域,全市力争到2012年“两环”、“两沿”区域村庄新民居建设改造面达到30%以上。

2009年全市新民居建设、改造村庄180个,其中藁城、鹿泉、正定、栾城“1+4”组团县(市)要建成一批体现现代新民居特色的示范村;其它县(市)每县(市)建成2—3个示范村。全市每个村庄要建成几个体现区域特点、适应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样板房。

四、建设改造规范

按照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农村民居设计导则》要求,参照燕赵新民居百套优秀设计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新民居建设和改造。

(一)示范村庄选择要求

1.基础条件。群众热情高,村集体经济实力强,村情稳定,班子团结,基础条件好。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表决通过。

2.重点范围。107、307、308国道、石闫公路两侧可视村庄,京石、石太高速公路两侧可视村庄,省城三环路以外可视村庄,18个县(市)城(含矿区)驻地镇建设规划区以外可视村庄。

(二)样板房选择要求

1.农户自愿。样板房选择要充分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家庭、不同地域(地区)、不同使用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使样板房建设的成本和标准能够适应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

2.符合防灾减灾要求。样板房选址要避开抗震不良场地、地震活断层影响地段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三)建设改造技术要求

1.规划布局要求。符合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布局集中紧凑,居住、出行方便,鼓励建设二层或多层住宅楼。街坊低层建筑密度不超过35%,容积率不高于0.6;多层住宅建筑密度不超过25%,容积率不高于1.1。样板房选址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房的翻建、改建,或选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

2.院落布局要求。院落内建筑平面布局与库房、农用车辆停放场地以及花草树木、沼气等布局安排合理,配置给水、排水、供电、电话、网线、有线电视等管线。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畅便捷,洁污分开。

3.建筑设计及外观要求。样板房户套面积适当,结构新颖、成本低廉,材料选配经济,就近就地取材。住宅外观设计美观,符合地方区域特色,体现时代感。建筑设计水平较高,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同步应用,符合抗震要求。

4.建筑节能要求。充分考虑沼气、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型能源的利用,冬季保温热效高,符合抗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参考借鉴CL建筑体系。

5.旧民居改造要求。临近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住宅,平屋顶改为坡屋顶,统一选用单坡或双坡或四坡形式,立面美化,建筑周围绿化,坡屋顶主色调为红色。

五、主要支持政策及确认办法

(一)支持政策

1.实施新民居建设、改造的村庄,经申请批准后,由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给予贷款支持,市财政给予适当贷款贴息补助。

2.将新民居建设中村内街道整治、绿化、环境卫生、饮水、排污等公益事业建设内容,纳入农村“一事一议”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3.认真落实省财政下拨的扶持新民居建设改造专项资金,市、县按要求予以配套,重点用于新民居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

4.新民居建设中需要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电力增容费,予以免除。

5.整村易地建设的村庄需要占用土地的,经批准可列入当年征地指标计划。

6.列入新民居建设计划的示范村,村民贷款建设的房屋,准予办理房产证,由县级政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对验收合格的新民居建设改造示范村,根据投资规模,给予每村一定数额的奖励补助。奖补资金纳入市、县财政预算,按照先建后补原则,根据示范村建设改造进度,逐年支持到位。

(二)确认办法

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按项目进行管理,实行逐级申报制,每年年初申报确定年度示范村建设计划。符合申报条件的村庄,按下列程序申报、确认。

1.村党支部、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列为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的申请,填报申请表,并提交村民大会表决同意等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政府审查合格后,报县(市)、区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确认。确认后,由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对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进行规划。

3.实施新民居建设改造的村庄,按照规划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通过乡镇政府报县(市)、区政府审批。

4.县(市)、区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示范村名单,统一报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5.市、县财政贷款贴息,按照规划建设时间和建设贷款额度,逐年分期拨付到位。

6.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农村新民居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验收,达到规定时间、进度要求的,兑现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新民居建设改造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市政府分管建设工作和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委、市建设局、市文明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市地震局、市金融办、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计划,审核安排新民居建设资金的使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并配合市考核办对各县(市)、区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统计资料组、建设指导组、规划指导组和督导检查组,分别设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专人专抓,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引导。积极探索新民居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新民居示范村的建设、改造和样板户建设。整合现有涉农部门资金,集中倾斜支持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法人参与农村新民居建设改造。支持有资质的公司竞争、承包新民居建设改造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广泛进行宣传,激发农民自主建设、改造居住条件和环境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多方倾力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居委会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3

一、重新设置城市社区,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社区设置。按照注重历史、尊重现状;方便居民、便于管理;区域均衡、全面覆盖;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将县城建成区域重新划分为五个社区(详见附图)。

中心街社区:中心街北段、步行街及龙祥路以东,府前街东段以北,朝阳北路以西,体育场门前路以南(详见图中红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15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3个,家属楼13栋,城中村2个,人口15000人,党员610名。

北关社区:中心街北段及解放路北段以西,迎宾大道及振兴路以北(详见图中黄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22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3个,家属楼30栋,城中村3个,人口14800人,党员520名。

解放路社区:步行街及龙祥路以西,老北街及解放路北段以东,凤栖街西段以南,府前街及招商街以北(详见图中蓝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43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2个,家属楼14栋,城中村1个,人口11900人,党员420名。

南关社区:府前街及招商街以南,双拥街及解放路南段以西,凤鸣街、燃气公司以北(详见图中绿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32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4个,家属楼18栋,城中村2个,人口14000人,党员520名。

东关社区:府前街东段以南,双拥街、解放路南段以东,林业局以北(详见图中紫色区域),辖4个居民小区,驻社区单位32个,居住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4个,家属楼20栋,城中村3个,人口13000人,党员560名。

(二)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建成一座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县级社区服务中心。每个城市社区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一部三室三站”,同时完善配套设施。资金投入上,采取以县政府投入为主,市政府补助为辅的形式。

今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规划在先、建设在后、区域均衡、格调统一原则,由县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实施。

1、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室外健身活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中心街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设在南街社区服务中心大楼(移动公司对面)进行高标准建设,把中心街社区场所建设成城市社区的样板;北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由住建部门和房管部门对温馨园公共服务场所进行配套建设,保证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标;解放路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由住建部门和城司在民俗广场附近配套建设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南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由住建部门在龙阳金都小区和南关车站小区开发配套建设,确保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到标准;东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可在电信局家属院南侧空地新建,由国土局负责划拨土地,相关单位负责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新建任务。

从今年起,开发在建的和开发新建小区时,开发商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项目要求和设置规定,向社区居委会提供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一部三室三站”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室外健身活动场地,并与开发主体建筑一同设计、一同施工、一同验收。凡未建设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或达不到标准的不得开工建设,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

2、社区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建设

(1)图书阅览室和群众健身场所

县文体广电局要为每个社区图书室和文化室,配备不少于50套的社区图书和所需书柜、阅览台、桌椅等基本设施,提供必要的音响设备,安装一套户外健身器材。

(2)警务室

县公安局为各社区警务室配置必要的办公和警务设施,保障社区警务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3)卫生、计生服务站

县卫生局负责整合社区卫生站(所、室),组织提供药品柜、输液用具、简单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并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制度,监督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使其能向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且收费低于社会价格,真正做到非营利服务,从而使广大居民享受到真正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县计生局负责建立孕龄妇女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免费提供避孕药品用具,保证社区计生工作的落实。

(4)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站

县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负责为各社区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工作站解决必要的办公设施,并督促经费的落实。

(5)其他设施和项目

县司法局要为每一个社区协调、配备法律咨询服务人员(要向居民公布名单、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设施;县消防支队要为每一个社区配套必须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组织进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一些需要成立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的社区,由县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所需设备。

同时,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中履行职责。

二、健全社区工作机置,努力抓好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

健全的社区组织和工作者队伍以及投入保障机制是落实社区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是规范社区机构建制。由于城市社区规模大,构成情况复杂(有单位、有居民、有城中村、有居民小区、有大量流动人口),人口总量大,党员人数多,特别是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管理任务艰巨,城市社区按副科级建制,设立党总支。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鼓励街道党员副职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每个社区配备10名工作人员,其中党组织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工作人员由街道下派干部、选拔撤乡并镇富余人员、大学生“村官”、公益性岗位、选聘社会志愿者等人员构成,同时每个居民小区应选聘小区组长、治安协管员、卫生保洁员各一名。

二是加强社区经费保障。从2011年起,社区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社区每年投入经费5万元(其中市财政解决1万元,县财政解决4万元)。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对需由社区完成的计划生育、低保、综合治理、劳动保障等行政事务,相关部门应拨付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从社区居民中产生的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的报酬每月不低于1500元,选拔的工作人员每月不低于1000元,小区组长、治安协管员、卫生保洁员年工资参照农村干部工资标准不低于5000元,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及时发放。

三是合理设置社区工作机构。按照新的城市社区划分,合理设置社区公共机构服务点,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就业、文体和扶贫、助残等设施。不断拓展服务范围,面向全体居民、面向辖区单位、面向社区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服务。要切实发挥各类服务功能,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居民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协商议事会等其他各类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

三、加强城市社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综合功能

社区服务是社区的首要功能。社区服务可以分为公共服务(如城市低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和经营(如家政、医疗等)。社区在实际工作中要精心划分公共服务和经营项目,公共服务由政府来承担,经营则由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向社会开放,鼓励群众自己来办。

一是搞好公共服务。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搞好劳动保障、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工作,实现劳动保障、培训就业全覆盖。社区要设立相应的服务窗口,成立社区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档案,组织和支持辖区单位、个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廉租房补贴、发放及协调工作,建立功能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参与,加大户口整顿力度,实行按居住地入户,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完善社区“打、防、控”机制。由县民政局负责,继续落实街巷命名和门牌号码设置工作。各社区要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三调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化解居民内部矛盾,创建平安社区。建立规范的社区警务室,健全群防群治组织,成立义务巡逻队和治安联户岗,推荐有条件和责任心强的居民担任安全员,落实居民住宅防范措施,增强居民的安全感。要进一步抓好社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处理群众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创新社区活动内容。县文明办、文体局要积极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文明礼仪教育,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整体素质。各社区要创新社区活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形成城市社区区域化工作新格局。各驻社区单位要支持社区建设,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性活动,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接受社区监督评议,各驻社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创佳评差和个人职务晋升、先进评选等活动中必须有社区出具的共驻共建、计生、廉政、综治鉴定,否则不能提交会议研究。通过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发挥驻社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先锋模范作用,实现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共驻共建共荣”。进一步增强社区的整体功能,不断提升社区工作影响力和凝聚力。推动社区工作从条块分割向一体化转变,从单一管理向全方位转变,从封闭集中向开放民主转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主管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长、凤栖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有政府办、民政局、经发局、财政局、编办、公安局、城建局、国土局、人劳社保局、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计生局、消防队、凤栖街道办事处。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凤栖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社区建设要求,明确职责,夯实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形成建设合力。同时要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协调解决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城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衔接,顺利进行。

居委会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4

第一条黟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是黟县城乡规划工作的审议决策机构。

规委会由县政府县长、分管县长、县人大、政协领导,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人、有关专家以及公众代表组成。

规委会的办事机构是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规划局局长兼任。

规委会的咨询机构是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由规委会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二条规委会的工作职责是:对县域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为各项建设规划的实施提供行政依据。

主要职责:

(一)审议本县城市发展战略;审议黟县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审议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古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的修编;

(三)审议有关城乡规划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性规范;

(四)审议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

(五)审议城乡规划区内重要区域的城市设计与重大建设工程方案;

(六)审议遗产地及古村落内的保护项目;

(七)审议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

(八)协调城乡规划与各行业各部门规划之间的关系;

(九)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认为需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规委会会议形式:一、城乡规划规委会全体会议(简称“规委会会议”);二、规委会主任会议。

第四条会议审议的各类规划设计方案和重大建筑设计方案原则上需提供专家咨询组的咨询意见。

第二章规委会全体会议

第五条规委会全体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规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六条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年度建设计划和规划编制计划;城乡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由县政府颁发的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报审稿;

(三)黟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其规划调整、乡镇的总体规划;

(四)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规划、黟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古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

(五)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居住组团规模以上级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六)城乡重要区域、重要地段对城乡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用地性质发生重大改变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

(七)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规划事项。

第七条会议议题由规委会办公室提出,经规委会主任审定。

第八条规委会办公室应在会前2-3天提供议题资料并送规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成员阅。

第三章规委会主任会议

第九条规委会主任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由主任、副主任和有关人员组成,其他参会人员由主持会议者确定。会议议题由规委会办公室提出并经规委会主任同意后确定。会议根据需要及时召开。

第十条规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审议规划区内重要区域的规划研究与城市设计、城市重要区域的规划设计条件及详细规划方案;

(二)审议规划区内重大项目、重要区域的规划选址,对城乡发展有影响的工业(仓储)用地的规划选址,组团级规模以上的居住用地的规划选址和重要基础设施的规划选址等;

(三)审议县域或县城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较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方案;

(四)审议遗产地及古村落内的保护项目;

(五)审议规划区内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的建筑单体方案、沿街建筑单体方案、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单体方案、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组团级及以上的规划设计方案;

(六)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工作;

(七)规委会主任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会议议题材料由规委会办公室提前2—3天分送规委会主任、副主任阅,并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参会准备。

第四章咨询机构

第十二条规委会下设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并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关专业的专家咨询小组。

第十三条专家咨询组为规委会的咨询机构,根据规委会的需要对规委会审议议题进行论证,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四条专家咨询会议由规委会办公室组织,按有关程序形成咨询意见。参会专家从专家咨询组名单中挑选,也可邀请相关专业部门参加。

居委会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市消防条例》为指导,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镇、各街道办事处防火委员会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延伸和扩展消防安全触角,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全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完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是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在各镇、街道的领导下,指导和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街道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兼任。

(二)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区消防支队派驻消防监督员参加消防工作。站长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常务副站长由消防监督员担任,副站长由各镇、街道安全科长、属地派出所主管副所长担任,安全科等部门安排2至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合消防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消防工作站的汇报,指导其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三)建立健全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

各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为村(居)民消防工作自治组织,由村(居)委会主任牵头,负责本区域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及自防自救等工作。

三、明确职责

(一)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消防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研究、部署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根据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的消防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消防规划或方案。

3.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做到消防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6.对辖区内村(居)民自建房屋的消防规划、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指导和监督。

7.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村(居)委员会防火安全小组工作职责。

1.在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辖区内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3.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成立志愿(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村(居)民火灾自防自救工作。

5.协助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6.定期向所属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消防监督员工作职责。

1.制定辖区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安排,报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2.指导派出所加强对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健全基层防火组织,实名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开展消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配合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进行监督。

4.负责对辖区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会同公安派出所主管所长指导、考核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6.协调日常消防执法工作,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报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意后,配合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7.对辖区内公共安全重大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

8.完成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健全工作制度和基础台账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工作会议,总结消防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可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起召开),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部署本月重点工作。每次会议应有记录,会议研究事项由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督促落实。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应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流动人口聚居区、工业大院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完毕的,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部门联合进行督办。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在每年“11.9”消防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每年对村、社区、辖区重要单位和场所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的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利用各镇、街道集市、文化活动等机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利用农村广播播放消防宣传节目;督促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2块固定安全宣传栏(牌),每季度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四)消防工作考核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应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部门日常考核内容,对专(兼)职消防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并严格考核。

(五)建立三类基础台账。

1.建立基本情况档案。主要内容为:辖区基本情况,包括辖区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工作例会情况;消防工作考核情况;与辖区单位和村(居)委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名册;专(兼)职消防队基本情况名册等。

2.建立消防安全检查档案。主要内容为:重大(突出)火灾隐患台账;派出所列管重要单位名册、派出所列管一般单位名册;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阶段汇报、总结等。

3.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主要内容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方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重大消防宣传活动的影像、图片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应完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加强对消防工作站的指导;加强对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的业务指导,促使其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联合监管。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积极联合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形成整体合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居委会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6

我镇把握西区开发建设的机遇,历届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立镇,工业兴镇”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跨越。2005年,预计全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GDP)25.1亿元,比增26.8%;工业总产值达78.5亿元,比增25.8%;截至今年11月,一般预算财政收入7338万元。近年来,我镇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文明镇”、“国家卫生镇”、 “山东省教育强镇”等。在狠抓经济建设,使经济取得迅猛发展的同时,镇委、镇政府坚持像抓经济一样抓好社区建设的发展,切实加大对社区居委会的资金投入,全面推进社区优质服务,使我镇社区的综合服务、社区管理不断增强。四会社区是我镇社区发展建设的龙头,在近三年来, 荣获“山东省卫生村”、山东省 “老年人星光计划”先进单位、 “珠海市依法治居示范社区”、“三水区文明社区”等省、市、区各级荣誉52项。该社区居委会的关欢球书记今年还被评为省社区工作的先进个人。现把我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情况向大家汇报:

一、我镇当前社区发展概况

我镇下辖的XX、XX、XX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都是在2002年3月换届期间按照市政府加快农村向城市化进程迈进的发展战略而撤并和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四会、金海岸、草堂湾社区管辖的面积分别是:13平方公里、27平方公里、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分别是:4328人、15165人、3547人。

社区居委会成立以来,我们以党支部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居民小组为基础,区内各部门及企业为共建单位,构成一个功能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随着四会经济飞速发展、人口的增加,社会事务不断增多,我们社区工作与日俱增,压力越来越重。面对压力大、任务重、人员不足等不利因素,社区“两委”班子通过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始终围绕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目标,同心同德,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凝聚力得到增强,成功地打造了一个个团结、务实、创新的社区班子,开创了社区工作的新局面,保障社区各项工作顺利正常开展。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镇的社区建设在摸索中逐步完善和发展,形成一个不断完善、充满活力新型的社区。

二、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的发展,充分认识到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是社区居委会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证,只有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才能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建设和谐社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社区成立后,镇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专门安排一名领导负责社区建设工作。为加强社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镇委安排了4名镇委政府领导和13名镇府干部到各社区挂钩驻点。镇还安排了多位镇部门领导及多位优秀退伍军人充实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建设,如金海岸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年轻退伍军人就有4位。我们坚持以社区党建为重点,不断健全党建工作的机制,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在实现“一居一支”的基础上,建立社区党建联络站,加强社区内单位党组织的联络沟通。为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凝聚作用,在近年来,我们不断培养年轻党员干部,充实社区“两委”班子的力量。在今年5 月换届选举中,全镇3 个社区14位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中,30岁以下的4人,31岁—40岁4 人,41岁—50岁6人,文化程度全部高中以上,党员就占了11位,而3 个社区居委会的书记、主任职位均为1 人兼任,四会、金海岸社区共配备了交叉任职的三位副书记和三位副主任,大大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战斗力,把社区群众团结、凝聚在党周围。

三、加大投入,完善社区建设设施。

近年来,我镇不断加大投入,努力建设和谐文明社区。首先解决社区办公场所,镇委通过多方面的灌渠道去解决了3 个社区办公场所,三个社区均由镇财政出资装修及配置办公设备。目前社区办公条件比较好,最大的社区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最小的也有300平方米。我镇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社工工资列入镇财政配给。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委员、社工工资待遇分别为:XX0元、X0元、XX元、1XX元。每人每月按400元办公经费下拨。其它经费按实际预算划拨,保证了财政正常的供给。为了进一步完善各种社区功能室设施配置,镇财政和上级部门投入了大量资金,解决了办公室、星光老人之家、残疾人康复场所及社区各功能硬件设施配套等等。如四会社区,设有办事大厅、会议室、社区警务室、“老人星光计划”的老人活动中心、健身房、乒乓球室、图书阅览室、室等,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同时,还投资兴建了社区灯光篮球场, 500平方米的室外健身活动场所。我镇尽最大努力增加投入,支持社区建设,使社区各方面条件得到改善。

四、整合社区资源,提高社区文化体育水平。

我们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的操场、球场、图书阅览室、文化广场 、文化中心等开放为社区文体活动阵地。我镇各社区的资源经过整合后,充实了社区文化体育的活动能力。为搞好社区的文体活动,加强社区文化体育建设,打造特色文化体育品牌,促进良好民俗风尚的形成,多年来,镇委镇政府、各社区都非常重视社区文化体育的建设。投入500多万元兴建了集休闲娱乐、纪念集会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广场——伟民广场,面积达1.8万平方米,是目前珠海市镇级最大的文化广场。落成以来,每天都有许多群众在广场上跳舞,休闲娱乐,经常举办了一系列的文艺演出,大大丰富了四会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生活。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投入600多万元兴建文化中心大楼,按照省特级文化站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楼高四层,建筑面积达6630平方米,2002年1月竣工使用,成为全镇中小学生文化体育活动基地,2003年12月被评为省特级文化站。组建了书法、盆景、乒乓球、篮球、醒狮、文艺等8个业余文体协会,大力发展会员,加强培训引导。邀请专业人士教授群众跳交谊舞、元极舞、秧歌舞,使到公园、广场跳舞的人越来越多。每逢佳节,邀请外来表演团体或组织当地企业员工、学校师生、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自编自导自演,举行各种文艺晚会。在建成使用的三年时间里,在伟民广场举行了大型文艺演出共72场。大力抓好文化市场的管理,整顿文化市场秩序,净化文化市场。充分利用各种纪念节日,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举办全镇性的田径运动会、各类球赛、游园活动、拔河比赛等的活动,大大活跃了社区群众的文体生活。每年,组织举办全镇性的田径运动会,各村(居)委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组队参加。通过开展各项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了团结向上、健康进取的良好文明社会氛围。

五、利用创建契机,多管齐下,搞好社区综合管理。

近几年,我镇在三水区率先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行动”、创建“国家卫生镇”、“山东省卫生镇” 、“山东省文明镇”、“省特级文化站”、“山东省教育强镇”等,这些项目的创建是关系到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我们把创建与提高社区

管理水平,治理能力和服务质量紧密地结合起来。搞好社区综合管理。针对社区外来流动人口多,出现治安差,卫生恶劣、出租屋难于管理、计生政策难落实、乱停乱摆的现象较为严重等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建立了四支强有力的队伍,充分发挥社区职能和互补作用,为我镇各项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一是建立一支办事精干的社工队伍。社区建设我们坚持以“立足基层,服务社群,提高居民质量”为指导思想,努力建设高标准社区服务配套设施,抓好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完善社区便民利民、帮困救济、医疗保健等服务体系。我们通过社区办事大厅作为服务社区群众的一个对外窗口的综合功能的服务平台,包括面向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社区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社区成员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随着社区居民生活需求的改变和增长,不断增加新的服务内容,拓宽服务范围,不断增加社工,使社区管理和服务不断完善。近两年来,为了给社区广大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开展了各种不同层面的社区服务活动,建立社区服务网点,成立社区便民服务组织,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是建立了一支战斗力强的社区综治队。根据社会综合治理的需要,我们镇、村、社区建立了100多人的综治队和几十名的户管员队伍。对外来人口户籍登记造册,进行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追捕逃犯、盗窃、贩毒等各类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多次参与扑救山火,抗风抗洪、抢险救灾、处理居民住宅渗漏煤气和用电引起的突发事件;遏止了城区内长期存在的乱摆卖、乱停放的现象。每次的行动,社区综治队都是人数最齐、最早到达现场,组织得最好、最有战斗力的队伍。

三是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计生指导员队伍。我镇社区计生指导员担负着近十万人的计生工作,我们通过建立健全计生工作网络,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流动人口密集的企业建立联动管理机制;通过计生指导员宣传、计生排查、加班加点深入出租屋,窝棚、商铺、企业清查登记,完成一次次的集中清查验证任务,使每个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有序而有效。每次都能顺利通过省市计生检查组的考核,受到各级领导的称赞。

四是建立了一支能吃耐劳、默默奉献的环卫队伍。去年我镇容镇貌的环境卫生的整治交由社区管理,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镇容镇貌有了根本的转变,彻底改变了过去脏乱差的现象。今年9月,我镇顺利创建为“国家卫生镇”。

六、加强综合服务,完善社区建设体系。

随着四会经济的发展,进入社区的流动人口迅速增长,仅四会社区的流动人口就有33000人,我们坚持“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治安管理,社区坚持执行《计划生育法》及省市计生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实行依法治区;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居民小组党员、居民代表的作用,实行民主决策,推进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财务监督,完善社区财务公开制度。四会社区率先建立联合会计,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各居民小组的帐务交由社区“集中管理,分户结算,居帐镇管”。通过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使社区财务管理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社区的居务众多,如工程招投标、民政低保审批,临时救济核定等,社区都能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同时,镇、社区办事大厅实行联网互通信息,把社区服务窗口建设成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七、积极探索,开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新局面。

社区工作是社会事务综合性的服务工作,建设平安和谐社区,是深化城市中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四会的基础,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不懈努力,与时俱进,提高管治能力、依法办事,为民解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围绕新时期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总结经验,不断探索,为构建新型文明的社区而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