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的定义范例6篇

老龄化社会的定义

老龄化社会的定义范文1

关键词:法律责任规范 退休模式转化 柔性退休制度

法律责任规范是以法律权利规范和法律义务规范为生成条件的,任何法律责任规范,如果不与权利规范、义务规范相匹配,那么,势必造成法律规范的制度缺失,其结果是直接影响法律的运行效果。

近期我国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每位公民在这部法律中,能找到自己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怎样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部法律是我国宪法赋予国家的政策性义务的体现,这种义务不像给付义务那样直接提供物质利益或者与利益相为的服务,而主要是要求国家制定法律。而制定《社会保险法》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明确参保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公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有着重大意义。

一、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背景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仍然延续20世记50年代以来的制度设计,除特殊工种外,退休年龄一般为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对退休年龄是强制性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必须终止劳动合同。但是许多身体健康、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单位反聘或继续工作。

二、现行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的延长,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15年和2020年,这一比例将分别达到15%和18%。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势在必行,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制度有如下缺陷:一、导致增加众多退休人口的赡养压力,社会很难承受这么重的养老负担。据报道上海养老金缺口高达人民币一百多亿。二、人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普遍延长,就业起始年龄就相应推迟,如果退休年龄不相应延长,劳动力的就业年限即人力资本投资回报期将会缩短,从而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三、人们的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据统计现在人的平均寿命又延长了一岁,但退休年龄没有随之延长。四、退休后边拿退休金边再就业,有违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初衷,造成本来紧缺的养老金被不恰当的使用。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退休后再就业率高达33%,退休后大规模地再就业,退休者边工作边拿退休金,使得退休金演变成一种工作以外的额外福利。五、妇女界要求男女同龄退休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于退休年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无权选择。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退休制度属于“义务模式”。目前我国经济已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而退休年龄制度也有必要进行模式转化。

三、从法定退休制度“义务模式”向柔性退休“权利模式”转移

有必要对现行的退休制度进行改革,从现有法定退休制度的“义务模式”向柔性延长退休年龄的“权利模式”转移。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种弹性,成为较为灵活的退休制度。国家可以设定一个退休年龄的最高线,即最高退休年龄线。劳动者一旦达到这个年龄,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强制性退休。在这个框架下可以根据不同的个人身体情况、个人意愿制定柔性退休年龄。这样不但可以缓解社保支付压力,还可以更好的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上海于2010年10月开始试行《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试行企业人才延迟退休制度,对退休年龄实行以政策的形式、 针对不同人群进行柔性调整,被称为 “柔性退休”模式。他们提出,延迟退休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并将本市各类人才纳入柔性延迟申请领养老金的范畴内。其它城市也有部分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延长退休年龄。体现了由义务规模向权利模式的转化的开始,即将退休设定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就是在国家制定的退休制度的框架下,具体什么时候退休的问题交由市场决定。

《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对退休年龄已经放宽,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十五年,继续缴费的,选择由单位缴纳部分养老保险的,势必还要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行使劳动权利至缴费满十五年止。这是《社会保险法》赋予的补救的合法渠道来成就其依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权利,那么退休年龄就相应推迟。

老龄化社会的定义范文2

【关键词】高龄农民工 养老保障完善 意义 机遇 分析

诚然,改革开放以来,高龄农民工群体离开农村、离开农业生产而纷纷来到城市务工,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障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也遇到了一个又一个难得的机遇,因此,我们需要切实分析好这些机遇所在,并切实把握住这些良好的机遇,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进一步完善,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高龄农民工群体的概念

高龄农民工群体主要是指那些50岁以上的、离开农村、离开农业生产而纷纷来到城市务工的特殊农民工群体。他们由于文化背景及受教育背景的限制,所以总体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不高,他们普遍在城市中从事的是工业化生产中的处于低端的沉重的体力活动,他们的劳作强度大、危险系数高,所以,他们为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故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完善的意义探讨

(一)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高龄农民工数量逐渐增多,这个群体的人口规模越来越大,逐渐成为城市人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加强社会保障,能给予他们相对稳定的收入预期,减少因失业、养老等问题造成的社会焦虑,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或者回归农村,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1]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障的完善,解决好他们的养老问题,有利于减少社会中的不和谐现象,从而维护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有利于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更好、更快发展

一方面,由于高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贡献,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做好他们的养老保障工作,以减少他们的养老担心,这显然将会有利于更加调动他们进行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与热情,从而推动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又好又快地发展。另一方面,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健康迅速发展是离不开“三农”问题的切实解决的,而农民工养老问题,尤其是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一定程度上属于“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所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解决他们对于养老的后顾之忧,有利于解决好“三农”问题,为城市化及工业化的更好更快发展增加了一定的助推力。

(三)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由于高龄农民工群体是农民工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年龄普遍都比较大,而且由于受教育程度低,他们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也相对而言普遍较低,所以,他们的养老保障不完善的话,他们将会对工作及城市生活失去信心,这将会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的要求,从而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完善的机遇分析

(一)国家重视程度逐渐提高

近些年来,国家对高龄农民工群体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不断致力于改善他们的晚年生活状况,对他们的养老保障逐渐加以完善。如:国家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早就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这个《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后来没有实施,但也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工群体,尤其是高龄农民工群体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而且,近年来,国家也陆续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政策,可见,国家也越来越重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特别是高龄农民工的养老保障问题,体现了国家对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这无疑为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政策环境。

(二)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经济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大发展,更随着如今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了。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离开农村,不断涌入城市务工,从事着城市的工业化生产,这无疑推动了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大发展,推动了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城市社会财富的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它需要切实解决好社会的公平,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所以,城市将会反哺高龄农民工群体,并且它将会更加有能力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因此,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无疑创造了一个较好的经济环境。

(三)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随着我国高龄农民工群体的不多扩大,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也逐渐趋于完善,不断通过调整来使得养老保障制度逐渐适应社会出现的新情况,这无疑为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制度环境。

四、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更好、更快发展;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等。而且,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完善也迎来了一些良好的机遇――国家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等。所以,我们需要牢牢把握住这些良好的机遇,来促进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不断完善,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老龄化社会的定义范文3

长寿老龄化就是老年高龄化,令人可怕的是长寿过程中病寿、苦寿和辱寿(失能)的出现,一旦到辱寿阶段,寿命的意义就会出现正负的大翻折,长寿就会变成一种痛苦的惩罚和侮辱的体味。“长寿拐点”是指生命历程中使得寿命性质发生退行性改变的那个时点,具体看,包括从康寿到病寿的第一次转变、从病寿到辱寿的第二次转变。“长寿拐点”又可以称之为“长寿转折”理论。

“长寿拐点”的出现,说明了老龄化不仅是一个不断丧失的过程,而且健康的丧失量达到某个拐点就会发生质变,这时候长寿就从普遍的追求变成了可怕的负担,从好事变成了坏事。过了“长寿拐点”,生命将改变方向和失去意义。如果说初步失能可称之为“第一次长寿拐点”,那么完全失能可称之为“第二次长寿拐点”。“长寿拐点”之后掉入的是“长寿陷阱”。

“长寿拐点”理论的提出说明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长寿的意义在寿命的长度,更在寿命的质量――包括三个维度的老年自立,即生活能自理,精神有慰藉,生命有价值。要千方百计推迟“长寿拐点”的出现一直到“长寿终点”,或者是没有拐点的始终保持健康的长寿,这才是人类的长寿理想,即善终。

病寿和辱寿的出现意味着个体的老龄化将从“快乐老龄化”变成“痛苦老龄化”,而且往往趋势不可逆。当“长寿拐点”出现在老年期和高龄期时,说明这是与年龄有关的正常现象;当“长寿拐点”出现在前老年期,可以假设是与意外有关的非正常事件。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在生命历程中肯定存在“长寿拐点”,但现在还没有研究发现中国的“长寿拐点”在哪儿。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过程中,很少有人关注老年人口的品质问题。老年人口的优化发展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最重要、最积极、最可靠的人口力量。无论处在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人口都是社会生活的主体、社会生存的基础和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在类别上,老年人口力量包括了“品质力量”和“结构力量”。品质力量直接关联老年人口的品德和素质,是老年人口人力资本和道德资本的转化;结构力量是指老年人口的特征构成和性别年龄构成所表达的不同力量,例如健康老年人口与失能老年人口的比重变化、年轻老人与长寿老人的比例变化等。

老龄化社会的定义范文4

人们最初关心中国人口问题主要是关心它的数量问题,因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增长的人口给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妨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人口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偏重人口数量的控制。这种偏重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即使在今天中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更替水平的情况下,由于人口基数庞大,加之人口发展的惯性,使中国仍面临着巨大的人口数量压力。然而,正当人们讨论如何控制中国的人口数量,为每年新增加的1000多万人口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而担忧时,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也正在悄然地老化。它使中国又面临另一个挑战:人口老化问题。

中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1998年底,中国的总人口已经达到12.48亿,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9.7%左右。与其他已经成为老年型国家的人口老化历程相比,中国的人口老化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人口老化速度和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增长快;二是人口老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而提前出现。以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为基础按中位方案所进行的中国人口预测的结果表明,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正在迅速地老化,年龄结构正在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但各个时期的老化速度有很大的差异。中国的人口老化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0~2000年,中国人口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第二阶段为2000~2020年,这时中国将变成典型的老年型人口的国家;第三阶段为2020~2050年,这一阶段将是中国人口老化的严重阶段。令人担忧的是,在中国人口总体老化的同时,老年人口内部也在不断老化。据人口学家预测,下世纪上半叶高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51‰,而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9‰,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长速度可能只有7‰。毫无疑问,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60~70岁的老年人尚有生活自理? 芰Γ?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需要照料,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庞大的“中老年”和“老老年”人口无疑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如果分地区考察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问题,这一问题则更为迫切。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总的格局是农村地区快于城市地区,汉族地区快于少数民族地区,东部地区快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到1998年底,已经有近一半的省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或基本接近10%,率先成为中国首批老年型省区。从中国人口老化的地区差异上看,中国人口目前已经自东向西开始老化,而且速度将越来越快,在不久的将来,这一“灰色浪潮”就将席卷全国。从这一点上看,中国的人口并非到2000年前后才突然地成为老年型人口,老年人口问题也并非到下个世纪的某一天才突然严重起来。人口老化本身是个动态的过程,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也是动态的。就中国的整体情况而言,目前人口老化的社会经济影响还没有显性化,但就局部地区的情况而言,形势已经相当严峻。如1993年上海人口开始负增长,目前上海最主要的人口问题并非生育水平问题,人们更关心的是人口结构问题,尤其是人口的老化问题。

正如人们关心人口数量一样,人们之所以关心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出自对人口与发展之间关系的关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人们考虑的主要是人口总量变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而对人口结构特别是年龄结构的变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人口老化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比人口总量变动对发展的影响更大,因为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同人口数量的增长一样,会给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且这种变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远比人口数量的增长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要复杂得多。如果我们只考察人口总量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将所有不同年龄的人都视为具有相同特征的“同质”的人,这样的考察方法会抹煞不同年龄的人不同的社会经济含义。事实上,不同年龄的人具有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是“异质”的人。中国目前约有1.2亿老年人口和3.2亿未成年人口,从数量上看,同作为消费人口的老年人口和未成年人口,二者的负担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但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两个不同年龄组的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我们就会发现,老年人口和未成年人口并不是简单的1:3的关系,中国赡养其目前的1亿老年人口也并不一定比抚养其? 骋谖闯赡耆丝诩虻ァR虼耍疾炷炅浣峁沟谋浠肷缁峋梅⒄怪涞墓叵凳且恢指畈愦蔚难芯浚崾刮颐悄芨既返匕盐杖丝诒涠蜕缁峋梅⒄怪涞墓叵怠?nbsp;世界及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正在老化的事实,要求人口学界、经济学界和社会学界对人口老化的原因、过程、特征、社会经济后果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扎实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寻求解决人口老化所带来的后果问题的对策。国外对人口老化问题的大量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56年,联合国出版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总结了以往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的成果,标志着对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后,由于西方国家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重,加之人口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法的进步,使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有关人口老化问题的文献也在不断地丰富。 同国外关于人口老化的研究相比,中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更晚,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人口学研究的复兴是从70年代末期才开始,当时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才刚刚进入成年型,人们关注的重点不在人口老化上,即人口老化问题不是人口学领域优先考虑的课题。只是随着中国人口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人口老化速度加快的客观事实才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心人口老化问题。

近几年来,中国很多部门和机构对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积累了一批文献和数据。然而,当我们仔细回顾这些数据和文献后,我们会发现,对中国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目前多偏重于考察人口老化的人口学效应和社会学效应,也就是说对中国人口老化的现状、特征、原因、过程,以及人口老化的人口学和社会学的后果的论述较多。但弱点是,对现实情况的描述多,而理论上的创新少。

随着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这一不可避免的客观现实的到来,对人口老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已经迫在眉睫,搞清这种关系对于制定中国下一世纪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阶段的中国来说,正确认识中国人口老化发生的原因、运动的过程、发展的趋势以及将会产生的社会经济后果至关重要。中国在制定下一世纪的产业政策、分配政策、交换政策、消费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时,必须考虑到未来中国人口老化的客观事实。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协调、健康地发展。

二、几个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年龄界线

“老年人”是指达到或超过老年年龄界线的人,这里的关键在于老年年龄界线,因为确定这一界线是统计老年人口的前提条件。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老年年龄界线的定义是不同的。1900年桑巴德在其《人口年龄分类和死亡率研究》一书中将人口按年龄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实际上,他是将50岁作为老年年龄的下线;1956年,联合国发表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中将65岁定义为老年年龄的下线;而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又将老年年龄界线定义为60岁。国际上之所以将老年年龄界线从1956年的65岁增改为60岁,这是因为1956年联合国发表的报告主要是针对发达国家出现的人口老化问题,而当时发展中国家还谈不上人口老化问题,将65岁定义为老年年龄界线是根据当时发达国家人均预期寿命的情况而设定的。而到了80年代初,人口老化已经不仅是发达国家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人口老化问题,而发展中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比发达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低得多。因此,考虑到全世界的人均预期寿命的情况,将老年年龄的界线定义为60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老年年龄的标准应是不断变化的。一般说来,发达国家老年年龄的起点应高于发展中国家老年年龄的起点。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尽管人均预期寿命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还是比发达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水平低很多,因此,将60岁作为中国老年年龄的界线是合理的选择。

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也是不同的,界线范围在15~20岁不等。一般说来,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高于发展中国家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国际上一般将15岁定义为未成年人界线,即0~14岁的人口均为未成年人口。

在给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后,我们就很容易确定成年人的年龄界线了,即成年人的年龄界线是15~59岁。 (二)人口年龄结构的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的划分

同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年龄界线的定义一样,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也是因时期和地区而有所不同的。1956年,在联合国发表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中,将人口年龄结构的类型划分如下:

年轻型 成年型 老年型 65岁及以上

老年人口的比例 4%以下 4%~7% 7%以上

而后,随着世界人口特别是发达国家人口的进一步老化,国外又提出一些新的划分方法。例如,1975年美国人口咨询局的划分方法如下:

年龄结构类型 年轻型 成年型 老年型0~14岁人口 40%以上 30%~40% 30%以下

65岁及以上人口 5% 以下 5%~10% 10%以上

老少比 15%以下 15%~30% 30%以上

年龄中位数 20岁以下 20~30岁 30岁以上

而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将老年年龄界线定义为60岁后,各国又采用了如下的划分方法:

年轻型 成年型 老年型

60岁及60岁以

上老年人口的比例 5%以下 5-10% 10%以上

对人口年龄结构的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的划分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特别是随着老年年龄标准的不断变化,对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也是要相应改变的。一般说来,对老年型人口的定义通常以60及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以上的人口称为老年型人口。 (三)人口老化和人口老化问题

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来说,由于人口的出生、死亡和迁移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人口的年龄结构是在不断变化的,即未成年人口、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构成是不断变化的。在总人口中,如果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我们就称这一动态过程为人口老化;反之,如果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我们就称这一动态过程为人口年轻化。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人口可能出现老化,也可能出现年轻化,人口的老化与年轻化是可逆的;而对个人来说,从他或她一出生就开始进入了老化的过程,这是不可逆的。 人口老化问题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的动态过程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由于在人口老化的过程中,各个年龄组的人口都在发生变动,所以人口老化问题不仅有老年人口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而且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而老年人口问题是指老年人口这一特殊的群体给社会经济带来的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不论是老龄化还是年轻化,都会存在老年人口问题,即存在老年人口问题不一定存在人口老化问题,而存在人口老化问题则一定存在老年人口问题。&nbs p;三、关于人口老化研究的主要观点综述

国外早期对于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多数是对老年人口特征的探讨,主要是回答老年人口面临的实际问题。然而,对实际问题的研究离不开一些基本的理论假设。不同的学者在特定的条件下提出不同的理论假设,而这些理论假设又为后人所演变发展,进而形成了一些人口老化理论。 国外对人口老化问题的大量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56年,联合国出版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总结了以往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的成果,标志着对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后,由于西方国家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重,加之人口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法的进步,使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人口老化问题的文献也在不断地丰富。1969年,在二十四届联大上,马耳他率先提出了老龄问题,呼吁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关注老年人口迅速增长的趋势及随之出现的一些问题。

国外关于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和老年事业的经验为研究中国人口老化问题提供了借鉴的成果。但中国的人口有其自己的特殊性,中国人口老化问题的背景既有别于其他的发展中国家,更与发达国家的情况不同。因此,国外的经验虽然可以借鉴,但终究难以适应中国的国情。我们的问题要靠我们自己去解决,中国人口老化的科学研究要靠我们自己去探索。

1982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揭开了中国的老年事业的序幕。随着中国人口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人口老化速度加起快的客观事实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心人口老化问题。近些年来,中国相关部门和机构对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积累了一批文献和数据。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北京大学人口所张纯元主编的《中国老年人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田雪原等主编的《中国老年人口》、《中国老年人口经济》、《中国老年人口社会》、吉林大学人口研究所曲海波的《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武汉大学人口所徐云鹏等主编的《人口老化和老年人口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熊必俊主编的《老年学与老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杜鹏的《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于学军的《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复旦大学王爱珠的《老年经济学》,天津学者的《1988年中国九大城市老年人状况抽样调查》和上海学者的《上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这些著作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此外,大量的有关调查数据为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如中国社会科学人口所组织的“中国198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92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组织的“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等。所有这些文献和数据都为进一步研究中国人口老化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关于下世纪上半叶中国人口老化趋势的预测

人口老化的理论和实际证明,人口老化的速度和程度主要取决于人口的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但在人口老化的不同阶段,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对人口老化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人口老化的前期,生育水平占主导作用;而在人口老化的后期,死亡水平占主导作用。无论如何,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是人口预测的两个最重要的参数。基于中国70年代和80年代生育水平下降的趋势,当初人们在进行人口预测时,普遍倾向于中国人口生育水平会急速下降的乐观估计,估计到2000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会下降到1.8,甚至于1.5的低水平。很普遍的一种预测方案的参数假定是:总和生育率从1981年的2.63到2000年的1.8,随后不变直到2050年;人口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从1981年的67.88岁上升到2050年的80.20岁。事实上,近年来, 中国的生育率并未沿70年代末的趋势继续大幅度地下降,而是在80年代出现了波动徘徊的局面。1980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曾下降到2.24的较低水平,而后回升到1982年的2.86的较高水平;1985年再度下降到2.20,1987年又回升到2.59;1987年以后至今,总和生育率的下降的速度较快。对国家计生委规统司1992年10月进行的“38万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国内外争议较大,大多数人认为此结果偏低,极少数人则认为实际的结果可能会? 汀H嗣嵌阅壳白芎蜕实乃街谒捣诅。偷牡偷?.3左右,高的高到2.3左右。因此,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对此莫衷一是,无所适从,给人口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造成了学术界的混乱。

表1 各种中国人口预测方案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的参数比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测单位或个人 平均出生预期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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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国(中方案) 1990~1995=70.0

2010~2015=73.5

2020~2025=75.0

(2)世界银行 1980~2005=69.4

2005~2030=74.1

2030~2055=78.3

(3)宋健等 1980~1985=68.9

2030~2035=76.3

(4)七一0所 1982=68.0

2100=81.0

男70.5 (5)曾毅(中方案死亡率) 2000=│

女74.0

男77.4

2050=│

女80.3

(6)王慧炯等 2000=80.0

男69.0 (7)杜鹏(高方案死亡率) 2000=│

女72.4

男73.2

2030=│

女77.0

男69.4 (8)于学军(中方案死亡率) 2000=│

女72.5

男76.7

2050=│

女8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来源: (1) United Nations, "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1950~2025", version 1990.

(2) 世界银行,《1984年世界人口预测》。

(3) 宋健等,《人口预测和人口控制》,人民出版社,1982年。

(4)《人民日报》,1986年7月30日。

(5) 曾毅,1994年。

(6) 王慧炯,杨光辉,1984年,《迈向2000年的中国经济》,气象出版社,北京。

(7)杜鹏,1994年,《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

(8)于学军,1995年, 《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北京。

综合考察国家计生委规统司1992年10月作的“38万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和1993年国家计生委对河北、湖北等地的抽查结果(见“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喜与忧:由几则信息引发的思考”,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计划生育情况》增刊(9)期)以及国家统计局1990~1998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的结果,我们认为,目前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在1.9左右是合理的估计。就中国的全国平均水平而言,中国的生育率水平不大可能降低并长期保持在西班牙、西德,甚至日本现在这样低的生育率水平。因为即使像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其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仍然为2.1,而且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和生育率长期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同样会带来许多问题。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中得到一定的启示。比如,人口老化程度过高,劳动力短缺,社会保障负担过重等问题。因此,2020年倘若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果真能低到1.5的低水平,政府则应采取干预政策,抑制总和生育率的进一步下降。

老龄化社会的定义范文5

二、大力开展老龄宣传工作,营造老龄工作良好氛围。

为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半年来我们把老龄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是:

1、开通某老龄网对我市老龄工作进行全面的宣传报导。为及时客观的反映我市老龄工作各阶段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我市老龄工作的动态信息,市老龄委于今年三月精心筹建开通了《某老龄网》,旨在让电子化、网络化融入到老龄工作的每一个角落,创新我市老龄宣传工作的机制,不断总结老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而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可以说,该网的开通为我市的老龄工作及老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辟了一个新的宣传阵地。为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社会新风,创造了一个新的平台,将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抓好春节期间敬老宣传活动。春节期间,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各部门都做到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全面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和《老年法》的宣传活动,市镇两级及各部门的领导还分别慰问高龄老人和特困老人,并通过新春茶话会、座谈会等形式,促进敬老意识的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了镇老龄工作目标考核。从2007年起,我市对各镇(区)老龄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今年初,为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检查与督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针对新的形势和近几年目标考核存在的不足原创网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联合下发了《2007年各镇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规划与投入、组织机构建设、老年维权、老年教育等十个方面制定出具体工作内容和百分制标准,要求全市各镇加强目标管理,年底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四、抓措施落实,不断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

1、网络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推进“老龄工作进社区”工程,市老龄办对各村(社区)老年协会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各镇、村(社区)也进一步健全了老龄工作网络,完善了依法维权、思想教育、生活关爱、文体活动等组织体系,进一步开展了精神慰藉、社区助老、法律服务、老年互助等项活动。

2、突出重点,关爱老人,加强为老服务工作。一是逐村逐户走访慰问了全市43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25200元,并为他们进行了体检;二是及时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做到随到随办,上半年发放老年优待证4071份,并经常检查为老年人优待服务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矛盾。三是动员老年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落实老有所医,并经常组织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据统计,上半年市老龄办发放老年保健资料800多份,各镇、村(社区)免费为老年人举办老年保健知识讲座25场次,授课老年人105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农村家庭养老义务书》签订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各镇(区)在切实做好《农村家庭养老义务书》签订工作的同时,注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签订养老义务书的过程中注重树立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如溧城、后周、新昌等树立表彰了一批子女孝顺父母的典型,并将其事迹在村老年活动室内张榜公布;二是督促义务书的兑现落实,许多村老年协会在年初对义务书的兑现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了子女的养老责任,强化了家庭养老功能,弘扬了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到目前全市已有90%的村完成了养老义务书的签订工作。

4、老年维权工作稳步发展。据统计,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老年人法律援助3件,市老龄办调解涉老纠纷5件,大营巷社区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站,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各镇、村(社区)加大了尊老、敬老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各级老龄组织还加强了老年人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中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五、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强化老年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好市老年大学办学工作,今年春季市老年大学报名学习的老年学员共计448人,788人次,开设11个专业,19个班。二是办好镇、村(社区)老年学校,订计划、抓落实,把老年教学与开展形势教育、邀请镇、部门领导讲解发展规划、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公民道德建设讨论相结合,效果比较明显。

2、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牢固占领老年人这块思想阵地,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我们通过基层老年协会、老年学校开展各种形式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目前全市有200多支老年文体队伍常年活跃在基层老年人中间开展各项活动,经常性加文体活动的老年人达40000多人,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促进了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在社区各类老年健身组织,坚持每天早晚组织老年人在市人民广场,各公园,以及各社区健身点舞剑、打拳、做健身体操,成为某一道亮丽的风景。

六、认真做好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查,为空巢老人社会化养老服务提供有效保障:上半年,市老龄办在溧城镇范围内进行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需求调查,旨在摸清溧城镇60岁以上空巢老人生存状况与服务需求,从而为空巢老人社会化养老服务提供有效保障。目前调查前期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

七、组织了全市老龄班干部培训。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这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作为为老年人谋福利的各级老龄组织理应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支不可出少的力量。为使镇村老龄干部能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内含,某市老龄办于5月25日举办了镇村老龄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市各镇及部分村的76名老龄干部参加了这次培训,培训班上,某市委党校的老师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概念、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新农村建设该走怎么样的道路及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为老龄干部作了深动的讲解;上黄镇周山村委作了在致力于发展经济的同时,全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让老年人同步跨入小康的经验交流。最后市老龄办希望全市各级老龄组织要从老龄工作的职能出发,积极宣传,参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实为老年人谋福利,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市老龄办基本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下半年,根据工作安排,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编制出台《某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省、常州市关于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抓紧编制出台某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同时在对规划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及时提出目标任务的分解意见,将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落实到各镇、各单位,并督促实施。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创建活动。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07]121号文件)要求,根据省老龄委部署,抓好以“党政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老年政策法规落实、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老年服务设施健全活动经常、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敬老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全省、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活动。以创建为载体、以组织建设为核心、以阵地为龙头、以制度为保证、以活动为纽带、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的,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1、巩固提高已验收的敬老先进村(社区)的创建成果。基层党政组织要加强对老年协会的领导,使老年协会在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带领老年人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同时要积极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及时做好家庭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救助特困老年人,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创建工作的水平。

2、新创建的敬老先进村(社区)要按照“七个一”的标准,做到“五化”。一是组织建设网络化:村民委员会(社区)要调整健全好老年协会,并选好一个带头人,组织健全是做好老龄工作的核心。二是阵地建设社会化:有条件的村委会(社区)要充分发挥现有房屋的作用,办好老年活动场所。没有房屋的村(社区)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动员和鼓励致富带头人向老年人献爱心,走社会捐资创建老年活动阵地的路子。只有加强阵地建设,关爱老年人才能落到实处。三是制度建设规范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老年人的各项活动需要制度作保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创建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活动形式多样化: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解决了温饱之后,老年人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强身健体、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成为当代老年人的普遍愿望。基层老年协会要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的原则,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五是宣传工作经常化:各老年协会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大力宣传尊老敬老,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的典型,弘扬正气;大力宣传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好典型,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大力推广典型经验,使老年人受到社会的尊重,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创建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各镇要把创建敬老先进村(社区)与文明村建设结合,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

三、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纪念活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我办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老年法》的贯彻实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老龄工作的主题,进一步加大老年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展老龄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提请市人大加强对《老年法》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老年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启动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试点。在完成空巢老人居家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需求调查的基础上,以溧城镇各社区老年活动室为依托,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溧城镇现有老年活动室73家,是老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开展老年人各项活动的重要载体。溧城镇各社区要牢牢抓住这一阵地不放,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的社会化服务,形成生活照料服务、医疗康复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安全守望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六位一体”,家庭、社会、政府“三段联一线”的全方位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同时,市将根据常州市的要求,适时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资助部分对象居家养老,促进“老有所养”的落实。

五、精心组织好纪念我市老龄工作20周年及第十九个敬老日系列活动。以我市开展老龄工作2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好纪念我市老龄工作20周年及庆祝第十九个敬老日系列活动,通过活动,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市老龄办将安要求组织开展好系列庆祝活动:一是市领导走访慰问活动,二是组织老龄工作20周年成果展,三是组织开展老年文艺汇演,四是组织开展老年大学学员书画展,五是组织好二年一次的老龄工作先进表彰

六、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2007年初,全国老龄办等国家21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怀,体现了“为民解困、为老服务”的创新理念,对指导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具有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老龄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落实;市老龄办将进一步掌握、了解并积极协调全市老年人优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的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老龄化社会的定义范文6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社会养老保险;养老服务公司;商业保险;跨越式发展

中国于1999年迈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领域带来了深刻影响,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压力也越来越大。商业保险公司有责任承担起老龄事业发展的重任,在解决养老问题方面发挥自身的优势,把帮助政府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与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由此带来的养老问题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0 756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 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0.73个百分点。

2006年,全国老龄办首次的有关人口老龄化的研究报告认为,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 17.17%;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人,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到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人,约为少儿人口数量的2倍。

根据国际惯例,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7%,即为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人口结构从年轻型转变为老年型,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

中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发展趋势,已经给养老、代际关系处理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影响到代际和谐和家庭和谐,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

老龄化社会问题,直接带来的是养老问题,涉及到老年人口由谁来赡养(支付养老金)和如何来赡养(养老服务)两个方面的问题,其实质是如何对待老年人的问题。

传统型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绝大多数是由家庭解决的。但是,与老龄化社会发生同步变化的是,现代家庭的规模也在逐渐缩小,在家庭中老年人占多数,四个老人,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形成了“4—2—1”结构。因此,家庭养老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同时,老年人由于自身经济收入的减少、工作与身体状况的变化,导致中国现阶段老年人的生活现状不容乐观。在城市,老年人除了退休金之外,基本没有其他方面的收入。在农村,老年人不但没有养老金,甚至还要劳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基本没有“退休”的可能。还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社会问题,不少老年人还要程度不同地负担其失业子女甚至是第三代的生活费用。

在老龄化社会问题中,还存在着对老年人的歧视问题。有的年轻人由于缺乏道德观念,法律意识淡漠,不但不尽赡养义务,反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从全国来看,老年人由于孤独、饥寒、疾病、受虐导致的自杀现象时有发生。 2004年3月“预防长者自杀”亚太地区会议在香港召开,会议资料显示,根据保守估计,我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其中55岁以上的人占了20%,特别是农村老年人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5倍。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代际和谐和家庭和谐中的极不和谐音,成为老龄化社会中又一个棘手的问题。

老龄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影响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总体质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且可能影响到中国的社会稳定,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势在必行。

(三)解决养老问题的途径

离开代代相传与积累,人类社会不可能发展进步。因此,公正对待老年人,激励青年人更好地为社会进步服务,妥善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全社会都应该公正对待老年人,正视并科学解决这一问题,要保证老年人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社会有责任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准不低于当时社会生活的平均水准,并不断提高。

公正对待老年人,最迫切、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有效解决养老问题,即要解决养老金的来源(经济问题)与提供养老服务两个方面的问题。现实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家庭赡养方式,一种是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方式。

由于家庭赡养能力和社会道德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在受到冲击。同时,随着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的赡养功能也将不断退化。我们的理想是,一方面,老年人得到良好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年轻人又不至于因此而承受过重的负担。因此,在养老问题上,社会被期望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越来越大。但是,与期望相比,与经济发展幅度相比,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表现出一种严重滞后的情形。目前,中国共有各类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床位 120.5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仅有8.6张,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50至70张的水平相差甚远。其它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许多为老服务也都存在发展缓慢的问题,不能满足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需求。

我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如此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从未来发展趋势分析,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养老金和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必须建立起系统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会各方面养老服务项目的开展。

(四)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经历了“企业 社会”、“企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三个阶段,在保险方式上从“社会统筹”到“统账结合”,保险范围也在不断拓宽、完善,在稳定社会和保障生活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却存在着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严峻问题,主要表现在资金短缺,导致支出远大于收入的矛盾日益加剧。

分析主要原因,一是存在着历史欠账,新制度实施前已经退休的“老人”需要相当数量的养老金支出;二是在就业压力下,一部分劳动者提早退休;三是人均寿命普遍延长;四是企业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五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狭窄等等。因此,具有条件享受社会保障的老年人所需要的养老金不断增加,而政府和社会在社会保险支出方面无法实现同比例扩大,二者之间形成矛盾体。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已达7400亿元,且每年以1 000多亿元的规模在扩大。直接的后果是离退休老人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最终将制约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纵深推进与健康发展。

二、商业保险公司具有解决养老问题的优势条件

我国党和政府一贯关心老年人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解决养老问题,关键是要集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积极的姿态和得力的措施去应对,要让老年人在社会主义和谐大家庭中感受到幸福,使我国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创造出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和谐社会。商业保险公司有责任、有能力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倡导商业保险公司在解决养老问题中发挥作用

2006年6月16日,国务院下发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作为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发挥着“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该文件明确指出,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不断增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加商业养老、健康等保险,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此意义上,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倡导商业保险公司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中发挥作用,要求保险业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这是保险业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商业保险公司应尽的一种社会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必须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着力解决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中体现出独特的作用。

(二)国家积极支持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一个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程度如何,直接决定着老年人生活品质的高低,从客观上反映了这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在2006年由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对于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在我国养老服务业彻底向社会资本开放的背景下,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发挥自身的资金优势,加快向养老服务业渗透的步伐,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

(三)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应该包含养老服务内容

一直以来,中国保险业在“经济补偿”与“资金融通”方面发挥的作用十分显著,但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需要不断完善。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保险业,面对的是保险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这一主要矛盾。解决这一主要矛盾,要求保险业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目标,为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和人民急需的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这些要求,找准了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既明确了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也为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是保险业延伸服务,实现服务功能完善的必然要求。

鉴于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家庭开始把商业保险作为解决养老和健康保障的重要手段。社会对于保险的需求,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决定了保险业的发展空间必将不断拓宽。保险业应该也必须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高度谋划工作,针对养老方面的保险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目前,在解决养老问题上,保险业拥有自己的产品,但是解决的也仅仅是养老金的问题,对于养老的服务问题还没有真正触及。在现今和未来社会,依靠子女提供养老服务的可能性日益减少,而原有的养老机制也在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面前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成立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公司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又一可行选择。

三、抢抓机遇,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中实现商业保险跨越式发展

(一)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与实现商业保险跨越式发展中国统一

目前,党和国家对于保险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对于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期望越来越高。国务院相继召开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并下发《若干意见》,系统阐述了保险业为什么要发展、为谁发展、发展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业和怎样发展的问题。从宏观层面上,政策扶持、政府推动的保险业发展模式将逐渐形成,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应该讲,保险业已经进入到又一个充满希望的“黄金时期”。

在保险业加快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面前,商业保险公司要主动抓抢机遇,巩固好业已取得的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发挥应有的作用,不断提高社会地位,在服务的广度、深度和质量上取得重大突破,使发展的空间得到极大拓展。解决人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养老问题,恰好符合这一发展思路。

在我国人口结构向老年型转轨时,老年人口增长引发的对其衣、食、住、行、医疗、精神消费等方面的需求,使老年消费在社会总体消费中的比例持续上升,将影响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的变化,促使老龄产业的兴起,给经济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据了解,目前我国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预计 2020年将达到2.4亿人,占当时总人口的16%左右,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公认的“朝阳产业”。

按照人生成长特点来讲,60岁以上的老年人,应该是一生财富积累最丰厚的时期,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应该有能力支付养老金。商业保险公司向养老服务领域拓展,可以促进商业保险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发展,有利于“又快又好发展、做大做强做优”目标的实现。对于庞大的老年人口来说,能够得到更加全面、周到、完善的保险服务。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更多的盈利机会和盈利空间。对于公司员工来说,既拓宽了施展才华的空间,也有利于实现自身价值。

实现商业保险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突破常规思维,以超常规的措施来保证和促成。在全社会都在为解决人口老龄化社会问题而积极努力的情况下,抢抓机遇,加快向养老服务领域拓宽,是商业保险公司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

(二)商业保险公司具备向养老服务领域渗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本条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治理结构不断完善,风险管控能力不断增强,改革释放的活力正在成为公司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与此同时,商业保险公司在市场地位、服务网络、财务实力、人才队伍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形成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在具备诸多优势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公司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积极满足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内含价值高的业务,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不断进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转型。要确保商业保险已形成的竞争优势长期保持下去,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协同效应,提高公司向客户提供差异化和完善服务的能力。通过保险资金运用和资本运作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在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商业保险公司一定能够抓住机遇,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三)建议商业保险筹建养老保险服务公司的设想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享受舒适安全、高质量的社区服务,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对养老事业提出的新要求。未来五年,中国政府将采取“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会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

商业保险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应该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议采取参股、收购、策略联盟等多种形式,筹建养老保险服务公司,在保险产业链条中增加老年服务产业,这也符合商业保险公司跨越式发展的要求。

在养老保险服务公司的定位上,要突出养老和敬老的主题,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特点,以满足、改善和丰富老年人对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出发点,向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在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为老服务”的宗旨。

养老保险服务公司的资金来源,可以有四个方面。一是争取国家相关的专项老年人社会保险基金;二是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三是有养老服务需求并有能力支付服务费用群众的消费资金;四是吸纳社会上有爱心人土的捐款资金。同时,还可以针对农村与城市老年人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资金筹集方式。如,对于农村老年人,可以将其个人使用与经营的责任田转让给土地经营组织,形成责任田养老资金,发挥“责任田”的养老保障作用。对于城市贫困老人,可以将其拥有的房产作价入股到养老服务机构,以此作为养老资金的来源(此观点来自于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研究员田雪原)。

在养老保险服务公司兴办产业的选择上,可以采取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可以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村镇)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可以与有关企业合作,开发、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

在养老保险服务公司具体运作模式上,积极争取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集中辟建高标准的老年社区为着眼点,投资参与社会养老公益建设。老年社区建成后,可以采取会员制租住、产权发售及公寓式整体出租等多种方式。对于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有较高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可以有偿提供公寓式养老服务;对于具有较高消费水准的老年人,尤其是以“侯鸟式”异地养老的特殊人群,可以为其提供购买产权、短期租住、长期预租等多种选择,建立乡村度假屋,满足其阶段性自由灵活入住的需求。只要这些新型养老项目配套设施完善、经营理念先进、服务功能健全,能够较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老人的养老需求,市场供求将相当大,必将给商业保险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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