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应对措施范例6篇

雾霾应对措施

雾霾应对措施范文1

雾霾、降雪和强寒流气温骤降对设施花卉生长的影响

雾霾

雾霾是雾和霾天气的统称,雾霾污染颗粒悬浮于空中,阻碍太阳光传播,改变了射入设施内光照质量,另一方面霾悬浮了大量灰尘颗粒聚集于塑料棚膜表面,影响了薄膜的透光率,雾凝结于棚膜外表面时,因水滴的存在使太阳光线在棚膜外表面发生光的折射,透过率降低,造成光照不足,室内气温、地温低,而设施内的湿度较大,极易诱发病虫害的暴发和流行。

暴雪

暴雪对设施花卉生产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降雪量过大,会对设施结构的牢固性产生影响,出现设施倒塌,冬季设施外保温覆盖材料防水性差的由于未能及时清雪,融化后渗透到里面,加重了自身重量,湿透的覆盖材料保温性能大大降低,室内热量散失过多,影响花卉植物生长。另一方面暴雪伴随着阴天,致使太阳辐射能少,若出现连续2 天以上的阴天暴雪情况,将破坏设施内热量平衡状态,使温度会降至接近于室外,引起设施内花卉植物发生冻害而死亡。

强寒流降温

强寒流常伴随大风的出现[1],冬季遇大风天气,白天揭开草苫后,棚膜遇风会出现上下摔打现象,时间长了膜会破损;夜间遇到大风,容易将覆盖物草苫吹开,散热量加快,室内温度下降。寒流引起气温骤降,出现低温危害。低温造成冷害和冻害是设施花卉生产上常见的自然灾害,0 ℃以上的冷害引起花卉生理失常。在喜温的花卉上,冷害使植株叶片呈水浸状或凹陷斑点,可发展成连片,有些品种呈现局部组织坏死,变褐至黑色。冷害出现在设施花卉的育苗期,造成地温偏低、出苗慢、长势弱,猝倒病较重;出现在移栽定植时期,使定植期推迟,缓苗期延长;生长发育时期造成植株生长势弱,生长缓慢,处在开花期会造成落花,冷害严重时使植株直接被冻死。一般受到冷害的花卉外观常无明显变化,故有“哑巴灾”之称。设施内零度以下的冻害,造成植株细胞内结冻,引起植株生理紊乱的现象。冻害严重时植株生长点遭受危害,顶芽冻死,生长停止;受冻叶片边缘上卷,失绿,发黄或发白,甚至干枯;叶柄和茎杆部位在冻害初期常出现紫红色,严重时变黑枯死。

应对雾霾、降雪、强寒流降温

天气的防控措施

应对雾霾植物补光与棚膜除尘

雾霾发生时补光 设施内配置LED植物生长灯,是生产者应对雾霾、降雪天气必备的最佳选择。遇到雾霾天气发生时应用蓝红LED植物生长灯,LED植物生长灯可以发出植物需要的特定红光和蓝光,(蓝红比例6~9:1,在视觉效果上,红蓝组合的植物灯呈现粉红色)持续照射12~16 h补光,配置在距花卉植物0.5~1 m的高度。雾霾发生时补光措施是目前设施生产上急需实施的技术措施,通过补光能满足于花卉光合作用对光照的需求。

雾霾过后棚膜除尘 除尘是雾霾后光照与温度管理的首要工作。先准备一根比设施宽稍长一点的绳子,然后在其上绑一些布条,绑的布条一定要把绳子表面覆盖起来,这样就形成了一根布条绳。然后一个人拿着绳子一头站在棚下,另一个人拿着绳子的另一头站在设施后坡上,两个人把绳子拉紧,来回摆动,在设施棚膜上一片一片地擦拭,很快就能把棚膜擦得干干净净。起到增加透光量的作用。擦拭完棚膜后,把布条拆下来清洗干净,等下次再用,非常方便。

应对暴雪措施

保温被替代设施前屋面传统覆盖材料草苫,减少草帘因吸水而丧失保温性能的热损失。

配备除雪机,雪天设施前屋面积雪清除时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扫雪作业不安全,不容易清扫干净,因扫雪作业不慎而导致人员滑落摔伤、棚膜踩破、软棚骨架损坏等事故时有发生,为防止雪压过大,在雪天应用除雪机及时清雪,站在设施后屋面上用除雪机自上向下吹,很容易将覆盖材料上的积雪吹净。

应对强寒流降温措施

应急预案 配备设施专用节能热风炉。在寒流风害到来之前,封闭顶风和腰部放风口,固定保温被,预防强寒流及大风的出现。

高效节能热风炉具有占地面积小,节约燃料,直接以热风在设施内作临时性热源,降雪、连阴天和强寒流发生过程中可减轻低温的危害。湿度大时,可以通过热风交换湿度,进而达到降低湿度目的。

叶面喷营养素抗寒

雾霾、降雪、寒流降温天气,花卉处于低温弱光高湿条件下,根系吸收能力弱,叶面喷米醋、白糖和过磷酸钙混合液,可增加叶肉含糖度及硬度,提高抗寒性。冻害后叶面呈碱性萎缩,用100~300倍液醋喷施可有效缓解危害的程度。

通过地面铺盖反光膜、后墙面挂反光膜充分利用反射光,在保持室内温度的前提下,进行短时(5~15 min)放风,排除棚内湿度,预防和减少病虫害发生。

雾霾应对措施范文2

关键词:雾霾;产生机理;防治对策;霾离子。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工业及交通运输设备污染物大量排放,大气环境污染严重,使得人类社会的进步以环境为代价的惨痛教训不断重演。

近年来,每到秋冬季特别是 2012 年入冬以后,中国中东部地区不时出现雾霾天气,大气环境质量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造成人群呼吸系统疾病频发、视程障碍,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同时由于人们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防治雾霾污染已显得相当重要。

1 雾霾产生的机理。

1。1 雾与霾的区别。

雾(Fog)是近地面层空气中水汽凝结(或凝华)的产物,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1]。 雾的气象学定义为:大量微小水滴浮游空中,常呈乳白色,使水平能见度小于 1畅0km[2]。 霾(Haze),指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使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10km时,将这种非水成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 成 的 视 程 障 碍 称 为 霾 或 灰 霾 (Dust -haze)[3 -4],香港天文台称烟霞。

雾霾天气是一种新的天气现象,是雾和霾的混合物[5]。 早上或夜间相对湿度较大时,形成的是雾;白天气温上升、湿度下降时,逐渐转化成霾。 雾与霾均导致能见度恶化,其区别在于霾发生时相对湿度不大,而雾发生时相对湿度接近饱和或饱和。

霾发生是相对湿度小于 60%,且能见度小于 10km时的大气浑浊导致视野模糊造成的。 雾发生是相对湿度大于 90% 、能见度小于 1畅0km时大气浑浊导致视野模糊造成的[6 -7]。 因此,霾和轻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大气浑浊、视野模糊、能见度恶化,大多是在相对湿度为 60% ~90%时的条件下发生的,但其主要成分是霾。 霾与晴空区之间没有明显的边界,这点与雾存在差异,霾粒子的直径比较小且分布较为均匀,其粒子是肉眼看不到的空中飘浮颗粒物,直径为0畅001 ~10畅000 μm,平均为1 ~2 μm。

[5]1。2 雾霾产生的条件及原因。

一般我们所见到的低能见度雾霾情况都是雾和霾的混合物。

其中雾产生的条件是:一、低空湿度大,空气接近饱和;二、大气层结很稳定(大气稳定度为F),风速小,风力只有一二级,空气不产生对流,低空水汽漂浮在这一地区,不向周围扩散;三、存在冷却条件。

每年秋冬季节,在中国的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四川盆地等地区风力较小;大气层结稳定,通常都有逆温层出现;部分地区受降水和地面水汽蒸发的影响,使得近地面空气的相对湿度增大;在上述地区,夜间天空晴朗少云,辐射降温幅度比较明显,湿空气饱和凝结,形成大雾。 在外因作用下,可加速雾的形成,如尘埃、烟雾、污染细微颗粒物容易使雾变得更浓。

霾产生的条件是:一、控制当地的气团性质稳定;二、空气中存在大量灰尘、硫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细小霾粒子,使大气混浊。 当空气中存在大量霾粒子使大气混浊,造成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 10km时,就会出现霾或雾霾天气。 霾的出现表明大气已受到污染。

在实际中,雾霾的产生往往与大气逆温现象(大气层结稳定的一类现象)相伴发生,由于逆温层的出现会加重环境空气污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产生雾霾天气。 这是因为逆温层是非常稳定的气层,阻碍气流向上和向下扩散,在空中形成一个扇形污染带,一旦逆温层消退,会产生短时间的熏烟污染,从而加重地面空气污染程度。

从雾霾产生的条件来看,其中雾产生的三个条件均受天气或气候影响,目前人为难以控制;而霾产生的两个条件其中当地气团性质稳定受天气或气候影响,人为难以控制,但空气中存在的大量灰尘、硫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细小霾粒子主要来自于人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与车辆尾气、燃煤烟气、扬尘等污染物有关。 另外,也与部分地区农村大田植物秸杆焚烧有关。 由于在稳定的天气形势下,空气中污染物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都不容易向外扩散,使得污染物在大气的近地表层积聚,从而导致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这是导致中国中东部地区出现大范围雾霾的重要原因。

2 雾霾防治思路。

雾霾天气产生的各基本条件中除细小霾粒子与人类生产、生活有关外,其余各条件均是人类难以控制的天气或气象条件,因此对其防控主要是通过减少大气中的霾粒子,由于大气中的霾粒子主要来自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重点是车辆尾气、工业废气、燃煤烟气、扬尘等污染源。 因而首先必须从源头上控制,减少污染源的产生及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这些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次是对已排放的污染物(如路面降尘)进行稳定化治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消除雾霾产生的条件。

3 雾霾防治对策措施。

3。1 国内外防治雾霾经验。

从19 世纪开始,伦敦就被称为“雾都”。 1952年的伦敦,无数个家庭与工厂成千上万个烟囱排放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从 12 月 4 日开始,城市连续五天被浓雾笼罩,能见度只有几米,造成1畅2 万人死亡,成为 20 世纪全球最严重的环境公害事件之一。 造成污染的最直接原因是发电站和普通家庭使用的煤炭以及汽车尾气。 为了治理雾霾天气,英国首次推出严厉措施控制污染。 1954 年伦敦通过治理污染的特别法案。 1956 年枟清洁空气法案枠获得通过,该法令禁止使用多种燃料,关停大批重污染工厂,提高工业烟囱的最低限高,并将发电站搬出城市。 同时要求大规模改造城市居民的传统炉灶,减少煤炭用量,逐步实现居民生活天然气化;冬季采取集中供暖。 从英国中央政府到伦敦市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法令法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清洁能源利用。 1968 年以后,英国又出台了一系列的空气污染防控法案,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这些法案针对各种废气排放进行了严格约束,并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有效减少了烟尘和颗粒物。 伦敦市长鲍里斯· 约翰逊专门在 2010 年签发了有关减少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氮氧化物等空气污染源的行动纲领。 目前,伦敦市政府正大力采用灰尘抑制剂的化学手段清洁空气,醋酸镁和醋酸钙被投放在伦敦市内污染最严重的玛丽勒博路与上泰晤士街,实验表明,抑制剂可以减少高达14%的污染水平。

北京在承办 2008 年奥运会前对首钢等重污染企业进行了搬迁,奥运会期间采取限行措施,规定只允许50%的机动车在市内行驶,有效保证了奥运会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 2011 年,第 26 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期间,深圳逾 43 万辆汽车停驶,同样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限行措施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雾霾污染,但由于效果明显,可在秋冬季污染严重的城市作为应急措施借鉴。

3。2 雾霾防治对策措施。

(1)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措施。

雾霾的防治首先要从目前人类可以控制的污染源(重点是车辆尾气、工业废气、燃煤烟气、扬尘等污染源)入手,淘汰现有高污染企业及设备,严格产业准入条件,控制新增污染源,鼓励低污染项目及替代产品,禁止大田焚烧植物秸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及产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其次要采用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备,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对拟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治理后达标排放。 最后,要对排放后的大气污染物进行吸收稳定化治理,如采用吸附方式、冲洗方式对地面等处灰尘进行清理,防止遇风或车轮携带成为二次污染源。 另外,可以通过采用灰尘抑制剂的化学手段等方式来清洁已被污染的空气。

(2)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雾霾天气的产生与中国当前所处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有关,与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关,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有关,其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废气、交通尾气、生活废气等多个行业,其产生的污染具有发生范围大、影响面积广的区域性特征。 在中国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区域,一次影响多个省区。 而且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多环节密切相关的系统性工程,只要一个环节出问题,大气污染物减排就会受影响。 因此必须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来应对雾霾天气。

首先应建立雾霾发生区域跨省区联动法规政策,制定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政策,采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城市公交系统优化等综合手段,实施跨省区、多部门(工业、能源、交通、环保等)联动机制,政府与民间合力,实现多项污染物协同减排目标,达到防治雾霾目的。

其次是各级能源部门提高燃油、燃气、燃煤等各种能源产品质量,鼓励开发和采用清洁能源,限制高污染能源的供应及使用;发改委及工信委对落后产品、设备实施更严格的淘汰制度,防止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及设备排放大量污染物;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严格管制,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雾霾天气限制车辆出行,对低出行率私车实行奖励制度;环保部门加大排污企事业单位监管,划定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达标的地区,实行区域工业项目限批;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治理大气污染。

(3)完善和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制度。

建立健全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及评价体系,完善清洁生产法制,扩大目前强制性清洁企业及行业范围,进行节能评估,对清洁生产、节能评估不能达标的企业严格实行关停,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的控制转变,促进企业能源消费、大气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控制大气中霾粒子的目的。

(4)倡导绿色生活理念。

保护环境,治理雾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应该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我做起,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共同保护我们周围大气环境的绿色生活理念。 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过节”的绿色生活理念,养成节水、节电、节碳、节油、节气,不用一次性的筷子、饭盒、塑料袋, 减少粮食的浪费,随手关灯、关好水龙头等良好习惯。 尽量选择地铁或公交系统、减少私车出行;节日期间拒绝燃放等。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珍惜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

(5)建立霾预警制度,制定应急方案。

建立霾预警制度,把雾霾天气现象并入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进行预警预报,制定应急方案。 在大雾出现前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公共媒体告知公众,减少出行,合力应急,采取私车限行、学校停课、部分电力、重污染工业企业停产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目前上海、广州等城市已在着手制定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

(6)研发新技术,防治雾霾污染。

①加大科技投入,研发人类影响天气新技术,消除雾霾污染。 通过人类干扰和影响雾与霾产生的条件,造成其中某个条件缺失,从而达到消除雾霾污染影响的目的。 如中航工业航宇公司利用航天航空技术,正在研究利用无人机播撒催化剂降低空气相对湿度,消除雾霾产生条件。

②研发污染治理先进工艺技术及设备,提高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污染治理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空气中霾离子的来源。

③研究大气净化新技术,通过吸附等手段来清洁已被污染的大气,降低空气中的霾离子。

4 结语。

雾霾的防控目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从国内外现有技术研究可以看出,主要是通过完善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体系,减少和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但是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些措施目前并不能彻底解决雾霾的污染影响问题,例如具有几十年雾霾治理经验的伦敦目前仍未摆脱雾霾的困扰。

在中国雾霾的产生与中国当前所处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有关,与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关,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有关,需要我们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共同应对。

参考文献:

[1]姚丽华。气象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

[2]中国气象局。地面气象观测规范[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3。

[3]吴兑。霾与雾的识别和资料分析处理[J]。环境化学,2008,27(3):327 -330。

[4]吴兑。再论都市霾与雾的区别[J]。气象,2006,32(4):9215。

[5]王润清。雾霾天气气象学定义及预防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2(7):44。

雾霾应对措施范文3

关键词:治理 雾霾天气 反思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4(a)-0082-02

1 时政材料

“雾霾”成为2013年年度关键词。2013年1月,4次比较严重的雾霾天气笼罩了全国30多个省(区、市),其中北京尤为突出,仅仅只有5天不是雾霾天。根据统计资料显示,中国500个大城市中,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寥寥无几,少于1%,空气质量达到“良”以上的级别,更是“凤毛麟角”;最不可思议的是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中国竟然占了7个。2014年1月4日,民政部联合国家减灾办公厅第一次将威胁公众健康的雾霾天气纳入2013年自然灾情进行通报。

面对如此“猖狂”的雾霾天气,或上升为环保问题,是否值得世人反思呢?

2 反思之一:何谓雾霾―― 揭开雾霾的神秘面纱

雾,生活中很常见,但什么是雾?许多人还没有清晰的概念。雾是由于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冰晶遇冷而凝结形成的天气现象。霾,近几年因为大气污染严重,才频繁出现,也因此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它是空气中的硫酸、灰尘、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交融汇合而造成的大气混浊、大气污染现象。显然,雾与霾是有本质区别的:其一,雾主要是由水汽组成,因气温下降而产生的白悬浮小水滴;霾主要是大量烟、尘微粒浮游在空气中而形成的混浊现象。其二,雾只是一种自然的天气现象,比较干净;而霾则属于大气污染物,它的主要成分为细颗粒物,又称可人肺颗粒物,该颗粒物比较干且非常小。其实,两者又有共同点:雾与霾都能够降低空气透明度,恶化能见度,是两种视程障碍现象。如果空气中出现大量污染物,雾水就会吸附很多有害颗粒物。因此,雾和霾总是交织出现,如同亲密好友一样“形影不离”。雾霾天气由此产生,也成为人们的热点话题。[1]

3 反思之二:究竟是谁“霾”下祸患―― 追查“真凶”

(1)自然因素―― 祸患的“元凶”

主要从气象角度来考虑,湿度、温度、风速和天气现象等气象因素对大气污染物的扩散、稀释、清除及聚积能力影响重大。尤其是在长时间没下雨、近地而风力、风速减小、近地层出现逆温层此类气象情况下,无论是水平方向还是垂直方向,空气原本的交换能力大大削弱,从而导致污染物不易稀释、扩散和清除,极容易在近地层积聚,进而使大气混沌,空气质量变差,污染程度加重,雾霾天气随之产生。由此可见,空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差是雾霾天气出现的自然因素,也是客观条件。[2]

(2)人为因素―― 祸患的“帮凶”

首先,帮凶之一是建筑灰尘。这是很容易被人们忽略的一个人为因素。随着人口剧增,房地产业搞得热火朝天,新区开发、旧区改造,道路、桥梁也应运而生,加宽或新建。由此使得大批建筑物快速崛起,建筑过程中的粉尘、扬尘及灰尘等这些大颗粒污染物在空气中不易扩散,造成了大气的严重污染,助长了雾霾天气的形成。其次,帮凶之二是生活废气。这是一个必然的人为因素,因为人们总要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即吃饭问题。对付之道只能是尽可能减少生活废气的产生,例如,节约用煤。因为煤的燃烧或多或少导致二氧化硫及其他粉尘、烟尘等大量污染物的排放,加重大气污染。然后,帮凶之三是汽车尾气。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持续改善,有车族逐年增多,私家车的剧增不但使交通压力增大,而且给治理大气加重负担。最后,帮凶之四是工业废气。发展与环保从来都是一对矛盾。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过分注重GDP的增长,直接后果是厂房、烟囱比比皆是。然而燃烧不充分的煤、石油将产生大量的粉尘、烟尘及二氧化硫等并排放到空气中,给大气污染“增砖加瓦”。由此看来,雾霾天气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只有查明“真凶”,让到底是谁“霾”下祸患有个水落石出。[3]

4 反思之三:应该如何面对―― 治“霾”之道

(1)运用宏观调控来治“霾”

国家的宏观调控主要包括:一是税收政策,二是财政政策。一方面,税收政策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其一,税收优惠。例如,对于购买太阳能设备可以少交税或免税。利益驱动永远是最好的推动力,这为个人获利投资提供新机遇,低碳、减排逐渐成为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内容。其二,征收生态税。开采税则为减少石油总产量;汽油税则鼓励广大消费者使用节能型汽车;消费税则减少在泡沫制品中对氟利昂的利用。其三,征收新鲜材料税。要想在源头上控制新材料的生产,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大气污染,征收新鲜材料税必不可少。发展循环经济已是大势所趋,迫在眉睫。另一方面,财政政策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其一,贷款提供优惠条件。对专项治理空气污染产业的贷款提供优惠条件,即贷款利率不仅低于市场利率,而且偿还条件更优于市场条件,最终目的是促使该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其二,指定购买。为了减少新材料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排放,推动环保产业与循环经济发展,指定购买使用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其三,提供财政补贴。众所周知,各种废气的综合再利用往往是投资大、获利少,提供财政补贴是为了鼓励企业从事各种废气资源回收再利用的研究与投资。[4]

(2)利用新能源来减少“霾”伏

中国既是资源小国,又是资源大国。说是资源小国,是因为人口庞大,消耗量大,出现能源短缺、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这是摆在国人面前不争的事实。唯有适当地控制天然气的燃烧,增加煤的结构特点,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大力度开发、利用新能源,提高地热能、风能、太阳能及潮汐能等新能源的利用率,尽量控制传统能源对大气的污染,达到减少“霾”伏的效果。说是资源大国,是因为中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多变,各地气候条件、资源分布都有其特殊性,资源种类繁多。因此,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措施,加大科研力度,利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不断探索新能源,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5]

(3)完善法律来治“霾”

当前,雾霾天气已经频繁出现,但与空气质量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却存在很多空白。出台PM2.5监测统计和考核办法,将PM2.5排放总量纳到国家约束性指标势在必行。还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空气标准,如一天内PM2.5最高浓度、平均浓度标准等。参照碳减排标准规范来制定PM2.5标准规范体系并由具体部门监督执行迫在眉睫。赋予环保机构立法、执法、处罚等权力,并通过监控、技术改进和强制执行手段等方式开展工作;通过重点细化法规,建立区域环境管理机制,加强执法和监督,对区域内的环境问题进行整合式管理来踏踏实实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必要时,设立举报平台,让民众力量参与监督环境执法行为。总而言之,务必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法律来治“霾”不是空话。[2]

(4)发挥政府作用来治“霾”

对付雾霾天气,不容置疑,政府责无旁贷。政府可以实施四类措施来应对:联防联控措施、强制性措施、建议性措施及健康防护措施。首先,联防联控措施。正因为雾霾天气的大面积性,若仅是一个地区采取措施,不会起到很好的效果。根据区域内的气候规律特点、能源构成及产业布局等因素,且在核算区域内生态环境容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建立相连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因地制宜、密切合作,合理分配减排任务。其次,强制性措施。督促建设部门、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理念施工,落实防治颗粒型污染通则;督促污染企业减产减排,如燃煤企业,必要时强制停产。然后,建议性措施。一方面,在收费站边设立喷水清洗轮胎、底盘可以减少车辆带来扬尘;另一方面,为了倡导民众出行少开车,政府部门自觉减少公车上路,起先锋模范作用。最后,健康防护措施。“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当出现雾霾天气时,要及时提前预报,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渠道相关信息。以便人们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这正是为民政府的具体体现。[6]

(5)动员公众来共同治“霾”

雾霾天气与每个社会成员息息相关。日常生活中,每个人的衣、食、住及行等方面多多少少给大气“霾”下祸患。因此,治理雾霾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公众同样不能袖手旁观,有时公众的作为胜过政府。政府应当以岗位创建、展览展示、专题活动、典型示范、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来带动各行各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绿色、节约、环保及文明的生产、生活及消费方式。同时,公众要积极配合,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例如,少用或杜绝使用一次性用品,坐公交代替自驾车,这些都是轻而易举之为。一言以蔽之,不能忽视公众的力量,一个人的作为或许没有多少改变,一代人的作为或许还是没有变化;但13亿多公众的行动就有改变,几代人的辛苦努力就会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此,告别雾霾,不再是天马行空的想法;根治雾霾,也不再是夸夸其谈。

参考文献

[1] 孙鹏鹏,周浩亮.雾霾天气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3(23): 245-246.

[2] 刘德军.雾霾天气防治的路径与对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4(1):36-38.

[3] 董娜,聂英.雾霾天气的成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以长春市为例[J].吉林农业,2013(12):49-50.

[4] 赵万明.英美治理雾霾天气的经验和启示[J].全国商情,2013(36):91-92.

雾霾应对措施范文4

【关键词】雾霾治理;环境治理;现状;措施

一、背景

今年入冬以来,雾霾多次笼罩我国大部分地区,各地建筑物隐入白雾中。有数据显示,最有害的污染物之一PM2.5的浓度为比世卫组织规定的24小时安全水平高20多倍。2014年1月4日,国家减灾办、民政部首次将危害健康的雾霾天气纳入2013年自然灾情进行通报。面对如此严峻的雾霾情况,必须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善环境,解决雾霾环境问题刻不容缓。

二、雾霾天气的现状及危害

9月以来,我国中东地区陷入严重的雾霾天气中。中央气象台将大雾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环保部门数据显示,从东北到西北,从华北到中部到黄淮、江南地区,都出现了大范围的重度和严重污染。

雾、煤烟、汽车尾气、建筑粉尘以及工业排放的有毒混合物滞留空中。城市的天空再也看不到蓝天白云,近在咫尺的人和物变得朦朦胧胧。一些人因此感到喉咙痛、眼睛刺痛、头痛等不适,医院呼吸科人满为患。全国多地出现的雾霾天气还让一些航班停飞、剧组停拍外景、污染企业停产。

由此可见,雾霾天气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我们已经为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不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改变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要想减少雾霾、改善空气质量将非常困难。因此,解决雾霾问题,缓解空气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针对雾霾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政府针对雾霾问题可采取的措施

1. 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的建设。

2. 要求企业减少污染供需。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环境的重视程度,排点减排企业,要求重污染企业停产,切断污染源,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供需。

3. 加强监管力度。我国不少城市环境治污目标仍然偏离颗粒性雾霾治理。多年来,我们在环境治污方面向西方标准看齐,如长期把欧2、欧3、欧4甚至欧5标准付诸监管细则,不符合上述排污尾管标准的车辆不能出厂,不达标的烟囱推倒、迁移。将监管落到实处,加强监管力度,带动社会从细微处着手治理雾霾。

(二)社会针对雾霾问题可采取的措施

社会方面应对雾霾问题,可加强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提倡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节能减排,呼吁减少露天烧烤等。号召群众真正了解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自发自觉地为环境保护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个人针对雾霾问题可采取的措施

1. 雾霾天气少开窗。

2. 外出戴口罩。外出戴上口罩可以有效防止粉尘颗粒进入体内。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的肌肤。

3. 适量补充维生素D。冬季雾多、日照少,由于紫外线照射不足,人体内维生素D生成不足,必要时可补充一些维生素D。

4. 饮食清淡多喝水、补充维生素。雾天的饮食宜选择清淡易消化且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多饮水,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这样不仅可补充各种维生素和无机盐,还能起到润肺除燥、祛痰止咳、健脾补肾的作用。

5. 最好不出门或晨练。雾霾天气是心血管疾病患者的“健康杀手”,尤其是有呼吸道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老人,雾天最好不出门,更不宜晨练,否则可能诱发病情,甚至引起生命危险。

四、环境治理措施――调节能源结构

为探寻导致雾霾的罪魁祸首,一些环境学者将矛头指向以化石燃料、尤其燃煤为主的中国能源消费结构。要求加快经济转型、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的呼声不绝于耳。

调整能源结构能有效改善环境,治理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这两个目标,应当并且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如何做到,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的比重极大,而天然气所占的比重极低。调整煤炭、石油、天然气三类传统能源消费的比重是优化调整能源结构的主要任务,也是其重中之重。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2011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呈现出“煤炭一头独重,天然气无足轻重”的特点;而同期美国能源消费总量基本形成“三足鼎立、石油稍重”的格局。在能源结构调整中,我国应当逐渐减轻对煤的依赖程度,大力推进天然气的利用。

(二)积极开发清洁和可再生能源

开发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不仅可以增强中国能源系统的抗风险能力,保证中国在未来的国际能源产业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还可以满足广大农村地区人口的能源需求,减少森林过度开采和植被破坏的现象出现。同时,中国还应大力推进海洋能、氢能、燃料电池、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的开发,扩大能源的利用范围。

(三)大力开展节能环保,实现低碳消费。

保护环境、治理雾霾,重要的是增强个人的环保意识。每个人都应行动起来,将环保节能的思想带到生活中,从小事着手,如随手关灯、废物利用等。大力开展节能环保,实现低碳消费。

五、结语

雾霾天气的出现,不仅影响了我们的出行与生活,甚至已进一步影响到了我们的健康。雾霾治理如今已上升为环境治理层面,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环境治理现状的不足。因此,应积极关注雾霾等环境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总的来说,环境治理不应走“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而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发展的同时,顾及到我们安身立命的环境,协调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生存环境。

参考文献

[1] 游丽琼,付萌萌.同呼吸,共担当[C].2013-3-25.

雾霾应对措施范文5

【关键词】环保立法;雾霾防治;防治执法

2014年新春伊始,中国广大地区又被浓浓的雾霾天气所笼罩。雾霾所带来的各种危害不断涌现各个媒体的显著位置,人民群众对于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十分关注,防治雾霾已经成为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最近,、总理等国家领导层纷纷对雾霾天气的治理作出相关的指示,北京、上海等地纷纷出台雾霾天气防治的措施和行动计划。2014年3月“两会”期间,广大代表和委员纷纷针对雾霾问题提出建议和质询,强调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律的立法和执法力度,确保大气环境治理。防治雾霾的发生和改善大气环境已经成为2014年新春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雾霾的发生成因多种多样,笔者作为环保一线的实际工作者,通过多年的亲身工作经历,深深体会到防治雾霾的产生、改善空气质量必须遵循依法治理的原则。目前,我国对于雾霾防治,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等层面都有一定的空白与缺失,这也是造成雾霾天气防治不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环境立法的层级与水平,加大执法的工作力度,才能从根本上对雾霾天气进行有效的防治。

1 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完善雾霾防治的整体立法体系

1.1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立法支持

环保法是整个环境保护领域的根本法。这次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仅总结了1989年版环保法实施近30年来法律实践的各种经验,也从很大程度上纳入了环保工作的新需求和立法的完善内容,为今后的环保工作提供了新的根本法律保障。根据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效力层级和立法原则,笔者认为从纵向角度,自上而下,在新版环保法的基础上,应该尽快完善和制定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为雾霾防治提供全面、系统的立法保障。如图1所示:[1]

在新版环保法框架下,进一步修订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涉及雾霾防治问题的条款,这些主要包括了海洋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水污染防治、固体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能源、农业、草原、畜牧等方面的法律。在国务院法规和地方政府法规、规章部分,建议在新版环保法基础之上,尽快制定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完善雾霾治理的相关法规,例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完善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体系是依法治理雾霾污染的根本保障。

1.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的指标监测、数据公布制度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等,保障雾霾防治措施的实施

从立法的内容上来说,尽快修订雾霾防治的检测指标体系、雾霾污染信息的制度以及完善雾霾治理的违法处理办法是依法治理雾霾问题的基本条件。新版环保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完善和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国家污染排放标准,这就为进一步加快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指标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尽快制定合情合理、更加科学的雾霾天气指标评价体系。新版环保法第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体系,及时环境有关信息,这也为雾霾天气监测数据等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公众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及时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指标成为今后雾霾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新版环保法第三十五至第四十二条着重规定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和规定,这就为今后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违法处理办法等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内容尽快制定雾霾防治违法处理办法和处罚措施,为依法治理雾霾天气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实施,完善雾霾防治的执法体系

2.1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扩大环保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雾霾防治的法律意识

虽然环保法已经颁布近30多年的时间,但是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心还是比较单薄的,与其他刑事或民事法律意识相比,环保法律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和执法力度的不足,环保法律宣传和环保法律意识一直是环保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瓶颈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彻底加强和改进环保法律的宣传模式和力度,增强企事业单位、普通民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责任心,让环保法律意识充分扎根于广大民众心中,形成环保领域法制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环保法律的执行,养成环保领域依法行政的习惯。[2]

2.2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职能部门建设,提高环保职能部门的专业化和科学化的水平,为雾霾防治提供更有效的专业保障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断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系统完善、功能较为齐全的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测体系,环保部门的职能和专业化不断强化,这为加强雾霾防治提供了有力的专业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环保部门的职能化建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在人员素质、专业装备与设施、科学化水平等均不能适应现代化环保工作的要求。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部门的职能建设,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提高环保人员素质,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为未来雾霾防治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2.3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点,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新版环保法对加强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和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也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笔者根据环保部门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扩大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法权,增加查封、冻结和整改的权力,让环保执法真正能落在实处。全面建立起一支组织有力、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建设也是保障雾霾防治工作的根本。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立起环保监督与强力执法权相结合的环保警察制度也是有待探讨的。[3]

2.4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准,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严格实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环境治理措施,为防治雾霾提供有利的措施保障

新版环保法的第十二至十八条增加了环保责任制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法律条款,这为今后从建设到治理雾霾天气提供了法律依据。新版环保明确了国家到地方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必须增加环保规划,开发与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发自然资源(水、矿产、土地等)必须进行采取环保措施,建立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制度。污染物排放、农村(农业)开发与建设也必须坚持环保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污染企业必须明确环保责任制,制定污染防治预案和措施,坚持杜绝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雾霾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弥补了以往雾霾防治问题的法律空白。

2.5 加强立法、行政以及社会、舆论以及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环境违法举报制度,为雾霾防治提供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再好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新版环保法也对环保的法律监督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这也为今后雾霾防治提供了监督措施的法律依据。今后在具体的雾霾防治工作中,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各类监督,建立环境违法举报制度,让环境违法行为充分暴露在各类监督的阳光之下,从根本上揭示环境违法事件,明确公众的知情权,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监督机制。[4]

【参考文献】

[1]乌达区环保局.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图[EB/OL].http:///hbj/ZCFG /FLFG/9c520f9c-d5f1-4e67-b9e0-73c8ad457d45.shtml.

[2]肖文.如何提升环保执法能力[J].环境经济,2012(07):57-58.

雾霾应对措施范文6

雾霾的发生成因多种多样,笔者作为环保一线的实际工作者,通过多年的亲身工作经历,深深体会到防治雾霾的产生、改善空气质量必须遵循依法治理的原则。目前,我国对于雾霾防治,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等层面都有一定的空白与缺失,这也是造成雾霾天气防治不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环境立法的层级与水平,加大执法的工作力度,才能从根本上对雾霾天气进行有效的防治。

1 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完善雾霾防治的整体立法体系

1.1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立法支持

环保法是整个环境保护领域的根本法。这次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仅总结了1989年版环保法实施近30年来法律实践的各种经验,也从很大程度上纳入了环保工作的新需求和立法的完善内容,为今后的环保工作提供了新的根本法律保障。根据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效力层级和立法原则,笔者认为从纵向角度,自上而下,在新版环保法的基础上,应该尽快完善和制定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为雾霾防治提供全面、系统的立法保障。如图1所示:[1]

在新版环保法框架下,进一步修订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涉及雾霾防治问题的条款,这些主要包括了海洋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水污染防治、固体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能源、农业、草原、畜牧等方面的法律。在国务院法规和地方政府法规、规章部分,建议在新版环保法基础之上,尽快制定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完善雾霾治理的相关法规,例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完善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体系是依法治理雾霾污染的根本保障。

1.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的指标监测、数据公布制度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等,保障雾霾防治措施的实施

从立法的内容上来说,尽快修订雾霾防治的检测指标体系、雾霾污染信息的制度以及完善雾霾治理的违法处理办法是依法治理雾霾问题的基本条件。新版环保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完善和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国家污染排放标准,这就为进一步加快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指标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尽快制定合情合理、更加科学的雾霾天气指标评价体系。新版环保法第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体系,及时环境有关信息,这也为雾霾天气监测数据等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公众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及时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指标成为今后雾霾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新版环保法第三十五至第四十二条着重规定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和规定,这就为今后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违法处理办法等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内容尽快制定雾霾防治违法处理办法和处罚措施,为依法治理雾霾天气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实施,完善雾霾防治的执法体系

2.1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扩大环保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雾霾防治的法律意识

虽然环保法已经颁布近30多年的时间,但是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心还是比较单薄的,与其他刑事或民事法律意识相比,环保法律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和执法力度的不足,环保法律宣传和环保法律意识一直是环保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瓶颈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彻底加强和改进环保法律的宣传模式和力度,增强企事业单位、普通民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责任心,让环保法律意识充分扎根于广大民众心中,形成环保领域法制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环保法律的执行,养成环保领域依法行政的习惯。[2]

2.2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职能部门建设,提高环保职能部门的专业化和科学化的水平,为雾霾防治提供更有效的专业保障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断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系统完善、功能较为齐全的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测体系,环保部门的职能和专业化不断强化,这为加强雾霾防治提供了有力的专业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环保部门的职能化建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在人员素质、专业装备与设施、科学化水平等均不能适应现代化环保工作的要求。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部门的职能建设,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提高环保人员素质,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为未来雾霾防治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2.3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点,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新版环保法对加强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和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也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笔者根据环保部门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扩大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法权,增加查封、冻结和整改的权力,让环保执法真正能落在实处。全面建立起一支组织有力、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建设也是保障雾霾防治工作的根本。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立起环保监督与强力执法权相结合的环保警察制度也是有待探讨的。[3]

2.4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准,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严格实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环境治理措施,为防治雾霾提供有利的措施保障

新版环保法的第十二至十八条增加了环保责任制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法律条款,这为今后从建设到治理雾霾天气提供了法律依据。新版环保明确了国家到地方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必须增加环保规划,开发与 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发自然资源(水、矿产、土地等)必须进行采取环保措施,建立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制度。污染物排放、农村(农业)开发与建设也必须坚持环保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污染企业必须明确环保责任制,制定污染防治预案和措施,坚持杜绝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雾霾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弥补了以往雾霾防治问题的法律空白。

2.5 加强立法、行政以及社会、舆论以及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环境违法举报制度,为雾霾防治提供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再好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新版环保法也对环保的法律监督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这也为今后雾霾防治提供了监督措施的法律依据。今后在具体的雾霾防治工作中,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各类监督,建立环境违法举报制度,让环境违法行为充分暴露在各类监督的阳光之下,从根本上揭示环境违法事件,明确公众的知情权,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监督机制。[4]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