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文化论文范例6篇

所以文化论文

所以文化论文范文1

一.复兴中国传统文化首先需要正本清源

由中国的历史进路所决定,复兴中国传统文化首先需要正本清源。

近代以来,由于西学东渐,西方文化逐步被中国接受之后,随之开始了反传统的“全盘西化”之路,中国传统文化因此退出了自身的历史舞台。然而,由于这个过程起源于中国知识分子的急功近利,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认识上的浅薄,出于对西方文化的本质性认识之不足,使中国的现代文化不但不可能西化,而且处于无本失体、非中非西的异化状态,产生了严重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危机,由此表明现当代的中国文化步入了历史性误区。所以,进入二十一世纪初,出现了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各种思潮。在反思各种思潮所存在的问题之后,为了使理论建构与中国传统文化一以贯之,为了使学术进路和思想理路符合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新传统主义认为,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应当在对中国传统文化正本清源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将偏离正确的方向,使之在当代的中国文化误区中步入更大的误区。所以,中国现当代的文化误区决定了应当首先进行正本清源。

就中国当代文化异化的原因及思想和学术的主要问题而言,可以用西化、极左和腐败进行概括。中国自“全盘西化”引发了文化专制之后,虽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了改革开放,逐步摆脱了文化专制,走出了极左路线造成的腥风血雨,但是,因为改革开放主要限于经济体制,着眼于经济发展,没有在文化理路、思想和学术上进行正本清源,使之中国的当代文化进路仍陷于西化和极左体制所造成的误区之中,思想和学术仍在原有的体制之中继续生产异化的产品。非但如此,随着经济的改革开放,思想和学术也被商品化,体制化的思想和学术拒斥正本清源,在异化的道路上产生了严重的学术腐败。所以,没有进行思想和学术上的正本清源,继续以体制化及西化的思维方式进行文化异化,是中国现当代文化产生困境的本质性原因。

显然,在这样的氛围中,如果不对西化与极左及学术腐败进行正本清源,在思想和学术上必然产生非常混乱的局面。正因如此,在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上、在关于什么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上,某些鼓吹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学者做出了各自不同的为我所用的歧解,其难能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与逻辑一以贯之,难能实现学术与思想的中和贯通,发展的结果,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将偏离正确的轨道。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历史悠久,为现代提供了丰厚而优秀的思想和文化资源。但是,中国近现代以来的文化进路却拒斥自身的文化资源,视传统为腐朽,以西化为价值取向,在异常的西化进路中,使中华民族失去了文化凝聚力,整个民族的素质急剧下降,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现代价值取向已经给中国带来人文及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在不久的将来,必然发生无法回避的生存危机。所以,当代兴起各种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潮以步出现代文化危机就成为历史的必然。然而,由学术理路所决定,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性要求在复兴传统文化的进路中应首先解决为什么中国传统文化于现代被否定,既然被否定,为什么还要复兴的“悖论”问题。显然,就复兴传统文化的理论思潮而言,这是一个两难问题,是一个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悖论问题。如果不进行正本清源,就不能克服这一致命的“悖论”,就不能走出两难困境。可见,以任何一种当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为主体复兴中国传统文化,都将使自身处于合法性的两难困境。一方面,由于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是在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才于现代取得合法性的,所以,以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论证复兴中国传统文化无疑否定了自身的合法性。可见,以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为主体复兴中国传统文化,首先要克服两难困境及证明自身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以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为主体复兴中国传统文化,违背了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否定历史传统而走上现代舞台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却要重新回到传统之中,由此表明其思想逻辑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理论矛盾。所以,以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论证复兴传统文化所存在的思想和学术问题存在着难以逾越的巨大的理论障碍,在没有解决上述问题之前,复兴传统文化的理论推定只能自相矛盾,其实质或是空洞的符号,或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的口号,以这样的理路复兴中国传统文化,无疑于在本质上将再次断送中国文化。

虽然事物的存在必有其道理,但其理应符合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性。所以,中国传统文化退出了历史舞台与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与逻辑相悖,是出现两难问题的本质性原因。可见,就学术思想理路而言,不解决这个两难问题,将混淆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与逻辑,根本不可能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性质。这样一来,不但不能从根本上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甚至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从根本上进行正本清源,是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首要问题。

由中国所处于的“全盘西化”的时代所决定,所面临的困境主要产生于西方文化所带来的种种理论误区,所以,要认识困境和误区的原因,要求在历史和逻辑、思想和学术等方面对西方文化进行正本清源。只有这样,才能对西方文化的种种问题进行追根寻源,厘清西方文化何以进入了“哲学的终结”、“科学的终结”及“西方的终结”的现当代历史,在西方已处于这样的情势下,中国又何以还要步入数典忘祖、激烈批判传统的西化之路。由此可知,正本清源的工作在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中要求贯通中西,以对中西文化的问题和应然的发展方向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由此证明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必要性。由此证明我们应承续的传统究竞是什么,中国文化中的优秀传统究竟是那些具体内容。

问题表明,以现代“全盘西化”的思想理路产生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种种看法,无论是肯定或者否定,都是在思想误区中产生的推定,将存在这样那样的错误,所以应当首先步出西化的思想误区。在步出西化的思想误区之后,还要解决中国文化的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问题,其问题的本质性在于,既然中国传统文化是优秀的文化,何以于近现代退出了历史舞台,中国何以步入了西化之路。所以,历史和逻辑的统一要求我们对所有问题、对中国的历史文化进行正本清源。由于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学派林立,形成的问题错综复杂,也只有对其正本清源,厘清问题的本质性,推定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体系,才能为复兴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否则,将不可避免地“摸着石头过河”,难以使中国文化的复兴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

因此,与主张复兴理学或心学的某些复兴传统文化论有所不同,新传统主义认为理学或心学恰恰是失落孔子儒学思想体系的产物。问题表明,理学或心学的最大的理论误区是在《易》上,其虽然也把《易》作为群经之首,但由于在基本性上把《易》定为卜筮之书,不理解《易》的思想原理,所以只能断章取义的解读《易》。由于《易》居于儒学的基础理论地位,因此,对《易》的误解必然带来对儒学的种种误解。新传统主义以正本清源为基础,以形而中论哲学为钢领,认为代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流派是孔子儒学和老子道学。儒道本一,儒学与道学中和贯通,而不是后儒所谓的“儒道相绌”。由中国的历史进路所决定,儒学在孔子之后出现了严重的误区。孔子为开创中国文化传统而整理出“六经”元典之后,由于其弟子不理解孔子修纂“六经”一以贯之的思想原理,发生了儒分为八的问题。由于暴秦燔书,使之在汉代开始重修“六经”,因而失落了孔子“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儒学思想体系。儒学思想史表明,从孔子弟子开始,后世儒家对孔子的思想一误再误,使儒学产生了多种流派,肢解了孔子儒学的思想体系。所以,就儒学而言,应当复兴先秦的孔子儒学而不能复兴后儒的儒学。显然,这需要以正本清源为基础,才能厘清孔子与后儒的儒学何以不同,从而在对中国学术思想史正本清源的基础上,厘清孔子儒学为什么能代表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从学术和思想史的角度对儒学的正本清源表明,后儒对孔子儒学的误读,主要产生于对《易》思想原理的肢解。所以,在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性上,就儒学而言,应当主要以“六经”为本。在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理论建构中,新传统主义同时主张复兴道学生命科学,以此为基础,建构现代的生命科学理论体系,为解决人类的终极关怀问题提供科学的方法论,从而以生命科学取代一切宗教的神道设教。

由中国文化于当代的困境所决定,无论对于重新认识中国古代文化的复杂性,还是认识其自身的思想逻辑,及其中国传统文化在人类文化中何以处于优秀地位,这些都需要在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中进行正本清源,只有在思想和学术两个方面中和贯通中国文化的历史和逻辑,才能为复兴中国文化奠基坚实的理论基础。所以,历史要求我们应当首先进行正本清源。我们必须在对儒学、对儒学的经典(当然,也包括其它思想流派及其经典)有了正确认识的前提下,才能作出明智的抉择。否则,只能陷在历史的误区中而一误再误。

由历史和逻辑、思想和学术的中和贯通所决定,首先要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能够贯通中西,能够发现西方“哲学的终结”、“科学的终结”及“西方的终结”的本质性原因,能够在本质上证明中国哲学的优越性。否则,失去了哲学基础,就不会对中西文化所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本质性的正确认识,而复兴中国传统文化或者是纸上谈兵,或者是无的放矢,或者是另有所图。可见,离开了正本清源,就不会对中国哲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只能继续以西方哲学的理路异化中国的思想和学术(就象中国于现当代正在进行的那样),就不会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个本真的认识,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只能是主观的一厢情愿,而不会在历史进程中实现。进而论之,复兴中国传统文化不仅对当代中国具有意义,还应在历史和逻辑、思想和学术等方面证明其世界意义,中国传统文化将使西方步出“哲学的终结”、“科学的终结”及“西方的终结”,给出新的前进方向,只有这样,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才有本体性意义,才能为中西文化重新塑造新的文化传统,为人类文化开出新的历史进路。

二.复兴中国传统文化需要哲学的中和贯通

以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推定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历史进路,显然是在当代异化的中国思想和学术进路中作出的抉择,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截然不同,所以需要在思想和学术上解决一系列问题。由于哲学在文化中的本体论地位,因此,应当首先对中国哲学的系统性和优越性给出理论推定,以此做为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所以,以现代的学术思想进路转化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推定中国文化的思想体系,为复兴中国文化奠基理论,其基础性工作,是建构中国的哲学体系。换而言之,建构中国哲学,是能否对中国传统文化正本清源、从而决定中国传统文化能否复兴的关健问题。可见,中国文化的复兴,在本质的意义上取决于哲学的复兴,中国哲学的复兴,是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前题。如果不是首先建构中国文化的哲学体系,没有可靠的中国哲学做为理论基础,则必然以肢解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内容为其所用而论以复兴,而这种复兴绝可不能步出西化的思想理路。因此,新传统主义是以形而中论哲学为基础所提出的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论形式,其理论体系包括哲学、科学与文化,以此完成了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奠基性工作。

对中国思想与学术的正本清源表明,与西方哲学不同,中国哲学是“内化”性质。西方哲学自古希腊开始,以对概念范畴的本体论与主体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的不断反思,外化出了哲学的思想方法,使哲学成为专门的学科,并通过历史的不断发展,形成了浩瀚的哲学文献,但因西方哲学最终没有解决本体论和主体论问题而于现代终结。中国哲学于春秋时期形成了成熟的思想理路,其思想原理内化于概念范畴之中,形成了以《易》为代表的内化的哲学思想形式。春秋以后的学术思想进路,只是不断的对其概念范畴进行解释,所谓“我注六经”或“六经注我”即是典型的解释方式。就现代中国哲学进路而言,在没有对中国内化的哲学思想进行体系化的外化之前,仅仅以西方哲学的思想方法推定中国的哲学,是西化的方法,这个方法不但是对中国哲学的歪曲(如把中国古代某些思维方式推定为唯物、唯心或朴素的辨证法等),而且产生了所谓的“合法性”问题。西方哲学已经终结,哲学的希望寄托于中国文化,然而,现代中国哲学研究却步履维艰。问题产生于“全盘西化”的思想方法:以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对中国哲学进行的西化式疏解,脱离了中国文化自在的思想形式,悖离了中国哲学的理论推定。

思维方式与文化形式的统一性表明,文化产生于自在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及其基本规律只能自在于自身的思想原理之中,以任何外来文化的思想原理进行解构,将产生思想及文化的异化。所以,要准确的把握中国哲学,应当对中国文化经典的思想形式进行哲学外化。显然,外化不但需要正确的方法,而且这个方法应当与西方哲学的思想原理中和贯通。在准确把握人类的思想方法和哲学原理的基础上形成方法论是“承诺推定法”。[3]以“承诺推定法”推定的中国哲学是“形而中论”。[4]以“形而中论”为哲学基础形成的中国文化体系由形而下、形而中和形而上所组成,其与形下性的西方文化具有本质性的不同。以形而中论的哲学思想体系反思西方哲学,表明西方哲学的理论建构不但没有走出形而下的困境,而且因形而下的本体论困扰使哲学终结。因此,中国的形而中论哲学将为西方哲学走出困境指明方向,并由此建立人类的哲学思想体系。

形而中论哲学认为,从人类存在的所有问题的自在性为出发点,应当把问题归结为人是什么及人的存在与世界存在的基本关系问题,即所谓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问题。由于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呈现出哲学困境,使人类在不断产生的异化中加深问题的严重性并带来新的、更多的问题。人类的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遇到了越来越大的困难,时代在呼唤哲学,哲学的革命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5]由于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问题具有人类的共性,从而使哲学具有共性,这是产生人类哲学的逻辑起点。而问题是,既然不能以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对中国哲学进行解构,同样也不能简单的用中国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对西方哲学进行的解构。而哲学的共性则要求中西哲学产生于具有共性的思想原理,显然这是一种能够融贯中西的思想方法,而上述的“承诺推定法”,即出自于中西思想之共性。由于中国古代文化中根本没有哲学这种学科形式,所以,对中国文化中的智慧作出哲学上的推定(就象西方哲学家对西方文化的智慧所作的形式化推定那样),在智慧的学科形式性上,是推定中国哲学的逻辑和形式。智慧使哲学产生,但智慧并不是哲学。哲学在其本质性上承诺着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三者的统一将形成自恰的思想体系,此乃“承诺推定法”的基本原理。可见,“承诺推定法”源于中西哲学自在的思想原理。

根据“承诺推定法”,对中国的思想形式进行范畴、形式和逻辑推定,推定出了由本体论一以贯之的哲学思想体系。由于中国哲学的内化性,使之形成哲学的学科性建构,是对范畴内化的逻辑与形式进行主体性和本体性的推定。《易》代表了中国哲学理路的基本形式,以“承诺推定法”对《易》的思想原理进行外化,形成的理论体系即“形而中论”。《易》哲学理路的时空方式性和西方哲学理路的时空形式性,能够以“承诺推定法”进行“中和贯通”,表明了时空是思维的生成方式,时空是人类思想的基础。所以,对于人的存在和认识的本体论根据,“形而中论”把时空推定为本体和主体的“形而中性”,其基本命题可简单陈述为:1、时间和空间是人类认识的生成方式或形式。2、时空是本体的自在方式或形式。3、时间和空间是人类理论建构的逻辑基础。4、 时间和空间是主体形而中的自为,人类的理性是以时间和空间为基础的自在与自为。[6]

“形而中论”哲学的主体性为“时空”之“形”,思维以时空方式生成对存在的认识,所以,“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7]形而中者之谓人。《易》哲学思维是以“卦”作为形式的,“卦”的认识论原理表现为形而中的方式,“卦”作为存在与思维的中和,是时空的方式性。因此,就主体认识的方式性,为“形而中者谓之卦”。[8]因为“卦”代表了主体的认识,所以,认识与存在的统一,决定于“形而中者之谓人”。[9]“形而中”是人存在的本质性,其思想的主体性是“形而中主体之谓神”。[10]“卦”是主体思想的中和方式,由此表明《易》之“中和”方法。“形而中者谓之卦”,是用“卦”承诺形上和形下、承诺“道”与“器”的形式和范畴。“形而中者之谓人”,主体通过“卦”推定形上之“道”和形下之“器”。“形而上”和“形而下”、“道”和“器”、“卦”和“形而中”,实现了主体与本体的统一。因此,“形而中者谓之卦”和“形而中者之谓人”的统一性表明,“形而中论”实现了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的统一。

“形而中论”表明了中国哲学本体论的时空方式性,而西方哲学本体论则表明其时空的形式性,由于时空本体论的不同,从而使中西哲学呈现出不同的思想原理。“形而中论”的哲学原理表明,中国的思想方法是对时空的中和统一,是时空的形而中的方式性,西方的思想方法是对时空进行的对立统一,是时空的形而下的形式性,所以不能以形而下的西方对立统一的形式性的哲学命题、概念和范畴解读中国形而中的思想原理。然而,“形而中论”哲学思想原理却能够对形而下的西方哲学进行“中和贯通”,从而表明中国哲学博大精深的思想能力。

由“中和贯通”所决定,对以儒道经典文献(主要是“六经”和《道德经》、《庄子》、《内经》等)的“形而中论”哲学解读,给出了复兴中国文化的本体论、主体论、价值论一以贯之的证明,并对中国文化何以能贯通西方文化进行历史与逻辑统一的证明。“形而中论”哲学的“中和贯通”,在哲学上解决了西方哲学的本体论和主体论的非同一性问题,在文化体系的建构上,形成了为解决人类的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的科学的思想体系,从而步出了西方文化的哲学、科学、宗教三元分立的局面(只所以三元分立,是因为其分头解决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问题,而不能相融为一个贯通的思想体系。由于存在这些问题,西方的哲学、科学和宗教——广义的文化——因此而终结)。所以,“中和贯通”不但是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透彻理解、更是在对西方文化透彻理解的基础上产生的思想方法。以“中和贯通”为思想方法,打通中西哲学和文化,产生普适的人类哲学和文化,将为人类的未来开出新的文化传统。可见,由“中和贯通”所决定,“中学西渐”不但是历史的需要,也是逻辑上的必然。换而言之,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进路出于西方文化中带来的种种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历史需要则决定了西方只能运用中国文化,从而使“中学西渐”成为一个自在的历史过程。

问题表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而中国文化的复兴,则不能没有自己的哲学,西化的思想方法无论如何也不能表明中华民族的思想能力。中华民族的思想载体只能是自身的文化,离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则妄论中华民族的复兴。中国哲学是复兴中国文化的理论前提,而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表现形式。显然,这是一切有志于中国文化及民族复兴的学者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

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与文化大同

复兴中国传统文化,不是出于狭隘的民族性,而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人类性。如果中国传统文化不具有人类文化的基本性和普适性,所谓的复兴不但不可能,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换而言之,只有在深切认识西方文化的种种问题与人类面临的生存困境,在发现问题的本质性以寻求解决的办法时,发现中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根本意义,才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确认识,才能在本质上理解为什么要复兴和怎样复兴中国文化。

人类自进入现代以来,社会的发展进路是以西方文化为主流模式。由于西方文化的形而下本质性,其虽然在形而下的现实关怀上满足了人们的需要,但于形而上的终极关怀却无能为力,使人们仅仅为最大满足形而下的现实需要而贪婪的掠夺自然资源,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危机,因而使西方的一些思想家不断反思批判其文化问题,由此也表明现当代中国文化陷入了双重误区:西化性误区和历史性误区。由这个双重误区所决定,进而导致了中西文化的现代悖论。这个悖论的形式如下:“中国文化在现代虽然已经让位于西方文化,可是, 现代西方文化的‘后现代’批判反思说明了其对世界、对本体及主体的认识存在着不能解决的根本问题,‘哲学的终结’和“、‘科学的终结’暴露了西方文化不可克服的危机。可是,在西方不断对现代文化进行‘祛魅’、进行反思批判,进行自我否定的同时,而中国却不竭余力的进行现代化,进行西化。然而,就在中国反传统的同时,许多西方思想家却敏锐的指出,只有中国传统文化才能克服西方文化的危机。由此又表明了中西文化的现代悖论。”[11]

可见,中国传统文化能否走出现代悖论,能否复兴,取决于其能否解决西方文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种种问题。也就是说,西方的哲学与科学已然终结,宗教失落,由此引发了西方的文化危机,中国文化只有在哲学、科学和宗教这三个方面超越了西方文化,才具有复兴的现代意义。这就是说,以哲学、科学和宗教为形式,推定中国文化不同于西方的“特质”,其理论“特质”应当解决西方哲学、科学和宗教中的问题,只有这样,中国文化才会对人类的未来产生积极意义,中国文化才有复兴的必要性。所以,应在哲学、科学和宗教这三个方面推定中国文化的特质。上论表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具有本质性的不同。由哲学所决定,中国的科学与宗教也与西方具有本质性的不同。

中国科学的特质是形上性。所谓科学,是由客观性、实证性和可操作性作为特征的学科形式。与西方科学不同(由主体和客体的二元论所决定,西方科学在形下性的方面建立了科学思想体系,以形而下的科学原理,促进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同时为人类掠夺自然资源,提供了强大的工具,使人类社会步入灾难性的生态环境,从而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危机),中国科学以儒学和道学为理论形式,拒斥形下性,提出了“君子不器”[12]的理论命题,以“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为理路,使主体与形而上之“道”中和贯通,形成了形而上的科学思想体系。形下性的西方科学主要是对客体及物质世界的认识,形上性的中国科学则主要是对主体及生命存在的认识,其本质性是关于生命的科学。形上性的生命科学原理是主体的“形神中和”,[13]从而实现了“以至于命”的价值取向(形下性的西方文化虽然也有生命科学,但因其把主体的生命客体化,使“形神二分”,所以,其不但不能实现“以至于命”,而且使生命在客体化的操作中失去生命存在的价值)。春秋之后,中国的生命科学不断发展出成熟的中医学和以丹道为代表的道学,成为人类文化中独特的学科形式,成为解决人类终极关怀问题的极为重要的科学形式。儒学则以“以至于命”作为生命科学的理论形式,但因后儒的误解而失落。应当认为,通过正本清源,明确认识儒道本一的科学原理,在步出后儒的理论误区之后,儒学将为人类生命科学的发展,为解决终极关怀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中国宗教的特质是人文道德教化,而西方宗教则是上帝教化,所以,不能以西方宗教的形式和内容推定并定义中国的宗教。如果以宗教的社会效用论之,中国本土的“宗教”是道教和儒教,以道教和儒教为主体的中国宗教与西方宗教具有本质性的不同,道教和儒教的本质是主体(人的自为)超越性,而西方宗教则是客体(由上帝决定)超越性。随着西方理性的没落,西方宗教出现了危机,上帝和人都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们陷入形而下的自私自利的进路中,无限制的掠夺自然资源已经给这个世界带来空前的危机。中国道教和儒教的人文道德教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在解决终极关怀的问题上提供了科学的参照系。道教与儒教的主体(人的自为)超越性,使本体与主体中和贯通,主体的可操作性和超越性由形上性的生命科学提供了保证。中国近现代的西化进路,把道教和儒教等同于西方的宗教,显然是错误的。所以,以形上性的科学理路推定道教和儒教的超越性,使宗教与生命科学中和贯通,最终使宗教消亡,是当代“宗教学”发展的重要方向。

中国的哲学、科学和宗教表明,中国文化以天地人三才之道,穷理于形而上与形而下,尽性于形而中,知命于形而上。穷理于形而下而生养万物,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尽性于形而中使人安身立命,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知命于形而上而厚德载物,生生不息。中国文化因而能化成天下,使天下文明。由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所决定,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是哲学,进而以哲学为基础推定的科学、宗教学、史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医学、军事学等学科。显然,以形而中论的中国哲学为指导思想,以形而上——形而中——形而下推定人和世界的存在方式,使本体论与主体论中和贯通,进而全面推定思想文化的理论体系,形成与人类生存本质相统一的文化建构,使人类的生存方式与自在统一,是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理路。

总之,在正本清源的基础上承续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并对西方哲学、科学和宗教进行彻底的反思批判,吸收其优秀的文化形式,中和贯通人类文化中的优秀的理性形式,完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形成新的文化建构并于现代复兴,实现中学西渐,开创人类文化的新传统,使人类文化实现大同,是新传统主义的理论目标。

历史将表明,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复兴以后,通过中学西渐,中国文化将成为人类的主导性文化,将使人类历史向真正文明的路向上发展,中国文化将为人类做出卓越的贡献。

注 释

[1]参见拙作《新传统主义与中西文化》。载《恒道》第三辑,吉林文史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

[2]《易•说卦传》。

[3]鞠曦:《中国之科学精神》,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4]鞠曦:《中国之科学精神》,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5]《易•系辞传》。

[6]参见拙作《哲学问题在当代和《周易》哲学观诠释——形而上学与形而中论》。载《周易研究》1998年第2期。

[7]《易•系辞传》。

[8]鞠曦《易道元贞》。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9]鞠曦《易道元贞》。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10]鞠曦《易道元贞》。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11]鞠曦:“编者前言”。《恒道(第二辑)》,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所以文化论文范文2

    一、古文论“失语”;仅仅是因为“忽视”“运用”吗? 

    据我理解,许多学者所说中国文论的“失语”,并不是指当代文学理论和批评的沉寂,而是指中国文论家们所实际操作的理论和批评话语都是西方引进的,没有中国自己的“话语”。用曹顺庆等先生话说就是:“我们失去了自己特有的思维和言说方式,失去了我们自己的基本理论范畴和基本运思方式” 。或如季先生所说:“我们东方国家,在文艺理论方面噤若寒蝉,在近代没有一个人创立出什么比较有影响的文艺理论体系,……没有一本文艺理论著作传入西方,起了影响,引起轰动。” 这些当然是不争的事实,无可争辩。那么,中国当代文论为何“失语”呢?大家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外因是西方文论话语的冲击,内因是中国当代文论界对“运用”古文论的“忽视”:“西方理论与话语的大量涌入反而造成了中国当代文学批评与理论的‘失语’,这正是当代批评界忽视中国古代文论传统的继承,不创造性地运用古代文论的理论、方法与术语的后果。” 这样,中国当代文论的“失语”问题便被置换成古文论在当代的“失语”问题;而古文论“复语”的关键,又在于当代文论界的“重视”“运用”。既然如此,事情便变得简单多了,甚至无需再这般讨论了。 

    今天完全排拒西方“话语”并制止西方“话语”继续大量涌入显然是不可能了(那样的话,我们真的“失语”了,所有文论批评和交流包括这次讨论都将无法进行),但让文论界“重视”古文论却并不难作到。问题是“重视”并“创造性地运用古代文论的理论、方法与术语”就能使古文论在当代“复语”吗?我持怀疑态度。文论,不是玄学,也不是形上哲学,而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古文论“话语”的“运用”或“创造性地运用”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想用就可以用的,而必须有话语对象,即能在与当代文学对话中获得生命。而这,与古文论“话语”本身是否丰富、系统,能否实现现代转化并没有直接关联。而我们一些论者在讨论中,却不约而同地把话题一转,将重心放到对古文论内涵丰富性的描述上,反复重申古文论的话语优势或反复肯定古文论的系统性,以强调古文论现代转化的必要性、可行性。譬如,有的学者为了否定那种认为古文论“缺乏分析性和系统性”的观点,便努力寻找古文论的“元范畴”作为逻辑起点,以建构古文论范畴体系 。但是,如果论者不能同时证明古文论“话语”在当代的生命力的话,那么,即使它有着再不同于西方文论的特征和优势、有着再完整的理论体系,甚至有人已经寻找并建立起古文论现代转化的理论架构,又能怎么样呢?它依然是古董,是没有当代生命力的古典学问体系,甚至还会对古文论的当代“复语”构成障碍──后文将论及,因为它将古文论有当代生命的部分也纳入到已丧失生命的“体系”中去了。据说,印度也有古文论,印度古文论也有自己的特色和丰富内涵,但这并没有使之避免“失语”的命运 ;而当代西方种种所谓“后”思潮,解构的就是“体系”,黑格尔已成为他们的宿敌,但这并不妨碍种种“后”批评在中国的盛行。因此,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按照西方古典哲学、美学范式,来论证古文论的当代价值呢?这种努力本身不正说明古文论在当代失去生命力了吗? 

    不妨以有论者提及的中医为例来作类比。虽然在当代医学科学领域中,西医的“话语”优势已无法逆转,中医处于严重“失语”状态,这是西医从骨子里瞧不起中医的原因。但今天,中医却仍有强大的生命力,这生命力并不在于它从西医那里夺回了自己的“话语”权,而在于它本身的“传统话语”依然有效──能治病,既能治中国人的病,也能治西方人的病;在医学实践领域中,中医并没有“失语”,这是中医全面复语的重要条件。设想一下,如果中医界多年来只是反复强调中医“话语”的丰富内涵和现代转化的必要性、可能性,却提供不出中医治病的成功案例,那么,人们怎么能够相信中医能在当代“复语”呢?因此,作为外行读者,每每读到学者们有关古文论的种种高见时,我都禁不住想冒昧地打断问一句:既然大家都充分认识到古文论话语的优势特征,为何不去应用和实践呢?有先生曾启发式地发问:“用‘风骨’、阳刚阴柔去评价学者散文、文化散文、小女人散文以及当代的小说创作又有什么不可呢?” 恕我直言,这一问有些多余:西方各种文论武器都已畅通无阻地引进并付诸实践,当然不会有人对古文论话语操作说“不”!但令人好生困惑的是,大家都在说“好箭”、“好箭”,为什么却都“引而不发”呢?是不是因为这“好箭”已经过时、好看不中用了呢? 

    细一琢磨,原来事出有因:这称赞“好箭”的学者多是古文论家;他们批评并试图用古文论丰富内涵去说服或征服的是当代文论家。或许可以这样说,是古文论家们提供“好箭”,让当代文论家去“操弓”;是前者开出克服“失语”的“药方”,要后者“吃药”治“失语”症。如蒋述卓先生,虽然认为古今文论家都有责任,但“当代文学批评家、理论家就应该更多进行‘古为今用’的实践。” 如张少康先生,更是寄希望于研究当代文论的年轻人,他们“如果能以传统文论为基础,使当代文论植根于我们民族文化的土壤上,吸收西方文论的有益营养,创造出具有我们民族特点的文论‘话语’,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文艺学,一定会在世界文论讲坛上唱出中国的最强音” 。恕我再直言,这些良好愿望恐怕要落空。这不仅因为当代文论家们“忽视”传统文论的“传统”久矣,更因为西方时髦“话语”仍在不断涌进,大家正忙着学习各种“后”“主义”“话语”以防自己“失语”呢(连我们古文论学者不是也在学习操练“话语”“失语”这些新概念么!),怎么会去热心学习并操作“前”的不能再“前”的古文论“话语”呢?既然如此,古文论学者何不放弃这种劝服努力,亲自作实践主体,担当起这一让中国古文论“复语”的历史重任呢?毕竟大家都生活在当代,都同样面对当代文学,而且,中国古文论从来就不屑于形上思辨,具有紧密联系创作的传统。张少康先生说的好,那些认为研究古文论和当代文艺学没有关系的人,“是根本不懂文艺学,甚至缺乏起码的常识” 。因此,只要古文论研究者能如其所倡导的让当代文论家“重视”古文论那样,“重视”一下当代文学,有那么三、五人率先垂范,每年用古文论固有或转化后的“话语”系统写出那么三、五篇漂亮的批评当代文学的文章,让那些只会操作西方话语的当代评论家们集体“失”一次“语”,那么,古文论“失语”问题就可以圆满地解决。但如果数年下来,古文论学者,把手中的“好箭”统统用上,却难中鹄的,或效力难抵西式武器,真的是好看不中用,那么,我们无论怎样讨论或倡导,古文论“失语”的悲剧命运都是不可逆转了。     

    二、古文论“失语”: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客观必然 

    尽管我期待着古文论学者能有这样热心“复语”的实践者,但坦诚地说,我对这种实践的成功并不抱有希望,因为上述关键在“重视和运用”的结论,是建立在论者对中国古文论“失语”根源的浅表性认识基础上的。实际上,正像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古文论“失语”并非自今日起,而是可以远溯到“五四”时期;重视并解决古文论“失语”的药方也早在五十年代末就已开出了,那就是提倡古文论的“古为今用”。从那时到今天,即使抛除“文革”十年,也有二、三十年时间。但这种“今用”至今仍“没有真正做到” 。为什么没做到呢?究其主要原因,并不在于我们对古文论的当代意义认识和重视不足,而在于古文论“失语”的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和文化原因。 

    我同意这样的观点,古文论“失语”,实际上是“更广泛‘失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即是“五四”以来整个中国传统文化“失语”或文化“传统中断”的一部分。而传统文化“失语”或“传统中断”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西方话语”的涌入,而其深层原因则是中国从传统封建农耕社会向现代民主工业社会的革命性过渡;“西方话语”的大量涌入也是中国社会全面变革的一种征兆和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古文论的“失语”有其自身不可违逆的必然性,而决不是“被人从本土文化精神的土壤中连根拔起” 的结果。一种理论话语,只要它真正植根在本土文化的土壤中,那么,只要这种文化土壤存在一天,任何外力也是难以把它“连根拔起”的。因为这种话语本身便构成了这种文化土壤。试问,离开传统哲学、伦理学、美学、文论等“话语”,我们的本土文化土壤里还有些什么呢?而今天的现实是,并不是古文论脱离了本土文化土壤,而是我们的本土文化土壤中的传统成分已大量丧失或流失,现代的或西方的科学及人文文化已经占据了主体地位。有些学者喜欢以汉唐时期,汉族文化对外来文化吸收融合为例,来论证今天中国古文论包容西方文论的可能性。这种类比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前提,即历史上的中外文化交流是以本土文化为主体,且在同一个历史时期、一个文化知识谱系(东方文化)中进行的(这是佛教迅速中国化的重要原因)。而今天,中西方文化的冲撞,则是在本土文化传统已经被社会变革所中断、异“时”、异“质”文化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进行的。当然,自“五四”以来所发生的这种文化变化是否完全合理,那是可以讨论的问题;但承认这种变化已经发生,却是不可回避的事实。处于这样的“现代”的、“西化”的客观社会文化环境中,古文论如果不“失语”,反倒是会令人奇怪的。让我们作些具体分析。 

    文论,或文学理论,顾名思义就是以文学为言说阐释批评对象的理论,它的生存,一方面要依赖一定哲学美学理论,为之提供思想营养或武器,另一方面要依赖一定的文学创作,作为其提炼并操练理论的对象。任何文论一旦失去特定的哲学美学灵魂,脱离所寄生或依存的文学现象,则只能是一种僵死的学问体系,而不是鲜活的理论话语。中国古文论在当代,并不是因它失去与西方文论对话的能力而“失语”,而首先是因它脱离中国当代哲学、美学失去与中国当代文学对话的能力而“失语”,是因其自身的“失聪”而“失语”。我们知道,中国古文论是依存于“儒、道、释”传统哲学传统美学的。党圣元先生指出,“先秦诸子之哲学方法论为中国传统的理论思辨和分析方法奠定了基础”,历代文论家“始终以明性与天道、究天人之际为认知之最高境界,同样将自己的学思目标定位于思辨、冥悟天──地──人关系这一作为传统学术思想价值之宗的范围之内。” 他还探寻出传统文论的逻辑起点为“道”。但恰恰是这体现传统文化和文论灵魂的“道”,在中国当代哲学和美学中早已没有立锥之地。当代哲学和美学中,要么是科学主义或唯物主义的“规律”、“真理”和“本质力量”“对象化”,要么是形形色色所谓唯心主义的“理念”、“理式”及其“显现”,惟独没有这种“天人合一”之“道”。“道”之不存,“论”将焉附?自然要“失语”了。我们知道,中国古文论以诗论为主体,以古典诗词为主要认知和感应对象(其余“文论”所论之“文”,有一大部分是“文章”而并非是“文学”),而诗词的昌盛又是与中国古代生活方式、生活节奏甚至政治规范(譬如把“诗”上升到“经”的高度,或以诗歌取士等等)直接相关的。古典诗词的艺术,借“兴”、“象”、“意”、“味”、“神”、“韵”、“趣”等“传统文论的理论范畴”去欣赏、解读,的确“有助于传达会心之妙” 。但今天,不仅古文论所依附的古典文学样式被彻底扬弃了,而且中国传统文学营造意象追求意境的创作方法和观念也被“革新”了。诗歌,衰败了;依然顽强生存的新诗,又以下决心让人读不懂而著称。作为当代文学主体的小说,又在年年推出新的“主义”;这些“主义”相互竞争,但有二点却是共同的:其一,它们自身都要派生出一批新的理论话语;其二,反传统,如果你用“文以载道”、“虚实相生”等等“话语”去解读,就根本无法理喻。“中国古代最反对文艺创作‘意尽言内’”、“最看不起赤裸裸地写尽说尽的作品” 。这很对。但遗憾的是,当代作?易庞氪硕宰鸥桑非笏健傲愣冉槿搿保健按直苫保ㄐ葱耙坏丶γ钡淖髌罚桃庹估浪鏊檎故酒接梗一勾笫芏琳呋队J晕剩娑哉庋拇醋鳎绾谓残槭迪嗌颉靶恕薄跋蟆薄吧瘛薄霸稀保看澄穆勰懿患昕谑в锫穑?nbsp;

    这一问题的反面便揭示出了西方文论大畅其行的原因。尽管在对待西方哲学及西方文论的态度上,有盲目崇拜、数典忘祖的现象,但具体到文学领域中,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西方文论畅行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它适用、自由。有论者提出,不妨让传统文论与西方文论“杂语共生”:“人们会既讲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也讲形、神、情、理;既讲存在之蔽亮,也讲虚实相生;既讲内容与形式统一或者结构、原型、张力,也讲言象意道,以少总多,讲神韵、风骨、情采。” 但遗憾的是,这种良好愿望在目前也只能是一厢情愿。原因很简单,面对当代令人眼花僚乱的文学对象,五花八门的西方文论,恰如同十八般武器一样,使当代批评家可以有多种切入作品的路径、多样批评创作的方法。这使中国文论家在八十年代所领先获得的理论自由度,为其它学科学者所望尘莫及。相比之下,古文论好比是已被历史风干的硬牛肉干,虽然慢慢咀爵其味无穷,也很有营养,但当代学者已经少有这样的耐心了。而那些所谓后现代西方文论,由于其理论形态本身不再要求概念逻辑的严密性,恰恰像快餐食品一样使文论家能获得极大的言说自由,享受随意阐释的快感。因此,即使从技术角度,古文论“失语”的命运也在所难免;在“杂语喧哗”声中,有着西方各种古典、现代、后现代文论的声音,而惟独少有中国古文论的声音。 

   三、当代文化建设基点;科学区分与对待西方文化与传统文化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古文论的“失语”只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代几乎全面“失语”这一事实的一部分。但既定条件下的客观必然性,并不等于现实合理性,笔者决不是笼统否定传统文化及古文论在当代“复语”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文论界是完全可以能动地作出自己的努力的。只是对这种“复语”努力的方向及具体任务在理论上应当搞清楚。某些出自民粹主义或文化保守主义的“复语”努力,对当代中国文化和文论建设只能是无益而有害的。因此,有必要将问题还原,从当代文化建设的“根”“本”上,寻求大家可以共同认同的讨论基础和努力方向。 

        其实,很多先生已经指出,今天所提出的古文论“复语”问题,本质上是当代文论建设要以谁为“基础”、“本体”、“中心”或“母体”的问题。如张海明先生所说,“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以何为体”,是以西方文论的“洋为中用”为主呢?还是以古文论的“古为今用”为主呢 ?而这实际上涉及到中国文化建设“根”、“本”的老问题、大问题。大家知道,十九世纪末以来,国人围绕“中”、“西”文化之间的“体”、“用”之争几乎从未停止过,这使得同一种外来文化现象,换一种说法便会获得完全不同的价值评价:或者是“思想开放”、“拿来主义”;或者是“崇洋媚外”、“虚无主义”。因此,如有的先生所指出的:“现在来讨论‘西体中用’还是‘中体西用’,也很难统一认识。” 但我想,如果继续回避这个问题,我们的认识将难以深入,这已为一年多的讨论所证实。因此,有必要对此多说几句。 

    笔者认为,提出“中、西”文化之“体、用”这种概念本身,便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大而化之的思维方式,缺少科学分析。如果说放到十九世纪末,这种论争难以避免的话,那么,在二十世纪末的今天,则应当彻底扬弃这种抽象的“中、西”“体、用”之争了。我们应立足于当代中国,以是否有利于中华民族的现代文明建设为标准,对西方文化进行分析,区别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性质,具体处理“体、用”关系。 

        一般说来,在广义的科学文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内,我们不必讳言“西体”为主,甚至不必回避“全盘西化”。因为历史已经证明,科学文化是人类文明的最重要载体,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第一”要素。而现代科学文化又集中体现在西方文明之中,中华民族要步入现代文明,便必须虚心向之学习。汤因比指出,世界上曾有二十多种文明,但最终大都衰败消亡了。这些文明,今天发掘出来,那一个没有灿烂的历史和辉煌的人文文化?但这些人文文化并不能挽救其文明反而成为文明的殉葬品。而以古希腊—罗马—希伯来文明为源头的所谓“西方文明”,实际上是集古代东西方文明之大成。它之成为今日世界各民族共同的文明财富,是人类诸文明长期“生存竞争”过程的历史优化选择,因为它含有人类能动认识自身和不断推动社会进步的诸多科学内涵和要素。马克思主义就是源自这一文明的优秀科学成果。认同这样的文明,包括选择马克思主义,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并不是羞耻之事。尽管也有“西方中心主义”和“殖民霸权主义”,但那与西方文明或文化所包含的像理性、科学、人本、民主等等“话语”并不是一回事。如果我们今天不惜以中华文明的衰亡为代价来恪守传统文化“话语”系统,或者因西方霸权主义而因噎废食拒绝西方科学“话语”系统,那我们将成为民族的千古罪人。今天,站在世纪之末,我们应当感到自豪的是,仅仅因为我们抓住了二十世纪这最后二十年的机遇,通过对西方科学文化的全面开放和“速成”“补课”式地学习,我们民族已重新崛起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使中华文明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横贯五千年,以一个民族为载体延续并生存下来的强势文明! 

所以文化论文范文3

20世纪50年代,经由图尔敏、佩雷尔曼等理论先驱的工作,形式逻辑论证理论受到反思与批判,亚氏论辩术和修辞学研究传统重新得到复兴。同时,得益于当代西方哲学语用学转向的影响,论证中的言语行为、语用功能等要素得到关注,从而使得论证研究中的语用和实践维度得以彰显。由此,当代论证理论才逐渐发展和兴盛起来,并完成了研究范式上的语用学转向:从对论证中命题结构的“形式化分析”,转向对论证行为和活动做“语用的探究”。一方面,在理论对象的界定上,当代论证研究完成了一个从“静态化、抽象化和命题序列式”的论证理解,到重回实践情境中对论证做“动态性、言语行为式和活动性”解读的概念变革。与前一种论证界定相关联,论证研究主要以论证性语篇或文本为对象,发展其解释、分析和评估的理论。而与后一种论证界定相关联,论证研究则关注日常生活中具体的论证行为,探讨论证实践展开的特定条件、形式和过程。另一方面,在研究视角上,当代论证研究突破了既往仅对论证做“规范性(prescriptive)”考察的理论局限,进而开启了“描述性(descriptive)”探究的全新视角。概览当代论证研究中的诸种系统化理论,都是力图先对论证的形态、模式、结构、程序等进行客观地认识和描述,进而在此基础上建构新的论证分析方法和评估规范。与此相应,论证活动中不同的语用要素得到了系统关注(如语用功能、言语行为、言语互动等),论证实践的不同理论侧面得到了更全面的探究(如论证的解释、建构、批评与改进;论证主体的参与意图、认知状态和行为方式;论证展开的程序、阶段与调控规则等)。

显然,正是在研究范式上的语用转换,为当代论证研究开拓了广阔的理论论域。但严格而言,当代论证理论的发展既得益于语用研究进路的开启,也同时受制于这一特定理论进路的局限。简言之,语用的理论视角拘囿于论证所发生的特定语言环境,以其中发生的论证性言语活动为对象,并将之概括为一种特殊语境中的言语交际类型。因而,其论证研究仅注重探讨论证作为一种言语行为与交际互动所呈现的特定性质,并致力于提供以实现某种语用功能为旨归的分析方法与规范理论。

然而,论证并不只是展现着某些语用特征的言语交际活动,它还是一种由作为特殊社会文化角色的论证者,依其文化认知和社会互动的特定方式,共同参与和建构的社会文化实践形态。与之相应,论证中所涉及的话语并非仅具有单一的、认知性的命题意义,其理解与解释都将呈现着更为复杂和丰富的社会文化含义;同时,论证中的语言行为和互动模式也并非仅遵循语用规范的约束,而是必然会承载着、并受制于社会关系、文化背景的特定影响。进而,在主体对于论证实践的认知态度、参与论证活动的行为方式、以及对于论证效力与规范的理解与遵从等诸多方面,也都将展现出文化价值、社会关系、信念体系、习俗惯例等社会文化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因此,当代论证研究的发展,完全可能、也很有必要突破当前语用进路,从而导向更广泛和深入的社会文化维度研究。

二、论证研究的概念革新

纵览论证研究的发展历史,其每一步拓展都是以对论证概念的全新解读作为理论先导和前提条件。传统逻辑将论证理解为一种“前提—结论”结构的命题集合,数学化的现代逻辑更是将之抽象为一种具有推演关系的语句序列,这些方式将论证界定为具有某种特定形式性质的抽象实体,进而奠定了抽象化、形式化论证研究的概念基础。而正是通过摒弃“结构化”和“命题序列式”的论证理解,并从“语用功能”“言语行为”的角度对之加以重新界定①,当代论证理论才开启了其全面复兴与发展。因而,社会文化维度的论证研究,无疑也要求突破既有的语用论证理解方式,发展一种全新的论证概念界定。

与此相应,鞠实儿从“说理”这一普遍的社会交往活动入手,提出了“广义论证”的概念,并阐发了论证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实践形态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依其分析,说理活动的本质在于“从属于一个或多个文化群体的若干主体,在某个语境下、以某种方式通过语言进行交流,其目的是促使活动的参与者采取某种立场”②。更具体而言,说理活动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征:首先,由于其参与者隶属于特定文化群体,因而说理活动将展现出该群体的社会文化特性。其次,说理活动的参与者都具有明确的动机和目的,即通过该活动来辩护或反驳某一特定观点,以改变他人对之的认知态度或接受程度。第三,其参与者都通过语言手段来进行交流和互动,其中包括自然语言、肢体语言、视觉图像语言和具有象征意义的其他事物。第四,由于说理活动在特定文化群体和社会语境中实时发生,因而它受到该社会文化情境中相应规则的约束。这些规则属于该文化群体所共同接受的社会生活准则,它们确保了说理活动能够有序进行,以及其中的言说方式和最终结果能为其参与者所认同。第五,说理活动中不同参与主体依其文化隶属关系,遵循特定社会规则,逐次展开相互之间的语言表达与回应,因而它具有一个“博弈结构(game-structure)”。

为了能够更严格地刻画上述直观描述的说理活动,“广义论证”(GeneralArgumentation)的概念被发展出来:“在给定的文化中,主体依据语境采用规则进行的语言博弈,旨在从前提出发促使参与主体拒绝或接受某个结论。其中,主体隶属于文化群体和相应的社会,语言包括自然语言、肢体语言、图像语言和其它符号”③。以此概念为参照,可以发现,抽象化、形式化的论证界定局限于论证内部的命题关系,而完全忽略了全部语境与社会文化要素。当代语用论证概念尽管彰显了语用因素的重要性,但却将社会文化背景作为常量,因而仅刻画了某一特定社会文化群体的论证活动。而广义论证的概念则明确揭示出参与者的社会文化隶属关系对于论证实践的影响,并且将社会文化因素引为变量,从而将论证研究的对象和内容扩展到不同社会文化传统当中。

可见,对于社会文化维度的论证研究而言,“广义论证”为其奠定了概念基础。以之为理论对象,论证实践中所呈现的社会背景、文化要素影响才能够被系统地纳入论证研究领域当中。进而,我们一方面可以着力揭示不同社会文化因素在论证实践中的表现形态,尤其是它们在论证发生和展开过程中的影响机制;另一方面,还可以进一步致力探讨论证实践中的社会文化差异,揭示不同文化群体在论证实践的认知态度、参与方式及其合理性界定等方面的不同理解,并从跨文化的角度加以比较研究。

三、论证实践的社会文化特性

当然,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和实践形态,论证首先必定具有一些跨文化特质,对这些特性的揭示也是社会文化维度论证研究的题中之义。第一,论证活动具有主体性(agent-based)。“论证的实质并不在于命题,而是在于人”④,它必定是由具体个体在人际交流中所采取的特定互动形式。第二,论证活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purposeful)。无论在何种社会文化群体当中,主体的论证行为都受到特定目标所驱使,参与论证活动是其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手段或方式。第三,论证活动依赖于语言手段(lan-guage-dependent)。尽管其中所应用的语言在形式和内容上可能存在差异,但论证活动必定依赖于参与主体运用特定的语言手段和实施相关的言语行为。第四,论证活动具有明确的规则性(rule-regulated)。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形态,论证的展开过程必然遵循某一特定社会文化群体所共享的社会规范和互动要求。第五,论证活动涉及参与者的理性认知能力(rationality-involved)。论证并非单纯的对话交流,它还要求其参与者运用理性认知能力,以证据或理由的交换(exchangeofreasons/evidences)这一特定方式来进行理性的互动。总体而言,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群体当中,论证活动都表现为一个表达观点、提供理由、建构论述、展开互动的基本过程,它遵循其参与者所共享的社会文化规范和交际准则,并以理性互动的方式来实现其特定目标和功能。

尽管论证活动总是普遍发生于一个特殊的交际语境,但它同样也根植于一个特定的文化传统和社会建制当中。社会文化传统体现着一个特定群体在价值认同与生活方式上的共享模式,它引导着其个体成员对自身经验的认知,并制约着其行为和互动的方式。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特定价值原则、信念体系、行为模式等诸多因素,无疑都将关联着其群体成员对于论证行为的理解,及其参与论证活动的方式。由此,社会文化维度论证研究的主要议题,正是要着力揭示与探讨哪些社会文化因素、以何种特定的方式、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着论证实践活动的具体形态和展开方式,进而,更好地阐明不同社会文化群体对于论证实践的不同理解与认知、参与和评价方式。

结合当代论证分析的三重向度(论证者的认知向度,它涉及信息处理和建构论证的心智进程;论证的言语行为和命题内容向度,它涉及论证性言语行为以及其中的“理由—主张”复合体;论证的人际互动向度,它涉及论证主体之间的交际互动过程)①,并援引认知与文化研究的相关成果,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论证实践中所展现的社会文化特性加以具体阐发。

(一)论证行为与活动的基本认知

不同社会文化传统中会形成特定的人际关系体系、社会阶层结构和交际互动模式,这些因素将进一步影响其群体成员对论证行为和活动的基本认知,并决定其参与论证的不同理智态度;进而,也将导致他们在论证的识别与界定、论证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参与论证的动机和态度方面,都会形成认知和理解的差异。

论证识别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依其自身的社会传统和文化认知,参照特定的要素或方式,来认定某一行为是论证行为,以及某一情境中所发生的互动是论证活动。与此相关,论证界定则指在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尤其在其语言系统中)对于论证行为或活动的描述、说明方式,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语言概念。在不同社会文化传统当中,其群体成员会侧重于以不同的观察视角和解释方式,来对论证行为或活动加以确认和说明。这些差异同时也凸显和强化着不同的论证识别特征,并进而形成论证概念的不同界定。事实上,不同语言中与论证相关的术语之间,通常并不能很好地相互对应,甚至也不能得到精确的翻译,比如英语中argumentation一词,以及汉语中“争辩”“说理”等概念,其原因正在于,它们都体现着不同社会文化群体在认知论证实践时,所关注和侧重的特性各不相同。

论证的功能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成员在展开论证行为或参与论证活动时所强调实现的基本目标,比如说服他人、获取知识或解决分歧等。不同社会文化群体对于论证功能的基本认识可能存在差异,进而,论证的某一特定功能并不必然为不同社会文化群体所共享;同时,某一特定论证功能即使为不同社会文化群体所认可,但也并不一定具有同等的价值和意义。比如,在西方文化传统中,论证历来都被认定为一种共同解决争议或获取知识的合作;但在东方文化传统中,它则更多被理解为一种通过对峙和争论来改变和压制对方观点的手段。论证的作用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对于论证在其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和重要性的基本认识和评判。尽管论证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互动形式,但在不同社会文化传统中,对于其基本社会职能的定位、以及与之相应的价值评定,却会形成不尽相同的基本看法。如尼斯贝特等人就提出,西方文化传统非常强调论证对于人们合理参与公共生活的重要作用,并将之确立为公民政治参与和公共决策的基本方式。与之相反,中国社会文化中更为重视传统的传承与权威的维系,并强调社会与人际之间的和平与协调,所以,论证长期以来(并且尤其在私人生活领域中)都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社会作用①。

论证动机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成员主动实施论证行为和参与论证活动的意愿、内在驱动力及其强度。论证态度则指个体基于其看待论证行为或活动的不同方式,所形成的价值评判、情感状态和行为倾向。对于自然、社会、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不同理解,以及对于社会、家庭和人际关系的不同价值追求,无疑都将制约着不同社会文化群体成员看待论证行为和活动的方式,并造成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选择参与或回避论证的不同心理特征和动机强度。文化心理学研究就揭示出:由于论证中涉及主体之间在观点上的直接冲突,这与东方文化在人际关系上所崇尚的“和谐”价值相对立,因而,日本人通常认定论证导致情感的伤害和人际关系的破坏,从而会常常主动选择回避论证,以避免尖锐的对峙和冲突②。

(二)论证的思维模式与说理方式

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研究表明,面对不同生态环境和社会情境,人类群体会形成不同的认知习惯,进而,人类的高级认知能力和思考方式,实际上也受制于其社会文化背景。纵使应对相同问题,不同社会文化群体也会形成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认知策略。与此相应,论证行为和活动同样涉及参与者的理性思考与认知能力,因而也会展现出社会文化因素所导致的差异。具体来看,这些差异将进一步体现在论证中信息的接收与处理方式、证据/理由的认知与权重、推理模式与论证型式偏好、以及论证的建构与表达方式等方面。

信息的接收与处理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依其自身的认知习惯,以特定的方式对其所面对的信息资料所进行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应用。不同社会文化传统影响着其群体成员的信息接收和处理方式,这进而决定着其成员个体在参与论证活动时分析、组织和运用相关信息的不同方式和能力,也使得他们在建构论证时所用及的信息在种类和数量上都呈现差异。从信息的整理和分类方式来看,有研究表明亚洲人擅长借助“主题关联”(thematicrelationships),而美国人则更依赖于“范畴关系”(categoryrelation-ships)③。同样,对于不同类型的信息而言,不同社会文化群体也表现出在关注程度、解释方式和处理能力上的差异。比如,亚洲人更易于关注对象所置身的背景信息,而西方人则通常会更直接地关注对象本身的信息④;当一个对象被置于一个新背景中时,日本人对该对象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判断速度就明显慢于美国人⑤。

证据/理由的认知与权重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对于能够在论证中充当论说依据、具有支持力的素材所做出的基本理解、认定和分类,以及依据特定标准和方式对其证明力和价值所进行的划分与排序。基于不同的社会实践形态,不同社会文化群体会形成差异的合理性观念和价值规范体系。而对于合理性、正当性和可靠性等规范概念的基本认识,决定着论证主体理解与回答“何种素材,基于何种缘由,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改变主体的认知状态、或者足以奠定某种可接受性”这一问题的特定方式。因此,针对同一论题,不同社会文化群体所认可、选择和运用的证据与理由,可能会在形态和类型上都存在差异。同时,对于相同类型的证据与理由,不同社会文化群体也会对其支持力的权重和价值形成不尽相同的认识①。

推理模式与论证型式偏好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在论证实践当中对于某些特定推论方式和论证模式的特殊信任和习惯运用。认知科学和人类学研究表明,不同的生存环境、生活形态和社会结构,会形成人类群体不同的思维结构、认知策略和模式偏好。同时,不同的主导思想形态和历史文化传统,也会对其群体成员惯常运用的思考方法和论说方式形成制约。这些都将进一步导致不同社会文化群体在推理模式与论证型式上的不同偏好。比如,通常认为亚洲人习惯于运用“辩证式推理方式”(dialecticalrea-soning),而西方人则偏好使用“形式逻辑推理方式”(logicalreasoning)②。同样,逻辑史研究也表明,与西方演绎逻辑传统不同,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主导论证型式是“推类”或“类比”③。

论证的建构与表达方式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在建构和表述论证时,所使用的内容组织策略和语言表达方式。在建构论证过程中,不同社会文化群体基于对证据和理由权重的不同理解,会在理由类型、强度和数量的选择与组织上都展现出不同的方式和策略。而在表达论证时,不同社会文化的语言系统则会影响其群体成员表述论证内容的语言手段和方式。同时,不同社会文化传统中对于言语交际规范的不同理解,也会对该群体成员的论证表达方式形成约束。简言之,论证主体在进行论述时是着重凸显理由的强度还是数量,在转引理据时是偏重直接援引还是加工重述,在展开论述时倾向于回旋婉转还是直入主题,在表明观点时是更为直接、明确还是较为间接、隐晦,诸如此类的差异实际上将都对应着不同的社会文化影响④。

(三)论证的接收与评价

作为人际交流的一种特定实践形式,论证不仅涉及主体自身的认知、建构和表达维度,而且还涉及主体之间的互动过程,展现着主体间性维度。更明确而言,它还关联到其他主体对于论证内容和效果的分析、解释、理解与接受,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态度、情感或行为改变。同样,由于社会文化传统中社会关系、交际模式和伦理观念的特定影响,这一互动过程中也会呈现出论证接收和评价的差异方式,并尤其表现在论证的恰当性、论证的强度、论证的生效性以及论证的规则等四个方面。

论证的恰当性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对于适合实施论证行为或展开论证活动的情形和条件的基本认知,简言之,即群体成员对于“可以在什么情形下,针对什么对象,以何种方式来进行论证”的基本看法。在不同社会文化传统中,论证的主题和范围、时机与场合会受其社会规范所限制,从而使得适合于、或者被允许进行论证的内容议题和可能条件不尽相同;论证的对象、以及与之相应的论证方式也会受社会关系和伦理观念的制约,从而使得论证得以发生的情境和可以接受的展开方式都存在差异。更实质而言,某些社会文化规范还会在特定情境中超越论证活动本身的内在规范,而这些规范本身也同样体现着社会文化差异。比如,西方文化传统所推崇的“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就与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师道尊严”具有不同旨趣,进而,两者对于师生之间的论证互动就会产生差异影响。同样,中国传统文化的“孝道”会以特定的方式约束着中国人群体中晚辈与长辈之间的论证行为,而不同社会文化群体的“礼貌”要求也影响着其群体成员在公开或正式场合中论证互动的恰当方式。

论证的强度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对于论证中理据具有的支持力所做出的基本评判和所用到的规范标准。不同社会文化传统中的合理性观念,会影响到其群体成员对于理据之相关性与充分性的基本理解,进而,导致他们对论证品质(其逻辑性和优劣性)的不同认识和差异判定,以及对谬误的不同认定与分类。基于对论证情境、议题和目标的特定理解,不同社会文化群体会形成关于论证强度的不同要求,这特别体现在论证中所包含的理由类型、数量和质量等方面。例如,研究表明亚洲人偏重论证中理由的数量,他们易于认定更多理由具有相关性,有时甚至还能容忍证据之间存在冲突;而美国人则注重理由的质量,在其论证中通常仅提供少量的(甚至单一的)、但却较为清晰和无争议的理由①。

论证的生效性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对于论证行为或活动在实践情境中是否实现其目标和功能的基本认知及其判别标准。相比而言,论证的强度是论证中理据所对应的内部规范性,论证的生效性则是论证在其表达与互动中所对应的外部实效性。在诸多社会文化传统中,这两者之间既显示出明确的现实分歧,也展现着特定的动态互动。事实上,不同社会文化群体对于论证恰当性的理解,将影响其成员对于论证行为及其方式的意义把握,进而制约着他们对论证行为实际效果的判定。同时,主体对于论证实际发生情境的基本理解,对于该论证互动的即时目的与语境因素的特定解读,都将影响到他对于论证实际生效与否的分析和评判。质言之,论证的生效性更多依赖于主体对于论证实践具体情境的实时解读,而这受制于该主体对于社会关系体系和人际互动模式的基本认知,因而也会呈现出社会文化影响。

论证的规则指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在进行论证活动时其言语行为互动所遵循的调控性规则(regula-tiverules)。不同社会文化传统对于交往模式及其社会互动规范的差异理解,制约着该群体论证实践的特定展开方式,也影响到保证其论证活动能够有序和合理进行的调控性规则。对于处在特定论证情境中的主体而言,这些调控性规则明确规定了他在具体的论证进程和特定的互动环节上,能够被允许(或需要被禁止)采用的行为方式和回应方式。实质而言,正是论证的规则确保了论证活动的有序进行,以及其展开进程和最终结果的合理性。不同社会文化群体在论证实践上的不同形态,实际上所展现的正是具有社会文化差异的论证规则体系。

四、论证研究的社会文化维度拓展

作为一种根植于社会文化背景中的实践活动,论证既体现着跨文化的理论特性,也展现出在基本形态、行为方式和互动模式等诸多方面的社会文化差异。全面揭示论证实践中的社会文化特性,并合理阐明它们在论证行为和活动中的呈现方式和作用机制,无疑将深化和拓展当代论证研究的论域,并且,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探讨不同社会文化群体的逻辑与认知差异,以及跨文化交流(尤其是论证协商)的可能机制。前文对于论证实践中社会文化差异体现的具体分析,建构了探讨论证中社会文化因素及其影响的基本理论框架,同时,也为我们拓展当代论证研究的社会文化维度提供了一个较为系统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视角。实质而言,这一初步理论框架既整合了文化与认知领域的相关研究发现,又结合当代论证研究成果,发展了诸多具有可观察性和可检验性的理论假设①。以之为基础,社会文化维度的论证研究可以进一步从如下三个进路来展开:

第一,语言学、尤其是语言与文化关系研究进路。论证活动依赖于语言手段和言语行为,不同语言的词汇、语法、表达技巧、文体风格和语言用法,其背后都渗透着社会文化因素的重要影响。发掘、分析与比较不同语言系统中与论证相关联的语词形态、语篇特征和表达方式,是阐发论证实践中社会文化影响的一个有效途径。比如,中文指称论证活动的语词既具有多样性,又呈现出特殊而精微的区分(如论、说、争、议、辩、争论、论辩、说理等词),其中无疑体现着中国社会文化群体对于论证的基本认知、性质概括和形态划分。同样,与论证相关的诸多中文谚语、俗语等(如“理不辩不明”、“君子动口,小人动手”等),也都展现着中国社会文化群体对于论证形态、功能和态度的特定理解。

第二,质性研究、尤其是人类学考察、民族志研究进路。论证是一种实时发生在特定社会文化情境中的实践活动,通过人类学考察能全面而真实地对其具体形态和特性做出描述和解释,进而确切揭示其中的社会文化因素及其影响。一方面,可以选择不同社会文化群体开展田野调查,尤其关注其实际生活中论证活动的具体发生发展过程,分析与解释其中的特定行为和互动方式。另一方面,也可以参阅人类学家关于他人文化的民族志研究,整理其中所记述的论证行为和活动,进而揭示其中所展现的社会文化特性。此外,我国古代文献中记录着论证实践的诸多文本,也为揭示中国文化传统中论证实践的特殊形态和特性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②。

所以文化论文范文4

本文作者:徐德林工作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1997年,从英国移民澳大利亚的文化理论家安德鲁•米尔纳(AndrewMilner)撰文指出,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因患有历史健忘症而无力提供关于自身发展历程的权威叙述,①其结果是它既不如作为文化研究源头的英国文化研究频繁被人论及,也不如作为文化理论输出地的美国文化研究时常被人言说,尽管正是因为它的中继站作用,“三A轴心”文化研究帝国才得以建立。米尔纳的观察可谓不无道理,因为之前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确乎没有像英国文化研究那样致力于建构令人信服、条理清晰的起源神话,“像一个25岁的足球运动员一样忙于写自传”,②但他没有注意到的是,在20世纪90年代,不同视野下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形塑叙事正悄然显影:格雷姆•特纳(GraemeTurner)从历史、文学研究、电影理论的角度,彼得•古多尔(PeterGoodall)从传播与媒体研究的角度,詹妮•克雷克(JennyCraik)从期刊文化的角度,约翰•弗劳(JohnFrow)与墨美姬(MeaghanMorris)从工人教育协会与左翼实践的角度,丽塔•费尔斯基(RitaFelski)与佐伊•索菲亚(ZoeSofia)从澳大利亚女性主义、法国哲学的角度,约翰•辛克莱(JohnSinclair)与吉姆•戴维森(JimDavidson)从文化史书写的角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文化研究。③从这个意义上讲,米尔纳的批评无疑是片面或不准确的。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不但开始了建构自身发展历程的叙述,而且因此在“三A轴心”文化研究帝国中获得了与英国、美国文化研究大致相当的能见度;越来越多的澳大利亚文化理论家受邀担任了《文化研究》(CulturalStudies)与《国际文化研究》(InternationalJournalofCulturalStudies)等国际知名刊物的编委,频繁地穿梭于、驻扎在先前被英美文化理论家支配的“现场”。直接促成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获得能见度或被屏显的,是出现在文化研究史书写中的一种“去中心化”趋势,它源自具有实体性质的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CCS)在新时期的消失。1988年,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变为伯明翰大学文化研究系以后,尤其是文化研究系与社会学系合并的1992年以降,“许多文化研究理论家一直在试图挑战联系着本领域的某些系谱学叙述”,含蓄地指责把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视为文化研究唯一源头的英格兰中心主义,其结果是“关于文化研究及其形塑的很多修正主义解释已然出现”,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之外的文化研究现场随之获得了能见度:“澳大利亚就是这样的一个现场,在过去的十年里,在跨国文化研究共同体中,一种独特风格的文化研究已然于其间获得了显著的能见度。”④除前文提及的特纳等人的著述以外,瓦尔达•布伦德尔(ValdaBlundell)、约翰•谢泼德(JohnShepherd)与伊恩•泰勒(IanTaylor)的编著《重新定位文化研究:理论与研究的发展》,⑤汉德尔•K.赖特(HandelK.Wright)的论文“我们胆敢不以伯明翰为中心吗?”,⑥也都旨在消除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地缘政治“中心”地位,动摇文化研究的传统空间政治。然而,这一去中心化过程却不无悖论地钩沉着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与英国文化研究的系谱学关联。鉴于在文化研究浮出澳大利亚地表之前的20世纪80年代初澳大利亚无力提供文化研究培训,约翰•费斯克(JohnFiske)、约翰•哈特利(JohnHartley)等英国文化理论家移师澳大利亚,加之第一代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学人大多曾求学于英国,有人甚至还得到过斯图亚特•霍尔(StuartHall)等英国文化理论家的耳提面命。一些文化研究史专家认为,澳大利亚文化研究首先是作为英国文化理论家全球流动的产物而存在的,毕竟多数文化理论家都是学院中人,而“作为学院中人的好处之一便是理论可以很好地旅行,只不过有一点时差罢了”。⑦在这些学者看来,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几乎可谓是英国文化研究的“殖民地”,显在地具有“英国性”(Englishness)。由于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屏显与英国文化研究全球播散的时间巧合,上述观念颇为流行。众所周知,1964年,文化研究作为一门学科诞生于理查德•霍加特(RichardHoggard)创建的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于是便有了筚路蓝缕、影响深远的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以及它所代表的英国文化研究。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因为新自由主义的崛起与萨缪尔•亨廷顿(SamuelHuntingdon)所谓的“文化兴趣的复兴”,⑧英国文化研究经历了约翰•斯道雷(JohnStorey)所谓的从“作为政治的一种学术实践”到“一种学术实践的政治”的演变,⑨继而开始全球播散,费斯克、特纳等人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工程随之出现。他们于其间所采取的诸多措施,包括举办文化研究课程、创办文化研究刊物、出版或发表文化研究著述,⑩不仅为澳大利亚学人提供了文化研究方法与理论建构,普及了文化研究基本教养,而且更重要的是,基于“在我们看来,承认澳大利亚大众文化的活力与重要性似乎为一大进步”,促成了在英国文化研究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文化观———“大众的全部生活方式,他们的习俗与仪式、他们的娱乐与消遣,不但包括艺术,而且包括体育与海滨度假等实践”———根植于澳大利亚土壤。瑏瑡尽管他们“并不愿意替英国是否在这个领域具有霸权地位背书”,瑏瑢但一如费斯克与人合著的《澳大利亚的神话:解读澳大利亚大众文化》、特纳独著的《英国文化研究导论》等著作所证明的,费斯克等人确乎让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深深地打上了英国文化研究的烙印。费斯克等人能够成功“殖民”澳大利亚,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个前提: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澳大利亚智识文化的发展依旧主要受英国而不是美国智识潮流的影响。一如米尔纳在讨论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形成时所言,澳大利亚新左派博采众长,不断从《竞技场》(Arena)等本土马克思主义期刊到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毛主义(Maoism)等政治运动获取资源,但在引入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却是英国的《新左派评论》(NewLeftReview)。瑏瑣澳大利亚社会学家彼得•贝尔哈兹(PeterBeilharz)也表达了类似观点:“至少就20世纪70年代的十年而言,似乎有一条驿马快递专线将巴黎与《新左派评论》联系起来,将《新左派评论》与墨尔本及悉尼联系起来。”瑏瑤这一前提不但保证了费斯克等人的成功,而且导致“英国性”一直幽灵般徘徊在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上空。历史化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早期尝试,如苏珊•德莫迪(SusanDermody)、约翰•多克(JohnDocker)与德鲁希拉•莫德耶斯卡(DrusillaModjeska)合编的《内莉•梅尔芭、金杰•梅格斯与朋友:澳大利亚文化史论文集》,瑏瑥约翰•辛克莱与吉姆•戴维森合著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等于伯明翰加本土》,瑏瑦几乎都借助于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模式,而古多尔与米尔纳等人在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著述,同样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英国文化研究的历史为基线。正因如此,诸多文化理论家往往集体无意识地建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与英国文化研究的系谱学关联,为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贴上“英国性”的标签予以屏显,虽然殊不知的是,此间的“英国性”不无虚假成分。受历史与文化认同等因素的刺激,澳大利亚智识生活从一开始就受英国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前者必然是后者的翻版;就文化研究的内部发展而言,英国与澳大利亚两地的研究传统从一开始便不尽相同。尽管我们不能绝对地主张英国文化研究以学术性为主,假定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以实践性见长———或者倘若它是英国文化研究,它就没有理解何为澳大利亚的真实状况,但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最具创新性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工作……一直更感兴趣于阐述象征行为的特定形式的含义獉獉、文化实践的特定时刻的影响獉獉,而不是参照更为古旧的文化理论去证明这样做的合理性。”瑏瑧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在澳大利亚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既能提供政府制定文化政策的参考,更能致力于公共话题的论争。一如本尼特的“将政策纳入文化研究”所表征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一直主要致力于研究———因此凸显———日常生活文化。然而,或许让这一领域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其美国同行的,是它与实用主义文化政治的联系、与智识实践的特定参与形式的联系。”瑏瑨随着安巴拉瓦纳•斯瓦兰登(Ambal-avanerSivannandan)所谓的“从改造世界到改造语词”的视野转移,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这一文化研究理论时代的“理论实践者”时常因难以履行自我宣称的有机知识分子职责进退维谷;瑏瑩面对英美新自由主义国家政策即国家在释放市场力量的同时限制文化准入时,诸多文化理论家既未能提供应有的洞见,也无力进行必要而有效的干预。有鉴于此,20世纪80年代初移居澳大利亚的本尼特以自己创办的格里菲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所为大本营,致力于文化与媒体政策研究这一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Williams)的未竟事业,以期实现对文化的营救抑或“重释”。考虑到英国文化研究彼时所遭遇的范式危机,本尼特呼吁启用米歇尔•福柯(MichelFoucault)的权力关系理论,尤其是其“治理性”(governmentalization)与“监视”(police)观念,从理论、实践、体制等维度“将政策纳入文化研究”,从文化实践与权力关系的纠缠去考察文化实践。瑐瑠本尼特意在实现的并非是凸显政策考量在文化研究中的核心地位,或者悬置文化研究,而是与地方及全国性行政部门或者准行政部门建立形式多样的合作或者顾问关系,通过组织研究、出版及召开会议等活动,切实参与关涉澳大利亚博物馆、艺术、电影、语言与教育政策的政策制定。基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澳大利亚社会运动现实,约翰•福莱士(JohnFlaus)、墨美姬、海伦•格瑞斯(HelenGrace)、司图亚特•康宁汉姆(StuartCunningham)、汤姆•奥里根及哈特利等人纷纷对本尼特的工程做出呼应,分别以评论家、独立电影制作人、产业理论家等身份加入其中,阐释政策研究与理解澳大利亚政治、经济、媒体与文化产业、新闻及相应规章制度的关联。最终,本尼特等人合力终结了20世纪80年代澳大利亚文化研究,造就了处于“日本人所谓的蓬勃发展状态之中”的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瑐瑡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因此作为最重要的成员之一凸显在文化研究世界共同体之中,尤其是在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学会(CulturalStudiesAssociationofAustralia)成立之后。一如弗劳所言:“两个时刻记录了存在于20世纪80年代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终结: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协会在1992年的形成、格雷姆•特纳的《民族、文化、文本》与我及墨美姬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读本》在1993年的出版。”瑐瑢所以,本尼特等人所实践的这样一种以“实践性”为特征的文化研究即使不能否定,至少也是在很大程度上稀释了评论家们所谓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英国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屏显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英国性”无异于进行错位的表征。此间更具意味的与其说是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英国性”,毋宁说是屏显这样一种虚假“英国性”的原因及由此引发的问题之所在。

在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大放异彩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文化理论家乔恩•斯特拉顿(JonStratton)与洪美恩(IenAng)多次告诫同道中人,作为一个术语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表征的是一种误导性的同质性。首先,它割裂了澳大利亚与世界其它地区尤其是亚太地区的地缘政治关系;其次,它忽视了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世界性;再次,它遮蔽了澳大利亚的内部差异性。瑐瑣因此,在基于英国文化研究的影响建构一种同质性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屏显其铁板一块的“英国性”的时候,人们很可能造成对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再次遮蔽;不同于之前作为一个整体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被遮蔽,此间被遮蔽的是其独特的形成机制与内部复杂性。这首先是因为系谱学考察本身可能具有片面性;无论是考察个人行为还是开展智识工作,作为方法的系谱学都可能具有欺骗性。一如特纳所指出的,在关于文化研究系谱的英美叙述中,“几乎没有认识到北/南分歧、第一世界/第二世界差异(更不必说第三世界的任何叙述),或者文化研究知识的新帝国主义运作———完全吻合生产它们的国家的政治史的运作”,瑐瑤而非英美世界的叙述则明显缺乏自身文化独特性的意识。基于系谱学考察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这一术语首先遮蔽的,是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与英国文化研究之间的复杂纠缠。一方面,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有着自身独特的形塑动力,比如澳大利亚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施的多元文化政策、澳大利亚人的“经济问题需要‘文化’解决办法”这一20世纪80年代共识,以及围绕澳大利民族身份的媒体论争,瑐瑥但另一方面,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确曾受到过英国文化研究的影响,甚至可能具有某种“英国性”,毕竟“在文化研究学术层面上,‘英国’具有相当领导力”。瑐瑦另外,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一如英国文化研究,首先被孕育于成人教育运动之中: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成人教育的影响(主要通过工人教育协会),同时滋养与保持了关于自学成才与业余实践的一种强大但不正式的智识文化,这种文化形塑了后来因教育系统扩张而成为专业知识分子的很多人的价值观。20世纪60年代末,我们自己与一种“文化与社会”方法的首次遭遇并非来自阅读雷蒙德•威廉斯,而是来自参加约翰•福莱士举办于悉尼新港滩(NewportBeach)的工人教育协会电影暑假学校。瑐瑧20世纪70年代末,媒体研究在澳大利亚的职业化以及英国文化研究作为严肃学术力量的登陆,导致了以福莱士为代表的成人教育讲师被遮蔽于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历史之中,尽管1953年以降,福莱士一直以教师、评论家、演员的身份活跃在澳大利亚教育机构之中,穿梭在期刊与从实验电影到电视剧及商业片的诸多媒体之间,“为文化研究工程培养一批支持者,以及培养一代电影及媒体评论家”。瑐瑨墨美姬之得以成长为文化理论家、电影评论家,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因为她从福莱士的1969年与1970年电影暑假班获得了正规大学教育无法提供的灵感源泉:“福莱士所介绍给墨美姬的,是主要存在于学界之外的一种批评性思考的文化,在独特的澳大利亚脉络文化理论的早期发展中起形构作用的一种文化。”瑐瑩所以,特纳虽然坚称“不存在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起源的神话……不同于英国的文化研究,并不存在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可以说是因之而起的核心机构。在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依旧是多重碎片化的”,瑑瑠但同时断然指出,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诞生“在电影与媒体研究等更为成熟的学科的边缘,在文学研究、艺术与社会学这样的学科内,或者学术之外,女性主义之内关于理论与实践的论争,作为结构文化政策发展与批评之内争辩的手段”。瑑瑡值得一提的是,在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显影过程中,澳大利亚的文化研究学人一如他们的英国同行,往往协同作战,团结在某一期刊或研究中心的周围,或者借用彼此所教授的某一课程,如费斯克、特纳与米莱克合力创办刊物《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费斯克与特纳在科研中并肩战斗。然而,澳大利亚学人的合作通常很短暂;他们的流动性很大,即使两位学者曾在同一家机构任职,也未必是在同一时间。

其次,作为一个同质性术语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遮蔽了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与女性主义的多重耦合。瑑瑢弗劳与墨美姬在追溯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系谱时发现,就其形塑力量而言,“或许比其他任何单一智识影响更重要、更持久的,是女性主义与对日常生活及‘个人’生活政治的女性主义理解”。瑑瑣他们所意指的女性主义是澳大利亚学院智识与社会运动的产物、本土力量与跨国影响的结晶,包括“女权主义官僚运动”(femocrat/femocracymovement)与“新澳大利亚女性主义”。1973年,澳大利亚工党政府迫于“妇女选举团”(Women''''sElectoralLobby)的压力任命了一位总理妇女顾问,“女权主义官僚运动”随之开始,诸多女权主义者,尤其是来自高等教育行业的女权主义者因此获得了公职。20世纪80年代,受后结构主义的影响,这一阵营的罗斯玛丽•普林格尔(RosemaryPringle)与索菲•沃森(SophieWatson)等学院派女权主义者基于福柯的权力模式,视政府为“一组竞技场”,而安娜•耶特曼(AnnaYeatman)则勉力耦合互不兼容的政策与后现代主义话语,干预政府政策。虽然鉴于“澳大利亚社会理论化的实用性”,瑑瑤女权主义官僚运动出现于澳大利亚丝毫不让人吃惊,但澳大利亚女性主义将法国理论应用于国家政策领域的方式却是非同寻常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女权主义官僚运动必须被视为在为文化政策研究领域铺平道路,尤其是为伊恩•亨特(IanHunter)与托尼•本尼特等人受福柯启发、定位于政策的著述铺平道路。”瑑瑥“新澳大利亚女性主义”即费尔斯基与索菲亚所谓的“身体女性主义之澳大利亚‘流派’”,源自1970年代以降的国际智识引入,以及本土期刊与出版业积极参与理论建构。瑑瑦集“女性主义修辞、拉康心理分析与巴特符号学”于一体,新澳大利亚女性主义代表了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澳大利亚后结构女性主义工作,对国际智识社区产生了重要影响:澳大利亚女性主义———比如通过米歇尔•巴雷特(MichèleBarrett)合编的沃索出版社(Verso)“女性主义问题”系列———在把法国女性主义理论引入说英语的知识分子社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应地,很多澳大利亚女性主义者……为了把法国女性主义与后结构主义思想置入英美学术界,做出了关键性的贡献。瑑瑧不难发现,澳大利亚女性主义,无论是女权主义官僚运动还是新澳大利亚女性主义,致力于本土与国际智识与政治轨迹之间的交汇。一如苏珊•谢里登(SusanSheridan)所言:总是在为“国际”(美国与英国,后来是法国)女性主义的移植提供着肥沃土壤的澳大利亚女性主义有着某些本土特征,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它将其它的那些特征与自身的发展相嫁接而且不时地培养出新品种的能力。一如澳大利亚小说家克里斯蒂娜•斯特德(ChristinaStead)对这个大陆本身的表征,澳大利亚女性主义可以被想象为并非一个孤立的殖民前哨,而是位处世界贸易路线的交叉口,而且矛盾的是,被天生为旅行家的殖民者占据着。瑑瑨然而,澳大利亚文化理论家所曾“嫁接”抑或与之处于“一种双向交流关系”的,既有深刻影响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女性主义,也包括由米歇尔•德赛都(MicheldeCerteau)、亨利•列斐弗尔(HenriLefebvre)、罗兰•巴特等人所代表的有关日常生活的当代法国理论。瑑瑩一如墨美姬所证明的,澳大利亚文化理论家始终基于自己的本土性、澳大利亚的民族性、法国理论的跨国性,与法国理论保持一定的临界距离:“20世纪70年代以降被引入澳大利亚的一批批思想并非是被写到了一张白纸上,而是遭遇与进入了流行于彼时本土模式的激进文化批评的对话之中。”瑒瑠在接触与译介阿尔都塞、福柯、德勒兹、鲍德里亚、弗里克斯•瓜塔里(FélixGuattari)等人著述的过程中,墨美姬有意识地参照自己成长于其间的落后乡镇的情感结构、“土生土长的”澳大利亚智识传统的需要,耦合本土、民族、跨国元素,因而有效地证明了智识的跨国流动何以促成以民族为基础的智识形塑。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可谓是基于动荡的、在很大程度上为学生所驱动的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智识文化促成了理论运动在澳大利亚的学术合法化。1980年的“第一届澳大利亚传播与文化研究大会”,以及1981年的“外国身体大会:澳大利亚的符号学/符号学与澳大利亚”,标志着法国理论开始被体制化于澳大利亚学界,因而大大推动了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早期发展,虽然我们必须知道,直到《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创刊,“文化理论才自觉地假借文化研究,在澳大利亚获得中心位置”。瑒瑡1983年,费斯克、弗劳、特纳合力创办了《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旨在凝聚人才,同时,通过发表定位于澳大利亚的文化理论,卓有成效地把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推向国际舞台。费斯克等人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夙愿;《澳大利亚文化研究》通过提升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国际能见度与“品牌化”,不但催生了一个众所周知为“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独特领域的出现,而且刺激了英美学界对澳大利亚文化理论的兴趣。1987年,美国梅图恩(Methuen)出版公司收购《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以之为基础打造出了名为《文化研究》的国际刊物。1990年,以美国为主要市场的厄温海曼公司(UnwinHyman)为特纳出版了专著《英国文化研究导论》,在成就特纳为主要文化理论家的同时,有效地帮助了美国学生及其他读者衔接基本素材与概念背景之间的鸿沟,获得文化研究的基本教养。继20世纪90年代应邀赴美教学与科研之后,2000年底,墨美姬受聘担任香港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主任;她通过与陈光兴、酒井直树(NaokiSakai)等亚裔文化研究学者的合作,着实推进了陈光兴所谓的“新全球地方主义”(newinternationalistlocalism),有力地促成了亚洲文化研究与英美、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之间的互动。所以,倘若《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与《英国文化研究导论》是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走出被遮蔽状态屏显于世界的媒介,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无疑是“三A轴心”文化研究帝国不折不扣的中继站。

所以文化论文范文5

文化相对论包括认识、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它对各个人文领域中的后现代思想有不同的影响。在社会和文化研究领域,它指的是多元合理性。它认为,文化观念和社会习惯都形成于特定的"历史",构成独特的"身份"。任何社会或文化,只要其正常运作,便应视为合理。在政治学或伦理学的领域,文化相对论指的是反宏大话语和反元理论。它坚持政治和伦理是一种实践,既不应当受制于任何普遍原则,也不应试图形成任何普遍性的公理结构。它认为权力的基础不是"正确"的理念,而是正确性不断被争夺的话语。在文学和艺术领域,文化相对论的结论是"文本"(text),本身没有固定的意义;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中的人对同一文本本来就有不一样的理解。

文化相对论虽与后现代思想交叉错杂,但它却形成和发展于十九世纪后叶和二十世纪前叶这个现代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思想最活跃的时期。文化相对论在后现代思想中强调的是文化的平等、多元和相互尊重,但在它的形成期,它所宣扬的却是文化的等级差别,单一发展趋向和西方文化优越。从十九世纪后期到二十世纪初,在赫伯特.斯宾塞和爱德华.塔勒这样的思想家那里,文化相对论受社会达尔文主义文化进化论的影响,成为强调各文化间文明与原始阶段互具差别,强调西方文化比其它文化发达而且优越的学术。〔注1〕进入二十世纪后,经过了一次大战,到二次大战之前,文化相对论在以伯阿斯为代表的新一论家那里才发生根本的变化。〔注2〕

爱尔文.赫奇在《文化与道德:人类学的价值相对》一书中总结了文化相对论在二十世纪中期的这一关键的转折。他指出,在西方,现性所不能阻止的战争和经济衰退深刻地动摇了人们对西方科学文明自然演进的信念。社会秩序的破坏,人性的蹂躏,人在种种现代制度和机制面前的彻底无助,使得西方道德价值那原本建立于物质文明之上的自信一下子滑落到崩溃的边缘。在这一现实面前,二十世纪的西方文化相对论一反以前的乐观自信,转受悲观论和怀疑主义所支配。它开始脱出西方中心论的巢臼,以多元观看待世界文化差异;它开始拒绝文明/原始的文化等级区分,倡导文化平等的观念;它开始摈弃关于西方社会、道德和知识的优越感,而接受非西方价值、信念和制度的合理性。〔注3〕

斯宾塞式或伯阿斯式的相对论都是现代西方思想的产物,但延续并影响后现代思想的却只是伯阿斯式的相对论。伯阿斯式的相对论避免以西方价值去判断非西方文化。它倡导价值中立,但却并非是无价值或价值虚无论。它坚持不同文化的平等地位,包含着对文化本身内在价值的价值判断。它提倡对非己文化的尊重,这本身就是一种价值。更重要的是,它相信每一民族都有选择和拥有自己文化的自由和权利,这也是一种价值。这些基本价值观念因倡导"宽容"而具有明显的自由主义倾向。当然,实际上倡导宽容的文化相对论并不一定以宽容作为价值基础。功能主义的文化相对论即以文化体制存在的合理性作为其基础。它认为,文化体制的存在自有其道理,文化成员往往是在不自觉地得益于它。功能性文化主义排除自由主义价值,一方面显得更为价值中立,另一方面却又因无法评判那些虽实际存在,但却具有压迫性的文化体制因素,而陷入道德虚无主义的困境。

自由主义和功能主义文化相对论共存于当前的后现代文化相对论中,形成了下面要讨论的温和和强硬的后现代价值观立场差别。现代和后现代之间本来就没有纤陌分明的界限。文化相对论延续至二十世纪后叶,成为后现代问题,主要是由于它在这一时期的后现论那里有集中的表述,而不是因为它本身就只能或必然是后现代问题。我们可以从三个不同的层次来了解后现代价值观:一、价值的基本性质,二、价值对知识活动的导向作用,三、价值的社会政治意义。在这三个层次上,后现论都不存在单一整合的立场,都具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分歧或矛盾。

二、价值问题

在价值基本性质的问题上,后现代论者呈现出强硬和温和立场的区别。强硬派在道德价值问题上持彻底的怀疑论态度。他们认为,价值系统无优劣之分,伦理的选择甚至不能当作为具有道德意识者所作的规范性选择。价值仅仅是一种语言范畴,一种语言建构。〔注4〕他们并不排斥研究价值,但把一切价值视为全然平等,对价值规范抱绝对相对论的态度。

温和的后现代论者则不以价值的语言性来排斥它的社会规范性。他们认为,实际存在多种具有合理性的价值系统,但这并不等于人们必须接受伦理绝对相对论。而且,了解甚至承认价值客观差异,并不等于就不能通过分析判断在它们之间进行取舍,或设想改善之道。正因为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正因为它是一种意义建构,后现代批判的介入才能有所作用。

关于价值基本性质的思考当然不是纯思辨的,它的现实意义首先反映在价值对知识和学术活动的导向作用上。这是后现代价值观的第二个层面。强硬派的后现代论者认为学术所体现的价值立场无优劣是非可言。后现代学术的最大成就在于摈弃现代学科的客观性理想(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摈弃客观论本身就是一种走向成熟和宽容的显示。〔注5〕在这些后现代论者看来,如果现实只是一种语言性的约定俗成,那么意义和知识都只能是相对的。〔注6〕有的甚至宣称后现代本身就是"相对论的整合"。〔注7〕

温和的后现代论者不同意后现代学术只能在"客观论"和"相对论"之间作选择的说法。他们不取现代客观性立场,但也不接受彻底相对论。他们试图在这二者间寻找一种平衡,尽管这么做往往不得不陷入理论和实际的自我矛盾。例如女权后现代论者赞同对自称具有"客观性"的现代学术的批判,因为后者所体现的往往是男性优越观。她们批评这种学术所编造的关于女性的"神话",指责其与"事实"不符。〔注8〕但是就在女权批评将学术立场相对化的同时,它却又在诉诸某种客在的"现实"。可见其相对论逻辑的不一贯。

在价值的社会政治意义问题上,后现论同样充满了矛盾。约翰.麦高文在《后现代及其批评者》一书中分析了后现代政治在民主问题上的两难境地。他指出,大多数后现代批评都体现了平等和多元的理想,但后现代政治一方面承担着"现代民主社会的允诺",另一方面则"动摇现有社会体制和国家行为所作的民主允诺",形成了一种在理论上不可能,但事实上却又在实行的激进民主政治 。〔注9〕著名左派后现代论者阿伦诺维兹说:"激进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立场,"只能以"先验伦理前提"的形式存在于后现论之中。〔注10〕后现论反对形形色色的宏大话语。但在表述它自己的政治伦理时,后现论却处在一个相当尴尬的境地:"它既无法在人之外找到某种外部原则来民主张目,又不愿意接受人为的原则。它把一切人为的原则都当作由权力形成的秩序,不承认其合理的规范性,结果……使得后现论不得不'退出道德行为'"。〔注11〕

尽管后现论在民主社会政治问题上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许多后现代论者并不放弃后现论对现实的批判作用。不过,在如何说明和设想后现论批判作用的问题上,这些后现代思想家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最具典型意义的后现代批判有两种。第一种是"内部批判"(imminant critique)。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后现代论者一般采取这一取向。他们运用自由民主社会现有的规范和理想(平等,自由,人权)来批判现有制度对这些规范和理想的压制(实际存在的不平等,不自由和违反人权)。第二种是"新价值规范"。这种取向以哈贝玛斯最为著名,他试图从语言交际理性来形成一种新的民主理性。哈贝玛斯不同意"内部批判"的理由是,资产阶级意识对现在的自由民主规范早已变得口是心非,麻木不仁;内部批判实际上对它难以触动(就象我们今天用"社会主义价值"来批判当今中国的腐败现象一样)。因此,社会政治批判必须包含不断更新和发展新价值理念的任务。

价值的基本性质、对学术活动的导向和社会政治意义,这三个方面都牵涉到与具体文化传统和环境的关系问题,因此,价值相对论又常与文化相对论联系在一起。价值相对论是文化相对论的核心。文化相对论包括道德、认知、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它在文学、艺术、科学和大众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影响也不同。但是,这些差异的最终意义则往往落实为价值观的差异。人们一般认为,价值观的差异是文化差异中最深刻的,也是最难以调和的。

在后冷战的世界格局中,西方和第三世界中出现的一些文化冲突论更是以喧染文化间不同的价值观来强调民族国家之间的政治和利益对立。在这类文化冲突和对立理论往往把价值相对论简单地用作为一种客观陈述或文化政治立场,而忽略了相对论本身的理论构成和伦理内容。价值相对论仅仅被当作价值普遍主义的对立面。根据这种两分对立的模式,价值普遍论是错误的,因为它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可以用来判断任何文明的普遍价值。价值普遍论的代表是"文化沙文主义"、"西方文化霸权"和"文化帝国主义"。与此相反,价值相对论则是正确的,因为它坚持每种文化有自身的价值,而把握自己的文化价值就是争取独立和反霸权。相对论因其坚持"自由"和"宽容"而比普遍论优越。

价值相对论和"自由"及"宽容"的这种联系是否可靠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对价值相对论本身先作一些分析。我们可以把价值相对论分别为四种互有区别的论说:事实差异说、文化决定差异说、道德怀疑论相对说和规定型相对说。这四种有关相对论的论说包含的价值主张和判断内容和范围不尽相同,因此它们的逻辑合理性也就不一立俱立,一废皆废。

三、四种价值相对论

在这四种相对论立场中,事实差异说是最基本的。它就事论事地指出,不同群体价值和道德原则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些差异影响了群体的整体世界观。事实差异说往往需要说明为什么会存在价值和道德原则的差异。这时候,它就开始转化为第二种文化相对论的立场:文化决定差异论。

对差异的文化决定论是一种两步式的相对论立场:第一步是否定一切普遍性的道德观。由于不存在任何具有普遍性的人类道德观或良心,道德和价值仅仅是一个群体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第二步是从客观文化传统为客观行为习俗寻找解释依据。也就是说,群体的行为准则完全是由生存需要和传统这类文化因素所决定的。文化决定相对论对道德理性的根本看法是,道德和价值的选择是由确定的条件所决定的,因此不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且,既然凡是存在于文化中的价值观都是合理的,那么任何价值观也就无所谓对和不对,错和不错。所以,道德原则和价值本身是否具有道德性是无法判断和证实的。换言之,道德原则和价值只有合理性问题,没有正当性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文化决定相对论便可以转化为第三种相对论立场,怀疑主义的和虚无主义的道德相对论。既然相对论不相信任何道德原则具有本质的或普遍的道德性,那么它当然认为各种道德原则再怎么差别悬殊,也应当一视同仁地得到尊重,并应当避免相互干预。保持相互宽容的态度,这一立场虽然形似中立,但却是包含了具有普遍规定意义的价值立场:宽容。所以,怀疑主义相对论又可以转化为第四种相对论--规定型相对论,即将宽容规定为文化道德相对论的最高原则。

这四种相互联系的相对论,就其整体而言,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立场:一、道德原则和价值的选择不是理性的选择(是决定的);二、道德只有合理性问题,没有正当性问题。也就是说,道德原则和价值不能以真伪去判断,无所谓对错,凡在文化中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三、道德立场和行为之间存在悬殊的差异是一件好事,应当尊重和维持。持这三个基本立场的相对论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立场,本身就具有普遍的规定性。它主张的是普遍的多元和宽容。但这又是一种自我破坏的道德规定性。因为,如果道德价值的正当性如相对论所说的那么不可证明,那么多元和宽容的正当性则也不可证明。相对论者不能证明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不多元"和"不宽容",而非得"多元"或"宽容"不可。

四、价值相对论的内在矛盾

就其个别类型而言,这四种相对论还各有各有待廓清的理论问题。先看"差异说"。许多价值差异往往并不那么一目了然。直观的价值差异往往只涉及表相,而忽略表相差异背后的一致,亦即价值背后的价值。例如,反对和支持堕胎都可以是出于珍惜尊重生命的价值,前者是保护胎儿,后者则是保护孕妇。历史中体现的价值差异往往也有一个价值释义的问题。例如圣经中有禁止离婚的信律,这是否就和现代人婚姻自由的价值完全不同呢?表面的差别往往隐藏着深层的相似。在圣经时期,妇女在经济上极无保障,因此这一圣经信律的道德意图可以理解为保护弱者(妇女、儿童)不受强者的欺凌遗弃。这和现代社会以婚姻自由为妇女提供保护的道德取向并无二致。不同文化群体的道德标准和价值之间确实存在明显的差异,但问题是这种差别究竟有多深刻,有多本质。差异相对论往往夸大文化间的表面差异,而忽略与之相关的深层释义。

至于"文化决定论",它基本上只是一种假说。文化决定差异说的情况和事实差异说有所不同,它并不是一种观察陈述。文化决定论是一种特殊的万事有因论,它假设世间任何事物皆有起因,因此道德原则和价值观也有起因。但是问题是,文化和价值之间究竟是否存在一一对应的因果决定关系?形成和维持道德信仰的原因很多。除了文化传统之外,这些原因还可以包括对其它民族、群体的道德信仰的知识。例如一个国家的人民一旦了解了其它国家的人权状况和国际间的人权普遍宣言,就可能对自己传统文化道德观形成批判性的看法。在历史过程中,传统文化道德观遭外力(革命运动、殖民主义、传教布道)改变的例子比比皆是。文化并不能保证道德传统的永远继续。文化决定价值论往往把同一社会中的道德观单一化。实际上,每个社会内部在具体道德原则上的看法,都可能存在分歧。文化决定论往往过分强调文化内部的整一性,而在不同文化之间则过分强调依重对立两分模式,如"中西"、"中外"等等。

再看怀疑主义相对论。怀疑主义相对论内部有强硬型和温和型的分歧。强硬型相对论认为道德原则是不可能用说理来证明其是非的。无论是在群体中的价值观(如忠、孝、节、义),还是在群体之间的价值观(如人权),价值观永远只是某些人的价值观。这些人以理性化为手段而将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人,成为形形色色的霸权(统治意识形态,文化帝国主义,等等)。虽然强硬型的怀疑主义相对论对霸权采取批判的态度,但它对霸权却并不具有真正的批判作用。这是因为,既然一切道德判断皆无法用说理证明其正当性,那么,作为道德判断的谴责霸权,亦无正当性。就道德立场而言,文化帝国主义和反文化帝国主义并无区别。强硬型怀疑主义相对论实际上是一种道德虚无主义。它和当今世界"道德多元"这一实际存在的情况之间其实并无实质联系。因为即使全世界真的有了统一的道德标准,强硬相对论仍然会坚持道德不可能以说理证明其正当性。

温和型的怀疑主义相对论和强硬型相对论在道德理性问题上有分歧。它认为道德原则是可以作粗线条的理性说明的,但具体的细节则应考虑到传统和具体环境的条件。例如,人们可以从"生命权利"和"人性尊严"来证明"人权"价值的正当性,而不必只是把它当作西方文化霸权的体现。由于社会传统和具体环境的不同,落实"人权"的标准在各国可以有所不同。事实上,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人权标准给各国人权的不同落实情况留下了相当大的空间。人权共同宣言所涉及的仅是人权最低标准,即使如此,也只是在有限的领域中而已,几乎所有具体的权利,如有关父母子女、雇佣关系、民事纠纷等等的权利,仍都受个人所在国的法律、习俗和道德传统的规范。人权宣言所使用的是不具体的、留有解释空间的语言,例如宣言说,对个人"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方能予以逮捕,这里所说的只是形式程序,至于"法律程序"的具体过程和内容则完全没有规定。人权宣言还明文规定,允许在紧急或例外情况下搁置落实人权标准,各国可以把人权作为一种目标,而不是一种规定来逐步加以实行。这些都是预留空间的做法。从温和型怀疑主义相对论的角度来看,人权标准不仅可以用理性证明其正当性,而且也充分尊重落实价值环境和条件的多元性。可惜的是,在我们熟悉的后现代和后殖民的反霸权话语中,温和型相对论观点往往反倒被忽略掉了。

最后来看命令式相对论。命令式相对论内部也存在着强硬型和温和型的分歧。命令式相对论的特点在于其有关价值多元和宽容的道德命令。强硬型命令认为宽容是唯一的普遍原则。温和型的命令式道德相对论则认为,除了宽容,还可以存在其它普遍道德原则,但这些只是一些数目极有限而且规定相当宽泛的道德原则。

这两种命令式相对论的差别可以在一些自由主义和一些后现代主义的道德立场上反映出来。不少自由主义和后现代论者都认为道德意识是纯个人的,每个人在道德和价值问题上都具有自主权和自决权。在道德问题上,强硬派相对论者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对他人说"不",任何人对他人的道德和价值有所评议或批评都是"干涉隐私"。宽容是社会人际关系间的唯一最高准则。这一意义的"宽容"只具有工具性价值。人们共同遵守这一规范不是因为它具有什么内在的德性价值,而是因为它可以帮助人们避免冲突和争斗。这种只具形式作用的规范仅仅是没有具体内容的道德外壳。把这种规范从社会扩展到国际关系就成为"互相尊重"。这里的"尊重"指的是"互不干涉内政"。在这种国际关系中,对我的最大尊重就是不要管我干什么。

可是,在温和型的命令式相对论者看来,这种单纯"说不"的"宽容"或"不干涉内政"并不能充分概括相对论的价值观。相对论的价值观除了"互不干涉"之外,还应当有其它具体的价值内容(如人道待遇,民主人权等等)。没有具体伦理或道德内容的"宽容"不仅是空洞的,而且还可能沦落为暴政和压迫的借口。事实上,许多民族国家内部所发生的这类情形--如军事独裁,种族清洗,甚至屠杀无辜--正是在这种形似宽容,"互不干涉"的默许或纵容下发生的。

相对论和普遍论一样,它既可能有积极的效果,也可能有消极的效果。一般地说,文化普遍论认为世界上存在一种可以用来判断任何文明的普遍价值,极端的立场是只有自己的文化价值具有普遍性。这种态度近于文化沙文主义。文化相对论则认为每种文化有自身价值,普遍的或超文化的价值是不存在的。文化相对主义强调"他们"和"我们"不一样。如果把这个论调推到极点,那就等于种族主义了。文化沙文主义和种族主义都不可取。因此,相对论和普遍论的争论,问题不在于何取何舍,而在于如何避免走向极端。否则,出发点再正确的理论,效果也还是适得其反。

注释:

1. Herbert Spencer, "Progress: Its Law and Cause." Reprinted in Essays, Scientific, Political, and Speculative (New York: Appleton, [1857], 1904). Edward B. Tylor, Primitive Culture. 2 vols. (New York: Harper Torchbooks, [1871], 1958).

2. Franz Boas, The Mind of Primitive Man. Revised edition (New York: Free press, [1938], 1965), Race, Language, and Culture (New York: Free Press, 1966).

3. Elvin Hatch, Culture and Morality: The Relativity of Values in Anthropolog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3), pp. 32, 59.

4. Paul de Man, Allegories of Reading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9), p. 19.

5. See, for example, Murray Edelman, Constructing the Political Spectacl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 p. 5.

6. Marc Wortman, "Book Review of The Post-Modern Aura," Telos 71 (Spring 1987), p. 171.

7. Agnes Heller, "Movements culturels et changements de mod妉es de vie quotidienne depuis la deuxi妋e guerre," in Andre Corten and Marie-Blanche Tahon, eds., La radicalit?du quotidien (Montr俛l: VLB 俤oteur 1987), p. 177.

8. Mary Hawkesworth, "Knowers, Knowing, Known: Feminist Theory and Claims of Truth," Signs 14 (3): 533-49, p. 555.

9. John McGowan, Postmodernism and Its Critics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1), p. 28.

所以文化论文范文6

关键词: 化学化工 毕业论文(设计) 高校转型发展

在当前高校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实践教学在本科教学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作为综合性实践教学中最重要一环的毕业论文,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及训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然而,现阶段高校的毕业论文都安排在学生毕业前的最后―个学期,时间短、任务重,并且与考研及就业冲突,严重影响毕业论文质量。为此,我们对2011级和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取得了―些卓有成效的效果。

一、目前化学化工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有些指导教师自身科研实力突出,学生选题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扩展性,有些教师有较深的工科背景及横向研究经历,学生选题具有很好的应用价值和深入研究的潜力。毕业论文(设计)所在的第八学期恰恰是学生联系就业的关键时间,学生往往忙于就业,无心论文,时间短、任务重,并且与考研复试、资格证考试、公务员考试冲突[2]。化学化工类毕业论文往往依托实验,需要大量的实验数据支撑,实验实践时间需求较大,导致很多课题刚刚获得突破就急于结题,有些课题还未优化结果就要撰写最终结论,一些很有潜力的课题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就随着毕业而被束之高阁。学生为了突击应付毕业论文工作,只好假题假做,甚至有些学生进行网上抄袭或者使用百度百科等网络文章拼凑成论文,有的学生找人论文,还有的学生直接改用本专业往届学长的合格毕业论文上交等[2]。这些做法不但使得学校安排学生写作毕业论文(设计)的培养计划失去应该的作用和意义,还浪费稀缺的教育资源,败坏学术风气。

二、针对毕业论文(设计)存在问题所做的探索

针对目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所面临的困境,我院经过大量研讨和调查后,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了探究。

1.毕业论文(设计)提前进行的探索

因为毕业论文环节放在第八学期,就业等原因影响了毕业论文的进度、质量,所以我院尝试对毕业论文(设计)灵活化处理,允许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第六学期结束的暑期至第七学期开学前三周的时间段内申请提前选题,部分学生暑假即可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相关工作。考研深造的学生可以利用长达一年的毕业论文系统的进行系统的学术训练,化工设计类的学生可以将毕业论文工作和化工设计竞赛的准备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而对于就业的学生则避开联系就业的关键时间。

在第六学期结束时,化学专业的学生已经修读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及相应的化学实验,已经基本具备处理化学问题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3];文献检索、专业英语、毕业论文写作及学年论文更是为毕业论文工作的提前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在第六学期结束时,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论文完全具备实现的基础。

2.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相结合的探究

高校本科实习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将毕业论文(设计)时间提前至第六学期结束的暑期的话与实习工作并无太大冲突,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时间是第七学期开始,同时是本科实习开始的时间。这得益于我院的另一项探索即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相结合的探究。我院与实习单位达成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合作教育协议,针对确定从事该行业的同学提供顶岗实习岗位。合作培养,共同指导学生的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学生可以在实习单位参与一线生产的同时,完成第七、第八学期的相关学业。

三、毕业论文(设计)所取得的成效以及问题

针对毕业论文(设计)施行的一系列的举措,我院很好地缓解了毕业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毕业论文期间本科生参与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2011级和2012级毕业生共有241名成功考取了硕士研究生,李全良老师等指导的毕业生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中荣获二等奖,两届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均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

总之,根据化学化工学院的实际情况,毕业论文(设计)提前进行的探索和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相结合的探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缓解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一些迫在眉睫的问题,较明显地提升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参考文献:

[1]肖鹏,康爱红,吴正光.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教学探索与实践[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10):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