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工程学定义范例6篇

人体工程学定义

人体工程学定义范文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区域推进;统筹城乡、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牢固树立“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理念,科学规划,协调行动,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结构,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关爱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特色、精品”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目标

围绕“2012年全市率先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率先实现全市区域内高水平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实施好“标准化学校、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关爱学生和规范管理”五大建设工程,全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义务教育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

年至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工作目标是:

年:完成全区90%学校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区免费义务教育,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2年:完成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80%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城市学校标准配齐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实施新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基本实现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城域网接入,实现“教室班班多媒体化”,实现“农村教师人手一机、生机比达到6∶1”;全面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达到95%以上。

2013年:通过区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实现区域间均衡发展;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合理布局调整;探索移动互联教室等高层次的“班班通”模式在区域中小学校的建设。

2014年:农村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全部按照城市学校标准配备;实现教师配置基本均衡,形成比较合理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机制,实现区内50%以上的中学、20%以上的小学至少有一套课堂录播系统。

2015年:编制内专任教师达90%,基本解决农村学校开好课程的问题;建成和完善网上教研系统、网上教师培训系统和教育资源网站,形成较为完善的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实现区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

三、实施措施

(一)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及改造加固标准,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内各学校校舍、常规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设施等达到规定的标准,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1、优化完善中小学布局。根据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及学龄人口变化情况等方面因素,按照“方便入学、相对集中、优化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原则,科学编制以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为主体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加强工业区配套学校建设,重点加大新城、工业集中区、小城镇配套学校建设,完成、中学、一中、中心小学、中心小学、一小、二小、、头小学、新星小学、小学、小学、吕厝二小、小学等学校新(扩)建工程,满足新增生源就学需求;改造老城区学校,重点扩(迁)建老城区小学,完成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大中心小学校区和城南小学工程建设,破解城区教育资源紧缺难题;扩大乡镇中心学校办学规模,适时整合可整合的办学点,努力归并服务半径在4公里以内、在校生规模300人以下的学校。

2、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按照“标准化”和“精致化”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投入,计划完成100所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到年全区90%的学校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2012年全区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3、加快校安工程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2012年完成34幢、44084平方米的校舍加固任务和全区在2013年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提高中小学校舍抗震及综合防灾能力。

4、加大信息化建设。加大学校信息技术装备建设力度,建设“教育网络平台”和“教学辅助平台”,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促进学校信息化的均衡发展,实现到2015年全区建设成网上教研系统、网上教师培训系统和教育资源网站。

5、加大资源配置建设。按照市《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学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标准”总体要求,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合理配置,实现到2012年全区80%的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要求、90%的学校图书装备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要求;到2014年全区100%的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要求以及100%的学校图书装备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要求。

(二)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小片区”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全区教师配备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师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教师学历达标、专业对口、学科配套,各学校师资水平均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1、规范核编。积极实行“以县为主、区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学、捆绑考核”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编办管编制、人事管进入渠道、教育主管部门自主调剂现有师资”做法,实现全区师资统调;积极探索“因事设岗、以岗管人”办法,规范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按《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核定教师编制,近年新增的教师编制优先用于补充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紧缺学科,确保2012年前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和2015年编制内专任教师达90%任务的完成。

2、帮扶支教。健全和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互派”、“轮转”、“走教”等长效工作机制,合理解决师资城乡分布不均、结构性短缺、学科配备率不全、骨干教师缺乏等问题;认真总结现有教师交流经验,不断拓展“挂职”、“帮扶”、“支教”、“送教”、“跟班”等短期工作模式,合理制定区域内学校“强弱帮扶、扬峰填谷”实施计划,不断完善城乡、优质校薄弱校教师结对帮扶活动;积极推行“教师坐班制”、“月工作考核”、“帮扶工作督导考评”等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构建“风气好、用人少、队伍精、效率高”的教师队伍群体。

3、研训一体。一是坚持专家引领示范,促进新课程实验与校本教研工作的内涵发展。二是狠抓全员培训质量,每年利用寒、暑假举办全员培训活动,邀请省、市教育专家分学科、分批次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任教师进行通识及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新课程专题培训、学科教材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技术培训、小学转岗教师培训等。三是科学实施名师带动战略,继续开展“名师工程”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名师”的评选、使用、考核和待遇,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带头作用,逐步形成以各级“名师”为龙头,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为中坚,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师德高尚、结构优化、富有活力、专业化和现代化的优质师资队伍。四是实施科研兴校战略,主动把我区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转化为研究的重点,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研究实验,并通过加强行政管理与业务引领,落实教研常规,提高科研实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五是深化教师岗位练兵,进一步强化“三项主题”活动,创新形式,讲求实效,提高师资的执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六是搭建三级教研网络,建立“区进修学校、片区、和学校”教研活动网络,加强农村中小学的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和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七是积极开发远程教育工程,制作优秀教师示范课和教学光盘,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中小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八是加强区级教研队伍建设,形成专、兼职教研队伍,建立和健全教研员帮扶计划考核考评制度,以确保教研员工作落实到位。

4、科学考核。严格执行师德考核规定,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检查,落实教学环节,强化教学反思,研究、制定和完善教学过程的各项管理措施;完善教师量化评价制度,实行“日考勤、月考核、年考评”办法,完善考核公示办法;有效探索学校绩效考核评分办法,规范教师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资优酬的分配原则,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5、提高待遇。教师培训经费按规定比例核定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顶岗见习教师工资财政足额预算,继续落实山区教师补贴制度,有效探索农村教师交通费用补助、教师寄宿房建设、教师海外研修资金、名优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等措施办法。

(三)积极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工程

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1、加强和改进德育。积极开展以“三种习惯、三种意识”(即品德习惯、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健康心理意识)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体系,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原则,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不断创新思想品德教育的途径方法,牢固树立“德育辅智”、“全员育人”、“过程育德”理念,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全面推进“六个一”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加强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活动文化、物质文化的建设,努力打造区域性的书香校园、阳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培养学生特长,提升学校品位。

2、深化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落实国家学科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大课程”体系,严格执行课时计划,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活动,有效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因材施教,尊重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3、突出教学质量。以“质量年”为平台,推行课程模式、质量评价模式、个性发展、行为规范、学分体制、管理模式等改革,突出能力培养,突出个性发展,突出特色培育;以“有效年”为媒介,探索“备课有效性”、“教学有效性”、“作业有效性”、“学习有效性”、“评价有效性”等策略,切实提高课堂授课和作业布置的有效性;坚持以“提高合格率、降低低分率”为核心,着眼于“抓起始(即小学低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固中段(即小学中年级和初中二年级)、提高层(即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三年级)”的落实,有效开展“减负增效”、“培优辅差”、“帮困扶弱”、“助学提质”等活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

4、深化评价改革。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严格学校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学校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学业考核、作业布置等检查,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深入推行质量细化分析,总结成绩,找出不足;重视基础知识,重视人人发展,重视人人成功,探索建立全面的素质教育评价新模式,并逐步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机制。

(四)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共负责机制,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推进群体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

1、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杂费等政策,切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切实帮助特困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单亲孩子、孤儿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到201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

2、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服务与管理。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原则,切实承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呐,并与当地学生享有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并适时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后的教育服务与管理,完善在就学地参加中考的办法。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积极实施教育关爱工程,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形成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在校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完善学校教职工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4、关爱心理和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儿童少年。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承认人的个体差异,给予心理和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儿童少年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为学生提供各种选择的学习,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第二特教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提高三类残疾学生的入学率;落实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津贴,扩大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办法和保障体系。

(五)积极实施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工程

以“规范年”为载体,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管理体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1、规范办学行为。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电子化进程,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防辍、劝学工作的法律责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省颁课程,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分重点班和实验班,不违反规定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减少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和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利用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不动员或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2、规范招生秩序。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和公办初中免试对口升学政策,严禁小学、初中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区开发、人口变动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招生片区,有效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3、强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上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推动社会各部门密切配合,创造和谐有序的义务教育办学环境和发展环境。

4、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纳入全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并按照自愿报名原则免试录取招收学生。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报批、报备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期初与家长签订收退费协议制度,妥善处理家校矛盾纠纷。

四、实施保障

(一)思想保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区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不程度地存在差距,影响和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坚持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紧迫性任务,贯穿于深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过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真正把义务教育办成惠及人人的平民教育,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基本均等的义务教育。

(二)组织保障

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人事、编制、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公安、国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要认真制定本区域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规划,明确本区域、分阶段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线路图,确保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镇(街)、场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提高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三)责任保障

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人事、编制、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公安、国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加强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问责机制,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政策落实、教育机制创新等方面工作落实到位。

(四)经费保障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依法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例逐年提高,并按年初确定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用于教育;依法落实教职工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2%列入财政预算;依法落实从2012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全市统一的标准;依法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费接受义务教育规定;依法落实区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规定;依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健全和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工作,完善生源地学生借款、资助制度,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加强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挪用、截留、挤占教育专项经费。

(五)监督保障

积极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政府教育督导专项检查和效能建设重点;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提出督导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报制度,将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区政府奖惩的主要依据和对其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或者有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人体工程学定义范文2

关键词:依法治校;章程建设;逻辑必然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3-0166-02

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31号令)》(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的原则、内容、程序以及章程的核准与监督执行机制,是高等学校开展章程建设、实施依法治校、促进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和实践纲领,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章程建设和依法治校的关系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治校就是按法律规定治理学校。此看法不无道理。按国家法律治理学校当然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涵,但依法治校的内涵还应包含依章程治校,甚至包括依学校一切合法的规章制度治理学校。因此,依法治校应该是依国家的法律、法规治校,依学校的章程和一切规章制度治校。湖北省各高校开展的章程建设,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和内涵,章程建设的好坏关系到依法治校的顺利进行。

二、章程的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

高校章程是指“高等学校依法订立的规定学校组织及活动原则的文件,是学校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可以做这样一种理解:学校章程是依法制定的自治性规则。作为自治性规范文件,当然表现出其所定规范的任意性,即自治性。而依法制定则又使得其规范具有了强制性,即法定性。章程的规范应该是强制性和任意性、法定性和自治性的统一。

章程的任意性体现了现代法律制度中的意识自治、权力自治理念和原则。章程任意性规范体现出当事人之间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意及约定。而这种合意和约定一旦形成,便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拘束力。因此,学校章程的制定对学校的举办者、办学者,对老师、学生,对管理者和员工,对学校的任何团体、个人,都是一件大事,一件非同小可的事。章程建设工作不仅事关依法治国,事关学校的发展,也事关每一个团体、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了贯彻执行《暂行办法》,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5月2日印发了《湖北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鄂教政法〔2012〕2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湖北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进行了部署。《方案》决定,湖北省高校章程制定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5月30日前,为学习宣传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为各高校章程起草阶段;第三阶段,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章程核准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学习、宣传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一个重要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章程的强制性说明:章程的任意性、自治性、约定性、合意性不是绝对的,只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约定只能在法律授权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下约定,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因此,要搞好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除了具有民主意识、丰富的领导水平和管理经验等素养以外,还必须具备极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章程建设既是对湖北省乃至全国各高校广大干部、职工的民主意识、管理水平的考验和提高,也是对广大干部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的考验和提高。这也正是各高校安排广大干部和职工进行大量的法律学习的意义所在。

三、学校的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设立的必要条件

《高等教育法》于1999年1月1日起实施,全文八章,六十九条。由总则、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设立、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高等学校的学生、高等学校投入和条件保障、附则组成。全面规制了立法目的、指导思想、教育方针、教育目的、教育任务、教育形式、办学自、民主管理、行政管理以及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设立、组织和活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权利义务、学生的权利义务、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等等。

《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办报告、可行性论证材料、章程、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本条是强制性规范,学校的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设立的必要条件。2012年1月1日起设立高等学校,没有章程,不予批准。过去设立高校没有章程的,应进行章程建设,在2013年12月31日前报有关部门核准备案。也就是说,至2013年12月31日以后没有章程的高等学校,视为高等学校的不合格。可见,湖北省各高校学院开展的章程建设,是依法治校的要求,是高等教育法的强制性规定。

四、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逻辑必然

新中国成立后,同志亲自领导并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在制定宪法过程中,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1]”1956年,党的提出:“由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基本上完成,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的法制,巩固社会主义建设的秩序。国家必须根据需要,逐步地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使人民的民利充分地受到国家的保护。”[2]由此可以看出,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国伊始,就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十分重视,并且展开了实践和理论上的探索。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针对改革开放出现的新情况,十分强调和重视法制建设。他指出:“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深刻地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含义,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自此,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进入了正轨,步入了快车道。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3]。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效、常态的社会运行机制,是把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纳入法制的规制之下。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制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化建设的法制化。当然也必然是教育包括高等教育的法制化。所以,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逻辑必然。目前,湖北省各高校开展的高校章程制定工作,不是孤立的一所或几所高校的工作,而是依法治国方略在高等教育中的推进和落实,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和重要一环。

参考文献:

[1]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84.

人体工程学定义范文3

关键词:知识论,科学知识,技术知识,工程知识

abstract: the paper firstly by the critical to positivism knowledge to build on the position of knowledge based on the life practice, with the ternary elements i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along the two basic questions on knowledge - what the knowledge is and how it is possible? namely the question is the examination of the knowledge based on of what kind of activities, to analyze the existing problem and shortcoming about the study of previous scientific knowledge and technical expertise, engineering knowledge under the framework of the popular knowledge. from the position of knowledge based on the life practice, the scientific knowledge took as the descriptive knowledge, its goal and the intention is lies on the understanding world, the description the way of world existence; the technical knowledge took as the motion the procedural nature and the standard knowledge, its goal lies on the solution of the question in the practice process "makes any" and "how does" but the engineering knowledge took as the plight knowledge, its goal lies on the artificial successful construction in the boundary territory. the three is the different in nature, but meantime is the extremely close relationship.

key words: knowledge theory;scientific knowledge;technical knowledge;engineering knowledge

在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的构架下,科学知识、技术知识、工程知识作为科学、技术、工程相应的知识形态,由于三者本质属性的不同而具有各自的特征。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实证主义知识论的广泛影响,国内外大多数的学者普遍认为 :技术知识是科学知识的应用,而工程知识则是技术知识的应用。工程知识、技术知识仅被视为科学知识的“退化形式”,尤其是工程知识,根本没有作为独立知识形态的合法地位。本文试图通过对实证主义知识论的批判,来转变知识论的立场。在立足于生活实践的知识论立场上,来对科学知识、技术知识、工程知识的本质、特性加以尝试性的研究。

一、知识论立场的转变

近现代以来,随着理论自然科学取得的巨大成就,西方知识论经过经验主义、唯理主义和康德先验主义的演变,实证主义知识论逐步成为西方居于主流地位的知识论。尽管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实证主义知识论作为流派,在理论界已经风光不在,并且遭到了众多的批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它的主张已经广泛渗透到公众的意识里,深深地影响着公众乃至于知识界对科学知识以及人类其它知识的整体理解。

逻辑实证主义对科学知识的本性作了系统的解释。科学知识是实证的、客观的,任何科学命题都要经受得住实验和事实的考验,要符合可证实性原则,否则就是没有意义的,是形而上学。整个科学就是一个存在意义关联的命题集,是一个严密的、前后一致的逻辑体系和公理系统。由于经验世界是统一的,因而表述经验世界的科学语言也是统一的。正如卡尔纳普所说:“物理语言是一种普通科学语言……,科学是一个统一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没有根本不同的对象或领域,这就是关于科学统一的理论”。[1] 尽管实证主义知识论涉及的人物和思想众多,但其根本观点和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把科学限制于经验范围之内,满足于对经验的描述和整理,只有这样的科学知识才是客观、确切和有用的知识。这样,他们把知识几乎全部等同于科学知识,并且认为它在价值上是中立的,具有工具合理性。逻辑实证主义对当时和以后的经济学、社会学、法学、历史学、心理学等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按实证科学知识的模式去改造与重建各类知识几乎成为一种潮流和时尚。

实证主义知识论从20世纪中叶起遭受了众多学派学者的批判。其实早30年代,胡塞尔在《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一书中就指出:“欧洲危机的根源在于实证主义、怀疑论、非理性主义等错误的哲学思潮排挤了欧洲传统的理性主义的精髓。” [2] 持历史主义的库恩、费耶阿本德等,持后现代科学知识观的罗蒂、利奥塔等,还有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布鲁尔、拉图尔等,以及强调“个人知识”的波兰尼等,他们各自站在自己的知识论立场上,对实证主义知识论进行了剧烈的批判。在这些思潮看来,科学是一项解释性的事业,科学知识并非由科学家发现的客观事实,并非科学家对外在自然界的客观反映和合理表述,而是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制造出来,并且通过各种修辞手段使之得以认定为普遍真理的局部知识,是负载着社会利益或受到特定社会因素塑造的。费耶阿本德认为科学本质上是无政府主义的事业,对科学的研究可以采用任何方法,各种巫术、神话都与科学一样在文化上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任何思想,不管是多么古旧和荒谬,都有可能改善我们的知识”。[3] 反对实证主义知识论赋予科学知识的唯一霸权。

在笔者看来,实证主义知识论的问题与缺失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

(1)实证主义的以知识论、方法论替代认识论,拒绝从哲学上对科学认识进行论证,试图使科学免受哲学的影响。然而,在科学上排除哲学的影响并不真的表明实证主义可以不受哲学的影响,事实上它是“把方法论自身的框架先验化了的认识论,自己现在受到了它曾经给形而上学所作的那种狂热和荒诞的裁决”。[4] 实证主义否定形而上学本身就是以经验主义和归纳主义为基础的形而上学。

(2) 实证主义持一种唯科学主义的知识观,认为科学是最恰当的人类知识的表达形式,甚至认为科学知识是人类唯一具有真理性的知识,并以自然科学的知识标准衡量、裁定人类的其它知识。人类的其它知识要么是无意义的,需要加以拒斥,要么就归结于科学知识或者是科学知识的应用。

(3)实证主义在坚持肯定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与普遍性的同时,排除了主体及其价值判断,主张事实与价值无涉,正如胡塞尔分析欧洲科学的危机时所说:实证科学“抽象掉了作为过着人的生活的人的主体,抽象掉了一切精神的东西,一切在人的实践中物所附有的文化特性。”[5] 由此,造成了科学对生活世界的遗忘,造成了人类文化的危机。

因此,要摆脱实证主义知识论的束缚,走出实证主义知识论的困境,就必然转变知识论的立场,必须恢复被遗忘的生活世界,立足于生活实践来展开知识论的重建。

通常,实践被理解为人们为了获取物质文化生活资料,满足人类社会需要而进行的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它作为人类实际地处理自身与世界之关系的活动过程,总是以对人与世界关系的观念处理为范导,是在观念地处理并处理了人与世界关系之后才得以进行的有目的的、能动的、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 6] 也就是说要以人与世界关系的观念处理为实践的前提,然而,“在现代科学的视野中,世界展现为客观自在的、数学化的、无限的科学世界,人与这个世界的关系,构成了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关系,科学、技术的认识活动,工程改造世界的造物实践活动都是在这个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结构中进行的。这样,工程本质上就展现为:在科学活动建构的自然图景和自然规律的框架内,遵循技术活动建构的以自然规律为前提的“怎么做”的程序化知识,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按照数学化的方式去筹划和改造自然、构造人工物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实现理论向现实的飞跃,实现客体的主体化,从而达到主体的目的、满足主体的需要”。[7] 显然,这种实践观在本质上同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是一致的,胡塞尔对现代实证主义所造成危机的批判,同样适用于这种实践观。现代科学对生活世界的遗忘,必然也会导致这种实践对生活世界的背离,加深文化的危机,加深我们这个世界的非人性化,从而逃避人类的责任!

笔者所主张的生活实践是立足于生活世界的社会行动,人与世界最原初、最根本的关系不再是自然主义常识观、实证主义科学观中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关系,即以某种观念为先导的关系,而是境域化关系,这种关系是自明的、非预设的、非课题化的、存在论的而非认识论的关系。把实践纳入这种存在论的境域化结构中,也即生活世界之中,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所说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8] 实践,作为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最活跃的话动,是一种探索性的、创造性的、认识的和组织的活动。生活实践中包含着包括理论活动在内的多种认知活动,这种立足于生活世界的实践,才是人类一切知识产生的基础。

基于这种生活实践的知识论立场,我们反对给知识一个抽象的、僵死的、绝对的定义,主张从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类型来探寻各种人类知识的本质与特征。在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的构架下,从生活实践的类型来看,科学是认识世界的活动,技术是如何改造世界的认知活动,而工程则是改造世界的造物实践活动。显然,这三种不同的实践类型对应着本质上不同但又紧密联系的三种知识形态。

二、科学知识

通过上述对实证主义的科学观的批判,依据立足于生活实践的知识论立场,我们认为:1)科学活动是人类理解和解释世界的一种实践类型,它所产生的科学知识以追求符合客体的真理性、描述性知识为目标,因此在本质上必须坚持科学知识的实在性、客观性与普遍性,这个问题上我们赞成实证主义知识论的主张,不赞同社会建构论者关于科学实在是由科学研究的社会过程建构出来的主张。2)任何人类的实践都是嵌入在一定社会历史文化之中的,科学实践也不例外。在此我们赞同对实证主义知识论排除主体、排除价值、排除历史文化,造成科学对生活世界遗忘的批判,主张科学知识要回到生活世界,在立足于生活世界的实践中把被实证主义分裂的主体与客体重新结合起来。3)反对实证主义知识论唯科学主义的主张,反对将一切知识都归结为科学知识或科学知识的应用。主张从生活实践的类型来肯定各类知识独特的价值。4)任何具体的科学研究实践都是在一定的地域、时域中现实发生的,地方性的各种社会因素、实验室情境都显示了科学家日常实践的鲜活性,社会建构论者深入到科学研究实际过程的微观探究十分值得关注。但科学家如何超越情境达成“共识”,创造出具有客观性与普遍性的科学知识?仍有待深入研究。

在这样观念下,科学知识呈现出如下的本质与特征。

1、 真理性

科学知识的真理性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科学知识本身就是真理,或者是具有向真理逼近的性质;其二是指某一科学知识可能最终被证明不是真理,但它是最求真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具有追求真理的使命,尽管它可能被证伪。所以,科学知识的根本特征是表征客观对象的客观性质与客观规律的,它具有可检验性,或者能被证实,或者能被证伪,或者能被进一步发展。

2、 合理性

首先科学知识以经验事实为基础,所建立的理论或规律,它在经验上具有严格的可重复性、可预言性。其次,科学知识的逻辑体系是严密的。严密的逻辑推理方法如经验归纳与演绎推理是获得科学知识必不可少的思维方法。科学因此具有一种与天意、神启、臆测相对立的理性。在当代,尽管经验对一个新理论的直接支持可能已经变得越来越少,但是科学知识体系仍依赖于其坚实的经验基础和具有经验基础的背景理论的支持。

3、 进步性

科学的发展趋势一般是:后一种理论比前一种理论更仔细地更详尽地描述或说明同样的事实;后一种理论通过了前一种理论通不过的经验;后一种理论对前一种理论具有完全的包容性,能解释前一种理论所能解释的一切事实,还能解释并预言前一种理论所不能解释和预言的新事实。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知识体系中,总是能进化出更具有普遍性的、具有更高解释效用的、能更准确预言未来的理论体系。这种进步是在现实的社会历史中发生的,社会、文化的因素在科学知识的进步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4、共享性

自然科学知识具有普遍性,其内容及其利用,具有公开性和共享性。科学知识是无国界的、无阶级性的,科学理论可以被各个国家的人、各阶级的人所发现、继承和利用。但是,由于科学知识的创造与应用都是嵌入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的情境之中的,社会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宗教等社会意识形态会深刻地影响科学知识的生存和传播,影响着其共享性的实现,因此,必须立足于生活实践来具体分析。

三、技术知识

在把技术理解为知识的传统中,长期以来,由于深受实证主义知识论的影响,技术就是应用科学的观点在国内外学界广为流行。 “技术就是把应用科学所得的原理和方法等用到更广泛的实际问题。” [9]的看法十分普遍。 但是,正如d•伊德所说:“西方的技术传统是偏爱‘理论’而轻视‘实践’的,并且将技术贬黜为应用和实践”。[10] 由此造成了技术知识附属于科学知识的非独立地位,遭到了知识论研究的严重忽视。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状况有所改变。经济学家罗森伯格说:“技术本身是关于某些事件和活动的一组知识,它并非只是来自其他领域知识的应用”。[11] 技术史家莱顿认为,作为科学的镜像兄弟,技术是一个“自主的、平等的组织”,它与科学的关系是“共生的、平等的和互动性的”。[12] 由此,技术知识作一种有别于科学知识的独立体系确立起来。

站在我们知识论的立场上,显然,现代意义上的技术知识是技术发明这一特殊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技术发明活动已经从生产领域中分离出来,构成了相对独立的、以建构技术知识为目标的人类活动。可以说,它是为了实现人类的某种目的,导向实践的、“应当怎样做”的程序性、规范性知识的认知与建构活动。我们将从如下方面来解释技术知识的本质与特征。

1、技术知识的存在形态

人们一般认为,传统技术知识主要是以经验为基础的,是经验形态的零散化的知识;而现代技术知识则主要是以现代科学知识为基础的,是理论形态的知识体系。经验性的技术知识是主观的、心理性的、个人的。与此相反,现代技术知识是客观的、理论性的、社会性的。在我们看来,1)技术知识既包括理论形态也包括经验形态,技术知识再发展,理论形态的技术知识也不可能涵盖全部的技术知识,从而把经验形态的技术知识排除在外。2)理论形态的和部分经验形态的技术知识可以通过编码成为明言性的知识,可以用文字、数字、图像、符号表达,易于以硬性数据、公式、编码程序或普适原理的形式传播和共享。3)有相当多的经验形态的技术知识,如技能、诀窍等,由于它们的存在依附于人的大脑或身体操作的技能,通常只能在操作行动表现出来,而行动如何往往又依赖于特定的情境,因此无法对它们进行编码,由此构成了难言知识(波兰尼称之为“默会知识”)。这一点,与科学知识明显不同,科学知识都是明言的,否则它不可能达到描述自然的目的。

2、技术知识的认知结构

技术知识不是对现有客观事物的描述,但它也不是人的头脑中先天固有的东西,技术发明不是在自然界中发现现成的东西,而是创造自然界原来没有但逻辑上可能的东西。因此,技术知识蕴含可能性,是对可能性世界的探索,技术知识的应用是可能性的实现。技术知识是人类为了某种目的,在可能世界中搜索,从而创造出来的“怎么做”才能达到该目的的技能、诀窍、方案、程序、规则。其认识结构包括三个方面:1)确定欲实现的目的;2)在可能世界中以试错的方式搜寻与选择实现该目的的手段;3)对该手段能否实现目的以及手段的功效进行评价。其中,“目的”与人的欲望、社会的需求、利益及其限制相关,“可能世界”、“手段评价”则与逻辑空间、科学知识、日常经验、已有的技术知识、生产制造能力水平、自然环境、各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等相关,可见,技术知识的认知结构更深地嵌入到了社会情境之中,更为各种复杂的价值关系所左右。不可能像科学那样完全地去情境、去价值,达到完全普遍性的知识,其普遍性往往表现为约定性的规范。

3、技术知识的评价原则

技术知识的评价显然不同于科学知识的评价,实验评判与逻辑评判构成的真理性评价是科学知识评价的基本原则,由于排出了价值,科学知识的评价与价值无涉。技术知识的评价虽然无关与对象是否相符意义上的真与假,但它仍然包含价值性评价与事实性评价两大原则:1)价值性评价主要指:技术知识作为手段在其实际应用中,能否实现预期的技术目的?是否满足了技术使用者的需求?是否具有正当性与公正性?负面价值有多大?2)事实性评价主要指:技术知识作为手段,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易于现实化?功效如何?技术本身是否先进?是否可靠、稳定、耐用?各种(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成本代价有多大?效益如何?等等。

4、技术知识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技术知识无法构成像科学知识那样统一的、严格按照内在逻辑关系展开的普遍知识体系,这并不是因为技术知识不够成熟所致,而是其本性使然。我们可以把技术知识分为如下层次:1)技术理论原理(通常称为技术科学);2)技术规范;3)技术项目的工作原理;4)技术方案;5)工艺流程;6)操作规则;7)诀窍与技能。第一个层次与科学知识联系密切,具有科学知识一样的普适性,它是将因果关系转换成目的-手段关系,也即科学知识转换成技术知识的中介;第二个层次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的约定,对于受该规范制约的技术活动而言,具有普适性;第三个层次进入具体项目,其工作原理的构思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往下的层次特殊性越来越强,直至难言。可以说,这些层次从上而下,技术知识的普遍性、明言性、社会性不断减弱,特殊性、难言性、个体性不断增强。

5、技术知识的社会性与地域性

技术知识的社会性与地域性不仅体现在它的应用所产生的社会功能上,而且也体现在它自身的内在建构上。我们认为社会建构论者的研究进路与方法,其实更适合用于技术知识建构的研究。关于技术知识的社会功能已有大量成果,不再赘述。

三、工程知识

长期以来,由技术与工程不分,人们往往把工程视为技术的应用,工程知识也自然视为技术知识的一部分,实证主义者更是把工程知识、技术知识都视为科学知识的“退化形式”,工程知识根本没有作为独立知识形态的合法地位。近年来,这种状况发生了改变。正如沃尔特•文森提(w. vincenti)所说:“以前我们将工程看作是科学的婢女,以为工程只是应用科学的发现,现在是我们改变这种看法的时候了”。[13] 在中国学界,自从李伯聪提出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以来,工程在哲学研究中逐步获得了合法地位,相应,从知识论的角度把工程知识作为独立的知识形态来展开研究已经提上日程。

按照生活实践的知识论立场,我们进一步把工程造物活动规定为:为了满足社会的某种需要,在集成科学、技术、社会、人文等理论性知识及境域性经验知识的基础上,在经济核算的约束下,调动各种资源,在特定的空间场域和时间情境中,通过探索性、创新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的社会建构过程,有计划、有组织地建造某一特定人工物的实践活动。显然,工程实践的根本目的在于建造人工物,而不在于工程知识本身的创造,工程活动本质上不是创造知识的活动。工程知识在此仅仅是作为实现工程目的的手段、环节、要素而被创造的。因此,从本质上说,工程知识不是工程活动的目的,而是实现工程目的的手段,它的创造由目的决定,是中介性的知识。具体来说,我们认为工程知识具有如下的本质特征。

1、工程知识的独特性与地域性

工程知识的独特性与地域性来至于工程本身的独特性与地域性:1)任何现实的工程活动总是意向着某个特定的欲求建造的人工物的。正如陈昌曙教授指出:“工程项目是强对象化的,有其特殊对象。…… 它常常不是批量化的,而是‘唯一对象’或‘一次性’的,如青藏铁路工程、南京长江大桥建设工程。”[14] 严格地说,工程几乎没有可重复性。2)在英文中,动词engineer就包含着谋划、独创的意思,工程师们(engineers)所做的事情一般来说是ingenious (有独创性的)。“独创性”(ingenuity ) 和“工程”(engineering) 具有相同的拉丁文词根。3)这种特定的人工物总是嵌入在特殊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之中的,这些特殊的地域性因素不是工程的外部环境约束条件,而是工程活动的内在要素。因此,工程知识的建构必须充分反映这些独特性与地域性。

2、工程知识的综合性、具体性与可靠性

从知识的性质看,工程知识既不具有纯粹的科学性质、技术性质,也不具有纯粹的社会性质、人文性质,而是众多种类知识的综合集成。工程知识要集成多种自然科学知识、技术知识、技术发明、技术诀窍,但不能仅仅是它们的单纯应用或集成,还必须集成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历史学、人类学、心理学、文化学、美学、宗教学、民俗学、考古学等多种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但是,工程知识仅集成这些知识还不够,还必须集成相关的已有经验,尤为重要的是,必须集成工程本身的独特性与地域性所带来的具体的情境性知识与经验。这就要求工程知识的建构不仅要有高度的综合性,而且还必须具有深入细微的具体性与可靠性,正如皮特所说:“工程知识被证明要比科学知识更加可靠。” [15] 否则,不仅不能确保工程的成功完成,往往还会造成重大损失。集成并不是上述各种知识、经验的简单堆砌,而是把它们有机地结合并转化为与当下工程现实情境相符合的,可行、可靠、可操作的方案、方法、工艺、程序、规则、规范、指南。

3、工程知识的复杂性与协调性

在工程活动中,掌握和创造工程知识的主体具有十分复杂的构成:它包括决策者、投资人、企业家、管理者、工程家、科学家、工程师、设计师、技术人员、经济师、会计师、工人等等。我们把直接参与到某项工程行动中来的人员总体,称之为工程共同体。这些工程共同体的成员以自己原有的专业知识,参与到某项工程中来,由此决定了工程知识总体构成上的复杂性。在工程的决策、设计、实施操作、运行、评价、管理等行动过程中,共同体的成员各施其职,各显其能,矛盾与冲突在所难免。在工程展开的具体情境中,他们之间必须通过交往行为、规范调节行为来进行沟通,消除观念上、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达成目标认同、行动协调、紧密配合、利益共享,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由此又决定了工程知识还应包括修辞、商谈等促进交往沟通的协调性知识。

4、工程知识的情境性与现场发生性

工程开展的地域性与情境性,决定了工程知识的情境性与现场发生性,主要表现为:1)现场发生性,它指的是由具有一定知识经验储备、带有一定的工程意图的工程主体,或者说处于以往历史形成的情境之中的工程主体,与工程活动发生的具体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相互作用,当下产生的明言性和难言性的经验、知识。它们不是预先既定的、现成自在的,而是随着工程行动者的出场、造物行动的发生才涌现出来的;2)主体间性,地域与情境条件不仅是工程行动主体与客观自在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工程共同体内个体之间交往、沟通、争执、协商的结果,任何个体虽然都从自身出发,存在视界的差异,正是主体之间的交往行为带来了视界的融合,形成了对工程行动共通共识的主体间性的情境性知识;3)境域约束性,地域与情境条件一旦产生,又与工程行动者已有的知识经验储备相结合,共同构成约束工程行动者视界及行为的境域性知识与经验;4)随机的变异性,地域与情境条件构成因素的不确定变化,都可能带来它的随机变异。它会随着工程行动的展开而不可完全预期地发生着变化,反过来又影响工程的行动变化。工程知识也必须具有这种随机变异性,才能确保工程的成功。

5、工程知识的难言性与不可复制性

把工程知识与科学知识、技术知识相比较,它更是难于形式化、体系化的零散知识。工程知识中综合集成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可以进行编码,属于明言性知识。具有普遍性的各种理论知识,在工程知识的集成中,它们必须转化为情境性的特殊知识,才能在现实工程中发挥作用。但大多数在工程中随机发生的情境性知识是难于编码的,属于难言知识,与技术知识相比,它的难言性更为突出明显,这正是工程知识的一大特点。例如,一个人拥有再多的明言性的工程知识,只要他不进入到现实的工程实践之中,不掌握难言性的情境性知识,他就难以对工程有实际作用,人们甚至会说他不懂工程。工程知识的难言性、独特性、地域性等特征决定了它的难以复制性,致使它不能共享,更不能直接移植,简单套用。

6、工程知识的优化性与评价的多元性

围绕工程目标,必须通过设计对工程知识进行优化。但是,优化并不意味着最优化而是满意化,因为从理论上讲最优化必须建立在所有实现工程目标的途径方案都完全已知,每一种方案实施后产生的后果影响都能完备预期,评价方案及后果影响的标准都完全一致等这三个必备条件的基础上。但是,在现实的工程活动中,价值标准的多样性,各种人群、组织在观念、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等等,都决定了不可能形成完全一致的评价标准;而认识水平、能力、精力的有限性也决定了不可能搜寻全部的方案和预期所有的后果影响。因此,工程知识的优化不可能有“最优解”,只可能有“满意解”、“妥协解”。现代工程的发展显现出两面性的特征,它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又为人类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灾难。工程人工物不是中性的,它负荷着价值。因此,必须要从经济的、政治的、军事的、生态的、环境的、文化的、科学技术的、人文的、审美的等众多维度的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工程知识中必须把多元性的评价知识作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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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w. g. vincenti. what engineers know and how they know it [m]. baltimoroe:johns hopking press,1990.

人体工程学定义范文4

新建本科院校共青团组织马克思主义者距离2007年5月团中央启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工程已经5年,各个省市团学工作组织,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干部骨干培养方式的创新探索出了切合高校发展特点的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但作为新建本科院校,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整体起步较晚,经验不足,为使得团学组织的工作能够如学校发展相协调,有必要加强新建本科院校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研究。

一、基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需要

现阶段国内外局势的复杂性不言而喻,政治冲突与文化冲突的不断加深,国内社会矛盾的激化,使得部分大学生在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仰上出现了价值观偏移、社会责任感缺失的现象。这样的发展趋势是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趋势相背离的。那么如何去培养如何去引导青年大学生们坚定信念,加深对于党和国家的信任感,让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努力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之后,成为一个重要难题。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提出的背景就是党和国家基于当代大学整体发展趋势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的一项积极探索。旨在培养大学生政治理想,提高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水平和道德水平。国家希望通过这样有益的探索,培养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接班人,保持党和国家正确方针政策的落实。党和国家的发展离不开青年的不断成长,尤其是当代大学生的成长,着力培养大学生新观点、新思路的养成,培养他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养他们具有时代特色的创新精神,引领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因此,基于党和国家对于青年人才需求和培养的战略方针上的考虑,通过高校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去挖掘骨干人才,予以针对性的培养,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新建本科院校作为地方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源头,肩负着对于未来社会主义接班人培养的历史重任,是需要紧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探索自己的培养模式。

二、基于大学生自身思想道德观的变化

改革开放多年来,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新的社会矛盾的不断增加,国民意识的不断进步,新的社会形态造就了新的当代大学生。他们有着更为敏锐的观察力,有着更为民主的信念。也由于各方面原因的存在,他们在民族文化的传承上出现了一定的断层,政治信仰的缺失也导致了大学生教育面临着许多的困难。首先,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庞大的信息量充斥着年轻人的交际圈。青年大学生在对党和国家的认识上不够全面,不够正确,容易受到小众群体错误的信息灌输,形成对于国家发展现状的误解,产生排斥感。而青年大学生往往又是整个网络的意见领袖群体,他们所能够产生的影响力已经不容小视,如果他们的意见和观点是背离客观事实的,是不够科学的,很有可能对大量的大学生群体产生误导,这将不利于青年大学生的成长。这需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进行引导,帮助大学生们正确去认识当和国家的真实面貌,形成正确的爱国主义观念,也可以通过这样的形式也会让整个大学生舆论环境更加健康。其次,整体国民意识随着大众教育的开展开始产生了一定的不良作用,大量青年学生公民意识水平不断提升,开始更多的去关注国家大事,关注时事政治,关注党和国家的未来发展。但往往青年学生又是道德意识不够成熟的一代,公民意识和爱国意识的欠缺所滋生的价值观和理论观点仅仅是一些主观的、带有个人主义色彩的观点,因此也出现了不少错误的爱国方式或者是党和国家领导方式的不理解行为。高校领导和党政机关需要加强重视,从学生们的意识层面和思想道德层面去引导去讲解,让更多的人对于国家对于社会能够有着更为清晰的认识。新建本科院校在此之前办学层次多为专科或者成人教育为主的高校,注重实践、就业大过一切。而在转型之后,则要求不仅要培养应用性人才,也需要培养一定的学术性、思想型人才。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则是实现学生理论水平和政治道德素养重要途径之一。

三、基于新建本科院校自身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大量新建本科高校,特别是地方本科院校的不断出现使得这些高校在办学定位、学生管理、教学方式等方面都将产生重要的改变。然而硬件上的发展是实现本科教育的重要物质保障,师资力量的增强是实现本科教育的重要基石。但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学生思想层面的管理和教育的推陈出新,才是其学校文化和思想高地形成的源动力,也才是新建本科高校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主要培养对象是大学生骨干和共青团干部。他们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的实践者,参与了整个学校的整体管理从理论到实际的过程,也参与到了新建本科院校的建设当中,对于他们培养的成败,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学校建设的成败。

具体来讲,新建本科院校自身需要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内在驱动力成为实施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必要条件。首先,学校自身为适应本科院校的定位要求,需要在各个方面提升和发展,这也就包括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共青团组织建设总体来讲是漫长的、长期的,这就需要有着一种培养的制度和传承的精神存在,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可以通过思想意识和制度层面将学生干部选拔制度、培养制度有效结合,让共青团组织的引领者和实践者更加深入的认识共青团组织,给予共青团组织一种行动的准则和方式,这是基于新建本科院校发展要求所具备的充分条件。其次,新建本科院校体制的转变带来了生源质量的变化,共青团组织的管理和学生干部的培养方式都将有着极大的变化,如何实现这样的过渡,如何建立符合学校定位的、学生素质的、激发学生潜能的共青团组织新体制。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是可以实现整体体制的平稳过渡的,并逐步实现整体从量变到质变的跳跃。整个培养过程可以调动整个学校各个团支部的主要骨干学生干部,通过对骨干学生干部的培养,去传导一种本科院校定位的意识和本科院校发展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在对骨干学生干部的培养过程中,去发现他们的特点,吸取他们的意见,挖掘他们的潜力,并通过这样的方式改进共青团组织的制度。通过这样多次的反复循环,整个共青团组织的将进入一个良性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

人体工程学定义范文5

一、价值之一般考察

关于价值是什么的问题,古今中外的学者们各都持有不同的看法。罗素认为:“关于‘价值’问题完全是在知识的范围之外。那就是说,当我们断言这个或那个具有‘价值’时,我们是在表达我们自己的感情,而不是在表达一个即使我们个人的感情各不相同却仍然是可靠的事实。”[4]存在主义者萨特认为:“所谓价值,也就是你所挑选的意义。”[5]美国新实在主义者培里说:“价值是欲望的出项”,[6] “是兴趣对象的任何东西事实上都是具有价值的。”[7]即欲望和兴趣决定价值。前苏联价值哲学主要代表人物图加林诺夫认为:“价值-这是,人为了满足其需求和利益的需要的东西。”他还说:“价值是一定社会或阶段的人们以及个人所需要的、作为满足其需求和利益的手段的那些物、现象及其特性,也包括规范、目的或理想的种种观点和动机。”[8]他用满足主体需要来界定价值。80年代初以来,我国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们开始研究价值问题,并对价值提出了多种界定。多数学者赞同用意义来界定价值,认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意义或积极意义。另有不少学者认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对价值的不同界定还有: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合目的性;价值是人类所赞赏、所欲望、所追求、所期待的东西;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等等。

前述观点上的分歧与多态反映了学者们在对价值的界定,价值的本质问题上仍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分析上述观点,我们仍可以发现,尽管学者们对于价值的本质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仍存在共识。一是在价值的研究中首先须确定相应的价值主体和客体。因为价值是一个关系的范畴,永远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也就是说在社会生活中,一种事物好不好,有无价值,是相对于一定的人、一定的主体而言;同一社会现象,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主体,其价值往往不同,如果没有主体就无法作出价值判断;同样如果没有客体,主体就失去了价值评价的对象。正是由于主客体的这种关系,才构成了价值这一范畴。二是价值兼具一元性和多元性。因为在社会生活中,同一客体对不同的个体主体、群体主体的作用不同,主体作出的价值评价就不一样,所以价值具有多元性;而同一客体对同一时空条件下的同一主体的价值评价是一致的,所以价值又具有一元性。由此,在进行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研究时,首先要明确程序法律价值问题;其次,要弄清楚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主体范围问题;再次,要弄清程序价值的内含问题等等。

二、民事程序价值要明确的问题

法哲学家倪正茂指出:“法律价值涉及个人与社会关系、法律与自由关系、法与权利、法的社会功能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应把法律价值的法理研究与哲理研究加以区别。法律价值的法理探讨,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法的存在意义、目的和作用等问题。从古典自然法学派到新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实用主义法学派、功利主义法学派等等,把法的价值说成是所有社会主体共同享有的正义、公正、自由、平等、权利、秩序、人的尊严等等。这是属于法存在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的范畴。严格来看,这属于法理学探讨的范围。”[9]只因为西方法理学和法哲学长期合流,所以在倪正茂著的《法哲学经纬》中的《经篇》中才把这些学派作为法哲学观点来看待。从而我国法学研究者论及的诸多概念,“应作为法律价值的法理学概念来看待。诸如法律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秩序价值’等等,是很难列入法律价值的法哲学范畴的。”[10]

倪正茂又指出:“法律价值的哲理探讨,所要解决的则是界定法律价值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以及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对法律价值作出哲理结论。在不同世界观指导下,对法律价值会有不同的结论。唯心主义者认为法律的价值在于表达以‘善’为中心的上帝的旨意,或表达作为宇宙的出发点与归宿点的‘理性’精神,或显示存在于某个国家的‘绝对理念’、某个民族的‘绝对精神’。唯物主义者则认为法律的价值在于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与利益,或启示经济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增长、生产力发展,或调整社会关系等等。孰对孰错?对者为何而对,错者为何而错。”

在不同的方法论的指导下,对法律价值也会作出不同的结论。形而上学考察的结果,就会象彼得。斯坦和约翰。香德所说的那样,就会静止地、孤立地、片面地论述法的目的与作用,或把法律价值当成一成不变、从来就有、传之永久的固定的东西。辩证考察的结果,就会从整体的角度、有机地、综合地、系统地论述法的目的与作用,并从法律价值的历史发展加以论述,把法律价值的形成发展看成是一种永恒变化的过程。

可能是出于法律价值的法理探讨与哲理探讨的不同,有人认为,‘从理论层次看,法律价值论属于哲学价值论的一个分支。’这样,问题又回到法哲学的学科性质问题上去了。如读者所已了解的,笔者不同意法哲学为哲学的分支,当然也不会把法律价值论当做哲学价值论的分支来看待。但是,这不影响我们从哲学价值论得到启示,从而展开法律价值的哲理探索工作。“

这里须明确的是,民事诉讼程序价值所针对的主体不同于民事诉讼主体及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它们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应是能够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者。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中,存在着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之分。而关于诉讼主体与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关系,存在着等同说与区别说。目前区别说已为大多数学者接受从而成为一种通说。即认为,诉讼主体与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诉讼主体同时可以享有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18]区别之处在于诉讼主体具备不同于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两个主要特征:一是没有诉讼主体的参加,诉讼将无法进行;二是诉讼主体对诉讼的发生、变更、终结起着决定性或重要的作用。[19]由此可见,根据通说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应该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诉讼第三人;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应该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过程中,诉讼主体的地位要比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更重要一些,可以说,是诉讼主体者,必定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而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者则未必是诉讼主体。

这里还须明确的另一个概念是程序主体。目前,关于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大辩论中,使程序主体的概念凸现出来。所谓的程序主体问题实质上的解决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和法院谁应居于主体地位和主导地位,即法院裁决所依据的证据资料是否应由当事人提出,判断者应否受当事人主张之约束等等问题。目前,国内外学者中的通说认为,应当赋予或恢复当事人在程序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地位,法院(法官)或陪审团裁决所依据的诉讼资料应由当事人提出,判断者必须受当事人主张的约束。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法官必须始终处于中立的地位,不能过多的干涉当事人的民事程序主体的权利。

而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主体又不同于前述的三个概念,诉讼主体与诉讼法律关系主体都只涉及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的主体,而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主体,则不仅限于民事诉讼程序中所涉及的主体。也就是说,民事诉讼程序不仅对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体存在价值,而且对民事诉讼程序之外的某些主体也具有价值,比如社会、公众等。只是由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及诉讼主体等程序之中的主体与程序的关系要密切些,因此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研究应更多地关注民事诉讼程序内部的主体。另外,由于价值既有一元性又有多元性的特点,就使得对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进行研究时,既要认识到它的多面性,也要认识其对同一主体在同一时空条件下其价值所显现的单一性和稳定性。

对诉讼程序价值问题的关注,表明了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界的研究方向已逐渐向纵深发展,人们的目的已不再局限于具体细枝末节的就事论是,对体制建设及理论体系的精美或完善化境界的一种追求已使学者们注重高屋建瓴式的理性探讨,这也充分体现了大陆法系思维学法学家的一种定式,即由具体到提象,善于并热衷于将对某事物的认识抽象化、理念化。这种追求溯源的研究方向是好的,但在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就是:抽象的理论因其抽象而模糊不定、变幻莫测、实在难以把握,那么如果连所要研究的抽象范畴本身的含义都没有搞清,则理论的正本清源的指导作用也就无法实现了,甚至还会因基本理念的错误而影响实践的正常发展。

三、民事程序价值的独立性

人体工程学定义范文6

这个会开得很好。刚才,11个县和长白山管委会汇报了各地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初中改造工程”)的进展情况,从组织领导和政策落实、工程实施等方面看,工程进展是很好的;会上,省教育厅王青逯副厅长与省发改委罗亦非副主任和各地签订了《*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责任书》,这份责任书使初中改造这项工程的任务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今天会议的内容十分重要,涉及学校107个,资金2.3亿元,汶川大地震后,全社会对中小学校舍高度关注,非同小可,实施“初中改造工程”,是我省当前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初中改造工程”的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事业,一直把义务教育作为我省教育发展的基石工程来抓。尤其是从20*年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作为整个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相继实施了“寄宿制建设工程”、“远程教育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强有力地推进了我省义务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的面貌。缩小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差距,一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奋斗目标之一,但是,在我省的部分国贫困县(市)和民族县近年来存在着连续投入乏力、学校班额偏大、办学条件告急、亟待改善等现实而迫切的问题。大力加强这些地区的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是从整体上提高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水平的关键性环节,这是一个硬指标、硬任务。因此,尽早解决这些县市当前义务教育拖后的问题,在国家支持和总体部署下实施好“初中改造工程”,意义非常重大。

(一)实施“初中改造工程”,是巩固“两基”成果的重大举措

实施“初中改造工程”,是国务院站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新起点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性决定。当前,我省义务教育总体发展势头良好,一些重大专项工程的实施,使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但与实际需求相比,农村初中校舍不良等办学条件严重短缺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部级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县,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比较困难,当年靠积极进取、迎难而上实现的“两基”目标,水平较低,基本办学条件仍然较差。要巩固这些地区的“两基”成果,必须要进一步增加投入,完善其基本的办学设施,改善农村初中办学条件。这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我省共投入2.3亿元(其中国家补助2亿元)的资金,在这些地区实施“初中改造工程”,目的是使这些地区农村中小学具备基本的校园、校舍和体育活动设施,加强寄宿学校必需的食堂、饮水设施和厕所建设,改善卫生条件,这是省政府完成“十一五”期间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任务的重点工作之一,是体现党中央投入义务教育的又一重大民心工程。

(二)实施“初中改造工程”,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是一个方向性的目标。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开始重点推进了占全国人口50%左右的农村地区加快实现“普九”,客观的说,由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的“两基”,带有较强的工作突击性,再加上近年来国家对我省这方面的支持相对不足,一些县市因种种原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增幅有所回落,当前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面临新的发展困难。一方面,城乡之间还很不平衡,办学条件和水平必然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学生不断向县城和一些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集中,导致大班额现象日益加重,一些地方的学生因学校无法寄宿只能寄住在亲戚家或租房学习,包括校车,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实施“初中改造工程”,就是为了集中解决这些地区在寄宿比例低、大班额现象严重、办学条件不足等方面暴露的新的发展问题,也是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

(三)实施“初中改造工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村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大力加强农村教育等公共事业的全面发展。虽然通过艰苦的努力,我国城乡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包括教育发展的差距有所缩小,但是农村地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面临的困难依然远远大于城市,人口文化素质偏低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实施“初中改造工程”,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初中入学率,减小辍学率,不断提高农村人口整体受教育水平;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就是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初中的校园面貌、提升农村初中的教学设备的水平,将农村初中建设成当地最好看最结实最安全的建筑,切实发挥校舍改造的带动作用,促进当地村容、村风的转变。因此,实施“初中改造工程”,也是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工作

(一)“初中改造工程”要与农村义务教育已经实施的几项重点工程相统筹

近几年,我省在国家的补助下,实施了多项较大的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初中改造工程”是在实施这些工程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是对这些工程的深化和补充。为提高“初中改造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县市要全面掌握各项目校已有工程项目资金筹措情况以及建设进展情况,做到加强项目规划、管理和效益方面的统筹。工程建设要做到勤俭办事,坚决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保证新建和改、扩建的寄宿制学校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等专项建设计划相衔接。

(二)“初中改造工程”要与正在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统筹

2007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此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由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问题。在这一背景形势下启动实施“初中改造工程”,既有利于为新机制搭建更好的平台,促进新机制取得更大更好的效益,同时又对这些地区实施新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县、市和管委会既要结合新机制的推进,严格执行“初中改造工程”的总体规划,又要充分估计“初中改造工程”实施后寄宿学生增加、免费发放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需求随之增加的情况,适时研究和调整当地完善新机制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好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专项经费,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将每一所学校办成完全合格的好学校。

(三)“初中改造工程”要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统筹

实施“初中改造工程”,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列入“初中改造工程”的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尽可能建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和乡镇,使之既能适应当前普及义务教育的现实需要,又能适应当地基础教育未来发展的长远需要。同时,要把项目学校的规划与当地的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结合起来,项目学校既要符合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划,也要通过项目学校的设置优化当地的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布局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不要因为过分强调集中而加重农村学生的就学负担。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初中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初中改造工程”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工程,是新时期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的重要民心工程。实施“初中改造工程”,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抓细各项落实工作。

(一)强化责任,加强对工程实施的领导

实施好“初中改造工程”,关键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真正重视起来,把“初中改造工程”作为本地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相应机构,要在今天会议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教育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直接指挥,一抓到底;分管领导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及时了解工程具体规划和进展情况,解决问题,结合分管工作为“初中改造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初中改造工程”的实施,要从细微之处入手,不能大而化之,简单行事。为保证“初中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市级教育局局长,包括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要深入到项目县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指导和推动县里的工作。对重点地区,要进行重点管理,主要领导同志要直接负责。要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真正把“初中改造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二)协调配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实施“初中改造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国家、省、市、县多个部门的相互协作与密切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与有关兄弟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充分协商、协调行动、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多做基础性工作,在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年度建设计划;配合建设部门做好项目施工手续办理及施工过程监督;配合财政部门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主动沟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的其他职能部门,确保落实“初中改造工程”的各项措施,齐心协力地做好“初中改造工程”的各项工作。

(三)落实政策,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应该看到,国家发改委拿出2亿资金补助我省实施“初中改造工程”,对各项目县来讲,是党的温暖,是雪中送炭,可谓机遇难得。各县市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发改委《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用好管好中央专项资金,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不能出差。

各县市要对“初中改造工程”项目立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等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政策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建议各有关单位从关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予以减收或免收。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联合发改委、财政、建设、工商等部门,积极落实这一规定,努力提高“初中改造工程”投资的产出效益。

(四)加强管理,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六个“严格”

一是严格执行规划。“初中改造工程”是国债项目,一经批复后,不可随意改动,包括工程项目县的总体规划、总体布局和年度计划,项目学校的建设宿舍、食堂、锅炉房、厕所和其他生活用房。如有调整,须报经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同意再送国家批准。

二是严格基建程序。“初中改造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来操作。由发改委进行工程的立项和审批,统一组织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要坚持四项基本建设制度,即基本建设工程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项目法人制和决算审计制。要坚决贯彻“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严格执行。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初中改造工程”项目资金,要建立专款专用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绝对禁止截留、挤占、挪用、滞拨的现象发生。实行项目学校的工程完工一个,通过审计验收交付使用后就拨付一个项目款的方式。工程项目经省发改委下达立项文件后,各项目县应立即着手办理工程开工的前期工作,财政部门同步将国家和省级的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四是严格工程质量。“初中改造工程”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要选择有质量保证的材料用于施工,要选择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指导和监督工程的施工,要选择资质高的单位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五是严格项目责任。“初中改造工程”的每个项目都要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责任。省里与县里签定责任书,县里与各项目学校也要签定责任书,并建立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年度工程计划,实行倒排工期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六是严格工程效益。“初中改造工程”是农村办学条件提升的项目,全面改善农村初中的办学条件,实现农村初中校舍的标准化。工程的效益主要表现在农村初中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上。各项目学校要选配好的领导班子,建设好的师资队伍,建立好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生活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

切实做好六个严格,我们就向人民群众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五)强化民主监督,建设“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