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条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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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条件范文1

1、公积金贷款账户需要开户超过90天并且在申请日前3个月需要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

2、公积金共同账户人需在大连地区自申请日一年之内有购房记录;

3、贷款人和担保人都需要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资信良好,并且住房还款不能超过2笔;

公积金贷款条件范文2

1、申请人是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三个月或以上。3、申请人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等等。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文章屋网 )

公积金贷款条件范文3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复转军人除外)。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公积金贷款条件范文4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来源:文章屋网 )

公积金贷款条件范文5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条件: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条件范文6

根据我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您在苏州购买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