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保姆要求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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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保姆要求

家政服务保姆要求范文1

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

最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广州市大部分家政服务中介机构没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这些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保姆、钟点工们,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很少有人与家政公司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如出现工伤事故时,他们便处于一种尴尬境地,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他们负责,而他们也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赔偿。保姆的权益究竟该如何进行维护,为此笔者进行了深入调查。【事件】屡见不鲜的“周岱兰”有关媒体披露,去年12月24日,安徽保姆周岱兰从上海雇主家的4楼摔下,经抢救虽然周岱兰的生命无忧,但需再做手术方可摆脱终身瘫痪的危险。可是,高额医药费使贫穷的周岱兰无能为力;已经为其支付2万元医药费的东家也表示难以为继。2月3日,周的儿子在向律师咨询时被告知:不签约的保姆和钟点工,不在《劳动法》和上海有关地方法规的保护范围之内。

像周岱兰这样悲惨遭遇的例子并不少见。今年3月12日凌晨4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的广州退休女工陈伟英还在为雇主打扇子,无意中将一支“不求人”掉落在地上,由于过度疲倦,她弯腰去捡时,控制不住身体向地上倒去,结果不幸导致手腕骨折。事后,为了看病养伤,她向雇主索要1700元医药费及误工费遭拒。经过一番奔波讨公道,她才发觉自己上了家政中介公司的当:和家政公司、和雇主,她都没有签下劳动合同。【调查】保姆多不签劳动合同最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部分家政服务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而笔者经过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了解,结合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发现目前部分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保姆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广州的家政公司相当多是以中介的形式进行经营,而这些家政公司并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雇主也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公司、雇主和保姆三者之间往往只有一纸协议。这样一来,保姆的合法权益包括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都难以得到合法保护。广州家政行业缺乏统一收费标准,此类投诉比较多。据介绍,有些家政服务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保姆每月征收40-100元不等的管理费,有的公司还向保姆非法加收每月30元的保证金。同时,中介公司向雇主收取一次性中介公司服务费(最高者达690元)和押金(多者达900元),更有甚者又以体检的名义向保姆和雇主两方收取65元的体检费。【问题】事故发生谁来负责由于家政公司、保姆、雇主三方之间关系的不明晰,造成了发生责任事故时难以找到相关责任人。例如,在发生保姆偷窃等违法案件时,家政公司往往逃避责任,不补偿雇主的损失,而此前广州还曾发生过有保姆用安眠药喂儿童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在三者关系中保姆的地位也颇为尴尬。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保姆在发生工伤时,雇主与家政公司经常互相推诿责任,因而保姆往往很难获得医疗赔偿。同时,多数家政服务公司没有为保姆购买意外保险,因此在发生意外时,保姆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据了解,家政服务公司在发生纠纷和事故时,最多起调节的中间角色,基本上不负担任何责任。【警钟】保姆要弃雇主而去?每年的春节过后,各地的媒体几乎都要爆炒“保姆荒”的新闻。据介绍,目前广州约有200万个家庭,大约需要40万名保姆,但目前实际在岗的保姆只有约10万名。一方面是庞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做保姆没面子”的传统观念依旧,再加上各种制度的不健全、低劣的工作环境,则“保姆”势必成为极端稀缺的资源。笔者曾经致电许多家政公司欲聘家政人员,都获得“我们这边暂时没有保姆,请您耐心等待”的回复,更有甚者,好不容易马上可以见到保姆,还要受到“她有很多选择的,您说话要谨慎些”的提醒。现在,“民工荒”已给珠三角城市的发展敲响了警钟,而“保姆荒”的现象对于众多的家政公司、雇主们乃至相关部门而言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而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显然不是一朝一夕、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组稿二■探究家政公司:上司还是中介?我们只是中介“我们这里的工作就是将保姆介绍给雇主认识,如果他们双方确定意向,就交服务费给我。雇主需交纳服务费150元,包括雇主如果对家政工人不满意,一年内可以免费帮忙调换人选的劳务费;家政工人需交纳服务费50元,包括如果家政工人对雇主不满意或被辞退,一年内可以帮忙调换4次工作。”广州市赤岗街社区某家政中心的段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事先一般都和保姆讲好,如果工作中受伤,我们是不负责任的,如果她损害了雇主的财物,我们有可能赔偿损失。”不是正式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严格意义上说,本公司的保姆不算是正式员工,因为我们没有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相应的,她们也没有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和社保等待遇。”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说,由于家政服务公司这种劳动派遣的模式是近几年才形成的,因而并不包括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范围内。直到今天,有关保姆的劳动合同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至 于社保,公司与保姆双方需要每个月缴纳140余元的费用,而以目前保姆平均400-500元的月收入,还有他们那种培训跟踪式的家政公司每个月收取100元管理费的运作成本来看,根本不具备足够的能力给保姆上社保,而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基本上也没有雇主愿意为保姆上社保。雇主与保姆:“婆媳关系”?“雇主与保姆之间的关系近似于一种‘婆媳关系,保姆的工作需要融入雇主的家庭,而雇主也需要以接受家庭中的一员的心态来对待保姆,而不是百般挑剔责难。”赤岗街社区某家政中心的段女士说。而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则称:“我一直把保姆、家政公司以及雇主的关系看作一个链条,表面上看,乃至目前许多媒体的报道都比较关注保姆的素质低下问题,但我看来,‘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保姆们一般都背井离乡,其工作从劳动强度上讲需要付出巨大的心力体力,从劳动时间上说是要随时候命,而在精神上还要忍受社会对家政劳动工作的歧视。我倒觉得,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的关键在于雇主的身上。”组稿三■现象逾半保姆权益受过侵犯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介绍,该公司的几千名员工中,曾有半数以上的保姆受到过雇主的侵权。田欣说,在雇主相对封闭的家庭环境中,雇主一般享有绝对的权力,这就造成了保姆经常受到侵犯。据介绍,保姆受到雇主的侵权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辱骂、殴打、性骚扰、不允许保姆出家门等,有的雇主还强迫保姆称呼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他说,如果有1例保姆对雇主财产进行蓄意破坏的行为,那么就有10例雇主漠视保姆权利的侵权行为。这几年来,仅仅性骚扰事件正祥和公司就遭遇了上百起。田欣表示,他相信还存在更多性骚扰事件保姆没有和公司说过,这种纠纷绝大部分的结果只能不了了之。他说:“我们不排除有个别保姆怀有恶意的可能,但我们同样相信有一部分保姆会因为忍受不了压力而做出消极的逃避乃至报复行为。”据介紹,曾经有一个四川籍的保姆,被一位60岁左右、资产上千万的雇主雇佣,合同期间被雇主。雇主当时就给了保姆1万元息事宁人,那名保姆将钱一直用报纸包着不动,10多天以后才敢向公司说。田欣当时跟那位保姆说:“你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或者我们立刻去公安局。”没想到那位保姆却说:“我和公司签了合同,我只希望公司不要让我赔钱,让我回家就可以了。”对上述问题的发生,田欣表示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保姆的权益。他说,当人格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许多保姆选择退出家政市场,而一个保姆的退出往往会带动一个村子或者一个厂子的潜在保姆止步不前。如此下去,别说家政公司没有选择保姆的权力,就是雇主,也会面临保姆供不应求的尴尬。组稿四■解决之道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保姆买保险为了保障雇主和保姆的权益,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总经理田欣介绍,目前该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为所有保姆上了包括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附加险、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以及客户家庭盗窃险。据介绍,从1999年正祥和公司创办初期他们就开始筹划与保险公司的合作。20xx年下半年,该公司曾经与平安保险以及中国人寿保险共同合作,开创了当时热门一时的“家政服务综合险”,后因属于扩大承保范围并且正祥和公司没有兼业证,不具备代雇主交纳保险费的资格,从而被保监委取缔了。目前正祥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合作,每年需要为每个保姆缴纳的保险金额为300多元。其中,雇主责任险和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旨在保障保姆的安全,第三者责任附加险旨在保护因保姆的责任而造成的雇主损失,而客户家庭盗窃险则意味着如果雇主家里丢失东西,怀疑为保姆所为,而且报案后三个月之后仍然没有破案的话,则由保险公司预付损失的费用,如果日后破案,这部分的款项再追回。具体补偿金额中,如果因保姆的责任造成雇主家中人身伤亡,最高赔偿金额可达40万元;因保姆责任造成雇主家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可达6万元,而如果保姆在工作的时候自身受伤或者死亡,最高赔偿金额为5万元。田欣还表示,因为他们的承诺最多、最有保障,所以正祥和对请保姆客户(雇主)一般收取900元的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690元的服务费(包括300余元的保险费),当保姆去雇主家工作后,前两个月内要分期还我们320元的培训费,而且在合同期内每个月要上交100元的管理费。组稿五■建议保姆应实行特殊社保政策正祥和家政公司总经理田欣认为,首先应规定保姆的最低工资标准,采取特殊的劳保政策。目前家政业总体工资400元以下,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水平,这是很不合理的。考虑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时间长及对“寄人篱下”的工作环境做出心理补偿,家政服务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按照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1.5倍计算。同时,按现行社保制度,如由家政公司为保姆购买社会保险,家政公司无力承担;如由雇主购买,在不禁止“简单中介”(即中介公司只起一次性中介作用)的情况下,雇主将绝对选择不予购买,这将使广大家政工作者无法享受社保的保障。针对家政行业的特殊性,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特殊的社会保障政策也是解决之道。雇主的侵权行为要受到有效监督在雇主的相对封闭的家庭生活中,保姆是处于弱势地位的,雇主的行为应该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协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保姆的权益。有关部门应该规定家政服务的雇主方,有接受家政经营方监督、协调的义务。同时,由于许多雇主的侵权行为,包括性骚扰、罚站、罚跪等行为都是很难取证的,而根据保护从业者人权有利于促进就业竞争,鉴于家政服务从业环境的私隐性和从业人员的弱势特征,建议对雇主侵权、歧视、虐待行为等设定由雇主方负举证倒置责任。应制定统一的保姆权益卡为加强家政服务从业者的权益保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统一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权益卡,设置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维权专线。每个保姆都应该手持一张权益卡,以及各家政公司都应该强制性地在醒目处张贴家政服务人员权益公告:上面清楚地说明她们的权利和义务,并醒目地标示出政府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培养起保姆的维权意识,有效保护她们的权益。组稿六■专家意见非无法可依而是法律意识淡薄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家政服务人员权益的保护,在我国并不是无法可依的。根据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公司及雇主三方之间建立起的类型不同法律关系,《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民事法律法规,都为家政服务人员构筑了一道法律保护的屏障。针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两种不同经营方式的家政服务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纯的中介公司,这种家政公司只负责介绍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见面洽谈,由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直接确定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直接建立了事实上的雇佣民事关系,日后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在向雇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只要不是家政服务人员自身的故意自我伤害,应该由雇主负责赔偿。如果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雇主在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中介公司在中介活动结束后,无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雇主的确面临较大的赔偿风险,但如雇主能事先为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则可以以很小的代价来规避这种法律上的风险。另外一种“培训跟踪管理式”家政服务公司。家政公司是以公司的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提供家政服务。鉴于家政服务人员是受家政公司的培训、管理和委派,所以其与家政公司之间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形成了一种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并非直接建立雇佣关系。因此,家政服务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只要符合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伤条件,应该由家政公司按工伤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也应该由家政公司来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保。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家政服务公司之间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如果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责任而给雇主家庭人身或财产带来任何损失,均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即家政公司与雇主之间如果发生纠纷,应该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民事法律来处理。而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由于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如果二者之间发生纠纷,则应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来处理。至于最低工资保障问题,只要提供劳动的劳动者,均应当受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等对待。国家也应当对广大家政服务人员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随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市场会根据供求情况调整家政服务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但无论家政公司还是雇主都不应突破政府规定的家政服务人员工资底线,否则即为违法行为。总之,国家的法律并没有把对家政服务人员的保护排斥在外,之所以会产生目前这种家政市场很不规范,家政服务人员频频出现遭到人身侮辱和损害,家政公司或中介公司、雇主、家政服务人员三方之间责、权、利不明确的状况,主要是因为各方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保姆是外来民工缺乏保障的典型广东省科学院社会学和人口学专家郑梓桢保姆是一个难以管理的行业,流动性很强,不同于企业和工人之间有明显的雇佣关系。周岱兰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典型,反映了保姆市场的不规范。而在周岱兰的背后,还有一个巨大的流动群体,即外地民工,他们也处在社会保障的边缘地带。现在许多工厂在招收外地民工时以各种名目和借口逃避签订劳动合同,逃避交纳社会保险。而且有些民工本身也没有社会保障的观念。要切实保护保姆以及民工的合法权益,确实应该循着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向去探索。签订劳动合同至少能保障保姆每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现在尤为迫切的工伤和保险问题,鉴于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间又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发生事故时加大了获赔的难度。现在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将保姆这些人群纳入保护范围,另一种思路就是通过制定行业规范,来保护一些运作相对规范,能保护保姆部分利益的家政公司。跟哪一方签劳动合同可酌情考虑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廖翔达现在保姆和雇主以及家政公司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明确,存在着较大争议。保姆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同雇主,或同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家政公司招募保姆,加以培训并收取管理费,给保姆介绍工作,那么保姆应该选择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如果保姆是通过简单介绍,和雇主有长期的雇佣关系,保姆应该选择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跟哪一方签订合同可以酌情考虑,但是存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保障保姆利益的基本途径。现在家政行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三方面的努力。其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依法监管力度,依法解决纠纷,打击一些以家政公司为名非法牟利的中介;其二家政行业应该加强自律,行业内部制定规范,保护管理规范的家政公司,淘汰一些提供虚假信息等的不良企业;其三,通过政府加强保姆的教育宣传,加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并且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链接上海20xx年7月1日出台《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规定:只要是按照雇主的要求,以自身体力或脑力,完成家庭生活服务,获取报酬的家政服务人员都可以参保,包括:钟点工、半天工、全天工和全天寄宿工在内。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在政府积极推动下,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具有社会公益意义的商业保险。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年保费为30元,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劳动部门同时表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由雇主购买,家政服务人员受益的险种。根据我国在20xx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这个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根据事实劳动关系这一点,家政公司有义务为保姆购买工伤保险,工伤险是强制险,与属于商业险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不抵触,家政企业可以在两者之间选择。)

家政服务保姆要求范文2

从区劳动局了解到,全区通过劳动部门登记的非公益性的中介机构共有8家,大部分为个体创办。公益性中介机构大多设在社区,而且没有登记注册,也不是专门的家政服务机构。

通过走访了解到,家政服务普遍存在供不需求、用户多、服务员少的情况。连续几年出现了“保姆荒”,满足不了用户的需求。经__市__好阿姨家政服务培训中心介绍,目前已有几个家政服务员在我镇签订合同,但她们的流动性仍比较强,找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况也比较多,合同缺乏一定的约束力。

通过实地了解,家政服务从业规范、从业标准、培训机制、权益保障以及品牌建设等方面处于起步阶段。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家政业的发展前景广阔,而暴露出的问题也必须依靠发展来解决。一是家政服务业还没有产业化。人们还没有从一个新兴产业的角度来看待家政服务业,家政服务业还不是社会生活中的正式职业,市场管理还存在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家政服务员、雇主、家政公司三方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维护。二是市场不规范,影响家政服务发展。家政服务业零零散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服务质量也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家政服务人员与客户之间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家政服务业本身的性质特殊,在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各项保险等方面得不到保障及保护,无法用《劳动法》来规范,由此,家政服务业被排除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外。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因此也造成了家政服务业的非正规就业地位,影响了家政服务员的归属感,导致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偏低、工作流动性大。

从家庭用工调查的结果来看,离退休人员占53%,上班族占47%。离退休人员大多数子女不在身边,虽然经济收入相对稳定,但是过惯了俭朴的生活,只要身体允许,家务活自己能干的不想去麻烦别人,也不愿意外人介入自己的生活,不需要雇保姆。而需要雇保姆的老年人,又不舍得出过高的工资,也不愿承担服务员的各项费用。而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来看,大多数都不需要保姆,个别想雇保姆的家庭主要是需求定期清洁卫生、钟点工等家政服务员,同样在工资方面与服务人员的期望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不愿承担服务员的保险费用及介绍费。

对于亟待就业的人员来说,从事家政服务也存在诸多顾虑。一是旧观念的影响仍不可忽视,择业观也需转变。家政服务业受传统保姆文化和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有些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产生自卑感,不愿去从事这项工作,这是主要原因。二是家政服务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不少家政服务员自身素质较低,有的接受文化教育少,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有些人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与用户的要求相比有差异。有些缺少吃苦耐劳的精神,对雇主所提出的要求认为很苛刻,对雇主的高要求存在胆怯和不好相处的心理负担,宁愿找理由辞职不干,不从自身找原因、找差距,缺乏对自身业务素质提高的要求,这与家政服务业的发展趋势是不相适应的。三是工资水平整体偏低。从事家政服务大多是下岗职工,需要自己交各种保险,交保险后工资所剩无几。四是工作时间长。比如照看小孩、照顾老人、月嫂等,基本上中午都要在用户家,每天的工作时间大约在9—11个小时。

根据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可见,打造妇联巾帼家政品牌大有可为。一方面,家政服务就业门槛低,特别适合年龄偏大,就业技能单一的“4050”人员和下岗失业女工;另一方面,针对家政服务的高端市场需求,开展护理、营养、月姨、育婴早教、家教服务等技能型家政,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1、实施巾帼阳光工程。一是依托__市妇联__好阿姨培训基地开展家政技能培训,由妇联组织师资、劳动部门组织人员开展失地农民技能培训。二是推行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经过技能培训,对学员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三是规范家政服务中介机构。

2、实施品牌战略、发展特色服务。以“巾帼家政,为您解忧”为宗旨,为下岗失业妇女服务、为家庭服务,发展一支具有妇联特色、妇女特色、家庭特色的家政服务员队伍,主要包括“五嫂”、“三工”服务。“五嫂”即“月嫂”、“护嫂”、“厨嫂”、“保洁嫂”、“保育嫂”,“三工”即钟点工、日工、长期工。保证服务质量,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家政服务保姆要求范文3

然而,由于家政服务业在我国处于起步摸索阶段,保姆行业缺乏市场化的运作和管理,老人们在请用保姆的问题上十分烦恼:“请保姆难!请个好保姆难上加难!”

这边说起请保姆 倒不完苦水

退休金不够给保姆开工资

家住四川成都市五块石的吴玉琼婆婆,请了一个男保姆照顾她中风在床的老伴。吴婆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和老伴的退休工资每月3000元左右,请保姆每月支出1700元,水电气电话费每月最少150元,日用品每月差不多50元,剩下1100元就是3个人的生活费。“幸好这房子还是我女儿的,如果再出点房租、再生点病,简直不敢想象。”

保姆缺乏基本服务技能 家住成都市文庙前街的退休干部宋国强通过家政服务公司,请了一个来自四川眉山市江口镇双江村的保姆。谁知家用电器除电视机外,她一概不会使用。宋先生只得充当培训员,给她一一做示范。她虽然跟着学,但把电饭煲烧坏、把热水器弄烂之类的事情时有发生。如此折腾了半年,宋先生只好将其辞退。

保姆把疾病带进了家 更糟糕的是,有的保姆身患传染病,却不知从何处搞来了健康证。老人本想获得服务,反而被染上了疾病。成都莲花小区的王女士为母亲请的保姆患有滴虫病,保姆进家不久,便将这种病传染给了老太太。78岁的老太太受了不少的罪,才把病治好。如今,老太太宁肯一个人呆在高楼里十天半月不出去,也坚决不让找保姆。

引贼入室为钱物担忧 个别保姆进了家门会起盗心。家住成都李家沱小区的袁菊英婆婆通过某家政服务中心,请了一个姓王的保姆。这人看上去挺老实,干家务也有些经验。不料数日后的一天上午,袁婆婆晨练回来,发现保姆失踪了,两天后又发现抽屉里5000多元现金和一条祖传的金玉项链不知去向。原来保姆偷了钥匙,打开柜子盗走了钱物。家政服务中心接到袁婆婆电话后一查,才发现那个保姆提供的证件、资料都是假的。

独居老人受保姆欺负 家住成都西御河街的郑朝国老人向记者诉苦:自己有严重的哮喘病,他的老伴瘫痪在床,一双儿女又去了国外。保姆见老两口身边无人,要挟涨工资。不到一年,已给她涨了3次,但服务却做得越来越差。脏衣服堆在洗衣机里一个星期都不洗,衣服晒在阳台上久久不收,而且常常外出,有时彻夜不归。老伴腿麻,他让保姆给她揉揉,哪知保姆说:“揉什么揉?再说你也没给我揉腿的钱!”一句话噎得他直落眼泪。

家成了保姆的驿站 有的保姆把老人的家当成了交友中心,没事到处打电话。有的把老人的家当成了进城后的落脚之处,待找到其他的事做后立马走人,弄得老人措手不及。四川遂宁市安居区姑娘小林,来成都当保姆就是为了在遂宁籍打工仔中找个对象,只要主人不在家,她就四处打电话,和同学聊天,和老乡联系。不到两个月,就和一个打工的小伙子有了意思,不辞而别。待主人交电话费时,发现比平时多了近300元钱。成都锦江区绿野天城小区蒋桂香婆婆家的保姆来自郫县农村,来没多久,竟有一个男人带着孩子找上门来,让保姆跟他走。保姆不走,他就带着孩子住下来大吵大闹。原来,这保姆与丈夫闹离婚,当保姆是想找个分居住处。

那边保姆叫屈:谁知我们的苦

对于雇主们的抱怨,许多保姆也感觉“憋屈”。对于不少老年人说她们要价太高,保姆们纷纷表示:目前的行情就是这样,如果同样的工种,别人去做能拿1500元,雇主只开出1200元,多数应聘者会觉得非常吃亏,故而不愿意接手。

已经从事家政行业10余年的黄姓妇女说:“少了2000元我不会干。如果2000元都挣不到,我还不如回家养牛呢!”

很多保姆表示,她们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在雇主家遭受委屈。保姆李翠霞说:“在他们的眼里,我们就是丫环、佣人!”

工作内容超过合同规定,往往也是保姆离开雇主不干的原因。来自泸州的保姆计光琼说:“一些雇主称家里面积只有120平米,可是去了发现,他家实际面积160平方米以上,工资却不提高。还有一些雇主来找保姆时说,家里只有3口人,可是我们去了一段时间以后,爷爷奶奶、七大姑姨都过来一起吃喝,无形中增加了我们的劳动量,我们又不是机器人,啷个遭得住?”

业界人士:求大于供 保姆身价飙升

家政专业人士认为,是求大于供让保姆成了香饽饽,有了挑剔雇主的资本。成都市某家政公司经理邵双城介绍说:保姆分住家保姆、钟点工两种,住家保姆多来自农村,从事保姆职业的98%为女性,大多小学、初中文化。其中,17~45岁之间灵醒一点的或是样子长得好一点的,更热衷于转行当收入更高的“月嫂”。

邵双城坦言:保姆紧缺的直接结果是工资涨价。2004年,成都雇一位在家吃住的保姆月工资只需400元,现在1200元都未必有人做。因为市场走俏,使得保姆们的“眼界”也高了。

成都市长顺下街一家政中介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的保姆,经常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交流心得,甚至结成价格同盟,有雇主来找保姆,她们有时还凑过来抬高价钱。

专家:雇主与保姆应该相互尊重

保姆在家庭中的作用增大,可是人们在请用保姆时通常只关注其身体状况和人品,很少有人注意保姆的心理健康。据了解,目前成都市办得比较好的家政公司都对保姆免费开展了家庭礼仪、家电使用、厨艺等方面的培训,但针对保姆的心理培训却并未开展过。

对此,四川大学心理学博士张浩呼吁:雇主、社会对保姆的心理问题应给以足够重视,对保姆多关心多了解,一旦发现情绪有异,应及时沟通疏导。

找称心如意的保姆难,除了保姆素质与市场的因素外,也与有的雇主用保姆的误区有关。有的把保姆视为下人、奴仆,苛刻对待。有的看不得保姆稍微休息一会儿,一看到歇下来就支活儿干……凡此种种,归根到底,是缺乏一种平等意识,是对保姆人格的不尊重。因此,雇主要开放自己的心态,走出观念上的误区,学点用人之道。

诗人余薇野家用了近40年保姆,夫妻俩同大多数被用的保姆都建立起深厚的友情。他们的体会是:宽厚待人,是与保姆相处的基本前提。居高临下,说话不尊重对方,都可能产生矛盾。对待保姆的工作,要宽严结合,对保姆有什么要求,要事先讲明,不要等到她出了错再说。她要是打坏个碗、烧糊了饭什么的,也要原谅她,不要为一点小事唠叨没完,对保姆要平等相待。

趋势:保姆市场规范化势在必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相关机构已经开始对保姆开展正规培训,提高保姆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

据悉,国家劳动保障部今年准备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郑州、广州、深圳、成都等10个城市作为试点,借鉴国外家政服务方面的经验,重点开展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家政服务员素质的工作,以此建立示范性的家政服务窗口,然后向全国推广。

家政服务保姆要求范文4

1、是指住在雇主家庭全天候服务的保姆。这种保姆适合一些长时间需要人照顾的雇主;但是住家保姆对雇主的家庭有一定要求,首先住家保姆,在雇主的家庭当中需要有住的房间,而且雇主要为保姆安排好食宿。

2、保姆,又可以叫保母,是家政服务员。随着这种行业的发展,家政服务员也要经过专业的培训才可上岗就业。保姆就是旧社会的家佣、丫环、管家。

3、具体的培训科目有:婴幼儿护理。老人护。家居清洁。洗涤熨烫。日常烹饪。职业道德。生活常识。环保常识。家用电器的使用。

4、在我国古代,家政最初被理解为确定与维护家庭人伦秩序的家庭管理活动。如《周易》有家人卦,是最早讲家政的篇目,其彖辞说: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其中的正家即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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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保姆要求范文5

    提起小保姆与雇主的纠纷,人们多半会想起柔弱女子被人欺负,但另一类现象也值得注意:保姆给雇主家庭造成损失,却又无力赔偿。

    保姆小玲给北京西城区一位雇主家打扫卫生,一不留神打碎了一座价值300元的石膏像。主人万分恼怒,要求她按价赔偿。小保姆可怜巴巴地哭诉:“俺刚从乡下来,哪有那么多钱。”无奈之下,雇主只得在扣除其当月工资后将她辞退。来自河南的保姆李红更是倒霉。为雇主照料一位卧病在床的老太太,有一个晚上打了会儿瞌睡,老太太自己翻身时不慎摔下了床,胳膊骨折,住进医院后不久旧病复发,离开了人世。老人的儿女不依不饶,逼着李红赔偿,可人命关天,一个独在京城的女孩又如何赔得起?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李显冬认为,家政服务人员的法律身份比较特殊,从法理的角度看属劳动雇佣关系,但现有法律法规却将这种关系排除在劳动协议纠纷的范畴之外,不受《劳动法》的调整。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雇主承担的风险相对偏大。对于无力赔偿问题,李显冬教授认为,虽然家政服务人员可以到保险公司投保责任险,将“赔不起”的风险转由社会共同承担,但实际上,保险公司对于这一类基本上无利可图的业务兴趣不大。从这个角度说,即便是责任分明,家政服务纠纷中的“理赔”依然是道难题。

家政服务保姆要求范文6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就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家政服务这一新型行业也逐步发展起来,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再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现就我县家政服务业的现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托县的家政服务市场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末,目前,全县注册登记的家政服务公司有5个,劳务中介4个,物业公司4个。据不完全统计,从业人员约700多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占80%以上,年龄一般在36—55岁之间,大部分为双河镇居民,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的占80%,主要服务区域为托县县城和电厂,涉及的服务项目有:室内外保洁、疏通管道、清洗抽油烟机,搬家、看护婴幼儿、照料老人等。家政服务的用工形式主要分为住家保姆和钟点工等,家政服务的工资水平概况为:住家保姆每周休息一天或不休息,平均月工资800元左右,钟点工平均每小时30元,每年年关将至时,保洁员的平均工资会有所上涨,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家政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型行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着较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政服务人员普遍缺乏专业训练,难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由于大多数服务人员文化程度偏底,又缺乏专业训练,她们的卫生习惯、生活方式和家务达标要求与雇主的期望有较大差异,对老人和孩子的照顾更是缺乏必需的护理知识,很难满足和适应雇主的需求,造成供需之前的现实矛盾。

2、家政服务队伍不稳定。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家政服务人员中,保洁员占较大比例,但保洁工作一年中只有两三个月为旺季,其余的月份收入较微薄,导致部分人员转行从事其他工作;二是社会对家政服务业的认识不足。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仍然把家政服务视作“服侍人”的低人一等的行业,因此,碍于面子,部分下岗失业者宁愿赋闲在家也不愿“屈就”于家政服务,加上社会对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不够,致使家政服务行业的社会地位偏低;三是有些家政服务需要从业人员长时期离开家庭,这对于有家、有子女的下岗女工来说,有较大困难,她们不易接受。

3、家政服务市场管理混乱,呈现无序状态。由于目前我县家政服务行业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没有法律法规的保护和制约,使得家政服务市场良莠混杂,从业人员的可靠性和诚信度被大打折扣,严重制约着家政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劳动供给渠道不通畅。虽然近年来,我县陆续成立了多个家政服务公司,但是由于缺乏规范管理,从业人员自找雇主、雇主通过小广告(人业人员自打的广告)或亲戚朋友介绍找家政服务人员的雇佣方式成为一种普通现象,从而导致家政服务公司形同虚设,雇佣双方不能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致使“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对发展家政服务业的几点思考

1、应该加大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力度,提高家政服务的技术含量。家政服务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趋势。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的关键环节。可以根据我县市场需求和从业者的特点,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职级的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强化家政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和综合素质,有效提高家政服务水平,使更多的家政服务人员能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