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范例6篇

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

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范文1

2019年, XXX在区委区政府及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税,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法治建设具体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分析工作,切实提高收入质量。2019年,我区税务部门组织收入XXX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XXX万元,同比增长XX%,其中:组织中央级税收收入XXX万元,增幅XXX%。组织区县级收入XXX万元,增幅XXX%。通过将组织收入工作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同时贯穿到内部绩效管理中,圆满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

2. 落实减税降费,努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方面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制订宣传方案,宣传册、微信短信、电视字幕、办税大厅等多渠道强化宣传,着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培训辅导全员全域全覆盖。2019年我局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对XXX余户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在加快退税进度的基础上,对应享未享清单对比核实,建立完整详实的减税降费应退台账。截止2019年底,我局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实现新增减税XXX万元。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效应显著,享受减免人次XXX万人,累计减税金额XXX万元。应享未享多缴退税累计完成退税XXXX户,共计XXX笔,退还税款XXX万元。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区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相关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了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不断丰富公示载体,在采取 “双公示”(在行政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微信平台、出租汽车、广场广告大屏等载体创新公示形式,做到了对本单位税收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税收执法内容和执法结果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2019年公示事项3600多条次。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2019年度做到金三系统对所办事项的全过程记录,同时采取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事项63条次,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部门,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明确审核范围,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各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与审核责任,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等,完善法制审核意见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系统的规范法制审核行为。2019年度对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不予加收滞纳金、定期定额核定、税收处罚等执法事项3250条次,审核行政事项及“三重一大”事项12项。

(三)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2019年度我局以渭南市XXX政务公开平台为中心,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网络实体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平台信息的更新工作。及时上传非正常户公示、定税清册、A级信用纳税人、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公开内容,及时上传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同时转发总、省、市局的政策解读及文章,方便纳税人随时查询信息、了解政策。二是做好线下公开,区局结合税务部门职能特点,紧抓公告栏、展板、LED屏等传统宣传公开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同时将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务公开据点,针对其纳税人流量大的特点,以宣传单、折页及手册等方式,将重点政策方针等内容及时向纳税人公开,充分发挥线下公开针对性强、指向性好的特点。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召开重点培训会议,组织纳税人来到区局接受政策培训,在确保政务公开的同时,让纳税人对政策搞懂吃透,结合税收工作开展进企业送政策,上门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专项辅导,让政务公开工作从税务部门直达企业,同时借助税法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以此为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宣传政务公开,有效增进纳税人了解及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结合税收工作;以政务公开为桥梁,大力推广便民春风行动、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一厅通办”等举措,通过将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结合,推行纳税服务做加法,办税负担做减法,全面优化办税流程、持续推进网上办税,实现办税时间缩短、办税效率提高的目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开展与落实。

(四)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主动接受区人大、政协、司法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配合监察、审计等机关的专门监督。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应诉工作。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办理反馈机制,积极回应司法建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提案、议案的意见和建议。

(五)强化法治宣传

开展了“政策红包进万户,减税降费惠万民”的大走访活动,采取送明白卡、分发宣传资料、微信短信对点传递、面对面辅导、纳税人学堂等多形式精准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给每一户进行了培训辅导的纳税人建立“四清册一台账”,让我们的培训辅导工作实打实看得见。在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我局在中心广场、少华山、渭华起义纪念馆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七个宣传点,集中开展宣传。累计发放各种减税降费宣传资料4000余份,发送短信18000余条、投放出租车顶灯广告95台次,举办各类培训班57期,累计培训辅导税务干部和纳税人8550余人次。

(六)树立“学法”模范标杆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制定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严格落实《XXX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19年以来,组织党委中心组、局务会学法20余次。

2.巩固中坚力量。强化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培训,通过“三项制度”专题研修班、税收法治精品培训班、法制专题培训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健全执法资格准入机制,精心制定新进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确保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坚持以“聚财为国,收税为民”税务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仍在存在一些不足。少数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有待增强,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还须进一步加快,税收法律制度的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税收政策、管理措施的透明度、针对性、确定性需要加强,税收普法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税法遵从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公开各项涉税优惠事项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标准,持续简化办理手续,减轻办税负担;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及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持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相关工作。

(二)持续深入落实减税降费

一是精准宣传辅导。聚焦减税降费“新老政策”,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运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汇编,进一步将政策“点对点”“面对面”地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二是政策运用跟踪反馈,落实减税降费问题收集解答机制,不断完善已有的税收政策反馈机制,有针对性地对一些重点问题加强跟踪了解和情况反馈,特别是针对选取执行中存在操作性不强、受益面有限、纳税人获得感不明显等问题的政策,开展深入调研、深度剖析,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将“堵点”疏通,将“难题”化解。

(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以“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按照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优化创新、统筹协调、便利高双的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切实开展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优化税收执法,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和考核管理,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坚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税收检查进户执法审批。

(四)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做好对基层所(分局)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捍卫税务机关执法公信力。

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范文2

2月15日,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第十次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回顾总结了双方十年合作开展工作的主要情况,研究部署2012年双方合作开展的项目。步正发会长,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出席会议并讲话。

步正发会长代表中轻联向全国总工会及财贸轻纺烟草工会长期以来对轻工业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双方十年合作的丰硕成果给予了高度赞扬。他指出,多年来,行业协会与产业工会密切合作,探索了一条产业工会同行业协会密切合作的有效工作方式,积累了相互合作的宝贵经验。双方的合作是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的有效方式,是增强行业协会职能的强大动力,是提升职工自身素质的广阔舞台,是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的重要需求。

步正发会长指出,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行业要由原来依靠规模、依靠投资、依靠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转型升级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工会也将围绕着轻工业的这些发展特点,加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就未来双方合作开展的工作,步会长希望,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巩固现有合作成果,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完成2012年合作项目,推动轻工业平稳、较快增长;发挥各自优势,为行业发展、职工积极性调动作贡献;提升反映诉求、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表示,双方的合作重在抓落实。要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双方合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要着力研究和推动解决影响轻工行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的突出问题。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与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对今年准备合作开展的各项工作达成其识:继续调查研究,进

步加强源头参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推动职工队伍素质提升;深入推进行业节能减排,落实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着力推进轻工业和谐企业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等工作,共同推动轻工行业发展。

会议由王世成副会长主持。陶小年副会长、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王晓峰分别通报了2011年轻工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和中轻联2012年主要工作、双方十年合作开展工作的主要情况和2012年共同合作的计划。

中轻联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来自中轻联有关部室、行业协会和全国总工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有关部室以及新闻媒体近40人参加了会议。

杜同和副会长会见柬埔寨农林渔业部副部长散万提先生一行

2月17日下午,杜同和副会长会见了柬埔寨农林渔业部副部长散万提先生一行,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蔡永峰、国际合作部主任王本和等陪同出席了会见。

杜副会长首先代表中轻联对散万提先生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中国轻工业的历史沿革、行业划分、发展现状及中轻联的主要职能做了简要介绍。他还说,中柬两国传统友谊深厚,在很多领域,尤其是轻工业具有很好的互补优势。食品加工、家具制造、皮革制品等许多轻工行业的原材料都是以农副产品为主,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柬埔寨原材料的贸易交往。

2011年8月,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与柬埔寨绿野橡树公司签订了进口100万吨木薯干,年的协议。2012年2月第一船3000吨木薯干已经抵达连云港。杜副会长对此表示祝贺,他说中柬两国不仅在木薯、淀粉、柠檬酸、酒精加工等领域有很大的合作潜力,甚至在食品之外的许多轻工领域都有更广泛的合作可能。

散万提先生对轻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十分赞赏,并就中柬经贸往来,尤其是促进双边轻工产品的贸易发展等议题与我方进行了初步探讨。

双方一致认为,在现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上,今后应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以实现互惠双赢。

消费新政重产业升级空调补贴迷雾重重

家电下乡、节能补贴、以旧换新三大产业刺激政策陆续终止后,关于家电消费新政策的“消息”层出不穷,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变频空调能否纳入新的补贴之中。中国家电协会秘书长徐东生日前表示:“这项政策不是捕风捉影,确实正在讨论之中。”奥维咨询白电总监韩昱也透露,这项补贴已经立项,由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制定。

何时出台没时间表

家电下乡、节能补贴、以旧换新三大产业刺激政策陆续终止后,变频空调补贴政策有望出台。与此前的节能空调补贴政策不同,新政策只针对变频空调,并且将采取直接补贴给消费者的形式,不再由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进行垫资。而对于补贴范围和额度,业内目前存在两种说法。一是只针对一级能效变频空调进行补贴:二是同时对一二级能效变频空调进行补贴,但两者补贴额度差距较大。

尽管变频空调补贴被提上日程,然而具体出台时间的不确定却令企业感到不安。一位企业代表坦言,补贴政策什么时候出台,企业心里没底。从家电下乡时代到“零政策”再到变频接受补贴的阶段必须有个平稳的过渡,但现在的情况是:企业不知所措。“变频空调是否要扩大生产量?渠道要调整?原料要如何采购?企业都无法做出科学的判断,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明确政策出台时间。”这家企业的表态其实也代表了很多空调企业的心声。

对于企业的迫切心理,业内专家表示理解,但家电产业急需告别靠政策扶持的阶段。因为经过5年多来的政策扶持,即使在农村,家电的普及性需求也已经在减少,更新换代的需求成为主流。因此,要迎合消费升级的大趋势,家电企业亟须“苦练内功”,加快创新核心技术、提升产品质量、树立品牌。

接续政策着重产业升级

实际上,企业方面也早已对政策断档期有所准备,并通过技术创新试水高端市场。以空调为例,经过多年发展,从定频到变频时代,整个行业的技术格局基本上围绕节能、环保、静音、健康等领域展开。覆盖此类技术的产业上下游布局业已成熟,近两年,全球经济不振的情况下,行业亟待以新技术为核心提升产业价值。按照《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建议》要求,“十二五”时期,变频空调器的比重由现在的不足15%提升至50%。

影响我国自行车行业发展的因素

一、欧债危机

2011年,欧债危机正在向欧元区核心国家扩散,已开始影响法国。著名评级机构穆迪在声明中称,与其他欧元区国家一样,法国的财政状况有所弱化;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冲击法国,导致其财政指标在其他AAA国家中是最差的。IMF称,2011年法国公共债务将达到GDP的85%,在全球AAA级国家中都属高位。10月17日,法国国债与德国国债的利差扩大到创纪录的93.2个基点,而在今年4月利差仅有29个基点。

虽然受欧盟实施反倾销政策的影响,使我国自行车产品出口欧盟数量大幅减少,目前欧盟已不是我国自行车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但欧债危机的蔓延已影响到全球,很有可能造成全球经济二次探底。据2011年12月份的世界经济黄皮书指出,当前正在深化的国际全融危机是推迟多年、推迟多次不得不爆发的全融危机,整个危机极可能要延续十年甚至更长。

二、产品成本上涨

随着全球市场需求的逐步回暖以及全球通货膨胀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升。成本攀登节节日上,加权平均涨幅达25%,远远超出任何人的预期,而随着石油价格的飙升,2011年成本上涨已成行业主题,也是所有人企业都头疼的巨大难题。

短短四五个月,诸如磁钢已从56万元每吨,到105万元每吨,其涨幅已达到87.5%,这种恐怖的速度已让许多人色变。

而仅仅2011年3月份的涨价情况,电池就增加20到30元,电机增加20到30元,轮胎增加15到20元,车架增加10到15元,运输+人力成本增加10元左右,塑料件增加10元左右,整体涨价至少是100到150元。而3月份之后,原材料价格还在攀升。

一线企业则顺着市场大潮直接涨价,他们的资全链比较完整,可以经受住销量暂时低迷的问题。一些二线企业强行支撑住价格,但是对于企业本身是一个巨大的伤害。他们濒临消费者、市场、配套商的包夹,还面临着被大企业的吞并。

三、或将减速的中国经济

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范文3

[关键词] 两岸经贸合作 ECFA 贸易关系

一、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分析

(一)ECFA主要内容

ECFA是在2010年6月29日签署文本及5项附件协议,是目前两岸签署规模最大的经贸合作协议,主要涉及早期收获项目(以下简称早收项目)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开放等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针对政策方面,逐步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和放宽对涉及行业比较广的服务贸易的限制;二是针对争端处理方面,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和投资保护机制,完善各种协议,包括货物、服务等,这些内容争取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完成协定,并且在ECFA实施后组建“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为解决实际发生的争端相关事宜;三是针对协议生效后的事物处理,主要为三步对早收项目建立零关税政策。

(二)ECFA可能性争端

ECFA可能性争端主要表现在企业层面上三个方面:

一准入性:投资门槛降低,主要针对保护当地企业的投资政策的宽松使得外地企业大量进入本地,加大了本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引发了投资者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投资纠纷,甚至有可能给一些投机取巧的投资者机会进入危险性行业。

二运营性:劳动力供不应求,近年来国家一直出现民工荒现象,薪资待遇和劳动力的付出无法形成一个正常的比例,薪资的制度很大程度上不能激起劳工的工作热情,随着投资加大,单位用工需求量增加,可是地区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

三发展性:投资战略选择的差异,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有着其特定的战略,企业目标不同的时候战略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企业为避免地区差异歧视,实现本土化的战略,一般选择合资的方式,但是合资存在决策高层领导的思想理念差异性,战略决策自然会不一致,造成企业人员缺乏长期运营的信心,这为后续工作的潜在不确定性纠纷提供了土壤。

二、两岸贸易关系分析

(一)技术研究投入相对强度比较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一把双刃剑,提高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全力的追求。正确的技术引进是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因素,然而技术进步的引进和突破都是随机产生的,但大部分是针对市场存在的缺陷所做出的决策产物,其目的就是利用技术的改善提高劳动力生产率,而技术的增长与我们人力资本和投入的资源是成一定比例的,受市场的刺激而产生。我们从资本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两个方面分析技术研究: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台湾在技术研究支出方面远远多于内陆,不论是资本投入还是人力资本投入,但是明显可以看出,内陆在技术研究方面的投入也是一年高于一年,逐步增长的一个过程,表明我国提高了对第一生产力的重视度。加大技术研究的投入是增强经济发展的必然步骤,只有发展生产力改善生产关系,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结构比较分析

产业结构一是指产业的构成比例二是指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产业结构的替演、转换是经济、政治等方面整体作用的结果。两岸经贸合作是互补的,在追求最大利润基础下使生产要素得到最优化的配置,然而生产要素的配置影响着产业结构,20世纪80年代台湾产业转型,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趋势截然相反,此消彼长:

图2-1:大陆和台湾各产业占GDP比重

数据来源:1996-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C1:大陆第一产业C2:大陆第二产业C3:大陆第三产业

T1:台湾第一产业T2:台湾第二产业T3:台湾第三产业

从图中可以看出台湾的第三产业对于大陆的第三产业具有比较优势,然而大陆的第一、第二产业相对应于台湾的一、二产业具有比较优势。产生这种比较优势主要是因为两岸产业结构的比例分布不一致造成的,然而决定产业结构的因素为需求供给、产业效益、经济发展、产业政策等,台湾人稠地少,第三产业相对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来说不需要过多的土地,根据投入产出的效益的原则,注重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台湾而言是最佳的选择,ECFA的签订有效地改变了产业政策,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两岸产业间的贸易。

三、ECFA框架下争端解决的建议

(一)海峡两岸制定优惠的政策

根据ECFA协议内容,大陆各省应根据自身的产业结构和自然资源优势,结合自身经济目标,制定与台湾贸易的优惠政策引导,与台湾建立新的经贸合作机遇。针对无害或低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服务业等产业加大政策扶植,减少税收壁垒,并且按照两岸协议中约定,在三年内实现早收清单的商品实施零关税,在ECFA争端解决机制应具备的协商优先、制度多元、提高效率、有效执行的四大原则下提出两岸经贸合作的优惠政策,只有全面有效地执行才能将合作效益提高。

(二)海峡两岸应针对投资的具体事项和计划加速展开磋商

ECFA的签订降低了投资的不确定风险,在以资本合理流动为导向的投资机制可以使资源整合达到最大生产率的目的,所以两岸应尽快建立完善的投资保障机制,提高相关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度,逐步减少双方因政策紧张关系的投资限制,最终实现相互投资的自主便利化。实践证明,两岸跨地区的投资是通过建立收购或者并购对方的公司来进行的,跨国公司能够使得两地地区的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从而降低了两国公司的生产成本,同时使得公司得到规模经济的发展,但其相对于市场而言,其使得产品多样化,加大了市场的竞争力度。为加大两岸投资度,我们应该针对两岸投资存在的风险给予政策保护,以及投资的硬件环境和其他具体事项展开详细的计划和磋商。

(三)两岸尽快成立经济合作委员会,加快推动两岸经济合作的进程

ECFA应赋予经济合作委员会处理贸易争端的权力,充当一个仲裁机构,若当事方通过协商无法达到最终满意结果,这时候可以交给经济委员会去仲裁。同时,经济委员会应以强化对两岸企业的知识产权、金融、海关和电子商务等合作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从而加强两岸合作的紧密度。经济委员会必须做好几项工作,首先是针对争端双方成立工作组,根据ECFA及相关协议的原则进行充分的磋商,并根据磋商结果制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但是要注意到时间的限制,不能无限期的拖延,而对于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有严格的规定,这是一个两岸联合仲裁模式,他们的裁定结果必须得到保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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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范文4

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在北京闭幕。中美双方重申继续落实2011年1月胡锦涛主席与奥巴马总统达成的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中美合作伙伴关系共识,推进2012年2月副主席访美成果,落实前三轮经济对话成果。双方宣布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宏观经济合作,促进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加强国际规则和全球经济治理,推动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改革。

一、加强宏观经济合作

自2011年5月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来,双方采取了有力措施巩固两国经济发展态势和平衡增长,确保全球持久复苏,牢固确立未来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

双方承诺合作应对全球经济挑战。双方重申愿加强合作,共同推动20国集团洛斯卡沃斯峰会取得成功。

美方继续致力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加投资和出口水平,在中期将总储蓄率提高到过去30年(1980-2010)的平均水平。按照奥巴马总统制定的2013财年预算,美国承诺未来10年内减赤至少5万亿美元,其中包括去年启动的削减超过1万亿美元的可支配支出,以及其他减支,包括福利改革;提高高收入纳税人税收、降低税率、减少税制漏洞和税式支出的税收改革;实施更严格的预算规则以提高可预见性和可信度。这将使美国从本个10年中期开始逐步降低联邦政府债务在经济中的比例。

中方致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并将扩大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为切实推进这些目标,中方将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中方努力在2012年底之前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中方将积极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并逐步实现将增值税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服务行业和地区,以消除重复征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中方稳步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增加上缴利润的中央国企和省级国企的数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国家预算体系,继续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中方鼓励包括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上市公司增加红利支付。此外,中方鼓励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平均分红水平,使其与国内其他上市公司的市场平均分红水平相一致。

双方坚决全面落实20国集团有关承诺,加快推进由市场决定的汇率制度,增强汇率灵活性以反映经济基本面,避免汇率的持续失调和货币竞争性贬值。中国人民银行愿继续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价格稳定。中方继续致力于推进汇率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美方欢迎中方发表声明,扩大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格的浮动区间,以推进上述目标。中国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增强利率在优化资源配置和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美联储坚定地承诺促进就业最大化和价格稳定。美联储近年来已经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增强其政策和目标的透明度,包括今年早些时候明确的2%的长期通胀目标。为达到其政策目标,美联储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其政策的国内和国际影响。

双方承诺继续就欧洲金融市场的发展交换意见,并就如何支持欧洲恢复金融稳定和增长的自身努力进行讨论。双方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促进全球经济金融稳定发挥作用。中美双方确认按时落实201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十分重要。

二、促进开放的贸易和投资

双方重申培育开放、公平和透明的投资环境对两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重要性。在2012年4月美方完成双边投资协定范本评估后,双方承诺拟定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第七轮及后续谈判议程,加紧进行谈判。

双方致力于构建更加开放的全球贸易体系,共同抵制贸易保护主义。中美双方认识到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和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时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从而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至关重要,双方承诺克制将贸易救济措施用于贸易救济以外的目的,包括实现产业政策的目标。双方承诺尊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结果。双方将本着公正、客观、透明的态度妥善处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并增加执法资源,中方将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进一步加强本文由收集整理追究知识产权侵权刑事责任的措施。双方将继续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执法的努力以减少知识产权侵权商品的跨境贸易。中美两国将致力于为各自市场创造一个环境,在该环境下,合法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服务销售水平的增长反映经济发展、体现两国作为全球生产和消费大国地位。美方赞赏中方继续要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中方已将软件资产纳入政府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在预算科目中反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在首批的重点企业试点项目基础上,将扩大在企业领域的正版化努力。

中方2012年2月承诺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中国政府不会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中美双方致力于所有相关机构就该承诺的落实继续进行深入的讨论。

双方表示,商业秘密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加强针对商业秘密不正当使用的执法行动。中方表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年度工作计划将包括针对商业秘密不正当使用的执法行动。

美方承诺,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过程中,充分

考虑中方提出给予公平待遇的要求。美方承诺努力促进民用高技术对华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的出口。双方将共同努力营造促进和扩大双边民用高技术贸易的有利环境。中美两国将通过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工作组采取以上行动。中美双方将于近期在中国举行中美高技术贸易研讨会,讨论如何采取措施促进高技术和战略贸易。

美方承诺,对于中方希望采购的、可能受到美国出口管制的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出口物项,美方在收到《出口管理条例》所要求的必要材料后,将及时受理中方的具体申请。美方承诺及时审查中国商用飞机公司提交的“经验证最终用户”申请材料并就其完整性做出答复。美方承诺鼓励中国民用最终用户为获取用于民用最终用途的物项申请“经验证最终用户”授权。

美方承诺对某些两用物项的管控进行调整,以实施《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及技术出口管制的瓦森纳安排》的相关变化。这将会促进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的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出口。

美方承诺,敦促其他政府采购协议(gpa)参加方提出旨在改进中方2011年底修改出价的要价。中方承诺,在2012年wto政府采购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前,提交一份新的综合性的修改出价,对参加方要价做出回应。中方充分认识到以灵活方式确定本国产品定义的重要性。在修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管理办法》时,中方将充分考虑包括美国在内的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增强这些法规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中方将按照2012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和财政部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管理办法》。

美方承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以同等规则和标准对待其审查的所有交易,不论投资者来源国。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仅限于国家安全审查,无论交易是否涉及政府控制的或私人的外国投资者。当一项交易引起国家安全风险时,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将寻求尽可能快速地解决问题,包括在可行的范围内采取有针对性的缓解措施,而不是阻止整个交易。双方致力于通过投资论坛等继续讨论各自外国投资审查中的有关关切和概念。

中方承诺公平对待外国企业在华投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仅针对国家安全关切,并遵守规定的时限和审查标准。中方将逐步简化外国投资审批程序,提高透明度。“十二五”期间,中方将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

美国政府的“选择美国倡议”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美国市场的现有及潜在投资方提供协助,将承担促进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更大责任。“选择美国倡议”承诺协助有兴趣探讨在美国市场投资机会的中国企业和政府官员与经济发展官员建立联系,并努力确保中国企业获得在美投资所需信息。

美方支持改善其基础设施部门,完善基础设施投资的市场机制,吸纳所有适用的全球基础设施体系的最佳实践和经验教训,在适当的情况下努力增加包括对外国投资者在内的公私合作(ppp)投资机会。认识到这一目标,美国2013财年预算提议更新和扩大美国基础设施体系,要求成立国家基础设施银行,以增加所有公共和私人资本对交通、水和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机会。中美双方认识到两国企业在国内基础设施融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潜力,承诺探索加深该领域合作的机遇。

中国政府承诺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信贷提供、税收优惠和监管政策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美方欢迎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商业投资。

中方重申遵守主权财富基金公认的原则和做法的承诺。美方重申按照经合组织2008年6月公布的《主权财富基金与投资接受国政策宣言》,对主权财富基金坚持公开和非歧视原则的承诺。

美国联邦政府承诺在推动两国地方层级经济合作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协助。第二次中美城市经济合作会议将于6月20日至21日在中国南京举行。

双方民航当局承诺通过现有渠道继续加强在航空器适航审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正在进行的技术评估进程,在适当的时间达成民用运输类飞机的相互接受。

三、国际规则和全球经济治理

双方认识到促进国际贸易和金融规则、以反映全球经济体系演进和参与方作用的重要性。

根据2012年2月的《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中美双方将建立由主要出口融资提供方组成的国际工作组,以在制定一套照顾不同的国家利益和国情、与国际最佳实践一致的出口信用国际指导原则方面取得具体进展,争取在2014年达成协议。双方欢迎将于2012年中期在华盛顿举行的由主要出口融资提供方参加的国际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工作组有望达成工作计划。

双方同意利用现有机制就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等区域自贸协定加强信息交流。

双方承诺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统计工作组加

深双边贸易统计方法交流,包括就国际贸易统计方法新趋势进行交流。

双方认同纳入特别提款权篮子的货币应符合现有标准。鉴此,美方支持人民币在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的标准时进入特别提款权篮子。双方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推进一个综合监督决定方面所作的努力,承诺支持这一进程。双方认识到对汇率政策进行严格监督的重要性,同时也支持监督活动拓宽覆盖领域,包括全球流动性、资本流动、资本账户措施、储备以及财政、货币和金融领域政策等对外部稳定产生影响的相关因素。双方注意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对外部门报告和溢出效应报告的工作,欢迎目前正在开展的加强对外部门分析的工作,这将加强多边分析,增强监督的透明度。

四、推动金融市场稳定和改革

双方认识到,为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双方将支持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加强金融领域改革、发展及监管。

中美双方将致力于建设以支持实体经济为目标的健康金融体系,切实实施20国集团通过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双方致力于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建立有效的金融公司处置制度,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监管。双方承诺继续深化金融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双方支持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

美方欢迎已公布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中国进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的报告,对报告广泛符合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表示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认为中国对银行及其境内外子行和分行的并表监管具有高质量。美方认同和欢迎中国在综合并表监管领域取得的进一步的、显著的进展。

美国欢迎外国投资于包括金融业的各部门,并将继续承诺对于中资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提供在类似情况下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同样的审慎监管标准待遇。美方正在积极审核和考虑中资银行的待批申请,主管当局将尽快加以处理。

双方承诺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及专业金融机构方面的信息合作,加强两国在交易所和交易系统建设方面的合作交流。

为推动消费者融资,中方承诺继续按照法定程序,审批符合条件的、包括外资在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中国发行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方面,外资金融机构与中资具有同等待遇,目前试点阶段基础资产限于信贷资产。

中方将通过修改相关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资证券公司中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合资公司可从事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保荐,允许合资证券公司在持续经营满两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扩大业务范围。中方承诺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资期货经纪公司中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为稳步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中方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投资总额度提高到800亿美元。

双方决定继续加强合作,打击洗钱、伪造货币、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和恐怖主义融资等活动,增强全球金融体系。双方承诺继续在打击非法融资方面的政策与行动合作。中方将继续完善涉恐资产冻结监管框架。双方将就《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进行交流,从而为讨论中方关切提供机会。双方承诺就fatca的实施问题寻求合作解决方案。

五、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加强中美经济关系

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范文5

[关键词]社会规制政策;双重外部性;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7)11-0026-03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累积了不少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对社会规制政策的研究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受到重视。本文从对社会规制政策的经济学分类切入,着重探讨当前我国双重外部的社会规制政策(以下简称双重外部性政策)。

一、社会规制政策

社会规制是“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防止灾害为目的,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伴随着提供它们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的标准,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制”[1]与其他公共政策一样,我国社会规制政策的主体一般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时是人大或司法机关,其客体是个人或组织及其行为。对社会规制分类,我们既可以从社会学角度按实施领域将其分为环境规制、安全生产规制等类型,也可以从经济学角度按规制目的分为公共物品规制、非价值性物品规制、负外部性规制和信息不对称规制。公共物品规制既涉及消防、防灾减灾等纯公共物品,也涉及医疗、高等教育等准公共物品。对非价值性物品的规制有禁毒、禁枪等。[2]对负外部性方面的规制主要针对水土污染、交通安全等。针对信息不对称的规制主要是涉及生活用品质量、有偿服务等方面的强制信息披露。

二、双重外部――社会规制政策的难点

1.外部及其分类。外部性的规制政策是当前社会规制政策研究的一个热点。外部性问题是由阿尔弗莱德・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首先提出的(当时被称为“外部经济”),后来由他的学生庇古加以充实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外部性理论。“所谓外部性,是指某一经济主体的行为未经交易而对另一经济主体施加的成本或收益,前者为负外部性,后者为正外部性”。[3]我们将现实社会中的外部按其性质分为三类:仅具有正外部性的纯正外部、仅具有负外部性的纯负外部和双重外部。所谓双重外部是指具有负外部性的同时也具有正外部性的行为。有两点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讨论的外部都是合法且不违背社会公德的;严格意义的纯正或纯负外部可能并不多见,所以前面所做的只是一个近似的划分。

2.双重外部的特点及对其不当规制的后果。对于纯正外部,一般不需要予以干涉。对纯负外部,则必须实施规制,这是毋庸置疑的。而对于双重外部是否要出台规制政策,则要权衡其正、负外部性的综合影响。道理看似简单,但是实际上解答这个正、负相抵的算式并不轻松。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难以将其正、负影响量化后进行比较,我们将双重外部的这一特点定义为争议性。面对这样的问题政府往往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实施规制,等于纵容该行为的负面影响,有政策缺位之嫌;实施规制则可能由于其争议性而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具体地说:首先,可能造成越位性政策失灵,通俗的讲就是公共政策管了不该管或管不好的事情而导致政策无效或低效。对于双重外部,如果政策主体对负外部性的评估高于实际情况并出台规制政策,就会造成越位性政策失灵。过度的、不适当的规制不但白白浪费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还有可能引发新的问题。其次,使政策主体陷于被动的舆论环境之中。“政策合法性的核心存在于人们内心对政策道义性、正当性和合理性的认可”。[4]而争议性恰恰意味着社会上并没有对某双重外部的综合影响达成广泛共识,政策合法性存在着缺陷。合法性的不足难免会使政策出台后面对大量的反对者,包括被规制对象和一些未牵涉其中但认为被规制行为利大于弊的市民、学者等。拥有正当理由的反对者们在社会舆论方面并不处于劣势,相反则使政策主体陷于被动。再次,可能导致政府的支持率下降。将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列入政策议程,或者说是否对某项行为实施规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执政者的价值取向和执政理念,反映了各群体之间博弈的结果和他们在社会中地位的高低。当人们发现自己的利益被毫无道理的规制政策所削减,而且自己及所在群体的利益根本不受执政者重视的时候,他们的反对和抵制必然会非常强烈和持久,并可能从对政策的抵制转向对执政者的抵制。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双重外部的政策不乏失败的案例,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便更深刻地理解并慎重对待双重外部。

三、广州禁行电动自行车――双重外部性政策的现实案例

事件回放。2006年11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会,宣布广州将出台规定:从12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予登记发牌;对于市民保有的电动车,政府不会给予赔偿也不会进行回收。在被记者问到“广州为什么要‘禁止电动车上路’”时,交警部门发言人表示:广州不是第一个“禁止电动车上路”的城市,包括福州、珠海等城市都已“禁止电动车上路”;上海市一直没有“禁止电动车上路”,给其交通造成很大的压力;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是根据自己的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考虑。另据广州交警部门公布的数据称,电动自行车事故伤亡率较高。2006年1-5月份,广州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49宗,伤亡56人。[5]“禁止电动车上路”消息传出后,有支持的声音,但反对的声音也很强烈。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潜在使用者和一些学者、市民纷纷表示政府对电动自行车的评价不公,决策依据难以服众,并未充分考虑底层市民的利益。一时间,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成了全国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事件。因为社会反响强烈,2007年3月1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在发表言论较为自由的网络媒体上,对“禁止电动车上路”的非议更是此起彼伏,延续至今。相应地,半年多来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规定的实际执行情况也非常不理想,主干道以外的路段仍有为数不少的市民骑电动车上路。[6]

案例分析。市民购买使用电动车本意是为了方便出行,但大量的电动车上路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不便,降低了道路使用效率,同时因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和驾驶员技术没有保证,电动车的上路对他人安全造成了威胁。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也就是增加了城市整体和其他市民个体的成本,产生了负外部性,应该予以规制。但是为什么“禁止电动车上路”规定出台半年之后反对声仍然不绝于耳,规定执行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呢?究其原因,除了使用者众多以及使用者损失没有得到补偿之外,还在于使用电动车是一种双重外部,它具有一定的正外部性。第一,电动车价格低廉,普通百姓都能消费得起,在广州公交运力不足的情况下电动车起到了补充作用,缓解了公交压力;第二,电动车无尾气污染,比汽车环保;第三,电动车的电池可反复充电,比汽车节约能源。这些正外部性使反对“禁止电动车上路”更具正当性,使反对者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支持进而更加坚决。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另一个例子来印证:在“禁止电动车上路”前不久,广州市政府就已宣布将从2007年开始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范围内行驶。同样是被禁,同样是使用者众多,但“禁摩”并没有像“禁电”那样遭到强烈的反对,政策实施以来波澜不惊。之所以产生如此巨大的反差,除了政策细节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使用摩托车不像使用电动车有那么多的正外部性,它接近于一个纯负外部。可以说广州市的“禁止电动车上路”规定是典型的双重外部性政策,同时也是一个没有妥善处理双重外部争议性的案例。广州市政府没有很好地研究问题的两面性及其可能引发的后果,仅强调电动车的负面影响,简单、粗暴地出台法规对市民合法购买的电动车予以禁行,结果导致了大量市民的反对和抵制,规定的执行面临困境。同时政府还被怀疑与利益集团合谋剥夺底层市民的路权,引发了一定的社会不满情绪,使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受到损害。

四、对制定双重外部性政策的思考

1.贯彻和谐社会理念:双重外部性政策的时代要求。制定公共政策要考虑不同时期的社会环境。目前,我国正在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必须从过去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转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并重。社会规制政策是政府履行社会调控职能的重要手段,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关系到人心向背。因此,作为政策主体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该做到:一方面要对社会规制政策给予更多的重视,尤其是双重外部这样的政策难点。当然重视并不等同于增大对双重外部的规制力度和范围,而是说要时刻谨记其争议性,在问题的处理上更加认真、谨慎和科学。另一方面是在解决双重外部性问题时要贯彻和谐理念。社会和谐就是社会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状态。政府在双重外部性政策的制定上,应致力于将利益矛盾缓和与化解。负外部性固然是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但相关群体的正当利益也要有所保护,切不可简单、粗暴地以行政权力一禁了之。

2.重视政策问题的论证:双重外部性政策的合法前提。政策问题的构建与论证是公共政策过程的逻辑起点。[7]具体来说,如何界定政策问题以及将何种社会问题纳入政策议程从最根本上决定了政策的合法性以及未来被认同的程度,进而决定了政策能否有效执行、政策目标能否实现。所以,考虑到双重外部的争议性,在将事关此类行为的问题列入规制政策议程之前,一定要对问题的特征、性质、实质等内容进行缜密的论证。论证的过程应该是一个主体与客体、专家与公众等各方利益主体充分博弈的过程。专家和政府相关人员的优势是他们具备较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分析预测能力,考虑问题也更有大局观念。但是,理论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汉代政论家王充的《论衡》中有这样一句话: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好的决策一定要倾听公众的声音,这也是科学决策、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基本要求。

3.选择合适的规制方式:双重外部性政策的核心内容。如果政府最终决定对某一双重外部性问题实施规制,那么根据问题的不同特点选择规制方式是政策制定中至关重要的。社会规制的方式主要有登记、认证、指定、特许、限制、禁止等。“禁止”可以说是众多规制方式中最严厉的一种,但它并不适用于解决所有问题,而且不必要的“禁止”常被批评为是惰政。制定双重外部性政策的目标是趋利避害,所以应以登记、认证和限制等方式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禁止”的方式。例如在处理电动自行车问题时,完全可以通过限定行驶范围、在某一时间段内办理登记发牌之后永久停止发牌、规定单双牌号交错上路、加强检查并没收超标不合格车辆和无牌照车辆、强制驾驶员参加资格考试、强制佩戴头盔等方式来最大限度地消除负外部性。尽管这些措施执行起来需要更多的成本,但是它们更容易被公众理解和接受,也更符合和谐社会理念。

4.制定利益补偿机制:双重外部性政策的辅助系统。根据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论,如果被规制对象的某项正当利益被削减,那么只有在其他方面给予补偿才会减弱其抵制情绪和行动。这里所说的利益补偿是广义的,包括对被规制对象的尊重、关怀和经济补偿等。例如向公众耐心地解释政府实施规制的原因;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为各方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机会,听取他们对政策细节的意见;提供替代方案以帮助人们解决因实施规制带来的不便;给予人们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弥补规制政策造成的损失。试想,如果广州市在“禁电”政策中承诺对市民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有偿回收,那么仅此一条就会使很多车主打消抵制的念头,尽管他们可能仍然心有不甘。所以,在制定双重外部性政策时应当制定好利益补偿机制,以保障双重外部性政策的有效执行。

参考文献:

[1]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2]张金马.公共政策分析:概念・过程・方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李瑞昌.公共规制:利益分析与风险分析[A].毛寿龙.公共政策与政府治理[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4]「7]谢明.政策分析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针对双减政策的对策建议范文6

今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主席指出,中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小编整理了在医药行业外资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商务部组织召开医药行业外资企业座谈会,主要目的是通过面对面的沟通,深入了解外资企业和相关商会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解决问题,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刚才,大家都做了很好的发言,既反映了一些问题诉求,也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建议。概括一下,主要有政府采购、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问题。有关部门的同志也进行了回应,起到了相互沟通、积极推动问题解决的作用,会议开得很有成效。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将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广阔发展机遇

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利用外资是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主席多次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资企业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规模逐步扩大,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主席对此高度评价,指出吸收外资给中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宝贵的管理经验、众多的国际人才,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20年底,外商累计在华设立企业超过100万家,累计吸收外资超过2.3万亿美元。在华外资企业以不到2%的企业数,贡献了全国2/5的进出口、1/6的税收、1/5的工业增加值,带动了1/10的城镇就业。同时,外资企业也充分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和红利,实现了自身发展。

我也注意到,在座很多外资企业在华经营都超过了30年,不仅见证了中国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也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外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不同方式为中国疫情防控作出贡献。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外资企业共捐款捐物近57亿元人民币,在座的企业都进行了踊跃捐赠。在此,我代表商务部,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主席指出,中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中国根据新发展阶段、新历史任务、新环境条件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将为各国企业提供更广阔市场和发展机遇,特别是在座的大型跨国企业在创新研发、全球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必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大有作为、发挥重要作用。

起初,我们也听到一些不同的理解和声音,有的猜测中国是不是要关起门搞建设,不再重视外资了。可能部分企业也有过类似的疑问。主席多次强调,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在多个重要场合,宣示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促进全球开放合作的决心。2020年中国实际吸收外资近1500亿美元,在全球跨国投资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实现逆势增长,位居全球第一。今年以来,实际吸收外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这也是各国企业给中国发展和开放投出的“信任票”。

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商务部也提出了自身的新定位,即商务工作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还明确了今年的10项重点工作,促进畅通国内大循环方面,要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搭建消费升级平台、优化流通网络布局、培育壮大流通主体;促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希望在座的企业积极参与这些工作。

二、大力为外资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主席指出,过去,中国吸引外资主要靠优惠政策,现在要更多靠改善投资环境。近年来,中国政府持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经营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扩大市场准入。这也是一个“过程”。以大家熟知的外资负面清单为例,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首次以来,我们在8年时间6次修订压减清单,限制措施从190条,缩减到2020年全国版负面清单33条、自贸试验区版负面清单30条。去年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更是进一步压缩至27条。刚才赛诺菲、罗氏、辉瑞、武田等公司提到了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措施的问题。对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提出,将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目前,我们和发展改革委已经启动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工作,总的原则是只减不增,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二是持续打造开放平台。不断推进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形式更加丰富多样。自贸试验区增至21个,累计开展3300余项改革试点,向全国复制推广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去年主席宣布支持北京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今年国务院又批准增设了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个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今年4月了《2021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指南》。此外还有200多家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进博会、服贸会、投洽会、广交会等重要展会平台,都将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更好的投资服务。特别是进博会,在座的很多企业都是重要展商,我们按照主席关于推动展品变商品、展商变投资商的要求,积极扩大溢出效应,组织投资促进活动,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三是持续完善外资法律体系。从去年开始,中国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取消外资审批备案,废止“外资三法”,实施信息报告制度,外商投资更加自由便利。刚刚有关部门也谈到,按照专利法等法律规定,将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医药企业高度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外商投资法专门明确了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具体条款。去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据此印发了行动计划,提出了133项具体措施。去年以来,中国政府已修订了10余部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一些基础性的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增加了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等大家非常关切的内容;商务部还修订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加强外资权益保护,在商务部网站也有相关的链接。相信随着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大家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当然,我也理解,由于站位不同,大家对同一事情的理解也不同,企业主要考虑投资回报,而政府更多考虑的是公平、是考虑老百姓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这就需要企业和政府之间多做互动和沟通。

四是持续强化稳外资政策。2017年以来,国务院连续4年出台了4份利用外资方面的政策文件,形成了以投资便利、投资促进、投资保护为重点的外资政策框架体系。去年,为应对疫情影响,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研究稳外资政策,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从融资支持、便利外籍商务人员入境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支持。中国政府还出台了很多内外资同等适用的助企纾困政策,相信外资企业都能享受到。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从优化就业环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等七个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环境优化;近期,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降低了外资研发中心享受优惠政策的门槛。今后,我们还将根据需要,有针对性的出台一些支持外资企业发展的政策。

五是持续推进国际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我们正在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尽早生效实施、中欧投资协定签署生效,加快中日韩等自贸协定谈判,做好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相关工作,为外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创造更好的制度保障。我们坚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我们是在加入各种各样的“朋友圈”。

三、着力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好服务保障

主席多次指出,中国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强调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为加强外资企业疫情应对工作,2020年4月在胡春华副总理牵头的外贸外资协调机制下,我们专门组建了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包括20个中央部门和6大外资省份,并报请国务院批准确定了697个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名单。专班成立一年来,加强横向协作、上下联动,帮助外资企业解决了防疫物资短缺、跨境人员物流受限、上下游协同复工等3000多项困难问题,特别是为1.2万名外籍高管和技术人员入境提供了便利,相信大家也有切身体会。下一步,商务部将进一步发挥好专班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一是调整完善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名单。结合“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产业,将重点纳入一批高端新材料、智能制造、高端医药制造等领域的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一对一”开展跟踪服务。在座的医药企业有意愿的,可以优先列入服务名单。

二是切实帮助外资企业解决问题困难。去年受疫情影响,外资企业复工复产诉求主要集中在防疫物资短缺和人员入境等方面。今年外资企业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企业经营发展和营商环境方面,特别是政策落实、知识产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诉求明显增多。这一点,从今天开会大家的发言中也可以看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大家反映的突出关切和诉求,分类研究处理:对于共性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提出建议,通过完善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对于个性问题,将列入专班台账,推动相关部门和地方予以解决。

三是广泛听取外资企业和外国商会意见。企业有问题、有情况,能够有渠道、有平台、有机会向政府部门反映非常重要;政府部门能够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才能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去年受疫情影响,我们组织面对面的交流活动较少,但线上的活动开展较多,我们的工作团队全年累计与外资企业和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等外国商会举行会议87场,1800多家外资企业参加,起到了宣介政策、听取诉求、解决问题的积极作用。今年,我们将继续搞好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会的对话交流活动,围绕国别和产业分别对话交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天就是一次针对医药产业的专题交流活动,我们还将结合大型展会等,组织更多座谈交流活动。